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Li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Sep 27, 2019

52273_rns_2019-09-27_e1715379-9549-445f-a9a2-43599359fa61.html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41 揚智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8/09/27 發言時間 14:02:15
發言人 梁厚誼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8752-20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8/09/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08/09/0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業經108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並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8年09月05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960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
作業,爰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
訂定本計畫書。
一、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作業事項如下:
(一)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02,591,071股,每股
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3,025,910,710元整。
(二)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已發行股份計110,051,325股,每股面額10元,
共計新台幣1,100,513,250元。
(三)減資比例: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股份按比例減少
之,減資比率為36.36965%,每仟股約減少363.6965股。
(四)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計192,539,746股,每股面額
新臺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1,925,397,460元整。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有股份計算,每仟股約減少363.6965股(即每仟股約換發636.3035股);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發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併湊整股登記,逾期未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收購。
(六)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二、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8年10月23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08年10月24日至108年11月01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10月27日。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因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108年10月25日17:00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最後過戶日108年10月27日
郵戳日期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10月28日起至108年11月01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8年11月01日。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08年11月04日。
三、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一)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
(二)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新股票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三)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四)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應持下列文件,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登錄。
1.舊股票
2.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交易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4.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
(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
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六)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貴股東
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七)換票時質設股票須先撤銷,掛失股票須待除權判決後方可換票。
四、本公司自換發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應辦理新有價證券以帳簿劃撥交付
不印製實體之程序,嗣後並應依換發計畫確實執行。
五、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如基於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之影響致減資
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六、本作業計畫內容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依臺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
資訊申報系統進行申報。
七、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8/11/01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10/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11/01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08/11/04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92,539,746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108年09月26日臺證上一字第1080017402號函
核備。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