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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ENT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0

Nov 13, 2020

51802_rns_2020-11-13_62a51c6d-60e4-4544-adc8-bcb176e184be.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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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第一季

(股票代碼 1439)

公司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 4 段 557 之 1 號 19 樓

電 話:(02)2756-6777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 5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8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9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10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1 ~ 40
(一) 公司沿革 11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1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1 ~ 12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 ~ 20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20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0 ~ 31
(七) 關係人交易 31 ~ 32
(八) 抵(質)押之資產 32
(九)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32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32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2
(十二)其他 32 ~ 38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38 ~ 39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39 ~ 40

中 和 羊 毛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3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民國 109 年 3 月 31 日及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3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 0 9 年
3 月
31 日 108 年 12 月 31 日 1 0 8 年
3 月
31 日

附註

%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345,391
48 \$
1,202,408
42 \$
1,098,621
55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16,419 - 19,773 1 9,933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六(二)
流動 906,750 32 995,336 35 98,464 5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 21,039 1 7,696 - 5,717 -
1200 其他應收款 20,029 1 14,089 1 62,107 3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470 - -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22 - 1,190 - 834 -
1410 預付款項 568 - 7,270 - 101,821 5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淨額 六(四) - - - - 574,937 29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0 - 6 - 100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311,528 82 2,248,238 79 1,952,534 98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五) 373,221 13 438,544 16 -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六) 235 - 2,320 - 2,707 -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七) 104 - 4,177 - 6,898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八) 134,624 5 126,569 5 28,728 1
1780 無形資產 17 - 20 - 31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 837 - 6,409 - 4,112 -
1920 存出保證金 478 - 1,123 - 1,122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3,790 - 3,790 - -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513,306 18 582,952 21 43,598 2
1XXX 資產總計 \$
2,824,834
100 \$
2,831,190
100 \$
1,996,132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 0 9 年
3 月

31 日
%
108 年 12 月 31 日

% 1 0 8 年
3 月

31 日
%
流動負債
2170 應付帳款 \$
4,632
- \$
-
- \$
-
-
2200 其他應付款 14,718 1 14,795 1 5,000 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 - - - 42 -
2260 與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直接相關之 六(四)
負債 - - - - 145,900 7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六(七) 33 - 1,500 - 2,203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176 - 62 - 97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9,559 1 16,357 1 153,242 8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 1,835 - 172 - 365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六(七) 72 - 2,720 - 4,712 -
2645 存入保證金 282 - 282 - 2,363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189 - 3,174 - 7,440 -
2XXX 負債總計 21,748 1 19,531 1 160,682 8
權益
股本 六(十)
3110 普通股股本 920,000 33 920,000 33 920,000 46
資本公積 六(十一)
3200 資本公積 8,686 - 8,686 - 8,686 -
保留盈餘 六(十二)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25,134 8 225,134 8 225,134 11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7,903 - 7,903 - 212,275 11
3350 未分配盈餘 1,634,917 58 1,642,430 58 469,364 24
其他權益 六(十三)
3400 其他權益 6,446 - 7,506 - ( 9) -
3XXX 權益總計 2,803,086 99 2,811,659 99 1,835,450 92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824,834
100 \$
2,831,190
100 \$
1,996,132
100

中 和 羊 毛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3

3 1

3

3 1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四)
\$
49,728
100
\$
55,451
100
5000
營業成本
(
49,856) (
100) ( 54,837)(
99)
5900
營業(毛損)毛利
(
128)
- 614
營業費用
六(十五)(十六)
6100
推銷費用
(
45)
-
(
1,332)(
6200
管理費用
(
8,094) (
17) ( 9,139)(
16)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
135)
- 55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8,274) (
17) ( 10,416)(
18)
6900
營業損失
(
8,402) (
17) ( 9,802)(
17)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七)
7,253
15 1,867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八)
7,492
15 2,444
7050
財務成本
六(十九)
(
14)
-
(
42)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五)
合資損益之份額
(
6,803) (
14)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28
16 4,269
7900
稅前淨損
(
474) (
1) ( 5,533)(
10)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
(
7,235) (
14) ( 1,178)(
8200
本期淨損
(\$
7,709) (
15) (\$ 6,711)(
12)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六(十三)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864) (
2)
\$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864) (
2) -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
- 48
所得稅
-
-
(
10)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
- 38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864) (
2)
\$
38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8,573) (
17) (\$ 6,673)(
12)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7,709) (
15) (\$ 6,711)(
1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8,573) (
17) (\$ 6,673)(
12)
基本每股虧損
六(二十一)
9750
基本每股虧損
(\$
0.08) (\$ 0.07)
桸釋每股虧損
六(二十一)
9850
稀釋每股虧損
(\$
0.08) (\$ 0.07)























民國
109
年及
108

1

1
日至
3

31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普 通 股 股 本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 分 配 盈 餘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評




108
108

1

1
日餘額
\$
920,000
\$ 8,686 \$ 225,134 \$ 212,275 \$ 476,075 (\$ 47) \$ - \$ 1,842,123
108
年第一季淨損
- - - - ( 6,711) - - ( 6,71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十三) - - - - - 38 - 3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6,711) 38 - ( 6,673)
108

3

31
日餘額
\$
920,000
\$ 8,686 \$ 225,134 \$ 212,275 \$ 469,364 (\$ 9) \$ - \$ 1,835,450


109
109

1

1
日餘額
\$
920,000
\$ 8,686 \$ 225,134 \$ 7,903 \$ 1,642,430 \$ - \$ 7,506 \$ 2,811,659
109
年第一季淨損
- - - - ( 7,709) - - ( 7,709)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十三) - - - - - - ( 864) ( 864)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7,709) - ( 864) ( 8,573)
關聯企業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六(十三) - - - - 196 - ( 196) -
109

3

31
日餘額
\$
920,000
\$ 8,686 \$ 225,134 \$ 7,903 \$ 1,634,917 \$ - \$ 6,446 \$ 2,803,086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9 年 1 月 1 日

3
3 1

3
108 年 1 月 1 日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損
調整項目
(\$ 474 ) (\$ 5,533 )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六)(七)(八) 699 727
攤銷費用 3 4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數 十二(二) 135 ( 55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損
3,354 422
利息費用 六(十九) 14 42
利息收入 六(十七) ( 7,251 ) ( 1,631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 六(五) 6,803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十八) 1,590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六(四)
六(十八)
( -
3,617 )
( 2,706 )
-
租賃修改利益 六(七) ( 46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帳款 ( 13,478 ) 5,509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100 )
470
( 61,996 )
-
預付款項 ( 30 ) 58,447
其他流動資產 ( 4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 4,632
260 )
( -
381 )
其他流動負債 114 ( 28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7,446 ) ( 7,179 )
支付之利息 ( 14 ) ( 42 )
支付之所得稅 ( 132 ) ( 1,697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7,592 ) ( 8,918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六(二) 88,586 999,616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五) 61,456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78,748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六) ( 148 ) ( 622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六(六) 578
645
( 64
1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六(九) ( 1,702 ) -
收取之利息 1,411 1,93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50,826 1,079,736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入保證金減少 六(二十二) - ( 180 )
租賃本金償還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六(二十二) (
(
251 )
251 )
(
(
544 )
724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48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142,983 1,070,14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202,408 28,479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345,391 \$ 1,098,621

(僅 經核 閱 ,未 依 一 般公 認 審計 準 則查 核 )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一、 公司 沿 革

  • (一)中 和羊 毛 工業 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 簡稱 「 本公 司 」 )於 民國 53 年 8 月 19 日 依 照 公 司 法 規 定 設 立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本 集 團 」 )主 要 業 務 為 毛 條 、 炭 化 羊 毛 、 洗 淨 羊 毛 、 防 縮 毛 條 之 銷 售 暨 不 動 產 租 賃 等 。 本 公 司 股 票自 民 國 78 年 5 月 22 日起 於 台灣 證 券 交易 所 掛牌 買 賣。
  • (二)漢 陽全 球 股份 有限 公 司持 有 本公 司 53.41%股權 , 漢 神資 產 管理 股 份有 限公 司為 本 集團 之 最終 母公 司 。
  •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09 年 5 月 12 日 提 報董 事 會後 發 布。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已採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下 簡 稱 「 金 管 會 」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 修 正 後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之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9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揭露倡議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民國109年1月1日
重大性之定義」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業務之定義」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務報 民國109年1月1日
「利率指標變革」
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無。

響。

(三)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0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製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所 採 用之 主 要會 計政 策 說明 如 下。 除另 有 說明 外 ,此 等政 策在 所 有報 導 期間 一致 地 適用 。

(一)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34 號 「 期中 財 務報 導 」編 製。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外 , 本 合 併 財 務報 告 係按 歷 史成 本編 製 。
  • 2.編 製 符 合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之財務報 告 需要 使用 一 些重 要 會計 估計,在 應 用本 集 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說 明 。
  • (三)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報告 編 製原 則

    • (1)本集 團 將所 有 子 公司 納 入合 併 財 務 報告 編 製之 個 體 。 子公 司 指受 本 集 團控 制 之個 體 , 當 本集 團 暴露 於 來 自 對該 個 體之 參 與 之 變動 報 酬或 對 該等 變 動報 酬 享 有 權利 , 且透 過 對 該 個體 之 權力 有 能 力 影響 該 等報 酬 時, 本 集團 即 控 制 該個 體 。子 公 司 自 本集 團 取得 控 制 之 日起 納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 於 喪失 控制 之 日起 終 止合 併。
    • (2)集團 內 公司 間 之 交易 、 餘額 及 未 實 現損 益 業已 銷 除 。 子公 司 之會 計 政 策已 作 必要 之 調整 ,與 本 集團 採 用之 政策 一 致。
  • (3)損益 及 其他 綜 合 損益 各 組成 部 分 歸 屬於 母 公司 業 主 及 非控 制 權益 ; 綜 合損 益 總額 亦 歸 屬 於母 公 司業 主 及 非 控制 權 益, 即 使 因 而導 致 非控 制 權益 發 生虧 損 餘額 。

  • (4)對子 公 司持 股 之 變動 若 未導 致 喪失 控制( 與非 控 制權 益 之交 易),係作 為權 益 交易 處 理 , 亦即 視 為與 業 主 間 進行 之 交易 。 非 控 制權 益 之調 整 金額 與 所支 付 或收 取對 價 之公 允 價值 間之 差 額係 直 接認 列為 權 益。
  • (5)當集 團 喪失 對 子 公司 之 控制 , 對 前 子公 司 之剩 餘 投 資 係按 公 允價 值 重 新衡 量 ,並 作 為 原 始認 列 金融 資 產 之 公允 價 值或 原 始 認 列投 資 關聯 企 業或 合 資之 成 本 , 公允 價 值與 帳 面 金 額之 差 額認 列 為 當 期損 益 。對 於 先前 認 列於 其 他 綜 合損 益 與該 子 公 司 有關 之 所有 金 額 , 其會 計 處理 與 本集 團 若直 接 處 分 相關 資 產或 負 債 之 基礎 相 同, 亦 即 如 先前 認 列為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 利 益 或損 失 , 於 處 分 相 關資 產 或負 債 時 將 被重 分 類為 損 益, 則 當喪 失 對 子 公司 之 控制 時 , 將 該利 益 或損 失 自 權 益重 分 類為 損 益。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 民國109年 民國108年 民國108年
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3月31日 12月31日 3月31日 說明
本公司 興中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投資業 100% 100% 100% 註1
CW Investment One Limited 投資控股 - - 100% 註2
  • 註 1: 該子 公 司非 本 公司 之重 要 子公 司 ,其 民國 109 年 3 月 31 日之 財 務 報告 未 經會 計 師核 閱。
  • 註 2: 本公 司 於民 國 108 年 9 月 9 日 經董 事 會 決議 通 過 CW Investment One Limited 解 散 清算 , 業已 完 成相 關 程序 。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 之 子公 司 :無 。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
  • 5.重 大 限制 : 無。
  •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無 。

(四)外幣 換 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 即 功 能 性 貨 幣 ) 衡 量 。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貨 幣 「新 台 幣」 作為 表 達貨 幣 列報 。

  • 1.外 幣 交易 及 餘額
  • (1)外幣 交 易採 用 交 易日 或 衡量 日 之 即 期匯 率 換算 為 功 能 性貨 幣 ,換 算 此 等交 易 產生 之 換算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2)外幣 貨 幣性 資 產 及負 債 餘額 ,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 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 , 因調 整 而產 生 之 換 算差 額 認列 為 當期 損益 。

  • (3)外幣 非 貨幣 性 資 產及 負 債餘 額 , 屬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 值衡 量 者 ,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 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 , 因 調整 而 產生 之 兌 換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屬 透 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者 ,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期 匯 率評 價 調 整 ,因 調 整而 產 生 之 兌換 差 額認 列 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項 目; 屬 非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者, 則 按初 始交 易 日之 歷 史匯 率衡 量 。

  • (4)所有 兌 換損 益 於 損益 表 之「 其 他利 益及 損 失 」 列 報。
  • 2.國 外 營運 機 構之 換算
  • (1)功能 性 貨幣 與 表 達貨 幣 不同 之 所 有 集團 個 體, 關 聯 企 業及 聯 合協 議 , 其經 營 結果 和 財務 狀況 以 下列 方 式換 算為 表 達貨 幣 :
    • A.表 達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該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收 盤 匯率 換 算;
    • B.表 達 於每 一 綜合 損益 表 之收 益 及費 損 係 以 當期 平 均匯 率換 算 ;及
    • C.所 有 因換 算 而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 認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
  • (2)當部 分 處分 或 出 售之 國 外營 運 機 構 為子 公 司時 , 係 按 比例 將 認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重 新 歸 屬 予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惟 當本 集 團 即 使仍 保 留對 前 子 公 司之 部 分權 益 , 但 已喪 失 對國 外 營運 機 構屬 子 公 司 之控 制 ,則 係 以 處 分對 國 外營 運 機 構 之全 部 權益 處 理。
  • (五)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12 個月 內 實 現者 。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但 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 後至 少 12 個月 交 換 或用 以 清償 負 債受 到 限制 者 除外 。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資產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12 個月 內 到 期清 償 者。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 12 個月 者。負 債 之 條款 , 可能 依 交 易 對方 之 選擇 , 以 發 行權 益 工具 而 導 致 清償 者 ,不 影 響其 分 類。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負債 分類 為 非流 動 。

(六)約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 之 短期 現 金承 諾者 , 分類 為 約當 現金 。

  • (七)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認 列 於 損 益 , 後 續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其利 益 或損 失 認列 於損 益 。
  • 4.當 收 取 股 利 之 權 利 確 立 , 與 股 利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 及 股 利 金額 能 可靠 衡 量時 , 本 集 團於 損 益認 列股 利 收入 。
  • (八)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同時 符 合下 列條 件 者:
    • (1)在以 收 取合 約 現 金流 量 為目 的 之經 營模 式 下持 有 該金 融資 產 。
    • (2)該金 融 資產 之 合 約條 款 產生 特 定日 期之 現 金流 量,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利 息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 及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並 於 除 列 時, 將 其利 益 或損 失認 列 於損 益 。
  • 4.本 集 團 持 有 不 符 合 約 當 現 金 之 定 期 存 款 , 因 持 有 期 間 短 , 折 現 之 影 響 不 重 大 ,係 以 投資 金 額衡 量 。

(九)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及 票 據。
  • 2.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收 帳 款 及 票 據 , 因 折 現 之 影 響 不 大 , 本 集 團 係 以 原 始 發票 金 額衡 量 。
  • (十)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集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考 量 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括 前 瞻 性 者 )後 , 對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並 未 顯 著增 加 者,按 12 個 月預 期 信用 損 失金 額衡 量 備抵 損 失;對自 原 始認 列 後信 用 風 險 已 顯 著 增 加 者 ,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 額 衡 量 備 抵 損 失 ; 就 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 額 衡 量 備 抵損 失 。

(十 一)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當 本 集 團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時 , 將 除 列 金 融 資產 。

(十 二)出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營業 租 賃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扣 除 給 予 承 租 人 之 任 何 誘 因 ,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攤 銷 認列 為 當期 損益 。

(十 三)待出 售 非流 動 資產 (或處 分 群組 )

當 非 流 動 資 產 ( 或 處 分 群 組 ) 之 帳 面 金 額 主 要 係 透 過 出 售 交 易 而 非 繼 續 使 用 來回 收,且 高 度很 有 可能 出 售時,分 類為 待 出售 資 產,以其 帳 面價 值與 公允 價 值減 出 售成 本 孰低 者 衡量 。

  • (十 四)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關聯 企 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間 接 持有 其 20%以 上表 決 權之 股 份。本 集團 對 關聯 企 業之 投資 採 用權 益法 處 理, 取 得時 依成 本 認列 。
  • 2.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集 團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 保 之應 收 款), 本集 團 不認 列 進一 步 之損 失,除 非 本集 團 對 該關 聯 企業 發 生法 定 義務 、 推定 義務 或 已代 其 支付 款項 。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比 例 銷 除 ; 除 非 證 據 顯 示 該 交 易 所 轉 讓 之 資 產 已 減 損 , 否 則 未 實 現 損 失 亦 予 以 銷 除 。 關 聯 企 業 之 會 計 政 策 已 作 必 要 之 調 整 , 與 本 集 團 採用 之 政策 一 致。
  • 5.當 集 團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時 , 如 喪 失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於 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 團 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基 礎 相 同 , 亦 即 如 先 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合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 於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將 被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 則 當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時 , 將 該 利 益 或 損 失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 如 仍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重 大 影 響 , 僅 按 比 例 將 先 前 在 其 他 綜 合損 益 中認 列 之金 額依 上 述方 式 轉出 。

(十 五)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 廠 房及 設備 係 以取 得 成本 為入 帳 基礎 。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 單 獨 資 產 。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應 除 列 。 所 有 其 他 維 修 費 用 於 發 生時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3.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後 續 衡 量 採 成 本 模 式 , 除 土 地 不 提 列 折 舊 外 , 其 他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以 直 線 法 計 提 折 舊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組 成 若 屬重 大 ,則 單 獨提 列折 舊 。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 若 殘 值 及 耐 用 年 限 之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 或 資 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起 依 國際 會 計準 則第 8 號「 會 計政 策、 會 計估 計 變動 及錯 誤 」之 會 計估 計 變動 規 定處 理。 各 項資 產 之耐 用年 限 如下 :
房屋及建築

8
~ 20
機器設備

15
~ 20
運輸設備 5 年
辦公設備

3
~ 23
租賃改良 依租賃年限或耐用年限孰短者
  • (十 六)承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使用 權 資產 /租賃負債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 租 賃期 間 認列 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為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後續 採 利息 法 按攤 銷後 成 本法 衡 量,於 租賃 期 間提 列 利息 費用。當 非 屬 合約 修 改造 成 租賃 期間 或 租賃 給 付變 動時,將 重 評估 租 賃 負債,並 將 再 衡量 數 調整 使 用權 資產 。
  • 3.使 用 權 資 產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按 成 本 認 列 , 成 本 係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 額 。 後 續 採 成 本 模 式 衡 量 , 於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屆 滿 時 或 租 賃 期 間 屆 滿 時 兩 者 之 較 早 者 , 提 列 折 舊 費 用 。 當 租 賃 負 債 重 評 估 時 , 使 用 權資 產 將調 整 租賃 負債 之 任何 再 衡量 數。
  • 4.對 減 少 租 賃 範 圍 之 租 賃 修 改 , 承 租 人 將 減 少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反 映 租 賃 部 分 或 全 面 之 終 止 , 並 將 其 與 租 賃 負 債 再 衡 量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認列 於 損益 中 。

(十 七)投資 性 不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以 取 得 成 本 認 列 , 後 續 衡 量 採 成 本 模 式 。 除 土 地 外 , 按 估 計耐 用 年限 以 直線 法提 列 折舊 , 耐用 年限 為 8~ 60 年。

(十 八)無形 資 產

電腦 軟 體以 取 得成 本認 列 ,依 直 線法 按估 計 耐用 年 限 4 年攤 銷 。

(十 九)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本 集 團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價 值 時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一 項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或 其 使 用 價 值 , 兩 者 較 高 者 。 當 以 前 年 度 已 認 列 資 產 減 損 之 情 況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時 , 則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 惟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舊 或 攤銷 後 之帳 面金 額 。

(二 十)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 發生 之 應付 票 據。
  • 2.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 因 折 現 之 影 響 不 大 , 本 集 團 係 以 原 始發 票 金額衡量。

(二 十一 )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本集 團 於合 約 明定 之義 務 履行 、 取消 或到 期 時, 除 列金 融負 債 。 (二 十二 )員工 福 利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 列 為費 用 。

2.退休金

對 於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 係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 預 付 提 撥 金 於 可 退 還 現 金 或 減 少 未 來 給 付之 範 圍內 認 列為 資產 。

3.離 職 福利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正 常 退 休 日 前 終 止 對 員 工 之 聘 僱 或 當 員 工 決 定 接 受 公 司 之 福 利 邀 約 以 換 取 聘 僱 之 終 止 而 提 供 之 福 利 。 本 集 團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時 認 列 費 用 。 不預 期 在資 產 負債 表日 後 12 個月 全 部 清償 之 福利 應 予以 折現 。

4.員 工 酬勞 及 董監 酬勞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 。 嗣 後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按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 。 另 以 股 票 發 放 員 工 酬 勞 者 , 計 算 股 數 之基 礎 為董 事 會決 議日 前 一日 收 盤價 。

(二 十三 )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 , 所得 稅 係認 列於 損 益。
  • 2.本 集 團 根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之 所 得 稅 , 嗣 盈 餘 產 生 年 度 之 次年度 於 股 東 會 通 過 盈 餘 分 派 案 後, 始 就實 際 盈餘 之分 派 情形 , 認列 未分 配 盈餘 所 得稅 費用 。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 交 易 ( 不 包 括 企 業 合 併 ) 中 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原 始 認 列 , 且 在 交 易 當 時 未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或 課 稅 所 得 (課 稅 損 失 ),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 本 集 團 可 以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 且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清 償 時 預 期 適用 之 稅率 ( 及稅 法) 為 準。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
  • 5.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 等 而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部 分 , 係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未 使 用 所得 稅 抵減 使 用之 範圍 內 ,認 列 遞延 所得 稅 資產 。
  • 6.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稅 前 損益 計 算之 ,並 配 合前 述 政策 揭露 相 關資 訊 。
  • 7.期 中 期 間 發 生 稅 率 變 動 時 , 本 集 團 於 變 動 發 生 當 期 一 次 認 列 變 動 影 響 數 , 對 於 所 得 稅 與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外 的 項 目 有 關 者 , 將 變 動 影 響 數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權 益 項 目 , 對 於 所 得 稅 與 認 列 於 損 益 的 項 目 有關 者 ,則 將 變動 影響 數 認列 於 損益 。

(二 十四 )股利 分 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列 , 分派 現 金股 利認 列 為負 債 。

(二 十五 )收入 認 列

商品 銷 售

本 集 團 主 要 商 品 為 毛 條 、 防 縮 毛 條 及 防 縮 散 毛 等 , 銷 貨 收 入 於 商 品 銷 售予 客 戶時 認 列, 以合 約 敘明 之 價格 為基 礎 認列 收 入 。

(二 十六 )營運 部 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方 式 報導。主 要 營 運決 策 者負 責 分配 資源 予 營運 部 門並 評估 其 績效。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性之 主要 來 源

本 集 團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 所 作 出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與 假 設 可 能 與 實 際 結 果 存 有 差 異 , 將 考 量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於下 個 財 務 年 度 重 大 調 整 之 風 險 。 請 詳 下 列 對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 估 計 與 假 設 不 確定 性 之說 明 :

重要 會 計估 計 及假 設 — 採 用權 益 法之 投資 減 損評 估

當 有 減 損 跡 象 顯 示 某 項 採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可 能 已 經 減 損 致 帳 面 金 額 無 法 被 回 收 , 本 集 團 隨 即 評 估 該 項 投 資 之 減 損 。 本 集 團 係 依 據 享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預 期 未 來 現 金 流量 之 折現 值 評估 可回 收 金額 , 並分 析其 相 關假 設 之合 理性 。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
\$
30
30
30
週轉金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1,247,988
202,378
1,098,591
97,373
1,000,000
定期存款
-
\$
\$
\$
1,345,391
1,202,408
1,098,621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2.本 集 團未 有 將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提供 質押 之 情形 。

(二)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流動

109年3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3月31日
定期存款 \$
906,750
\$
899,400
\$
-
國外債務工具 - 95,936 98,464
\$
906,750
\$
995,336
\$
98,464
  • 1.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因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利 息 收 入 分 別 為 \$6,249 及 \$123(表 列 「 其 他 收 入」 )。
  • 2.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持 有按 攤 銷後 成 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於 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3 月 31 日 信用 風 險 最大 之 暴險 金 額分 別為 \$906,750、 \$995,336 及\$98,464。

3.本 集 團未 有 將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提 供 作為 質押 擔 保之 情 形 。

4.相 關 按攤 銷 後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信用 風 險資 訊 請詳 附註 十 二、 (二 )。

(三)應收 帳 款淨 額

109年3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 21,252 \$ 7,774 \$ 5,775
減:備抵損失 ( 213) ( 78) ( 58)
\$ 21,039 \$ 7,696 \$ 5,717

1.本 集 團之 應 收帳 款皆 為 未逾 期 。

  • 2.本 集 團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3 月 31 日之應 收帳 款 餘額 均 為客 戶合 約 所產 生 。
  • 3.本 集 團未 有 應收 帳款 提 供擔 保 之情 形。
  • 4.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應 收帳 款 於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3 月 31 日 信 用風 險 最大 之 暴險 金額 分 別為 \$21,039、\$7,696 及\$5,717。

5.相 關 信用 風 險資 訊請 詳 附註 十 二、 (二)。

(四)待出 售 非流 動 資產

1.本 集 團為 整 合資 產及 活 化資 產,並 創造 資 產效 益,業 經民 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 股 東臨 時 會及 民國 107 年 12 月 21 日 董事 會 決議 出 售基 隆 市七 堵 區 工 建 西 路 之 土 地 及 廠 房 。 已 確 定 有 出 售 對 象 並 預 計 於 一 年 內 完 成 出 售 , 故按其帳面金額 \$574,937(原 列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574,937)轉列待出售非 流動 資 產。 另 ,該 土地 之 土地 增 值稅 之遞 延 所得 稅 負債 \$145,900 重分類 至與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直接相關之負債,該等不動產已於民國 108 年 4 月 完成 出 售並 認 列處 分利 益 \$1,105,378。

  • 2.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7 年 決議 出 售台 北 市內 湖 區堤 頂 大道 二段 之 待出 售 非流 動資產,其帳面金額 \$75,600(原列為投資性不動產 \$75,600)轉列待出售 非流 動 資產 , 該等 不動 產 已於 民 國 108 年 2 月完 成 出售 並認 列 處分 利 益 \$2,706。
  • 3.分 類 為待 出 售處 分群 組 之資 產 :
108年3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
\$
469,854
-建築物 105,083
總計 \$
574,937
4.與 待 出售 非 流動 資產 直 接相 關 之負 債:

108年3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負債-土地增值稅準備 \$ 145,900

(五)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109年3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3月31日
關聯企業
鑫囍國際(股)公司 \$ 373,221 \$
380,182
\$
-
天雲商務國際(股)公司 - 58,362 -
\$ 373,221 \$
438,544
\$
-
  • 1.本 集 團上 開 採用 權益 法 之投 資,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係依 被 投資 公 司自 編未 經 會計 師 核閱 之財 務 報表 所 編製 。
  • 2.本 集 團 並 無 重 大 關 聯 企 業 投 資 , 有 關 本 集 團 對 前 揭 投 資 經 營 結 果 享 有 之 份額 彙 總如 下 :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6,803
\$
-
本期其他綜合損失(稅後淨額) 864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7,667
\$
-

3.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8 年 5 月取 得 天雲 商 務國 際 (股)公 司 23%股權,隔年 2 月 全數 處 分, 處 分價 款為 \$61,456。

(六)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1. 明細 如 下:
109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61
\$ 310 \$ 622 \$ 1,642 \$
1,898
\$ 4,533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96) ( 78) ( 1,470) ( 369) ( 2,213)
\$
61
\$ 14 \$ 544 \$ 172 \$
1,529
\$ 2,320
1月1日 \$
61
\$ 14 \$ 544 \$ 172 \$
1,529
\$ 2,320
增添 - - - 148 - 148
處分 - - ( 544) ( 148) ( 1,476) ( 2,168)
折舊費用 - - - ( 12) ( 53) ( 65)
3月31日 \$
61
\$ 14 \$ - \$ 160 \$
-
\$ 235
3月31日
成本 \$
61
\$ 310 \$ - \$ 1,537 \$
-
\$ 1,908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96) - ( 1,377) - ( 1,673)
\$
61
\$ 14 \$ - \$ 160 \$
-
\$ 235
108年
房屋
土地 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61 \$ 310 \$ 10,968 \$
-
\$ 4,532 \$
1,898
\$ 17,76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96) ( 10,952) - ( 3,752) ( 53) ( 15,053)
\$ 61 \$ 14 \$ 16 \$
-
\$ 780 \$
1,845
\$ 2,716
1月1日 \$ 61 \$ 14 \$ 16 \$
-
\$ 780 \$
1,845
\$ 2,716
增添 - - - 622 - - 622
處分 - - - - ( 506) - ( 506)
折舊費用 - - ( 1) - ( 45) ( 79) ( 125)
3月31日 \$ 61 \$ 14 \$ 15 \$
622
\$ 229 \$
1,766
\$ 2,707
3月31日
成本 \$ 61 \$ 310 \$ 10,968 \$
622
\$ 1,886 \$
1,898
\$ 15,74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96) ( 10,953) - ( 1,657) ( 132) ( 13,038)
\$ 61 \$ 14 \$ 15 \$
622
\$ 229 \$
1,766
\$ 2,707
  1. 本集 團 之不 動 產、 廠房 及 設備 未 有提 供擔 保 之情 形 。

  2. 本集團之土地、房屋及建築因與 銀 行 簽訂信託契約,故所 有權登記於銀 行名 下 。

(七)租賃 交 易- 承 租人

1.本 集 團 租 賃 之 標 的 資 產 包 括 辦 公 設 備 、 建 物 及 運 輸 設 備 , 租 賃 合 約 之 期 間通常介於 1 到 5 年。 租 賃合 約 是採 個別 協 商並 包 含各 種不 同 的條 款 及 條件 , 除租 賃 之資 產不 得 用作 借 貸擔 保外 , 未有 加 諸其 他之 限 制。

2.使 用 權資 產 之帳 面價 值 與認 列 之折 舊費 用 資訊 如 下:

109年3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辦公設備 \$
104
\$ 112 \$ 137
房屋及建築 - 4,065 5,174
運輸設備 - - 1,587
\$
104
\$ 4,177 \$ 6,898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折舊費用
折舊費用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房屋及建築 \$ 247 \$ 370
運輸設備 - 183
辦公設備 8 8
\$ 255 \$ 561

3.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使 用 權資 產 之增 添 皆 為\$0。

4.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損 益 項目 資 訊如 下: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4 \$ 126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24 79
租賃修改利益 46 -

5.本集團於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租 賃 現金 流 出總 額 分 別為 \$289 及\$659。

(八)投資 性 不動 產

1.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本 集 團 自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本 集 團 對 自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產 簽 訂商 業 財產 租賃 合 約, 租 賃 合 約之 期 間通常介於 1 到 3 年, 租 賃 合約 包 含依 據 每年 市場 環 境調 整 租金 之條 款 。明 細 如下 :

109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月1日 \$
72,160
\$ 54,409 \$ 126,569
增添 - 1,702 1,702
折舊費用 - ( 379) ( 379)
移轉 - 6,732 6,732
3月31日 \$
72,160
\$ 62,464 \$ 134,624
108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月1日 \$
24,892
\$ 3,877 \$ 28,769
折舊費用 - ( 41) ( 41)
3月31日 \$
24,892
\$ 3,836 \$ 28,728

2.投 資 性不 動 產之 租金 收 入及 直 接營 運費 用 :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380 \$ 2,414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
費用 \$ 64 \$ 857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
\$ 461 \$ 1,240

3.本 集 團持 有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於 民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 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3 月 31 日 之公 允 價值 分 別為 \$208,227、\$208,227 及 \$103,081, 係 依 獨 立 評 價 專 家 之 評 價 結 果 , 該 評 價 係 採 用 比 較 法 及 收 益 法 , 屬 第 三 等級 公 允價 值 ,其 主要 假 設如 下 :

109年3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3月31日
折現率 4.78% 4.78% 4.78%~5.18%
資本化利率區間 1.12%~1.53% 1.12%~1.53% 1.67%~1.74%

(九)退休 金

自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及 子公 司 依據 「 勞工 退休 金 條例 」, 訂 有 確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本 國 籍 之 員 工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就 員 工 選 擇 適用 「 勞工 退 休金 條例 」 所定 之 勞工 退休 金 制度 部 分, 每月 按 薪資 之 6%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金 專 戶及 累 積收 益之 金 額採 月 退休 金或 一 次退 休 金方 式領 取 。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集 團 依上 開 退休 金 辦法 認 列 之退 休 金成 本 分別 為\$155 及\$228。

(十)股本

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 司 額 定資 本 額均 為\$1,100,000, 分 為 110,000 仟股,分 次 發行 ,實 收 資本 額 均 為\$920,000, 每股 面 額 10 元 。本 公 司 已發 行 股份 之 股款 均已 收 訖。

(十 一)資本 公 積

依公 司 法規 定,超 過 票面 金 額發 行 股票 所得 之 溢額 及 受領 贈與 之 所得 之 資 本公 積,除 得用 於 彌補 虧 損外,於 公 司無 累 積虧 損 時,按股 東 原有 股 份之 比例 發 給新 股 或現 金。另 依證 券 交易 法 之相 關 規定,以上 開 資本 公 積撥 充 資本 時,每 年 以其 合 計數 不 超過 實 收資 本額 百 分之 十 為限。公司 非 於盈 餘 公積 填 補資 本 虧損 仍有 不 足時 , 不得 以資 本 公積 補 充之 。

109年3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3月31日
庫藏股票交易 \$
8,516
\$
8,516
\$
8,516
其他 170 170 170
\$
8,686
\$
8,686
\$
8,686

(十 二)保留 盈 餘

    1.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年 度 盈 餘 應 於 完 納 一 切 稅 捐 及 彌 補 虧 損 後 , 先 提 列 10%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並 依 法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 如 有 盈 餘, 由 董事 會 依股 利政 策 擬定 盈 餘分 派案 , 提報 股 東會 。
  • 2.本 公 司分 配 股利 之政 策,須 視 公司 目前 及 未來 之 投 資 環 境、資 金 需 求 、 國 內 外 競 爭 狀 況 及 資 本 預 算 等 因 素 , 兼 顧 股 東 利 益 、 平 衡 股 利 及 公 司 長期 財 務規 劃 等, 每年 依 法由 董 事會 擬具 分 派案 , 提報 股東 會 。
  • 3.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應 提 撥 至 其 總 額 已 達 資 本 總 額 為 止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 , 不 得 使 用 之 , 惟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者 ,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分 之 二十 五 之 部 分為 限 。

  • 4.(1)本 公 司分 派 盈 餘時,依法 令 規定 須就 當 年度 資 產負 債表 日 之其 他 權 益項 目 借方 餘 額提 列特 別 盈餘 公 積始 得分 派, 嗣後 其 他 權益 項 目借 方餘 額 迴轉 時 ,迴 轉金 額 得列 入 可供 分派 盈 餘中 。

  • (2)首次 採 用 IFRSs 時,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管 證 發字 第 1010012865 號函 提 列之 特 別盈 餘公 積,本 公司 於 嗣後 使 用、處分 或 重分 類 相關 資產 時 ,就 原 提列 特別 盈 餘公 積 之比 例予 以 迴轉 。
  • 5.本公司於 民 國 109 年 3 月 24 日經 董 事會 提 議及 民 國 108 年 6 月 24 日 經股 東 常會 決 議之 民 國 108 年 度 及 107 年 度 盈餘 分 派案 如 下:
108年度 107年度
每股股利 每股股利
金額 (元) 金額 (元)
法定盈餘公積 \$ 116,640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47) 47
現金股利 460,000 \$
5.00
- \$
-
上述 民 國
108
年 度 盈餘 分 派議 案 ,截 至民 國
109
5

12
日 止 尚未 經
股東 會 決議 。

(十 三)其他 權 益項 目

109年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1月1日
評價調整:
\$ - \$ 7,506
–關聯企業 (
-
1,060)
3月31日 \$ - \$ 6,446
108年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1月1日
外幣換算差異數﹕
(\$ 47) \$ -
–集團 48 -
–集團之稅額 ( 10) -
3月31日 (\$ 9) \$ -

(十 四)營業 收 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
商品銷售收入 \$
49,348
\$
52,976
其他營業收入 - 61
小計 49,348 53,037
租賃收入 380 2,414
合計 \$
49,728
\$
55,451
    1. 本集 團 客戶 合 約之 收入 源 於某 一 時點 移轉,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之 金 額分 別 為\$49,348 及 \$53,037。收 入依 營 運部 門 細分 請詳 附 註十 四 、 (三 )說 明。
    1.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9 年 3 月 31 日 、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3 月 31 日未 有 認列 客 戶合 約收 入 相關 之 合約 負債 情 形。

(十 五)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 - \$ 4,967 \$ 4,967
折舊費用 379 320 699
攤銷費用 - 3 3
\$ 379 \$ 5,290 \$ 5,669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 - \$ 6,384 \$ 6,384
折舊費用 42 685 727
攤銷費用 - 4 4
\$ 42 \$ 7,073 \$ 7,115
(十 六)員工 福 利費 用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薪資費用 \$ \$
3,369
4,697
勞健保費用 287 446
退休金費用 155 228
其他用人費用 1,156 1,013
\$ \$
4,967
6,384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依 當 年 度 獲 利 狀 況 扣 除 累 積 虧 損 後 , 如 尚 有餘 額 ,應 提 撥員 工酬 勞 0.5%至 5%, 董事 監 察人 酬 勞不 高 於 2%。

2.本公司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至 3 月 為 稅前 淨 損, 故不 擬 提列 相 關 員工 酬 勞及 董 監酬 勞 。

本公 司 經 董事 會 決 議之 民 國 108 年 度 員工 酬 勞 及董 監 酬 勞 與民國 108 年度 財 務報 告 認列 之金 額 一致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十 七)其他 收 入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利息收入 12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利息收入
\$
6,249
\$
銀行存款利息 1,002 1,508
其他收入-其他 2 236
\$
7,253
\$ 1,867

(十 八)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外幣兌換利益 \$ 8,893 \$ 461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3,617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金融資產之淨損失 ( 3,354) ( 422)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損失 ( 1,590) -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益 - 2,706
其他利益及損失 ( 74) ( 301)
\$ 7,492 \$ 2,444

(十 九)財務 成 本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租賃負債利息費用 \$
14
\$
36
押金利息費用 - 6
\$
14
\$
42

(二 十)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
當期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 1,547
當期所得稅總額 - 1,547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
迴轉 7,235 (
369)
遞延所得稅總額 7,235 (
369)
所得稅費用 \$
7,235
\$
1,178

(2)與其 他 綜合 損 益 相關 之 所得 稅 金額 :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差額 \$
-
\$
10

2.本 公 司營 利 事業 所得 稅 業經 稅 捐稽 徵機 關 核定 至 民 國 107 年度 。

(二 十一 )每股 虧 損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 (\$ 7,709) 92,000 (\$ 0.08)
稀釋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 (\$ 7,709) 92,00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207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7,709) 92,207 (\$ 0.08)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 (\$ 6,711) 92,000 (\$ 0.07)
稀釋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損 (\$ 6,711) 92,000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虧損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6,711) 92,000 (\$ 0.07)

(二 十二 )來自 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之 變 動

109年
來自籌資活動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4,220 \$ 282 \$ 4,502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251) - ( 251)
利息費用支付數(註) ( 14) - ( 14)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3,850) - ( 3,850)
3月31日 \$ 105 \$ 282 \$ 387
108年
來自籌資活動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7,459 \$ 2,543 \$ 10,002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544) ( 180) ( 724)
利息費用支付數(註) ( 42) - ( 42)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42 - 42
3月31日 \$ 6,915 \$ 2,363 \$ 9,278

註: 表 列營 業 活動 之現 金 流量 。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母公 司 與最 終 控制 者

  1. 如興 股 份有 限 公司 於民 國 108 年 12 月 出售 100%持 有 之如 興全 球 股份 有 限 公 司 (現 已 更 名 為 「 漢 陽 全 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予 漢 神 資 產 管 理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從 而間 接處 分 如興 全 球股 份有 限 公司 持 有本 公司 之 53.41%股 份。

  2. 因前 述 股權 交 易, 漢陽 全 球股 份 有限 公司 持 有本 公 司 53.41%股 權, 漢 神 資產 管 理股 份 有限 公司 為 本集 團 之最 終母 公 司。

(二)關係 人 之名 稱 與關 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如興股份有限公司 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為同一人(註)
註: 本 公司 董 事長 已於 民 國 109

2
月改 選 ,此 項 關係 已終 止 。
(三)與關 係 人間 重 大交 易事 項
財產 交
易–
處 分不 動產 、 廠房 及 設備
: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處分價款(未稅)
處分利益
如興股份有限公司 \$
\$
560
16
(四)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短期員工福利
\$
1,443
1,336
八、
抵(質)押之 資 產
無。
九、
重大 承 諾事 項 及或 有事 項

無。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

  • 十二 、 其他
  • (一)資本 管 理

本 集 團 之 資 本 管 理 目 標 , 係 確 認 維 持 健 全 之 信 用 評 等 及 良 好 之 資 本 比 率 , 以 支 持 企 業 營 運 及 股 東 權 益 之 極 大 化 。 本 集 團 依 經 濟 情 況 以 管 理 並 調 整 資 本 結 構 , 可 能 藉 由 調 整 股 利 支 付 、 返 還 資 本 或 發 行 新 股 以 達 成 維 持及 調 整資 本 結構 之目 的 。

(二)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之 種類

109年3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3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6,419
\$
19,773
\$
9,93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345,391
\$
1,202,408
\$
1,098,62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 906,750 995,336 98,464
應收帳款淨額 21,039 7,696 5,717
其他應收款 20,029 14,559 62,107
存出保證金 478 1,123 1,122
\$
2,293,687
\$
2,221,122
\$
1,266,031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應付帳款 \$
4,632
\$
-
\$
-
其他應付款 14,718 14,795 5,000
存入保證金 282 282 2,363
\$
19,632
\$
15,077
\$
7,363
租賃負債 \$
105
\$
4,220
\$
6,915
  •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 (1) 本集 團 財務 風 險管 理目 標 主要 為 管理 營運 活 動相 關 之市 場風 險、信 用風 險 及流 動 性風 險,本 集 團依 集 團 之政 策 及風 險 偏好 ,進行 前 述 風險 之 辨認 、 衡量 及管 理 。
  • (2) 本集 團 對於 前 述財 務風 險 管理 已 依相 關規 範 建立 適 當之 政策、程 序 及內 部 控制,重 要 財務 活 動須 經 董事 會依 相 關規 範 及內 部控 制 制度 進行 覆 核。於 財 務 管理 活 動執 行 期間 ,本集 團 須確 實 遵 循所 訂 定之 財務 風 險管 理 之相 關規 定 。
  • (3) 本集 團 未有 承 作衍 生工 具 以規 避 財務 風險 之 情 形 。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 市場 風 險
    • 匯率 風 險
    • A.本集團 受 相 對 與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功 能 性 貨 幣 不 同 的 交 易 所 產 生 之匯 率 風險,主 要 為美 金。相關 匯 率 風險 來 自未 來 之商 業交 易 及 已認 列 之資 產 與負 債。
    • B.本集 團 管理 階 層已 訂定 政 策,規定 集 團內 各 公司 管 理相 對其 功 能 性貨 幣 之匯 率 風險 。
    • C.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台 幣 ),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 具 重 大 匯 率 波 動 影 響 之 外 幣資 產 及負 債 資訊 如下 :
109年3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5,045 30.2250 \$ 1,059,235 \$ 34,741 29.9800 \$ 1,041,521
108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4,022
30.770 \$
123,746
  • D.本集 團 貨幣 性 項目 因匯 率 波動 具 重大 影響 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認列之全部兌換利 益(含 已實 現 及 未實 現 ) 彙總 金 額分 別 為\$8,893 及\$461。
  • E.本集 團 因重 大 匯率 波動 影 響之 外 幣市 場風 險 分析 如 下:
  • 美 金 與 新 台 幣 間 匯 兌 風 險 主 要 來 自 於 美 金 計 價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收 帳 款 等 , 於 換 算時 產 生 外 幣 兌 換 損失 或 利 益 。 若 持 有新 台幣兌換美元貶值或升值 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 下,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淨 利將 分 別 增加 或 減少 \$10,592 及\$1,237。
  • 價格 風 險
  • A. 本集 團 暴露 於 價格 風險 的 權益 工 具,係所 持 有帳 列 於透 過損 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資 產。為 管理 權 益工 具 投資 之 價格 風險,本 集團 藉 由多 角 化投 資並 針 對單 一 及整 體之 權 益投 資 設定 限額, 以 管理 權 益證 券 之價 格風 險。權益 證 券 之投 資 組合 資 訊需 定期 提 供 予本 公 司之 高 階管 理階 層,董事 會 則 須對 所 有之 權 益證 券投 資 決 策進 行 複核 及 核准 將其 投 資組 合 分散 。
  • B. 本集 團 主要 投 資於 國內 公 司發 行 之權 益工 具 及受 益 憑證,此 等 權 益工 具 之價 格 會因 該投 資 標的 未 來價 值之 不 確定 性 而受 影響。若 該等 權 益工 具 及受 益憑 證 價值 上 升或 下 跌 1%,而其 他 所 有因 素 維

持不 變 之情 況 下, 對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之 稅 後 淨 利 因 來 自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及 受 益 憑證 之 利益 或 損失 將分 別 增加 或 減少 \$164 及\$99。

現金 流 量及 公 允價 值利 率 風險

本集 團 之投 資 主要 係 權 益 工具 及 受益 憑證,未 取得 或 發 行附 息 之 債務 工 具, 經 評估 應無 重 大利 率 風險 。

  • (2) 信用 風 險
  • A.本 集 團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 務 而導 致 本集 團財 務 損失 之 風險,主要 來 自交 易 對 手無 法 清 償按 收 款條 件 支付 之應 收 帳款,及分類為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量 之 債 務工 具 投資 的 合約 現金 流 量。
  • B.本集 團 各單 位 係依 循信 用 風險 之 政策、程序 及 控制 以 管 理信 用 風 險。所有 客 戶之 信 用風 險 評估 係 綜合 考量 該 客戶 之 財務 狀況、信 評機 構 之評 等、以 往之 歷 史交 易 經驗、目 前經 濟 環境 以 及本 集 團 內部 評 等標 準 等 因 素。
  • C.本集 團 之財 務 會計 部依 照 集團 政 策管 理銀 行 存款、固 定 收益 證 券 及其 他 金融 工 具 之 信用 風 險。由 於 本 集團 之 交易 對 象係 由內 部 之 控管 程 序決 定 ,屬 信用 良 好之 銀 行及 具有 投 資等 級 之金 融機 構 、 公司 組 織及 政 府機 關, 故 無重 大 之信 用風 險 。
  • D.本集 團 依信 用 風險 之管 理,當合 約 款 項按 約 定之 支 付條 款逾 期 超 過 90 天 , 視為 已 發 生違 約 。
  • E.本集 團 採 用 IFRS9 提供 之 前提 假 設,當合 約 款項 按 約定 之支 付 條 款逾 期 超過 30 天 ,視 為 金融 資 產自 原始 認 列後 信 用風 險已 顯 著 增加 。
  • F.另 本 集 團 於 評 估 無 法 合 理 預 期 將 收 回 金 融 資 產 時 (例 如 發 行 人 或 債務 人 之重 大 財務 困難 , 或已 破 產 ), 則予 以 沖銷 。
  • G.本集 團 按交 易 對手 信用 等 級、區 域 及 產業 等 因素 將 對客 戶之 應 收 帳款 分 組, 採 用簡 化作 法 以準 備 矩陣 為基 礎 估計 預 期信 用損 失 。 相關 資 訊如 下 :
未逾期 逾期30天 逾期60天 逾期90天 合計
109年3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1%
帳面價值總額 \$
21,252
\$ - \$
-
\$
-
\$
21,252
備抵損失 \$
213
\$ - \$
-
\$
-
\$
213
未逾期 逾期30天 逾期60天 逾期90天 合計
108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1%
帳面價值總額 \$
7,774
\$
-
\$
-
\$
-
\$
7,774
備抵損失 \$
78
\$
-
\$
-
\$
-
\$
78
108年3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1%
帳面價值總額 \$
5,775
\$
-
\$
-
\$
-
\$
5,775
備抵損失 \$
58
\$
-
\$
-
\$
-
\$
58
108年
\$
78
\$ 113
135 -
- ( 55)
\$
213
\$ 58
109年 應收帳款
  • (3) 流動 性 風險
  • A.現金 流 量預 測 是由 集團 內 各營 運 個體 執行,並 由 集團 財 務部 予 以 彙總。集 團財 務 部 監控 集 團流 動 資金 需求 之 預測,確 保 其有 足 夠 資金 得 以支 應 營運 需要,並 在 任何 時 候維 持 足夠 之 未支 用的 借 款 承諾 額 度,以 使 集 團不 致 違反 相 關之 借款 限 額或 條 款,此等 預 測 考量 集 團之 債 務融 資計 畫、債務 條 款 遵循、符 合內 部 資 產負 債 表 之財 務 比率 目 標。
  • B.本 集 團 將 剩 餘 資 金 投 資 於 附 息 之 活 期 存 款 、 定 期 存 款 及 有 價 證 券,其 所 選擇 之 工 具具 有 適當 之 到期 日或 足 夠流 動 性,以因應上 述預 測 並提 供 充足 之調 度 水 位 。
  • C.下表 係 本集 團 之非 衍生 金 融負 債 按相 關到 期 日予 以 分組,係依 據 資產 負 債表 日 至合 約到 期 日之 剩 餘期 間進 行 分析。 除 應 付帳 款 及 其他 應 付款,其 未 折現 合 約現 金 流量 金額 約 當於 其 帳面 價值 ,並 於一 年 內到 期 外,餘金 融 負債 之 未折 現合 約 現金 流 量 金 額詳 下 表 所述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9年3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3年內 3年以上
租賃負債 \$
33
\$
34
\$
34
\$ 4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8年12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3年內 3年以上
租賃負債 \$
1,500
\$
2,707
\$
13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8年3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3年內 3年以上 租賃負債 \$ 2,203 \$ 3,206 \$ 1,506 \$ - 本集 團 並不 預 期到 期日 分 析之 現 金流 量發 生 時點 會 顯著 提早,或 實際 金 額會 有 顯著 不同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交 易 發 生 , 以 在 持 續 基 礎 上 提 供 定 價 資 訊 之 市 場 。 本 集 團 投 資 之 上 市 櫃 股 票 投 資 、 受 益 憑 證 及 屬 於 熱 門 券 之 臺 灣 中央 政 府債 券 投資 等 的 公 允價 值 皆屬 之。
  • 第 二 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或 間 接 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但 包 括 於 第 一 等 級之 報 價者 除 外。
  • 第 三 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不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本 集 團 投 資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權 益 工具 投 資屬 之。
  • 2.以成 本 衡量 之 投資 性不 動 產的 公 允價 值資 訊 請 詳 附 註六 、(八)說明 。
  • 3.非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工具

本集 團 之現 金 及約 當現 金、應 收帳 款、其他 應 收款、存 出 保證 金、應 付 帳款、其 他 應付 款 及 存入 保 證金 的 帳面 金額 係 公允 價 值之 合理 近 似值 。

4.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 本 集 團 依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性 質 、 特性 及 風險 及 公允 價值 等 級之 基 礎分 類, 相 關資 訊 如下 :

(1) 本集 團 依資 產 及負 債之 性 質分 類 ,相 關資 訊 如下 :

109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8,169
\$ - \$
-
\$
8,169
受益憑證 8,250 - - 8,250
\$
16,419
\$ - \$
-
\$
16,419
108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9,763
\$
-
\$
-
\$
9,763
受益憑證 10,010 - - 10,010
\$
19,773
\$
-
\$
-
\$
19,773
108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9,933
\$
-
\$
-
\$
9,933
(2) 本集 團
用以
衡 量公 允價 值 所使 用 之方 法及 假 設說 明 如下 :
本 集團 採 用 市 場報 價 作為 公 允 價 輸入 值 (即 第 一等 級 )者 , 依工 具 之
特性 分 列如 下 :
上市(櫃)公司股票 受益憑證
市場報價 收盤價 淨值

5.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無 第 一等 級 與第 二等 級 間之 任何 移 轉。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金 貸 與他 人 : 無 。
  • 2.為他 人 背書 保 證: 無。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 詳 附表 一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 無 。
  • 5.取得 不 動產 之 金額 達新 台 幣三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十 以 上:無。
  • 6.處分 不 動產 之 金額 達新 台 幣三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十 以 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無 。
  • 8.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達 新台 幣 一億 元 或實 收資 本 額百 分 之二 十以 上 : 無 。
  • 9.從事 衍 生工 具 交易 :無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無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 區等 相 關資 訊(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 請詳 附表 二 。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 1.基本 資 料: 無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無。

(四)主要 股 東資 訊

主要 股 東資 訊 :請 詳附 表 三。

十四 、 營運 部 門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集 團 依 據 不 同 產 品 及 勞 務 劃 分 營 運 單 位 , 並 分 為 下 列 二 個 應 報 導 營 運 部門 :

1.買 賣 部門 : 該部 門負 責 羊毛 相 關產 品之 銷 售。

2,租 賃 部門 : 該部 門負 責 不動 產 租賃 業 務 。

(二)部門 資 訊之 衡 量

本集 團 營運 決 策者 係以 營 業損 益 衡量 營運 部 門,並 做為 評 估績 效 之基 礎。 (三)部門 損 益、 資 產與 負債 之 資訊

1.提 供 予主 要 營運 決策 者 之應 報 導部 門資 訊 如下 :

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買賣部門 租賃部門 調節及銷除 合計
外部收入淨額 \$ 49,348 \$ 380 \$ - \$ 49,728
內部部門收入 - 11 ( 11) -
部門收入 \$ 49,348 \$ 391 (\$ 11) \$ 49,728
部門損益 (\$ 306) (\$ 145) (\$ 23) (\$ 474)
1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買賣部門 租賃部門 調節及銷除 合計
外部收入淨額 \$ 53,037 \$ 2,414 \$ - \$ 55,451
內部部門收入 - - - -
部門收入 \$ 53,037 \$ 2,414 \$ - \$ 55,451

2.由 於 本集 團 資產 及負 債 非營 運 決策 者之 衡 量指 標,故 未 揭露 相 關金 額。

(四)部門 損 益之 調 節 資 訊

提 供 予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外 部 收 入 及 部 門 損 益 , 與 財 務 報 表 內 之 收 入 及 稅 前 損益 採 用一 致 之衡 量方 式 ,故 無 須調 節。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9年3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備註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16,313 \$
7,636
- \$
7,636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乙種特別股 8,729 533 - 533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鋒裕匯理全球高收益債券基金A2新台幣 1,000,000 8,250 - 8,250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
興中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一般投資業 \$
100,000
\$
100,000
10,000,000 100.00 \$
98,174
\$ 137 \$ 137 子公司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
天雲商務國際股份有限公
台灣 國際貿易、殯葬場所
開發租售業及都市更
新整建維護
- 61,327 - - - ( 3,181) ( 707)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
鑫囍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未分類其他服飾品零
售、鐘錶及鐘錶零件
批發、廚櫃批發、未
分類其他服飾品批發
359,600 359,600 11,600,000 47.64 373,221 ( 12,796) ( 6,096) 關聯企業

註:本公司於民國109年2月26日經董事長核准出售全數股權,業已完成交割。

中和羊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09年3月31日

股份(註)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漢陽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49,139,065 53.41

附表三

註:上述資料係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