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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ek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8
Nov 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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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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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7 年及 106 年第三季
(股票代碼 3059)
公司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路 12 號 電 話:(03)578-4567
華 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7 年及 106 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 項 | 目 | 頁 | 次 | |
|---|---|---|---|---|
| 一、 | 封面 | 1 | ||
| 二、 | 目錄 | 2 ~ 3 | ||
| 三、 | 會計師核閱報告 | 4 ~ | 5 | |
| 四、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6 ~ 7 | ||
| 五、 | 合併綜合損益表 | 8 ~ 9 | ||
| 六、 | 合併權益變動表 | 10 | ||
| 七、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11 | ||
| 八、 |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12 ~ 58 | ||
| (一) 公司沿革 |
12 | |||
| (二) 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
12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2 ~ 15 | |||
| (四)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5 ~ 20 |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0 |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0 ~ 44 | |||
| (七) 關係人交易 |
44 | |||
| (八) 質押之資產 |
45 |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45 |
| 項 | 目 | 頁 次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45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45 | |
| (十二)其他 | 45 ~ 57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58 | |
|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 58 |


| 晶科技 | 股 | 及子公司 表 |
|||||||
|---|---|---|---|---|---|---|---|---|---|
| (民國107年及106年9月30日之 | 民國 107年9月30 | 日及 | $31$ 日 · 9月30日 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資 產 |
附註 | 107 金 |
年 9 月 額 |
30 日 % |
106 年 12 月 31 日 額 金 |
% | 106 年 9 月 額 金 |
30 日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mathcal{L}$ | 5,809,297 | $34$ \$ | 5,874,982 | 39S | 5,757,845 | 38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六(二) | |||||||
| 金融資產一流動 | 771,017 | $\overline{4}$ | 584,799 | $\overline{4}$ | 862,137 | 6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六(四) | 1,733,389 | 10 | 30,335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四) | 3,089,810 | 18 | 2,342,369 | 16 | 2, 143, 345 | 14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38,263 | 18,976 | 19,045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 | 1,172 | 3,339 | 6,418 | |||||
| 130X | 存貨 | 六(五) | 1,049,008 | 6 | 1,165,926 | 8 | 1,141,366 | 8 | |
| 1410 | 預付款項 | 126,902 | $\mathbf{1}$ | 176,696 | $\mathbf{1}$ | 165,726 | $\mathbf{1}$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10,500 | 16,080 | 23,579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12,629,358 | 73 | 10,213,502 | 68 | 10,119,461 | 67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二) | ||||||||
| 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10,601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 六(三) | |||||||
|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112,668 | 1 |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 十二(四) | ||||||||
| 流動 | 138,011 | 1 | 158,019 | $\mathbf{I}$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六(六)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七) | 3,406,993 | 20 | 3,648,788 | 24 | 4,279,724 | 29 |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 六(八) | 772,255 | $\overline{4}$ | 777,368 | 5 | 205,541 | $\mathbf{1}$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六(九) | 105,746 | $\mathbf{1}$ | 121,538 | $\mathbf{1}$ | 79,864 | $\mathbf{1}$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132,039 | 1 | 82,415 | $\mathbf{l}$ | 96,581 | $\mathbf{I}$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十) | 70,164 | 67,349 | $\overline{\phantom{0}}$ | 65,562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4,610,466 | 27 | 4,835,469 | 32 | 4,885,291 | 33 | ||
| 1XXX | 資產總計 | 17,239,824 | 100 | 15,048,971 $\frac{1}{2}$ |
100 | 15,004,752 \$ |
100 |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07 | 年 9 月 額 |
30 日 % |
金 | 106 年 12 月 31 日 額 |
% | 106 年 9 額 金 |
月 30 日 % |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十一) | $\mathcal{S}$ | 1,645,000 | 10 | $\frac{1}{2}$ | 2,021,000 | 14 | \$ 2,366,000 |
16 |
| 2110 | 應付短期票券 | 六(十二) | 199,814 | -1 | 199,797 | $\overline{2}$ | ||||
| 2150 | 應付票據 | 1,204,945 | 7 | 30,335 | ||||||
| 2170 | 應付帳款 | 2,707,842 | 16 | 2,097,254 | 14 | 1,874,940 | 13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393,402 | 2 | 420,452 | 3 | 427,830 | 3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47,211 | 62,053 | 58,194 | ||||||
| 2250 | 負債準備一流動 | 六(十六) | 36,107 | 30,177 | 49,642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228,115 | 1 | 181,824 | 1 | 194,985 | $\perp$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6,462,436 | 37 | 5,042,892 | 34 | 4,971,591 | 33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三) | 600,000 | 3 | ||||||
| 2550 | 負債準備一非流動 | 六(十六) | 107,907 | 1 | 93,818 | 88,436 | 1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446,294 | 3 | 394,939 | 3 | 416,571 | 3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28,614 | 32,097 | $\overline{\phantom{a}}$ | 30,370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1,182,815 | 7 | 520,854 | $\overline{3}$ | 535,377 | 4 | |||
| 2XXX | 負債總計 | 7,645,251 | 44 | 5,563,746 | 37 | 5,506,968 | 37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六(十七)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2,740,488 | 16 | 2,738,188 | 18 | 2,738,688 | 19 | |||
| 資本公積 | 六(十八) | |||||||||
| 3200 | 資本公積 | 2, 263, 050 | 13 | 2,256,692 | 15 | 2, 231, 150 | 15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九)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381,094 | 8 | 1,379,754 | 9 | 1,379,754 | 9 | |||
| 3320 | 特别盈餘公積 | 425,580 | 3 | 142,456 | 1 | 142,456 | -1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2,449,927 | 14 | 2,737,026 | 18 | 2,729,293 | 18 | |||
| 其他權益 | 六(二十) | |||||||||
| 3400 | 其他權益 | 六(十七) | $355,698$ )( | $2)$ ( | $302, 339$ )( 96,138) |
$2)$ ( | $256,434$ )( $129,393$ )( |
2) 1) |
||
| 3500 | 庫藏股票 | $-$ (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8,904,441 | 52 | 8,855,639 | 59 | 8,835,514 | ||||
| 合計 | 690,132 | $\overline{4}$ | 629,586 | $\overline{4}$ | 662,270 | 59 $\overline{4}$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9,594,573 | 56 | 9,485,225 | 63 | 9,497,784 | 63 | |||
| 3XXX | 權益總計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
九 | ||||||||
| 承諾 | ||||||||||
| 重大之期後事項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S | 17, 239, 824 100 \$ 15, 048, 971 | 100 \$ 15,004,752 | 100 |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 項目 | 附註 | 107 年 7 月 1 日 9 月 30 額 |
日 | 至 | 106 年 7 月 1 日 9 月 30 額 |
日 $^{0'}_{0}$ |
107 年 1 月 1 日 月 30 至 9 額 |
日 % |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月 30 9 額 金 |
日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 六(二十一)及 | ||||||||||
| $+=(\pm)$ | \$3,086,368 | 100 \$ 2,634,947 | 100 \$ 8,877,914 | 100 \$ 7,769,096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五)(二十 | ||||||||||
| $\pm$ )( $=$ + $\pm$ ) ( 2,711,453)( 88)( 2,307,783)( 88)( | $7,846,406$ ( $88$ ) ( | $6,699,948$ (86) | ||||||||||
| 5900 | 營業毛利 | 374,915 | 12 | 327,164 | 12 | 1,031,508 | 12 | 1,069,148 | 14 | |||
| 營業費用 | 六(二十 | |||||||||||
| $L$ ) $($ 二十六) | ||||||||||||
| 6100 | 推銷費用 | $\overline{(\ }$ | 15,848) | $-$ ( | $16,509$ ) | $-$ ( | 48,577)( | $1)$ ( | $53,080$ ( | 1) | ||
| 6200 | 管理費用 | $\overline{(\ }$ | 86,836)( | $3)$ ( | $81,155$ ) ( | $3)$ ( | $251,006$ ) ( | $3)$ ( | $256,708$ ) ( | 3)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overline{(\ }$ | 219,589)( | $7)$ ( | $204,902$ ) ( | 8) ( | $609,958$ ) ( | $7)$ ( | $688,181)$ ( | 9) |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 = (=)$ | 26) | $-$ ( | 1,812)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322,299$ ( 10) ( | $302,566$ ) (11) ( | $911,353$ (11) ( | $997,969$ (13) | |||||||
| 6900 | 營業利益 | 52,616 | 2 | 24,598 | $\mathbf{1}$ | 120,155 | $\mathbf{1}$ | 71,179 | -1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二十二) | 43,835 | $\mathbf{1}$ | 34,047 | $\mathbf{1}$ | 134,597 | $\overline{2}$ | 79,160 | $\mathbf{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二十三) | 32,428 | 1 1 | $34,202)$ ( | 1) | 2,592 | $-$ ( | $86,045$ ) ( | 1)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二十四) | 6,408) | - ( | 6,257) | $-$ ( | 18,749) | $-$ ( | 19,807)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69,855 | 2( | 6,412) | $\overline{\phantom{a}}$ | 118,440 | 2( | 26,692) | ||||
| 7900 | 税前淨利 | 122,471 | $\overline{4}$ | 18,186 | $\mathbf{1}$ | 238,595 | 3 | 44,487 | -1 | |||
| 7950 | 所得税費用 | 六(二十七) | 39,772)( | $1)$ ( | $23,850$ ) ( | $1)$ ( | $68,716$ ) ( | $1)$ ( | $39,956$ ) ( | 1) | ||
| 8200 | 本期淨利(淨損) | 82,699 | 3( | 5,664) | 169,879 \$ |
2 | 4,531 $\mathcal{S}$ |

| 至 | 107 年 7 月 1 日 30 月 9 |
至 日 |
106 年 7 月 1 日 9 月 |
30 日 |
至 | 107年1月1日 30 9 $\underline{\mathsf{H}}$ |
日 | 至 | 106 年 1 月 1 日 30 月 9 |
日 | |||
|---|---|---|---|---|---|---|---|---|---|---|---|---|---|
| 項目 | 附註 | 額 | 額 余 |
$^{0'}$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 ||||||||||||
|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 | |||||||||||||
| 現評價損益 | ( | $12,169$ ) ( | $1)$ \$ | $-$ (\$) | 13,429) | $\sqrt[6]{\frac{1}{2}}$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 六(二十七) | |||||||||||
| 得稅 | 726) | $\overline{ }$ | 845)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12,895$ )( | $_{1}$ | 14,274)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 ||||||||||||
| 之兒換差額 | € | $187, 229$ ) ( | 6) | 54,089 | 2( | 40,598) | $-$ ( | $318,431$ ) ( | 4) | ||||
| 83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 | ||||||||||||
|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
|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1,520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 六(二十七) | ||||||||||||
| 所得稅 | 37,309 | 1 6 | 9,722) | 20,300 | 53,977 | $\mathbf{I}$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
| 目總額 | 149,920)( | 5) | 44,367 | 2( | 20,298) | $-$ ( | $262,934$ ) ( | 3)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 162,815)( | 6) $\mathcal{S}$ |
44,367 | 2( | 34,572) | $\sim$ | ( | $262,934$ ) ( | 3)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left( \text{S} \right)$ | $80,116$ ) ( | $3)$ \$ | 38,703 | $\overline{c}$ | \$ | 135,307 | 2( | 258,403)( | 3) | ||
| 利益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80,015 | 3(5) | $10,385$ ) | $\sim$ | $\frac{2}{3}$ | 109,062 | $\mathbf{1}$ | \$ | 4,177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2,684 | 4,721 | 60,817 | $\mathbf{1}$ | 354 | |||||||
| 合計 | \$ | 82,699 | 3( | 5,664) | \$ | 169,879 | $\overline{2}$ | \$ | 4,531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 | $82,117$ ) ( | $3)$ \$ | 37,077 | $\overline{2}$ | \$ | 64,754 | 1( | $259,359$ ( | 3)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2,001 | $\overline{\phantom{a}}$ | 1,626 | $\overline{\phantom{a}}$ | 70,553 | $\mathbf{1}$ | 956 | |||||
| 合計 | $\left( \frac{1}{2} \right)$ | $80,116$ ) ( | $3)$ \$ | 38,703 | $\overline{2}$ | \$ | 135,307 | 2( | 258,403)( | 3) | |||
|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 六(二十八)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合計 | \$ | 0.29( | $0.04)$ \$ | 0.40 | \$ | 0.02 | ||||||
| 稀释每股盈餘(虧損) | 六(二十八) | ||||||||||||
| 9850 | 稀释每股盈餘(虧損)合計 | \$ | 0.29( | $0.04)$ \$ | 0.40 | \$ | 0.02 |



| $\mathbb{C}^n_0$ 叱 缲 |
长长 (住理核関) ភក E $\frac{4}{3}$ Ξ |
H F |
$\overline{\mathfrak{g}}$ Ξ 核) 公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窑 | 於 项 |
絲 $\overline{\mathbb{F}_2}$ |
鉄 # |
州 ⊉ |
ХĦ 峚 |
Ŋ | 쎫 莘 |
|||||||
| 씒 定 |
# 彰 |
圳 公 ₩ $\frac{1}{10}$ |
爺 颂 法定 |
公積特別盈餘公積 | 釜 闊 記 佘 $\frac{1}{2}$ |
固外营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其他權益一其他 | 峠 毁 濯 뜍 |
# $\Xi'$ |
պ 制權 非控 |
潭 影 쎠 筆 |
|||
| 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106年1月1日徐领 | 2,739,788 ų, |
.914 1.862 se, |
1.374.374 s |
142,456 Y, |
2.946.092 $\omega_{\tau}$ |
$\mathcal{G}_{7}$ | $\widehat{\mathbf{c}}$ 35,009 |
60,530) | 129, 393) $\widetilde{\mathcal{L}}$ |
8,910,710 研 |
122,283 sf, |
9,032,993 $\omega_{2}$ |
||
| 本期合併地(損)益 | 4,177 | 4,177 | 354 | 4,531 | ||||||||||
| 本期其他综合损益 | 六(ニ+) | 263,536) | 263,536) | 602 | 262.934) | |||||||||
| 本期综合损益地领 | 4,177 | 263,536) | 259,359) | 956 | 258, 403 | |||||||||
| 105年度盈餘分配 | $\div$ (+ $\div$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5,380 | 5.380) | $\cdot$ | ï | ||||||||||
| 现金股利 | 215,596) | 215,596) | 215,596) | |||||||||||
| 股份基础给付交易 | ホートン(キャンキー)(キー) | 1,300 | .404 | 26,266 | 29,970 | 29,970 | ||||||||
| 註銷未達成既得條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六(十五)(十七)(十七)( | $2.400$ ) | 3,957) | 6,357 | ||||||||||
|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變動 | ホートリハイー | 369,789 | 369,789 | 369,789) | ||||||||||
| 非控制權益 | 六(ニ+九) | 908,820 | 908,820 | |||||||||||
| 106年9月30日徐颔 | 2,738,688 $\mathcal{G}_2$ |
.150 2,231 se l |
1,379,754 Ŷ, |
142,456 v, |
2.729.293 s |
$\mathfrak{S}$ | 228,527) | 27,907) ی |
129,393) ٩ |
8,835,514 sf. |
662,270 $\overline{f}$ |
9,497.784 ↮ |
||
| $\scriptstyle\rm III$ 07年1月1日至9月30 |
||||||||||||||
| 107年1月1日徐颖 | 2,738,188 s, |
2,256,692 s |
1,379,754 | 142,456 S |
2,737,026 s |
$\mathfrak{S}$ | $\tilde{\mathcal{L}}$ 283, 124) |
19,215) | 96,138) $\mathfrak{S}$ |
8,855,639 s, |
629,586 sĄ |
9,485,225 s |
||
| 追溯通用及追溯重編之影響數 | (+1) | 23,600 | $\mathbf{E}$ | 23,600) | ||||||||||
| 107年1月1日重编後餘額 | 2,738,188 | 2,256,692 | 1,379,754 | 142,456 | 2.760.626 | 283.124) | 42.815) | 96,138) | 8,855,639 | 629,586 | 9,485.225 | |||
| 本期合併總(損)益 | 109,062 | 109,062 | 60,817 | 169,879 | ||||||||||
| 本期其他综合損益 | (十二) | 119) | 30,034) | 14,155) | 44,308 | 9,736 | 34,572) | |||||||
|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 108,943 | 30,034) | 14,155) | 64,754 | 70,553 | 135,307 | ||||||||
| 106年度盈餘分配 | $\star$ (+ $\star$ ) | |||||||||||||
| 法定盈除公積 | 1.340 | 1,340 | ||||||||||||
| 提列特别盈餘公積 | 283, 124 | 283, 124) | ||||||||||||
| 现金股利 | $\blacksquare$ | 135, 178) | 135, 178) | 135, 178) | ||||||||||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1)(く+)(++)(中+) | 3,200 | 6,624 | 12,018 | 21,842 | 21,842 | ||||||||
| 庫藏股榫讓于員工 | ス キーキーキー |
.246 | 96,138 | 97,384 | 97.384 | |||||||||
| 註銷未達成既得條件限制員工權利斯股 | 六(十五)(十七)(十八)(二十) | (006 | 512) | 2,412 | ||||||||||
| 非控制推益 | 10,007 | 10,007 | ||||||||||||
| 107年9月30日徐颖 | 2,740,488 s, |
2,263,050 se, |
1,381,094 | 425,580 | 2.449.927 s, |
$\mathfrak{S}$ | 313,158) | 42,540) ٤ |
8,904,441 | 690,132 ÷ |
9,594,573 ↮ |
|||
| 事長:夏汝文 | 後附合併財務根表附注為本合併財務報告 科什事金 - - - - - - - - - - - - - - - - - - - -T C |
清併问朱関 | 接给 会社主管:在社会 |

| 107年1月1日 | 106年1月1 $\mathbf{B}$ |
||||
|---|---|---|---|---|---|
| 附註 | 至 9 月 | 3 0 $\mathbf{H}$ |
至 9 月 | $3\quad 0$ 日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净利 | \$ | 238,595 | \$ | 44,487 | |
| 調整項目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含投資性不動產折舊) 攤銷費用 |
六(七)(八)(二十五) 六(九)(十)(二十五) |
168,804 21,967 |
205,604 10,583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 $+ = (=)$ | 1,812 | |||
| 呆帳費用迴轉 | 十二(四) |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 }$ | 571)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衛量金融資產之評價淨損失(利益) | $\overline{ }$ | 1,281) | 440 |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四) | 18,749 | 19,807 | ||
|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
六(二十二) 六(二十二) |
89,498) $915$ ) ( |
54,352) 3,113) |
||
| 股份基礎给付酬勞成本 | 六(十五)(二十六) | 14,799 | 26,266 | ||
| 處分投資損失 | 六(二十三) | 4,206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六(二十三) | 1,370 | $\left($ | 460)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与营业活动相关之资产之净变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84,937$ ) ( | 168,868) | |||
| 合約資產 | 857) | ||||
| 應收票據 | 1,764,450) | 346 | |||
| 應收帳款 | 808, 314) | 612,295 | |||
| 其他應收款 存貨 |
14,947) 91,921 |
3,522 296,890 |
|||
| 預付款項 | 47,990 | 41,816 | |||
| 其他流動資產 | 5,390 | ( | $4,080$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應付票據 | 1,217,207 | ||||
|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項 |
$\overline{(}$ | 686,456 $12,833$ ) |
$\overline{ }$ | 498,944) $31,147$ ) |
|
| 負債準備 | 20,649 | 35,990) | |||
| 其他流動負債 | 46,515 | $9,545$ )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90 | 145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 295,718) | 459,337 51.378 |
|||
| 收取之利息 收股之股利 |
84,299 915 |
3,113 | |||
| 支付之利息 | 17, 153) | 20,061) | |||
| 支付之所得稅 | 59,846) | $61,947$ ) | |||
| 营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287,503) | 431,820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overline{ }$ | 13,470) | |||
|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採權益法之投資 |
123,572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 2,758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三十一) | $27,961$ ) ( | 82,131)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pi(\pm + -)$ | 42,140 6,692) |
21,255 6,163) |
||
| 取得無形資產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4,651) | $\sqrt{2}$ | 13,433 | ||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8,000$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5,164) | 59,254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減少 | 六(三十二) | $376,000$ ) | $\epsilon$ | 49,000) | |
| 發行應付短期票券 償還應付短期票券 |
798,756 800,000) |
||||
| 長期借款增加 | 六(三十二) | 600,000 | |||
|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 六(三十二) | $3,233$ ) | 13,964 | ||
| 現金股利給付數 員工執行認股權價款 |
六(十九) | $\overline{ }$ | $135,178$ ) ( 9,824 |
215,596) 3,704 |
|
| 員工購買庫藏股票 | 94,603 | ||||
| 非控制權益變動 | 六(二十九) | 908,820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88,772 | 661,892 |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38,210 | 245,110)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65,685$ ) | 907,856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六(一) 六(一) |
5,874,982 5,809,297 |
$\sqrt[3]{2}$ | 4,849,989 5,757,845 |
|



華晶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司 及 子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7 年 及 106 年第 三 季
(僅 經核 閱 ,未 依 一 般公 認 審計 準 則查 核 )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一、 公司 沿 革
華晶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司 (以 下 簡稱「 本 公司 」)於 中華 民 國 設立,主 要 營 業項 目為 研究、開 發、生 產、製造 及 銷售 數 位影 像等 相 關應 用 產品,兼營 與 公司 業 務 相關 之進 出 口貿 易 業務 。
本公 司 業奉 前 財政 部證 券 暨期 貨 管理 委員 會 民國 91 年 9 月 27 日台 證(91)上字 第 024976 號 函核 准 股票 上 市, 並 自民 國 91 年 12 月 24 日起 於 台灣 證 券交 易所 掛牌 交 易。 以 下本 公司 及 子公 司 統稱 為「 本 集團 」。
二、 通過 財 報之 日 期及 程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07 年 11 月 9 日 提 報董事會後 發 布。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已 採用 金 融監 督管 理 委員 會 (以 下 簡稱「 金管 會 」)認 可之 新 發布、修 正 後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之 影響 :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7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量」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用」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列」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際財務報導準則」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 之權益之揭露」 民國106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 合資」 民國107年1月1日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效 並 無重 大 影響 :
1.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工 具」
- (1)金融 資 產債 務 工 具按 企 業之 經 營 模 式及 合 約現 金 流 量 特性 判 斷, 可 分 類為 透 過損 益 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 融 資產 、 透過 其 他 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 資 產及 按 攤銷 後 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 ; 金融 資 產權 益 工具 分 類為 透 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除 非 企業 作 不可 撤 銷之 選 擇將 非 交易 目的 之 權益 工 具的 公允 價 值認 列 於其 他綜 合 損益 。
- (2)金融 資 產債 務 工 具之 減 損評 估 應 採 預期 信 用損 失 模 式 ,於 每 一資 產 負 債表 日 評估 該 工 具 之信 用 風險 是 否 有 顯著 增 加, 以 適 用 12 個月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或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於 發 生 減 損 前 之 利 息 收 入 按 資產 帳 面總 額 估計 );或是 否業 已 發生 減 損,於 發生 減 損後 之 利息 收 入 按提 列 備抵 呆 帳後 之 帳 面 淨額 估 計。應 收帳 款(不 包含 重 大 財務 組 成部 分)應按 存 續期 間 之 預期 信 用損 失 衡量 備抵 損 失。
- 2.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 約之 收 入」 及 相關 修正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5 號「 客戶 合 約 之收 入 」取 代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 11 號 「建 造 合約 」、 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8 號 「收 入 」以 及 其 相 關解 釋 及解 釋 公 告。按 準則 規 定收 入 應於 客 戶取 得 對商 品或 勞 務之 控 制時 認列,當客 戶 已 具 有 主 導 資 產 之 使 用 並 取 得 該 資 產 之 幾 乎 所 有 剩 餘 效 益 之 能 力 時 表 示 客 戶取 得 對商 品 或勞 務之 控 制。
此準 則 之核 心 原則 為「 企 業認 列 收入 以 描述 對 客戶 所 承諾 之商 品 或勞 務 之 移轉 , 該收 入 之 金 額反 映 該等 商 品 或 勞務 換 得之 預 期 有 權取 得 之對 價」。 企 業 按 核 心 原 則 認 列 收 入 時 需 運 用 下 列 五 步 驟 來 決 定 收 入 認 列 的 時 點 及 金額 :
步 驟 1:辨 認 客戶 合 約。
- 步 驟 2:辨 認 合約 中 之履 約 義務 。
- 步 驟 3:決 定 交易 價 格。
- 步 驟 4:將 交 易價 格 分攤 至 合約 中 之履 約義 務 。
步 驟 5:於 企 業滿 足 履約 義 務時 認 列收 入。
此外,準則 亦 包括 一 套整 合 性之 揭 露規 定,該 等規 定 將使 企 業對 財 務報 表 使用 者 提供 有 關客 戶合 約 所產 生 之收 入與 現 金流 量 之性 質、金 額、時 間 及 不確 定 性之 綜 合資 訊。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5 號 將 授權 按 性 質分 類 為 (1)提 供 客 戶「 取 用」存 在 於「 授 權期 間 」 之 智慧 財 產的 權 利 , 或 (2)提 供 客戶 「 使 用」 存 在於 「 授 權時 點 」之 企 業智 慧財 產 的權 利 。
當授 權 符合 下 列所 有條 件 時為 取 用智 慧財 產 之權 利,應 依 據履 約 義務 的 完 成程 度 認列 收 入:
(1)合約 約 定(或 客 戶合 理 預期 ), 授 權 方將 進 行重 大 影 響 客戶 享 有權 利 之 智慧 財 產的 活 動。
(2)客戶 將 直接 受 到 前述 授 權方 活 動產 生的 任 何正 面 或負 面影 響 。
(3)當該 等 活動 發 生 時, 並 不會 移 轉額 外的 商 品或 勞 務給 客戶 。
若授 權 不符 合 上述 所有 條 件,則 企業 提 供的 是 使用 智 慧財 產之 權 利。收 入 應於 移 轉智 慧 財產 權利 予 客戶 的 時點 認列 。
於適 用 金管 會 認可 之民 國 107 年 IFRSs 版 本時 , 本集 團 對於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第 9 號(以下 簡 稱「 IFRS 9」 )及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第 15 號(以 下簡 稱 「IFRS 15」)係採 用 修正 式 追溯 調 整,對民 國 107 年 1 月 1 日 之 影響,請 詳 附註 十 二、 (四 )及 (五)。
(二)尚 未採 用 金管 會認 可 之新 發 布、 修正 後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 之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8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之修正、縮減或清償」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8年1月1日 |
除下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效 並 無重 大 影響 ,相 關 影響 金 額待 評估 完 成時 予 以揭 露: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 「 租賃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租 賃」取 代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7 號「租 賃」及 其 相關 解 釋及 解 釋公 告。此 準 則規 定 承租 人應 認 列使 用 權資 產及 租 賃負 債( 除 租賃 期 間短 於 12 個月 或 低價 值 標的 資產 之 租賃 外); 出 租人 會 計處 理 仍相 同, 按 營業 租 賃及 融資 租 賃兩 種 類型 處理 , 僅增 加 相關 揭露 。
(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揭露倡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議-重大性之定義」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 民國10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
|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會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 民國110年1月1日 |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 |
| 響。 |
四、 重要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重大 會 計政 策 除遵 循聲 明、編 製 基礎、合併 基 礎及 新 增部 份說 明 如下,餘 與 民國 106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表附 註 四相 同。除 另有 說 明外,此 等 政策 在 所有 報 導期 間一 致地 適 用。
- (一)遵循 聲 明
- 1.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務 報 導」 編製 。
- 2.本 合 併財 務 報告 應併 同 民 國 106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閱 讀。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 工 具)。
- (2)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 (3)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 2.編製符合 金 管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國際 會 計準 則、解 釋 及解 釋 公 告(以下 簡 稱 IFRSs)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 估 計,在應 用 本集 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之 項 目,或 涉及 合 併財 務 報 告 之 重大 假設 及 估計 之 項目,請詳 附 註五 說 明。
- 3.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初次 適 用 IFRS 9 及 IFRS 15, 係 採用 修 正 式追 溯 將轉 換 差額 認列 於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之 保 留盈 餘或 其 他權 益 , 並未 重 編民 國 106 年度 之 財務 報 表及 附註 。 民 國 106 年 度係 依 據國 際 會 計準 則 第 39 號 (以 下簡 稱 「IAS 39」 )、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1 號 (以 下 簡稱 「IAS 11」)、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8 號(以下 簡 稱「IAS 18」)及 其相 關 解釋
及解 釋 公告 編 製, 所採 用 之重 大 會計 政策 與 民 國 106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表 附註 四 相同 。
(三)合併 基 礎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之 編製 原 則 與 106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表相 同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投資公司 子 公 司 名 稱 名 稱 業務性質 107年9月30日 106年12月31日 106年9月30日 說明 華晶科技(股) 公司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對各項事業之 經營及投資 100 100 100 - 華晶科技(股) 公司 Altek Japan Corporation 電子零組件之 買賣業務 100 100 100 註5 華晶科技(股) 公司 彩晶投資(股) 公司 一般投資事業 100 100 100 註5 華晶科技(股) 公司 能晶科技(股) 公司 汽車電子零件 組件之研發、 製造及銷售 - - - 註4 華晶科技(股) 公司 Altek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I) Co., Ltd. 對各項事業之 經營及投資 100 100 100 註5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Altek Lab Inc. 設計服務 100 100 100 註5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Altek Optical (Cayman) Co., Ltd. 對各項事業之 經營及投資 100 100 100 註5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 Ltd. 對各項事業之 經營及投資 50 50 50 註6 註1 彩晶光電科技 (昆山)有限公 司 數位影像應用 產品之生產服 務 100 100 100 - 註1 達晶電子(昆 山)有限公司 電子相關產品 零組件之產銷 業務 100 100 100 註5 註1 昆山典晶精密 模具有限公司 塑膠及金屬機 構件之產銷業 務 100 100 100 註5 所持股權百分比
| 投資公司 | 子 公 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名 稱 |
名 稱 |
業務性質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說明 |
| 註1 | 上海仁晶貿易 有限公司 |
電子相關產品 及相關配件和 配套產品批發 及進出口業務 |
100 | 100 | 100 | 註5 |
| 註2 | 榮晶生物科技 (股)公司 |
醫療電子器材 之研發、製造 及銷售 |
100 | 100 | 100 | 註5 |
|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 Ltd. |
聚晶半導體 (股)公司 |
特殊應用積體 電路等之研發 及銷售 |
100 | 100 | 100 | 註6 |
|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 Ltd. |
聚豪晶影像科 技(上海)有限 公司 |
影像科技技術 及電子產品軟 硬件研發及銷 售 |
100 | 100 | 100 | 註3 註5 |
| 註1 | 昆山德晶光電 科技有限公司 |
電子相關產品 之零組件產銷 業務 |
100 | 100 | 100 | 註5 |
- 註 1: 係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投 資全 資 子公 司 Leading Tech. Co., Ltd.、Toptek Investment Cayman Co., Ltd.、Altek Imaging Technology (Cayman) Co., Ltd.、 Altek Trading (Cayman) Co., Ltd. 、 Altek Optical Technology (Cayman) Co., Ltd.並 透過 前 述各 家 公 司轉 投 資。
- 註 2: 係 Altek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I) Co., Ltd.投資 全 資子 公 司 Altek Biotechnology Holding (Cayman) Co., Ltd.並 透過 此 公司 轉 投資 。
- 註 3: 係民 國 106 年 1 月 由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 Ltd. 投資 設 立。
- 註 4:民 國 106 年 6 月 30 日 華晶 科 技 (股)公 司與 能 晶科 技 (股)公司 進 行 簡易 合 併, 以 華晶 科技 (股 )公 司 為存 續公 司 。
- 註 5:因 未 符合 重 要子 公 司定 義 ,其 民國 107 年 及 106 年 9 月 30 日 之 財 務報 表 未經 會 計師 核閱 。
- 註 6:因 符 合重 要 子公 司 定義 , 其民 國 107 年 9 月 30 日 之財 務 報表 業 經 會計 師 核閱 ;但 106 年度 未 符合 重 要子 公司 定 義, 其 民國 106 年 9 月 30 日 之 財務 報 表 未經 會 計師 核 閱 。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 表 之 子公 司 :無 。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
- 5.重 大 限制 : 無。
-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無 。
-
(四)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割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於 原 始認 列時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相 關 交易 成 本認 列於 損 益,後 續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其 利益 或 損失 認 列於 損益 。
- 4.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確 立,與股 利 有關 之經 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流 入,及股 利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 時, 本集 團 於損 益 認列 股利 收 入。
- (五)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報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或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債 務 工 具 投資 :
- (1)在以 收 取合 約 現 金流 量 及出 售 為目 的之 經 營模 式 下持 有該 金 融資 產 。 (2)該金 融 資產 之 合 約條 款 產生 特 定 日 期之 現 金流 量 , 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利 息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 採 用交 割 日會 計。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屬權 益 工具 之公 允 價值 變 動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於 除 列時,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積 利 益 或 損 失 後 續 不 得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 轉 列 至 保留 盈 餘項 下。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 確立,與股 利 有關 之 經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 流入 , 及股 利 金額 能可 靠 衡量 時 ,本 集團 於 損益 認 列股 利收 入 。
(六)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及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 (七)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及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款 或 合約 資 產、應收 租 賃款、放 款 承諾 及 財務 保 證合 約,考量 所 有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括 前 瞻 性 者 )後 , 對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並 未 顯 著 增 加 者,按 12 個 月 預期 信用 損 失金 額 衡量 備抵 損 失;對自 原 始認 列 後信 用 風險 已顯 著 增加 者,按存 續期 間 預期 信 用損 失金 額 衡量 備 抵損 失;就 不 包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或 合 約 資 產 ,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 額 衡 量 備抵 損 失。
(八)借款
- 1.係 指 向銀 行 借入 之 長、短 期款 項。本 集團 於 原始 認 列時 按其 公 允價 值 減除 交易 成 本衡 量,後 續 就減 除 交易 成 本後 之價 款 與贖 回 價值 之任 何 差額,採 有效 利 息法 按 攤銷 程序 於 流通 期 間內 認列 利 息費 用 於損 益。
- 2.設 立 借款 額 度時 支付 之 費用,當 很有 可能 提 取部 分 或全 部額 度,則該 費 用 認列 為 借款 之 交易 成本,予 以 遞延 至 動 支發 生 時認 列 為有 效利 率 之調 整; 當不 太 可能 提 取部 分或 全 部額 度,則 認 列該 費 用為 預 付款 項,並在 額 度 相 關之 期 間內 攤 銷。
- (九)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 發 生之 應 付票 據 。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 (十)員工 福 利
期 中 期 間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係 採 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依 精 算 決 定 之 退 休 金 成 本率,以 年初 至 當期 末為 基 礎計 算。若該 結束 日 後有 重 大市 場變 動 及重 大 縮 減、清償 或 其他 重 大一 次 性事 項,則 加以 調 整,並配 合 前述 政 策揭 露 相關 資 訊。
- (十 一)所得 稅
- 1.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 稅前 損 益計 算 之, 並配 合 前述 政 策揭 露相 關 資訊 。
- 2.期 中 期 間 發 生 稅 率 變 動 時 , 本 集 團 於 變 動 發 生 當 期 一 次 認 列 變 動 影 響 數,對 於 所得 稅 與認 列於 損 益之 外 的項 目有 關 者,將 變 動影 響數 認 列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或權 益項 目,對於 所 得稅 與認 列 於損 益 的項 目有 關 者,則 將變 動 影響 數 認列 於損 益 。
- (十 二)收入 認 列
- 1.商 品 銷售
- (1)本集 團 製 造並 銷 售數 位 影 像相 關 應 用產 品 , 銷貨 收 入 於產 品 之 控制 移轉 予 客戶 時 認列 , 即 當產 品 被交 付 予 買 方, 且 本集 團 並無 尚 未履 行之 履 約義 務 可能 影響 客 戶 接 受 該產 品時。 當 產品 被 運 送至 指 定地 點, 陳舊 過 時及 滅 失之 風 險已 移 轉予 買方 ,且 買 方依 據 銷售 合 約接 受產 品, 或 有客 觀 證據 證 明所 有 接受 標準 皆 已滿 足 時, 商品 交 付方 屬發 生 。
- (2)銷售 收 入 以合 約 價格 扣 除 增值 稅 、 銷貨 退 回 、數 量 折 扣及 折 讓 之淨 額認 列 。
- (3)應收 帳 款 於商 品 交付 予 客 戶時 認 列 ,因 自 該 時點 起 本 集團 對 合 約價 款具 無 條件 權 利, 僅須 時 間經 過 即可 自客 戶 收取 對 價。
2.技 術 服務 收 入
本集 團 提供 客 戶技 術支援等相 關 服務。勞務 收 入於 服 務提 供予 客 戶 完 成 之財 務 報導 期 間內 認列 為 收入。固 定 價 格合 約 之收 入 係以 資產 負 債表 日 止已 實 際提 供 之服 務占 全 部應 提 供服 務之 比 例認 列,服 務 之完 工 比例 以 實際 達 成合 約 約定 進度 為 基礎 決 定。
- 3.權利金收 入
- (1)本集 團 與 客戶 簽 訂合 約 , 將本 集 團 之專 利 技 術授 權 予 客戶 , 因 授權 係可 區 分, 故依 據 授權 之 性質 決 定授 權收 入 於授 權 期間 認列 ,或 於 權利 之 控制 移 轉予 客戶 時 點認 列。 當 本集 團 將進 行 重大 影響 專 利技 術之 活 動, 使被 授 權客 戶 直接 受 到影 響, 而該 等 活動 不 會導 致 移轉 商 品 或 勞 務 予 客 戶 時 , 該 授 權 之 性 質 為 提 供 取 用 智 慧 財 產 之 權 利 , 相關 權 利金 於 授權 期間 以 直線 基 礎認 列為 收 入。若 授 權 不符 合 前述 條件 ,其 性 質為 提 供客 戶 使用 智 慧財 產之 權 利, 則於 授 權移 轉 之時 點認 列 收入 。
- (2)部分 智 慧 財產 授 權合 約 中 ,本 集 團 與客 戶 協 議權 利 金 之收 取 係 以客 戶使 用 基礎 計 算, 於履 約 義務 已 滿足 且後 續 客戶 之 使用 實際 發 生時 認列 收 入。 客戶 依 照所 協 議之 付 款時 間表 支 付合 約 價款 ,當 本集 團 已提 供 之服 務 超過 客戶 應 付款 時 認列 為合 約 資產, 若 客 戶應 付 款超 過本集團已提供之 服務 時 則認 列 為合 約負 債 。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6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表附 註五 。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庫存現金 | \$ 1,020 |
\$ 840 |
\$ 1,280 |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681,008 | 411,191 | 213,759 |
| 定期存款 | 5,127,269 | 5,462,951 | 5,542,806 |
| 合計 | \$ 5,809,297 |
\$ 5,874,982 |
\$ 5,757,845 |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2.本 集 團未 有 將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提供 質押 之 情形 。
(二)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項 | 目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流動項目: | |||||
| 受益憑證 | \$ | 766,682 | \$ 581,745 |
\$ 859,317 |
|
| 評價調整 | 4,335 | 3,054 | 2,820 | ||
| 合計 | \$ | 771,017 | \$ 584,799 |
\$ 862,137 |
|
| 非流動項目: | |||||
|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 | 16,647 | \$ - |
\$ - |
|
| 評價調整 | ( | 6,046) | - | - | |
| 合計 | \$ | 10,601 | \$ - |
\$ - |
- 1.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流動 於 民國 107 年及 106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暨 107 年及 106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認 列之 淨 利益 分 別計 \$866、 \$712、 \$2,508 及\$1,880。
- 2.本 集 團民 國 107 年 9 月 30 日、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9 月 30 日 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未有 提供 質 押之 情 況。
- 3.相 關 信用 風 險資 訊請 詳 附註 十 二、 (二)。
- 4.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9 月 30 日 以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資訊請 詳附 註 十二 、 (四)說明 。
- (三)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項 | 目 | 107年9月30日 | ||
|---|---|---|---|---|
| 非流動項目: 權益工具 |
||||
|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評價調整 |
\$ ( |
149,697 37,029) |
||
| 合計 | \$ | 112,668 | ||
| 1.本 集 團 選 擇 |
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之 |
權 益 工 具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資 產,該 等 投資 於民 國 |
投 資 分 類 為 107 年 9 月 30 |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日 之 公允 價 值 |
- 為\$112,668。 2.透 過 其他 綜 合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於 民 國 107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及 107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認 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益 之 公允 價 值 變動 分 別為 (\$12,169)及 (\$13,429)。
- 3.本 集 團民 國 107 年 9 月 30 日透 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非流 動 未有 提 供 質押 之 情況 。
- 4.相 關 信用 風 險資 訊請 詳 附註 十 二、 (二)。
- 5.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9 月 30 日 以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資訊請 詳附 註 十二 、 (四)說明 。
(四)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應收票據 | \$ | 1,733,389 | \$ | 30,335 | \$ | - |
| 應收帳款 | \$ | 3,099,503 | \$ | 2,351,116 | \$ | 2,152,196 |
| 減:備抵損失 | ( | 9,693) | ( | 8,747) | ( | 8,851) |
| \$ | 3,089,810 | \$ | 2,342,369 | \$ | 2,143,345 |
1.應 收 票據 及 帳款 之帳 齡 分析 如 下: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應收票據 | 應收帳款 | 應收票據 | 應收帳款 | 應收票據 | 應收帳款 | |||
| 未逾期 | \$ 1,733,389 | \$ 2,909,681 | \$ 30,335 | \$ 2,334,755 | \$ - |
\$ 2,135,995 | ||
| 30天內 | - | 77,636 | - | 334 | - | - | ||
| 31-90天 | - | 21,024 | - | - | - | - | ||
| 91-180天 | - | 25 | - | 218 | - | - | ||
| 181天以上 | - | 91,137 | - | 15,809 | - | 16,201 | ||
| \$ 1,733,389 | \$ 3,099,503 | \$ 30,335 | \$ 2,351,116 | \$ - |
\$ 2,152,196 |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2.本集團之應收票 據及 帳 款並 未 持有 客戶 提 供任 何 的擔 保品 。
3.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應 收票 據 於民 國 107 年 9 月 30 日、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9 月 30 日 信 用風 險 最大 之 暴險 金額 分 別為 \$1,733,389、\$30,335 及 \$0;最能 代 表本 集 團應 收 帳款 於 107 年 9 月 30 日、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9 月 30 日 信 用風 險 最大 之 暴險 金額 分 別為 \$3,089,810、\$2,342,369 及 \$2,143,345。
4.相 關 應收 票 據及 帳款 信 用風 險 資訊 請詳 附 註十 二 、 (二 )。
(五)存貨
| 107年9月30日 |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781,528 |
(\$ | 33,427) | \$ 748,101 |
| 在製品 | 153,574 | ( | 16,684) | 136,890 |
| 製成品 | 172,410 | ( | 8,393) | 164,017 |
| 合計 | \$ 1,107,512 |
(\$ | 58,504) | \$ 1,049,008 |
| 106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737,657 |
(\$ | 48,162) | \$ 689,495 |
| 在製品 | 136,416 | ( | 5,601) | 130,815 |
| 製成品 | 355,434 | ( | 9,818) | 345,616 |
| 合計 | \$ 1,229,507 |
(\$ | 63,581) | \$ 1,165,926 |
| 106年9月30日 |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767,835 |
(\$ | 51,560) | \$ 716,275 |
| 在製品 | 234,147 | ( | 19,794) | 214,353 |
| 製成品 | 222,695 | ( | 11,957) | 210,738 |
| 合計 | \$ 1,224,677 |
(\$ | 83,311) | \$ 1,141,366 |
本集 團 當期 認 列為 費損 之 存貨 成 本: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 2,703,056 | \$ | 2,332,347 |
| 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 8,397 | ( | 24,564) | |
| 合計 | \$ | 2,711,453 | \$ | 2,307,783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 7,944,223 | \$ | 6,777,071 |
| 跌價回升利益 | ( | 97,817) | ( | 77,123) |
| 合計 | \$ | 7,846,406 | \$ | 6,699,948 |
(六)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JinJing Optical | \$ | 44,028 | \$ | 44,028 | \$ | 44,028 |
| Technology Co., Ltd. | ||||||
| 累計減損 | ( | 44,028) | ( | 44,028) | ( | 44,028) |
| \$ | - | \$ | - | \$ | - |
本集 團 個別 不 重大 關聯 企 業之 帳 面金 額及 其 經營 結 果之 份額 彙 總如 下 : 民 國 107 年 9 月 30 日、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9 月 30 日,本集 團 個別 不重 大 關聯 企 業之 帳面 金 額合 計 皆為 \$0。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損益 | \$ 113,623 |
(\$ | 21,555) |
|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 | 3,050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113,623 |
(\$ | 18,505) |
(七)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未完工程 | |||||||||||
|---|---|---|---|---|---|---|---|---|---|---|---|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試驗設備 | 及待驗設備 | 其他 | 合計 | |||||
| 107年1月1日 | |||||||||||
| 成本 | \$ 468,684 |
\$ 3,353,156 | \$ 1,366,032 | \$ | 170,311 | \$ | - \$ |
533,260 | \$ 5,891,443 | ||
| 累計折舊 | - | ( 685,644) |
( | 903,610) | ( | 158,744) | - ( |
494,657) | ( | 2,242,655) | |
| \$ 468,684 |
\$ 2,667,512 | \$ | 462,422 | \$ | 11,567 | \$ | - \$ |
38,603 | \$ 3,648,788 | ||
| 107年 | |||||||||||
| 1月1日 | \$ 468,684 |
\$ 2,667,512 | \$ | 462,422 | \$ | 11,567 | \$ | - \$ |
38,603 | \$ 3,648,788 | |
| 增添 | - | 1,910 | - | 1,515 | 9,875 | 4,320 | 17,620 | ||||
| 處分 | - | - | ( | 42,316) | ( | 848) | - ( |
346) | ( | 43,510) | |
| 重分類 | - | - | - | - | - ( |
280) | ( | 280) | |||
| 折舊費用 | - | ( 66,841) |
( | 73,202) | ( | 5,317) | - ( |
18,331) | ( | 163,691) | |
| 淨兌換差額 | - | ( 43,620) |
( | 7,932) | ( | 72) | ( | 13) ( |
297) | ( | 51,934) |
| 9月30日 | \$ 468,684 |
\$ 2,558,961 | \$ | 338,972 | \$ | 6,845 | \$ | 9,862 \$ |
23,669 | \$ 3,406,993 | |
| 107年9月30日 | |||||||||||
| 成本 | \$ 468,684 |
\$ 3,298,717 | \$ 1,080,761 | \$ | 158,604 | \$ | 9,862 \$ |
474,301 | \$ 5,490,929 | ||
| 累計折舊 | - | ( 739,756) |
( | 741,789) | ( | 151,759) | - ( |
450,632) | ( | 2,083,936) | |
| \$ 468,684 |
\$ 2,558,961 | \$ | 338,972 | \$ | 6,845 | \$ | 9,862 \$ |
23,669 | \$ 3,406,993 |
| 未完工程 | |||||||
|---|---|---|---|---|---|---|---|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試驗設備 | 及待驗設備 | 其他 | 合計 | |
| 106年1月1日 | |||||||
| 成本 | \$ 1,042,216 | \$ 3,522,603 | \$ 1,443,305 | \$ 199,899 |
\$ 29,043 |
\$ 678,217 |
\$ 6,915,283 |
| 累計折舊 | - | ( 643,506) |
( 840,003) |
( 178,950) |
- | ( 594,976) |
( 2,257,435) |
| \$ 1,042,216 | \$ 2,879,097 | \$ 603,302 |
\$ 20,949 |
\$ 29,043 |
\$ 83,241 |
\$ 4,657,848 | |
| 106年 | |||||||
| 1月1日 | \$ 1,042,216 | \$ 2,879,097 | \$ 603,302 |
\$ 20,949 |
\$ 29,043 |
\$ 83,241 |
\$ 4,657,848 |
| 增添 | - | 83,646 | 545 | 818 | 57 | 10,543 | 95,609 |
| 處分 | - | - | ( 19,977) |
( 186) |
- | ( 632) |
( 20,795) |
| 重分類 | - | ( 170,019) |
- | - | ( 29,043) |
- | ( 199,062) |
| 折舊費用 | - | ( 65,314) |
( 82,347) |
( 7,780) |
- | ( 47,642) |
( 203,083) |
| 淨兌換差額 | - | ( 35,866) |
( 13,204) |
( 254) |
1 | ( 1,470) |
( 50,793) |
| 9月30日 | \$ 1,042,216 | \$ 2,691,544 | \$ 488,319 |
\$ 13,547 |
\$ 58 |
\$ 44,040 |
\$ 4,279,724 |
| 106年9月30日 | |||||||
| 成本 | \$ 1,042,216 | \$ 3,355,493 | \$ 1,370,158 | \$ 180,397 |
\$ 58 |
\$ 556,457 |
\$ 6,504,779 |
| 累計折舊 | - | ( 663,949) |
( 881,839) |
( 166,850) |
- | ( 512,417) |
( 2,225,055) |
| \$ 1,042,216 | \$ 2,691,544 | \$ 488,319 |
\$ 13,547 |
\$ 58 |
\$ 44,040 |
\$ 4,279,724 | |
| 1. 民 國 107 年 及 |
106 年 1 月 |
1 日 至 9 月 30 日 |
不 動產 、 廠房 及 設備 | 未 有借 款 利息 資本 化 | 之情 形 。 |
- 以不 動 產、 廠 房及 設備 提 供擔 保 之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八之 說明 。
(八)投資 性 不動 產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合計 | |||
|---|---|---|---|---|---|
| 107年1月1日 | |||||
| 成本 | \$ 573,532 |
\$ | 245,710 | \$ | 819,242 |
| 累計折舊 | - | ( | 41,874) | ( | 41,874) |
| \$ 573,532 |
\$ | 203,836 | \$ | 777,368 | |
| 107年 | |||||
| 1月1日 | \$ 573,532 |
\$ | 203,836 | \$ | 777,368 |
| 折舊費用 | - | ( | 5,113) | ( | 5,113) |
| 9月30日 | \$ 573,532 |
\$ | 198,723 | \$ | 772,255 |
| 107年9月30日 | |||||
| 成本 | \$ 573,532 |
\$ | 245,710 | \$ | 819,242 |
| 累計折舊 | - | ( | 46,987) | ( | 46,987) |
| \$ 573,532 |
\$ | 198,723 | \$ | 772,255 | |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合計 | |||
| 106年1月1日 | |||||
| 成本 | \$ - |
\$ | - | \$ | - |
| 累計折舊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6年 | |||||
| 1月1日 | \$ - |
\$ | - | \$ | - |
| 增添-源自購買 | - | 9,000 | 9,000 | ||
| 重分類 | - | 199,062 | 199,062 | ||
| 折舊費用 | - | ( | 2,521) | ( | 2,521) |
| 9月30日 | \$ - |
\$ | 205,541 | \$ | 205,541 |
| 106年9月30日 | |||||
| 成本 | \$ - |
\$ | 245,710 | \$ | 245,710 |
| 累計折舊 | - | ( | 40,169) | ( | 40,169) |
| \$ - |
\$ | 205,541 | \$ | 205,541 |
1.投 資 性不 動 產之 租金 收 入及 直 接營 運費 用 :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 6,529 |
\$ 6,529 |
|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 | ||
| 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 2,076 |
\$ 1,901 |
|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 ||
|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 - |
\$ -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 19,599 |
\$ 10,770 |
|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 | ||
| 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 6,185 |
\$ 2,851 |
|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 ||
|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 - |
\$ - |
2.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於 民 國 107 年 9 月 30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870,022,係 依獨 立 評價 專 家之 評 價結 果,該評 價 係 採用 比 較法 及 收益 法 之直 接 資本 化 法進 行評 估 試算 。
3.本集團投 資 性不 動產 借 款成 本 資本 化金 額 為 \$0。
4.以 投 資性 不 動產 提供 擔 保之 資 訊, 請詳 附 註八 之 說明 。
(九)無形 資 產
| 107年 | 106年 | |||
|---|---|---|---|---|
| 1月1日 | ||||
| 成本 | \$ | 165,921 | \$ | 129,020 |
| 累計攤銷 | ( | 44,383) | ( | 36,103) |
| \$ | 121,538 | \$ | 92,917 | |
| 1月1日 | \$ | 121,538 | \$ | 92,917 |
| 增添 | 3,801 | 1,445 | ||
| 攤銷費用 | ( | 21,269) | ( | 9,901) |
| 淨兌換差額 | 1,676 | ( | 4,597) | |
| 9月30日 | \$ | 105,746 | \$ | 79,864 |
| 9月30日 | ||||
| 成本 | \$ | 167,424 | \$ | 125,431 |
| 累計攤銷 | ( | 61,678) | ( | 45,567) |
| \$ | 105,746 | \$ | 79,864 | |
| 1.無 形 資產 攤 銷明 細如 下 : |
||||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銷貨成本 | \$ | 240 | \$ | 1,327 |
| 營業費用 | 6,394 | 1,772 | ||
| \$ | 6,634 | \$ | 3,099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 銷貨成本 | \$ 2,473 |
\$ 3,963 |
| 營業費用 | 18,796 | 5,938 |
| \$ 21,269 |
\$ 9,901 |
2.本 集 團未 有 將無 形資 產 提供 抵 押之 情形 。
(十)長期 預 付租 金(列 報 於「 其 他非 流 動資 產」 )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土地使用權 | \$ | 31,765 | \$ | 33,296 | \$ 33,563 |
|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7 年及 106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暨 107 年 及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分 別認 列 之攤 銷 費用 為\$228、\$229、\$698 及 \$682。
(十 一)短期 借 款
| 借款性質 | 107年9月30日 | 利率區間 | 擔保品 |
|---|---|---|---|
|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 1,645,000 |
1%~1.13% | 無 |
| 借款性質 | 106年12月31日 | 利率區間 | 擔保品 |
|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 2,021,000 |
1%~1.19% | 無 |
| 借款性質 | 106年9月30日 | 利率區間 | 擔保品 |
|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十 二)應付 短 期票 券 |
\$ 2,366,000 |
1%~1.19% | 無 |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商業本票 減:未攤銷折價 |
\$ 200,000 ( 186) |
\$ 200,000 ( 203) |
\$ - - |
| 年利率區間 | \$ 199,814 0.85% |
\$ 199,797 0.84% |
\$ - - |
| (十 三)長期 借 款 | |||
| 借款性質 |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 利率區間 擔保品 |
107年9月30日 |
| 銀行擔保借款 | 107/8/24~110/5/8 | 1.1%~1.25% | 有(註) | \$ 600,000 |
|---|---|---|---|---|
| 循環動用 |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 600,000
依銀 行 所簽 訂 之信 用貸 款 合約 規 定,於授 信 期間 內 本集 團之 半 年度 /年 度 合併 財 務報 告 須維 持合 併 淨值 不 低於 \$80 億元 且 負債 比 率 不高 於 100%。 註:長期 借 款之 擔 保 品請 詳 附註 八 。
(十 四)退休 金
- 1.(1)本 公 司及 國 內 子公 司 依據 「 勞 動 基準 法 」之 規 定 , 訂有 確 定福 利 之 退休 辦 法,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施「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前 所 有正 式 員工 之 服務 年資 ,以 及 於實 施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 」後 選擇 繼 續適 用 勞動 基 準法 員工 之 後續 服 務年 資。 員工 符 合退 休 條件 者, 退 休金 之 支付 係 根據 服務 年 資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平 均 薪資 計 算,15 年 以內 (含 )的 服 務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 予兩 個基 數 ,超 過 15 年之 服 務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 予一 個基 數,惟累 積 最高 以 45 個 基 數為 限。本公 司 按 月就 薪 資總 額 2%提 撥退 休 基金,以勞 工 退休 準 備金 監 督委 員會 之 名 義專 戶 儲存 於 台灣 銀行 。
- (2)民國 107 年 及 106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暨 107 年 及 106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 本集 團 依上 述 退休 金辦 法 認列 之 退休 金成 本 分別 為\$3、\$0、 \$99 及 \$151。
- (3)本集 團 於民 國 108 年 度 預計 支 付退 休 計畫 之 提撥 金 為 \$12。
- 2.(1)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及 國 內子 公 司依 據「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訂 有 確定 提 撥之 退 休辦 法,適 用於 本 國籍 之 員工。本公 司 及 國內 子 公司 就 員工 選擇 適 用「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 所定 之 勞工 退 休金 制度 部 分,每 月按 不 低於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工 退 休金 至 勞保 局員 工 個 人帳 戶, 員工 退 休 金之 支 付依 員 工個 人之 退 休金 專 戶及 累積 收 益之 金額 採 月退 休 金或 一次 退 休金 方 式領 取。 民 國 107 年 及 106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暨 107 年及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本 集 團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7,335 、 \$7,720 、 \$21,665 及 \$24,434。
- (2)子公 司 之 退休 金 計畫 採 確 定提 撥 制 ,其 依 當 地有 關 法 令規 定 , 公司 及員 工 各依 薪 資之 一定 比 例限 度 內提 撥退 休 基金。民 國 107 年 及 106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暨 107 年 及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認 列之 退 休金 成 本分 別為 \$6,369、\$6,529、\$20,792 及 \$20,354。
(十 五)股份 基 礎給 付
1.民 國 107 年 及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本集 團 之 股份 基 礎給 付 交 易如 下 :
給與數量
| 協議之類型 | 給與日 | (仟股) | 合約期間 | 既得條件 |
|---|---|---|---|---|
| 員工認股權計畫 | 97.06.13 | 8,000 | 9.6年 | 註一 |
| " | 97.10.31 | 1,000 | 9.2年 | 註一 |
| " | 100.10.28 | 3,000 | 9.2年 | 註一 |
| " | 101.03.21 | 3,000 | 8.9年 | 註一 |
| 第一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 | 104.11.13 | 2,440 | 3年 | 註二、註三 |
| " | 105.03.18 | 1,190 | 3年 | 註二、註三 |
| " | 105.05.05 | 370 | 3年 | 註二、註三 |
| 庫藏股票轉讓予員工 | 107.03.23 | 3,433 | - | 立即既得 |
- 註一 : 屆滿 2 年 、3 年及 4 年 之服 務 可行 使 認股 權 比例 分 別為 40%、 70%及 100%。
- 註二 : 無償 配 發, 依 員工 服務 期 間屆 滿 2 年 、3 年仍 在 職, 並 達成 本 公 司 要 求 之 績 效 條 件 者 , 可 分 別 達 成 既 得 條 件 之 股 份 比 例 為 50%及 50%。獲配 員 工若 有 未符 合 既得 條件 者,其股 份 由 本公 司 全數 向 員工 無 償收 回並 予 以註 銷 。
- 註三 : 員 工 於 既 得期 間 獲 配 之 配 股 配息 , 本 公 司 無 償 給予 員 工 , 以及 員工 於 既得 期 間內 離職 , 無須 返 還其 已取 得 之配 股 配息 。
- 2.上 述 認股 權 計畫 之詳 細 資訊 如 下:
- (1)民國 107 年 及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酬 勞性 員 工 認股 權 計畫 之認 股 選擇 權 數量 及加 權 平均 行 使價 格之 資 訊揭 露 如下 表:
| 107年 | 106年 | ||||||
|---|---|---|---|---|---|---|---|
| 加權平均 | 加權平均 | ||||||
| 認股權 | 履約價格 | 認股權 | 履約價格 | ||||
| 認 股 選 擇 |
權 | 數量 | (元)(註) | 數量 | (元)(註) | ||
|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 2,453 | \$ 30.62 |
5,155 | \$ | 31.30 | ||
| 本期失效認股權 | ( | 192) | - | ( | 1,572) | - | |
| 本期執行認股權 | ( | 320) | 30.70 | ( | 130) | 28.49 | |
|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 1,941 | 30.61 | 3,453 | 30.32 | |||
| 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 1,941 | 30.61 | 3,453 | 30.32 | |||
|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 |||||||
| 之認股選擇權 | - | - |
註:依 給與 日 後各 年 度發 放 之股 票 股利、現金 股 利及 現 金減 資調 整。 (2)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庫 藏 股轉 讓 予 員 工之 加 權平 均 行 使價 格 為 27.64 元 。
(3)民國 107 年 及 106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暨 107 年 及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執 行 之認股權於 執 行日 之加 權 平均 股 價分 別 為 34.28 元、 30.35 元 、33.42 元 及 26.91 元。
(4)資產 負 債表 日 流 通在 外 之認 股 權到 期日 及 履約 價 格如 下 :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履約 | 履約 | 履約 | |||||
| 股數 | 價格 | 股數 | 價格 | 股數 | 價格 | ||
| 核准發行日 | 到期日 | (仟股) | (元)(註) | (仟股) | (元)(註) | (仟股) | (元)(註) |
| 97年 6月13日 | 106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1,000 | \$ 29.6 |
| 97年10月31日 | 106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24.8 |
| 100年10月28日 | 109年12月31日 | 1,100 | 30.7 | 1,420 | 30.7 | 1,420 | 30.7 |
| 101年 3月21日 | 109年12月31日 | 841 | 30.5 | 1,033 | 30.5 | 1,033 | 30.5 |
| 註:依 給與 日 後各 年 度發 放 之股 票 股利、現金 股 利及 現 金減 資調 整。 |
(5)本公 司 給與 之 股 份基 礎 給付 交 易使 用 Black-Scholes 選擇 權 評價 模 式估 計 認股 選 擇權 之公 允 價值 , 相關 資訊 如 下 :
| 履約 | 預期 | 每單位 | ||||||
|---|---|---|---|---|---|---|---|---|
| 協議之 | 價格 | 預期波 | 存續 | 預期 | 無風險 | 公允 | ||
| 類型 | 給與日 | 股價 | (註) | 動率 | 期間 | 股利 | 利率 | 價值 |
| 員工認股 | 97.06.13 | 45.50元 | - | 24.45% | 6年 | 1.5% | 2.40% | 10.56元 |
| 權計畫 | ||||||||
| " | 97.10.31 | 32.60元 | - | 22.11% | 6年 | 1.5% | 1.88% | 6.54元 |
| " | 100.10.28 | 30.65元 | 30.7元 | 30.27% | 5年 | 1.4% | 1.18% | 7.42元 |
| " | 101.03.21 | 27.85元 | 30.5元 | 33.54% | 4.9年 | 1.4% | 1.08% | 7.35元 |
| 註: | 依給與日後各年度發放之股票股利、現金股利及現金減資調整。 |
3.限 制 員工 權 利新 股計 劃 :
(1)限制 員 工權 利 新 股之 數 量資 訊 如下 :
| 107年(仟股) | 106年(仟股) | ||
|---|---|---|---|
| 1月1日未既得股數 | 3,435 | 3,725 | |
| 本期既得領回 | ( | 1,718) | - |
| 本期失效收回-已註銷 | ( | 90) ( |
240) |
| 9月30日未既得股數 | 1,627 | 3,485 |
(2)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本 公司 依 限制 員工 權 利新 股 發 行辦 法 因員 工 未達 成既 得 條件 而 收回 90 仟股,已 辦 理變 更登 記 完 竣。
4.股 份 基礎 給 付交 易產 生 之費 用 如下 :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 權益交割 | \$ 3,726 |
\$ 6,809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權益交割 | \$ 14,799 |
\$ 26,266 |
| (十 六)負債 準 備 | ||
| 保固 | ||
| 107年1月1日餘額 | \$ | 123,995 | ||
|---|---|---|---|---|
|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 37,913 | |||
| 當期負債準備沖銷數 | ( | 17,256) | ||
| 兌換差額 | ( | 638) | ||
| 107年9月30日餘額 | \$ | 144,014 | ||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流動 | \$ 36,107 |
\$ 30,177 |
\$ | 49,642 |
| 非流動 | \$ 107,907 |
\$ 93,818 |
\$ | 88,436 |
本 集 團 之 保 固 負 債 準 備 主 係 數 位 影 像 相 關 應 用 產 品 之 銷 售 產 生 , 保 固 負 債準 備 係依 據 該產 品之 歷 史保 固 的資 料估 計 。
(十 七)股本
民 國 107 年 9 月 30 日止,本 公 司額 定 資 本額 為 \$5,000,000,分 為 500,000 仟股 , 實收 資 本額 為 \$2,740,488,每 股面 額 10 元。
1.本 公 司普 通 股期 初與 期 末流 通 在外 股數 調 節如 下 :
單位:仟股
| 107年 | 106年 | |
|---|---|---|
| 1月1日 | 270,386 | 269,565 |
| 員工執行認股權 | 320 | 130 |
|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 3,433 | - |
| 註銷未達成既得條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90) ( |
240) |
| 9月30日 | 274,049 | 269,455 |
2.庫藏股
(1)股份 買 回原 因 及 其數 量 :
| 持有股份 | 107年9月30日 | ||
|---|---|---|---|
| 之公司名稱 | 買回原因 | 股數(仟股) | 帳面金額 |
| 本公司 |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 - | \$ - |
| 持有股份 | 106年12月31日 | ||
| 之公司名稱 | 買回原因 | 股數(仟股) | 帳面金額 |
| 本公司 |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 3,433 | \$ 96,138 |
| 持有股份 | 106年9月30日 | ||
| 之公司名稱 | 買回原因 | 股數(仟股) | 帳面金額 |
| 本公司 | 依公司法第186條及企業 併購法第12條買回股份 |
981 | \$ 33,255 |
| 本公司 |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 3,433 | 96,138 |
| 合計 | 4,414 | \$ 129,393 |
- (2)證券 交 易 法規 定 公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股 份 之 數量 比 例 ,不 得 超 過公 司已 發 行股 份 總數 百分 之 十, 收買 股 份之 總 金額 ,不 得 逾保 留 盈餘 加計 發 行股 份 溢價 及已 實 現之 資 本公 積金 額 。
- (3)本公 司 持 有之 庫 藏股 票 依 證券 交 易 法規 定 不 得質 押 , 於未 轉 讓 前亦 不得 享 有股 東 權利 。
- (4)依證 券 交 易法 規 定, 因 供 轉讓 股 份 予員 工 所 買回 之 股 份, 應 於 買回 之日 起 三年 內 將其 轉讓 ,逾 期 未轉 讓 者, 視為 公 司未 發 行股 份, 並 應辦 理 變更 登 記銷 除股 份。 而為 維 護 公司 信 用及 股 東權 益所 買 回股 份, 應 於買 回 之日 起六 個 月內 辦 理變 更登 記 銷除 股 份。
- 3.民 國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因 員 工行 使認 股 權憑 證 而 發行 之 新股 計 120 仟股 , 將依 規 定辦 理變 更 登記 。
(十 八)資本 公 積
依公 司 法規 定,超 過 票面 金 額發 行 股票 所得 之 溢額 及 受領 贈與 之 所得 之 資 本公 積,除 得用 於 彌補 虧 損外,於 公 司無 累 積虧 損 時,得按 股 東原 有 股份 之比 例 發給 新 股或 現金。另依 證 券交 易 法之 相 關規 定,以 上 開資 本 公積 撥 充資 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 實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十為 限。公 司非 於 盈 餘公 積 填補 資 本虧 損仍 有 不足 時 ,不 得以 資 本公 積 補充 之 。
| 發行溢價 | 員工 認股權 |
取得或處 份子公司 股權價格 與帳面價 值差額 |
認列對子 公司所有 權變動數 |
庫藏股 票交易 |
限制員 工權利 新股 |
合計 | |||
|---|---|---|---|---|---|---|---|---|---|
| 107年1月1日 | \$ 1,750,223 | \$ 51,476 | \$ 1,534 | \$ 395,774 | \$ | 209 | \$ 57,476 | \$ 2,256,692 | |
| 員工執行認 | |||||||||
| 股權 | 8,108 | ( 1,484) | - | - | - | - | 6,624 | ||
| 庫藏股票轉 | |||||||||
| 讓予員工 | - | - | - | - | 1,246 | - | 1,246 | ||
| 既得領回之限 | |||||||||
| 制員工權利 | |||||||||
| 新股 註銷未達成既 |
28,738 | - | - | - | - | ( 28,738) | - | ||
| 得條件限制 | |||||||||
| 員工權利新 | |||||||||
| 股 | - | - | - | - | - | ( 1,512) ( |
1,512) | ||
| 107年9月30日 | \$ 1,787,069 | \$ 49,992 | \$ 1,534 | \$ 395,774 | \$ 1,455 | \$ 27,226 | \$ 2,263,050 | ||
| 取得或處份 | |||||||||
| 子公司股權 | 認列對子公 | ||||||||
| 員工 | 價格與帳面 | 司所有權權 | 限制員工 | ||||||
| 發行溢價 | 認股權 | 價值差額 | 益變動數 | 權利新股 | 合計 | ||||
| 106年1月1日 | \$ 1,746,566 | \$ 52,729 | \$ | 1,534 | \$ | - | \$ | 62,085 | \$ 1,862,914 |
| 員工執行認股權 | 3,657 | ( 1,253) | - | - | - | 2,404 | |||
| 子公司現金增 | |||||||||
| 資未按持股 | |||||||||
| 比例認購 | - | - | - | 369,789 | - | 369,789 | |||
| 註銷未達成既 得條件限制 |
|||||||||
| 員工權利新 | |||||||||
| 股 | - | - | - | - | ( | 3,957) ( | 3,957) | ||
| 106年9月30日 | \$ 1,750,223 | \$ 51,476 | \$ | 1,534 | \$ 369,789 | \$ | 58,128 | \$ 2,231,150 |
- (十 九)保留 盈 餘
-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每 年 度 決 算 獲 有 盈 餘 時 , 除 依 法 提 撥 應 納 營 利 事 業 所得 稅 及彌 補 歷年 虧損 外,於分 派 盈餘 時,應 先 提撥 百 分之 十為 法 定盈 餘公 積,但法 定 盈 餘公 積 已達 資 本總 額時,不 在此 限,必 要時 並 得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 如 尚 有 盈 餘 應 依 股 東 會 決 議保 留 或分 派 之。
-
2.股 利 發 放 金 額 係 依 據 公 司 當 年 度 盈 餘 及 以 前 年 度 之 累 積 盈 餘 , 考 量 公 司獲 利 情形、資 本 結構 及 未來 營 運需 求後,決 定公 司 擬 分配 之 股利;股 利發 放 政策,將 視資 金需 求 及每 股 盈餘 稀釋 程 度等 因 素,採 股票 股 利搭 配現 金 股利 方 式,上 述股 東 股利 之 發放,其中 現 金股 利 發放 之比 例 以不 低 於 當 年 度 股 利 發 放 金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 實 際 發 放 金 額 以 股 東 會 通 過 金 額為 之 。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 用 之,惟發 給 新股 或 現金 者,以 該 項公 積 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二十 五 之部 分為 限 。
- 4.(1)本 公 司分 派 盈 餘時,依法 令 規定 須就 當 年度 資 產負 債表 日 之其 他 權 益項 目 借方 餘 額提 列特 別 盈餘 公 積始 得分 派, 嗣後 其 他 權益 項 目借 方餘 額 迴轉 時 ,迴 轉金 額 得列 入 可供 分派 盈 餘中 。
- (2)首次 採 用 IFRSs 時,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管 證 發字 第 1010012865 號函 提 列之 特 別盈 餘公 積, 本 公司 於 嗣後 使 用、 處分 或 重分 類 相關 資產 時, 就 原提 列 特別 盈 餘公 積 之比 例予 以 迴轉 ,前 述 相關 資 產若 為投 資 性不 動 產時 ,屬 土地 部 分於 處 分或 重 分類 時 迴轉 ,屬 土地 以 外之 部 分, 則 於使 用期 間 逐期 迴 轉。
- 5.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7 年 6 月 15 日及 民 國 106 年 6 月 16 日 經股 東 會決 議 通過 民 國 106 年度 及 105 年度 盈 餘分 派案 如 下:
| 106 | 年 | 度 | 105 | 年 | 度 | ||
|---|---|---|---|---|---|---|---|
| 金 額 |
每股股利(元) | 金 | 額 | 每股股利(元)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1,340 |
\$ | 5,380 | ||||
| 特別盈餘公積 | 283,124 | - | |||||
| 現金股利 | 135,178 | \$ 0.5 |
215,596 | \$ | 0.8 | ||
| \$ 419,642 | \$ 220,976 |
前述 民國 106 年 度 及 105 年 度 盈餘 分 派案 與 本公 司 民國 107 年 3 月 23 日 及 106 年 3 月 27 日之 董 事會 提 議並 無差 異 。
6.有 關 員工 酬 勞及 董 事 酬 勞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六、 (二 十 六 )。
(二 十)其他 權 益項 目
| 外幣換算 | 未實現 | 員工 | ||||
|---|---|---|---|---|---|---|
| 調整數 | 評價損益 | 未賺得酬勞 | 總計 | |||
| 107年1月1日 | (\$ | 283,124) | \$ - |
(\$ 19,215) |
(\$ | 302,339) |
| 追溯適用之影響數 | - | ( 23,600) |
- | ( | 23,600) | |
| 期初重編後餘額 | ( | 283,124) | ( 23,600) |
( 19,215) |
( | 325,939) |
| 評價調整 | - | ( 14,155) |
- | ( | 14,155) | |
|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 -集團 | ( | 30,034) | - | - | ( | 30,034) |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 | 2,412 | 2,412 | ||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 | 12,018 | 12,018 | ||
| 107年9月30日 | (\$ | 313,158) | (\$ 37,755) |
(\$ 4,785) |
(\$ | 355,698) |
| 外幣換算調整數 | 員工未賺得酬勞 | 總計 | |||
|---|---|---|---|---|---|
| 106年1月1日 | \$ | 35,009 | (\$ | 60,530) | (\$ 25,521) |
| 外幣換算差異數﹕ | |||||
| -集團 | ( | 264,798) | - ( |
264,798) | |
| -關聯企業 | 1,262 | - | 1,262 | ||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6,357 | 6,357 | ||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26,266 | 26,266 | ||
| 106年9月30日 | (\$ | 228,527) | (\$ | 27,907) | (\$ 256,434) |
(二 十一 )營業 收 入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 客戶合約之收入 | \$ 3,086,368 |
\$ 8,877,914 |
| 1.客戶 合 約收 入 之細 分 |
本 集 團 之 收 入 源 於 提 供 隨 時 間 逐 步 移 轉 及 於 某 一 時 點 移 轉 之 商 品 及 勞務 , 收入 可 細分 為下 列 主要 產 品線 及地 理 區域 :
| 107年7月1日 | |||||
|---|---|---|---|---|---|
| 至9月30日 | 亞洲 | 歐洲 | 美洲 | 台灣 | 合計 |
| 外部客戶 合約收入 |
\$ 2,487,326 | \$ 379,210 |
\$ 205,595 | \$ 14,237 |
\$ 3,086,368 |
| 收入認列時點 | |||||
| 於某一時點 | |||||
| 認列之收入 | \$ 2,487,326 | \$ 379,210 |
\$ 205,595 | \$ 14,237 |
\$ 3,086,368 |
| 隨時間逐步 | |||||
| 認列之收入 | - | - | - | - | - |
| 合計 | \$ 2,487,326 | \$ 379,210 |
\$ 205,595 | \$ 14,237 |
\$ 3,086,368 |
| 107年1月1日 | |||||
| 至9月30日 | 亞洲 | 歐洲 | 美洲 | 台灣 | 合計 |
| 外部客戶 | |||||
| 合約收入 | \$ 7,427,858 | \$ 1,015,498 | \$ 383,628 | \$ 50,930 |
\$ 8,877,914 |
| 收入認列時點 | |||||
| 於某一時點 | |||||
| 認列之收入 | \$ 7,420,163 | \$ 1,015,498 | \$ 383,628 | \$ 50,930 |
\$ 8,870,219 |
| 隨時間逐步 | |||||
| 認列之收入 | 7,695 | - | - | - | 7,695 |
| 合計 | \$ 7,427,858 | \$ 1,015,498 | \$ 383,628 | \$ 50,930 |
\$ 8,877,914 |
2.合 約資 產
本集 團 認列 客 戶合 約收 入 相關 之 合約 資產 如 下 :
| 107年9月30日 | ||
|---|---|---|
| 技術授權合約 | \$ | 857 |
| 備抵損失 | ( | 857) |
| 合計 | \$ | - |
3.民 國 106 年度 營 業收 入 之相 關 揭露 請詳 附 註十 二 (五)。
(二 十二 )其他 收 入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 利息收入: | ||||
| 銀行存款利息 | \$ | 32,613 | \$ | 21,316 |
| 其他利息收入 | 9 | 4 | ||
| 租金收入 | 6,688 | 6,529 | ||
| 股利收入 | 915 | 3,113 | ||
| 其他收入-其他 | 3,610 | 3,085 | ||
| 合計 | \$ | 43,835 | \$ | 34,047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利息收入: | ||||
| 銀行存款利息 | \$ | 89,479 | \$ | 54,320 |
| 其他利息收入 | 19 | 32 | ||
| 租金收入 | 26,679 | 10,770 | ||
| 股利收入 | 915 | 3,113 | ||
| 其他收入-其他 | 17,505 | 10,925 | ||
| 合計 | \$ | 134,597 | \$ | 79,160 |
| (二 十三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
||||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利益 |
\$ | 5,159 | \$ | 421 |
| 處分投資利益 | - | 20 | ||
|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26,502 | ( | 33,450)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 866 | 712 | ||
| 什項支出 | ( | 99) | ( | 1,905) |
| 合計 | \$ | 32,428 | (\$ | 34,202)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1,370) | \$ | 460 |
| (損失)利益 | ||||
| 處分投資損失 | - | ( | 4,206) | |
|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5,589 | ( | 81,298) | |
| 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 2,508 | 1,880 | ||
| 什項支出 | ( | 4,135) | ( | 2,881) |
| 合計 | \$ | 2,592 | (\$ | 86,045) |
| (二 十四 )財務 成 本 |
||||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利息費用 | \$ | 6,408 | \$ | 6,257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利息費用 | \$ | 18,749 | \$ | 19,807 |
| (二 十五 )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
||||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328,086 | \$ | 321,532 |
| 折舊費用 | 53,973 | 61,703 |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6,634 | 3,099 | ||
| \$ | 388,693 | \$ | 386,334 |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984,760 | \$ | 970,227 |
| 折舊費用 | 168,804 | 205,604 |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21,269 | 9,901 | ||
| \$ | 1,174,833 | \$ | 1,185,732 | |
| (二 十六 )員工 福 利費 用 |
||||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薪資費用 | \$ | 286,991 | \$ | 273,659 |
| 員工認股權 | 3,726 | 6,809 | ||
| 勞健保費用 | 13,591 | 16,248 | ||
| 退休金費用 | 13,707 | 14,252 | ||
| 其他用人費用 | 10,071 | 10,564 | ||
| \$ | 328,086 | \$ | 321,532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 薪資費用 | \$ 853,590 |
\$ | 819,807 | |
| 員工認股權 | 14,799 | 26,266 | ||
| 勞健保費用 | 41,911 | 47,351 | ||
| 退休金費用 | 42,556 | 44,939 | ||
| 其他用人費用 | 31,904 | 31,864 | ||
| \$ 984,760 |
\$ | 970,227 |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應 以 當 年 度 獲 利 狀 況 之 百 分 之 十 至 百 分 之 二 十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及 以 當 年 度 獲 利 狀 況 不 高 於 百 分 之 二 分 派 董 事 酬勞。但公 司 尚有 累積 虧 損時,應予 彌補。員工 酬 勞得 以股 票 或現 金 為之,且發 給 股票 或 現金 之 對象,得包 含 本公 司 持股 超 過百 分之 五 十 之從 屬 公司 之 員工 。 前 項 所 稱 之 當 年 度 獲 利 狀 況 係 指 當 年 度 稅 前 利 益 扣 除 分 派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前 之 利 益 。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之 分 派 應 由 董 事 會 以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出 席 及 出 席 董 事 過 半 數 同 意 之 決 議 行 之 , 並 提 報 股東 會 。
本公 司 審計 委 員會 設置 前,監 察 人酬 勞 併同 董 事酬 勞,以 年 度獲 利 之 不高 於 百分 之 二分 派。
- 2.本公司民 國 107 年及 106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暨 107 年 及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員 工 酬勞 估 列 (迴 轉)金額 分 別為 \$18,001、 (\$2,558) 、 \$23,607 及 \$1,091 ; 董 事 酬勞估列 ( 迴 轉 ) 金 額 分 別 為 \$2,401、(\$340)、 \$3,148 及\$146,前 述 金額 帳 列薪 資 費用 。
- 3.民 國 107 年 6 月 15 日股 東 會同 時 決議 通過 民國 106 年度 員工 酬 勞及 董事 酬 勞金 額 分別 為\$3,159 及\$421, 與民 國 106 年度 財 務報 告 認列 之 金 額 一 致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勞相 關資 訊 可至 公 開資 訊觀 測 站查 詢 。
(二 十七 )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23,232 |
\$ 21,027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1 | 2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23,233 | 21,029 |
| 遞延所得稅: | ||
| 暫時性差異原始產生數 | 16,539 | 2,821 |
| 稅率改變之影響 | - | - |
| 遞延所得稅總額 | 16,539 | 2,821 |
| 所得稅費用 | \$ 39,772 |
\$ 23,850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64,313 | \$ | 41,556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 | ( | 16,783) | ( | 3,237) |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47,530 | 38,319 | |||
| 遞延所得稅: | |||||
| 暫時性差異原始產生數 | ( | 41,715) | 1,637 | ||
| 稅率改變之影響 | 62,901 | - | |||
| 遞延所得稅總額 | 21,186 | 1,637 | |||
| 所得稅費用 | \$ | 68,716 | \$ | 39,956 |
(2)與其 他 綜合 損 益 相關 之 所得 稅 金額 :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
|||||
| 具投資未實現價損益 | \$ | 726 | \$ | - | |
|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差額 | ( | 37,309) | 9,722 | ||
| 稅率改變之影響 | - | - | |||
| (\$ | 36,583) | \$ | 9,722 |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
|||||
| 具投資未實現價損益 | \$ | 726 | \$ | - | |
|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差額 | ( | 20,300) | ( | 53,977) | |
| 稅率改變之影響 | 119 | - | |||
| (\$ | 19,455) | (\$ | 53,977) |
2.本 公 司營 利 事業 所得 稅 業經 稅 捐稽 徵機 關 核定 至 民 國 103 年度 。
3.台 灣 所得 稅 法修 正案 於 民 國 107 年 2 月 7 日 公布 生 效 ,營 利 事業 所 得稅 之 稅率 自 17%調增至 20%,此 修正 自 民 國 107 年 度 開始 適用。本 集團 業 已就 此 稅率 變動 評 估相 關 之 所 得稅 影 響。
(二 十八 )每股 盈 餘(虧損 )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盈餘 | ||||||
| 稅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 |||||||
| 之本期淨利 | \$ | 80,015 | 272,195 | \$ | 0.29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 |||||||
| 之本期淨利 | \$ | 80,015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 |||||||
| 之影響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486 | ||||||
| 員工認股權憑證 | 179 | ||||||
| 員工酬勞 | 866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 |||||||
| 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 | |||||||
| 股之影響 | \$ | 80,015 | 274,726 | \$ | 0.29 | ||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虧損 | ||||||
| 稅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 基本每股虧損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 |||||||
| 之本期淨損 | (\$ | 10,385) | 265,868 | (\$ | 0.04) |
民 國 106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之 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及 員工 酬 勞具 有 反稀 釋 效果 , 故不 予計 算 稀釋 每 股 虧 損。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盈餘 | ||||||
| 稅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 |||||||
| 之本期淨利 | \$ | 109,062 | 269,634 | \$ | 0.40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 |||||||
| 之本期淨利 | \$ | 109,062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 |||||||
| 之影響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681 | ||||||
| 員工認股權憑證 員工酬勞 |
106 899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 |
|||||||
| 股之影響 | \$ | 109,062 | 272,320 | \$ | 0.40 | ||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盈餘 | ||||||
| 稅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元)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 |||||||
| 之本期淨利 | \$ | 4,177 | 265,849 | \$ | 0.02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 |||||||
| 之本期淨利 | \$ | 4,177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
|||||||
|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2,397 | ||||||
| 員工酬勞 | 207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 |||||||
| 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 | |||||||
| 股之影響 | \$ | 4,177 | 268,453 | \$ | 0.02 | ||
(二 十九 )與非 控 制權 益 之交 易
本集 團 之孫公司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Ltd.於民 國 106 年 6 月 9 日 及 106 年 7 月 11 日現 金 增 資發 行 新股,本 集 團未 依 持股 比 例認 購 因而 減少 21.43%股 權。 該 交易 增加 非 控制 權 益 \$539,031,歸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增 加 \$369,789 。 民 國 106 年 度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Ltd.權 益之 變 動對 歸 屬於 母公 司 業主 權 益之 影 響如 下 ﹕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 現金 | \$ | 908,820 | ||
| 非控制權益帳面金額 | ( | 539,031) | ||
| 資本公積-認列對子公司 | ||||
| 所有權益變動數 | \$ | 369,789 |
(三 十)營業 租 賃
本集 團 以營 業 租賃 將台 北 辦公 大 樓 部 份出 租 ,民 國 107 年及 106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暨 107 年及 106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分 別認 列\$6,529、 \$6,529、\$19,599 及 \$10,770 之 租 金收 入 為當 期 損益。另 承 租人 因 不可 取 消合 約 之未 來 最低 應收 租 賃給 付 總額 如下 :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不超過1年 | \$ 28,921 |
\$ 28,921 |
\$ 28,921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16,870 | 38,561 | 45,791 |
| \$ 45,791 |
\$ 67,482 |
\$ 74,712 |
本集 團 因營 業 所需 而對 外 承租 土 地、辦 公室,係不 可 取消 之 營業 租 賃協 議。 租期 介 於民 國 107 年至 116 年, 大 部 份租 賃 協議 可 於租 期結 束 時按 市 場 價格 續 約。 不 可取 消營 業 租賃 之 未來 最低 應 付租 賃 給付 總額 如 下: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不超過1年 | \$ 3,772 |
\$ 3,448 |
\$ 3,696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15,087 | 13,794 | 14,785 |
| 超過5年 | 16,030 | 17,243 | 19,406 |
| \$ 34,889 |
\$ 34,485 |
\$ 37,887 |
(三 十一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僅有 部 分現 金 支付 之投 資 活動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17,620 | \$ 95,609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12,340 | 6,848 |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 | 1,999) | ( 20,326) |
| 本期支付現金 | \$ | 27,961 | \$ 82,131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 購置無形資產 | \$ | 3,801 \$ |
1,445 |
| 加:期初應付費用 | 4,763 | 9,067 | |
| 減:期末應付費用 | ( | 1,872) ( |
4,349) |
| 本期支付現金 | \$ | 6,692 \$ |
6,163 |
(三 十二 )來自 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之 變 動
| 應付 | 存入 | ||||
|---|---|---|---|---|---|
| 短期借款 | 短期票劵 | 長期借款 | 保證金 | 合計 | |
| 107年1月1日 | \$ 2,021,000 | \$ 199,797 | \$ - |
\$ 23,923 |
\$ 2,244,720 |
| 籌資現金流量 | |||||
| 之變動 | ( 376,000) |
( 1,244) |
600,000 | ( 3,233) |
219,523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 - | - | - |
| 其他非現金 | |||||
| 之變動 | - | 1,261 | - | ( 339) |
922 |
| 107年9月30日 | \$ 1,645,000 | \$ 199,814 | \$ 600,000 | \$ 20,351 |
\$ 2,465,165 |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關係 人之 名稱 及關 係 :無 。
(二)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 無 重大 關係 人 交易 。
(三)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 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5,873 |
\$ | 5,523 | |
| 退職後福利 | 155 | 141 | ||
| 股份基礎給付 | 929 | 2,190 | ||
| 總計 | \$ 6,957 |
\$ | 7,854 | |
| 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23,689 |
\$ | 18,802 | |
| 退職後福利 | 467 | 439 | ||
| 股份基礎給付 | 4,605 | 7,394 |
八、 質押 之 資產
本集 團 之資 產 提供 擔保 明 細如 下 :
| 帳面價值 | ||||
|---|---|---|---|---|
| 資產項目 | 擔保用途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9月30日 | |
| 土地及建物 | 長期借款 | \$ 749,359 |
\$ | - |
| 投資性不動產 | 長期借款 | 772,255 | - | |
| \$ 1,521,614 |
\$ | - |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或有 事 項
本公 司 於民 國 104 年 12 月 22 日向 臺 灣臺 北 地方 法 院對 宏達 國 際電 子 股份 有限 公司 提 起民 事 訴訟,請求 該 公司 償 付因 未履 行 雙方 所 簽訂 之製 造 及供 應 契約,而 應給 付 本公 司 約美 金 11,126 仟元 。 本 案件 截 至民 國 107 年 11 月 9 日止 尚 於 臺 北地 方 法院 受 理中 。
-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 無。
-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 無。
- 十二 、 其他
- (一)資本 風 險管 理
本集 團 之資 本 管理 目標,係 為 保 障 本 集 團能 永 續經 營,維 持 最佳 資 本結 構 以降 低 資金 成 本,並為 股 東提 供 報酬。為 了 維持 或 調整 資本 結 構,本 集團 可能 藉 由調 整 股利 支付 、 退還 資 本或 發行 新 股, 以 達成 最適 資 本結 構 。
(二)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之 種類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金融資產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781,618 |
\$ 584,799 |
\$ 862,137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112,668 | - |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138,011 | 158,019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放款及應收款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809,297 | 5,874,982 | 5,757,845 |
| 合約資產 | - | - | - |
| 應收票據 | 1,733,389 | 30,335 | - |
| 應收帳款 | 3,089,810 | 2,342,369 | 2,143,345 |
| 其他應收款 | 38,263 | 18,976 | 19,045 |
| 存出保證金 | 38,399 | 34,053 | 31,999 |
| \$ 11,603,444 | \$ 9,023,525 |
\$ 8,972,390 |
|
| 金融負債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 1,645,000 |
\$ 2,021,000 |
\$ 2,366,000 |
| 應付短期票券 | 199,814 | 199,797 | - |
| 應付票據 | 1,204,945 | 30,335 | - |
| 應付帳款 | 2,707,842 | 2,097,254 | 1,874,940 |
| 其他應付款 | 393,402 | 420,452 | 427,830 |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 | |||
| 業週期內到期) | 600,000 | - | - |
| 存入保證金 | 20,351 | 23,923 | 23,979 |
| \$ 6,771,354 |
\$ 4,792,761 |
\$ 4,692,749 |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 (1)本集團日常營運 受多項財務風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括匯率 風險、利 率 風險 及 價格 風 險 )、信 用風 險及 流 動性 風 險。本集 團 整體 風險 管 理政 策 著重 於金 融 市場 的 不可 預測 事 項,並 尋求 可 降低對本 集團 財 務狀 況 及財 務績 效 之潛 在 不利 影響 。
-
(2)風險 管 理工 作 由 本集 團 財務 部 按照 董事 會 核准 之 政策 執行。本 集團 財務 部 透過 與 集團 內各 營 運單 位 密切 合作,以負 責 辨認、評估 與 規 避財 務 風險,對整 體風 險 管理 訂 有書 面原 則,亦 對 特定 範圍 與 事 項 提供 書 面政 策,例 如匯 率 風險、利 率 風險、信 用 風險、衍生 與 非衍 生金 融 工具 之 使用 ,以 及 剩餘 流 動資 金之 投 資。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 A.本 集 團係 跨 國營 運,因 此 受相 對 與 本公 司 及各 子 公司 功能 性 貨幣 不同 的 交易 所 產生 之匯 率 風險,主 要 為美 元 及人 民 幣。相關 匯 率 風險 來 自未 來 之商 業交 易 及已 認 列之 資產 與 負債 。
- B.當 未 來商 業 交易、已認 列 資產 或 負 債係 以 非該 個 體之 功能 性 貨幣 之外 幣 計價 時,匯率 風險 便 會產 生。本集 團管 理 階層 已 訂定 政策, 規 定 本 集團內各公司 應 透 過 集 團 財 務 部 就 其 整 體 匯 率 風 險 進 行 避險 。
- C.本 集 團持 有 若干 國外 營 運機 構 投資,其淨 資 產承 受 外幣 換算 風 險。 來 自 本 集 團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資 產 所 產 生 之 匯 率 風 險 , 主 要 係 透 過 以相 關 外幣 計 價之 交易 來 管理 。
- D.本 集 團 貨 幣 性 項 目 因 匯 率 波 動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 說明 如 下:
| 107年9月30日 | |||||||
|---|---|---|---|---|---|---|---|
| 敏感度分析 | |||||||
| 影響其 | |||||||
| 外幣 | 帳面金額 | 變動 | (損) | 他綜合 | |||
| (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 | 幅度 | 益影響 | (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USD 74,997 | 30.525 | \$ 2,289,283 | 1% | \$ 22,893 | \$ | - |
| 美金:人民幣 | USD 41,043 | 6.8792 | 1,252,838 | 1% | 12,528 |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USD 67,117 | 30.525 | \$ 2,048,746 | 1% | (\$ 20,487) | \$ | - |
| 美金:人民幣 | USD 38,563 | 6.8792 | 1,177,136 | 1% | ( 11,771) | - |
| 106年12月31日 | ||||||
|---|---|---|---|---|---|---|
| 敏感度分析 | ||||||
| 影響其 | ||||||
| 外幣 | 帳面金額 | 變動 | (損) | 他綜合 | ||
| (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 | 幅度 | 益影響 | (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USD 82,628 | 29.760 | \$ 2,459,009 | 1% | \$ 24,590 | \$ - |
| 美金:人民幣 | USD 58,286 | 6.5342 | 1,734,591 | 1% | 17,346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USD 79,594 | 29.760 | \$ 2,368,717 | 1% | (\$ 23,687) | \$ - |
| 美金:人民幣 | USD 48,656 | 6.5342 | 1,448,003 | 1% | ( 14,480) | - |
| 106年9月30日 | ||||||
| 敏感度分析 | ||||||
| 影響其 | ||||||
| 外幣 | 帳面金額 | 變動 | (損) | 他綜合 | ||
| (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 | 幅度 | 益影響 | (損)益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USD 71,152 | 30.260 | \$ 2,153,060 | 1% | \$ 21,531 | \$ - |
| 美金:人民幣 | USD 63,521 | 6.6369 | 1,922,145 | 1% | 19,221 |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 |
USD 69,259 USD 49,649 |
30.260 6.6369 |
\$ 2,095,777 1,502,379 |
1% 1% |
(\$ 20,958) ( 15,024) |
\$ - - |
- E.本 集 團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 於民 國 107 年及 106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暨 107 年及 106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認 列 之 全部兌換 ( 損 ) 益 (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 彙 總金額 分 別 為 \$26,502、(\$33,450)、\$5,589 及(\$81,298)。
- 價格 風 險
本 集團 投 資 之 受益 憑 證, 受 市 場 價格 變 動之 影 響 , 惟本 集 團業 已 設 置停 損 點, 故 預期 不致 發 生重 大 之市 場風 險 。
現金 流 量及 公 允價 值 利 率 風險
利 率風 險 係 因 市 場 利 率之 變 動 而 導致 金 融工 具 之 公 允價 值 或未 來 現 金流 量 波動 之 風險 。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7 年 及 106 年前三季之 長 短期 借款 為 固定 利 率, 本集 團 無重 大 利率 變動 之 現金 流 量風 險。
- (2)信用 風 險
- A.本 集 團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 務 而導 致 本集 團 財 務 損失 之 風險,主要 來 自交 易 對 手無 法 清 償按 收 款條 件 支付 之應 收 帳款 。
- B.本 集 團係 以 集團 角度 建 立信 用 風險 之管 理。依 內部 明 定之 授 信政 策,集 團 內各 營 運 個體 與 每一 新 客戶 於訂 定 付款 及 提出 交貨 之 條 款與 條 件前,須 對 其進 行 管理 及 信用 風險 分 析。內部 風 險控 管 係 透過 考 慮其 財 務狀 況、過往 經 驗及 其 他因 素,以 評估 客 戶之 信 用 品質。個 別 風險 之 限額 係 依內 部 或外 部之 評 等而 制 訂,並定 期 監 控信 用 額度 之 使用 。
- C.本 集 團採 用 IFRS 9 提供 以 下之 前 提 假設 , 作為 判 斷自 原始 認 列 後金 融 工具 之 信用 風險 是 否有 顯 著增 加之 依 據: 當合 約 款項 按 約定 之支 付 條款 逾 期超 過 30 天, 視 為金 融資 產 自 原始 認 列後 信 用風 險已 顯 著增 加 。
- D.當 設 定獨 立 信評 等級 之 投資 標 的調 降二 個 級數 時,本 集團 判 斷該 投資 標 的係 屬 信用 風險 已 顯著 增 加。
- E.本 集 團採 用 IFRS 9 提供 前 提假 設 , 當合 約 款項 按 約定 之支 付 條 款逾 期 超 過 90 天 , 視為 已 發生 違 約。
- F.本 集 團按 客 戶類 型之 特 性將 對 客戶 之應 收 帳款、合 約 資產 及 應收 租 賃 款 分 組 , 採 用 簡 化 作 法 以 損 失 率 法 為 基 礎 估 計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 G.本集團用 以 判定 債務 工 具投 資 為信 用減 損 之指 標 如下 :
- (A)發行人 發 生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或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能 性 大增 ;
- (B)發行 人 由於 財 務 困難 而 使該 金 融資 產之 活 絡市 場 消失 ;
- (C)發行 人 延滯 或 不 償付 利 息或 本 金;
- (D)導致發行人 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不利 之 變 化。
H.本 集 團 納 入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按 特 定 期 間 歷 史 及 現 時 資 訊所 建 立之 損 失率,以 估計 應 收帳 款、合 約資 產 及應 收 票據 的 備 抵損 失 ,民 國 107 年 9 月 30 日之 損 失 率法 如 下:
| 個別A | 個別B | 合計 | |
|---|---|---|---|
| 107年9月30日 | |||
| 預期損失率 | 0% | 100% | |
| 帳面價值總額 | \$ 4,823,199 |
\$ 10,550 |
\$ 4,833,749 |
| 備抵損失 | \$ - |
\$ 10,550 |
\$ 10,550 |
I.本 集 團採 簡 化作 法之 應 收帳 款、合 約資 產 及應 收 票據 備抵 損 失變 動表 如 下:
| 107年度 | |||||
|---|---|---|---|---|---|
| 應收帳款 | 合約資產 | 應收票據 | |||
| 1月1日_IAS 39 | \$ | 8,747 | \$ - |
\$ | - |
| 適用新準則調整數 | - | - | - | ||
| 1月1日_IFRS 9 | 8,747 | - | - | ||
| 減損損失提列 | 3,671 | 857 | - | ||
| 減損損失迴轉 | ( | 2,716) | - | - | |
| 沖銷 | ( | 33) | - | - | |
| 匯率影響數 | 24 | - | - | ||
| 9月30日 | \$ | 9,693 | \$ 857 |
\$ | - |
J.民 國 106 年 度之 信用 風 險資 訊 請詳 附註 十 二、 (四 )說 明。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 本 集 團內 各 營運 個體 執 行,並由 本 集團 財 務部 予以 彙 總。本集 團 財務 部 監控 本 集團 流動 資 金需 求 之預 測,確保 其有 足 夠資 金 得以 支應 營 運需 要,並 在任 何 時候 維 持足 夠之 未 支 用的 借 款承 諾 額度,此 等預 測 考量 集 團之 債 務融 資 計畫、符 合內 部資 產 負債 表 之財 務比 率 目標 。
- B.各 營 運個 體 所持 有之 剩 餘現 金 ,在 超過 營 運資 金 之管 理所 需 時 , 由本 集 團財 務 部將 剩餘 資 金投 資 於附 息之 活 期存 款、定 期存 款 及 有價 證 券,其所 選 擇之 工 具具 有 適當 之到 期 日或 足 夠流 動性,以 因應 上 述預 測 並提 供充 足 之 調 度 水位 。
- C.本 集 團未 動 用借 款額 度 明細 如 下:
| 107年9月30日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固定利率 | |||
| 一年內到期 | \$ 2,428,160 |
\$ 1,114,700 |
\$ 1,269,700 |
| 一年以上到期 | 600,000 | - | - |
| \$ 3,028,160 |
\$ 1,114,700 |
\$ 1,269,700 |
D.下 表 係本 集 團之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按相 關 到期 日 予以 分組,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析 。 下表 所 揭露 之合 約 現金 流 量金 額係 未 折現 之 金額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 107年9月30日 | 1年以下 | 1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 1,645,000 |
\$ - |
| 應付短期票券 | 199,814 | - |
| 應付票據 | 1,204,945 | - |
| 應付帳款 | 2,707,842 | - |
| 其他應付款 | 393,402 | - |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 | ||
| 業週期內到期) | - | 600,000 |
| 存入保證金 | - | 20,351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106年12月31日 | 1年以下 | 1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 2,021,000 |
\$ - |
| 應付短期票券 | 199,797 | - |
| 應付票據 | 30,335 | - |
| 應付帳款 | 2,097,254 | - |
| 其他應付款 | 420,452 | - |
| 存入保證金 | - | 23,923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106年9月30日 | 1年以下 | 1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 2,366,000 |
\$ - |
| 應付帳款 | 1,874,940 | - |
| 其他應付款 | 427,830 | - |
| 存入保證金 | - | 23,979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一 等 級: 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 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 債交 易 發生,以 在持 續基 礎 上提 供 定價 資訊 之 市場。本 集團 投資 受 益憑 證 的公 允價 值 皆屬 之 。
- 第二 等 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 級之 報 價者 除 外。
- 第三 等 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本集團投資之無活絡市場 之權 益 工具 投 資及 投資 性 不動 產 屬之 。
- 2.以 成 本衡 量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的 公允 價值 資 訊請 詳 附註 (六)、八 說 明。
3.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及非 金 融工 具,本集 團 依 資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特 性及 風 險及 公 允價 值等 級 之基 礎 分類 ,相 關 資訊 如 下:
| 107年9月30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資產 |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受益憑證 | \$ 771,017 | \$ - |
\$ - |
\$ 771,017 |
|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 | - | 10,601 | 10,601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 ||||
|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 | 59,340 | 53,328 | 112,668 |
| 合計 | \$ 771,017 | \$ 59,340 |
\$ 63,929 |
\$ 894,286 |
| 106年12月31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資產 |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受益憑證 | \$ 584,799 | \$ - |
\$ - |
\$ 584,799 |
| 106年9月30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資產 | ||||
| 重複性公允價值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受益憑證 | \$ 862,137 | \$ - |
\$ - |
\$ 862,137 |
| 4.本 集 團用 以 衡量 公允 價 值所 使 用之 方法 及 假設 說 明如 下: |
A.本集團 採 用 市 場 報 價 作 為 公 允 價 輸 入 值 (即第一等級 )者 , 依工具之 特性 分 列如 下 :
市場報價 淨值
開放型基金
- B.第 二 等 級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評 價 技 術 取 得 。 透 過 評 價 技 術 所 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 時公 允 價值、現 金流 量折 現 法或 以 其他 評價 技 術,包 括 以合 併資 產 負 債表 日 可取 得 之市 場資 訊 運用 模 型計 算而 得 。
- 5.本 集 團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歸 類 於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由 財 會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之 獨 立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狀 態、確認 資 料 來源 係 獨立、可 靠、與其 他 資源 一 致以 及代 表 可執 行 價格,並 定期 校 準 評價 模 型、進 行 回 溯測 試、更新 評 價 模型 所 需輸 入值 及資 料 及其 他 任何 必要 之 公允 價 值調 整, 以 確保 評 價結 果係 屬 合理 。
6.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 之 量化 資 訊及 重大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變 動 之敏 感 度分 析說 明 如下 :
| 107年9月30日 | 重大不可 | 輸入值與 | ||
|---|---|---|---|---|
| 公允價值 | 評價技術 | 觀察輸入值 | 公允價值關係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
||||
|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10,601 |
淨資產價值法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53,328 | 淨資產價值法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四)初次 適 用國 際 財務 報導 準 則 第 9 號之 影響 及民國 106 年 度適 用 國際 會 計 準 則 39 號 之資 訊
- 1.民 國 106 年 度所 採用 之 重大 會 計政 策 說 明 如下 :
- (1)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A.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資 產。金融 資 產 若在 取 得時 主 要係 為短 期 內 出售,則 分 類為 持 有供 交 易之 金 融資 產。衍生 工 具除 依 避險 會 計 被指 定 為避 險 項目 外,均分 類 為持 有 供交 易 之金 融 資產。本 集團 於金 融 資產 符 合下 列條 件 之一 時,於 原始 認 列時 將 其指 定為 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 (A)係混 合 合約 ; 或
- (B)可消 除 或重 大 減 少衡 量 或認 列 不一 致; 或
- (C)係依書 面 之 風 險 管 理 或 投 資 策 略 , 以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管 理 並 評 估其 績 效之 投 資。
- B.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 採 用交 割 日會 計。
- C.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後 續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其 公 允價 值之 變 動認 列 於當 期損 益 。 對於 持 有無 活 絡市 場公 開 報價 之 權益 工具 投 資,或 與 此 種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工 具,當 其公 允 價值 無 法可 靠 衡量 時,本 集 團將 其 列 報為「 以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2)放款 及 應收 款
應 收帳 款 係 屬 原始 產 生之 放 款 及 應收 款 ,係 在 正 常 營業 過 程中 就 商 品 銷售 或 服 務 提供 所 產生 之 應 收 客戶 款 項。 於 原 始 認列 時 按公 允 價 值 衡量 , 後 續 採有 效 利息 法 按 攤 銷後 成 本扣 除 減 損 後之 金 額衡 量 。 惟 屬未 付 息 之 短期 應 收帳 款 , 因 折現 影 響不 重 大 , 後續 以 原始 發 票 金額 衡 量。
- (3)金融 資 產減 損
- A.本 集 團於 每 一資 產負 債 表日,評 估 是否 已 經存 在 減損 之任 何 客觀 證據,顯 示某 一 或 一組 金 融資 產 於原 始認 列 後發 生 一項 或多 項 事 項(即「 損 失 事項 」),且 該損 失 事 項對 一金 融 資產 或 一組 金融 資 產之 估 計未 來 現金 流量 具 有能 可 靠估 計之 影 響。
- B.本 集 團用 以 決定 是否 存 在減 損 損失 之客 觀 證據 的 政策 如下 :
- (A)發行 人 或債 務 人 之重 大 財務 困 難;
- (B)違約 , 諸如 利 息 或本 金 支付 之 延滯 或不 償 付;
- (C)本 集 團 因 與 債 務 人 財 務 困 難 相 關 之 經 濟 或 法 律 理 由 , 給 予 債 務人 原 不可 能 考量 之讓 步 ;
- (D)債務 人 將進 入 破 產或 其 他財 務 重整 之可 能 性大 增 ;
- (E)由於 財 務困 難 而 使該 金 融資 產 之活 絡市 場 消失 ;
- (F)可 觀 察 到 之 資 料 顯 示 ,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於 該 等 資 產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可 衡 量 之 減 少 , 雖 然 該 減 少 尚 無 法 認 定 係 屬 該 組 中 之 某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 該 等 資 料 包 括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債 務 人 償 付 狀 況 之 不 利 變 化 , 或 與 該 組 金 融 資 產 中 資 產違 約 有關 之 全國 性或 區 域性 經 濟情 況;
- (G)發行 人 所處 營 運 之技 術、市 場、經 濟 或法 令 環境 中 所發 生具 不 利 影 響 之 重 大 改 變 的 資 訊 , 且 該 證 據 顯 示 可 能 無 法 收 回 該 權 益投 資 之投 資 成本 ;或
- (H)權益 工 具投 資 之 公允 價 值 大 幅 或持 久性 下 跌至 低 於成 本。
- C.本 集 團 經 評 估 當 已 存 在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且 已 發 生 減 損 損 失 時 , 按以 下 各類 別 處理 :
- (A)以攤 銷 後成 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係 以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原 始 有效 利 率折 現 之現 值間 之 差額,認 列 減 損損 失 於當 期 損益。當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減 少 , 且 該 減 少 能 客 觀 地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相 連 結 ,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於 迴 轉 日 應 有 之 攤 銷 後 成 本 之 限 額 內 於 當 期 損 益 迴 轉 。 認 列 及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之 金 額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整 資 產 之 帳面 金 額。
(B)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資 產
係 以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類 似 金 融 資 產 之 現 時 市 場 報 酬 率 折 現 之 現 值 間 之 差 額 ,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於 當 期 損益。此 類 減損 損 失 續後 不 得迴 轉。認 列 減損 損 失之 金 額係 藉 由備 抵 帳戶 調 整資 產之 帳 面金 額 。
2.金 融 資產 帳 面價 值自 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依據 IAS 39 編 製 轉換 至 民 國 107 年 1 月 1 日依據 IFRS 9 編 製 之 調節 如 下:
| 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 量 |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權益 |
以成本衡量 | 合計 | 保留盈餘 | 其他權益 | |
|---|---|---|---|---|---|---|
| IAS39 | \$ - |
\$ - |
\$ 138,011 |
\$138,011 | \$ - |
\$ - |
| 轉入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 量 轉入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
10,601 - |
- 151,010 |
( 10,601) ( 151,010) |
- - |
- - |
- - |
| 權益 減損損失調整 數 IFRS9 |
- \$ 10,601 |
( 23,600) \$ 127,410 |
23,600 \$ - |
- \$ 138,011 |
23,600 \$ 23,600 |
( 23,600) (\$ 23,600) |
影響
- (1)於 IAS 39 分 類 為「 以 成本 衡 量金 融資 產 」之 權 益工 具計 \$151,010, 因本 集 團非 以 交易 目的 所 持有,因 此 於初 次 適 用 IFRS 9 時,選 擇 將 其 分 類 為 「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權 益 工 具)」。 另調 增 保留 盈餘 \$23,600 及調 減 其他 權 益\$23,600。
- (2)於 IAS 39 分類 為「 以 成本 衡 量金 融資 產 」之 權 益工 具計 \$10,601, 依據 IFRS 9 規 定 應分 類 為「 透 過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權 益工 具)」。
- 3.民 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民國 106 年 9 月 30 日 以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之說 明 如下 :
| 項 | 目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非流動項目: | |||||
|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 | 167,657 | \$ | 170,615 | |
| 累計減損 | ( | 29,646) | ( | 12,596) | |
| 合計 | \$ | 138,011 | \$ | 158,019 | |
- (1)本集 團 持有 之 股 票投 資, 因該 標 的 非於 活 絡市 場 公開 交易, 且 無法 取得 足 夠之 類 似公 司之 產 業資 訊,因 此無 法 合理 可 靠衡 量該 些 標的 之公 允 價值 , 因此 分類 為 「以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 (2)以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資 產 於民 國 106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及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未 有認 列 減損 損 失之 情 況。
-
(3)本集 團 民國 106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6 年 9 月 30 日 以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資 產 未有 提 供質 押之 情 況。
-
4.民 國 106 年 度之 信用 風 險資 訊 說明 如下 :
- (1)信 用 風 險 係 本 集 團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而 產 生財 務 損失 之風 險。本集 團 依 內部 明 定之 授 信政 策,集 團 內 各營 運 個體 於 訂定 付款 及 提出 交 貨之 條款 與 條件 前,須 就其 每 一新 客戶 進 行管 理 及信 用風 險 分析。內 部 風險 控 管係 透 過考 慮其 財 務狀 況、過 往經 驗 及其 他因 素,以 評 估客 戶之 信 用品 質。個 別風 險 之限 額係 依 內部 或 外部 之評 等 而制 訂,並 定期 監 控信 用 額度 之使 用。主 要 信 用 風 險 來 自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及 存 放 於 銀 行 與 金 融 機 構 之 存 款 , 亦有 來 自於 顧 客之 信用 風 險, 並 包括 尚未 收 現之 應 收帳 款。
- (2)於民 國 106 年 度 ,並無 超 出信 用 限 額之 情 事,且 管 理 階層 不 預期 會 受交 易 對手 之 不履 約而 產 生任 何 重大 損失 。
- (3)本 集 團 之 應 收 帳 款 為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者 依 據 本 集 團 之 授 信 標 準 的 信用 品 質資 訊 如下 :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群組1 | \$ 2,070,650 |
\$ 2,013,026 |
| 群組2 | 264,105 | 122,969 |
| \$ 2,334,755 |
\$ 2,135,995 |
|
註:
群 組 1:國 內 外上 市 櫃公 司 及其 關 聯企 業。
群 組 2:其 他 。
(4)已逾 期 但未 減 損 之金 融 資產 之 帳齡 分析 如 下:
| 106年12月31日 | 106年9月30日 | ||
|---|---|---|---|
| 30天內 | \$ 334 |
\$ | - |
| 31-90天 | - | - | |
| 91-180天 | 218 | - | |
| 181天以上 | 7,062 | 7,350 | |
| \$ 7,614 |
\$ | 7,350 |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5)已減 損 金融 資 產 之變 動 分析 :
106年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 1月1日 | \$ | 9,477 | \$ - |
\$ | 9,477 |
| 減損損失迴轉 | ( | 571) | - | ( | 571) |
| 匯率影響數 | ( | 55) | - | ( | 55) |
| 9月30日 | \$ | 8,851 | \$ - |
\$ | 8,851 |
- (五)初次 適 用國 際 財務 報導 準 則 第 15 號 之 影響 及民國 106 年 度適 用 國際 會 計準 則 11 號與 國 際 會計 準 則 18 號之資訊
- 1.民 國 106 年 度所 採用 之 收入 認 列重 大會 計 政策 說 明如 下:
- (1)銷貨 收 入
本 集團 製 造 並 銷售 數 位影 像 相 關 應用 產 品。 收 入 係 正常 營 業活 動 中 對 本集 團 外 顧 客銷 售 商品 已 收 或 應收 對 價之 公 允 價 值, 以 扣除 增 值 稅 、銷 貨 退 回 、數 量 折扣 及 折 讓 之淨 額 表達 。 商 品 銷售 於 商品 交 付 予 買方 、 銷 貨 金額 能 可靠 衡 量 且 未來 經 濟效 益 很 有 可能 流 入企 業 時 認 列收 入 。 當 與所 有 權相 關 之 重 大風 險 與報 酬 已 移 轉予 顧 客, 本 集 團 對商 品 既 不 持續 參 與管 理 亦 未 維持 有 效控 制 且 顧 客根 據 銷售 合 約 接 受商 品 , 或 有客 觀 證據 顯 示 所 有接 受 條款 均 已 符 合時 , 商品 交 付 方屬 發 生。
(2)技術 服 務及 權 利 金收 入
本 集 團 提供 技 術 服 務 及 收 取權 利 金 之 收 入 。 於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時 依 交 易 完成 之 程 度 認 列 收 入, 並 將 已 發 生 之 成本 當 期 認 列 為 成 本, 若交 易 結果 預 計將 發生 虧 損時 , 立即 認列 損 失 :
A.收 入 金額 可 靠衡 量;
B.與 交 易有 關 之經 濟效 益 很有 可 能流 向企 業 ;
C.與 交 易有 關 之已 發生 及 將發 生 之成 本能 可 靠衡 量 ;
D.交 易 於資 產 負債 表日 之 完成 程 度能 可靠 衡 量。
2.本 集團於 106 年 度第 三 季適 用 前述 會計 政 策所 認 列之 收入 如 下 :
| 10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0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
|---|---|---|
| 銷貨收入 | \$ 2,534,680 |
\$ 7,515,552 |
| 勞務收入 | 62,741 | 122,209 |
| 其他收入 | 37,526 | 131,335 |
| 合計 | \$ 2,634,947 |
\$ 7,769,096 |
3.本 集 團若 於 107 年 9 月 30 日繼 續 適 用上 述 會計 政 策,對本 期 資產 負 債 表單 行 項目 之 影響 數及 說 明如 下 :
| 107年9月30日 | ||||
|---|---|---|---|---|
| 資產負債表項目 | 說明 | 採IFRS 15認列 | 採原會計政策認 | 會計政策改變之 |
| 之餘額 | 列之餘額 | 影響數 | ||
| 應收帳款 | 註 | \$ 3,089,810 |
\$ 3,089,810 |
\$ - |
| 合約資產 | 註 | - | - | - |
註:依 據 IFRS 15 規 定, 認 列與 技 術授 權合 約 相關 之 合約 資產 , 在原 會 計政 策 下表 達 為應 收帳 款 。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無。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無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集 合 資 控 制 部 份):請 詳 附表 一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無 。
- 5.取 得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6.處 分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請 詳附 表 二。
- 8.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達新 台 幣一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十 以 上:請 詳 附 表三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無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請 詳附 表 四。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所 在地 區 等相 關 資訊 (不包 含 大陸 被 投資 公司 ):請 詳附 表五 。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 1.大 陸 被投 資 公司 資訊 : 請詳 附 表六 。
- 2.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項 :
本 公 司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進銷貨 及 應 收 付 款 項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請 參閱 附 表二 至附 表 四。
十四 、 營運 部 門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主 要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 且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以 集 團 整 體 評 估 績 效及 分 配資 源 ,經 辨認 本 公司 及 子公 司主 要 為單 一 應報 導部 門 。
(二)部門 資 訊之衡量
本公 司 及子 公 司為 單一 報 導 部 門,來 自 外部 客 戶收 入、相 關 部門 損 益及 資 產與 合 併營 業 收入 、合 併 損益 及 合併 資產 一 致。
(三)部門 資 訊、 資 產與 負債 之 資訊
無。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7年9月30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期 | 末 | ||||||
|---|---|---|---|---|---|---|---|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 華晶科技(股)公司 | 俊端科技(股)公司-普通股 |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董事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
762,876 | \$ 10,312 |
14.55% | \$ 10,312 |
| 華晶科技(股)公司 | 詠利投資(股)公司-普通股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
633,483 | 289 | 4.84% | 289 |
| 華晶科技(股)公司 | 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公司-普通股 | 無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10,000,000 | 59,340 | 2.00% | 59,340 |
|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Guangdong Kingding Optical Technology Co., Ltd |
無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1,200,000 | 6,509 | 6.45% | 6,509 |
|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CPEC Huachuang Private Equity (Kunshan) Enterprise (Limited Partnership) |
無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不適用 | 46,819 | (註) | 46,819 |
| 聚晶半導體(股)公司 | 貨幣市場基金等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
3,329,796 | 90,112 | 不適用 | 90,112 |
| 榮晶生物科技(股)公司 | 貨幣市場基金等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
35,341,960 | 680,905 | 不適用 | 680,905 |
註:係持有有限合夥公司出資額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進(銷)貨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進(銷)貨 | 金額 | 佔總進(銷) 貨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價 | 授信期間 | 餘額 | 佔總應收(付)票據 及帳款之比率 |
| 華晶科技(股)公司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母子公司 | 進貨 | \$ 2,530,527 | 99% | 月結120天 | 與一般交易同 | (註) | (\$ 1,400,274) | 98% |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母子公司 | 進貨 | 3,680,307 | 100% | 月結75天 | 與一般交易同 | (註) | ( 914,828) |
97% |
| 聚晶半導體(股)公司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母子公司 | 進貨 | 219,080 | 80% | " | 與一般交易同 | (註) | ( 117,607) |
81% |
| 榮晶生物科技(股)公司 | " | 同一最終 母公司 |
進貨 | 727,970 | 100% | " | 與一般交易同 | (註) | ( 367,264) |
98% |
| 上海仁晶貿易有限公司 |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同一最終 母公司 |
進貨 | 325,551 | 83% | " | 與一般交易同 | (註) | ( 63,713) |
73% |
| 聚豪晶影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 同一最終 母公司 |
進貨 | 3,142,330 | 100% | " | 與一般交易同 | (註) | ( 2,973,971) |
100% |
註:一般付款條件主要為月結60~120天。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7年9月30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
|---|---|---|---|---|---|---|---|---|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金額 | 處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額 |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華晶科技(股)公司 | 母子公司 | \$ 1,400,274 |
2.67 | \$ - |
不適用 | \$ 309,811 |
\$ - |
| " | 聚晶半導體(股)公司 | 母子公司 | 117,607 | 2.17 | - | 不適用 | - | - |
| " | 榮晶生物科技(股)公司 | 同一最終母公司 | 367,264 | 3.12 | - | 不適用 | 85,102 | - |
|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母子公司 | 914,828 | 5.35 | - | 不適用 | 430,306 | - |
| " | 聚豪晶影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同一最終母公司 | 2,973,971 | 2.54 | - | 不適用 | 404,015 | - |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1)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註2) |
|---|---|---|---|---|---|---|
| 華晶科技(股)公司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1 | 進貨 | \$ 2,530,527 |
月結120天 | 29% |
| " | " | 1 | 應付帳款 | 1,400,274 | " | 8% |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3 | 進貨 | 3,680,307 | 月結75天 | 41% |
| " | " | 3 | 應付帳款 | 914,828 | " | 5% |
| 聚晶半導體(股)公司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3 | 進貨 | 219,080 | " | 2% |
| " | " | 3 | 應付帳款 | 117,607 | " | 1% |
| " | " | 3 | 銷貨 | 53,916 | " | 1% |
| " | " | 3 | 應收帳款 | 22,841 | " | 0% |
| " | 聚豪晶影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3 | 權利金收入 | 237,884 | " | 3% |
| " | " | 3 | 其他應收款 | 117,692 | " | 1% |
| 榮晶生物科技(股)公司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3 | 進貨 | 727,970 | " | 8% |
| " | " | 3 | 應付帳款 | 367,264 | " | 2% |
|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 | 3 | 進貨 | 69,183 | " | 1% |
| 上海仁晶貿易有限公司 | " | 3 | 進貨 | 68,446 | " | 1% |
| " | " | 3 | 應付帳款 | 17,323 | " | 0% |
| " |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3 | 進貨 | 325,551 | " | 4% |
| " | " | 3 | 應付帳款 | 63,713 | " | 0% |
| 聚豪晶影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 3 | 進貨 | 3,142,330 | " | 35% |
| " | " | 3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2,973,971 | " | 17% |
註1: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2: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3:本表之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 華晶科技(股)公司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英屬維京群島 | 對各項事業之經營 及投資 |
\$ 2,910,046 |
\$ 2,910,046 |
88,662,059 | 100 | \$ 8,977,576 |
\$ 111,111 |
\$ 111,111 |
| 華晶科技(股)公司 | Altek Japan Corporation | 日本 | 電子零組件之買賣 業務 |
2,869 | 2,869 | 1,000 | 100 | 11,255 | 127 | 127 |
| 華晶科技(股)公司 | 彩晶投資(股)公司 | 台灣 | 一般投資事業 | 50,000 | 50,000 | 5,000,000 | 100 | 39,959 | 66 | 66 |
| 華晶科技(股)公司 | Altek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I) Co., Ltd. |
英屬維京群島 | 對各項事業之經營 及投資 |
415,376 | 415,376 | 12,865,921 | 100 | 577,505 | 80,603 | 80,603 |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Altek Lab Inc. | 美國 | 設計服務 | 112,324 | 112,324 | 11,311,875 | 100 | 60,463 | 343 | 312 |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JinJing Optical Technology Co., Ltd. |
薩摩亞 | 對各項事業之經營 及投資 |
106,838 | 106,838 | 3,500,000 | 23.33 | - | 113,623 | - |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 Ltd. |
開曼群島 | 對各項事業之經營 及投資 |
187,644 | 187,644 | 20,000,000 | 50 | 687,964 | 121,634 | 60,817 |
|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 Ltd. |
聚晶半導體(股)公司 | 台灣 | 特殊應用積體電路 等之研發及銷售 |
200,000 | 200,000 | 20,000,000 | 100 | 264,516 | 29,948 | 14,974 |
| Altek Biotechnology Holding (Cayman) Co., Ltd. |
榮晶生物科技(股)公司 | 台灣 | 醫療電子器材之研 發、製造及銷售 |
415,376 | 415,376 | 40,100,000 | 100 | 491,175 | 80,603 | 80,603 |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被投資公司資訊 民國10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投資方式 |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 |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
被投資公司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
截至本期止已 | ||||||
|---|---|---|---|---|---|---|---|---|---|---|---|---|
|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項目 | 實收資本額 | (註1) | 累積投資金額 | 匯出 | 收回 | 積投資金額 | 本期損益 | 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 匯回投資收益 | |
|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 司(註2) |
數位影像應用產品之生產服務 | \$ 1,514,040 |
2 | \$ 1,373,625 |
\$ - |
\$ - |
\$ 1,373,625 |
\$ 121,563 |
100 | \$ 121,563 |
\$ 3,979,300 |
\$ - |
| 達晶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註 3) |
電子相關產品零組件之產銷業務 | 152,625 | 2 | 277,259 | - | - | 277,259 | 16,728 | 100 | 16,728 | 758,314 | - |
| 上海仁晶貿易有限公司 | 電子相關產品及相關配件和配套產品 批發及進出口業務 |
259,463 | 2 | 259,463 | - | - | 259,463 | 2,118 | 100 | 2,118 | 295,331 | - |
| 今華光學(蘇州)有限公司 (註4) |
生產光學器材、鏡頭、透鏡及產品內 外銷售 |
457,875 | 2 | 106,838 | - | - | 106,838 | - | - | - | - | - |
| 昆山典晶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塑膠及金屬機構配件之產銷業務 | 421,245 | 2 | 421,245 | - | - | 421,245 | 2,244 | 100 | 2,244 | 148,472 | - | |
| 昆山德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電子相關產品之零組件產銷業務 | 341,880 | 2 | 341,880 | - | - | 341,880 ( | 3,389) | 100 | ( 3,389) |
8,982 | - | |
| 聚豪晶影像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 |
影像科技技術及電子產品軟硬件研發 及銷售 |
45,788 | 2 | - | - | - | - | 77,508 | 50 | 38,754 | 113,796 | -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3).其他方式 註2:實收資本額係包括盈餘轉增資USD4,600仟元。
註3:實收資本額係包括盈餘轉增資USD3,600仟元。
註4: JinJing Optical Technology Co., Ltd.已將轉投資公司今華光學(蘇州)之股權全數處分。
| 公司名稱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 |
|---|---|---|---|
| 華晶科技(股)公司 | \$ | \$ | \$ |
| 2,780,310 | 2,989,741 | - |
註: 依據民國97 年8 月29 日新修訂「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 因本公司取得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符合營運總部營運範圍之證明文件, 故無須設算投資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