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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Dec 1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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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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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ST 棱光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 2006—44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 年12 月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

  • (含2 名独立董事),实到董事8 名。

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坏帐核销的报告》。

公司其他应收帐款288,846,292.28 元(已100%计提的坏帐准备金),已经法院裁定, 并获得了法院出具的《债权申请执行凭证》,按照有关规定及现行会计制度,为客观真实反 映公司今后的经营状况,对上述应收帐款予以核销。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月28日下午1时在上海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股东大会主要议程:

审议《关于坏帐核销的议案》

  • (二)、会议地点

上海市宛平南路75 号建科大厦(近肇嘉浜路)。

公交车辆:43 路、44 路、864 路、15 路等。

  • (三)、参加资格

  • 1、凡在2006 年12 月2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 2、本公司董、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 (四)、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办法

1

  •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帐户(磁卡)、社会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磁

  • 卡),办理出席股东年会的登记手续。

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 2、登记时间:2006 年12 月21 日上午8 时至下午4 时。

  • 3、登记地点:

地址:上海方斜路 525 弄 2 号楼 2004 室

联系电话: 021-63450515 、 021-63453385

联系传真: 021-63450515

特此公告。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出席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以我的名义决定表决事宜。

委托人签字: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字: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

2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帐核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八部委的要求,为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切实提高公司 质量的宗旨,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在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的大力支 持下,公司采取直接催偿和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的方法,加大了对原大股东恒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通公司)及其子公司欠款的追偿力度,现已取得一定的效果。 具体为:

一、截止2006 年6 月30 日,恒通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占用本公司人民币 288,959,626.28 元(已100%计提坏帐准备金)。近几年来,公司一直将追偿欠款作为 工作重点,曾在2002 年度追回资金2343.97 万元。但由于恒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称其 已资不抵债,追偿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2006 年7 月20 日,公司委托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向上海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恒通集团及其子公司上海恒通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和 合流通发展公司提起诉讼,2006 年11 月29 日,经法院裁定,公司取得三份《债权申 请执行凭证》,合计金额为288,846,292.28 元。依据《债权申请执行凭证》赋予的权 利,公司将继续并加大对恒通集团的追偿力度,一旦发现恒通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财产, 即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为此,公司也明确要求委托律师,进一步加大追偿力度, 分别财产的性质(如股权、债权、存款、证券、不动产等),依据“先易后难、由近 到远”的原则,不遗余力地继续进行追偿。

三、2006 年12 月4 日追回资金113334 元。

鉴于上述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状况,按照有关规定及现行会计制度,为客观真实反 映公司今后的经营状况,特提出将上述其他应收帐款288,846,292.28 元予以核销。 该其他应收帐款核销后,公司仍将不遗余力地进行追偿。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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