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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da Group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6

Sep 12, 2006

57068_rns_2006-09-12_9f2579e6-3937-47f1-94c1-ddff95c9688e.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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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 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百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 1、本次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16家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根

  • 据与流通股股东的协商情况,一致同意调高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比例,体现了 动议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听取和股东权益的尊重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信心,我们认为提高支付对价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 3、同意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对价相关部分的调整暨对《股权分置改

  • 革说明书》全文及其摘要中相关部分的修订。

  • 4、本独立意见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所发表的意

  • 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独立董事签字:王瑞飞、王竞天、许建明

200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