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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Mar 1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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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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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1 年度述职报告
2011 年度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公司的长远发展 和有效管理出谋划策;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选聘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 作及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我们201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1 年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1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1 次会议,独立董事应参会人次为44 人 次,实际参会人次为44 人次。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的程序。对于每个提案我们都认真审议, 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参与讨论及表决。2011年度,对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提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2011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公司对外担保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的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了解,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2011 年内,公司未发生新的对外担保。
2、 公司目前存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69.32 万元,均属历史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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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问题(担保均发生在1999 年以前)。控股股东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 公司与本公司均已表示要妥善解决上述担保事宜。上述担保事项可能会对 公司今后的盈利产生一定的影响。
3、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
- (二)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核查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与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做了认真调查和了解,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该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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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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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 2、决议表决程序
董事会审议该提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 3、交易的公平性
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
总之,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的过程和信息披露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关于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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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审议。
(三)选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审议有关提案后认为: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 合规;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三、其他主要工作
1、主动参与决策,积极发挥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充分运用在行业发展、企业管理、财务会计等 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战略发展、内部管理、经营状况、资本 运作、风险控制及重大决策等积极予以讨论、审核,并提出相应意见和 建议,对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资产质量 进一步提高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2、对2011 年年报编制的履职
在公司2011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认真听取公司管 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主动了解、及时 掌握2011 年年报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进展情况,并到公司实地考 察,审阅相关材料,与财务总监和审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3、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公开、公正的 对待所有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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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履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按照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分别 对公司季报、半年报及年报进行了审核,并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提名 委员会对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提名进行了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高管薪酬、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对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了自下而上的考评,并将考评意见(包括 奖罚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各专业委员会的认真履职,保证了公司内 控制度的有效执行,规范了公司的日常运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将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合理地行使 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 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 贡献。
独立董事签名:
尤建新、钟元秋、赵久苏、张桂娟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3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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