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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D TECHNOLOGY & MATERIAL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9

Mar 1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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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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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专项报告 天职京审字[2010]733-2 号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专项报告

天职京审字[2010]733-2 号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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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委托,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0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根据财政部《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七十六条:“上市 公司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将内部控制报告和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报告报送本 所,并与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的要求,我们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了核实评价。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控制度 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 靠性,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是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 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我们的责任是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进行核实评价。

我们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仅仅是按照安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所反映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逐一核实,并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的要求进行评价,而不是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情况的专门鉴证, 并不代表我们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整体评价。

经过核实,我们认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中所述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附件: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0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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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清峰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崔西福

二○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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