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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da Group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06
Mar 7,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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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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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865 股票简称 :百大集团 编号 :临2006-007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股票代码:600865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庆春路155 号中财发展大厦12 层
通讯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55 号中财发展大厦12 层
联系电话:0571-87226903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6 年3 月6 日
特 别 提 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 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第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 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信息披露准则第15 号》的规 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 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至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 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百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本次股份减少系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的,转让的股份为国家股, 国家股持股变动尚须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并须报经证监会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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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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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释义……………………………………………………………5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7 第四章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8 第六章 备查文件………………………………………………………9 声 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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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2.本次股份转让:指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 向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出让上市公司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代码600865)70123643 股国家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的行 为
3.本报告书、本报告:指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 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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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市公司、百大集团:指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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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省国资委:指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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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务院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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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8.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人名称: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 号中财发展大厦12 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元整
注册号码:330100100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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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市政府及有关部 门委托经营的资产
经营期限: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八日至二零四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330165253931487(地税)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155 号中财发展大厦12 层 联系电话:0571-87226903
联系人: 郑齐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股权结构为:100%国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杭州市政府直属国有独资公司。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情况如下: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郑向炜,男,中国国籍,长期居住于浙江 省杭州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副总经理:徐云鹤,男,中国国籍,长期居住于浙江省杭州市, 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 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 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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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本公司持有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8073 万股,占百大集团总股本的29.93%;本次持股变动后,本公司仍将 持有百大集团10606357 股国家股,占百大集团总股本3.93%;西子 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百大集团26%的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股份转让完成后协议转让的百大集团26%的股份性质将变更为社会 法人股。
在本次股份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进行了审慎调查。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2006 年3 月6 日,本公司与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出让本公司持有的百大集团国家股70123643 股(占 总股本的26%),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叁亿壹仟贰佰柒拾万贰 仟玖佰柒拾捌元捌角整(¥312,702,978.80 元),股份支付的 对价全部为现金,由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0%,即人民币玖仟叁佰捌拾壹万零捌佰玖拾 叁元陆角肆分(¥93,810,893.64 元);在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本 次股份转让事宜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50%,即人民币壹亿 伍仟陆佰叁拾伍万壹仟肆佰捌拾玖元肆角整(¥156,351,4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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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在完成股份性质变更及过户手续之前支付剩余20%,即人 民币陆仟贰佰伍拾肆万零伍佰玖拾伍元柒角陆分(¥62,540, 595.76 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披露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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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持股变动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的百大集团26%的国家股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且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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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转让尚须取得省国资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国 务院国资委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无异议方可履行。
3.截至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 清偿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及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在签署本报告 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百大集团挂牌交易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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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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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提交本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之日前,本次股份转让没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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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的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西子联合控股 有限公司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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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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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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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此股份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将持有百大集团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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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份,但已失去对百大集团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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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依法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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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本次股份变动有关信息,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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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 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股份转让协议书;
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
法定代表人:郑向炜 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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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人及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郑向炜
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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