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aida Group Co.,Ltd. M&A Activity 2022

May 30, 2022

57068_rns_2022-05-30_7645fafd-f807-479e-9742-624559e35c60.PDF

M&A Activity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 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 2022-060

西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83

  • 申报简称:百大收购

  •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 要约收购价格:11.39元/股

  •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拟收购股份数量为32,000,000股,占百大集团总股份 的比例为8.50%

  •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7月1日

  •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当阅读本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百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现就要约收购有关事项向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 日内,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发布3 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1

(二)要约收购情况

  • 1、被收购公司名称: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百大集团

  •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865

  •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2,000,000 股

  • 6、预定收购股份占百大集团总股本比例:8.50%

  • 7、支付方式:现金

  • 8、要约价格:11.39 元/股

  • 9、要约价格的计算基础

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 个交易日,百大集团股票每日加权 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11.59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本次要约收购报 告书摘要确定的要约价格为11.59 元/股,不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 前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百大集团202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百大集团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 年末总股本376,240,316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5,248,063.20 元。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 经实施完毕,本次要约价格相应调整为11.39 元/股。

  • 10、要约有效期:自2022 年6 月2 日至2022 年7 月1 日

(三)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 1、申报代码:706083

  • 2、申报简称:百大收购

3、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 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预受要约申报。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 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当申报卖出。 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 准。

2

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 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 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2)股东撤回预受要约。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 期限届满3 个交易日前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 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根据 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 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 申报有效。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3)被收购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 约的申报手续。

(4)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原要约预受无效,股 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

(5)要约期满后,如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少于或等于收购人预定收购数量,收 购人按照约定条件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如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 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 准参照A 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 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3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5823016、0571-85823015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