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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D TECHNOLOGY & MATERIAL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5
Apr 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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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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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05-04-07 06:49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编号:2005-00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薛澜先生
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
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5日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伊志宏女
士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
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5日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居华先
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
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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