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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ek Annual Report 2020

Nov 10, 2020

52290_rns_2020-11-10_2589c777-9621-4afd-8505-c472aac1f5c8.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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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9 年度及 108 年度 (股票代碼 3059)

公司地址: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力行路 12 號

電 話:(03)578-4567

民國 109 年度及 108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8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9 ~ 10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1 ~ 12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3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4 ~ 15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6 ~ 66
(一) 公司沿革 16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6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6 ~ 17
(四)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 ~ 29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9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0 ~ 55
(七) 關係人交易 56
(八) 質押之資產 56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6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56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6
(十二)其他 56 ~ 6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65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66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09年度(自民國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 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 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 人:夏汝文

中華民國 110年3月25日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0)財審報字第20003374號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華晶集團」)民國109年及108年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 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含重大會計政策 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華晶集團民國109年及108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 民國109年及1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華晶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 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華晶集團民國1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華晶集團民國1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備抵存貨評價損失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四);存貨評價之會計估 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存貨會計科目說明,請詳合併

$~5$ ~

財務報表附註六、(六)。

華晶集團主要製造並銷售數位影像等相關應用產品,該等存貨因科技快速變遷,生 命週期較短且可能受市場價格波動,產生存貨跌價損失或有過時陳舊之風險。華晶集團 對正常出售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對於超過一定期間貨齡之存貨及個 別有過時之存貨則個別辨認採淨變現價值提列損失。前述備抵存貨評價損失主要來自個 別辨認過時存貨項目,由於華晶集團存貨金額較大,項目眾多且個別辨認過時存貨常涉 及人工判斷,亦屬查核中須進行判斷之領域,因此本會計師對華晶集團之備抵存貨評價 損失之估計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於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程序彙列如下:

    1. 瞭解及評估存貨評價損失提列政策。
    1. 取得管理階層個別辨認之過時存貨報表,驗證貨齡報表及攸關資訊之正確性。
    1. 驗證存貨淨變現價值之金額,並確認跌價損失評價與其提列政策之一致性,進而評估 公司決定備抵跌價損失是否適當。

銷貨收入認列之時點

事項說明

收入認列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九)。華晶集團之銷貨收入因客 戶眾多遍及大陸地區與歐美各地,且客戶之銷售條件不盡相同,係依各客戶之交易模式 作為銷售商品控制移轉之時點判斷及辨認。採目的地交貨之交易,係到貨時始認列收入、 發貨倉交易係客戶於提貨時始認列收入,餘為工廠出貨時即認列收入。前述交易類型認 列收入流程通常涉及許多人工作業,因此本會計師將銷貨收入認列之時點列為查核最重 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程序彙列如下:

    1. 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之合理性。
    1. 瞭解並測試與收入認列時點攸關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與執行之有效性。
    1. 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之銷貨交易抽核至報關單及核對貿易條件,確認交易 認列截止時點之正確性。
    1. 針對期末應收帳款餘額執行函證及餘額證實測試程序,確認應收帳款及相關銷貨收入 記錄在正確之期間。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9年及108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 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杳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 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華晶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華晶集團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華晶集團之治理單位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辦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 目的非對華晶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 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華晶集 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 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pwc 資誠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 情況可能導致華晶集團是否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 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 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 (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華晶集團民國109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 師 試 所 計 李典易 會計師 云 $2Z$ 江采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28992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60025097號 華民國 110 年 3 月 25 $\Box$


Æ


m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9
12

31
$\boxplus$
$\%$
108

12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5,373,406 37 \$ 6,666,055 47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一流動 349,664 $\overline{2}$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 六(四)
423,387 3 371,900 3
1140 合約資產一流動 4,414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五) 1,273,383 9 918,019 7
1200 其他應收款 68,825 $\equiv$ 42,095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3,292 $\overline{\phantom{a}}$ 5,481
130X 存貨 六(六) 1,106,726 8 1,038,629 8
1410 預付款項 217,600 1 194,345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4,535 5,869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8,825,232 60 9, 242, 393 66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一非流動 48,229 40,156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43,130 50,644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 六(四)
流動 1,419,002 10 365,285 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及八 2,420,736 17 3, 135, 694 $22\,$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八) 122,863 1 131,950 $\mathbf{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九)及八 1,406,586 10 763,733 6
1780 無形資產 六(十) 215,261 1 153,541 $\mathbf{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八) 182,361 1 161,572 $\mathbf{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34,746 40,466 $\bar{\phantom{a}}$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5,892,914 40 4,843,041 34
1XXX 資產總計 \$ 14,718,146 100 $\frac{1}{2}$ 14,085,434 100

(續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09

12

31

$\%$
108

12
31
$\Box$
流動負債 $\%$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一) \$ 2,330,000 16 \$ 2,200,000 16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十二) 299,798 $\overline{c}$ 229,962 $\sqrt{2}$
2130 合約負債一流動 32,568 34,096
2150 應付票據 4,316
2170 應付帳款 1,296,475 9 1,010,670 7
2200 其他應付款 485,953 $\overline{4}$ 424,512 $\mathfrak{Z}$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36,763 39,762
2250 負債準備一流動 六(十六) 9,295 5,823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 9,336 7,274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六(十三) 437,093 $\mathfrak{Z}$ 200,878 $\overline{2}$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4,937,281 34 4, 157, 293 30
非流動負債
2550 負債準備一非流動 六(十六) 160,395 1 136,568 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八) 464,691 3 449,924 3
2580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 95,176 1 95,531 1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36,750 29,392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757,012 5 711,415 5
2XXX 負債總計 5,694,293 39 4,868,708 35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七)
3110 普通股股本 2,794,973 19 2,753,613 19
資本公積 六(十八)
3200 資本公積 2, 335, 226 16 2,280,487 16
保留盈餘 六(十九)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402,467 9 1,394,151 10
3320 特别盈餘公積 592,325 $\overline{4}$ 435,679 3
3350 未分配盈餘 2, 249, 655 15 2,394,976 17
其他權益 六(二十)
3400 其他權益 $\overline{(}$ 697,698)( $5)$ ( $615,359$ ( 4)
3500 庫藏股票 六(十七) 209, 287) ( 1)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8,467,661 57 8,643,547 61
36XX 非控制權益 556,192 $\overline{4}$ 573, 179 $\overline{4}$
3XXX 權益總計 9,023,853 61 9,216,726 65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14,718,146 100 \$ 14,085,434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09


108
$\%$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一) \$ 6,102,675 100
$\mathcal{S}$
6,189,352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六)(二十六)
$(\pm + \pm)$ $4,580,745$ ( $75$ ) ( $5, 174, 937$ ( 84)
5900 營業毛利 1,521,930 25 1,014,415 16
營業費用 六(二十六)
$(\pm + \pm)$
6100 推銷費用 $\overline{(\ }$ $50,790$ ) ( $1)$ ( $57,328$ )( 1)
6200 管理費用 327,897)( $6)$ ( $335,763$ )(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1,058,505$ ( $17)$ ( $787,765$ )( 13)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pm)$ 731 9,771 $\overline{\phantom{a}}$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436,461$ ( $24)$ ( $1, 171, 085$ )( 19)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85,469 $\,1$ $156,670$ )( 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二) 103,379 $\overline{2}$ 143,999 $\overline{2}$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三) 49,171 $\mathbf{1}$ 45,845 $\mathbf{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四) 28,613 23,951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五) 25, 195) 25,70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55,968 $\overline{3}$ 188,092 3
7900 税前淨利 241,437 $\overline{4}$ 31,422
7950 所得税費用 六(二十八) $79,929$ ( $2)$ ( 35,275)
8200 本期淨利(淨損) \$ 161,508 2( 3,853)

(續次頁)

及子公司

民國
y
12月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9
108
項目 附註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四) $($ \$ 1,153) $-$ (\$) 1,430)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三)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3,787) $-$ ( $61,872$ ) ( 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六(二十八)
988 558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3,952) $62,744$ $()$ 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88,390)( $1)$ ( $310,899$ ( 5)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六(二十八)
得稅 14,051 59,375 $\mathbf{I}$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74,339)( $1)$ ( $251,524$ )( 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78,291)$ (1) (\$) $314,268$ )( 5)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83,217 1( $318,121$ )( 5)
淨(損)益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60,357 $\overline{2}$
$\mathbb{S}$
84,308 1
8620 非控制權益 1,151 $88,161$ )( 1)
合計 $$\mathbb{S}$$ 161,508 2( 3,853)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00,204 1( $215,938$ ( 3)
8720 非控制權益 16,987) $-$ ( $102, 183$ ) ( 2)
合計 $\frac{1}{2}$ 83,217 1( $318, 121)$ ( 5)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九)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0.60
$\$\,$
0.31
稀釋每股盈餘 六(二十九)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0.59
$\frac{1}{2}$
0.31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08

108年1月1日餘額 2,740,113
$\hat{\mathbf{r}}$
2,262,397 1,381,094
-S
425,580
-8
2,471,973
S
$(S \t256, 833)$ $(S \t5)$ $38,105$ ) \$ $\sim$ \$ 8,986,219 675,362
s.
\$9,661,581
本期合併總(損)益 $\overline{\phantom{a}}$ 84,308 $\tilde{\phantom{a}}$ 84,308 88,161) ( 3,853)
本期其他综合損益 六(二十) 1,144) 237,502) $61,600$ ) $\overline{\phantom{a}}$ 300,246) $14.022$ ) 314,268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83,164 $237,502$ ) 61,600 $\sim$ 215,938) 102, 183) 318,121
107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九)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3,057 13,057)
$-$ (
$\overline{\phantom{a}}$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0,099$ ( $10,099$ ) ÷
現金股利 $\sim$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137,005$ )
$-$ (
$\sim$ $137,005$ ) 137,005)
$-$ (
股份基礎给付交易 六(十五)(二十) $\sim$ $\sim$ 10,271 $\sim$ 10,271 10,271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六(十五)(十七)(十八)(二十) 14,500 19,430 ۰. $-$ ( 33,930) $\sim$
註銷未達成既得條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六(十五)(十七)(十八)(二十) $1,000$ ) 1,340 $\overline{\phantom{a}}$ 2,340
108年12月31日餘額 2,753,613 2,280,487 1,394,151 435,679
S
2,394,976
S
(S 494,335) (\$ 121,024) -S
$\overline{a}$
\$ 8,643,547 573,179
S.
\$9,216,726
109 年
109年1月1日餘額 2,753,613
S.
2,280,487 1,394,151 435,679 2,394,976 494, 335)
(S)
$(5 \t121,024)$ -S
$\sim$
\$ 8,643,547 573,179
S.
\$9,216,726
本期合併總(損)益 160,357 160,357 1.151 161,50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二十) 922) 56,201) $3,030$ ) $\sim$ 60, 153) 18, 138) 78,291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159,435 $56,201$ ) 3,030 100,204 16.987) 83,217
108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九)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lacksquare$ 8,316 8,316)
$-$ (
提列特别盈餘公積 $\overline{\phantom{a}}$ 156,646 ( 156,646) $\sim$
現金股利 a. $\overline{\phantom{a}}$ $-$ ( 139,794) $\sim$ $\overline{\phantom{a}}$ $\sim$ 139,794) $-$ ( 139,794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六(十五)(二十) $\sim$ $\sim$ $\sim$ 70,856 $\sim$ 70,856 $\sim$ 70,856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六(十五)(十七)(十八)(二十) 43,120 54,798 $\overline{\phantom{a}}$ $-$ ( 97,918) $\sim$ $\overline{\phantom{a}}$ $\sim$
註銷未達成既得條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六(十五)(十七)(十八)(二十) $1,760$ ) ( 2,194) $\sim$ 3,954 $\sim$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變動 六(十八) $\sim$ 2,135 2,135 2,135
庫藏股買回 六(十七) 209,287) 209,287 209,287
109年12月31日餘額 \$2,794,973 2,335,226
-S
1,402,467
s
592,325
-S
2,249,655
S
550,536)
(S
$147, 162$ ) (\$
(S)
209,287) \$ 8,467,661 \$556.192 \$9,023,853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夏汝文 $~13-$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9
108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mathbb{S}$$ 241,437 \$ 31,422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七)(八)(九)
$(\pm + \pi)$ 182,683 196,903
攤銷費用 六(十)(二十六) 88,966 29,352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數 $+ = (=)$ ( 731) ( 9,77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利 六(二)(二十四)
$\left($ $8,541)$ ( 16,710)
利息費用 六(二十五) 25,195 25,703
利息收入 六(二十二) $\left($ $103,379$ ) ( 143,999)
股利收入 六(二十三) $\overline{(\ }$ $1,526$ ) ( 763)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六(十五) 72,991 10,271
採用權益法投資之減損迴轉利益 六(二十四) $-$ ( 649)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六(二十四) $\left($ $17)$ ( 1,92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37
合約資產 4,415)
應收票據 1,389,593
應收帳款 352,778) 1,506,379
其他應收款
存貨
199) 21,074
$51,772)$ ( 78, 118)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119,323$ ) ( 107,49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1,370 91
合約負債
應付票據 1,574)
$4,294$ ) (
34,228
1,046,737)
應付帳款 265,644 $\left($ 829, 267)
其他應付款 56,294 15,079
負債準備 27,284 ( 6,108)
其他流動負債 $\left($ $13,759$ ) ( 21,651)
其他非流動負債 51 64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99,607 997,209
收取之利息 77,946 111,086
收股之股利 1,526 763
支付之利息 $22,980$ ) ( 24,258)
支付之所得税 71,795) 54,691)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84,304 1,030,109

(續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9
10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1,084,605$ ) (\$ 769,00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到期還本 13,421 262,533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44,683)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減資退回股款 4,364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27,529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三十) $\left($ $61,226$ ) ( $17,948$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11 4,076
取得無形資產 六(三十) $\left($ $55,852$ ) ( 85,612)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5,713 2,347)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522,557$ ) 580,77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六(三十一) 130,000 440,000
發行應付短期票券 六(三十一) 1,158,741 709,203
償還應付短期票券 六(三十一) $\left($ $1,090,000$ ) ( 480,000)
舉借長期借款 六(三十一) 250,000
償還長期借款 六(三十一) $\left($ 600,0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六(三十一) 5,816 424
租賃本金償還 六(三十一) $\left($ $9,615$ ( 7,966)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六(十七) $\left($ 209,287)
現金股利給付數 六(十九) $139,794)$ ( $137,005$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95,861 75,344)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150,257) 202,953)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left($ $1,292,649$ ) 171,038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6,666,055 6,495,01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5,373,406 $\$\,$ 6,666,055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華晶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司 及 子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9 年度及 108 年 度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一、 公司 沿 革

華晶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司 (以 下 簡稱「 本 公司 」)於 中華 民 國 設立,主 要 營 業項 目為 研究、開 發、生 產、製造 及 銷售 數 位影 像等 相 關應 用 產品,兼營 與 公司 業 務 相關 之進 出 口貿 易 業務 。

本公 司 業奉 前 財政 部證 券 暨期 貨 管理 委員 會 民國 91 年 9 月 27 日台 證(91)上字 第 024976 號 函核 准 股票 上 市, 並 自民 國 91 年 12 月 24 日起 於 台灣 證 券交 易所 掛牌 交 易。 以 下本 公司 及 子公 司 統稱 為「 本 集團 」。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10 年 3 月 25 日 經 董事 會 通過 發 布。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已 採用 金 融監 督管 理 委員 會 (以 下 簡稱「 金管 會 」)認 可之 新 發布、修 正 後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之 影響 :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9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揭露倡議-重大性之定義」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民國109年1月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租金 減讓」 民國109年6月1日(註)

註:金管會允許提前於民國109年1月1日適用。

經評 估 上述 準 則及 解釋 對 本集 團 財務 狀況 與 財務 績 效並 無重 大 影響 。

(二)尚 未採 用 金管 會認 可 之新 發 布、 修正 後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 之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10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
民國110年1月1日
準則第9號之延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國際財務報 民國110年1月1日
導準則第7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利率指標變革」
16號之第二階段修正

經評 估 上述 準 則及 解釋 對 本集 團 財務 狀況 與 財務 績 效並 無重 大 影響 。

(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國際會計準則第3號之修正
民國111年1月1日
「投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保險合約」
民國112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2年1月1日
「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會計政策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會計估計之定義」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
:達到預定
民國111年1月1日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
「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民國111年1月1日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11年1月1日
經評 估 上述 準 則及 解釋 對 本集 團 財務 狀況 與 財務 績 效並 無重 大 影響 。

四、 重要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製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所 採 用之 主 要會 計政 策 說明 如 下。除 另有 說 明外,此 等政 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 間一 致地 適 用。

(一)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國 際會 計 準則 、 解釋 及解 釋 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包 括 衍 生 工 具)。
  • (2)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 (3)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 2.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 估 計, 在 應用 本 集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 (三)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 (1)本 集團 將 所 有子 公 司納 入 合 併財 務 報 告編 製 之 個體 。 子 公司 指 受 本集 團 控制 之 個 體, 當 本 集團 暴 露 於來 自 對 該個 體 之 參與 之 變 動報 酬 或對 該 等變 動 報 酬享 有 權 利, 且 透 過對 該 個 體之 權 力 有能 力 影 響該 等 報酬 時 ,本 集 團 即控 制 該 個體 。 子 公司 自 本 集團 取 得 控制 之 日 起納 入 合併 財務 報 告, 於 喪失 控制 之 日起 終 止合 併。
    • (2)集 團內 公 司 間之 交 易、 餘 額 及未 實 現 損益 業 已 銷除 。 子 公司 之 會 計政 策已 作 必要 之 調整 ,與 本 集團 採 用之 政策 一 致。
    • (3)損 益及 其 他 綜合 損 益各 組 成 部分 歸 屬 於母 公 司 業主 及 非 控制 權 益 ;綜 合 損益 總 額 亦歸 屬 於 母公 司 業 主及 非 控 制權 益 , 即使 因 而 導 致 非 控制 權益 發 生虧 損 餘額 。
    • (4)對子 公 司持 股 之 變動 若 未導 致 喪失 控制( 與非 控 制權 益 之交 易),係作 為 權益 交 易 處理 , 亦 即視 為 與 業主 間 進 行之 交 易 。非 控 制 權益 之 調整 金額 與 所支 付 或收 取對 價 之公 允 價值 間之 差 額係 直 接認 列為 權 益。
    • (5)當 集團 喪 失 對子 公 司之 控 制 ,對 前 子 公司 之 剩 餘投 資 係 按公 允 價 值重 新 衡量 , 並 作為 原 始 認列 金 融 資產 之 公 允價 值 或 原始 認 列 投資 關 聯企 業 或合 資 之 成本 , 公 允價 值 與 帳面 金 額 之差 額 認 列為 當 期 損益 。 對於 先 前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 損益 與 該 子公 司 有 關之 所 有 金額 , 其 會計 處 理與 本 集團 若 直 接處 分 相 關資 產 或 負債 之 基 礎相 同 , 亦即 如 先 前認 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 之利 益 或 損失 , 於 處分 相 關 資產 或 負 債時 將 被 重分 類 為損 益 ,則 當 喪 失對 子 公 司之 控 制 時, 將 該 利益 或 損 失自 權 益 重分 類 為損 益。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投資公司 子 公 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說明
華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對各項事業之
投資
100 100 -
華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Altek Japan
Corporation
電子零組件之
買賣業務
100 100 -
華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Altek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I)
Co., Ltd.
對各項事業之
投資
100 100 -
華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彩晶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
一般投資事業 100 - 註3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Altek Lab Inc. 設計服務 100 100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Altek Optical
(Cayman) Co.,
Ltd.
對各項事業之
投資
100 100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
Ltd.
對各項事業之
投資
50 50 -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Altek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集團間貿易 100 100 註4
註1 彩晶光電科技
(昆山)有限公司
數位影像應用
產品之生產服
100 100 -
註1 達晶電子(昆山)有
限公司
電子相關產品
零組件之產銷
業務
100 100 -
註1 昆山典晶精密模具
有限公司
塑膠及金屬機
構件之產銷業
100 100 註5
註1 上海仁晶貿易有限
公司
電子相關產品
及相關配件和
配套產品批發
及進出口業務
100 100 -
註1 昆山德晶光電科技
有限公司
電子相關產品
之零組件產銷
業務
100 100 -
投資公司 子 公 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說明
註2 榮晶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醫療電子器材
之研發、製造
及銷售
100 100 -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
Ltd.
聚晶半導體股份有
限公司
特殊應用積體
電路等之研發
及銷售
100 100 -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
Ltd.
聚豪晶影像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
影像科技技術
及電子產品軟
硬件研發及銷
100 100 -
  • 註 1: 係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投 資全 資 子公 司 Leading Tech. Co., Ltd.、Toptek Investment Cayman Co., Ltd.、Altek Imaging Technology (Cayman) Co., Ltd.、 Altek Trading (Cayman) Co., Ltd. 、 Altek Optical Technology (Cayman) Co., Ltd.並 透過 前 述各 家 公 司轉 投 資。
  • 註 2: 係 Altek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I) Co., Ltd.投資 全 資子 公 司 Altek Biotechnology Holding (Cayman) Co., Ltd.並 透過 此 公司 轉 投資 。
  • 註 3: 係民 國 109 年 9 月 由華 晶 科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投資 設立 。
  • 註 4:係民國 108 年 7 月 由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投資 設 立。
  • 註 5:昆 山典 晶 精密 模具 有 限公 司 其投 資公 司 自民 國 109 年 1 月 6 日 起, 由 Altek Imaging Technology (Cayman) Co., Ltd.調整為 Leading Tech. Co., Ltd.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 之 子公 司 :無 。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
  • 5.重 大 限制 : 無 。
  •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無 。
  • (四)外幣 換 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 境 之貨 幣( 即 功能 性 貨幣 )衡 量。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係 以本 公 司之 功 能性 貨幣 「 新台 幣 」作 為表 達 貨幣 列 報。

  • 1.外 幣 交易 及 餘額
  • (1)外幣 交 易採 用 交 易日 之 即期 匯 率換 算為 功 能性 貨 幣,換算 此 等交 易 產 生之 換 算差 額 認列 為當 期 損益 。
  • (2)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 因調 整 而產 生 之換 算差 額 認列 為 當期 損益 。

  • (3)外幣 非 貨幣 性 資 產及 負 債餘 額,屬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者,按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因 調整 而 產生 之 兌換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屬透 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者,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期 匯 率評 價 調整,因 調 整而 產 生之 兌換 差 額認 列 於其 他綜 合 損益 項 目; 屬 非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者, 則 按初 始交 易 日之 歷 史匯 率衡 量 。

  • (4)所有 兌 換損 益 按 交易 性 質在 損 益表 之「 其 他利 益 及損 失」 列 報。
  • 2.國 外 營運 機 構之 換算
  • (1)功能 性 貨幣 與 表 達貨 幣 不同 之 所有 集團 個 體、關 聯 企 業及 聯 合控 制 個 體, 其 經營 結 果和 財務 狀 況以 下 列方 式換 算 為表 達 貨幣 :
    • A.表 達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該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收 盤 匯率 換 算;
    • B.表 達 於每 一 綜合 損益 表 之收 益 及費 損係 以 當期 平 均匯 率換 算 ;及
    • C.所 有 因換 算 而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 認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
  • (2)當部 分 處分 或 出 售之 國 外營 運 機構 為關 聯 企業 或 聯合 控制 個 體時,將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下 之 兌 換 差 額 按 比 例 重 分 類 於 當 期 損 益 作 為 出 售 利益 或 損失 之 一部 分。惟 當本 集 團即 使仍 保 留對 前 關聯 企業 或 聯合 控 制個 體 之部 分 權益,但 已 喪失 對 國外 營運 機 構屬 關 聯企 業之 重 大影 響 或已 喪 失對 國 外營 運機 構 屬聯 合 控制 個體 之 聯合 控 制,則係 以 處分 對 國外 營 運機 構 之全 部權 益 處理 。
  • (3)當部 分 處分 或 出 售之 國 外營 運 機構 為子 公 司時,係 按 比例 將 認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重 新 歸 屬 予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非 控 制 權 益。惟 當 本集 團 即 使仍 保 留對 前 子公 司之 部 分權 益,但 已喪 失 對國 外 營運 機 構屬 子 公司 之控 制,則 係 以處 分對 國 外營 運 機構 之全 部 權益 處 理。
  • (4)收 購 國 外 個 體 產 生 之 商 譽 及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視 為 該 國 外 個 體 之 資 產 及 負債 , 並按 期 末匯 率換 算 。
  • (五)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實現 者 。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但於 資 產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月 交換 或 用以 清 償 負債 受 到限 制 者除 外。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資產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到期 清 償者 。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個 月 者。負 債 之條 款,可 能 依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導 致清 償 者,不 影響 其 分類 。
  •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負債 分類 為 非流 動 。

(六)約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 之 短期 現 金承 諾者 , 分類 為 約當 現金 。

  • (七)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割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於 原 始認 列時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相 關 交易 成 本認 列於 損 益,後 續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其 利益 或 損失 認 列於 損益 。
  • 4.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確 立,與股 利 有關 之經 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流 入,及股 利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 時, 本集 團 於損 益 認列 股利 收 入。
  • (八)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公 允 價值 變 動列 報於 其 他 綜 合 損益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 採 用交 割 日會 計。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屬權 益 工具 之公 允 價值 變 動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於 除 列時,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積 利 益 或 損 失 後 續 不 得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 轉 列 至 保留 盈 餘項 下。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 確立,與股 利 有關 之 經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 流入 , 及股 利 金額 能可 靠 衡量 時 ,本 集團 於 損益 認 列股 利收 入 。
  • (九)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 資產

本 集 團 持 有 不 符 合 約 當 現 金 之 定 期 存 款 , 因 持 有 期 間 短 , 折 現 之 影 響 不 重 大, 係 以投 資 金額 衡量 。

  • (十)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及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十 一)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集 團 於每 一 資產 負債 表 日,就 透過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考 量 所有 合 理且 可 佐證 之資 訊 (包 括前 瞻 性 者 )後,對 自原 始 認 列後 信 用風 險 並 未顯 著 增加 者 , 按 12 個 月 預期 信 用損 失 金額 衡 量備 抵 損失 ;對 自 原始 認 列 後 信 用 風 險 已 顯 著 增 加 者 ,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 額 衡 量 備 抵 損 失;就 不包 含 重大 財 務組 成 部分 之 應收 帳款,按存 續 期間 預 期信 用 損失 金 額衡 量 備抵 損 失。

(十 二)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本集 團 於符 合 下列 情況 之 一時 , 將除 列金 融 資產 :

  • 1.收 取 來自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之權 利 失效 。
  • 2.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 且 業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幾 乎 所有 風 險及 報酬 。

3.移 轉 收取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權利,惟 未 保留 對 金 融資 產 之控 制。 (十 三)出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營 業 租賃

營業 租 賃之 租 賃收 益扣 除 給予 承 租人 之任 何 誘因,於租 賃 期間 內 按直 線 法 攤銷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十 四)存貨

存貨 按 成本 與 淨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 衡量,成本 依 加權 平 均法 決定。製 成 品 及 在製 品 之成 本 包括 原料、直 接 人 工、其 他直 接 成本 及 生產 相關 之 製造 費 用 (按 正常 產 能分 攤 ),惟 不 包括 借 款成 本。比 較成 本 與淨 變現 價 值孰 低 時,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尚 須 投入 之 估計 成本 及 相關 變 動銷 售費 用 後之 餘 額。

  • (十 五)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關聯 企 業
  • 1.關 聯 企業 指 所有 本集 團 對其 有 重大 影響 而 無控 制 之個 體,一般 係 直接 或 間接 持 有 其 20%以 上 表決 權 之股 份。本 集 團對 關 聯企 業 之投 資採 用 權益 法處 理 ,取 得 時依 成本 認 列。
  • 2.本 集 團對 關 聯企 業取 得 後之 損 益份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對其 取 得後 之 其 他綜 合 損益 份 額則 認列 為 其他 綜 合損 益。如本 集 團對 任 一 關聯 企 業之 損 失份 額 等於 或 超過 其在 該 關聯 企 業之 權益( 包 括 任何 其 他 無擔 保 之應 收 款),本 集 團 不認 列 進一 步 之 損失 , 除 非本 集 團 對該 關 聯 企業 發 生 法定 義務 、 推定 義 務或 已代 其 支付 款 項。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益 比 例銷 除;除非 證據 顯 示該 交 易所 轉讓 之 資產 已 減損,否則 未 實現 損失 亦 予以 銷 除。關 聯企 業 之會 計 政策 已作 必 要之 調 整,與 本集 團 採用 之政 策 一致 。

  • 5.關 聯 企業 增 發新 股時,若 本 集 團未 按 比例 認 購或 取 得,致 使投 資 比例 發 生變 動 但仍 對 其有 重大 影 響,該 股 權淨 值變 動 之增 減 數係 調整「 資 本公 積」及「 採 用權 益 法 之 投 資」。若致 使 投 資比 例 下降 者,除 上述 調 整外, 與 該 所 有 權 權 益 之 減 少 有 關 而 先 前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且 該 利益 或 損失 於處 分 相關 資 產或 負債 時 須被 重 分類 至損 益 者,依 減少 比 例重 分 類至 損益 。

  • 6.當 集 團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原 關 聯 企 業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價 值 重新 衡 量, 公允 價 值與 帳 面金 額之 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損 益 。
  • 7.當 集 團處 分 關聯 企業 時,如 喪 失對 該 關聯 企 業之 重 大影 響,對於 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 團若 直 接處 分 相關 資產 或 負債 之 基礎 相同,亦即 如先 前認 列為 其他 綜合 損益 之利 益或 損失,於處 分相 關資 產或 負 債時 將被 重分 類為 損 益,則 當喪 失對 關聯 企業 之重 大 影響 時,將 該利 益或 損失 自權 益重 分類 為 損益。如 仍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重 大 影 響 , 僅 按 比 例 將 先 前 在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中 認 列 之 金額 依 上述 方 式轉 出。
  • 8.當 集 團處 分 關聯 企業 時,如 喪 失對 該 關聯 企 業之 重 大影 響,將與 該 關 聯 企業 有 關之 資 本公 積轉 列 損益;如 仍對 該關 聯 企業 有 重大 影響,則 按處 分比 例 轉列 損 益。
  • (十 六)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廠 房 及設 備係 以 取得 成 本為 入帳 基 礎,並 將 購建 期間 之 有關 利 息資 本 化。
  • 2.後 續 成本 只 有在 與該 項 目有 關 之未 來經 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流 入 本集 團,且 該項 目 之成 本 能可 靠衡 量 時,才包 括 在 資產 之 帳面 金 額或 認列 為 一項 單 獨資 產。被重 置 部分 之帳 面 金額 應 除列。所有 其 他維 修 費用 於發 生 時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 3.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備 之 後續 衡 量採 成本 模 式,除 土地 不提 折 舊外,其 他 按估 計 耐用 年 限以 直線 法 計提 折 舊。不 動產、廠 房及 設 備各 項組 成 若屬 重大 , 則單 獨 提列 折舊 。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進 行 檢視,若 殘值 及耐 用 年限 之 預期 值與 先 前之 估 計不 同時,或 資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依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8 號「 會 計政 策、會計 估 計變 動 及錯 誤 」之會 計 估 計變 動 規定 處 理 。 各項 資 產之 耐 用年 限如 下 :
房屋 及 建築 3

~
40
機器 設 備 3

~
10
試驗 設 備 3

~
6
其他 設 備 2

~
11

(十 七)承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使 用 權資 產 /租 賃 負債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 租 賃期 間 認列 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 現 後 之 現 值 認 列 , 租 賃 給 付 係 固 定 給 付 , 減 除 可 收 取 之 任 何 租 賃 誘 因。

後續 採 利息 法 按攤 銷後 成 本法 衡 量,於 租賃 期 間提 列 利息 費用。當 非 屬 合約 修 改造 成 租賃 期間 或 租賃 給 付變 動時,將 重 評估 租 賃 負債,並 將 再 衡量 數 調整 使 用權 資產 。

3.使 用 權資 產 於租 賃開 始 日按 成 本認 列, 成 本 包括:

(1)租賃 負 債之 原 始 衡量 金 額; 及

(2)發生 之 任何 原 始 直接 成 本。

後續 採 成本 模 式衡 量,於 使用 權 資產 之 耐用 年 限屆 滿 時或 租賃 期 間屆 滿 時兩 者 之較 早 者,提列 折 舊費 用。當 租賃 負 債重 評 估時,使 用 權資 產 將 調整 租 賃負 債 之任 何再 衡 量數 。

(十 八)投資 性 不動 產

投資 性 不動 產 以取 得成 本 認列,後續 衡量 採 成本 模 式。除土 地 外,按 估計 耐用 年 限以 直 線法 提列 折 舊, 耐 用年 限 為 10~46 年 。

(十 九)無形 資 產

主要 係 電腦 軟 體、光罩 及 專利 權,以 取得 成 本為 入 帳基 礎,依 直線 法 按估 計耐 用 年 限 1~5 年 攤銷 。

(二 十)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本集 團 於資 產 負債 表日 針 對有 減 損跡 象之 資 產,估 計其 可 回收 金 額,當 可 回收 金 額低 於 其帳 面價 值 時,則 認列 減 損損 失。可 回 收金 額 係指 一 項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 減 處分 成本 或 其使 用 價值,兩 者 較高 者。除 商 譽外,當以 前 年 度已 認 列資 產 減損 之情 況 不存 在 或減 少時,則 迴 轉 減損 損 失,惟迴 轉 減 損 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折 舊 或攤 銷 後之 帳面 金 額。

(二 十一 )借款

係指 向 銀行 借 入之 長、短 期款 項。本 集 團於 原 始認 列 時按 其公 允 價值 減 除交 易 成本 衡 量。

  • (二 十二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發 生 之應 付 票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發 票 金額 衡 量 。

(二 十三 )負債 準 備

負 債 準 備 (保 固 )係 因 過 去 事 件 而 負 有 現 時 法 定 或 推 定 義 務 , 很 有 可 能 需 要 流 出 具 經 濟 效 益 之 資 源 以 清 償 該 義 務 , 且 該 義 務 之 金 額 能 可 靠 估 計 時 認 列 。 負 債 準 備 之 衡 量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清 償 該 義 務 所 需 支 出 之 最佳 估 計現 值 衡量 。

  • (二 十四 )員工 福 利
  •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 列 為費 用 。

  • 2.退休金
  •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對於 確 定提 撥 計畫,係依 權 責發 生 基 礎將 應 提撥 之 退休 基金 數 額 認列 為 當期 之 退休 金成 本。預付 提 撥 金於 可 退還 現 金或 減少 未 來 給付 之 範圍 內 認列 為資 產 。

  • (2)確定 福 利計 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來 福 利金 額 折現 計算,並 以資 產 負 債表 日 之確 定 福利 義務 現 值減 除 計畫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確 定 福 利淨 義 務每 年 由精 算師 採 用預 計 單位 福 利法 計算,折 現率 則 參 考資 產 負債 表 日與 確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貨 幣 及 期 間 一 致 之 高 品 質 公 司 債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決 定 ; 在此 類 債券 無 深度 市場 之 國家,係 使 用政 府 公債(於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市 場殖 利 率 。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並 表達 在 保留 盈餘 。
  • C.前 期 服務 成 本之 相關 費 用立 即 認列 為損 益 。
  • 3.離 職 福利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正 常 退 休 日 前 終 止 對 員 工 之 聘 僱 或 當 員 工 決 定 接 受 公 司 之 福 利 邀 約 以 換 取 聘 僱 之 終 止 而 提 供 之 福 利 。 本 集 團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時 認 列 費 用 。 不預 期 在資 產 負債 表日 後 12 個月 全 部 清償 之 福利 應 予以 折現 。

4.員 工 酬勞 及 董事 酬勞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列 為 費用 及 負債。嗣後 決 議實 際 配發 金額 與 估列 金 額有 差異 時,則 按會 計 估計 變 動處 理。另 以股 票 發放 員 工酬 勞 者,計 算股 數 之基 礎 為 董事 會 決議 日 前一 日收 盤 價 。

(二 十五 )員工 股 份基 礎 給付

  • 1.以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係 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平價 值 衡量 所 取得 之員 工 勞務,於既 得 期間 認 列為 酬 勞成 本,並 相對 調 整 權 益 。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允 價 值 應 反 映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及 非 既 得 條 件 之 影 響 。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著 預 期 將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予 以 調 整 , 直 至 最 終 認 列 金 額 係 以 既 得 日 既 得 數 量 認列 。
  • 2.限 制 員工 權 利新 股:
  • (1)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之 權 益 商 品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於 既 得 期 間 認 列 酬 勞成 本 。
  • (2)未 限 制 參 與 股 利 分 配 之 權 利 且 員 工 於 既 得 期 間 內 離 職 無 須 返 還 其已 取 得之 股 利,於股 利 宣告 日 對屬 於預 計 將於 既 得期 間內 離 職 員工 之 股利 部 分按 股利 之 公允 價 值認 列酬 勞 成本 。
  • (3)員工 無 須支 付 價 款取 得 限制 員 工權 利新 股,員 工於 既 得期 間 內離 職,本 公 司向 員 工 無償 收 回該 股 票,於給 與 日依 發 行辦 法之 條 款 及條 件 ,估 計 該等 將支 付 之價 款 並認 列為 酬 勞成 本 及負 債。
  • (二 十六 )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 , 所得 稅 係認 列於 損 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之 所 得稅,嗣 盈餘 產生 年 度之 次 年度 於股 東 會通 過 盈餘 分派 案 後, 始就 實 際盈 餘 之分 派情 形 ,認 列 之未 分配 盈 餘所 得 稅費 用。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交 易(不 包 括企 業合 併 )中 對 資產 或負 債 之原 始 認列,且 在 交易 當 時未 影 響會 計 利潤 或課 稅 所得 (損 失),則不 予 認列。若投 資 子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 本 集 團 可 以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且 暫時 性 差 異很 有可 能 於可 預 見之 未來 不 會迴 轉 者則 不予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清 償 時 預 期 適 用 之 稅 率 及 稅法 為 準。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新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 。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 互 抵。

  • 6.因 所 得 稅 法 相 關 租 稅 減 免 等 而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部 分 , 係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使 用 之 範 圍內 , 認列 遞 延所 得稅 資 產。
  • (二 十七 )股本
  • 1.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所 得 稅後 之 淨額 於權 益 中列 為 價款 減項 。
  • 2.本 公 司 買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將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包 括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稅 後 淨 額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減 項 。 買 回 之 股 票 後 續 再 發 行 時 , 所 收 取 之 對 價 扣 除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及 所 得 稅 影 響 後與 帳 面價 值 之差 額認 列 為股 東 權益 之調 整 。
  • (二 十八 )股利 分 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列 , 分派 現 金股 利認 列 為負 債 。

(二 十九 )收入 認 列

1.商 品 銷售

  • (1)本集 團 製造 並 銷 售數 位 影像 相 關應 用產 品,銷 貨收 入 於產 品 之控 制移 轉 予客 戶 時認 列,即 當 產品 被 交 付予 買 方,且 本 集 團並 無 尚 未履 行 之履 約 義務 可能 影 響客 戶 接受 該產 品 時。當 產 品 被運 送 至 指定 地 點,陳 舊 過 時及 滅 失之 風 險已 移轉 予 買方,且 買 方依 據 銷 售 合 約 接 受 產 品 , 或 有 客 觀 證 據 證 明 所 有 接 受 標 準 皆 已 滿 足 時 , 商品 交 付方 屬 發生 。
  • (2)銷售 收 入以 合 約 價格 扣 除增 值 稅、銷貨 退 回、數 量 折 扣及 折 讓之 淨額 認 列。
  • (3)本集 團 對銷 售 之 產品 提 供保 固,對 產品 瑕 疵負 有 維修 之義 務,於 銷貨 時 認列 負 債準 備。
  • (4)應收 帳 款於 商 品 交付 予 客戶 時 認列,因 自該 時 點起 本 集團 對 合 約 價款 具 無條 件 權利 ,僅 須 時間 經 過即 可自 客 戶收 取 對價 。
  • 2.技 術 服務 收 入

本 集 團 提 供 客 戶 技 術 支 援 等 相 關 服 務 。 勞 務 收 入 於 服 務 提 供 予 客 戶 完 成 之 財 務 報 導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收 入 。 固 定 價 格 合 約 之 收 入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止 已 實 際 提 供 之 服 務 占 全 部 應 提 供 服 務 之 比 例 認 列 , 服 務 之完 工 比例 以 實際 達成 合 約約 定 進度 為基 礎 決定 。

  • 3.權利金收 入
  • (1)本集 團 與客 戶 簽 訂合 約,將本 集 團 之專 利 技術 授 權予 客戶,因 授 權 係 可 區 分 , 故 依 據 授 權 之 性 質 決 定 授 權 收 入 於 授 權 期 間 認 列 , 或於 權 利之 控 制移 轉予 客 戶時 點 認列。當本 集 團將 進 行 重大 影 響 專利 技 術之 活 動,使被 授 權客 戶 直 接 受到 影 響,而 該 等 活動 不 會 導致 移 轉商 品 或勞 務予 客 戶時,該 授 權之 性 質為 提 供取 用智 慧 財 產之 權 利,相 關 權 利金 於 授權 期 間以 直線 基 礎認 列 為收 入。若 授 權不 符 合前 述 條件,其性 質 為提 供 客 戶使 用 智慧 財 產之 權利,則 於授 權 移轉 之 時點 認列 收 入。
  • (2)部分 智 慧財 產 授 權合 約 中,本集 團 與客 戶 協議 權 利金 之收 取 係以 客戶 使 用基 礎 計算,於履 約 義務 已 滿 足且 後 續客 戶 之 使 用實際發 生時 認 列收 入。客 戶依 照 所協 議 之付 款時 間 表支 付 合約 價款,當 本集 團 已提 供 之服 務超 過 客戶 應 付款 時認 列 為合 約 資產,若客 戶 應付 款 超過 本 集團 已提 供 之服 務 時則 認列 為 合約 負 債。
  • (三 十)營運 部 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式 報 導。 主 要營 運決 策 者負 責 分配 資源 予 營運 部 門並 評估 其 績效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 集 團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假 設。所作 出 之重 大會 計 估計 與 假設 可能 與 實際 結 果存 有差 異,將考 量 歷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評 估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下 個 財務 年 度重 大調 整 之風 險。請詳 下列 對 重大 會 計判 斷、估 計 與假 設 不確 定 性之 說 明:

(一)會計 政 策採 用 之重 要判 斷

無。

(二)重要 會 計估 計 及假 設

存貨 之 評價

由 於 存 貨 須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計 價 , 故 本 集 團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決 定 資產 負 債表 日存 貨 之淨 變 現價 值。由 於 科技 快 速變 遷,本 集 團評 估 資 產負 債 表日 存 貨因 過時 陳 舊之 金 額,並 將存 貨 成本 沖 減至 淨變 現 價值。此 存 貨 評 價 主 要 係 依 未 來 特 定 期 間 內 之 產 品 需 求 為 估 計 基 礎 , 故 可 能 產 生 重 大 變動 。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 本集 團 存貨 之 帳面 金 額為 \$1,106,726。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 \$
1,052
\$ 901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1,260,822 252,974
定期存款 4,111,532 6,412,180
合計 \$
5,373,406
\$ 6,666,055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2.本 集 團未 有 將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提供 質押 之 情形 。

(二)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結構性存款 \$
349,186
\$ -
評價調整 478 -
合計 \$
349,664
\$ -
非流動項目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10,312
\$ 10,312
評價調整 37,917 29,844
合計 \$
48,229
\$ 40,156

1.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認 列 於損 益 之明 細如 下 :

109年度 108年度
權益工具 \$
8,073
\$
16,710
結構性存款 468 -
合計 \$
8,541
\$
16,710

2.本 集 團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未 有提 供 質押 之情 況 。

3.相 關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二)。

(三)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
權益工具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144,405
\$ 148,132
評價調整 ( 101,275) ( 97,488)
合計 \$
43,130
\$ 50,644
  • 1.本 集 團 選 擇 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資 產 ,該 等 投資 於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之公 允 價值 分 別為 \$43,130 及\$50,644。
  • 2.透 過 其他 綜 合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於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度 認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之 公 允價 值 變動 分別 為(\$3,787)及 (\$61,872)。
  • 3.本 集 團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未有 提供 質 押之 情 況。
  • (四)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承作三個月至一年間之定期存款
\$
423,387
\$
371,900
非流動項目
:
承作超過一年之定期存款
\$
1,419,002
\$
365,285
1.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認列 於損 益 之明 細 如下 :
109年度 108年度
利息收入 \$
46,323
\$
17,989

2.本 集 團按 攤 銷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未 有 提供 質 押 之 情形 。

3.相 關 按攤 銷 後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信用 風 險資 訊 請詳 附註 十 二、 (二 )。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 1,273,648 \$ 923,301
減:備抵損失 ( 265) ( 5,282)
\$ 1,273,383 \$ 918,019
1.應 收 帳款 之 帳齡 分析 如 下: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未逾期 \$ 1,257,413 \$ 874,130
30天內 8,351 38,011
31-90天 7,884 2,798
91-180天 - 3,568
181-360天 - 337
361天以上 - 4,457
\$ 1,273,648 \$ 923,301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 2.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之 應收 帳 款餘 額 均為 客戶 合 約所產生, 另 於 民 國 108 年 1 月 1 日客戶合約之 應收票據及 應 收 帳款餘額為 \$3,801,997。
  • 3.本集團之 應 收帳 款並 未 持有 客 戶提 供任 何 的擔 保 品。
  • 4.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應 收帳 款 於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風 險 最大 之暴 險 金額 分 別 為\$1,273,383 及\$918,019。
  • 5.相 關 應收 帳 款信 用風 險 資訊 請 詳附 註十 二 、 (二)。

(六)存貨

109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771,902
(\$ 26,938) \$
744,964
在製品 165,380 ( 3,468) 161,912
製成品 208,592 ( 8,742) 199,850
合計 \$
1,145,874
(\$ 39,148) \$
1,106,726
108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627,464
(\$ 34,134) \$
593,330
在製品 180,747 ( 5,317) 175,430
製成品 285,494 ( 15,625) 269,869
合計 \$
1,093,705
(\$ 55,076) \$
1,038,629

本集 團 當期 認 列為 費損 之 存貨 成 本:

109年度 108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及其他 \$ 4,596,673 \$
5,173,793
備抵存貨跌價(迴轉)提列數 ( 15,928) 1,144
合計 \$ 4,580,745 \$
5,174,937

本集 團 民國 109 年 度因 前 期已 提 列跌 價損 失 之存 貨 部分 業已 出 售, 導 致存 貨淨 變 現價 值 回升 而認 列 為銷 貨 成本 減少 。

(七)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109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試驗設備 未完工程
及待驗設備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468
684
,
-
\$
3
243
125
,
,
(
133)
832
,
\$
(
901
360
,
486)
665
,
\$
(
153
649
,
799)
147
,
\$ 3
901
,
-
\$
(
406
631
,
238)
(
396
,
\$
5
177
350
,
,
656)
2
041
,
,
\$
468
684
,
\$
2
410
992
,
,
\$ 235
874
,
\$ 5
850
,
\$ 3
901
,
\$ 10
393
,
\$
3
135
694
,
,
1月1日
增添
\$
468
684
,
-
\$
2
410
992
,
,
11
670
,
\$ 235
874
,
17
727
,
\$ 5
850
,
2
955
,
\$ 3
901
,
25
559
,
\$ 10
393
,
6
620
,
\$
3
135
694
,
,
64
531
,
處分
重分類
-
-
(
294)
629
,
(
-
128)
2
447
,
( 157)
-
( -
901)
3
,
( 9)
(
(
1
129
,
294)
619)
629
,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
-
(
533)
82
,
10
225
,
( 619)
72
,
2
581
,
( 901)
2
,
4
-
499
( 004)
(
5
,
172
057)
163
,
13
481
,
12月31日 \$
468
684
,
\$
1
721
060
,
,
\$ 185
882
,
\$ 5
751
,
\$ 26
058
,
\$ 13
301
,
\$
2
420
736
,
,
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468
684
,
-
\$
2
478
439
,
,
(
379)
757
,
\$
(
928
643
,
761)
742
,
\$
(
148
613
,
862)
142
,
\$ 26
058
,
-
\$
(
384
141
,
840)
(
370
,
\$
4
434
578
,
,
842)
2
013
,
,
\$
468
684
,
\$
1
721
060
,
,
\$ 185
882
,
\$ 751
5
,
\$ 26
058
,
\$ 13
301
,
\$
2
420
736
,
,
108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試驗設備 未完工程
及待驗設備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468
684
,
\$ 3
316
999
,
,
\$ 1
089
739
,
,
\$ 157
605
,
\$ 10
459
,
\$ 461
630
,
\$
5
505
116
,
,
累計折舊 - ( 750)
765
,
( 358)
768
,
( 959)
151
,
- ( 704)
(
442
,
771)
2
128
,
,
\$ 468
684
,
\$ 2
551
249
,
,
\$ 321
381
,
\$ 5
646
,
\$ 10
459
,
\$ 18
926
,
\$
3
376
345
,
,
1月1日 \$ 468
684
,
\$ 2
551
249
,
,
\$ 321
381
,
\$ 5
646
,
\$ 10
459
,
\$ 18
926
,
\$
3
376
345
,
,
增添 - 2
535
,
6
958
,
2
630
,
4
055
,
1
439
,
17
617
,
處分 - - ( 021)
2
,
( 53) - ( 80)
(
154)
2
,
重分類 - 9
094
,
- 983 ( 459)
10
,
382 -
折舊費用 - ( 683)
87
,
( 811)
80
,
( 296)
3
,
- ( 061)
(
10
,
851)
181
,
淨兌換差額 - ( 203)
64
,
( 633)
9
,
( 60) ( 154) ( 213)
(
263)
74
,
12月31日 \$ 468
684
,
\$ 2
410
992
,
,
\$ 235
874
,
\$ 5
850
,
\$ 3
901
,
\$ 10
393
,
\$
3
135
694
,
,
12月31日
成本 \$ 468
684
,
\$ 3
243
125
,
,
\$ 901
360
,
\$ 153
649
,
\$ 3
901
,
\$ 406
631
,
\$
5
177
350
,
,
累計折舊 - ( 133)
832
,
( 486)
665
,
( 799)
147
,
- ( 238)
(
396
,
656)
2
041
,
,
\$ 468
684
,
\$ 2
410
992
,
,
\$ 235
874
,
\$ 5
850
,
\$ 3
901
,
\$ 10
393
,
\$
3
135
694
,
,
1.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度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未有 借 款利 息資 本 化 之 情 形。
  1. 以不 動 產、 廠 房及 設備 提 供擔 保 之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八之 說明 。

(八)租賃 交 易- 承 租人

  • 1.本 集 團租 賃 之標 的資 產 包括 土 地、建 物及 公 務車,租 賃合 約之 期 間通 常 介 於 1 到 49 年。租 賃 合約 是 採個 別 協商 並包 含 各種 不 同的 條款 及 條件,除 租賃 之 資產 不 得用 作借 貸 擔保 外 ,未 有加 諸 其他 之 限制 。
  • 2.本 集 團承 租 之部 分建 物 及設 備 之租 賃期 間 不超 過 12 個 月,及 承租 屬 低價 值之 標 的資 產 為影 印機 。
  • 3.使 用 權資 產 之帳 面價 值 與認 列 之折 舊費 用 資訊 如 下:
帳面金額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土地 \$
110,455
\$
123,882
房屋 1,421 3,264
運輸設備(公務車) 10,987 4,804
\$
122,863
\$
131,950
折舊費用
109年度 108年度
土地 \$
3,949
\$
4,040
房屋 1,701 1,777
運輸設備(公務車) 4,142 2,417
\$
9,792
\$
8,234
  • 4.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增 添 分 別 為 \$10,325 及 \$2,191。
  • 5.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損 益 項目 資 訊如 下:
109年度 108年度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139
\$
1,170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7,846 8,475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137 114
  • 6.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租 賃 現 金 流 出 總 額 分 別 為 \$17,598 及 \$16,555。
  • 7.租 賃 延長 之 選擇 權及 租 賃終 止 之選 擇權

本集 團 於決 定 租賃 期間 時,係 將 所有 行 使延 長 選擇 權 會產 生經 濟 誘因 的 事 實和 情 況納 入 考量。當發 生 對行 使 延長 選擇 權 或不 行 使終 止選 擇 權之 評 估 的重 大 事件 發 生時 ,則 租 賃期 間 將重 新估 計 。

(九)投資 性 不動 產

109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573,532 \$ 245,710 \$ 819,242
累計折舊 - ( 55,509) ( 55,509)
\$ 573,532 \$ 190,201 \$ 763,733
1月1日 \$ 573,532 \$ 190,201 \$ 763,733
重分類 9,722 629,619 639,341
折舊費用 ( 49) ( 9,785) ( 9,834)
淨兌換差額 202 13,144 13,346
12月31日 \$ 583,407 \$ 823,179 \$ 1,406,586
12月31日
成本 \$ 587,286 \$ 1,054,765 \$ 1,642,051
累計折舊 ( 3,879) ( 231,586) ( 235,465)
\$ 583,407 \$ 823,179 \$ 1,406,586
108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573,532 \$ 245,710 \$ 819,242
累計折舊 - ( 48,691) ( 48,691)
\$ 573,532 \$ 197,019 \$ 770,551
1月1日 \$ 573,532 \$ 197,019 \$ 770,551
折舊費用 - ( 6,818) ( 6,818)
12月31日 \$ 573,532 \$ 190,201 \$ 763,733
12月31日
成本 \$ 573,532 \$ 245,710 \$ 819,242
累計折舊 - ( 55,509) ( 55,509)
\$ 573,532 \$ 190,201 \$ 763,733

1.投 資 性不 動 產之 租金 收 入及 直 接營 運費 用 :

109年度 108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37,690
\$
26,127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
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12,828
\$
8,250

2.本 集 團持 有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之 公允 價 值分 別 為\$1,632,152 及 \$870,022,係 依獨 立 評價 專 家之 評價 結 果, 該 評 價係 採 用比 較 法及 收益 法 之直 接 資本 化法 進 行評 估 試算 。

3.本集團投 資 性不 動產 借 款成 本 資本 化金 額 為 \$0。

4.以 投 資性 不 動產 提供 擔 保之 資 訊, 請詳 附 註八 之 說明 。

(十)無形 資 產

109年 108年
1月1日
成本 \$ 245,090 \$ 168,707
累計攤銷 ( 91,549) ( 68,565)
\$ 153,541 \$ 100,142
1月1日 \$ 153,541 \$ 100,142
增添 56,130 84,378
重分類 97,837 -
攤銷費用 ( 88,966) ( 29,352)
淨兌換差額 ( 3,281) ( 1,627)
12月31日 \$ 215,261 \$ 153,541
12月31日
成本 \$ 380,197 \$ 245,090
累計攤銷 ( 164,936) ( 91,549)
\$ 215,261 \$ 153,541
1.無 形 資產 攤 銷明 細如 下
:
109年度 108年度
銷貨成本 \$ 144 \$ 170
營業費用 88,822 29,182
\$ 88,966 \$ 29,352

2.本 集 團未 有 將無 形資 產 提供 抵 押之 情形 。

(十 一)短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109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2,330,000
0.82%~0.94%
借款性質 108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2,200,000
0.9%~1%

(十 二)應付 短 期票 券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商業本票 \$ 300,000 \$ 230,000
減:
未攤銷折價
( 202) ( 38)
\$ 299,798 \$ 229,962
年利率區間 0.85%~0.87% 0.997%

(十 三)長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9年12月31日
銀行擔保借款 107/8/24~110/5/8 0.8%~1% 有(註) \$ 250,000
循環動用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250,000)

\$ -

民 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 :無 。

依銀 行 所簽 訂 之信 用貸 款 合約 規 定,於授 信 期間 內 本集 團之 半 年度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須 維 持 合 併 淨 值 不 低 於 新 台 幣 80 億 元 且 負 債 比 率 不 高 於 100%。

註:長期 借 款之 擔 保 品請 詳 附註 八 。

  • (十 四)退休 金
  • 1.(1)本 公 司及 國 內 子公 司 依據 「 勞 動 基準 法 」之 規 定 , 訂有 確 定福 利 之 退休 辦 法,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施「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前 所 有正 式 員工 之 服務 年資 ,以 及 於實 施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 」後 選擇 繼 續適 用 勞動 基 準法 員工 之 後續 服 務年 資。 員工 符 合退 休 條件 者, 退 休金 之 支付 係 根據 服務 年 資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平 均 薪資 計 算,15 年 以內 (含 )的 服 務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 予兩 個基 數 ,超 過 15 年之 服 務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 予一 個基 數,惟累 積 最高 以 45 個 基 數為 限。本 集 團 按 月就 薪 資總 額 2%提 撥退 休 基金,以勞 工 退休 準 備金 監 督委 員會 之 名 義專 戶 儲存 於 台灣 銀 行 。
(2)資產 負 債表 認 列 之金 額 如下 :
-------------------------- --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54,843)
(\$
52,536)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44,573 43,470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淨負債 (\$ 10,270)
(\$
9,066)

(3)淨確 定 福利 負 債 之變 動 如下 :

109年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福利負債
1月1日餘額 (\$ 52,536) \$ 43,470 (\$ 9,066)
利息(費用)收入 ( 368) 305 ( 63)
( 52,904) 43,775 ( 9,129)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不包括包含於利息
- 1,514 1,514
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財務假設改變 ( 1,954) - ( 1,954)
經驗調整 ( 713) - ( 713)
( 2,667) 1,514 ( 1,153)
提撥退休基金 - 12 12
支付退休金 728 ( 728) -
12月31日餘額 (\$ 54,843) \$ 44,573 (\$ 10,270)
108年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福利負債
1月1日餘額 (\$ 49,943) \$ 42,370 (\$ 7,573)
利息(費用)收入 ( 499) 424 ( 75)
( 50,442) 42,794 ( 7,648)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不包括包含於利息
收入或費用之金額)
- 1,498 1,498
財務假設改變 ( 1,492) - ( 1,492)
經驗調整 ( 1,436) - ( 1,436)
( 2,928) 1,498 ( 1,430)
提撥退休基金 - 12 12
支付退休金 834 ( 834) -
12月31日餘額 (\$ 52,536) \$ 43,470 (\$ 9,066)
  • (4)本集 團 之 確定 福 利退 休 計 畫基 金 資 產, 係 由 臺灣 銀 行 按該 基 金 年度 投資 運 用計 畫 所定 委託 經 營項 目 之比 例及 金 額範 圍 內, 依勞 工 退休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辦 法 第 六 條 之 項 目( 即 存 放 國 內 外 之 金 融 機 構, 投資 國 內外 上 市、 上櫃 或 私募 之 權益 證券 及 投資 國 內外 不動 產 之證 券化 商 品等 )辦 理 委託 經 營, 相關 運 用情 形 係由 勞 工退 休基 金 監理 會進 行 監督 。該 基 金之 運 用, 其每 年 決 算 分 配之 最 低收 益, 不得 低 於依 當 地銀 行 二年 定期 存 款利 率 計算 之收 益 。 因本 集 團 無權 參 與該 基金 之 運作 及 管理 ,故 無 法依 國 際會 計準 則第 19 號第 142 段 規定 揭露 計 劃資 產 公允 價值 之 分類。 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構 成該 基 金總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請 詳 政 府公 告 之各 年 度之 勞工 退 休基 金運 用 報告 。
  • (5)有關 退 休金 之 精 算假 設 彙總 如 下:
109年度 108年度
折現率 0.30% 0.70%
薪資預期增加率 3.00% 3.00%

對於 未 來死 亡 率之 假設 係 依照 台 灣壽 險業 第 五回 經 驗生 命表 估 計 。 因採 用 之主 要 精算 假設 變 動而 影 響之 確定 福 利義 務 現值 分析 如 下 :

折現率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09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影響
(\$
1,234)
\$
1,277
\$
1,123
(\$
1,093)
108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之影響
(\$
1,248)
\$
1,294
\$
1,150
(\$
1,117)
上述 之 敏感 度 分析 係基 於 其他 假 設不 變的 情 況下 分 析單 一假 設 變動
之影 響 。實 務 上許 多假 設 的變 動 則可 能是 連 動的 。 敏感 度分 析 係與
計算 資 產負 債 表之 淨退 休 金負 債 所採 用的 方 法一 致 。
本期 編 製敏 感 度分 析所 使 用之 方 法與 假設 與 前期 相 同。
(6)本集 團 於民 國
110
年 度 預計 支 付退 休 計畫 之 提撥 金 為 \$12。

(7)截至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 該 退休 計 畫之 加 權平 均存 續 期間 為 9 年。 退 休金 支 付之 到期 分 析如 下 :

短於1年 \$
9,017
2~5年 6,389
超過5年 16,249
\$
31,655
  • 2.(1)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本 公 司及 國 內子 公 司依 據「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訂 有 確定 提 撥之 退 休辦 法,適 用於 本 國籍 之 員工。本公 司 及 國內 子 公司 就 員工 選擇 適 用「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 所定 之 勞工 退 休金 制度 部 分,每 月按 不 低於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工 退 休金 至 勞保 局員 工 個 人帳 戶, 員工 退 休 金之 支 付依 員 工個 人之 退 休金 專 戶及 累積 收 益之 金額 採 月退 休 金或 一次 退 休金 方 式領 取。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度 , 本 集 團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29,910 及 \$28,907。
  • (2)國外 子 公 司之 退 休金 計 畫 採確 定 提 撥制 , 其 依當 地 有 關法 令 規 定, 公司 及 員工 各 依薪 資之 一 定比 例 限度 內提 撥 退休 基 金。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度 認 列之 退休 金 成本 分 別為 \$1,994 及\$19,597。

(十 五)股份 基 礎給 付

1.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本 集 團之 股 份基 礎 給付 交 易如 下:

給與數量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仟股)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員工認股權計畫 100.10.28 3,000 9.2年 註一
" 101.03.21 3,000 8.9年 註一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104-1) 104.11.13 2,440 3年 註二、註四
" 105.03.18 1,190 3年 註二、註四
" 105.05.05 370 3年 註二、註四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107-1) 108.08.12 630 3年 註三、註四
" 109.01.20 2,196 3年 註三、註四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畫(108-1) 108.08.12 820 3年 註三、註四
" 109.01.20 2,030 3年 註三、註四
" 109.04.24 86 3年 註三、註四
  • 註一 : 屆滿 2 年 、3 年 及 4 年之 服 務 可行 使 認股 權 比例 分 別為 40%、 70%及 100%。
  • 註二 : 無償 配 發, 依 員工 服務 期 間屆 滿 2 年 、3 年仍 在 職, 並 達成 本 公 司 要 求 之 績 效 條 件 者 , 可 分 別 達 成 既 得 條 件 之 股 份 比 例 為 50%及 50%。獲配 員 工若 有 未符 合 既得 條件 者,其 股份 由 本公 司 全數 向 員工 無 償收 回並 予 以註 銷 。
  • 註三 : 無償 配 發,依 員工 服務 期 間屆 滿 1 年、2 年、3 年仍 在 職,並 達 成 本 公 司 要求 之 績 效 條 件 者 , 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 為 40%、30%及 30%。獲 配 員工 若 有未 符合 既 得條 件 者, 其股 份 由本 公 司全 數 向員 工無 償 收回 並 予以 註銷 。
  • 註四 : 員 工 於 既 得期 間 獲 配 之 配 股 配息 , 本 公 司 無 償 給予 員 工 , 以 及 員工 於 既得 期 間內 離職 , 無須 返 還其 已取 得 之配 股 配息 。

  • 2.員 工 認股 權 計畫 之詳 細 資訊 如 下:

  • (1)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酬 勞性 員 工認 股權 計 畫之 認 股選 擇權 數 量及 加權 平 均行 使 價格 之資 訊 揭露 如 下表 :
109年 108年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認股權 履約價格 認股權 履約價格




數量 (元)(註) 數量 (元)(註)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1,701 \$
29.81
1,941 \$
30.61
本期失效認股權
(
1,701) 29.81 (
240)
29.85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 - 1,701 29.81
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 - 1,701 29.81

註:依 給與 日 後各 年 度發 放 之股 票 股利、現金 股 利及 現 金減 資調 整。 (2)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未有 員 工執 行 認股 權 。

(3)資產 負 債表 日 流 通在 外 之認 股 權到 期日 及 履約 價 格如 下 :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履約 履約
股數 價格 股數 價格
核准發行日 到期日 (仟股) (元)(註) (仟股) (元)(註)
100年10月28日 109年12月31日 - \$ 28.8 920 \$ 29.9
101年 3月21日 109年12月31日 - 28.7 781 \$ 29.7
註:依 給與 日 後各 年 度發 放 之股 票 股利、現金 股 利及 現 金減 資調 整。
(4)本集 團
給與 之 股 份基 礎 給付 交 易使 用
Black-Scholes
選擇 權 評價 模
式估 計 認股 選 擇權 之公 允 價值 , 相關 資訊 如 下 :
履約 預期 每單位
協議之 價格 預期波 存續 預期 無風險 公允
類型 給與日 股價 (註) 動率 期間 股利 利率 價值
員工認股 100.10.28 30.65元 28.8元 30.27% 5年 1.4% 1.18% 7.42元
權計畫
" 101.03.21 27.85元 28.7元 33.54% 4.9年 1.4% 1.08% 7.35元
註:依 給與 日 後各 年 度發 放 之股 票 股利、現金 股 利及 現 金減 資調 整。

3.限 制 員工 權 利新 股計 劃 :

(1)限制 員 工權 利 新 股之 數 量(仟股 )資 訊如 下 :

109年 108年
1月1日未既得股數 1,350 715
本期給與(註1
、註2)
4,312 1,450
本期既得領回 ( 518)
(
715)
本期失效收回-已註銷 ( 176)
(
100)
12月31日未既得股數 4,968 1,350
  • 註 1: 本期 給 與之 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係 以給 與 日之 股 票收 盤價 格 做 為 公允 價 值 衡量 。
  • 註 2: 於民 國 109 年 1 月 20 日、 4 月 24 日及 108 年 8 月 12 日給 與 之限 制 員工 權 利新 股,其 公 允價 值 分 別 為 22.8 元、18.2 元及 23.4 元 。
  • (2)民國 109 年度 , 本公 司 依限 制 員工 權利 新 股發 行 辦法 因員 工 未達 成 既得 條 件而 收 回 176 仟 股 ,已 辦 理變 更 登記 完 竣。

4.股 份 基礎 給 付交 易產 生 之費 用 如下 :

109年度 108年度
權益交割 \$
72,991
\$ 10,271
(十 六)負債 準 備
保固
109年1月1日 \$ 142,391
本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34,606
本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 11)
本期迴轉之未使用金額 ( 7,311)
兌換差額 15
109年12月31日 \$ 169,690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流動 \$
9,295
\$ 5,823
非流動 \$
160,395
\$ 136,568

本 集 團 之 保 固 負 債 準 備 主 係 數 位 影 像 相 關 應 用 產 品 之 銷 售 產 生 , 保 固 負 債準 備 係依 據 該產 品之 歷 史保 固 的資 料估 計 。

(十 七)股本

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公 司額 定 資 本額 為 \$5,000,000,分為 500,000 仟股 , 實收 資 本額 為 \$2,794,973,每 股面 額 10 元。

1.本 公 司普 通 股期 初與 期 末流 通 在外 股數 (仟 股)調 節如 下:

109年 108年
1月1日 275,361 274,011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312 1,450
註銷未達成既得條件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
( 176)
(
100)
買回股份 ( 11,000) -
12月31日 268,497 275,361

2.庫藏股

(1)股份 收 回原 因 及 其數 量 :

109年12月31日

持有股份
之公司名稱 收 回 原 (仟股)
股數
帳面金額
本公司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11,000 \$
209,287

民國108年12月31日:無。

  • (2)證券 交 易 法規 定 公司 對 買 回發 行 在 外股 份 之 數量 比 例 ,不 得 超 過公 司已 發 行股 份 總數 百分 之 十, 收買 股 份之 總 金額 ,不 得 逾保 留 盈餘 加計 發 行股 份 溢價 及已 實 現之 資 本公 積金 額 。
  • (3)本公 司 持 有之 庫 藏股 票 依 證券 交 易 法規 定 不 得質 押 , 於未 轉 讓 前亦 不得 享 有股 東 權利 。
  • (4)依證 券 交 易法 規 定, 因 供 轉讓 股 份 予員 工 所 買回 之 股 份, 應 於 買回 之日 起 五年 內 將其 轉讓 ,逾 期 未轉 讓 者, 視為 公 司未 發 行股 份, 並 應辦 理 變更 登 記銷 除股 份 。
  • (十 八)資本 公 積

依公 司 法規 定,超 過 票面 金 額發 行 股票 所得 之 溢額 及 受領 贈與 之 所得 之 資 本公 積,除 得用 於 彌補 虧 損外,於 公 司無 累 積虧 損 時,得按 股 東原 有 股份 之比 例 發給 新 股或 現金。另依 證 券交 易 法之 相 關規 定,以 上 開資 本 公積 撥 充資 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 實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十為 限。公 司非 於 盈 餘公 積 填補 資 本虧 損仍 有 不足 時 ,不 得以 資 本公 積 補充 之 。

109年
取得或處
份子公司
股權價格 認列對子 限制員
員工 與帳面價 公司所有 庫藏股 工權利
發行溢價 認股權 值差額 權變動數 票交易 新股 合計
1月1日 \$ 1,814,532 \$ 49,102 \$ 1,534 \$ 395,774 \$ 1,455 \$18,090 \$ 2,280,487
認列對子公司
所有權變動
- - - 2,135 - - 2,135
發行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
- - - - - 54,798 54,798
既得領回之限
制員工權利
新股 6,941 - - - - (
6,941)
-
註銷未達成既
得條件限制
員工權利新 - - - - - (
2,194) (
2,194)
12月31日 \$ 1,821,473 \$ 49,102 \$ 1,534 \$ 397,909 \$ 1,455 \$63,753 \$ 2,335,226
108年
取得或處
份子公司
股權價格
認列對子 限制員
員工 與帳面價 公司所有 庫藏股 工權利
發行溢價 認股權 值差額 權變動數 票交易 新股 合計
1月1日 \$ 1,802,659 \$ 49,102 \$ 1,534 \$ 395,774 \$ 1,455 \$11,873 \$ 2,262,397
發行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 - - - - - 19,430 19,430
既得領回之限
制員工權利
新股 11,873 - - - - ( 11,873) -
註銷未達成既
得條件限制
員工權利新
- - - - - (
1,340) (
1,340)
12月31日 \$ 1,814,532 \$ 49,102 \$ 1,534 \$ 395,774 \$ 1,455 \$18,090 \$ 2,280,487

(十 九)保留 盈 餘

  •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每 年 度 決 算 獲 有 盈 餘 時 , 除 依 法 提 撥 應 納 營 利 事 業 所得 稅 及彌 補 歷年 虧損 外,於分 派 盈餘 時,應 先 提撥 百 分之 十為 法 定盈 餘公 積,但法 定 盈 餘公 積 已達 資 本總 額時,不 在此 限,必 要時 得 依法 提 列 或迴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 其 餘 加 計 以 往 未 分 配 盈 餘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盈 餘分 派 議案 , 以發 行新 股 方式 為 之時 ,應 提 請股 東 會決 議後 分 派之 。 董事 會 得以 三 分之 二以 上 董事 之 出席,及 出席 董 事過 半 數之 決 議,將應 分派 股 息及 紅 利之 全部 或 一部,以發 放 現金 之 方式 為 之,並 報告 股 東會。
  • 2.股 利 發 放 金 額 係 依 據 公 司 當 年 度 盈 餘 及 以 前 年 度 之 累 積 盈 餘 , 考 量 公 司獲 利 情形、資 本 結構 及 未來 營 運需 求後,決 定公 司 擬 分配 之 股利;股 利發 放 政策,將 視資 金需 求 及每 股 盈餘 稀釋 程 度等 因 素,採 股票 股 利搭 配現 金 股利 方 式,上 述股 東 股利 之 發放,其中 現 金股 利 發放 之比 例 以不 低於 當 年度 股 利發 放金 額 百分 之 二十 。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 用 之,惟發 給 新股 或 現金 者,以 該 項公 積 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二十 五 之部 分為 限 。
  • 4.(1)本 公 司分 派 盈 餘時,依法 令 規定 須就 當 年度 資 產負 債表 日 之其 他 權 益 項 目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目 借 方餘 額 迴轉 時 ,迴 轉金 額 得列 入 可供 分派 盈 餘中 。
  • (2)首次 採 用 IFRSs 時,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管 證 發字 第 1010012865 號函 提 列之 特 別盈 餘公 積, 本 公司 於 嗣後 使 用、 處分 或 重分 類 相關 資產 時, 就 原提 列 特別 盈 餘公 積 之比 例予 以 迴轉 ,前 述 相關 資 產若 為投 資 性不 動 產時 ,屬 土地 部 分於 處 分或 重 分類 時 迴轉 ,屬 土地 以 外之 部 分, 則 於使 用期 間 逐期 迴 轉。

5.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9 年 6 月 12 日及 民 國 108 年 6 月 13 日 經股 東 會決 議 通過 民 國 108 年度 及 107 年度 盈 餘分 派案 如 下 :

108年度 107年度
每股股利(元)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8,316 \$ 13,057
特別盈餘公積 156,646 10,099
現金股利 139,794 \$ 0.5 137,005 \$ 0.5
\$ 304,756 \$ 160,161

前述 民國 108 年 度 及 107 年 度 盈餘 分 派案 與 本公 司 民國 109 年 3 月 20 日 及 108 年 3 月 15 日之 董 事會 提 議並 無差 異 。

6.本 公 司於 民 國 110 年 3 月 25 日 經董 事會 提 議對 民 國 109 年 度盈 餘 分派 案如 下 :

109年度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
15,943
59,231
現金股利 \$
134,249
0.5
\$
209,423

前述 民 國 109 年度 盈餘 分 派議 案 除現 金股 利 已於 民 國 110 年 3 月 25 日經 董 事會 決 議通 過外 , 其餘 尚 待股 東會 決 議。

(二 十)其他 權 益項 目

未實現
總計
(\$ 494,335) (\$ 97,990) (\$ 23,034) (\$ 615,359)
- ( 3,030) - ( 3,030)
( 56,201) - - ( 56,201)
- - ( 97,918) ( 97,918)
- - 3,954 3,954
- - 70,856 70,856
(\$ 550,536) (\$ 101,020) (\$ 46,142) (\$ 697,698)
外幣換算 評價損益 109年 員工
未賺得酬勞
108年
未實現 員工
外幣換算 評價損益 未賺得酬勞 總計
1月1日 (\$ 256,833) (\$ 36,390) (\$ 1,715) (\$ 294,938)
評價調整 - ( 61,600) - ( 61,600)
外幣換算差異數﹕
-集團 ( 237,502) - - ( 237,502)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33,930) ( 33,930)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2,340 2,340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10,271 10,271
12月31日 (\$ 494,335) (\$ 97,990) (\$ 23,034) (\$ 615,359)

(二 十一 )營業 收 入

109年度 108年度
客戶合約之收入 \$
6,102,675
\$
6,189,352

客戶 合 約收 入 之細 分

本 集 團 之 收 入 源 於 提 供 隨 時 間 逐 步 移 轉 及 於 某 一 時 點 移 轉 之 商 品 及 勞 務, 收 入可 細 分為 下列 主 要 地 理 區域 :

109年度 亞洲 歐洲 美洲 台灣 合計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 3,415,337 \$ 1,041,331 \$ 1,522,933 \$ 123,074 \$ 6,102,675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認列
之收入 \$ 3,323,127 \$ 1,041,331 \$ 1,522,933 \$ 123,074 \$ 6,010,465
隨時間逐步認列
之收入 92,210 - - - 92,210
合計 \$ 3,415,337 \$ 1,041,331 \$ 1,522,933 \$ 123,074 \$ 6,102,675
108年度 亞洲 歐洲 美洲 台灣 合計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 3,508,238 \$ 1,226,724 \$ 1,407,566 \$
46,824
\$ 6,189,352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認列
之收入 \$ 3,415,594 \$ 1,226,724 \$ 1,407,566 \$
46,824
\$ 6,096,708
隨時間逐步認列
之收入 92,644 - - - 92,644
合計 \$ 3,508,238 \$ 1,226,724 \$ 1,407,566 \$
46,824
\$ 6,189,352
(二 十二 )利息 收 入
109年度 108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利息
\$ 57,016
46,323
\$ 125,984
17,989
其他利息收入 40 26
\$ 103,379 \$ 143,999
(二 十三
)其他 收 入
109年度 108年度
租金收入 \$ 36,185 \$ 31,479
股利收入 1,526 763
其他收入-其他 11,460 13,603
\$ 49,171 \$ 45,845
(二 十四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09年度 108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17 \$ 1,922
淨外幣兌換利益 21,723 5,73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淨利益 8,541 16,710
採權益法投資之減損迴轉利益 - 649
什項支出 ( 1,668) ( 1,067)
合計 \$ 28,613 \$ 23,951
(二 十五
)財務 成 本
109年度 108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22,961 \$ 23,774
租賃負債 1,139 1,170
其他 1,095 759
\$ 25,195 \$ 25,703
(二 十六
)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109年度 108年度
員工福利費用 \$ 1,195,937 \$ 1,102,31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163,057 181,851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9,792 8,234
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9,834 6,818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88,966 29,352

(二 十七 )員工 福 利費 用

109年度 108年度
薪資費用 \$
1,080,574
\$
969,326
勞健保費用 51,533 52,122
退休金費用 31,967 48,579
其他用人費用 31,863 32,286
\$
1,195,937
\$
1,102,313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應 以 當 年 度 獲 利 狀 況 之 百 分 之 十 至 百 分 之二十分派員工酬勞及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不高於百分之二分派董事 酬勞。但 公司 尚 有 累積 虧 損時,應 予 彌補。員 工酬 勞 得 以股 票 或現 金 為之,且 發 給股 票 或 現金 之 對象,得 包 含 符合 一 定條 件 之控 制或 持 股 超過 百 分之 五 十之 從屬 公 司之 員 工。

前項所稱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係指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 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董 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 提 報 股東 會 。

2.本公司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度 員工 酬勞 估 列金 額 分別 為 \$31,624 及 \$16,220;董 事酬 勞 估列 金 額分 別 為 \$4,217 及\$2,163,前 述 金額 帳 列 薪資 費 用。

經董 事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8 年 度員 工 酬 勞\$16,220 及董 事 酬勞 \$2,163 與民 國 108 年 度財 務報 告 認列 之 金額 一致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詢 。

(二 十八 )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109年度 108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60,287
\$ 47,675
未分配盈餘加徵 7,315 4,759
境外繳納未扣抵稅額所得稅 3,293 1,026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 17 ( 22,105)
當期所得稅總額 70,912 31,355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原始產生數 9,017 3,920
所得稅費用 \$
79,929
\$ 35,275

(2)與其 他 綜合 損 益 相關 之 所得 稅 金額 :

109年度 108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未實現損益 (\$ 757)
(\$
272)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差額 ( 14,051)
(
59,375)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231)
(
286)
(\$ 15,039)
(\$
59,933)
2.所 得 稅費 用 與會 計利 潤 關係 :
109年度 108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所得稅 \$ \$
153,035
33,409
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費用 ( 66,521)
(
7,538)
未分配盈餘加徵 7,315 4,759
遞延所得稅資產重評估影響數 ( 3,748) 4,683
投資抵減所得稅影響數 ( 4,537)
(
9,022)

2.所 得 稅費 用 與會 計利 潤 關係 :

課稅損失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8,925) 30,063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數 17 ( 22,105) 境外繳納未扣抵稅額所得稅 3,293 1,026 所得稅費用 \$ 79,929 \$ 35,275

3.因 暫 時 性 差 異 、 課 稅 損 失 及 投 資 抵 減 而 產 生 之 各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債 金 額分 析 如下 :

109年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損)益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售後服務成本及費用
估列等 \$ 46,238 \$ 5,364 \$
-
\$ 51,602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94,092 - 14,051 108,143
其他 - - 255 255
課稅損失 10,351 5,996 - 16,347
投資抵減 10,891 ( 4,877) - 6,014
小計 \$ 161,572 \$ 6,483 \$
14,306
\$ 182,361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依權益法認列之國外
投資利益 (\$ 441,904) (\$ 19,349) \$
-
(\$ 461,253)
退休金費用
其他
(
(
1,130)
6,890)
10
3,839
231
502
(
(
889)
2,549)
小計 (\$ 449,924) (\$ 15,500) \$
733
(\$ 464,691)
合計 (\$ 288,352) (\$ 9,017) \$
15,039
(\$ 282,330)
108年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損)益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售後服務成本及費用
估列等 \$ 45,464 \$ 774 \$
-
\$ 46,238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34,717 - 59,375 94,092
其他 235 ( 235) - -
課稅損失 - 10,351 - 10,351
投資抵減 22,280 ( 11,389) - 10,891
小計 \$ 102,696 (\$ 499) \$
59,375
\$ 161,572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依權益法認列之國外
投資利益 (\$ 444,069) \$ 2,165 \$
-
(\$ 441,904)
退休金費用 ( 1,429) 13 286 ( 1,130)
其他
小計
( 1,563) (
(\$ 447,061) (\$
5,599)
3,421)
\$
272
558
( 6,890)
(\$ 449,924)
109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抵減項目 尚未抵減餘額 所得稅資產部分 最後抵減年度
研究與發展支出 \$
16,014
\$
12,457
110
研究與發展支出 2,457 - 111
\$
18,471
\$
12,457
108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抵減項目 尚未抵減餘額 所得稅資產部分 最後抵減年度
研究與發展支出 \$
14,469
\$
6,418
109
研究與發展支出 2,840 - 110
\$
17,309
\$
6,418

4.本 集 團 可 享 有 之 投 資 抵 減 明 細 及 未 認 列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相 關 金 額如 下 :

5.本 集 團 尚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之 有 效 期 限 及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相 關金 額 如下 :

109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107 \$
17,466
\$
12,168
\$
-
117
108 187,895 175,178 105,611 118
109 79 79 79 119
\$
205,440
\$
187,425
\$
105,690
108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107 \$
18,382
\$
14,173
\$
-
117
108 187,895 187,895 150,316 118
\$
206,277
\$
202,068
\$
150,316

6.未 認 列為 遞 延所 得稅 資 產之 可 減除 暫時 性 差異 : 無。

7.本 公 司營 利 事業 所得 稅 業經 稅 捐稽 徵機 關 核定 至民國 107 年度 。

(二 十九 )每股 盈 餘

109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160,357
265,758 \$
0.60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160,357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458
員工酬勞 1,156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
160,357
270,372 \$
0.59
108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84,308
273,838 \$
0.31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84,308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員工酬勞
170
894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
84,308
274,902 \$
0.31

(三 十)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僅有 部 分現 金 支付 之投 資 活動 :

109年度 108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4,531 \$ 17,617
:期初應付設備款
898 1,229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4,203) ( 898)
本期支付現金 \$ 61,226 \$ 17,948
109年度 108年度
購置無形資產 \$ 56,130 \$ 84,378
:期初其他應付款
- 1,234
減:期末其他應付款 ( 278) -
本期支付現金 \$ 55,852 \$ 85,612

(三 十一 )來自 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之 變 動

應付 長期借款 存入
短期借款 短期票劵 (註) 保證金 租賃負債 合計
109年1月1日 \$ 2,200,000 \$ 229,962 \$
-
\$ 20,326 \$ 102,805 \$ 2,553,093
籌資現金流量之
變動 130,000 68,741 250,000 5,816 (
9,615)
444,942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338 12 350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1,095 - - 11,310 12,405
109年12月31日 \$ 2,330,000 \$ 299,798 \$ 250,000 \$ 26,480 \$ 104,512 \$ 3,010,790
應付 存入
短期借款 短期票劵 長期借款 保證金 租賃負債 合計
108年1月1日 \$ 1,760,000 \$
-
\$ 600,000 \$ 20,470 \$ 107,196 \$ 2,487,666
籌資現金流量之
變動 440,000 229,203 ( 600,000) 424 (
7,966)
61,661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568) (
132) ( 700)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759 - - 3,707 4,466
108年12月31日 \$ 2,200,000 \$ 229,962 \$
-
\$ 20,326 \$ 102,805 \$ 2,553,093

註: 該 借款 將 於 1 年內 到 期, 帳 列其 他流 動 負債 。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關係 人之 名稱 及關 係 :無 。

(二)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 無 重大 關係 人 交易 。

(三)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09年度 108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41,659
\$
37,151
退職後福利 908 783
股份基礎給付成本 15,619 3,019
總計 \$
58,186
\$
40,953

八、 質押 之 資產

本集 團 之資 產 提供 擔保 明 細如 下 :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擔保用途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土地及建物 長期借款 \$
734,116
\$
745,589
投資性不動產 長期借款 756,915 763,733
\$
1,491,031
\$
1,509,322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無。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

十二 、 其他

(一)資本 管 理

本集 團 之資 本 管理 目標,係 為 保 障 本 集 團能 永 續經 營,維 持 最佳 資 本結 構 以降 低 資金 成 本,並為 股 東提 供 報酬。為 了 維持 或 調整 資本 結 構,本 集團 可能 藉 由調 整 股利 支付 、 退還 資 本或 發行 新 股, 以 達成 最適 資 本結 構 。

(二)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之 種類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
397,893
\$
40,15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 \$
43,130
\$
50,644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5,373,406
\$
6,666,05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842,389 737,185
合約資產 4,414 -
應收帳款 1,273,383 918,019
其他應收款 68,825 42,095
存出保證金 34,746 40,466
\$
8,597,163
\$
8,403,820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2,330,000
\$
2,200,000
應付短期票券 299,798 229,962
應付票據 - 4,316
應付帳款 1,296,475 1,010,670
其他應付款 485,953 424,512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250,000 -
存入保證金 26,480 20,326
\$
4,688,706
\$
3,889,786
租賃負債 \$
104,512
\$
102,805
  •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 (1)本集團日常營運 受多項財務風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括匯率 風險、利 率 風險 及 價格 風 險 )、信 用風 險及 流 動性 風 險。本集 團 整體 風險 管 理政 策 著重 於金 融 市場 的 不可 預測 事 項,並 尋求 可 降低對本 集團 財 務狀 況 及財 務績 效 之潛 在 不利 影響 。
  • (2)風險 管 理工 作 由 本集 團 財務 部 按照 董事 會 核准 之 政策 執行。本 集團 財務 部 透過 與 集團 內各 營 運單 位 密切 合作,以負 責 辨認、評估 與 規 避財 務 風險,對整 體風 險 管理 訂 有書 面原 則,亦 對 特定 範圍 與 事 項 提供 書 面政 策,例 如匯 率 風險、利 率 風險、信 用 風險、衍生 與 非衍 生金 融 工具 之 使用 ,以 及 剩餘 流 動資 金之 投 資。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 A.本 集 團係 跨 國營 運,因 此 受相 對 與 本公 司 及各 子 公司 功能 性 貨幣 不同 的 交易 所 產生 之匯 率 風險,主 要 為美 元 及人 民 幣。相關 匯 率 風險 來 自未 來 之商 業交 易 及已 認 列之 資產 與 負債 。
  • B.當 未 來商 業 交易、已認 列 資產 或 負 債係 以 非該 個 體之 功能 性 貨幣 之外 幣 計價 時,匯率 風險 便 會產 生。本集 團管 理 階層 已 訂定 政策, 規 定 本 集團內各公司 應 透 過 集 團 財 務 部 就 其 整 體 匯 率 風 險 進 行 避險 。
  • C.本 集 團持 有 若干 國外 營 運機 構 投資,其淨 資 產承 受 外幣 換算 風 險。 來 自 本 集 團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資 產 所 產 生 之 匯 率 風 險 , 主 要 係 透 過 以相 關 外幣 計 價之 交易 來 管理 。

D.本 集 團因 匯 率波 動具 重 大影 響 之外 幣資 產 及負 債 資訊 說明 如 下:

敏感度分析
影響其
外幣 帳面金額 變動 (損) 他綜合
(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幅度 益影響 (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USD 60,233 28.480 \$ 1,715,436 1% \$ 17,154 \$
-
美金:人民幣 USD 42,521 6.5249 1,210,998 1% 12,110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USD 50,084 28.480 \$ 1,426,392 1% (\$ 14,264) \$
-
美金:人民幣 USD 40,800 6.5249 1,161,984 1% ( 11,620) -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影響其
外幣 帳面金額 變動 (損) 他綜合
(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幅度 益影響 (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USD 56,893 29.980 \$ 1,705,652 1% \$ 17,057 \$
-
美金:人民幣 USD 61,047 6.9762 1,830,189 1% 18,302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USD 53,500 29.980 \$ 1,603,930 1% (\$ 16,039) \$
-
美金:人民幣 USD 29,564 6.9762 886,329 1% (
8,863)
-

E.本 集 團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 於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度 認 列 之 全 部 兌 換 利 益 (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21,723 及 \$5,737。

價格 風 險

  • A.本 集 團 暴 露 於 價 格 風 險 的 權 益 工 具 , 係 所 持 有 帳 列 於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融 資 產。
  • B.本 集 團 投 資 於 國 內 外 公 司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 此 等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 會 因 該 投 資 標 的 未 來 價 值 之 不 確 定 性 而 受 影 響 。 若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價格 上 升或 下 跌 10%,而其 他 所有 因 素維 持不 變 之情 況 下,對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之稅 後 淨利 因 來自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 權益 工 具之 利 益或 損失 將 分別 增 加或 減少 \$4,823 及 \$4,016;對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因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投 資之 利 益或 損 失分 別增 加 或減 少 \$4,313 及 \$5,064。
  • 現金 流 量及 公 允價 值 利 率 風險

利 率風 險 係 因 市 場 利 率之 變 動 而 導致 金 融工 具 之 公 允價 值 或未 來 現 金流 量 波動 之 風險 。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度 之 長短 期 借款 為固 定 利率 , 本集 團無 重 大利 率 變動 之現 金 流量 風 險。

  • (2)信用 風 險
  • A.本 集 團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 務 而導 致 本集 團 財 務 損失 之 風險,主要 來 自交 易 對 手無 法 清 償按 收 款條 件 支付 之應 收 帳款 。

  • B.本 集 團係 以 集團 角度 建 立信 用 風險 之管 理。依 內部 明 定之 授 信政 策,集 團 內各 營 運 個體 與 每一 新 客戶 於訂 定 付款 及 提出 交貨 之 條 款與 條 件前,須 對 其進 行 管理 及 信用 風險 分 析。內部 風 險控 管 係 透過 考 慮其 財 務狀 況、過往 經 驗及 其 他因 素,以 評估 客 戶之 信 用 品質。個 別 風險 之 限額 係 依內 部 或外 部之 評 等而 制 訂,並定 期 監 控信 用 額度 之 使用 。

  • C.本集團衡 量 內部 作業 程 序 , 交 易客 戶過 往 經驗 及 實際 交易 狀 況 , 假設 當 合約 款 項按 約定 之 支付 條 款逾 期超 過 90 天 , 視 為金 融 資 產自 原 始認 列 後信 用風 險 已顯 著 增加;約定 之 支付 條 款 逾期 超 過 360 天 ,視 為 已發 生 違約 。
  • D.本集團用 以 判定 債務 工 具投 資 為信 用減 損 之指 標 如下 :
  • (A)發行人 發 生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或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能 性 大增 ;
  • (B)發行 人 由於 財 務 困難 而 使該 金 融資 產之 活 絡市 場 消失 ;
  • (C)發行 人 延滯 或 不 償付 利 息或 本 金;
  • (D)導致發行人 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不利 之 變 化。
  • E.本 集 團按 客 戶類 型之 特 性將 對 客戶 之應 收 帳款 及 合約 資產 分組, 採用 簡 化作 法 以 準 備矩 陣 為基 礎 估計 預期 信 用損 失 。
  • F.本 集 團經 追 索程 序後,對 無 法合 理 預期 可 回收 金 融資 產之 金 額予 以沖 銷,惟本 集 團 仍會 持 續進 行 追索 之法 律 程序 以 保全 債權 之 權 利。
  • G.本 集 團 納 入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按 特 定 期 間 歷 史 及 現 時 資 訊所 建 立之 損 失率,以 估計 合 約資 產 及應 收 帳款 的 備抵 損 失,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2 月 31 日 之準 備 矩 陣如下:
未逾期~ 逾期91天 逾期181天 逾期361天
逾期90天 ~180天 ~360天 以上 合計
109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2%~0.03% 15%~20% 30%~40% 100%
帳面價值總額 \$ 1,278,063 \$
-
\$
-
\$
-
\$ 1,278,063
備抵損失 \$
266
\$
-
\$
-
\$
-
\$
266
未逾期~ 逾期91天 逾期181天 逾期361天
逾期90天 ~180天 ~360天 以上 合計
108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2%~0.03% 15%~20% 30%~40% 100%
帳面價值總額 \$
914,939
\$ 3,568 \$
337
\$
4,457
\$
923,301
備抵損失 \$
189
\$
535
\$
101
\$
4,457
\$
5,282
H.本 集 團採 簡 化作 法之 合 約資 產 及應 收帳 款 備抵 損 失變 動表 如 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9年
合約資產 應收帳款
1月1日 \$ - \$ 5,282
提列減損損失 1 -
減損損失迴轉 - ( 732)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款項 - ( 4,285)
匯率影響數 - -
12月31日 \$ 1 \$ 265
108年
合約資產 應收帳款
1月1日 \$ \$
-
15,879
減損損失迴轉 (
-
9,771)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款項 (
-
835)
匯率影響數 - 9
12月31日 \$ \$
-
5,282

I.本 集 團帳 列 按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 產, 係 合約 期 間超 過 三個 月以 上 之銀 行 定 期 存款 , 以及 帳 列 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資 產 之保 本 浮 動 收益 結 構性 存 款 , 其信 用 風險 低 , 因 此按 十二 個月 預 期信 用 損 失 金額 衡 量該 期 間 之 備 抵 損 失, 並 未 有 提 列 重大 備抵 損 失之 情 形。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 本 集 團內 各 營運 個體 執 行,並由 本 集團 財 務部 予以 彙 總。本集 團 財務 部 監控 本 集團 流動 資 金需 求 之預 測,確保 其有 足 夠資 金 得以 支應 營 運需 要,並 在任 何 時候 維 持足 夠之 未 支 用的 借 款承 諾 額度,此 等預 測 考量 集 團之 債 務融 資 計畫、符 合內 部資 產 負債 表 之財 務比 率 目標 。
  • B.各 營 運個 體 所持 有之 剩 餘現 金 ,在 超過 營 運資 金 之管 理所 需 時 , 由本 集 團財 務 部將 剩餘 資 金投 資 於附 息之 活 期存 款、定 期存 款 及 有價 證 券,其所 選 擇之 工 具具 有 適當 之到 期 日或 足 夠流 動性,以 因應 上 述預 測 並提 供充 足 之 調 度 水位 。
  • C.本 集 團未 動 用借 款額 度 明細 如 下:
109年12月31日 108年12月31日
固定利率
一年內到期 \$
2,814,256
\$
2,814,000
一年以上到期 950,000 1,200,000
\$
3,764,256
\$
4,014,000

D.下 表 係本 集 團之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按相 關 到期 日 予以 分組,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析 。 下表 所 揭露 之合 約 現金 流 量金 額係 未 折現 之 金額 。

109年12月31日 1年以下 超過1年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2,330,000
\$
-
應付短期票券 299,798 -
應付帳款 1,296,475 -
其他應付款 485,953 -
租賃負債 10,443 111,661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250,000 -
存入保證金 - 26,480
108年12月31日 1年以下 超過1年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2,200,000
\$
-
應付短期票券 229,962 -
應付票據 4,316 -
應付帳款 1,010,670 -
其他應付款 424,512 -
租賃負債 8,632 112,904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一 等 級: 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 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 債交 易 發生 , 以在 持續 基 礎上 提 供定 價資 訊 之市 場 。
  • 第二 等 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 級之 報 價者 除 外。
  • 第三 等 級: 資產 或 負債 之 不可 觀察 輸 入值。本集 團 投資 之 結構 性 存款、 無活 絡 市場 之 權益 工具 投 資 及 投 資性 不動 產 屬之 。
  • 2.以 成 本衡 量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的 公允 價值 資 訊請 詳 附註 六、 (九 )說明。
  • 3.非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包 括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應 收帳 款、其 他 應收 款、存 出保 證 金、長短 期 借款、應 付短 期 票券、應 付 票據、應付 帳 款、其 他應 付 款、存 入 保 證金 及 租賃 負 債之 帳 面金 額 係公 允價 值 之合 理 近似 值。
4.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及非 金 融工 具,本集 團 依 資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特
性及 風 險及 公 允價 值等 級 之基 礎 分類 ,相 關 資訊 如 下:
(1)本集 團 依資 產 之性 質分 類 , 相 關 資訊 如下 :
109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結構性存款 \$ - \$ - \$349,664 \$
349,664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 48,229 48,22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 43,130 43,130
合計 \$ - \$ - \$441,023 \$
441,023
108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 \$ - \$
40,156
\$
40,15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 50,644 50,644
合計 \$ - \$ - \$
90,800
\$
90,800

(2) 本集 團 用以 衡 量公 允價 值 所使 用 之方 法及 假 設說 明 如下 :

  • A. 除 有 活 絡 市 場 之 金 融 工 具 外 , 其 餘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係以評 價 技 術 取 得 。 透 過 評 價 技 術 所 取 得 之 公 允 價 值 可 參 照 其 他 實 質 上 條 件 及 特 性 相 似 之 金 融 工 具 之 現 時 公 允 價 值 、 現 金 流 量 折 現 法 或 以 其 他 評 價 技 術 , 包 括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可 取 得 之 市 場 資 訊 運用 模 型計 算 而得 。
  • B. 評 價 模 型 之 產 出 係 預 估 之 概 算 值 , 而 評 價 技 術 可 能 無 法 反 映 本 集 團 持 有 金 融 工 具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所 有 攸 關 因 素 。 因 此 評 價 模 型之 預 估值 會 適當 地根 據 額外 之 參數 予以 調 整。

5.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無第 一 等級 與 第二 等 級間 之 任何 移轉 。

6.下 表 列示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第 三 等級 之 變動 :

109年 108年
1月1日 \$ \$
90,800
77,676
本期購買 344,683 -
認列於損益之利益 8,541 16,710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損失 ( 3,787)
(
1,357)
本期處分 (
-
237)
本期減資退回股款 ( 4,364) -
匯率影響數 (
5,150
1,992)
12月31日 \$ \$
441,023
90,800

7.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無自 第 三等 級 轉入 及 轉出 之 情形 。

  • 8.本 集 團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歸 類 於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由 財 會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之 獨 立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狀 態、確認 資 料 來源 係 獨立、可 靠、與其 他 資源 一 致以 及代 表 可執 行 價格,並 定期 校 準 評價 模 型、進 行 回 溯測 試、更新 評 價 模型 所 需輸 入值 及資 料 及其 他 任何 必要 之 公允 價 值調 整, 以 確保 評 價結 果係 屬 合理 。
  • 9.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 之 量化 資 訊及 重大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變 動 之敏 感 度分 析說 明 如下 :
109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公允價值關係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48,229 可類比上市上
櫃公司法
本益比乘數、
本淨比乘數、
缺乏市場流通
性折價、控制
權溢價
乘數及控制權
溢價愈高,公
允價值愈高
結構性存款 349,664 視個別合約條
款判斷
視個別合約條
款判斷
視個別合約條
款判斷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43,130 淨資產價值法 不適用 不適用
108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公允價值關係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 40,156 可類比上市上
櫃公司法
本益比乘數、
本淨比乘數、
缺乏市場流通
性折價、控制
權溢價
乘數及控制權
溢價愈高,公
允價值愈高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上市櫃、興櫃股票 50,644 淨資產價值法 不適用 不適用

(四)新冠 肺 炎疫 情 對本 集團 營 運之 影 響

本 公 司 之 重 要 子 公 司 彩 晶 光 電 科 技 (昆 山 )有 限 公 司 位 於 中 國 大 陸 , 當 地 因新 冠 肺炎 之 疫情 於民 國 109 年 1 月 進行 封 閉式 管 理, 實施 人 員進 出 入 管制,致 該 公 司外 地 員工 於 農曆 新 年後 無法 如 期返 回 工作 崗位。本 集 團 已 調整 對 供應 商 及客 戶進 出 貨時 間、員 工 工作 天 數等 因 應措 施,並隨 中 國 大 陸於 民 國 109 年 2 月陸 續 放寬 限 令 及 疫情 趨 緩,截至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 本 集 團 評 估 新 冠 肺 炎 之 疫 情 對 整 體 之 營 運 活 動 及 財 務 報 表 尚 無 重 大 影響 。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請詳 附 表一 。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無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集 合 資 控 制 部 份):請 詳 附表 二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無 。
  • 5.取 得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6.處 分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請 詳附 表 三。
  • 8.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達新 台 幣一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十 以 上:請詳附 表四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無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請 詳附 表 五。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所 在地 區 等相 關 資訊 (不包 含 大陸 被 投資 公司 ):請 詳附 表六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七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請詳 附表 三 至附 表 五。

(四)主要 股 東資 訊

請詳 附 表八 。

十四 、 營運 部 門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主 要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 且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以 集 團 整 體 評 估 績 效及 分 配資 源 ,經 辨認 本 公司 及 子公 司主 要 為單 一 應報 導部 門 。

(二)部門 資 訊之衡量

本集 團 營運 部 門損 益係 以 收入 及 營業 淨利 衡 量,並作 為 績 效評 估 之基 礎。 本集 團 營運 部 門之 會計 政 策與 附 註四 所述 之 重要 會 計政 策彙 總 相同 。

(三)部門 資 訊、 資 產與 負債 之 資訊

本公 司 及子 公 司為 單一 報 導部 門,來 自 外部 客 戶收 入、相 關 部門 損 益及 資 產與 合 併營 業 收入 、合 併 損益 及 合併 資產 一 致。

(四)部門 損 益、 資 產與 負債 之 調節 資 訊

本集 團 向主 要 營運 決策 者 呈報 之 部門 資產、負 債 及 營業 淨 利,與資 產 負 債 表及 綜 合損 益 表係 採用 一 致之 衡 量方 式, 故 無須 予 以調 節。

(五)產品 別 及勞 務 別之 資訊

外 部 客 戶 收 入 主 要 來 自 銷 售 數 位 影 像 相 關 應 用 產 品 等 及 其 他 與 本 集 團 業 務相 關 之進 出 口貿 易業 務 。

(六)地區 別 資訊

本集 團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度 地 區別 資訊 如 下:

109年度 108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亞洲 \$
3,415,337
\$ 1,844,374 \$ 3,508,238 \$ 1,898,765
歐洲 1,041,331 - 1,226,724 -
美洲 1,522,933 - 1,407,566 -
台灣 123,074 2,321,072 46,824 2,286,153
合計 \$
6,102,675
\$ 4,165,446 \$ 6,189,352 \$ 4,184,918

註: 非 流動 資 產不 含金 融 工具 及 遞延 所得 稅 資產 。

(七)重要 客 戶資 訊

本集 團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度 重 要客 戶資 訊 如下 :

營業收入
109年度 108年度
甲客戶 \$
1,847,986
\$ 2,260,160
乙客戶 1,475,849 1,456,770
丙客戶 788,395 824,539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貸出資金 是否為 本期 實際動 利率 資金貸 業務 有短期融通 提列備抵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編號 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項目 關係人 最高金額 期末餘額 支金額 區間 與性質 往來金額 資金必要之原因 損失金額 名稱 價值 資金貸與限額 總限額
1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
Ltd.
聚晶半導體股
份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 105,875 \$
-
\$
-
0% 有短期融通
資金之必要
\$
-
營運週轉 \$
-
\$
-
\$ 1,089,001 \$ 1,089,001

註1:依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Ltd.「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規定,資金貸與總額不超過其淨值100%為限,因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而資金貸與,不超過其淨值40%為限。 註2:本附表新台幣金額涉及外幣者,係以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09年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俊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董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
762,876 \$ 48,229 14.55% \$ 48,229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華創車電技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2 - 0.00% -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Guangdong Kingding Optical Technology Co.,
Ltd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1,200,000 3,666 6.45% 3,666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CPEC Huachuang Private Equity (Kunshan)
Enterprise (Limited Partnership)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不適用 39,464 (註) 39,464

註:係持有有限合夥公司出資額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進(銷) 佔總應收(付)票據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進(銷)貨 金額 貨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及帳款之比率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tek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同一最終
母公司
進貨 \$ 2,657,515 93% 月結120天 與一般交易同 (註) (\$
895,635)
97%
Altek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同一最終
母公司
進貨 4,509,644 100% 月結75天 與一般交易同 (註)
(
1,195,251) 99%
榮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tek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同一最終
母公司
進貨 1,277,385 100% " 與一般交易同 (註)
(
392,271) 99%
英屬開曼群島商榮晶生技控股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同一最終
母公司
進貨 283,334 100% " 與一般交易同 (註)
(
146,342) 100%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同一最終
母公司
進貨 195,172 5% " 與一般交易同 (註) - 0%

註:一般付款條件主要為月結60~120天。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9年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Altek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最終母公司 \$
895,635
4.03 \$ - 不適用 \$
817,425
\$
-
" 榮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最終母公司 392,271 4.30 - 不適用 382,354 -
" 英屬開曼群島商榮晶生技控股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同一最終母公司 146,342 5.64 - 不適用 127,036 -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Altek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同一最終母公司 1,195,251 4.90 - 不適用 1,111,498 -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1)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註2)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tek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1 進貨 \$ 2,657,515 月結120天 44%
" " 1 應付帳款 895,635 " 6%
Altek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3 進貨 4,509,664 月結75天 74%
" " 3 應付帳款 1,195,251 " 8%
聚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Altek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3 銷貨 12,614 " 0%
" " 3 進貨 17,801 月結120天 0%
" " 3 應付帳款 19,301 " 0%
"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進貨 14,025 月結75天 0%
" " 3 應付帳款 13,136 " 0%
榮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tek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3 進貨 1,277,385 " 21%
" " 3 應付帳款 392,271 " 3%
英屬開曼群島商榮晶生技控股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3 進貨 283,334 " 5%
" " 3 應付帳款 146,342 " 1%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3 進貨 195,172 " 3%
上海仁晶貿易有限公司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3 進貨 20,171 " 0%

註1: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2: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3:本表之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英屬維京群島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 \$
2,882,512
\$
2,882,512
87,769,559 100 \$
8,369,784
\$
194,555
\$
194,977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tek Japan Corporation 日本 電子零組件之買賣
業務
2,869 2,869 1,000 100 11,223 ( 218) ( 218)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tek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I) Co., Ltd.
英屬維京群島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 415,376 415,376 12,865,921 100 906,110 153,756 153,756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彩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一般投資事業 100,000 - 10,000,000 100 99,921 ( 79) ( 79)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Altek Lab Inc. 美國 設計服務 104,799 104,799 11,311,875 100 59,104 ( 77) ( 77)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 Ltd.
開曼群島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 175,073 175,073 20,000,000 50 555,723 2,303 1,299
Altek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Altek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賽席爾 集團間貿易 284,800 85,440 10,000,000 100 253,643 ( 18,969) ( 18,969)
Altek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I) Co., Ltd.
Altek Biotechnology Holding
(Cayman) Co., Ltd.
開曼群島 對各項事業之投資 415,376 415,376 12,865,921 100 906,110 153,756 153,756
Altek Semiconductor
(Cayman) Co., Ltd.
聚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特殊應用積體電路
等之研發及銷售
350,000 200,000 35,000,000 100 251,526 7,133 3,567
Altek Biotechnology Holding
(Cayman) Co., Ltd.
榮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醫療電子器材之研
發、製造及銷售
415,376 415,376 40,100,000 100 756,980 75,957 75,957

註: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與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差異係子公司間之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調整數。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被投資公司資訊 民國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 本公司直接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註1)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
出累積投資金額
匯出 投資金額 收回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
(註4)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截至本期止已
匯回投資收益
彩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註2)
數位影像應用產品之生產服務 \$ 1,412,608 2 \$
1,281,600
\$ - \$ - \$ 1,281,600 \$
270,691
100 \$ 270,691 \$
4,256,503
\$
-
達晶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註3) 電子相關產品零組件之產銷業務 142,400 2 258,684 - - 258,684 14,892 100 14,892 784,704 -
上海仁晶貿易有限公司 電子相關產品及相關配件和配套產
品批發及進出口業務
242,080 2 242,080 - - 242,080 7,877 100 7,877 309,227 -
昆山典晶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塑膠及金屬機構配件之產銷業務 393,024 2 393,024 - - 393,024 1,941 100 1,941 151,127 -
昆山德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電子相關產品之零組件產銷業務 318,976 2 318,976 - - 318,976 ( 127) 100 ( 127) 6,001 -
聚豪晶影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影像科技技術及電子產品軟硬件研
發及銷售
42,720 2 - - - - ( 9,845) 50 ( 4,923) 117,371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
(3).其他方式
註2:實收資本額係包括盈餘轉增資USD4,600仟元。
註3:實收資本額係包括盈餘轉增資USD3,600仟元。
註4:投資損益認列基礎係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94,364
\$ 2,863,717 \$
5,080,597

華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09年12月31日

附表八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曄昌國際有限公司 14,200,100 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