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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ora Optoelectron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1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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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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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余应 敏先生、独立董事陈东梅女士和董事长朱三高先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 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余应敏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 议,认真听取各项报告,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1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5 年4 月18
1、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2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5 年4 月25
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3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5 年8 月14
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4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5 年10 月
30 日
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5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5 年11 月
28 日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诚信状况 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 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公司审计工 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 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于2025 年11 月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并给出审核意见:我们对中审亚太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相关资格,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良好,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满足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 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 按照审计计划执行,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的联络与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 有序开展,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2025 年度,未发现内 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 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 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督促 年审会计师按照计划推进工作,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及 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保证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 利完成。

6、依法承接监事会职能,履行全面监督职责

2025 年10 月28 日,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再设置监 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取消监事会后,审计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股 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的合法性、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的依法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审查职责。保 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等工作的有效进行,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 治理,保证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 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 事项的规范化,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余应敏、陈东梅、朱三高 2026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