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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D TECHNOLOGY & MATERIAL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Nov 1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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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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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 2012-037 债券代码: 112049 债券简称: 11 安泰 0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1 安泰 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2 年 11 月 22 日支付 201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2 年 11 月 21 日期间的利息 6.40 元(含税)/张。

本期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2 年 11 月 21 日,凡在 2012 年 11 月 2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2、债券简称及代码:“11 安泰 01”,代码:112049。

  • 3、债券发行总额及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 亿元,期限为 5 年

  •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4、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 6.40%。

  • 5、起息日:2011 年 11 月 22 日

  • 6、付息日:2012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11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7、付息方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

9、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1、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6.40%,每手债券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 人民币 64.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 派发利息为 51.2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 派发利息为 57.60 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到帐日

1、债权登记日:2012 年 11 月 21 日

  • 2、除息日:2012 年 11 月 22 日

  • 3、付息到帐日:2012 年 11 月 22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2 年 11 月 2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 本次派息款到帐日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 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2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 为利息额的 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 (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 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本期债券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才让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

电话:010-62188403 传真:010-62182695

2、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25 楼

电话:0755-82493620

传真:0755-82493959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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