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ADVANCED TECHNOLOGY & MATERIALS CO.,LTD — M&A Activity 2015
Apr 20, 2015
53933_rns_2015-04-20_2851375a-70f3-4419-8fc3-fecf48090031.PDF
M&A Activity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相关交易的系列承诺
鉴于: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泰创 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共同购买北京天龙钨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拟同 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为此,本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统称"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 承诺:
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 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二、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承诺人对标的公司的出资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 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标的公司的章程及承诺人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 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3、承诺人对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拥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权属清晰,
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承诺人获得标的公司股权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或 以合法方式自筹资金,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或信托代为持股的情形。
4、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不涉及未决或 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也不存在影响其所持标的 公司股权过户或转移的其他情形。
5、承诺人保证前述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 名下。
三、承诺人的诚信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情况。
四、无关联关系承诺
本次交易前,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未泄漏内幕信息的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天津普凯天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相关交易的系列承诺
鉴于: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泰创 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共同购买北京天龙钨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拟同 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为此,本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统称"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 承诺:
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 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二、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承诺人对标的公司的出资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 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标的公司的章程及承诺人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 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3、承诺人对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拥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权属清晰,
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承诺人获得标的公司股权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或 以合法方式自筹资金,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或信托代为持股的情形。
4、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不涉及未决或 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也不存在影响其所持标的 公司股权过户或转移的其他情形。
5、承诺人保证前述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 名下。
三、承诺人的诚信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情况。
四、无关联关系承诺
本次交易前,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未泄漏内幕信息的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天津普凯天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相关交易的系列承诺
鉴于: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泰创 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共同购买北京天龙钨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拟同 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为此,本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统称"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 承诺:
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 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二、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承诺人对标的公司的出资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 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标的公司的章程及承诺人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 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3、承诺人对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拥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权属清晰,
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承诺人获得标的公司股权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或 以合法方式自筹资金,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或信托代为持股的情形。
4、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不涉及未决或 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也不存在影响其所持标的 公司股权过户或转移的其他情形。
5、承诺人保证前述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 名下。
三、承诺人的诚信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情况。
四、无关联关系承诺
本次交易前,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未泄漏内幕信息的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北京银汉兴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相关交易的系列承诺
鉴于: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泰创 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共同购买北京天龙钨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拟同 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为此,本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统称"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 承诺:
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 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二、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承诺人对标的公司的出资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 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标的公司的章程及承诺人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 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3、承诺人对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拥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权属清晰,
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承诺人获得标的公司股权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或 以合法方式自筹资金,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或信托代为持股的情形。
4、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不涉及未决或 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也不存在影响其所持标的 公司股权过户或转移的其他情形。
5、承诺人保证前述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 名下。
三、承诺人的诚信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情况。
四、无关联关系承诺
本次交易前,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未泄漏内幕信息的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北京扬帆恒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相关交易的系列承诺
鉴于: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泰创 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共同购买北京天龙钨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拟同 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为此,本人(以下统称"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
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 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二、标的公司合法经营的承诺
1、自设立以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过税务、工商、海关、环保、土地、房产、外汇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生 产监督、社会保障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3、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标的公司拥有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其有效存续的情形。
三、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标的公司的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标的公司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 阻碍股东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 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3、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真实、合法,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 标的公司现有股权由承诺人合法持有,承诺人对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拥有完 整、有效的所有权,权属清晰;承诺人获得标的公司股权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或以 合法方式自筹资金,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或信托代为持股的情形。
4、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不涉及未决或 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也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股 权过户或转移的其他情形。
5、承诺人保证前述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 名下。
四、标的资产涉税事项承诺
2、除上述外,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已由相关纳税义务 人缴纳完毕,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不存在代扣代缴义务人未来被税务 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形。
四、承诺人的诚信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情况。
五、无关联关系承诺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未泄漏内幕信息的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刁其合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相关交易的系列承诺
鉴于: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泰创 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共同购买北京天龙钨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拟同 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为此,本人(以下统称"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
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 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二、标的公司合法经营的承诺
1、自设立以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过税务、工商、海关、环保、土地、房产、外汇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生 产监督、社会保障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3、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标的公司拥有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其有效存续的情形。
三、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标的公司的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标的公司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 阻碍股东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 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3、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真实、合法,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 标的公司现有股权由承诺人合法持有,承诺人对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拥有完 整、有效的所有权,权属清晰;承诺人获得标的公司股权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或以 合法方式自筹资金,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或信托代为持股的情形。
4、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不涉及未决或 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也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股 权过户或转移的其他情形。
5、承诺人保证前述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 名下。
四、标的资产涉税事项承诺
2、除上述外,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已由相关纳税义务 人缴纳完毕,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不存在代扣代缴义务人未来被税务 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形。
四、承诺人的诚信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情况。
五、无关联关系承诺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未泄漏内幕信息的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苏国平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相关交易的系列承诺
鉴于: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泰创 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共同购买北京天龙钨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拟同 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为此,本人(以下统称"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
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 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二、标的公司合法经营的承诺
1、自设立以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过税务、工商、海关、环保、土地、房产、外汇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生 产监督、社会保障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3、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标的公司拥有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其有效存续的情形。
三、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标的公司的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标的公司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 阻碍股东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 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3、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真实、合法,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 标的公司现有股权由承诺人合法持有,承诺人对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拥有完 整、有效的所有权,权属清晰;承诺人获得标的公司股权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或以 合法方式自筹资金,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或信托代为持股的情形。
4、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不涉及未决或 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也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股 权过户或转移的其他情形。
5、承诺人保证前述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 名下。
四、标的资产涉税事项承诺
2、除上述外,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已由相关纳税义务 人缴纳完毕,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不存在代扣代缴义务人未来被税务 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形。
四、承诺人的诚信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情况。
五、无关联关系承诺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未泄漏内幕信息的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丁琳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相关交易的系列承诺
鉴于: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泰创 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共同购买北京天龙钨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拟同 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为此,本人(以下统称"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
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 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二、标的公司合法经营的承诺
1、自设立以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过税务、工商、海关、环保、土地、房产、外汇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生 产监督、社会保障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3、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标的公司拥有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其有效存续的情形。
三、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标的公司的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标的公司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 阻碍股东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 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3、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真实、合法,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 标的公司现有股权由承诺人合法持有,承诺人对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拥有完 整、有效的所有权,权属清晰;承诺人获得标的公司股权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或以 合法方式自筹资金,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或信托代为持股的情形。
4、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不涉及未决或 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也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股 权过户或转移的其他情形。
5、承诺人保证前述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 名下。
四、标的资产涉税事项承诺
2、除上述外,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已由相关纳税义务 人缴纳完毕,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不存在代扣代缴义务人未来被税务 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形。
四、承诺人的诚信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情况。
五、无关联关系承诺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未泄漏内幕信息的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苏国军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相关交易的系列承诺
鉴于: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泰创 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共同购买北京天龙钨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拟同 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为此,本人(以下统称"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
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 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二、标的公司合法经营的承诺
1、自设立以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过税务、工商、海关、环保、土地、房产、外汇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生 产监督、社会保障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3、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标的公司拥有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其有效存续的情形。
三、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标的公司的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标的公司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 阻碍股东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 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3、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真实、合法,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 标的公司现有股权由承诺人合法持有,承诺人对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拥有完 整、有效的所有权,权属清晰;承诺人获得标的公司股权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或以 合法方式自筹资金,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或信托代为持股的情形。
4、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不涉及未决或 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也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股 权过户或转移的其他情形。
5、承诺人保证前述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 名下。
四、标的资产涉税事项承诺
2、除上述外,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已由相关纳税义务 人缴纳完毕,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不存在代扣代缴义务人未来被税务 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形。
四、承诺人的诚信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情况。
五、无关联关系承诺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未泄漏内幕信息的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杨义兵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相关交易的系列承诺
鉴于: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泰创 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共同购买北京天龙钨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拟同 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为此,本人(以下统称"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
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 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二、标的公司合法经营的承诺
1、自设立以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过税务、工商、海关、环保、土地、房产、外汇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生 产监督、社会保障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3、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标的公司拥有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其有效存续的情形。
三、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标的公司的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标的公司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 阻碍股东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 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3、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真实、合法,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 标的公司现有股权由承诺人合法持有,承诺人对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拥有完 整、有效的所有权,权属清晰;承诺人获得标的公司股权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或以 合法方式自筹资金,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或信托代为持股的情形。
4、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不涉及未决或 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也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股 权过户或转移的其他情形。
5、承诺人保证前述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 名下。
四、标的资产涉税事项承诺
2、除上述外,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已由相关纳税义务 人缴纳完毕,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不存在代扣代缴义务人未来被税务 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形。
四、承诺人的诚信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情况。
五、无关联关系承诺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未泄漏内幕信息的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蔡立辉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相关交易的系列承诺
鉴于: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泰创 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共同购买北京天龙钨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拟同 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为此,本人(以下统称"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
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 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二、标的公司合法经营的承诺
1、自设立以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过税务、工商、海关、环保、土地、房产、外汇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生 产监督、社会保障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3、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标的公司拥有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其有效存续的情形。
三、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标的公司的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标的公司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 阻碍股东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 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3、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真实、合法,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 标的公司现有股权由承诺人合法持有,承诺人对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拥有完 整、有效的所有权,权属清晰;承诺人获得标的公司股权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或以 合法方式自筹资金,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或信托代为持股的情形。
4、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不涉及未决或 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也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股 权过户或转移的其他情形。
5、承诺人保证前述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 名下。
四、标的资产涉税事项承诺
2、除上述外,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已由相关纳税义务 人缴纳完毕,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不存在代扣代缴义务人未来被税务 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形。
四、承诺人的诚信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情况。
五、无关联关系承诺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未泄漏内幕信息的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高爱生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相关交易的系列承诺
鉴于: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泰创 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共同购买北京天龙钨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
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拟同 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为此,本人(以下统称"承诺人")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
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 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承诺 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二、标的公司合法经营的承诺
1、自设立以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过税务、工商、海关、环保、土地、房产、外汇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生 产监督、社会保障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3、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4、标的公司拥有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标的公司目前不存在影响其有效存续的情形。
三、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标的公司的历次出资均是真实的,已经足额到位,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标的公司的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已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不存在 阻碍股东转让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 存在阻碍承诺人转让标的公司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3、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真实、合法,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 标的公司现有股权由承诺人合法持有,承诺人对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拥有完 整、有效的所有权,权属清晰;承诺人获得标的公司股权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或以 合法方式自筹资金,不存在受他人委托或信托代为持股的情形。
4、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 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情形,不涉及未决或 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也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股 权过户或转移的其他情形。
5、承诺人保证前述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状态持续至该股权登记至上市公司 名下。
四、标的资产涉税事项承诺
2、除上述外,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已由相关纳税义务 人缴纳完毕,历次股权变动所涉及的纳税事项不存在代扣代缴义务人未来被税务 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形。
四、承诺人的诚信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以下情形: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等情况。
五、无关联关系承诺
1、本次交易前,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未泄漏内幕信息的承诺
1、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
2、承诺人(包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方庆玉 2015 年 月 日
提供资料真实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同时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以下 简称"承诺人")拟参与上述配套资金的认购。
为此,本公司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 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 承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资料真实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同时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以下 简称"承诺人")拟发起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上述配套资金的认购。
为此,本公司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 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 承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提供资料真实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同时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公司(以下 简称"承诺人")拟参与上述配套资金的认购。
为此,本公司承诺:
1、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估、 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和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进程,需要承诺人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 承诺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3、承诺人承诺并保证:若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诺人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