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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D TECHNOLOGY & MATERIAL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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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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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13 债券代码: 112101 债券简称: 12 安泰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参股)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安泰科技、公司、本公司: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创投:安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安泰科技全资子公司) 骨干员工:公司技术中心部分骨干员工
一、对外投资概述
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引领下,结合安泰科技自身改革调整,为抓住我国新能 源材料产业迎来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加速推进公司在新能源材料技术领域多年的 研发与技术成果商品化,探索公司科技成果转化新路径,激发公司研发技术人员 创新活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泰创投和技术中心部分骨干员工拟于2017年4月在 北京签订《合资合同》,以现金共同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发起设立“安泰(江苏) 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 司”)。其中安泰创投、骨干员工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0%、60%。未来合资公司将 围绕绿色能源领域,实施高端锂离子电池三元材料、新型储氢材料和供氢系统、 先进电机非晶铁芯及应用商品化,搭建高效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为相关 行业提供高端产品和技术的解决方案,有效对接资本市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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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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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公司技术中心部分骨干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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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介:骨干员工拟以现金 600 万元人民币出资,占合资公司 6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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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关系:现为本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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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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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安泰(江苏)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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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地址:江苏省(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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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领域:围绕新能源材料及其应用技术开发,以高端锂离子电池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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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新型储氢材料和供氢系统、先进电机非晶铁芯及应用的技术积淀为依托, 持续纵深拓展。(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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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金额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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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双方共同出资 1,0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其中安泰创投以现金 4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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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员工以现金 600 万元出资;安泰创投持股 40%、骨干员工持股 60%。
- 2、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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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安泰创投推荐一名,骨干员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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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董事长由骨干员工推荐的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 中,安泰创投推荐一名,骨干员工推荐一名,另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一名职工监事。 监事会主席由安泰创投推荐的监事担任。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市场化原则由董事会聘任。
- 3、违约条款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协议双 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均应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司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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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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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和影响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已围绕新能源材料及其应用技术开发,在高端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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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子电池三元材料、新型储氢材料和供氢系统、先进电机非晶铁芯及应用三个业 务领域搭建了研发创新平台,并分别形成了相应的集成化技术成果,目前已具备 市场化的前期基础。此次,公司紧扣我国在新能源材料产业发展迎来的历史性机 遇,通过安泰创投同公司技术中心部分骨干员工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以上述三个 业务领域的技术积淀为依托,搭建机制灵活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同时引 入员工持股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司科技成果转化、激发技术人员创新活力,实现 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以现金形式根据评估值购买安泰科技 的部分相关设备和发明专利,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合资公司自身的持续研发能力, 持续围绕新能源材料领域进行前瞻性战略布局和成果转化。此次合资公司将成为 公司新能源创新孵化项目在整体战略布局中的先行先试项目,为公司进一步加速 科技成果转化探索新的路径。
此次拟成立的合资公司为安泰科技参股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 司按其股权比例获取投资收益,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2、设立合资公司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作为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合资公司未来涉及的三个主要业务在通过整合 内外资源尽快实现成果产业化目标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上述业务领域均 属于国家大力支持的绿色新能源材料领域,与国家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和建立循 环经济的发展战略高度吻合,公司将紧密结合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客户需求,制定 科学、严谨的技术、产品开发方案,充分利用各项资源和条件,提升产品技术含 量的同时进一步稳定规模化的产品质量,尽快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目标。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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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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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资合同。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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