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ADVANCED TECHNOLOGY & MATERIAL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Apr 2, 2018
53933_rns_2018-04-02_bab6abd7-0f08-48ca-b561-22ca6a87ef2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公告编号:2018-02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创投: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安泰科技关于 全资子公司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的议案》,该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全体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安泰创投开展该项业务的独立意见。
一、业务概述
1、投资原则
(1)促进安泰创投资金运作业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加强投资决 策的计划性和科学性。
(2)严格按照《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执行,加强投资风险控制。
2、投资方向
(1)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类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及回购、企业债券、公司债 券以及投资国债及回购、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的基金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等。
1
(2)证券市场的权益类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理 财产品,以及为配合公司对外业务合作而进行的上市公司股票投资等。
3、投资额度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业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在审批期 限内可滚动使用。其中:
(1)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含本数);
(2)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数)。
上述所称投资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即任一时点证 券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4、审批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审批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安泰创投自有或自筹资金。
6、资金审批
本次资金使用由安泰科技董事长审批。开展投资业务过程中,按照公司目前 风控与资金审批授权执行。
二、业务目的
安泰科技"十三五"战略提出建立"产业经营、资本运作、资产运营"三位一体 的业务运营体系。安泰创投作为资本运作业务板块的平台,立足于公司现有产业 基础和行业资源优势,承担着实现公司打造金融投资板块、推动公司产业结构调 整以及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的任务。这其中,利用公司技术、产业和行业资源形成 独特竞争优势、开展资金运作业务,已经成为安泰创投核心业务的组成部分。
常态化开展资金运作业务,并以"规范化、专业化和市场化"为原则开展相关 投资业务,符合公司对安泰创投的定位,有利于资本运营平台的建立和完善,不 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经营业绩做出贡献,还能有效与公司主营业务形 成高效协同,实现公司由"新材料制造商"向"新材料的价值创造者"的定位转型, 回报股东。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对安泰创投资金运作业务历史业绩的考察,以及对未来风险、收益以及
资金需求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规模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安泰科技日常经营业务的 开展,并且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
公司将严格执行《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等职能分离的原则进行此类业务的具体操作,确保相关业 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性,把资金安全放在首位, 定期关注投资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同时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产品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安泰创投常态化开展资金运作业务,并以"规范化、专业化和市场化"为原则 开展相关投资业务,符合公司对安泰创投的定位,有利于资本运营平台的建立和 完善,不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经营业绩做出贡献,还能有效与公司主 营业务形成高效协同,实现公司由"新材料制造商"向"新材料的价值创造者"的定 位转型,回报股东。
因此,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安泰创投开展该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