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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D TECHNOLOGY & MATERIAL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Mar 8, 2013
53933_rns_2013-03-08_07de7294-666a-4d73-9ad2-235e4b52d7df.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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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泰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存 放 与使 用 情 况鉴 证 报告 天职京 SJ[2013]824-3 号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京 SJ[2013]824-3 号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公司")《关于 201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安泰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关于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安泰科技公司《关于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安泰科技公 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安泰科技公司 2012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 证报告作为安泰科技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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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