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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ENT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1

Nov 15, 2021

51802_rns_2021-11-15_dc40025f-126d-44ee-bb0b-bf5c8b8c3a04.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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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第一季

(股票代碼 1439)

公司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 4 段 557 之 1 號 19 樓

電 話:(02)2756-6777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 5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8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9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10 ~ 11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2 ~ 48
(一)
公司沿革
12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2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2 ~ 13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3 ~ 22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22 ~ 23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3 ~ 37
(七)
關係人交易
38
(八)
抵(質)押之資產
38 ~ 39
(九)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39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39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9
(十二)其他 39 ~ 46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47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47 ~ 48

中 和 羊 毛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及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3 月 31 日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3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0 年
3 月
31 日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109 年
3 月
31 日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734,433 27 \$
831,182
35 \$
1,345,391
48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27,928 1 18,978 1 16,419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六(二)
流動 20,000 1 20,000 1 906,750 32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三) 870 - 845 - -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 6,931 - 10,884 - 21,039 1
1200 其他應收款 236 - 256 - 20,029 1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七(三) - - 37,722 2 -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3,498 - 3,478 - 1,322 -
130X 存貨 六(四)(五) 500,484 19 243,129 10 - -
1410 預付款項 20,344 1 12,580 - 568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 - 6 - 10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314,724 49 1,179,060 49 2,311,528 82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六(六)
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11,806 20 424,283 18 -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 698,120 26 664,067 28 373,221 1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 210 - 216 - 235 -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九) 71 - 79 - 104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十) 133,062 5 133,580 5 134,624 5
1780 無形資產 2 - 6 - 17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338 - 429 - 837 -
1920 存出保證金 408 - 418 - 478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3,790 - 3,790 - 3,790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347,807 51 1,226,868 51 513,306 18
1XXX 資產總計 \$ 2,662,531 100 \$
2,405,928
100 \$
2,824,834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0 年
3 月

31 日
%
109 年
12 月

31 日
%
109 年
3 月

31 日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五)(十一) \$
354,304
14 \$
157,000
6 \$
-
-
2170 應付帳款 - - 2,800 - 4,632 -
2200 其他應付款 8,110 - 13,851 1 14,718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六(九) 33 - 33 - 33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1,025 - 1,016 - 176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363,472 14 174,700 7 19,559 1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332 - 13 - 1,835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六(九) 39 - 47 - 72 -
2645 存入保證金 600 - 378 - 282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971 - 438 - 2,189 -
2XXX 負債總計 364,443 14 175,138 7 21,748 1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三)
3110 普通股股本 920,000 35 920,000 38 920,000 33
資本公積 六(十四)
3200 資本公積 10,714 - 10,714 1 8,686 -
保留盈餘 六(十五)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41,774 13 341,774 14 225,134 8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7,856 - 7,856 - 7,903 -
3350 未分配盈餘 847,234 32 817,112 34 1,634,917 58
其他權益 六(十六)
3400 其他權益 170,510 6 133,334 6 6,446 -
3XXX 權益總計 2,298,088 86 2,230,790 93 2,803,086 99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662,531
100 \$
2,405,928
100 \$
2,824,834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110

3
1

1
3 1

109

3
1

1
3 1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七) \$ 22,525 100 \$ 49,728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四)(十八) ( 22,815)( 101)( 49,856)( 100)
5900 營業毛損 ( 290)( 1)( 128) -
營業費用 六(十八)(十九)
6100 推銷費用 ( 18) - ( 45) -
6200 管理費用 ( 8,022)( 36)( 8,094)( 17)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 2) - ( 135)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8,042)( 36)( 8,274)( 17)
6900 營業損失 ( 8,332)( 37)( 8,402)( 1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 605 3 7,251 15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一) 65 - 2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六)(二十二) 1,969 9 7,492 15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三) ( 1) - ( 14)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損益之份額 36,220 161 ( 6,803)( 14)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8,858 173 7,928 16
7900 稅前淨利(淨損) 30,526 136 ( 474)( 1)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四) ( 409)( 2)( 7,235)( 14)
8200 本期淨利(淨損) \$ 30,117 134 (\$ 7,709)( 15)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六(十六)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 39,348 175 \$ - -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2,167)( 10)( 864)( 2)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37,181 165 ( 864)( 2)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37,181 165 (\$ 864)(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67,298 299 (\$ 8,573)( 17)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30,117 134 (\$ 7,709)( 1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67,298 299 (\$ 8,573)( 17)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六(二十五)
975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 0.33 (\$ 0.08)
桸釋每股(虧損)盈餘 六(二十五)
9850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 0.33 (\$ 0.08)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侯嘉騏 經理人:劉先雯 會計主管:蔣中瑋

~8~
























民國
110
年及
109

1

1
日至
3

31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普通股股本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評





109
109

1

1
日餘額
\$ 920,000 \$ 8,686 \$ 225,134 \$ 7,903 \$ 1,642,430 \$ 7,506 \$ 2,811,659
109
年第一季淨損
- - - - ( 7,709) - ( 7,709)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十六) - - - - - ( 864) ( 864)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7,709) ( 864) ( 8,573)
關聯企業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
- - - - 196 ( 196) -
109

3

31
日餘額
\$ 920,000 \$ 8,686 \$ 225,134 \$ 7,903 \$ 1,634,917 \$ 6,446 \$ 2,803,086


110
110

1

1
日餘額
\$ 920,000 \$ 10,714 \$ 341,774 \$ 7,856 \$ 817,112 \$ 133,334 \$ 2,230,790
110
年第一季淨利
- - - - 30,117 - 30,117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十六) - - - - - 37,181 37,18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0,117 37,181 67,298
關聯企業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
- - - - 5 ( 5) -
110

3

31
日餘額
\$ 920,000 \$ 10,714 \$ 341,774 \$ 7,856 \$ 847,234 \$ 170,510 \$ 2,298,088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3
110 年 1 月 1 日
3 1
109 年 1 月 1 日

3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 30,526 (\$ 474 )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八)(九)(十)
(十八) 532 699
攤銷費用 六(十八) 4 3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數 十二(二) 2 1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 六(二十二)
(利益)損失 ( 1,510 ) 3,354
利息費用 六(二十三) - 14
利息收入 六(二十) ( 605 ) ( 7,251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損失之 六(七)
份額 ( 36,220 ) 6,803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二十二) - 1,59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六(二十二) - ( 3,617 )
租賃修改利益 六(九) - ( 46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淨額 ( 25 ) -
應收帳款 3,951 ( 13,478 )
其他應收款 20 ( 100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470
存貨 六(四) ( 257,355 ) -
預付款項 ( 7,764 ) ( 30 )
其他流動資產 6 ( 4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 2,800 ) 4,632
其他應付款 ( 5,741 ) ( 260 )
其他流動負債 9 114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276,970 ) ( 7,446 )
支付之利息 - ( 14 )
支付之所得稅 ( 19 ) ( 132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76,989 ) ( 7,592 )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3
110 年 1 月 1 日

3 1
109 年 1 月 1 日
3

3 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減資退回股款 \$ 37,722 \$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六(二) - 88,586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7,440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 48,175 )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八) - 61,456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九) - ( 148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九) - 578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六(十一) - ( 1,702 )
存出保證金減少 10 645
收取之利息 605 1,41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17,278 ) 150,826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六(十二) 197,304 -
存入保證金增加 222 -
租賃本金償還 六(二十六) ( 8 ) ( 251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97,518 ( 251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96,749 ) 142,98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31,182 1,202,408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34,433 \$ 1,345,391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僅經核閱 ,未依 一般公 認審計 準則查 核 )

單位:新 台幣仟 元 (除特別 註明者 外 )

  • 一、 公司沿革
  • (一)中和 羊毛工 業股份 有限公 司 (以下 簡 稱「本公 司」 )於 民國 5 3 年 8 月 19 日 依照公司 法規定 設立,本 公司及 子公司 (以下簡稱「 本集團 」)主要 業務為 毛 條、炭 化羊毛、洗 淨羊毛、防 縮毛條 之 銷售暨不 動產租 賃等。本公 司股票 自 民國 78 年 5 月 22 日起於台灣 證券交 易 所 掛牌買 賣。
  • (二)漢陽 全球股 份有限 公司持 有本公 司 53.41%股 權,漢 神資產 管理股 份有限 公 司為本集 團之最 終母公 司。
  • 二、 通過財務 報告之 日期及 程序

本合併財 務報告 已於民國 110 年 5 月 12 日提報董 事會後 發布。

  • 三、 新發布及 修訂準 則及解 釋之適 用
  • (一)已採用金 融監督 管理委 員會 (以 下簡稱「 金管會」)認 可之新 發布、修 正後國 際財務報 導準則 之影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10 年適 用 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新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
民國110年1月1日
準則第9號之延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國際財務報 民國110年1月1日
導準則第7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號之第二階段修正
「利率指標變革」
「2021年6月30日後之新型冠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
民國110年4月1日(註)
狀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金管會允許提前於民國110年1月1日適用
註: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二)尚未採用 金管會 認可之 新發布 、修正 後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之影 響

無。

  • (三)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則之 新發布 、修正 及修訂 之準則 及 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 -- -- --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民國111年1月1日
「投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保險合約」
民國112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2年1月1日
「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會計政策之揭露」
民國112年1月1日
「會計估計之定義」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達到預定
民國111年1月1日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
民國111年1月1日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四、 重大會計 政策之 彙總說 明

編製本合 併財務 報告所 採用之 主要會 計 政策說明 如下。除另 有說明 外,此等政 策 在所有報 導期間 一致地 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會計準則第 34 號 「期中 財務報 導」編 製 。

  • (二)編製基礎
  • 1.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外 , 本 合 併 財 務報告係 按歷史 成本編 製。
  • 2.編製符合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告(以下 簡稱 IFRSs)之財 務報告 需要 使用一些 重要會 計估計,在應用 本 集 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性之項 目,或涉及合 併財務 報告之 重 大假設及 估計之 項目,請詳附 註五 說明。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報 告編製 原則
  • (1)本集 團將所 有子公 司納 入合併 財務報 告編製之 個體 。子公 司指受 本集 團控制之 個體 , 當本集 團暴露 於來 自對 該個體之 參 與之 變動報 酬或對 該等變動 報酬享 有權利 , 且透 過對 該個 體之權力 有 能力 影響該 等報酬 時,本集 團即控 制該個 體。子 公司 自本 集團取得 控制之 日起納 入合併 財務報告 ,於喪 失控制 之日起 終止合 併 。
  • (2)集團 內公司 間之交 易、 餘額及 未實現 損益業已 銷除 。子公 司之會 計政 策已作必 要之調 整,與 本集團 採用之 政 策一致。
  • (3)損益 及其他 綜合損 益各 組成部 分歸屬 於母公司 業主 及非控 制權益 ; 綜 合損益總 額亦歸 屬於母 公司業 主及 非控 制權益, 即使因 而導致 非控制 權益發生 虧損餘 額。
  • (4)對子公 司持股 之變動 若未導 致喪失 控 制(與 非控制 權益之交 易),係作 為權 益交 易處 理, 亦即 視為 與 業主 間進 行之 交易 。非 控制 權益 之調 整 金額與所 支付或 收取對 價之公 允價值 間 之差額係 直接認 列為權 益。
  • (5)當集 團喪失 對子公 司之 控制, 對前子 公司之剩 餘投 資係按 公允價 值重 新衡量, 並作為 原始認 列金融 資產 之公 允價值或 原始認 列投資 關聯企 業或合資 之成本 , 公允 價值與 帳面 金額 之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 。對於 先前認列 於其他 綜合損 益與該 子公 司有 關之所有 金額, 其會計 處理與 本集團若 直接處 分相關 資產或 負債 之基 礎相同, 亦即如 先前認 列為其 他綜合損 益之利 益或 損 失,於 處分 相關 資產或負 債時將 被重分 類為損 益,則當 喪失對 子公司 之控制 時, 將該 利益或損 失自權 益重分 類為損 益。
  • 2.列入合 併財務 報 告之 子公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業務 所持股權百分比


性質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說明
本公司 興中和投資股份 一般投 100.00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資業
  • 註: 興中和投 資股份 有限公 司非屬 本公司 之 重要子公 司,其 民國 110 年 第一季財 務報表 業經會 計師核 閱;民 國 109 年第 一季財 務報表 未經 會計師核 閱。
  • 3.未列入 合併財 務報 告 之子公 司:無 。
  • 4.子公司 會計期 間不同 之調整 及處理 方 式:無。
  • 5.重大限 制:無 。
  • 6.對本集 團具重 大性之 非控制 權益之 子 公司:無 。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境之 貨幣( 即功能性 貨幣)衡量。本 合併財務 報 告係 以本公 司之功 能性 貨幣「新 台幣」 作為表 達貨幣 列報。

  • 1.外幣交 易及餘 額
  • (1)外幣 交易採 用 交易 日或衡 量日之 即期 匯率換算 為功能 性貨幣 ,換算 此 等交易產 生之 換 算差額 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 (2)外幣 貨幣性 資產及 負債餘 額,按 資產 負債表日 之即期 匯率評 價調整 , 因調整而 產生之 換算差 額認列 為當期 損 益。
  • (3)外幣 非貨幣 性資產 及負債 餘額, 屬透 過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者 ,按 資 產負債表 日之即 期匯率 評價調 整, 因調 整而產生 之兌換 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 屬透過 其他綜 合損益 按公 允價 值衡量者 ,按資 產負債 表日之 即期匯率 評價調 整 ,因 調整而 產生 之兌 換差額認 列於其 他綜合 損益項 目;屬非 按公允 價值衡 量者, 則按初 始 交易日之 歷史匯 率衡量 。
  • (4)所有兌 換損益 於損益 表之「 其他利 益 及損失 」 列報。
  • 2.國外營 運機構 之換算
  • (1)功能 性貨幣 與表達 貨幣不 同之所 有集 團個體, 關聯企 業及聯 合協議 , 其經營結 果和財 務狀況 以下列 方式換 算 為表達貨 幣:
    • A.表 達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該 資產負債 表 日 之 收 盤 匯率換算 ;
    • B.表達於 每一綜 合損益 表之收 益及費 損 係以當期 平均匯 率換算 ;及
    • C.所有因 換算而 產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為 其他綜合 損益。
  • (2)當部 分處分 或出售 之國外 營運機 構為 子公司時 ,係按 比例將 認列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重 新 歸 屬 予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非 控 制 權 益。惟當 本集團 即使仍 保留對 前子 公司 之部分權 益,但 已喪失 對國外 營運機構 屬子公 司之控 制,則 係以 處分 對國外營 運機構 之全部 權益處 理。
  • (五)資產負債 區分流 動及非 流動之 分類標 準

本集團從 事委託 營造廠 商興建 大樓, 其 營業週期 通常長 於一年 ,與營 建工 程相關之 資產及 負債, 係按營 業週期 作 為劃分流 動或非 流動之 基準; 其餘 科目劃分 流動與 非流動 之標準 如下 :

  • 1.資產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資產: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實 現該資 產 ,或意圖 將其出 售或消 耗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 實 現者。
  • (4)現金 或約當 現金, 但於資 產負債 表日 後至少 1 2 個月 交換或 用以清 償 負債受到 限制者 除外。
  •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 件 之資產 分 類為非流 動。

  • 2.負債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負債: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清 償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 到 期清償者 。
  • (4)不能 無條件 將清償 期限遞 延至資 產 負 債表日後 至少 1 2 個月 者。負 債 之條款, 可能依 交易對 方之選 擇, 以發 行權益工 具而導 致清償 者,不 影響其分 類。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負債 分 類為非流 動。

(六)約當現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之短 期現金 承諾者 ,分類 為約當 現 金。

  • (七)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2.本集團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割日會 計。
  • 3.本集團 於原始 認 列時 按公允 價值衡 量,相關交 易成本認 列於損 益,後 續按 公允價值 衡量, 其利益 或損失 認列於 損 益。
  • 4.當收取 股利之 權利確 立,與股 利有關 之經濟效 益很有 可能流 入,及股 利金 額能可靠 衡量時 ,本集 團於損 益認列 股 利收入。
  • (八)透過其他 綜合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 融資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報 於 其 他 綜合損益 ; 或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債 務 工 具 投資:
    • (1)在以收 取合約 現金流 量及出 售為目 的 之經營模 式下持 有該金 融資產 。
    • (2)該金 融資產 之合約 條款產 生特定 日期 之現金流 量,完 全為支 付本金 及 流通在外 本金金 額之利 息。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採用 交割日 會計。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
    • (1)屬權 益工具 之公允 價值變 動認列 於其 他綜合損 益,於 除列時 ,先前 認 列於其他 綜合損 益之累 積利益 或損 失後 續不得重 分類至 損益, 轉列至 保留盈餘 項下。 當收取 股利之 權利 確立 ,與股利 有關之 經濟效 益很有

可能流入 ,及股 利金額 能可靠 衡量時 , 本集團於 損益認 列股利 收入。 (2)屬債 務工具 之公允 價值變 動認列 於其 他綜合損 益,於 除列前 之減損 損 失、利息 收入及 外幣兌 換損益 認列 於損 益,於除 列時, 先前認 列於其 他綜合損 益之累 積利益 或損失 將自權 益 重分類至 損益。

(九)按攤銷後 成本衡 量之 金 融資產

  • 1.係指同 時符合 下列條 件者:
  • (1)在以收 取合約 現金流 量為目 的之經 營 模式下持 有該金 融資產 。
  • (2)該金融 資產之 合約條 款產生 特定日 期 之現金流 量,完全為支 付本金 及 流通在外 本金金 額之利 息。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計。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 及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並 於 除 列 時,將其 利益或 損失認 列於損 益。
  • 4.本集團 持有不 符合約 當現金 之定期 存 款,因持 有期間短,折現 之影響 不重 大,係以 投資金 額衡量 。
  • (十)應收帳款 及票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帳款 及票據 。
  • 2.屬未付 息之短 期應收 帳款及 票據,因 折現之影 響不大,本集團 係以原 始發 票金額衡 量。
  • (十一)金融資產 減損

本集團於 每一資 產負債 表日,就 按攤 銷 後成本衡 量之金 融資產,考量 所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括 前 瞻 性 者 )後 , 對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並 未 顯著增加 者,按 12 個月預 期信用 損失金 額衡量備 抵損失; 對自原 始認列 後信用風 險已顯 著增加 者,按 存續期 間 預期信用 損失金 額衡量 備抵損 失; 就 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 額 衡量備抵 損失。

(十二)金融資產 之除列

當 本 集 團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時 , 將 除 列 金 融 資產。

(十三)出租人之 租賃交 易 -營業 租賃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扣 除 給 予 承 租 人 之 任 何 誘 因 ,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攤銷認 列為當 期損益 。

(十四)存貨

    1. 包 括營 建 土 地、 在 建 房地 及 待 售房 地 等 , 係以 取 得 成本 為 入 帳基 礎, 依 全部 完 工 法認 列 工 程損 益 。 營建 土 地 於 積極 開 發 時轉 列 在 建房 地, 並於積極 開發或 建造工 作時起 至完工 期 間,將有 關之利 息資本 化。
    1. 期 末存 貨 依 成本 與 淨 變現 價 值 孰低 衡 量 , 比較 成 本 與淨 變 現 價值 孰低 時 ,採 逐 項 比較 法 ; 淨變 現 價 值係 指 在 正 常情 況 下 之估 計 售 價減 除至 完工尚須 投入之 估計成 本及相 關變動 費 用後之餘 額。
  • (十五)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 -關聯 企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間接持 有其 20%以 上表決 權之股 份。本集團對關 聯企業 之投資 採用權 益法處理 ,取得 時依成 本認列 。
  • 2.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集 團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 保 之應收款),本集 團不認 列進一 步之損 失 ,除非本 集團對該 關聯企 業發 生法定義 務、推 定義務 或已代 其支付 款 項。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益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益比例 銷除;除非 證據顯 示該交 易所 轉讓之資 產已減 損,否則未 實現 損失亦予 以銷除。關 聯企業 之會計 政策 已作必要 之調整,與 本集團 採用 之政策一 致。
  • 5.關聯企 業增發 新股時,若本 集團未 按 比例認購 或取得,致使 投資比 例發 生變動但 仍對其 有重大 影響,該股 權淨 值變動之 增減數 係調整「資 本公 積」及「 採用權 益法之 投資」。若致使 投 資比例下 降者,除上述 調整外, 與 該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減 少 有 關 而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且該利益 或損失 於處分 相 關資 產或 負債時須 被重分 類至損 益者,依 減少比例 重分類 至損益 。
  • 6.當集團 處分關 聯企業 時,如喪失對 該 關聯企業 之重大 影響,對於先 前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 團 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基 礎 相 同 , 亦 即 如 先 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損益之 利益或 損失,於處 分相關 資產 或負債時 將被重 分類為 損益,則 當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時 , 將 該 利 益 或 損 失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為 損 益。如仍對該 關聯企 業有重 大影響,僅按 比例將先 前在其 他綜合 損益中 認列之金 額依上 述方式 轉出。

(十六)聯合營運

對於聯合 營運之 權益,本集團 認列其 對 聯合營運 資產、負債、收入與 費用 之直接權 利(及其 份額),並已 包含於 財 務報告之 適用項 目中。

  • (十七)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 1.不動產 、廠房 及設備 係以取 得成本 為 入帳基礎 。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獨資 產。被重置 部分之 帳面金 額應 除列。所有其 他維修 費用於 發生 時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3.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 之後續 衡量採 成 本模式,除土地 不提列 折舊外,其 他按估計 耐用年 限以直 線法計 提折舊,不動產、廠房 及設 備 組成若 屬重 大,則單 獨提列 折舊。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進行檢 視,若殘值 及耐用 年限之 預期 值與先前 之估計 不同時,或 資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依國際 會計準 則第 8 號「會 計政策、會計估計 變動及 錯誤」之會計 估 計變動規 定處理 。各項 資產之 耐用年 限 如下 :
房屋及建築

8
~ 20
運輸設備 5 年
辦公設備

3
~ 23
租賃改良 依租賃年限或耐用年限孰短者
  • (十八)承租人之 租賃交 易 -使用 權資產 /租賃 負 債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租賃 期間認 列 為費 用。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為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後續採利 息法按 攤銷後 成本法 衡量,於 租賃期間 提列利 息費用。當非屬 合約修改 造成租 賃期間 或租賃 給付變 動 時,將重 評估租 賃負債,並將再 衡量數調 整使用 權資產 。
  • 3.使 用 權 資 產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按 成 本 認 列 , 成 本 係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 額。後續採成 本模式 衡量,於使用 權資產 之耐用年 限屆滿 時或租 賃期間 屆滿時兩 者之較 早者,提列折 舊費用。當租賃負 債重評 估時,使用權 資 產將調整 租賃負 債之任 何再衡 量數。

  • 4.對 減 少 租 賃 範 圍 之 租 賃 修 改 , 承 租 人 將 減 少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反 映 租 賃 部 分 或 全 面 之 終 止 , 並 將 其 與 租 賃 負 債 再 衡 量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認列於損 益中。

  • (十九)投資性不 動產

投資性不 動產以 取得成 本認列,後續 衡 量採成本 模式。除土地 外,按 估計 耐用年限 以直線 法提列 折舊, 耐用年 限 為 8~60 年。

(二十)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 以取得 成本認 列,依 直線法 按 估計耐用 年限 4 年攤銷 。

(二十一)非金融資 產減損

本集團於 資產負 債表日 針對有 減損跡 象 之資產,估 計其可 回收金 額,當 可回收金 額低於 其帳面 價值時,則認列 減損損失。可回收 金額係 指一項 資產之公 允價值 減處分 成本或 其使用 價 值,兩者較 高者。當 以前年 度已 認列資產 減損之 情況不 存在或 減少時,則迴轉減 損損失,惟迴轉 減損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折舊或 攤銷後 之帳面 金額。

(二十二)借款

係指向銀 行借入 之長、短 期款項。本集團 於原始認 列時按 其公允 價值減 除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就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採有 效利息 法按攤 銷程序 於流通 期 間內認列 利息費 用於損 益。

  • (二十三)應付帳款 及票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發生之 應付票 據。
  • 2.屬未付 息之短 期應付 帳款及 票據,因 折現之影 響不大,本集團 係以原 始發票金 額衡量 。
  • (二十四)金融負債 之除列

本集團於 合約明 定之義 務履行 、取消 或 到期時, 除列金 融負債 。 (二十五)員工福利

1.短期員 工福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列為 費用。

2.退休金

對 於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 係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 預 付 提 撥 金 於 可 退 還 現 金 或 減 少 未 來 給 付之範圍 內認列 為資產 。

3.離職福 利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正 常 退 休 日 前 終 止 對 員 工 之 聘 僱 或 當 員 工 決 定 接 受 公 司 之 福 利 邀 約 以 換 取 聘 僱 之 終 止 而 提 供 之 福 利 。 本 集 團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時 認 列 費 用 。 不預期在 資產負 債表日後 12 個 月全部 清 償之福利 應予以 折現。

4.員工酬 勞及董 事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列為費 用及負 債。嗣後 決議實 際配發 金額與估 列金額 有 差異 時,則 按會計估 計變動 處理。另 以股票 發放員 工酬勞者,計算股 數之基 礎為 董事會決 議日前 一日收 盤價。

(二十六)所得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所 得稅係 認列於 損益。
  • 2.本集團 根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關法規定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之所得 稅,嗣 盈餘產 生 年度 之次年 度 於股東會 通過盈 餘分 派 案後, 始就實際 盈餘之 分 派情 形,認 列未分 配 盈餘所得 稅費用 。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交易( 不包括 企業合 併)中對資 產或 負債之原 始認列,且在 交易當 時未影響 會計利 潤或課 稅所得 (課稅損 失 ),則不予 認列。若 投資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 本 集 團 可 以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 且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列。遞延 所得稅 採用在 資產負 債表日 已立法或 已實質 性立法,並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清 償 時 預 期 適 用 之 稅 率(及稅 法)為 準。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稅資 產。

  • 5.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 等 而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部 分 , 係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未 使 用 所得稅抵 減使用 之範圍 內,認 列遞延 所 得稅資產 。
  • 6.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稅前損 益計算 之,並 配合前 述政策 揭 露相關資 訊。
  • 7.期 中 期 間 發 生 稅 率 變 動 時 , 本 集 團 於 變 動 發 生 當 期 一 次 認 列 變 動 影 響數,對於 所得稅 與認列 於損益 之外的 項目有關 者,將變 動影響 數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權 益 項 目 , 對 於 所 得 稅 與 認 列 於 損 益 的 項 目 有 關者,則 將變動 影響數 認列於 損益 。
  • (二十七)股利分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列,分 派現金 股利認 列為負 債 。

  • (二十八)收入認列
  • 商品銷售

本集團主 要商品 為毛條、防縮毛 條及防 縮散毛等,銷貨收 入於商 品銷售 予客戶時 認列, 以合約 敘明之 價格為 基 礎認列收 入 。

(二十九)營運部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方式報 導。主要 營運決策 者負責 分配 資源予營 運部門 並評估 其績效。

五、 重大會計 判斷、 估計及 假設不 確性之 主 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及假設。所作 出之重 大會計 估計與 假設 可能與實 際結果 存有差 異,將考量 歷史 經 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下個財 務年度 重大調 整之風 險。請詳 下列對重 大會計 判斷、估計 與假設 不確 定 性之說明 :

(一)會計政策 採用之 重要判 斷

無此情形 。

(二)重要會計 估計及 假設

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減損 評估

當 有 減損跡象顯示某項採權益法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致帳面金額無法被回 收,本 集團隨 即評估 該項投 資之減 損。本 集團係依 據享有 被投資 公司預 期未 來現金流 量之折 現值評 估可回 收金額 , 並分析其 相關假 設之合 理性 。

六、 重要會計 項目之 說明

(一)現金及約 當現金

110年3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週轉金 \$
30
\$ 30 \$ 30
活期存款 104,403 151,152 1,247,988
定期存款 630,000 680,000 97,373
\$
734,433
\$ 831,182 \$ 1,345,391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信用 風險, 預期發 生違約 之可能 性 甚低。

2.本集團 未有將 現金及 約當現 金提供 質 押之情形 。

(二)按攤銷後 成本衡 量之金 融資產 -流動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定期存款 \$
20,000
\$
20,000
\$
906,750
1.本集團 於民 國
110
年 及
109

1

1
日至
3

31
日因按 攤銷後 成本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利 息 收 入 分 別 為 \$26

\$6,249(表 列 「
利 息
入」)。
  • 2.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持 有按攤銷 後成本 衡量之 金融資 產,於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及 109 年 3 月 31 日信用 風險最 大之 暴險金額 分別為 \$20,000、\$20,000 及\$906,750。
  • 3.本集團 於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及 109 年 3 月 31 日未 有將按攤 銷後成 本衡量 之金融 資產提 供 作為質押 擔保之 情形 。

(三)應收票據 及帳款 淨額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應收票據 \$ 870 \$ 845 \$ -
應收帳款 \$ 7,001 \$ 10,952 \$ 21,252
減:備抵損失 ( 70) ( 68) ( 213)
\$ 6,931 \$ 10,884 \$ 21,039
  • 1.本集團 之應收 票據及 應收帳 款皆為 未 逾期。
  • 2.本集團 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及 109 年 3 月 31 日之應 收票據及 應收帳 款餘額 均為客 戶合約 所 產生,另 於民 國 109 年 1 月 1 日 客戶合約 之應收 帳款餘 額為 \$7,696。
  • 3.本集團 於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及 109 年 3 月 31 日未 有將應收 票據及 帳款提 供質押 擔保之情形。
  • 4.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應 收票據及 應收帳 款於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及 109 年 3 月 31 日 信用風 險最大 之暴險 金額 分別為\$7,801、\$11,729 及\$21,039。

5.相關應 收票據 及應收 帳款信 用風險 資 訊請詳附 註 十二(二)。

(四)存貨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聯合營運-營建用地 \$
499,872
\$
214,937
\$ -
聯合營運-預付土地款 612 28,192 -
\$
500,484
\$
243,129
\$ -
  • 1.帳 列 存 貨 係 本 集 團 參 與 聯 合 營 運 而 依 持 有 比 例 所 認 列 之 份 額 , 請 詳 附 註 六(五)之 說明。
  • 2.本集團 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 1 日 認列為 費損之 存貨成 本 分別為\$22,815 及\$49,856。
  • 3.本集團 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 1 日 存貨利 息資本 化金額 分 別為\$980 及\$0,資本 化利率 分別為 1.80%~1.83%及 0%。

4.本集團 將存貨 提供擔 保情形 ,請詳 附 註八。

(五)聯合營運

  1. 本集 團 與 其他 五 家 公司 簽 訂共 同 投 資興 建契 約 並 採聯 合 營 運, 對 於聯 合 營運 之 權 益, 本 集 團認 列 其對 聯 合 營運 資產 、 負 債、 收 入 與費 用 之直 接 權益 (及其 份 額), 並 已包 括 於合 併 財 務 報告 之 適 用項 目 中。 相 關 資訊 如 下:
工程名稱 持有比例 共同興建者 說明
內湖舊宗案 10%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 台北市內湖區
土城忠義案 10%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 新北市土城區
  1. 本公司所 持有之 聯合營 運份額 之彙總 資 訊如下: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資產負債表
流動資產
存貨 \$
500,484
\$
243,129
\$
-
其他流動資產 20,552
521,036
12,911
256,040
-
非流動資產 - - -
資產總計 \$
521,036
\$
256,040
-
\$
-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
354,304
\$
157,000
\$
其他流動負債 1,651 4,038 -
-
355,955 161,038 -
非流動負債 - - -
負債總計 \$
355,955
\$
161,038
\$
-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綜合損益表
收入 \$ \$
176
-
成本 \$ \$
-
-
費用 (\$ 161)
\$
-
營業外收入 \$ \$
65
-

(六)透過其他 綜合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 融資產 -非 流動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權益工具
上市櫃公司股票 \$
302,678
\$ 254,503 \$ -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54,135 54,135 -
356,813 308,638 -
評價調整 154,993 115,645 -
\$
511,806
\$ 424,283 \$ -

1.本集團選擇 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及 為 穩 定 收 取 股 利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分類為 透 過其他綜 合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 資產,該等 投資於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及 109 年 3 月 31 日之公允價 值分別 為 \$511,806、 \$424,283 及\$0。

2.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損 益 及 綜 合 損 益 之 明細如下 :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權益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
值變動 \$ 39,348 \$ -
  • 3.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持 有透過其 他綜合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 金融資產 ,於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及 1 09 年 3 月 31 日信用風 險最大 之暴險 金額分 別 為\$511,806、\$424,283 及\$0。
  • 4.本集團 未 有 將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質 押擔保之 情形 。
  • 5.相 關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十二(二 )。
  • (七)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
110年 109年
1月1日 \$ 664,067 \$ 438,544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57,65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36,220 ( 6,803)
其他權益變動 ( 2,167) ( 865)
3月31日 \$
\$
698,120
373,221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關聯企業
漢神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563,884 \$ 520,684 \$ -
鑫囍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34,236 143,383 373,221
\$ 698,120 \$ 664,067 \$ 373,221
  • 1.關聯企 業
  • (1)本集團 重大關 聯企業 之基本 資訊如 下 :

持股比率 關 係
公司名稱 營業場所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之性質 衡量方法
鑫囍國際
股份有限
公司
台灣 46.83% 46.83% 47.64% 關聯企業 權益法
漢神購物
中心股份
有限公司
台灣 20.00% 20.00% - 關聯企業 權益法

(2)本集團 重大關 聯企業 之彙總 性財務 資 訊如下 :

資產負債 表

鑫囍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10年3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流動資產 \$ 189,678 \$ 202,767 \$ 176,535
非流動資產 198,323 222,994 216,509
流動負債 ( 94,526) ( 96,632) ( 116,542)
非流動負債 ( 6,812) ( 22,932) ( 16,562)
淨資產總額 \$ 286,663 \$ 306,197 \$ 259,940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之份額 \$ 134,236 \$ 143,383 \$ 123,831
商譽 - - 249,390
關聯企業帳面價值 \$ 134,236 \$ 143,383 \$ 373,221
漢神購物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2,190,710 \$ 1,870,589
非流動資產 8,832,045 8,947,422
流動負債 ( 2,198,389) ( 2,014,108)
非流動負債 ( 7,483,231) ( 7,678,768)
淨資產總額 \$ 1,341,135 \$ 1,125,135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之份額 \$ 268,227 \$ 225,027
商譽 295,657 295,657
關聯企業帳面價值 \$ 563,884 \$ 520,684

綜合損益 表

鑫囍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收入 \$ 23,071 \$ 26,197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11,193) (\$ 12,796)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8,341) ( 1,81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9,534) (\$ 14,612)
收入
繼續營業
漢神購物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收入 \$
584,935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226,582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8,69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35,277

(3)本 集 團 個 別 不 重 大 關 聯 企 業 之 帳 面 價 值 及 其 經 營 結 果 之 份 額 彙 總 如 下:

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 1 日及 109 年 3 月 31 日,本集 團無個別 不重大 之關聯 企業。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與本期綜合損失相同) \$ (\$ 707)
  • 3.本集團 於民國 108 年 5 月取 得天雲 商 務國際股 份有限 公司 23%股 權,隔年 2 月全數處分 ,處分 價款為 \$61,456。
  • 4.鑫囍國 際股份 有限公 司於民國 109 年 5 月辦理現金 增資, 本集團 未依持 股 比 例 認 購 , 因 而 對 鑫 囍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持 股 比 例 由 47.64%降 為 46.83%。本集團 為該公 司單一 最大股 東,因其他股 東 (非關 係人)間簽有 股 東 協 議 , 顯 示 本 集 團 無 實 際 能 力 主 導 攸 關 活 動 , 故 判 斷 對 該 公 司 不 具 控 制,僅具 重大影 響。
  • 5.本集團 於民 國 109 年 1 0 月參 與關係 人 漢神購物 中心股 份有限 公司現 金增 資取得 20%股 權。本項 投資已 依國際 財務 報導準則第 3 號 取得價 格分攤 報 告。
  • 6.本集團 民國 109 年度 評估部 分採用 權 益法之投 資業已 減損, 其可回 收金 額 係 採 用 市 場 法 之 可 比 較 樣 本 公 司 評 估 該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 故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249,390, 表 列 「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八)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1. 明細如下 :
110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61
\$ 310 \$
-
\$ 1,537 \$
-
\$ 1,908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96) - ( 1,396) - ( 1,692)
\$
61
\$ 14 \$
-
\$ 141 \$
-
\$ 216
1月1日 \$
61
\$ 14 \$
-
\$ 141 \$
-
\$ 216
增添 - - - - - -
處分 - - - - - -
折舊費用 - - - ( 6) - ( 6)
3月31日 \$
61
\$ 14 \$
-
\$ 135 \$
-
\$ 210
3月31日
成本 \$
61
\$ 310 \$
-
\$ 1,537 \$
-
\$ 1,908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96) - ( 1,402) - ( 1,698)
\$
61
\$ 14 \$
-
\$ 135 \$
-
\$ 210
109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61 \$ 310 \$ 622 \$ 1,642 \$ 1,898 \$ 4,533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96) ( 78) ( 1,470) ( 369) ( 2,213)
\$ 61 \$ 14 \$ 544 \$ 172 \$ 1,529 \$ 2,320
1月1日 \$ 61 \$ 14 \$ 544 \$ 172 \$ 1,529 \$ 2,320
增添 - - - 148 - 148
處分 - - ( 544) ( 148) ( 1,476) ( 2,168)
折舊費用 - - - ( 12) ( 53) ( 65)
3月31日 \$ 61 \$ 14 \$ - \$ 160 \$ - \$ 235
3月31日
成本 \$ 61 \$ 310 \$ - \$ 1,537 \$ - \$ 1,908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96) - ( 1,377) - ( 1,673)
\$ 61 \$ 14 \$ - \$ 160 \$ - \$ 235
  • 2.本集團之 不動產 、廠房 及設備 未有提 供 擔保之情 形。
  • 3.本集團之 土地、房屋 及建築 因與 銀 行簽 訂信託契 約,故所有 權登記 於銀行 名下。
  • (九)租賃交易 -承租 人
  • 1.本集團 租賃之 標的資 產 包括 辦公設 備、建物及 運輸設備,租賃 合約之 期間 通常為 3 年。租賃合約 是採個 別協商 並 包含各種 不同的 條款及 條件,除租 賃之資產 不得用 作借貸 擔保外 ,未有 加 諸其他之 限制。

2.使用權 資產之 帳面價 值與認 列之折 舊 費用資訊 如下: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辦公設備 \$
71
\$ 79 \$ 104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折舊費用 折舊費用
辦公設備 \$ 8 \$ 8
房屋及建築 - 247
\$ 8 \$ 255

3.本集團 於民 國 11 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使用 權資產 之增添 皆 為\$0。

4.與租賃 合約有 關之損 益項目 資訊如 下 :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
\$
14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 24
租賃修改利益 - 46
  • 5.本集團 於民 國 11 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租賃 現金流 出總額 分 別為\$8 及\$289。
  • (十)投資性不 動產
  • 1.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本 集 團 自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本 集 團 對 自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產簽訂 商業財 產租賃 合約,租賃 合約之期間通 常為 1 年內,租賃合 約包 含依據每 年市場 環境調 整租金 之條款 。 明細如下 :
110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月1日 \$ 72,160 \$ 61,420 \$ 133,580
折舊費用 - ( 518)
(
518)
3月31日 \$ 72,160 \$ 60,902 \$ 133,062
109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月1日 \$ 72,160 \$ 54,409 \$ 126,569
增添 - 1,702 1,702
折舊費用 - ( 379)
(
379)
移轉 - 6,732 6,732
3月31日 \$ 72,160 \$ 62,464 \$ 134,624

2.投資性 不動產 之租金 收入及 直接營 運 費用: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724 \$ 380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
性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
營運費用 \$ 112 \$ 64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
資性不動產所發生之直
接營運費用 \$ 620 \$ 461

3.本集團 持有之 投資性 不動產 於 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9 年 3 月 31 日之公允價值 分別為 \$208,487、\$208,487 及 \$208,227, 係依獨立 評價專 家之評 價結果,該評 價 係採用比 較法及 收益法,屬第 三等 級公允價 值,其 主要假 設如下 :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收益資本化率 1.20%~1.60% 1.20%~1.60% 1.12%~1.53%
(十一)短期借款
借款性質 110年3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354,304
1.8%~1.83% 土地
借款性質 109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157,000
1.80% 土地
借款性質 109年3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
0.00%
    1. 帳列 擔 保 借款 係 本 集團 參 與 聯合 營 運而 依持 有 比 例所 認 列 之份 額 ,請 詳附註六(五)之 說明。
    1. 於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 1 日認列 於損益 之利息 費用皆 為\$0。

(十二)退休金

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本公司 及國內 子公司依 據「勞工 退休金 條例」, 訂有確定 提撥之 退休辦 法,適 用於本 國 籍之員工。本公 司及國 內子公 司就 員工選擇 適用「 勞工退 休金條 例」所 定 之勞工退 休金制 度部分,每月 按薪 資 之 百分之六 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 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方式領取 。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本集 團依上 開退休 金辦法 認 列之退休 金成本 分別為 \$152 及\$155。

(十三)股本

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及 109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額 定資本額 均為\$1,100,000,分為 110,000 仟股,分次發 行,實收資 本額均 為\$920,000,每 股面額 10 元。

(十四)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 規定,超過 票面金 額發行 股票所 得之溢額 及受領 贈與之 所得之 資 本公積,除得 用於彌 補虧損 外,於公司 無累積虧 損時,按股 東原有 股份之 比例發給 新股或 現金。另 依證券 交易法 之相關規 定,以上 開資本 公積撥 充 資本時,每 年以其 合計數 不超過 實收資 本額百分 之十為 限。公司 非於盈 餘 公積填補 資本虧 損仍有 不足時 ,不得 以 資本公積 補充之 。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庫藏股票交易 \$
8,516
\$
8,516
\$
8,516
關聯企業股權淨值變動數 2,028 2,028 -
其他 170 170 170
\$
10,714
\$
10,714
\$
8,686

(十五)保留盈餘

1.依本公 司章程 規定,年度盈 餘應於 完 納一切稅 捐及彌 補虧損 後,先提列 百分之十 為法定 盈餘公 積,並依法 提列 或迴轉特 別盈餘 公積 後,如 尚有 盈餘,併同期初 未分配 盈餘,由董 事會 依股利政 策擬定 盈餘分 派案,以 發行新股 方式為 之時,應提 請股東 會決 議後分派 之;如以發 放現金 方式 為 之 , 授 權 董 事 會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出 席 及 出 席 董 事 過 半 數 同 意 後 為 之,並報 告股東 會。

  • 2.民國 109 年 6 月 24 日經股東 會通過 本 公司章程 修正案,依 本公司 章程 之 盈 餘 分 派 政 策 規 定 , 得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於 每 季 終 了 後 進 行 盈 餘 分 派 或 虧損撥補。分派盈 餘時,應 先預估 並保 留應納稅 捐、依法 彌補虧 損、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提 撥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本 項 盈 餘 分 派 以 發 行 新 股 方 式 為 之 時 , 依 公 司 法 二 百 四 十 條 規 定 應 經 股 東 會 決議辦理 ;以現 金發放 者,應 經董事 會 決議。
  • 3.本公司 分配股 利之政 策,須 視公司 目 前及未來 之投資 環境、資金需 求、 國內外競 爭狀況 及資本 預算等 因素,兼 顧股東利 益、平衡股 利及公 司長 期財務規 劃等,以股 票股利 及現金 股 利 搭配發放 之,其中現 金股利 不低 於股利總 數之百 分之二 十 。
  • 4.依公司 法規定,法定 盈餘公 積應提 撥 至其總額 已達資 本總額 為止。法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不 得使用之,惟 發給新 股或現 金 者,以該項公 積超過 實收資 本額百 分之二十 五之部 分為限 。
  • 5.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迴轉時 ,迴轉 金額得 列入可 供分派 盈 餘中。 首次採用 IFRSs 時,民國 101 年 4 月 6 日金管證 發字第 1010012865 號 函提列之 特別盈 餘公積,本公 司於嗣 後使 用、處分或重 分類相關 資產時, 就原提列 特別盈 餘公積 之比例 予以迴 轉 。
  • 6.本公司 於民國 110 年 3 月 25 日經董事 會決議民國 109 年 度不分 派盈餘 及民國 109 年 6 月 24 日經股東 常會決 議 通過之民國 108 年盈餘 分派案 如下:
108年度
每股股利
(元)
金額
法定盈餘公積 \$116,640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47)
現金股利 \$
460,000
5.00

7.上述民國 109 年度盈 餘分派 議案,截 至民國 110 年 5 月 12 日止尚未 經 股東會決 議。

(十六)其他權益 項目

110年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總計
1月1日 \$ 133,334 \$ 133,334
評價調整:
–集團 39,348 39,348
–關聯企業 ( 2,167) ( 2,167)
評價調整轉出至保留盈餘
–關聯企業 ( 5) ( 5)
3月31日 \$ 170,510 \$ 170,510
109年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總計
1月1日 \$ 7,506 \$ 7,506
評價調整:
–關聯企業 ( 1,060) ( 1,060)
3月31日 \$ 6,446 \$ 6,446
(十七)營業收入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
商品銷售收入 \$ 21,800 \$ 49,348

1.本集團客 戶合約 之收入 源於某 一時點 移 轉,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金額分 別為\$21,800 及 \$49,348。收 入依營運 部門 細 分 請詳附註 十四之 說明。

租賃收入 725 380 合計 \$ 22,525 \$ 49,728

2.本集團 於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及 109 年 3 月 31 日 未有認列 客戶合 約收入 相關之 合約資 產 及合約負 債之情 形。

(十八)費用性質 之額外 資訊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 - \$ 5,679 \$ 5,679
折舊費用 518 14 532
攤銷費用 - 4 4
\$ 518 \$ 5,697 \$ 6,215
員工福利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 - \$ 4,967 \$ 4,967
379 320 699
- 3 3
\$ 379 \$ 5,290 \$ 5,669
(十九)員工福利 費用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薪資費用 \$
3,114
\$ 3,369
勞健保費用 366 287
退休金費用 152 155
董事酬金 1,893 1,156
其他用人費用 154 -
\$
5,679
\$ 4,967
  • 1.依本公 司章程 規定,本公司 依當年 度 獲利狀況 扣除累 積虧損 後,如尚有 餘額,應提撥 員工酬 勞百分 之零點 五至 百分之五,董 事酬勞 不高於 百分 之二。
  • 2.本公司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員工酬勞估 列金額分 別為\$154 及\$ 0;董事 酬勞估 列金額 分別 為 \$154 及\$0。 民國 109 年為稅 前淨損 ,故未 提列與 配 發相關員 工酬勞 及董監 酬勞 。 經董事會 決議之 民國 109 年度 員工酬 勞 及董事酬 勞 與民 國 109 年度財 務報告認 列之金 額一致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二十)利息收入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銀行存款利息 \$ 579 \$ 1,00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利息收入 26 6,249
\$ 605 \$ 7,251
(二十一)其他收入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其他收入-其他 \$ 65 \$ 2
(二十二)其他利益 及損失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外幣兌換利益 \$ 470 \$ 8,893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利益
- 3,617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損失
- ( 3,35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利益(損
失) 1,510 ( 1,590)
其他 ( 11) ( 74)
\$ 1,969 \$ 7,492
(二十三)財務成本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租賃負債利息費用 \$ - \$ 14
押金利息費用 1 -
\$ 1 \$ 14
(二十四)所得稅
1.所得稅 費用
所得稅費 用組成 部分
: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409 \$ 7,235
遞延所得稅總額 \$ 409 \$ 7,235
所得稅費用 \$ 409 \$ 7,235
2.本公司 營利事 業所得 稅業經 稅捐稽 徵 機關核定 至民
107
年 度。

~36~

(二十五)每股盈餘(虧損)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 \$
30,117
92,000 \$
0.33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 \$
30,117
92,00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6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30,117
92,006 \$
0.33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稀釋)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
7,709)
92,000 (\$
0.08)

(二十六)來自籌資 活動之 負債之 變動

110年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157,000 \$ 80 \$ 378 \$ 157,458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197,304 ( 8) 222 197,518
利息費用支付數(註) - - - -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 -
3月31日 \$ 354,304 \$ 72 \$ 600 \$ 354,976
109年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 \$ 4,220 \$ 282 \$ 4,502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 251) - ( 251)
利息費用支付數(註) - ( 14) - ( 14)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3,850) - ( 3,850)
3月31日 \$ - \$ 105 \$ 282 \$ 387

註:表列 營業活 動之現 金流量 。

七、 關係人交 易

(一)母公司與 最終控 制者

  • 1.如興股 份有限 公司於 民國 108 年 12 月 出售 100%持有 之如興 全球股 份有限 公司(現已 更名為「 漢陽全 球股份 有限公 司 」)股份予 漢神資 產管理 股份有 限公司,從 而間接 處分如 興全球 股份有 限 公司持有 本公司之 53.41%股份。
  • 2.因前述 股權交 易,漢 陽全球 股份有 限 公司持有 本公司 53.41%股權, 漢神 資產管理 股份有 限公司 為本集 團之最 終 母公司。

(二)關係人之 名稱與 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漢神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如興股份有限公司
漢神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最終母公司
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為同一人(註)
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為同一人
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為同一人
其他關係人
註:本公 司董事 長已於 民國 109
2 月 改選,此 項關係 已終止 。
(三)與關係人 間重大 交易事 項
1.管理費 用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漢神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606
\$
309
2.其他應 收款-關 係人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37,722 \$ -
3.財產交 易
處分不動 產、廠 房及設 備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處分價款(未稅) 處分(損)益 處分價款(未稅) 處分利益
如興股份有限公司 \$
-
\$
-
\$ 560 \$
16
(四)主要管理 階層薪 酬資訊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短期員工福利 \$ \$
3,367
2,744
八、
抵(質)押 之資產
本集團之 資產提 供擔保 明細如 下: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擔保用途
存貨-營建用地 \$ 354,304 \$ 157,000 \$
-
短期借款

九、 重大承諾 事項及 或有事 項

無。

十、 重大之災 害損失

無。

十一、 重大之期 後事項

無。

十二、 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 資本管 理目標,係確 認維持 健 全之信用 評等及 良好之 資本比 率, 以 支 持 企 業 營 運 及 股 東 權 益 之 極 大 化 。 本 集 團 依 經 濟 情 況 以 管 理 並 調 整 資本結構,可能 藉由調 整股利 支付、返還 資本或發 行新股 以達成 維持及 調 整資本結 構之目 的 。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 具之種 類

110年3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3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27,928
\$
18,978
\$
16,41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
投資 \$
511,806
\$
424,283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
734,433
\$
831,182
\$
1,345,391
金融資產 20,000 20,000 906,750
應收票據 870 845 -
應收帳款淨額 6,931 10,884 21,039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236 37,978 20,029
存出保證金 408 418 478
\$
762,878
\$
901,307
\$
2,293,687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負債
短期借款 \$
354,304
\$
157,000
\$
-
應付帳款 - 2,800 4,632
其他應付款 8,110 13,851 14,718
存入保證金 600 378 282
\$
363,014
\$
174,029
\$
19,632
租賃負債 \$
72
\$
80
\$
105

2.風險管 理政策

  • (1) 本集團財 務風險 管理目 標主要 為管理 營 運活動相 關之市 場風險、 信 用風險及 流動性 風險,本 集團依 集團之 政策及風 險偏好, 進行前 述 風險之辨 認 、衡 量及管 理。
  • (2) 本集團對 於前述 財務風 險管理 已依相 關 規範建立 適當之 政策、程 序 及內部控 制,重要 財務活 動須經 董事會 依相關規 範及內 部控制 制度

進行覆核 。於財務 管理活 動執行 期間, 本集團須 確實遵 循所訂 定之 財務風險 管理之 相關規 定。

(3) 本集團未 有承作 衍生工 具以規 避財務 風 險之情 形 。

  • 3.重大財 務風險 之性質 及程度
  • (1) 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 A.本集團 受 相 對 與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功 能 性 貨 幣 不 同 的 交 易 所 產 生 之匯率風 險, 主要為 美金。相關 匯率風 險來自未 來之商 業交易 及 已認列之 資產與 負債。
  • B.本集團管 理階層 已訂定 政策,規 定集團 內各公司 管理相 對其功 能 性貨幣之 匯率風 險 。
  • C.本集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幣為台 幣),故 受匯率波 動之影 響,具 重大 匯率 波動影 響之外 幣 資產及負 債資訊 如下:
110年3月31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964
28.54
\$
27,503
109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961
28.48
\$
27,369
109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5,045 30.23 \$1,059,235
  • D.本集團貨 幣性項 目因匯 率波動 具重大 影 響於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 1 日認 列之全 部兌換 利益(含已 實現及 未實現 ) 彙總金額 分別為\$470 及\$8,893。
  • E.本集團因 重大匯 率波動 影響之 外幣市 場 風險分析 如下: 美 金 與新台 幣 間 匯 兌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於 美 金 計 價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應收 帳款等,於換算 時產生 外幣兌 換損失或 利益。若持有 新 台幣兌換美元貶值或升值 1%, 而 其 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淨利將 分別增 加 或減少\$275 及\$10,592。

價格風險

  • A. 本集團暴 露於 價 格風險 的權益 工具,係 所持有帳 列於透 過損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金融資 產。為 管理權 益工具投 資之價 格風險,本集團 藉由多 角 化投資並 針對單 一及整 體之權 益投資 設 定限額, 以管理 權益證券 之價格風 險。權 益證券之 投資組 合資訊 需定期提 供予本 公司之 高 階管理階 層,董 事會則須 對所有 之權益 證券投資 決策進 行複核 及 核准將其 投資組 合分散 。
  • B. 本集團主 要投資 於國內 公司發 行之權 益 工具 及受 益憑證,此等權 益工具之 價格會 因該投 資標的 未來價 值 之不確定 性而受 影響。若 該等權益 工具 及 受益憑 證價值 上升或 下 跌 1%,而其他所 有因素維 持不變之 情況下 ,對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之 稅 後 淨 利 因 來 自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及 受 益 憑證之利 益或損 失將分 別增加 或減少 \$279 及\$164;對其他 綜合損 益 因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投 資 利 益 或損失分 別增加 或減少 \$5,118 及\$0。

現金流量 及公允 價值利 率 風險

本集團之 投資主 要係 權 益工具 及受益 憑 證,未取得或 發行附 息之債 務工具, 經評估 應無重 大利率 風險 。

  • (2) 信用風險
  • A.本 集 團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務而 導致本 集團財 務損失 之風險,主要來自 交易對 手無法 清 償按收款 條件支 付之應 收帳款,及分 類 為按攤銷 後成本 衡量 之 債 務工具投 資的合 約現金 流量。
  • B.本集團各 單位係 依循信 用風險 之政策、程序及控 制以管 理信用 風 險。所有客戶 之信用 風險評 估係綜 合考 量該 客戶 之財務 狀況、信 評機構之 評等、以往 之歷史 交易經 驗、目前經濟 環境以 及本集 團 內部評等 標準等 因素。
  • C.本集團之 財務會 計部依 照集團 政策管 理 銀行存款、固定 收益證 券 及其他金 融工具 之信用 風險。由於本 集 團之交易 對象係 由內部 之 控 管程 序 決 定, 屬 信 用良 好 之 銀行 及 具 有 投資 等 級 之金 融 機 構、 公司組織 及政府 機關, 故無重 大之信 用 風 險。

  • D.本集團依 信用風 險之管 理,當合約款 項 按約定之 支付條 款逾期 超 過 90 天,視為已 發生違 約。

  • E.本集團採用 IFRS9 提供 之前提 假設,當 合約款項 按約定 之支付 條 款逾期超過 30 天,視 為金融 資產自 原 始認列後 信用風 險已顯 著 增加。
  • F.另本集團於 評 估 無 法 合 理 預 期 將 收 回 金 融 資 產 時 (例 如 發 行 人 或 債務人之 重大財 務困難 ,或已 破產 ), 則 予以沖銷 。
  • G.本集團按 交易對 手信用 等級、區 域及產 業等因素 將對客 戶之應 收 帳款 分 組 ,採 用 簡 化作 法 以 準備 矩 陣 為 基礎 估 計 預期 信 用 損失 。 相關資訊 如下:
未逾期 逾期30天 逾期60天 逾期90天 合計
110年3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1%
帳面價值總額 \$
7,001
\$
-
\$ - \$ \$
-
7,001
備抵損失 \$
70
\$
-
\$ - \$ \$
-
70
未逾期 逾期30天 逾期60天 逾期90天 合計
109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1%
帳面價值總額 \$10,952 \$
-
\$ - \$ \$
-
10,952
備抵損失 \$
68
\$
-
\$ - \$ \$
-
68
未逾期 逾期30天 逾期60天 逾期90天 合計
109年3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1%
帳面價值總額 \$21,252 \$
-
\$ - \$ \$
-
21,252
備抵損失 \$
213
\$
-
\$ - \$ \$
-
213
110年 109年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1月1日 \$ 68 \$ 78
提列減損損失 2 135
3月31日 \$ 70 \$ 213

(3) 流動性風 險

A.現金流量 預測是 由集團 內各營 運個體 執 行,並由集 團財務 會計部 予以彙總。集 團財務 部監控 集團流 動資 金需求之 預測,確保 其有 足夠資金 得以支 應營運 需要,並 在任何 時候維持 足夠之 未支用 的 借款承諾 額度,以使 集團不 致違反 相關 之借款限 額或條 款,此等 預測考量 集團之 債務融 資計畫、債 務條 款遵循、符合 內部資 產負 債表之財 務比率 目標。

  • B.本 集 團 將 剩 餘 資 金 投 資 於 附 息 之 活 期 存 款 、 定 期 存 款 及 有 價 證 券,其 所選擇 之工具 具有適 當之 到 期日 或足夠流 動性 ,以因 應上 述預測並 提供充 足之調 度水 位 。
  • C.下表係本 集團 之 非衍生 金融負 債按相 關 到期日予 以分組,係依 據 資 產負 債 表 日至 合 約 到期 日 之 剩餘 期 間 進 行分 析 。 除應 付 帳 款、 其他應付 款及存 入保證 金,其未折現 合 約現金流 量金額 約當於 其 帳面價值,並 於一年 內到期 外 ,餘金 融 負債之未 折現合 約現金 流 量金額詳 下表所 述:

非衍生金融負債:

110年3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3年內 3年以上
短期借款 \$
6,416
\$
6,416
\$
6,416
\$ 362,088
租賃負債
非衍生金融負債:
34 34 4 -
109年12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3年內 3年以上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
2,826
33
\$
2,826
33
\$
2,826
13
\$ 159,826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9年3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3年內 3年以上
租賃負債 \$
33
\$
34
\$
34
\$
4

D.本集團並 不預期 到期日 分析之 現金流 量 發生時點 會顯著 提早,或 實際金額 會有顯 著不同 。

(三)公允價值 資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經調整 )。活絡市 場係指 有充分 頻率 及 數量之 資產或 負 債 交易發生,以在持 續基礎 上提供 定價資 訊之市場。本集團 投 資之上市 櫃股票 投資、受益 憑證及 屬於 熱門券之 臺灣中 央政 府債券投 資等 的 公允價 值皆屬 之。
  • 第二等級:資 產 或負 債直接 或間接 之可 觀察輸入 值,但包括 於第一 等級 之報價者 除外。
  • 第三等級:資 產或負 債之不 可觀察 輸入 值。本集團投 資之無 活絡市 場之 權益工具 投資屬 之。
  • 2.以成本衡 量之投 資性不 動產的 公允價 值 資訊請 詳 附註六(九)說 明。

3.非以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工具

本集團之 現金及 約當現 金、應 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 應收款、存出保 證金、短期 借款、應付 帳款、其 他應付 款 及存入保 證金的 帳面金 額係公 允價值之 合理近 似值。

  • 4.以公允價 值衡量 之金融 及非金 融工具,本集團依 資產及 負債之 性質、特 性及風險 及公允 價值等 級之基 礎分類 , 相關資訊 如下:
  • (1) 本集團依 資產及 負債之 性質分 類,相 關 資訊如下 :
110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 \$ \$
受益憑證 18,588
9,340
-
-
-
-
18,588
9,340
小計 27,928 - - 27,92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權益證券 266,900 - 244,906 511,806
\$
294,828
\$
-
\$
244,906
\$
539,734
109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9,688
\$
-
\$
-
\$
9,688
受益憑證
小計
9,290
18,978
-
-
-
-
9,290
18,978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權益證券 204,856 - 219,427 424,283
\$
223,834
\$
-
\$
219,427
\$
443,261
109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8,169
\$
-
\$
-
\$
8,169
受益憑證 8,250
\$
-
\$
-
\$
8,250
\$
16,419 - - 16,419

(2) 本集團用 以衡量 公允價 值所使 用之方 法 及假設說 明如下 : 本集團採 用市場 報價作 為公允 價輸入 值 (即第一等 級 )者,依 工具之 特性分列 如下:

上市(櫃)公司股票 受益憑證
市場報價 收盤價 淨值
5.本集團於
民國
110
年及
1 09

1
1
日 至
3

3 1
日無 第一等 級與第 二
等級間之
任何移 轉。
6.下表列示
民國
110
年及
109

1
1
日 至
3
31
日第三等級之 變動 :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
1月1日 \$ 54,135 \$
-
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190,771
-
3月31日 \$
\$
244,906
-
7.本 集 團 負 責 進 行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

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

  • 狀態、確認資 料來源 係獨立、可 靠、與其 他資源一 致以及 代表可 執行價 格 , 並 於 每 一 報 導 日 依 據 集 團 會 計 政 策 須 作 重 衡 量 或 重 評 估 之 資 產 及 負債之價 值變動 進行分 析,以 確保評 價 結果係屬 合理。
    1. 本集團民國 110 年 3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及 109 年 3 月 31 日屬 第三等級 公允價值衡量項目使用評價模型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量 化資訊及 重大不 可觀察 輸入值 變動之 敏 感度分析 說明如 下 :
110年3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公司
股票
\$ 244,906 可類比上市上
櫃公司法
本益比乘數 2.37 乘數愈高,公
允價值愈高
109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公司
股票
\$ 219,427 可類比上市上
櫃公司法
本益比乘數 2.42 乘數愈高,公
允價值愈高
109年3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 - 可類比上市上 本益比乘數 - 乘數愈高,公
櫃公司法 允價值愈高

十三、 附註揭露 事項

  • (一)重大交易 事項相 關資訊
  • 1.資金貸與 他人: 無。
  • 2.為他人背 書保證 : 無。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詳 附表一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二十 以上: 無。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請 詳附表二 。
  • 6.處分不動 產之金 額達新 台幣三 億元或 實 收資本額 百分之 二十以 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無。
  • 8.應收關係 人款項 達新台 幣一億 元或實 收 資本額百 分之二 十以上 : 無。
  • 9.從事衍生 工具交 易:無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無。
  • (二)轉投資事 業相關 資訊

被投資公 司名稱、 所在地 區等相 關資訊 (不包含大 陸被投 資公司 ): 請詳 附表三。

  • (三)大陸投資 資訊
  • 1.基本資料 :無。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易事 項:無 。
  • (四)主要股東 資訊

主要股東 資訊 : 請詳附 表四。

十四、 營運部門 資訊

(一)一般性資 訊

本集團 依 據 不 同 產 品 及 勞 務 劃 分 營 運 單 位 , 並 分 為 下 列 二 個 應 報 導 營 運 部門:

  • 1.買賣部 門:該 部門負 責羊毛 相關產 品 之銷 售。
  • 2.租賃部 門:該 部門負 責不動 產租賃 業 務。

(二)部門資訊 之衡量

本 集 團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以 營 業 收 入 及 稅 前 損 益 衡 量 營 運 部 門 , 並 做 為 評 估 績效之基 礎。

1.提供予 主要營 運決策 者之應 報導部 門 資訊如下 :

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買賣部門 租賃部門 調節及銷除 合計
外部收入淨額 \$ 21,800 \$ 725 \$ - \$ 22,525
內部部門收入 - - - -
部門收入 \$ 21,800 \$ 725 \$ - \$ 22,525
部門損益 (\$ 11) (\$ 7) \$ 30,544 \$ 30,526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買賣部門 租賃部門 調節及銷除 合計
外部收入淨額 \$ 49,348 \$ 380 \$ - \$ 49,728
內部部門收入 - 11 ( 11) -
部門收入 \$ 49,348 \$ 391 (\$ 11) \$ 49,728
部門損益 (\$ 306) (\$ 145) (\$ 23) (\$ 474)

2.由於本 集團資 產及負 債非營 運決策 者 之衡量指 標,故 未揭露 相關金 額。 (三)部門損益 之調節 資訊

提 供 予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外 部 收 入 及 部 門 損 益 , 與 財 務 報 表 內 之 收 入 及 稅 前 損益採用 一致之 衡量方 式,故 無須調 節 。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10年3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備註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376, 313 18,044 $\overline{\phantom{a}}$ 18,044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乙種特別股 8,729 544 544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鋒裕匯理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A2新台幣 1,000,000 9, 340 9, 340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4, 527, 820 180,660 1.19 180,660
興中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3,609,000 244, 906 9.00 244, 906
興中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4,680 4,680
興中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 21,510 0.01 21.510
興中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10, 252 0.04 10, 252
興中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隆大營建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850,000 34, 503 0.84 34,503
興中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4,595 4,595
興中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5,020 5.020
興中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5,680 5,680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取得不動產之公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取得目的及使用 其他約定
財產名稱 事實發生日 交易金額 價款支付情形 交易對象 關係 所有人 與發行人之關係 移轉日期 金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情形 事項
中和羊毛工業股
份有限公司
存貨-營建用地 109/12/30 \$ 93,973 已依約支付 A君等3人及
博凱開發有
限公司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治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
事務所鑑價報告
共同投資開發 不適用
中和羊毛工業股
份有限公司
存貨-營建用地 110/1/27 185,600 已依約支付 B君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哲宇不動產估價師事務
所、禾楊不動產估價師
聯合事務所鑑價報告
共同投資開發 不適用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
興中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一般投資業 \$
400,000
\$
400,000
40,000,000 100.00 \$
593,239
\$
139
\$
139
子公司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
鑫囍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未分類其他服飾品零
售、鐘錶及鐘錶零件批
發、廚櫃批發、未分類
其他服飾品批發
402,475 402,475 13,743,737 46.83 134,236 ( 11,193) ( 5,241) 關聯企業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
限公司
漢神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百貨公司業、租賃業、
零售業、餐館業及超級
市場等業務之經營
480,000 480,000 8,000,000 20.00 563,884 226,582 41,461 關聯企業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10年3月31日

股份(註)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漢陽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49,139,065 53.41

註:上述資料係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

附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