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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ora Opto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Jun 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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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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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3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超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超摩”或“标的公司”)
- 投资金额:5,000.00万元人民币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投资概算范围内决策后续具体事项。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一)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北京超摩,该公司处于成长期,目前仍是亏损状态,未来盈利状况尚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标的公司盈亏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损益,如北京超摩经营亏损,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当期经营业绩。
(二)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如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将存在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风险。
(三)公司虽已对北京超摩相关技术、业务和市场进行了分析,但公司管理层在相关行业技术积累、市场经验等方面存在局限性,北京超摩未来经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投资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尚需协议各方履行适当审批及工商变更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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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过去12个月内已对北京超摩投资8,000.00万元(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完成),上述投资及本次投资累计金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标准,但未达到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交易概况
1、交易概况
(1)前次交易情况:2026年3月,公司与北京超摩等26家主体签署《股东协议》及《投资协议》。公司与其他10家主体对北京超摩进行增资,增资总额3.05亿元,其中公司以8,00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超摩进行增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交易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完成。
(2)本次交易情况:近日,公司拟与相关方签署《确认函》,公司将再出资5,00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超摩进行增资。
综上,公司累计出资13,00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超摩进行增资,交割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超摩 9.9617% 的股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投资类型 |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一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投资标的公司8,000.00万元,但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 |
| --- | --- |
| 投资标的名称 | 北京超摩科技有限公司 |
| 投资金额 |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000.00
☐ 尚未确定 |
| 出资方式 |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____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投资类型 |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
|---|---|
|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 | 参股公司(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投资标的公司8,000.00万元,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
| 法人/组织全称 | 北京超摩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91110108MA0203CY1B |
| □ 不适用 | |
| 法定代表人 | 范靖 |
| 成立日期 | 2021/01/25 |
| 注册资本 | 112.3242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第七层701室 |
| 控股股东 | 北京超摩精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主营业务 | 集成电路设计、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
| 所属行业 | G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6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 --- | --- | --- |
| 资产总额 | 24,096.18 | 4,074.48 |
|---|---|---|
| 负债总额 | 22,156.99 | 638.61 |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939.19 | 3,435.88 |
| 资产负债率 | 91.95% | 15.67% |
| 科目 | 2026 年 1-3 月 | |
| (未经审计) | 2025 年度 | |
| (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2,393.81 | 5,401.69 |
| 净利润 | -1,475.27 | -1,940.91 |
注:2026 年一季度,北京超摩收到增资款约 20,069.44 万元,因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完成,北京超摩将该增资款在负债中进行列示。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
| 认缴出资金额 | 占比(%) | 认缴出资金额 | 占比(%) | ||
| 1 | 北京超摩精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64.60 | 57.51% | 64.60 | 41.58% |
| 2 | 北京超摩创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6.80 | 14.96% | 16.80 | 10.81% |
| 3 | 范靖 | 1.20 | 1.07% | 1.20 | 0.77% |
| 4 | 王海超 | 0.80 | 0.71% | 0.80 | 0.51% |
| 5 | 邹桐 | 0.70 | 0.62% | 0.70 | 0.45% |
| 6 | ACE Redpoint China II (HK) Limited | 15.00 | 13.35% | 14.48 | 9.32% |
| 7 | 苏州星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 | 0.89% | 1.13 | 0.73% |
| 8 | Delta Capital HongKong Limited | 1.32 | 1.18% | 1.83 | 1.18% |
| 9 | 南京达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 | 2.23% | 3.46 | 2.23% |
| 10 | 厦门达泰芯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4 | 0.93% | 1.44 | 0.93% |
| 11 | 厦门盈炬峰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83 | 0.74% | 1.15 | 0.74% |
| 12 | 厦门达泰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42 | 0.37% | 0.58 | 0.37% |
| 13 | 景宁芯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83 | 0.74% | 1.15 | 0.74% |
| 14 | Tosummer Technologies HK Limited | 5.28 | 4.70% | 7.30 | 4.70% |
| 15 | 奥瑞德 | 15.48 | 9.96% | ||
| 16 | 厦门清石曜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9 | 1.15% |
17 北京清石华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0.60 0.38%
18 中小方广(上海)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3 1.95%
19 常州方广四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1 2.65%
20 无锡尚稳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8 1.92%
21 深圳市永诚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 0.77%
22 无锡元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36 0.23%
23 扬州鼎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7 2.49%
24 上海达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9 0.77%
25 广州开发区新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8 1.92%
26 知创壹号(广州)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 0.77%
合计 112.32 100% 155.37 100%
注:1、增资前股权结构系根据《投资协议》及《确认函》项下股东权利交割前的情况列示;2、增资后股权结构以最终工商登记结果为准;3、上表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出资方式:本次对外投资以公司自有资金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不是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
(三)其他:经查询,北京超摩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参考估值报告,经双方协商确认。
| 标的资产名称 | 北京超摩科技有限公司 |
|---|---|
| 定价方法 | ☐ 协商定价 |
|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 |
|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
| ☑ 其他:参考估值报告,协商确认 | |
| 交易价格 |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000.00 |
|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投资标的公司 8,000.00 万元,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 |
| ☐ 尚未确定 | |
| 评估/估值基准日 | 2025/12/31 |
5
|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 |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其他:_____ |
|---|---|
|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 评估/估值价值:103,900.00 万元 |
|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本次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分别进行估值,估值结果如下:
1、收益法估值结果:经收益法估值,截至估值基准日,北京超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值为 117,800.00 万元。
2、市场法估值结果:经市场法估值,截至估值基准日,北京超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估值为 103,900.00 万元。
由于被估值单位属于芯片设计行业,收益法受未来盈利预测、行业波动、技术迭代等不确定性影响较大,市场法更贴近当前资本市场定价逻辑,客观性更强。因此,本次选用市场法结果作为最终估值结论。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估值高于其母公司单体所有者权益的账面值,原因为标的公司为芯片设计公司,企业核心价值主要依托核心团队、自主知识产权等构筑,该类软性资源无法通过常规会计核算方式资本化入账,致使账面净资产无法充分体现其实际内在价值,该情形亦是国内芯片设计行业普遍存在的行业特性。
本次交易定价以估值结果为参考,同时结合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前景、业务布局、现阶段经营态势、技术壁垒及核心团队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定价具备合理性与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各投资人基于投前估值10亿元人民币认缴北京超摩的新增注册资本。投资款用于产品研发、人员储备、业务拓展和流动资金。《投资协议》约定:奥瑞德以8,00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超摩进行增资。
(二)《确认函》主要内容
交易相关方签署了《投资协议》等文件,鉴于情况变化,各方确认:同意奥瑞德代替其他投资人享有及承担原投资人在《投资协议》等文件项下的权利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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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确认函》约定:奥瑞德以5,00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超摩进行增资。
综上,奥瑞德累计对北京超摩增资13,000.00万元,交割完成后将持有其9.9617%的股权。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仅参股标的公司9.9617%的股权,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北京超摩,该公司处于成长期,目前仍是亏损状态,未来盈利状况尚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标的公司盈亏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损益,如北京超摩经营亏损,则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当期经营业绩。
(二)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如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将存在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风险。
(三)公司虽已对北京超摩相关技术、业务和市场进行了充分分析,但公司管理层人员在相关行业技术积累、市场经验等方面存在局限性,北京超摩未来经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此次对外投资也仍存在投资效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尚需协议各方履行适当审批及工商变更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