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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da Group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7
Oct 12,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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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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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28 号文《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07 年 4 月 30 日,公司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制定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方案》。
本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从 4 月 30 日启动,到 7 月 26 日已完成自查阶段工作。 在这一阶段,公司明确了总体工作目标,制定了整改计划,并根据各个时间段划 分了具体工作安排。
一、公司治理活动和自查整改情况
- 1、公司治理活动情况
(1)4 月 30 日,公司在学习领会中国证监会《通知》和浙江证监局[2007]28 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基础上,制定并 向浙江证监局上报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方案》。
(2)自 5 月 8 日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以来,公司对照《“加强上 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 100 项内容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工作, 于 7 月 26 日完成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
(3)7 月 26 日,公司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提交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治理自查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浙江 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4)7 月 28 日,《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5)8 月 14 日,公司设立专门的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广大投资者和 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6)8 月 21 日,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开展公司治理活动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7)8 月 24 日,浙江证监局向公司出具《关于对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 理情况综合评价和整改意见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07]115 号)。
2、自查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浙江证监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对照 100 项具体要求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公司自 1994 年上市以来,一直致力于完 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了严格的股东会、董事 会、监事会三会运作制度,及明晰的决策授权体系。同时公司也加强了对内部各 项制度的建设,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与治理提供了基础的制度保障。公司治理总体 来说比较规范,但也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公司章程》尚未完全按照《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修改;2、公司部分制度尚待修订与完善,如需 要对内控制度进行完整的评估并形成自我评估报告,还需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尚未完成;4、期权激励工作尚未开展。 针对这四项问题,公司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确定了整改时间和具体责任人。
| 整改项目 | 整改落实时间 | 整改责任人 | 目前落实情况 |
|---|---|---|---|
| 《公司章程》尚未完 全按照《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06 年修 订)》修改 |
待股改完成后两个月内 修改 |
董事会办公室 | 在情况明了后对《公 司章程》进行全面修 改。根据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06年修订)》, 公司准备了《公司章 程》草稿,待相关事 宜明确后再对草稿进 一步修订,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没有形成内控制度 的自我评估报告 |
2007年12月31日前 | 投资审计部、财务部 | 尽快完成对内控制度 的检查监督,作出自 我评估报告 |
| 未制订《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 |
2007年7月31日前 | 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 已完成(经公司五届 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 |
|---|---|---|---|
| 未完成股权分置改 革工作 |
股东沟通形成一致意见 后 |
董事会 | 促进大股东之间加强 沟通,尽快就股改方 案达成一致意见 |
| 未开展期权激励工 作 |
股改完成后 | 董事会 | 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出台期权激励方案, 待股改完成后实施 |
二、浙江证监局专项检查的整改落实情况
2007 年 8 月 21 日,浙江证监局对公司治理活动进行了专项检查。经过检查, 发现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和“信息披露方面”需进一步改进。2007 年 8 月 24 日,浙江证监局以浙证监上市字[2007]115 号文,向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公司进行了认真研究,对照中国证监会 29 号文附件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相关内容,再一次进行了认真自 查,并结合自查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现将整改 情况报告如下:
1、股权分置改革方面的整改情况
公司于每两周的周一发布关于股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向广大投资者提 示风险。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正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事宜进行研究, 尚未提出具体方案。公司将继续促进大股东之间加强沟通,尽快就股改方案达成 一致意见。
2、信息披露方面的整改情况
公司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及时将通知转发给公司股东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 司和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并要求两股东在出现或知悉应披露的重大信息时, 应及时、主动通报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并按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进行披露。
在今后的信息披露中,公司董事会将保证信息披露事务制度的有效实施,并 督促大股东履行相关义务,监事会将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不 定期检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评价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状况作出的评价,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 视公司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树立诚信 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事务,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公众评议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告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自查报告》,8 月 14 日公告了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接受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情况 的评议和整改建议。
评议阶段,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主要对公司尚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提出了评议 和建议,希望公司能够尽快启动股改。
针对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所提的建议,公司一方面将继续促进股东之间加强沟 通,就股改方案进行讨论,以尽快启动第三次股改。一方面将根据公司制订的《投 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采用各种沟通渠道和方法,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沟通。
今后,公司将不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公 司治理结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本次治理活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计划,切实解决 存在的问题,促进公司在规范的经营运作下获得长期健康发展。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