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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D TECHNOLOGY & MATERIAL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5

Apr 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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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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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05-04-07 06:49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编号:2005-00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薛澜先生

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

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5日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伊志宏女

士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

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5日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居华先

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

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