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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R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Mar 30, 2026
58249_rns_2026-03-30_b7c69e91-3fcd-441a-9d79-1ad79c58e203.PDF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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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 2026-008
证券代码: 688220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97.0124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二级市
-
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 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授予数量:950.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807.50 万股,预留授予 142.50
万股
(3)授予价格:21.50 元/股
-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017 人,预留授予 731 人
-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归属安排 | 归属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
30% |
| 归属期 | 归属安排 | 归属比例 |
|---|---|---|
|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归属安排 | 归属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 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 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归属期 | 考核目标(Am) | 考核目标(Am) |
|---|---|---|---|
| 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35% |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60% |
||
| 第三个归属期 | 以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90% |
||
| 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以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60% |
|
| 第二个归属期 | 以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90% |
||
| 考核指标 | 实际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X)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A) |
A≥Am | X=100% | |
| Am*90%≤A<Am | X=90% | ||
| A<Am*90% | X=0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如下:
| 考核等级 | A | B | C | D | E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100% | 80% | 0% | 0% |
=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 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和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 查意见。
(2)2023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确定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翱 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翱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 年 11 月 16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 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 权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和行权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完成 该部分股份归属的登记手续。
(9)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10)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和 行权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元/股) |
授予数量 (万股) |
授予人数 (人) |
授予后限制性 股票剩余数量 (万股) |
|---|---|---|---|---|
| 2023年12月7日 | 21.50 | 807.5 | 1,017 | 142.5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元/股) |
授予数量 (万股) |
授予人数 (人) |
授予后限制性 股票剩余数量 (万股) |
|---|---|---|---|---|
| 2024年10月29日 | 21.50 | 142.5 | 731 | 0 |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 况如下:
| 归属 期次 |
归属日 期 |
价格 | 归属数量 | 归属 人数 |
归属后 首次授 予部分 限制性 股票剩 余数量 |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 | 因分红 送转导 致归属 价格及 数量的 调整情 况 |
|---|---|---|---|---|---|---|---|
| 首次授 予部分 第一个 归属期 |
2025 年 4 月23 日 |
21.50 元/股 |
308.2146 万股 |
883 人 | 462.7673 万股 |
134 名激励对象离职丧失 激励对象资格,10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部分 未达标,前述人员获授的 共计36.5181 万股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 |
-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 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可归属数量为 297.0124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 件的 1,05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已分别 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12 月 8 日至 2026 年 12 月 4 日。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29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8 日。
2、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
| 2、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 | |
|---|---|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属条件。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合归属条件。 |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 以上的任职期限。 |
除39名激励对象离职外,本次 可归属的1,061 名激励对象符 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 归属期 考核目标(Am) 首次 授予 的限 制性 股票 第二个 归属期 以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预留 授予 的限 制性 股票 第一个 归属期 以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 系数(X) 营业收入增长率 (A) A≥Am X=100% Am90%≤A<Am X=90% A<Am90% X=0 |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6)第 10006号】:2025年度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38.17亿元,较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约为 78.34%,公司层面业绩满足归 属条件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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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期 | 考核目标(Am) | ||||
| 首次 授予 的限 制性 股票 |
第二个 归属期 |
以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
|||
| 预留 授予 的限 制性 股票 |
第一个 归属期 |
以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 |
|||
| 考核指标 | 实际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 系数(X)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A) |
A≥Am | X=100% | |||
| Am*90%≤A<Am | X=90% | ||||
| A<Am*90% | X=0 | ||||
|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等级分为“A”“B”“C”“D” “E”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等 级 A B C D E 个人层 面归属 比例 100% 100% 80% 0% 0% |
2025年共1,047 名激励对象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A或B, 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12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 为C,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不得归属部分由公司作 废;2 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 D,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不得归属部分由公司作废。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 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 为 297.0124 万股,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1,059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1,059 名激励对象归属 297.0124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一)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1、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2 月 7 日
-
2、归属数量:227.9923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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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归属人数:856 人
-
4、授予价格:21.50 元/股。
-
5、股票来源: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 (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例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 / | / |
| 二、核心技术人员 | ||||
| 廖泽鑫 | 研发总监 | 1.45 | 0.435 | 30.00% |
| 三、其他激励对象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 855人) |
759.4216 | 227.5573 | 29.96% |
合计( 856 人) 760.8716 227.9923 29.96%
(二)预留授予部分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
1、预留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
-
2、归属数量:69.0201 万股
-
3、归属人数:710 人
-
4、授予价格:21.50 元/股。
-
5、股票来源: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 (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的比例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 710人) |
138.2119 | 69.0201 | 49.94% | |
| 合计(710 人) | 138.2119 | 69.0201 | 49.94%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 合归属条件,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等级为 D 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2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等级为 D 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拟归属的 856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拟归属的 710 名激励对象(去除部分重合 后共计 1,059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 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内根据会计准则对 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取得必要的批 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 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及《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和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锦天城事务所关于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