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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D TECHNOLOGY & MATERIAL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4
Jul 24,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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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4-07-24 06:50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编号:2004―00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7月2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9名,实到9名。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干勇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及解聘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俊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连清先生为公司
总裁助理(简历见附件);因年龄原因,解聘李春元先生公司副总裁职务。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决议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4日
附件:
李俊义先生,汉族,1953年生,大学本科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冶金部科技
司副处长、钢铁研究总院器材部主任、国家非晶微晶中心常务副主任、安泰科技非晶制品
分公司总经理、安泰科技总裁助理。
李连清先生,汉族, 1969年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曾
任安泰科技计划财务部部长、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聘任的副总裁、总裁助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李俊义先生、李连清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
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本人了解,上述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独立董事(签名):
薛澜、伊志宏、陈居华
200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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