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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Feb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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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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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7-006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公司”、“上 市公司”)于2017 年1 月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现代 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3 号),华建集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01)。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之后及时落实标的资产过户相关工 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了本次重组事项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 割过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有关 简称与公司在2017 年1 月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的有关简称相同):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标的资产交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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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2 月27 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南楼及北楼涉及的41 处房 地产权已过户至华建集团名下,华建集团已取得上述资产对应《房地 产权证》。

(二)相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三)过渡期损益的处理情况

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将归属现 代集团所有。

二、后续事项

1、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向现代集团发行的股份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2、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向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订备案等 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3、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方尚需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募集配套资 金相关工作;

4、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 事项。

三、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 准,且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过户的交割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合法拥有标的资 产的所有权。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现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 信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况。华建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相关后续事项继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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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交易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约定的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本次交易双方可依法实施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过户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华建集团已合法取得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 258 号(现代建筑设计大 厦南楼)以及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 266 号、268 号(现代建筑设计 大厦北楼)的房屋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3、本次交易双方尚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办 理本法律意见书之‘四、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中所述的后续事宜。”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 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 号);

2、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交割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资产过户事宜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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