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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f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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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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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 2021-034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及延长建设期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临港 产业园。
● 公司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 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不会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福环保”)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 增加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福”)作为募投项目“技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的实施地点为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 区临港产业园,并将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或“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 实施主体,同时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作为实施地点,建设周期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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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4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6.1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34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627.9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5,712.0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9]783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 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承诺情况,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 地项目 |
24,601.72 | 19,122.53 |
| 2 | 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 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 项目 |
18,487.60 | 12,987.60 |
| 3 | 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 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
3,007.30 | 3,007.30 |
| 4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94.65 | 6,594.65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4,000.00 |
| 合计: | 57,691.27 | 45,712.08 |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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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 长建设期。具体变更如下: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 司 |
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
|||
| 重庆荣昌区广富工业园 | 重庆荣昌区广富工业园、 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临港 |
|||
| 产业 | 园 | |||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
2021年11月 | 2023年 | 12月 | |
| 期 | ||||
|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 | 施主体实施地点 | 长建设期的原 | ||
| 、目 | 、 | 延 | ||
|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拟增加实施主体安 | 徽奥福精细陶瓷 | |
| 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在“ | 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 | 区临港产业园”,该 | 区域西接蚌埠 | |
| 主城区南联高铁新区东 | 临凤阳县城北与沫 | 河口工业园隔河相 | 望交通便利 |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安徽奥福精细陶瓷 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在“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区临港产业园”,该区域西接蚌埠 主城区,南联高铁新区,东临凤阳县城,北与沫河口工业园隔河相望,交通便利, 更具发展优势,有助于公司吸引和稳定发展人才队伍,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从而提升研发效率,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是为了建立更高端的实验室及中试线, 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加强技术研发团队建设,引进相关专业领域高 端人才,完善企业技术研发体系,提高公司研发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 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本项目原计划于 2021 年 11 月完工。由于人才引进, 设备选型等众多因素,且新增实施主体需要完成场地建设等事项。为保证募投项 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大致规划和进度进行 重新评估,经审慎考量,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若在延期后仍然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届时公司将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正筹划与蚌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相关投资协议书,并按照当地 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备案、环评手续。未来,公司将及时开立相应的募集资金 存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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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是公司根据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 期发展规划。
鉴于公司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 限公司(拟)为实施主体,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发展需要,加强募集资金监 管,公司董事会同意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 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的多方监管协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是 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是公 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及延长建设期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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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认为: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未改变募投 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 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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