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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plus Group Plc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7
Oct 3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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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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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 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的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开展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治 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或本公司)自2007 年4 月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组成了 以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在 公司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在公司监事会的检查监督下、在公司高管 人员积极配合下,公司以求真务实、务求实效的精神,对照《公司法》、 《证券法》、证监公司字[2007] 28 号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对公司治理状况逐项进行了自查。
2007 年9 月28 日和10 月23 日,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 监管局发出的《关于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整改通知 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公司董事 会高度重视上述“整改通知书”及“评价意见”中提出的问题,组织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结合公司自查,经过充 分讨论,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并经2007 年10 月29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三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期间的主要工作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07 年4 月下旬至6 月底)
期间,公司各职能部门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自查事项, 逐项查找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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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形成《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下称《自查报告》)6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上公告了经公司 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自查报告》,并同时报送上海证监 局。
第二阶段:公众评议阶段(2007 年6 月中旬至9 月中旬) 6 月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证监会指定的交易所网站上 公布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 子邮箱。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对公司治理的意见。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2007 年9 月中旬至10 月底) 2007 年9 月19 日至9 月20 日,上海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公司 专项治理活动的现场检查,重点查阅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近三年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及部分财务资料。9 月28 日 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沪证监公司字[2007]392 号《关于上海棱 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整改通知书》(下称:《通知书》)。《通 知书》提出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问题,要求董事会提出相应的整 改措施。
2007 年10 月23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 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状况评价意见》(下称:《意见》)。 二、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在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 指导和帮助下,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逐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 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状况,从总体上看还是比较规范的。但是近几年 公司历经了两次“暂停上市”,期间工作也存在不足之处。针对此次 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对整改措施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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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部署,逐项落实整改要求,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 1、未成立董事会下属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
整改措施: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成立董事会下属 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相应的工作细则。
整改时间:2007 年7 月底前完成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制定;2007 年8 月底前按各委员会的细则规定成立各委员会。 责任人:章曦、李恒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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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已制定完毕;各委员会组成人员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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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产生,并经公司8 月29 日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和选举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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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整改时间:2007 年8 月底完成
- 责任人:梁兵、杨爱荣
整改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制定完成,并经8 月29 日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3、未建立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程序
整改措施:制定公司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程序 整改时间:2007 年8 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罗自强、朱建涛
整改情况:鉴于目前公司产业的不断扩大和产业多元化状况,现 已制定了《高管人员薪酬绩效考核原则》,并经8 月29 日公司六届二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此“原则”的基础上, 尽快制定高管人员薪酬、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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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众评议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司于2007 年6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公开披露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公开征求公众评议意 见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到目前为止, 公司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公司治理状况的有关评价信息。
四、 上海证监局的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对董事会的授权与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符。
整改措施:公司认真学习了证监发[2007]120 号文件、《股票上 市规则》10.2.5 条之规定及《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拟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为: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凡上述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董事会集体讨论 审批;若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报股东大会批准。”, 拟修改为“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 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凡上述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董事会集体讨论审批;若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报股东大会批准。”,下一次股东 大会完成整改。
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2、公司总经理目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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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于2007 年4 月12 日完成换届改选,鉴于 公司重组及定向增发方案获批(9 月12 日)的状况,4 月26 日公司 六届一次董事会聘任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 董事会将尽快落实总经理人选,完成总经理的聘任工作。
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
3、部分董事会会议记录,缺少出席会议董事及记录人的签名
整改措施:公司要严格执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将出 席会议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作为每次董事会内容之一,以防止类似 情况的发生。
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4、部分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与召开时间的间隔与《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不符。
整改措施:《公司章程》规定,定期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 会前7 天;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会前3 天。在无特别紧急 事项的情况下,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责任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5、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等未能及时进行修订。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系2006 年6 月30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 年6 月26 日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此,造成了部分条款与 《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公司延用了2003 年10 月制定的《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拟定了“关于修改《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将分别提交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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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待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交下一次 股东大会审议。
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 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改进措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状况的评价意见,公司将以本次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规范公司“三会” 运作,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履 职意识,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全面检查公司内控制 度建设状况、发现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使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对建立和执行公司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 了进一步的认识,公司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本着规范发展,严格自律的态度,不断完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以维护股东利益,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目标, 切实提高公司质量。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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