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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lon — Annual Report 2016
Jun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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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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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 1466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05 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 106 年 05 月 31 日
查詢本年報網址: 1. 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http://www.acelon.com.tw
-
一、 本公司發言人姓名、職稱及聯絡電話: 發 言 人:賴明毅
-
職 稱:業務副總 聯 絡 電 話:
(04)865232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 理 發 言 人:張美紅
- 職 稱:財務處長
聯 絡 電 話: (04)7638869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二、總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聯絡電話:
總公司:彰化縣埔鹽鄉永樂村番金路 94 號 聯絡電話: (04)8652321
彰化辦事處:彰化市彰鹿路 105 之 4 號 聯絡電話: (04)7638869
埔 鹽 廠:彰化縣埔鹽鄉永樂村番金路 94 號 聯絡電話: (04)8652321
芳 苑 廠: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 45 號 聯絡電話: (04)8952202
斗 六 廠:雲林縣斗六市斗工十路 150 號 聯絡電話: (05)5573030
台北分公司:臺北市大同區永樂里甘谷街 35 號 4 樓 聯絡電話: 0800-533-688
- 三、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及電話:
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2 號 5 樓 電話: (02)23892999 網址:http://www.kgi.com.tw/
-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 廖年傑、黃祥穎 事務所名稱: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 址: 台中市太原北路 130 號 8 樓之 電 話: (04)22966234 網 址: http://www.enwise.com.tw
-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
六、公司網址:http://www.acelon.com.tw
目 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
1 |
|---|---|
貳、公司概況................................................................. |
5 |
| 叁、公司治理報告 | |
一、組織系統............................................................. |
7 |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9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18 |
四、會計師資訊........................................................... |
30 |
| 五、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ㄧ年內曾任職於 | |
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
31 |
六、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
32 |
七、持股比例占前十大股東間互為關係人之資訊............................... |
33 |
八、綜合持股比例......................................................... |
33 |
| 肆、募資情形 | |
一、資本及股份........................................................... |
34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
39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 |
40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 |
40 |
五、員工認股憑證辦理情形................................................. |
40 |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40 |
伍、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
52 |
| 陸、營運概況 | |
一、業務內容............................................................. |
56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59 |
三、從業員工資訊......................................................... |
63 |
四、環保支出資訊......................................................... |
63 |
五、勞資關係............................................................. |
64 |
六、重要契約............................................................. |
65 |
七、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
66 |
| 柒、財務概況 |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67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75 |
三、民國105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
81 |
四、民國105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
82 |
五、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132 |
|
| 六、公司及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 | |
應列明其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183 |
捌、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184 二、財務績效 .............................................................185 三、現金流量 .............................................................186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186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 ...................................................186 六、風險管理及評估 .......................................................187 七、其他重要事項 .........................................................188
玖、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189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191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191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191
- 拾、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 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191
壹、致股東報告書
一、民國 105 年度營運狀況執行報告
受到全球需求減緩與原物料價格下跌的影響下, 2016 年全球經濟的表現依然不 甚理想,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 最新的全球經濟成長與貿易預測持續下修,分別為 3.1% 與 2.3% ,皆低於 2014 與 2015 年的表現。先進國家如美國受到出口不振與投資 減弱的因素下,上半年的季年增率仍持續放緩,日本在內需與出口表現亦為疲弱。 雖然歐元區受到英國脫歐影響不大,且中國的經濟成長在擴大基礎建設的支持下亦 屬穩定,但中國經濟轉型對於臺灣經濟成長的不利影響依舊存在。綜觀 2016 年,國 內經濟上半年仍舊表現不佳,下半年在受到智慧型產品需求上升的影響進而帶動出 口與投資;此外為刺激國內需求,擴大國營事業計畫亦對於國內投資環境有所助益。 惟長期而言國內經濟仍高度受到全球經貿大環境的變動之影響。
歐美經濟景氣雖呈現經濟復甦的跡象,但台灣產品出口居關稅劣勢、美元升值 及日幣貶值引發亞太多國競貶,及面對南韓及大陸臨國產品的競爭,需降價先留住 客戶以保持市佔率,在其他製造成本上漲,且產品銷價競爭的情況下,是產業毛利 大幅衰退的主要原因,台灣出口由於中國大陸自有品牌崛起、建立自主供應鏈等情 況日趨嚴重,對台灣經濟成長的不利影響今年也未見好轉。經濟成長的動能,長期 取決於供給面,短期則主要受制於需求面。換言之,長期經濟成長所仰仗者,主要 是供給面生產能量之擴張、生產技術之進步,以及制度與結構之改革等;而短期經 濟景氣則與消費、投資及出口需求之強弱高度相關。全球經濟目前所面臨的困境, 就是在供給面與需求面同時喪失了成長的動能。因此產業整體營運表現導向仍主要 繫因於全球經濟景氣概況。
在紡織業方面,人造纖維業近年來呈現微幅衰退趨勢,主要是台灣出口至中國 大陸及東協的纖維紗線有減少趨勢,而東協與中國大陸之間貿易金額持續地增溫, 台灣正面臨區域經濟的崛起、新興市場的競爭,及中國大陸化纖產能大幅開出,台 灣人纖業者必須持續強化產品的差異化及創新應用,才能彌補在區域整合上的弱 勢。 FTA 、 TPP 相關議題又再度的被大眾所關注,以紡織產業而言,愈來愈多的業者 已經開始轉移至大陸、東南亞等國家發展,除了看中便宜的勞工之外,另一項主軸 就是國際貿易。反觀台灣紡織產業,若得不到相關支援,將會面臨孤立無援的困境, 因此政府相關單位應設法改善台灣外貿協議的窘境,以平等互惠為原則,擴大產業 需求為主軸,為台灣紡織產業再開創新的榮景。
茲將民國 105 年度本公司銷售及營運狀況與前兩年度相較情形列述如下:
單位 : 公噸 / 仟元
單位:公噸/仟元 |
單位:公噸/仟元 |
|||||
|---|---|---|---|---|---|---|
| 年度 產品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103年度 |
|||
| 銷 售 量 | 銷售金額 | 銷 售 量 | 銷售金額 | 銷 售 量 | 銷售金額 | |
| 尼龍絲 | 20,784 | 1,342,435 |
21,256 |
1,627,435 |
21,101 |
1,947,784 |
| 聚酯絲 | 30 | 1,308 |
125 |
6,164 |
72 |
4,038 |
| 加工絲 | 23,375 | 2,050,192 |
22,404 |
2,196,488 |
25,349 |
2,817,955 |
| 其他 | 4,198 | 268,829 |
3,732 |
249,157 |
3,240 |
245,393 |
| 合計 | 48,387 | 3,662,764 |
47,517 |
4,079,244 |
49,762 |
5,015,170 |
~ 1 ~
茲將民國 105 年度營運狀況較之於民國 104 年度情況,比較情形如下:
採個體財報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科 目 | 105年度 |
104年度 |
差異金額 | 增(減)% |
|---|---|---|---|---|
| 營業收入淨額 | 3,662,764 | 4,079,244 | (416,480) | -10.2% |
| 營業毛利 | 235,606 | 277,647 | (42,041) | -15.1% |
| 毛利率 | 6.43% | 6.81% | -0.38% | -5.6% |
| 營業費用 | 253,974 | 275,553 | (21,579) | -7.8% |
營業利益(損) |
(18,368) | 2,094 | (20,462) | -977.2% |
稅前淨利(損) |
(109,224) | 12,123 | (121,347) | -1001.0% |
稅後淨利(損) |
(101,282) | 7,963 | (109,245) | -1371.9% |
展望未來:
-
一、化纖產業面對油價下跌進而影響市場買方觀望及中國流血輸出、惡性低價競 爭,本公司營運將朝以產品高值化,服務高滿意的新競爭策略,以因應未來 挑戰;另在環保法令與國際間對環保綠能的日益重視下,本公司持續投入資 源,關注工安與環保的維護與生產流程改善,力求綠色環保的生產環境及綠 色產品開發,以達產業升級創造台灣競爭力。
-
二、面對原物料激烈變化、經濟成長停滯,國民所得成長受阻、國內市場變遷、全 球更激烈之競爭及日益加劇之各種貿易障礙等嚴重威脅本公司發展之不利因 素。因應之道,唯有持續的提升品質與強化研發能力,並經由結合不同產業, 共同開發新產品及延伸公司產品價值鏈,以全方位而多樣化的服務及朝向高附 加價值之產業深耕,藉此促進企業轉型及提昇公司競爭的優勢,以達成永續成 長的目標。
-
三、本公司在獲得廣大客戶及眾多股東與往來銀行的支持與鼓勵下,面對諸多艱峻 的考驗,公司仍將全力以赴、突破重圍;在經營階層能洞見癥結與全體員工共 同努力經營下,將以更上ㄧ層樓、勤勉敬業的堅定意念因應更加嚴峻坎坷的市 場環境而努力,展望未來,我們仍然深具信心並且全心投入、戮力經營,希望 來年能以穩定的營運結果呈現。
二、民國 106 年營業計劃概要
- (一)經營方針
本公司擁有良好的研發團隊,並不斷研發出高附加價值產品並致力於將新產品落實商 業化。在市場行銷方面,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之銷售通路並積極開發終端產品,以擴大市 場佔有率及提高產品之獲利。另在生產管理上,公司推動生產策略,以達到降低成本提高 品質之目標。
茲將本公司民國 106 年所預設之經營方針臚列如下:
1 、 業務方面:
-
(
1)培養長期忠實與品牌客戶,提高銷售服務品質,以維持穩定的業績。 -
(
2)開發品牌商通路,整合上中下游,強化差異化產品組合,以強化業績目標。 -
(
3)擴大新產品銷售,以增加獲利空間。 -
(
4)開發更新產品,以創造出新市場。
~ 2 ~
2 、 產銷方面:
-
(
1)配合少量多樣化的市場潮流,機動調整機台之生產模式,以符合客戶需求。 -
(
2)一般規格計劃生產,以減少修改次數,特殊規格以訂量生產、減少庫存。
3 、 生產方面:
-
(
1)生產績效再提升。(包括 AA 級率提高、廢絲率降低、開動率提高) -
(
2)降低單位工繳成本;同時朝向降低工繳費用及增加產量為目標。 -
(
3)持續配合TPM活動,推動品質改善計劃。 -
(
4)品質提升、減少客訴。
4 、 管理方面:
-
(
1)持續目標管理制度推動: -
。
-
1.透過協商與討論,制定目標與方針(P) -
。
-
2.執行目標管理各項工作計劃(D) -
。
-
3.追蹤及檢核未達成原因並擬定改善對策(C) -
。
-
4.考核執行成果(A) -
(
2)落實2S整理、整頓管理活動:
1. 訂定 2S 各項檢核標準。
2. 每月由各級主管人員參與巡檢並頒行獎懲辦法。
3. 藉由 2S 活動達到成本、品質、效率及安全之持續改善。
(3)工時專案管理活動:
1. 透過碼錶 ( 或錄影方式 ) 進行工時量測。
2. 建立各產線標準工時。
3. 透過標準工時之建立,做為工作方法改善、最適化人力配置及生產力衡量之 依據。
5 、 研發方面:
-
(1)因應產業結構形態的改變和市場需求的發展趨勢,本公司於近年來在研究發展的 內容方面,一直是透過現有素材之機能性產品開發,以及新素材、新製程之研究, 這二大領域並行發展,藉以提升公司之研發能量,增進公司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並強化於中、長期之經濟發展作準備。 -
(2)未來研究發展計劃 -
a.現有素材之功能性纖維中,已上市部份藉由品牌之優勢作更進一步的推廣與改 進,擴大各種高附加價值產品之市場佔有率;另一方面,加速改進研發階段之 產品並使其可儘早量產上市。 -
b.開發耐燃纖維素纖維,對公司所開發之 Lyocell 長纖絲相關紡織產品將具有很 大之助益,將來可應用於賽車服、工作服、嬰兒服、傢飾用及軍事用紡織品等 相關產品。 -
c.開發高效能抗靜電聚酯母粒及高效能抗靜電聚酯纖維,對公司開發抗靜電相關 紡織產品具有很大之助益,且很快可將相關產品推廣至市場上,並將應用於醫 療用、製藥環境用、電子產業用紡織品及化工產業等相關產品。 -
d.細丹尼抗靜電纖維研究開發,為因應市場之需求對於細丹尼抗靜電纖維的應用 極廣,因此透過抗靜電纖維開發之相關技術,更進一步強化與提升相關技術, 開發細丹尼抗靜電纖維,透過技術的深化快速將相關產品推廣至市場上,並增 廣細丹尼抗靜電纖維之應用。 -
e.發熱纖維開發計畫,著眼於氣候變異,對於冬季除了保暖需求外,輕量化的保 暖產品,將使人們在冬季穿著更為舒適與便利,因此著手研究開發具有發熱效 果之發熱纖維,透過衣著內所具有之發熱纖維素材,將可大幅提升穿著的保暖 性。
~ 3 ~
-
f.Dope dye 原液染色纖維開發,包括 PP、PET、Nylon 等透過紡絲製程添加色母 粒,賦予纖維多樣化的色彩,使纖維在織造前就已經具備成品之顏色,如此可 以大幅度降低紡織品透過後段染色工程賦予色彩之工程,減化染色整理之程 序,並大量降低染色廢水的產出,有利於紡織品的綠色經濟發展。 -
g.纖維素紡黏不織布是透過新開發之紡黏技術,可用以生產具有連續長纖絲結構 的纖維素不織布,此種連續長纖絲的組成結構,能賦予不織布特殊的透氣性, 並能結合高吸濕性、低落棉量之特點,此產品之開發將可應用於醫美彩妝用 品、擦拭、過濾和各項高吸濕性領域所需要之用品。 -
h.離子液體纖維素紡絲技術,藉由離子液體的特性與優點,有利於提高纖維素纖 維的製程穩定性,同時降低紡製纖維時的能耗,達到節能製程,且離子液體回 收系統簡易,有利於開發高性能之纖維素纖維。 -
i.複合機能性紗線開發,為了要「揚長避短」,克服單一材料的缺點,創造織物 的新性能,複合式材料已漸漸嶄露頭角。以服裝消費需求為例,隨著市場競爭 對於衣著的需求也越來越高,不僅希望一件服裝能展現出與眾不同的設計美 感,更希望衣服能提供更多的附加功能,如:吸濕發熱、光澤柔美、布料輕薄 等複合功能。
6 、 新纖維部方面:
-
(
1)維繫通路合作關係。 -
(
2)加強MIT台灣品牌形象。 -
(
3)開發功能性布料,推廣國際品牌市場。 -
(二)預期產銷數量及其依據
| 單位:公噸 | ||
|---|---|---|
| 產 品 別 |
數 量 | 依 據 |
| 尼龍原絲 | 39,520 |
本公司各項產品於民國106年度之預估銷售數量 ,係參酌業務銷售預估及本公司近期之生產設備及銷售庫存狀況予以 設定。 |
| 聚酯原絲 | 2,478 |
|
| 尼龍加工絲 | 20,834 |
|
| 聚酯加工絲 | 2,448 |
|
| 複合加工絲 | 750 |
|
| 聚丙加工絲 | 404 |
|
| 合 計 |
66,434 |
-
(三)重要產銷政策
-
1、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開發新複合纖維產品,以提高高附加價值產品之比例。 -
2、訂定年度銷售目標,引導接單方向,以達成公司獲利之政策。 -
3、落實產銷協調工作,發揮產能以配合市場之需求及變化。 -
4、降低非計劃性生產,加強庫存控管,以達成公司庫存目標。 -
5、提升生產品質,加強售前、售後服務,減少不必要之客訴發生,迅速處理客戶之 問題以減少公司之損失。 -
6、加強對客戶之徵信及授信工作,以降低異常呆帳之風險。
面對強敵環伺的情況下,預先設定妥善的經營方針且不斷的檢討與改進,方能抵擋各項突 如其來的衝擊。準此,唯有提升品質、加速新產品開發速度、增加高獲利產品之生產,以避開 同業激烈的競爭;以最平實穩健的經營方針向前邁進,已成為全體同仁共同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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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 0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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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貳、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一 ( ) 設立日期:中華民國 77 年 7 月 22 日
總公司地址:彰化縣埔鹽鄉永樂村番金路 94 號 電話: (04)8652321 台北分公司:臺北市大同區永樂里甘谷街 35 號 4 樓 電話: 0800533688 彰化辦事處:彰化市彰鹿路 105 之 4 號 電話: (04)7638869 埔鹽廠址:彰化縣埔鹽鄉永樂村番金路 94 號 電話: (04)8652321 芳苑廠址: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 45 號 電話: (04)8952202 斗六廠址:雲林縣斗六市斗工十路 150 號 電話: (05)5573030
( 二 ) 公司沿革:
年/月 |
大 事 紀 要 |
|---|---|
77.07 |
秉持著「聚集英才、創業興隆」的理念,創立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並正式啟動公司 建廠計劃。 |
77.11 |
購買埔鹽廠現址5,400 平方公尺之土地及辦公房舍,開始原絲廠之各項整地及建廠工作。 |
79.04 |
埔鹽廠原絲A系列機組試俥成功,為國內首次研發成功並於工廠商業化量產之高速紡絲(HOY)製程,生產速度可達每分鐘5,000米,為傳統紡絲的四倍。 |
79.10 |
埔鹽廠原絲A系列六部機組全部擴建完成,每月產能提升至600噸。 |
79.11 |
自行研發成功尼龍三角亮光絲(NYLON TRILOBAL YARN)。 |
80.10 |
埔鹽廠原絲B系列二部機組擴建完成,每月原絲總產能擴充至1,260公噸。同月芳苑廠第一期擴建工程開始動工。 |
80.12 |
公司正式對外發表尼龍超細纖維(NYLON MICRO-FIBER)產品試車成功。 |
81.12 |
芳苑廠原絲生產線試車完成,並正式開始加入產銷行列,自此本公司已奠立尼龍及聚酯 類產品一貫化完整之生產體系。 |
84.07 |
本公司「複合纖維自然開纖之製法」榮獲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專利。 |
84.11 |
本公司研發之「極超細纖維複合絲」產品由經濟部核定為主導性新產品。 |
84.12 |
本公司通過經濟部商檢局ISO 9002國際品保認證。 |
85.08 |
本公司「纖維素溶液適用於高速紡絲之方法」榮獲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專利。 |
85.11 |
本公司研發之「彈性纖維」產品由經濟部核定為主導性新產品。 |
85.12 |
本公司成為國內第一家紡纖業者通過經濟部商檢局之ISO 9001國際品保認證。 |
87.02 |
本公司榮獲經濟部選評為新產品開發績優廠商。 |
87.04 |
本公司榮獲經濟部選評為八十七年度產業科技獎優等獎。 |
~ 5 ~
年/月 |
大 事 紀 要 |
|---|---|
87.04 |
本公司股票正式上市掛牌集中市場公開買賣。 |
89.10 |
成立PVA事業部,發展遠紅外線、吸濕排汗、抗菌防臭纖維等機能性產品。 |
90.12 |
本公司降低纖維素粘液色澤及聚合度衰退製法,獲得經濟部中央標準局專利。 |
92.08 |
成立終端產品部門—新纖維組,自行設計開發極超細纖維功能性新產品。 |
98.09 |
本公司「Lyocell長纖絲之水洗方法」,獲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 |
98.12 |
新購斗六廠與設備,正式加入聚隆公司之生產線,為聚隆公司之第三廠。 |
100.01 |
召開法人說明會。 |
100.07 |
子公司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公司完成設立登記。 |
100.08 |
取得二水鄉鼻子頭段土地,擬作為子公司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公司的建廠預定地。 |
100.12 |
以《濕式溶噴纖維素不織布暨系統技術開發計畫》榮獲民國100年度經濟部技術處產業創新成果表揚之卓越產業升級獎。 |
101.05 |
本公司於民國100年取得彰化縣二水鄉鼻子頭段土地,並於民國101年5月15日舉行動土典禮,將用來生產 Lyocell (GreenCell)纖維素纖維。 |
101.10 |
以《綠色環保纖維素長纖絲製品》榮獲101年度經濟部產業創新成果聯合表揚活動之產品/系統創新類獎項。 |
101.11 |
本公司獲政府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計畫之支持成立《聚隆創新研發中心》,並 於 11月15日正式揭牌。 |
102.09 |
本公司「可增加防霉、抗菌及除臭功能之天然纖維素纖維的製法」榮獲「102年國家發明創作獎 -銀牌獎」。 |
102.12 |
本公司榮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訓練品質評核系統等級證書(TTQS)-企業機構銅牌。 |
104.01 |
通過BSI台灣分公司查證取得五大類產品合理保證等級的「產品碳足跡查證聲明書」。 |
105.12 |
本公司「具耐燃功能之天然纖維素纖維之製法」,獲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 |
105.12 |
本公司取得ISO 50001國際能源管理系統認證。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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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部 會財 計務 課課
資 材 課
人 資 課
管理部
管 理 課
內 銷 課
業務部 業務處 外 銷 課
組
安 全 衛 生 室
銷
廠 務 室
產 電腦資訊組 安全衛生組 創新研發中心 原 絲
紡 絲 課
埔鹽廠 氣 撚
保 養 課
品 管 課
安 全 衛 生 室
監察人
總經理室
廠 務 室
紡 絲 課
理 假 撚 課
經
保 養 課
股東大會 董事會 董事長 總 生產部 芳苑廠
執行副總經理
品 管 課
叁、公司治理報告
安 全 衛 生 室
室
廠 務 室
核 原 絲
紡 絲 課
董事會秘書室 薪酬委員會 稽 氣 撚
斗六廠 假 撚 課
保 養 課
品 管 課
工 務 處
工務部 擴 建 處
部 務 室
研發部
研 發 課
組織結構
)
一 新纖維部
(
ㄧ、組織系統
台北
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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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 二 )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部門別 | 職 務 業 務 |
|---|---|
| 稽 核 室 | 1、稽核計劃之擬訂、查核及申報。2、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督導及審核。3、公司營運狀況稽核、異常分析及改善建議。 |
| 管 理 部 | 主管總務、資材與人資企劃等業務。1、各類總務行政作業。2、公司訴訟案件之處理與合約審核。3、企業人力資源招募及規劃、人事行政、教育訓練、外籍勞工及薪資管理作業。 |
| 總經理室 | 主管電腦資訊、安全衛生、產銷及等工作。1、各項電腦相關軟硬體之規劃管理、資訊安全維護。。2、規劃督導各部門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3、公司各類生產排程之管理作業。4、公司主要原物料之採購與管制。 |
| 財 務 處 | 1、財務及資金籌措、管理運用。2、會計帳務、稅務處理與分析。3、股東會、董事會等重要會議之召集、專案計劃之推動及股務相關作業。 |
| 業 務 部 | 1、銷售計劃之擬訂、協調、執行。2、市場行情之蒐集、分析、整理。3、新客戶及新市場之開發。 |
| 生 產 部 | 包含埔鹽廠、芳苑廠及斗六廠等三廠,1、產品之生產製造、生產設備之保養維護。2、產品品質控制及管理。3、生產規劃、物料需求規劃及出貨排程規劃。 |
| 工 務 部 | 1、工程擴建計劃及進度控管。2、工程發包、監督與管理。 |
| 研 發 部 | 1、發展高附加價值等新產品之生產技術。2、主管產品及製程閞發及改善等工作。 |
| 新纖維部 | 1、負責終端產品之開發、企劃與行銷等工作。2、推廣公司自有品牌及市場規劃。 |
~ 8 ~
| 日 期: 106年04月22日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 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關 係 | 父女 | 姊弟 | -- |
父女 | 父女 | ||
|---|---|---|---|---|---|---|---|---|---|
| 姓 名 | 周秉儀 | 賴淑茵 | -- |
施雅惠 | 施松林 | ||||
| 職 稱 | 監察人 | 課 長 |
-- |
董 事 | 董 事 | ||||
| 目前兼任本 | 公司及其他 公司之職務 |
全聚隆、拓 昕、巨能、聚 泰及聚茂之 董事 |
全聚隆、拓 昕、巨能、聚 泰、聚茂及弘 裕之董事 |
辰泰資訊科 技 (股)公司負責人 |
允強公司董事 | 寶成公司 | 逢甲大學工 學院講座教 授 |
隆昌集團 總經理 |
|
| 主要經(學)歷 | 台北工專機械工程科 台化廠長 |
萬能工專紡織系 愚果工程經理 |
彰化師範大學 企管碩士 |
溪湖國小 金瑛發公司董事長 全瑛公司董事長 |
日本近畿大學企管系 | 美國田納西大學 紡織科學系博士 中國紡織工業研究中 心 /紡綜所 副總經理/所長 |
員林農工土木測量科 銳遠建設公司董事長 總成實業公司董事 |
||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 |
-- |
-- |
-- |
-- |
-- |
-- |
||
| 配偶、未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 |
-- |
-- |
1.96% |
-- |
-- |
-- |
|
| 股數 | -- |
-- |
-- |
2,174,429 |
-- |
-- |
-- |
||
| 現在 持有股數 |
持股 比率 |
1.44% |
4.78% |
2.58%0% |
2.36%0% |
1.46%1.94% |
0% |
0% |
|
| 股數 | 1,601,531 |
5,309,273 |
2,867,082890 |
2,624,0770 |
1,618,5552,158,027 |
0 |
0 |
||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1.44% |
4.76% |
2.58%0% |
2.36%0% |
1.46%0% |
0% |
0% |
|
| 股數 | 1,601,531 |
5,291,273 |
2,867,0820 |
2,624,0770 |
1,618,5550 |
0 |
0 |
||
| 初次選 任日期 |
79.01.29 |
95.06.13 |
101.05.03 |
101.05.03 |
101.05.03 |
104.05.25 |
104.05.25 |
||
| 任期 | 3年 |
3年 |
3年 |
3年 |
3年 |
3年 |
3年 |
||
選(就)任日 期 |
104.05.25 |
104.05.25 |
104.05.25 |
104.05.25 |
104.05.25 |
104.05.25 |
104.05.25 |
||
| 性 別 |
男 | 男 | 男 | 男 | 女 | 男 | 男 | ||
| 姓 名 | 周文東 | 賴明毅 | 帝豪貿易(股)公司 法人代表:林益生 |
金瑛發機械工業(股)公司法人代表:施松林 |
展瑛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施雅惠 |
白志中 | 溫文超 | ||
| 國籍或 註冊地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
| 職 稱 | 董事長 | 董 事 | 董 事 | 董 事 | 董 事 | 獨 立 董 事 |
獨 立 董 事 |
~ 9 ~
| 日 期: 106年04月22日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 人 |
關 係 | -- |
父女 | -- |
|---|---|---|---|---|---|
| 姓 名 | -- |
周文東 | -- |
||
| 職 稱 | -- |
董事 | -- |
||
| 目前兼任本 公司及其他 公司之職務 |
無 | 無 | 國寶集團北 海保險經紀 人 (股)公司之執行董事 兼總經理 帝德國際實 業 (股)公司董事長 |
||
| 主要經(學)歷 | 淡江大學水利系 | 美國猶他大學財金系 研究所碩士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審查員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 |
朝陽科技大學 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
||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 |
-- |
-- |
|
| 股數 | -- |
-- |
-- |
||
| 配偶、未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 |
-- |
-- |
|
| 股數 | -- |
-- |
-- |
||
| 現在持有股數 | 持股 比率 |
0.63% |
2.08%2.10% |
1.29%0% |
|
| 股數 | 704,606 |
2,307,9832,338,219 |
1,435,6800 |
||
| 選任時 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63% |
1.33%0% |
1.29%0% |
|
| 股數 | 704,606 |
1,481,5520 |
1,435,6800 |
||
| 初次選 |
任日期 | 89.08.25 |
101.05.03 |
95.06.13 |
|
| 任期 | 3年 |
3年 |
3年 |
||
選(就)任日 期 |
104.05.25 |
104.05.25 |
104.05.25 |
||
| 性 別 |
男 | 女 | 男 | ||
| 姓 名 | 楊文波 | 泓厚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周秉儀 |
聚寶盆全球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曾士祈 |
||
| 國籍或 註冊地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
| 職 稱 | 監察人 | 監察人 | 監察人 |
~ 10 ~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日 期: 106年04月22日 |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林益邦 、劉思怡、施櫻芝、林益生 | 施松林、施羽隆、施永哲、施陳選 | 施羽隆 | 陳碧玉、周紹華、周孟儀、周秉儀 | 陳麗雯 |
|---|---|---|---|---|---|---|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
帝豪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金瑛發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展瑛投資有限公司 | 泓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聚寶盆全球投資有限公司 | |
~ 11 ~
| 日 期: 106年04月22日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註1:(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2)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7)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8)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9)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10)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註 2:本公司於民國104年05月25日股東常會改選董監事,第十屆董監事任期為民國104年05月25日至民國107年05月24日,並自本屆選任兩名獨立董事。 |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1) |
10 |
|
| |
|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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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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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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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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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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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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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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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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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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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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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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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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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商務、法務、財務、 會計或公司業務所 須之工作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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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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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 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 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 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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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法務、財務、會 計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 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 講師以上 |
|||||||||||||
| 條件 姓名 |
周文東 | 賴明毅 | 帝豪貿易(股)公司 法人代表:林益生 |
金瑛發機械工業(股)公司法人代表:施松林 |
展瑛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施雅惠 |
白志中 | 溫文超 | 楊文波 | 泓厚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周秉儀 |
聚寶盆全球投資有限公司 監察人:曾士祈 |
~ 12 ~
| 日 期: 106年04月22日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之經理人 |
關係 | 兄弟 | - | 姊弟 | - | - | 兄弟 | - | - | - |
|---|---|---|---|---|---|---|---|---|---|---|---|
| 姓名 | 周文啟 | - | 賴淑茵 | - | - | 周文東 | - | - | - | ||
| 職稱 | 總廠長 | - | 課 長 |
- | - | 董事長 | - | - | - | ||
| 目前兼任其他 公司之職務 |
全聚隆、拓昕、巨能、 聚泰及聚茂之董事 |
全聚隆、拓昕及巨能之 董事 聚泰及聚茂之監察人 |
全聚隆、拓昕、巨能、 聚泰及聚茂之董事 |
聚泰、聚茂之董事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主要經(學)歷 | 台北工專機械工程科 台化廠長、聚隆副總經理 |
台北工專化學工程科 台化廠長、事業部研發主任 |
萬能工專化學工程科 愚果工程經理 |
逢甲大學紡織研究所 長春石油化學研發部 |
台北工專機械科 台灣玻璃工務員 |
雲林工專電機工程科 聚隆製絲課課長 聚隆副廠長 |
聯合工專機械工程科 聚隆假撚課課長 |
鹿港高中綜合商科 聚隆財務課 課長 |
逢甲大學會計系 榮成紙業會計副理 |
||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 | 0.07%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 | 78,864 |
- | - | - | - | - | - | - | ||
| 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1.44% |
0.19% |
4.78% |
0.02% |
0.01% |
0.02% |
0.00% |
0.02% |
0.00% |
|
| 股數 | 1,601,531 |
207,548 |
5,309,273 |
19,182 |
13,000 |
18,167 |
159 |
20,379 |
3,000 |
||
選(就)任日期 |
100.04.23 |
105.09.01 |
100.09.01 |
100.12.01 |
102.07.01 |
100.09.01 |
102.07.01 |
100.09.01 |
99.03.16 |
||
| 性別 | 男 | 男 | 男 | 男 | 男 | 男 | 男 | 女 | 男 | ||
| 姓 名 | 周文東 | 林澤忠 | 賴明毅 | 黃坤山 | 郭誌忠 | 周文啟 | 梁勝吉 | 張美紅 | 黃福良 | ||
| 國 籍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台灣 | ||
| 職 稱 | 董 事 長 |
總 經 理 |
業 務 處 副總經理 |
研 發 部 主 任 |
工 務 部 副 主 任 |
生 產 部 副總經理 |
生 產 部 副總廠長 |
財 務 處 副 處 長 |
會 計 課 課 長 |
~ 13 ~
|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A、B、C、D、E、F 及G等七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例 |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
(4.31%) | (2.37%) | (0.18%) | (0.18%) | (0.18%) | (0.36%) | (0.36%) | ||
| 本公司 | (4.31%) | (2.37%) | (0.18%) | (0.18%) | (0.18%) | (0.36%) | (0.36%) | |||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員工認股權憑 證得認購股數 (H)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本 公 司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員工酬勞(G) |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
股票 金額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現金 金額 |
13 | 8 | 0 | 0 | 0 | 0 | 0 | |||
| 本公司 | 股票 金額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現金 金額 |
13 | 8 | 0 | 0 | 0 | 0 | 0 | |||
| 退職退休金 (F)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本公 司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薪資、獎金及特支 費等(E)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3,811 | 2,113 | 0 | 0 | 0 | 0 | 0 | ||
| 本公司 | 3,811 | 2,113 | 0 | 0 | 0 | 0 | 0 | |||
| A、B、C及D等 四項總額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0.53%) | (0.28%) | (0.18%) | (0.18%) | (0.18%) | (0.36%) | (0.36%) | ||
| 本公司 | (0.53%) | (0.28%) | (0.18%) | (0.18%) | (0.18%) | (0.36%) | (0.36%) | |||
| 董事酬金 | 業務執行費用 (D)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481.3 | 225.4 | 120 | 120 | 120 | 360 | 360 | |
| 本 公 司 |
481.3 | 225.4 | 120 | 120 | 120 | 360 | 360 | |||
| 董事酬勞 (C)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57.9 | 57.9 | 57.9 | 57.9 | 57.9 | 0 | 0 | ||
| 本 公 司 |
57.9 | 57.9 | 57.9 | 57.9 | 57.9 | 0 | 0 | |||
| 退職退休金 (B)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本 公 司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報酬 (A)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本 公 司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姓 名 | 周文東 | 賴明毅 | 帝豪貿易(股)公司 法人代表:林益生 |
金瑛發機械工業(股)公司 法人代表:施松林 |
展瑛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施雅惠 |
白志中(註) | 溫文超(註) | |||
| 職稱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董事 |
獨董 | 獨董 |
| 董事酬金級距表: | 董事姓名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帝豪公司、金瑛發公司、 展瑛公司、白志中、溫文超 |
周文東、賴明毅 | |||||||
|---|---|---|---|---|---|---|---|---|---|---|---|---|
| 本公司 | 帝豪公司、金瑛發公司、 展瑛公司、白志中、溫文超 |
周文東、賴明毅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周文東、賴明毅、帝豪公司、 金瑛發公司、展瑛公司、 白志中、溫文超 |
||||||||||
| 本公司 | 周文東、賴明毅、帝豪公司、 金瑛發公司、展瑛公司、 白志中、溫文超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低於2,000,000元 |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100,000,000元以上 |
總計 | |||
~ 14 ~
|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勞 |
無 | 無 | 無 | 監察人酬金級距表: | ||||||||||||
|---|---|---|---|---|---|---|---|---|---|---|---|---|---|---|---|---|---|---|
| A、B及C等三項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 比例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0.28%) | (0.18%) | (0.18%) | ||||||||||||||
| 本公司 | (0.28%) | (0.18%) | (0.18%) | |||||||||||||||
| 監察人姓名 |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楊文波、聚寶盆公司、泓厚公司 | |||||||||||||||
| 監察人酬金 | 業務執行費用(C )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司 |
225 | 120 | 120 | |||||||||||||
| 本公司 | 225 | 120 | 120 | |||||||||||||||
| 酬勞(B)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57.9 | 57.9 | 57.9 | ||||||||||||||
| 本公司 | 楊文波、聚寶盆公司、泓厚公司 | |||||||||||||||||
| 本公司 | 57.9 | 57.9 | 57.9 | |||||||||||||||
| 報酬(A)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0 | 0 | 0 | ||||||||||||||
| 本公司 | 0 | 0 | 0 | |||||||||||||||
| 姓 名 | 楊文波 | 聚寶盆全球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曾士祈 |
泓厚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周秉儀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 低於2,000,000元 |
2,000,000元(含)~5,000,000元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 |
100,000,000元以上 |
總計 | |||||||||
| 職 稱 | 監察人 | 監察人 | 監察人 |
~ 15 ~
| 單位:仟元 | 有無領取 來自子公 司以外轉 投資事業 |
有無領取 來自子公 司以外轉 投資事業 |
酬金 | 無 | 無 |
|---|---|---|---|---|---|
| A、B、C及D等 四項總額占稅 後純益之比例(%)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
(4.64%) |
||
| 本公司 | (4.64%) |
||||
| 員工酬勞金額(D)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股票 金額 |
0 |
||
| 現金 金額 |
18 |
||||
| 本公司 | 股票 金額 |
0 |
|||
| 現金 金額 |
18 |
||||
| 獎金及 特支費等等(C)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
970 |
||
| 本公司 | 970 |
||||
| 退職退休金(B)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
0 |
||
| 本公司 | 0 |
||||
| 薪資(A) | 財務報 |
告內所 有公司 |
3,716 |
||
| 本公司 | 3,716 |
||||
| 姓名 | 林澤忠 | 賴明毅 | |||
| 職稱 | 總 經 理 |
業務處副總 |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級距表: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林澤忠、賴明毅 | ||||||||
|---|---|---|---|---|---|---|---|---|---|---|---|
| 本公司 | 林澤忠、賴明毅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低於2,000,000元 |
2,000,000元(含)~5,000,000元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 |
100,000,000元以上 |
總計 | ||
~ 16 ~
期: 106 年 04 月 22 日
4 、配發員工酬金 (104 年度 ) 之經理人姓名及配發情形
日
| 職 稱 | 姓 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 益之比例(%) |
|
|---|---|---|---|---|---|---|
| 經 理 人 |
董 事 長 |
周文東 | 0 |
73仟元 |
73仟元 |
0.93% |
| 總 經 理 |
林澤忠 | |||||
| 業務副總經理 | 賴明毅 | |||||
| 研發部主任 | 黃坤山 | |||||
| 工務部副主任 | 郭誌忠 | |||||
| 生產部副總廠長 | 周文啟 | |||||
| 生產部副總廠長 | 梁勝吉 | |||||
| 財務處副處長 | 張美紅 | |||||
| 會 計 課 長 |
黃福良 | |||||
-
5、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 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 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1)本公司給付董監事酬金之政策:
依公司章程第十四條第十四款「董監事報酬依公司法第 196 條規定辦理;授權董事會依董 事、監察人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比照同業水準支給議定之。董事長之 報酬比照總經理支領所得為計算基礎。其餘董事及監察人之報酬以不超過本公司員工薪資表 最高薪階之標準支給。」
(2)本公司給付經理人酬金之政策:
依公司章程第十六條「本公司設經理 ( 含總經理 ) 若干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公司法第 29 條規定辦理。本公司經理人之薪資報酬需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並提報董事會同意通過; 其他員工之報酬、薪資、獎勵、年終獎金等由董事會授權總經理視其他員工對公司營運貢獻 之實際情況並比照同業水準支給。」
(3)依公司章程第十九條之一「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4%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4%為董監 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則應先扣除累積虧損之數額後,再就餘額計算提撥。員工 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上之從屬公司員 工。有關員工酬勞、董監事酬勞之發放相關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由董事會議定 之,並報告股東會。」
~ 17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 ) 董事會運作情形:
第十屆董事會自民國 104 年 05 月 25 日至今開會 14 次,董事監察人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列)席 次 數 |
委託出席 次 數 |
實際出(列)席 率 |
備 註 |
|---|---|---|---|---|---|
| 董事長 | 周文東 | 14 |
0 |
100% |
|
| 董 事 | 賴明毅 | 14 |
0 |
100% |
|
| 董 事 | 金瑛發機械工業(股)公司法人代表:施松林 |
14 |
0 |
100% |
|
| 董 事 | 帝豪貿易(股)公司 法人代表:林益生 |
13 |
0 |
93% |
請假1次 |
| 董 事 | 展瑛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施雅惠 |
5 |
9 |
36% |
|
| 獨 董 | 白志中 | 13 |
1 |
93% |
|
| 獨 董 | 溫文超 | 9 |
4 |
64% |
請假1次 |
| 監察人 | 楊文波 | 14 |
0 |
100% |
|
| 監察人 | 聚寶盆全球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曾士祈 |
12 |
1 |
86% |
|
| 監察人 | 泓厚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周秉儀 |
9 |
0 |
64%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交法第 14條之3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 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 以及參與表決情形:截至年報刊印日尚無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 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健全及有效率之董事會是優良公司治理的基礎。在此原則下,本公司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以協助董事會執行其職責。 (二)本公司董事均能秉持專業及為全體股東謀求最大利益執行職務,並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作為公司對外發表意見之管道,並可由「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相 關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三)截至年報刊印日尚無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四)公司每年為全體董監購買責任保險。 |
~ 18 ~
( 二 ) 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第十屆董事會自民國 104 年 05 月 25 日至今開會 14 次,董事監察人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 稱 姓 名 實際列席次數 實際列席率 備 註 監察人 楊文波 14100%監察人 聚寶盆全球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曾士祈 1286%監察人 泓厚投資 (股)公司法人代表:周秉儀 964%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例如溝通管道、方式等):實際參與列席董事會議,並於每週定期、定時蒞臨公司,熟悉審查內部稽核文件。 (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事項、方式及結果等):實際參與列席董事會議,並於每週定期、定時蒞臨公司,熟悉審查 內部稽核文件。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 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截至年報刊印日尚無陳述任何意見。 |
姓 名 | 實際列席次數 | 實際列席率 | 備 註 |
|---|---|---|---|---|
| 楊文波 | 14 |
100% |
||
| 聚寶盆全球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曾士祈 |
12 |
86% |
||
泓厚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周秉儀 |
9 |
64% |
( 三 ) 董事及監察人之進修情形
| 職稱 | 姓名 | 選任日期 | 進修日期 |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 時數 |
|---|---|---|---|---|---|---|---|
| 起 | 迄 | ||||||
| 董事 | 溫文超 | 104/05/25 |
105/04/22 |
105/04/22 |
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證券 暨期貨市場 發展基金會 |
105年度公司治理論壇 系列 -內線交易與企業社 會責任 |
3.0 |
( 四 ) 經理人參與公司治理有關之進修與訓練 :
| 姓 名 | 職 稱 | 日 期 | 課 程 名 稱 | 授 課 單 位 | 時 數 |
|---|---|---|---|---|---|
| 周文啟 | 生 產 部 副總經理 |
105/9/20 |
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內部稽核訓練 |
國立成功大學 產業永續發展中心 |
6H |
| 梁勝吉 | 生 產 部 副總廠長 |
6H |
|||
| 黃福良 | 會 計 課 課 長 |
105/6/16~105/6/18 |
物質流成本會計培訓班 | 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 | 18H |
105/12/5~105/12/6 |
會計主管持續進修班 |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12H |
~ 19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規定。 |
未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規定。 |
未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規定。 |
未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規定。 |
|---|---|---|---|---|---|---|---|---|---|---|
| 運作情形 | 摘要說明 | 本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揭露於公司網站上。 | 公司於公司網頁設有投資人詢問函,並統籌由股務代理 與財務單位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等事宜。 |
由股務代理與財務單位處理管控。 | 已制定於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辦法中。 | 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供遵循。 | 本公司認為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為提高董事會有效性及 實現本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上具有重要裨益,目前董事會 成員中已有一名女性。 |
本公司僅依規定設置獨立董事及薪資報酬委員會,未自 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本公司未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並未定期進行績效 評估。 |
本公司未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惟簽證會計師 會落實自我輪調。 |
| 否 | | | | |||||||
| 是 | | | | | | | ||||
| 評估項目 | 1、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2、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1)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 實施? |
(2)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3)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4)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 券? |
3、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1)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 |
(2)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 性委員會? |
(3)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
(4)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20 ~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尚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規定。 |
尚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 實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務守則」規定。 |
9、請就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1)已改善:於年報完整揭露股東常會決議事項之執行情形並說明後續執行狀況;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詳載檢舉管道與完整之處理流程。 (2)優先加強事項: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於網站上公布。 |
|---|---|---|---|---|---|---|---|---|
| 運作情形 | 摘要說明 | 公司設有專責單位負責進行公司治理之相關事務的處 理。 |
公司網站設有利害關係人專區並與往來銀行及其他債 權人、員工、供應商、社區或公司之利害關係人保持暢 通的溝通。 |
公司相關股務事務皆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 | 本公司重要訊息及治理訊息之揭露均係透過公開資訊 觀測站發佈各項公開透明之訊息公佈,並自行設置公司 網站設立溝通管道。 |
公司網站設有英文版並由專責單位維護,且採行發言人 及代理發言人制度並使用公開資訊觀測站作為公司重 大訊息之發佈處。 |
(1)董事出席及監察人列席董事會狀況:列席狀況良好。(2)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無。(3)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請詳第19頁。(4)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與客戶保持暢通的溝通管道,定期追蹤瞭解產品使用狀況;內部定期召開業 務會議,掌握客戶最新狀態、提供最佳服務。 (5)公司每年為董事、監察人及重要經理人購買責任保險。 |
|
| 否 | ( |
|||||||
| 是 | | | | | | | ||
| 評估項目 | 4、公司是否設置公司治理專(兼)職單位或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 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依法辦理 董事會及股東大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 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 事錄等) ? |
5、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溝通管道,及 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 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 議題? |
6、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7、資訊公開(1)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2)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 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 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8、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 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 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 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 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21 ~
( 六 )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 14-6 條及金管會 100 年 3 月 18 日公告訂定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 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於 100 年 12 月 23 日召開之第八屆第二十 次董事會通過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章程」,並於 101 年 02 月 10 日召開第一次會議。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身份別 | 條件 姓名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兼任其 他公開 發行公 司薪資 報酬委 員會成 員家數 |
備註 |
|---|---|---|---|---|---|---|---|---|---|---|---|---|---|---|
| 商務、法 務、財務、 會計或公 司業務所 需相關科 系之公私 立大專院 校講師以 上 |
法官、檢察 官、律師、 會計師或其 他與公司業 務所需之國 家考試及格 領有證書之 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
具有商 務、法 務、財 務、會 計或公 司業務 所需之 工作經 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獨董 | 白志中 | | | | | | | | | | 0 |
|||
| 獨董 | 溫文超 | | | | | | | | | | 0 |
|||
| 其他 | 陳水金 | | | | | | | | | | | | 2 |
|
註: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本地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未有公司法第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 監察人或受僱人。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2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2)第3屆薪酬委員任期自民國104年05月25日至今共開會5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席 次 數 |
委託出席 次 數 |
實 際 出席率 (%) |
備 註 |
|---|---|---|---|---|---|
| 獨 董 | 白志中 | 5 |
0 |
100% |
|
| 獨 董 | 溫文超 | 3 |
1 |
60% |
|
| 委 員 |
陳水金 | 5 |
0 |
100%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 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 ):無。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 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 22 ~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惟如有法令或實際必要之考量 時,則爰「上市上櫃公司企業 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及相關法 令辦理。 |
惟如有法令或實際必要之考量 時,則爰「上市上櫃公司企業 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及相關法 令辦理。 |
惟如有法令或實際必要之考量 時,則爰「上市上櫃公司企業 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及相關法 令辦理。 |
惟如有法令或實際必要之考量 時,則爰「上市上櫃公司企業 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及相關法 令辦理。 |
尚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尚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尚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 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
| 運作情形 | 摘要說明 | 本公司雖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但本公司仍 會持續實踐企業社會責任,未來亦會視情況訂定 相關政策。 |
本公司未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 本公司負責社會責任相關之部門皆依其職責辦理 相關事宜。 |
本公司訂有薪資管理辦法,依員工績效做考評並 訂有「員工手冊」與「員工獎懲辦法」,明確規範 獎懲制度。 |
本公司致力減少水資源耗用,持續改善減少製程 用水,以提升水資源利用率;開發並推廣原液染 色製程,可大量減少下游客戶染整耗水。實施包 材回收以降低廢棄物數量。 |
本公司尚未建立ISO14000環境管理系統,但相關環境管理悉依環保相關法令辦理,並依法取得各 項污染源排放許可 |
本公司已取得產品的碳足跡認證,並建立ISO50001能源管理系統,依經濟部能源局頒布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持續 改善設備降低用電,朝向年節電率 1%以上努力。 |
本公司依勞動法規規定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並 提列退休金。設立職工褔利委員會透過員工選舉 產生之福利委員會運作,辦理各項福利事項。 |
| 否 | | | | ||||||
| 是 | | | | | | ||||
| 評估項目 | 1、落實公司治理(1)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檢討實施成效? |
(2)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
(3)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 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 |
(4)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 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與懲戒制度? |
2、發展永續環境(1)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2)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3)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 溫室氣體減量策略? |
3、維護社會公益(1)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 23 ~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 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 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 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 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 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 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 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未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 責任實務守則」規定 |
|---|---|---|---|---|---|---|---|---|---|---|
| 運作情形 | 摘要說明 | 本公司訂有「員工申訴處理辦法」,並依辦法規定 由受理員工申訴處理之主管人員依申訴處理程序 辦理之。 |
本公司重視員工安全與健康,定期實施員工安衛 教育、舉辦消防訓練、定期實施作業環境測定及 作業環境危害控制評估並提供適當充足之防護 具。 |
本公司依法定期舉辦勞資會議,作為勞資溝通管 道,勞資會議重大決議事項另以公告方式通知。 |
本公司訂有「教育訓練管理程序」,並成立教育訓 練委員會就員工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劃及辦理成 果定期檢討之。 |
本公司屬製造業性質,已遵循政府法規與相關國 際準則,不得有欺騙、誤導、詐欺或任何其他破 壞客戶信任、損害客戶權益之行為。 |
本公司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確實遵循相 關法規及國際準則。 |
本公司將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與做法推廣至供應 鏈,共同保護環境、提升員工安全與健康。 |
本公司未訂定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但供應 商如有違反情事,會視情況調整供應範圍。 |
公司依據相關法令將公司相關資訊及重大訊息資 訊公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並將實施企業社會責 任之相關資訊揭露於年報之中。 |
| 否 | | |||||||||
| 是 | | | | | | | | | ||
| 評估項目 | (2)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適處理? |
(3)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4)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 變動? |
(5)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6)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程等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 程序? |
(7)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 |
(8)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 |
(9)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 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 約之條款? |
4、加強資訊揭露(1)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 訊? |
~ 24 ~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 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5、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並未訂立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惟其相關運作均按「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予以執行。 |
6、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民國 105年度履行情形如下: |
單 位 名 稱 內 容 1.經費贊助/ 2.物資贊助華山創世基金會 2016愛老人.年菜愛團圓活動1埔鹽義消分隊 經費贊助 1埔鹽鄉永樂社區 105年老人送餐服務計畫1永樂國小 創校 60週年校慶暨社區親子園遊會1永樂社區發展協會 金猴賀歲慶元宵聯歡晚會 2牽手相伴金婚禮讚表揚活動 2九九重陽歌唱聯歡晚會 2埔鹽鄉老人會 105年鄉長盃歌唱比賽2彰化縣埔鹽老人長青會 長青居家照顧宣導與歌唱聯歡 2芳苑鄉公所 歡樂元宵慶團圓活動 2埔鹽愛心慈善會 105年度捐血活動2 |
7、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無。 |
|---|---|---|---|---|---|
| 運作情形 | 摘要說明 | ||||
| 否 | |||||
| 是 | |||||
| 評估項目 |
~ 25 ~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尚無重大差異。 | 尚無重大差異。 | 尚無重大差異。 | 尚無重大差異。 | 尚無重大差異。 | 尚無重大差異。 | 尚無重大差異。 | 未符合「上市上櫃誠信經 營守則」規定。 |
尚無重大差異。 |
|---|---|---|---|---|---|---|---|---|---|---|
| 運作情形 | 摘要說明 |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 指定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 定及監督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明 訂本公司人員禁止提供或收受不正當利益之相關 條文。 |
為確保誠信經營之落實,本公司建立有效之會計 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並定期查核 前項制度遵循情形。 |
本公司之交易對象訂有授信、徵信條款,於交易 往來時明訂。 |
本公司推動企業社會責任之專職單位,依其職責 及範疇盡力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內 容載有相關之處理程序。 |
為確保誠信經營之落實,本公司建立有效之會計 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並定期查核 前項制度遵循情形。 |
本公司未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 練。 |
本公司設有專責單位處理相關事務,依「誠信經 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及「員 工意見申訴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
| 否 | | |||||||||
| 是 | | | | | | | | | ||
| 評 估 項 目 | 1、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1)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 政策之承諾? |
(2)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 制度,且落實執行? |
(3)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 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防範措施? |
2、落實誠信經營(1)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
(2)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 |
(3)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4)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期查核, 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5)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3、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1)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 責人員? |
~ 26 ~
(2)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本公司有受理檢舉事項調查作業程序。 尚無重大差異。 (3)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本公司採取保護檢舉人措施,不因檢舉而遭受不 當處置。 4、加強資訊揭露(1)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本公司設有專責部門負責公司各項資訊之蒐集及 發佈,並已依規定設置並報備發言人相關資料。 尚無重大差異。 5、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供遵循。 6、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1)本公司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2)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制度,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九)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本公司訂有股東會議議事規則董事會議議事規範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並依規定揭露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上供查詢;另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供遵循。 (十)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ㄧ併揭露:無。(十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內部控制聲明書」請詳第192 頁。(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2)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本公司有受理檢舉事項調查作業程序。 尚無重大差異。 (3)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本公司採取保護檢舉人措施,不因檢舉而遭受不 當處置。 4、加強資訊揭露(1)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本公司設有專責部門負責公司各項資訊之蒐集及 發佈,並已依規定設置並報備發言人相關資料。 尚無重大差異。 5、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供遵循。 6、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1)本公司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2)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制度,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九)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本公司訂有股東會議議事規則董事會議議事規範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並依規定揭露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上供查詢;另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供遵循。 (十)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ㄧ併揭露:無。(十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內部控制聲明書」請詳第192 頁。(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2)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本公司有受理檢舉事項調查作業程序。 尚無重大差異。 (3)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本公司採取保護檢舉人措施,不因檢舉而遭受不 當處置。 4、加強資訊揭露(1)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本公司設有專責部門負責公司各項資訊之蒐集及 發佈,並已依規定設置並報備發言人相關資料。 尚無重大差異。 5、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供遵循。 6、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1)本公司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2)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制度,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九)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本公司訂有股東會議議事規則董事會議議事規範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並依規定揭露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上供查詢;另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供遵循。 (十)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ㄧ併揭露:無。(十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內部控制聲明書」請詳第192 頁。(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2)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本公司有受理檢舉事項調查作業程序。 尚無重大差異。 (3)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本公司採取保護檢舉人措施,不因檢舉而遭受不 當處置。 4、加強資訊揭露(1)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本公司設有專責部門負責公司各項資訊之蒐集及 發佈,並已依規定設置並報備發言人相關資料。 尚無重大差異。 5、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供遵循。 6、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1)本公司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2)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制度,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九)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本公司訂有股東會議議事規則董事會議議事規範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並依規定揭露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上供查詢;另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供遵循。 (十)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ㄧ併揭露:無。(十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內部控制聲明書」請詳第192 頁。(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2)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本公司有受理檢舉事項調查作業程序。 尚無重大差異。 (3)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本公司採取保護檢舉人措施,不因檢舉而遭受不 當處置。 4、加強資訊揭露(1)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本公司設有專責部門負責公司各項資訊之蒐集及 發佈,並已依規定設置並報備發言人相關資料。 尚無重大差異。 5、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供遵循。 6、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1)本公司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2)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制度,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九)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本公司訂有股東會議議事規則董事會議議事規範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並依規定揭露於公 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上供查詢;另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供遵循。 (十)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ㄧ併揭露:無。(十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內部控制聲明書」請詳第192 頁。(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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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 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尚無重大差異。 | 尚無重大差異。 | 5、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供遵循。 |
6、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1)本公司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法令,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2)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制度,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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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作情形 | 摘要說明 | 本公司有受理檢舉事項調查作業程序。 | 本公司採取保護檢舉人措施,不因檢舉而遭受不 當處置。 |
本公司設有專責部門負責公司各項資訊之蒐集及 發佈,並已依規定設置並報備發言人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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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 ||||||
| 是 | | | | |||
| 評 估 項 目 | (2)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
(3)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4、加強資訊揭露(1)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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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105年股東會重要決議內容及執行情形:(105.05.27)
重 要 決 議 事 項
1 、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執行情形:於民國 105 年 8 月 30 日獲經濟部准予登記並公告於公司網站。 2 、決議通過本公司 10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3 、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 104 年度盈餘分配案。 執行情形:民國 104 年度不發放股利。 4 、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執行情形:已於 105 年股東會後公告於公司網站並依修訂後程序辦理。 5 、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執行情形:已於 105 年股東會後公告於公司網站並依修訂後程序辦理。 6 、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處理程序」案。 執行情形:已於 105 年股東會後公告於公司網站並依修訂後程序辦理。 7 、決議通過本公司 Lyocell 產品事業分割案。 執行情形:於民國 105 年 9 月 20 日獲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核准完成分割作業。
2 、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 日 期 | 重 要 決 議 事 項 |
|---|---|
105.01.08 |
1、決議通過本公司擬投資境外公司以間接投資越南案。 |
105.01.22 |
1、決議通過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之「公司章程」修訂案。2、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5年度預算作業審查案。3、決議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4、決議通過本公司組織系統變動案。 |
105.03.09 |
1、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4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案。2、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4年度盈餘分配案。本公司民國 104年度結算後產生稅後淨利新台幣7,963仟元,民國 104年度不發放股利。3、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5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案。民國 105年5月27日(星期五)上午九點整,假本公司埔鹽廠交誼廳召開。4、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5年股東常會議事中受理股東提案權之受理期間及受理處所。(1)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為民國105年03月22日至105年03月31日止;(2)受理處所為聚隆纖維(股)公司財務課。(彰化市彰鹿路105之4號)。5、決議通過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之「公司章程」修訂案。6、決議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7、決議通過本公司「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8、決議通過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處理程序」修訂案。 |
105.04.14 |
1、決議通過本公司投資購置機械設備案。為提升芳苑廠生產加工絲之競爭力,假撚機台汰舊換新,藉以因應市場需求、 增加高獲利產品事宜。 2、決議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
~ 28 ~
| 日 期 | 重 要 決 議 事 項 |
|---|---|
105.04.14 |
3、決議通過本公司Lyocell產品事業分割案。為達到專業分工,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將 Lyocell 產品事業之相關營業以既存分割方式,分割移轉予本公司 100%持股之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公司。4、決議通過本公司得於分割變更登記完成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對「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釋股作業暨放棄參與該公司之現金增資計畫案。 5、決議通過新增本公司民國105年股東會召集事由案。 |
105.05.12 |
1、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5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 |
105.07.14 |
1、決議通過訂定本公司「Lyocell產品事業」分割予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割基準日。 原分割基準日暫定為民國 105年9月1日,因實際作業需要,將分割基準日調整為 105年7月15日。 |
105.08.11 |
1、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5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2、決議通過本公司簽證會計師變更事宜。因應主管機關為強化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以落實會計師自我輪調機制,自 105年第 3季財務報表之簽證會計師,擬由紀敏滄會計師及黃祥穎會計師調整為廖年傑會計師及黃祥穎會計師。 3、決議通過本公司投保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案。4、決議通過本公司擬投資購置機械設備案。為提升芳苑廠生產加工絲之競爭力,假撚機台汰舊換新,藉以因應市場需求、 增加高獲利產品事宜。 5、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5年之經理人晉升案。因應組織需求及管理分工需要,提升本公司林澤忠執行副總經理為總經理; 生產部周文啟總廠長提升為生產部副總經理。 |
105.11.11 |
1、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5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表承認案。 |
106.01.17 |
1、決議通過本公司之「公司章程」修訂案。2、決議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
106.03.14 |
1、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5年度財務報表案。2、決議通過本公司民國105年度盈虧撥補案。本公司民國 105年度結算後產生稅後淨損新台幣101,282仟元,民國 105年度無獲利,故不分配員工及董監酬勞;亦不發放股利。3、決議通過召開本公司民國106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案。民國 106年6月20日(星期二)上午九點整,假本公司埔鹽廠交誼廳召開。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 106年4月18日起至106年4月27日止,受理提案處所為:聚隆纖維 (股)公司財務課(彰化市彰鹿路105之4號)4、決議通過本公司簽證會計師變更事宜。因應主管機關為強化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以落實會計師自我輪調機制,自 106年第 1季財務報表之簽證會計師,擬由廖年傑會計師及黃祥穎會計師調整為廖年傑會計師及曹永仁會計師。 |
~ 29 ~
-
(十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 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
(十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 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
| 職 稱 | 姓 名 | 到任日期 | 解任日期 | 辭職或解任原因 |
|---|---|---|---|---|
| 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 周文東 | 100.04.23 |
105.09.01 |
職務調整 |
| 執行副總經理 | 林澤忠 | 100.09.01 |
105.09.01 |
升任總經理 |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
一
-
( )公費資訊: -
1、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佔審計公費之 比例達四分之一以上者:不適用。 -
2、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無。 -
3、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無。 -
4、本年度給付簽證會計師及其所屬會計師事務所關係企業之其他非審計公費的金額與 性質:工商登記及其他費用98仟元。 -
5、給付簽證會計師及其所屬會計師事務所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金額是否未超過審計 公費:皆未超過。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期間 | 備 註 |
|---|---|---|---|---|
|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紀敏滄 | 黃祥穎 | 105.01.01~105.06.30 | |
| 廖年傑 | 黃祥穎 | 105.07.31~105.12.31 |
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 公費項目 金額級距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 計 | |
1 |
低於2,000 千元 |
| | |
2 |
2,000 千元(含)~4,000 千元 |
|||
3 |
4,000 千元(含)~6,000 千元 |
|||
4 |
6,000 千元(含)~8,000 千元 |
|||
5 |
8,000 千元(含)~10,000 千元 |
|||
6 |
10,000 千元(含)以上 |
~ 30 ~
( 二 ) 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其期後期間有無更換會計師情事 :
1 、關於前任會計師:
| 、關於前任會計師: | ||||||
|---|---|---|---|---|---|---|
| 更 換 日 期 |
民 國 一 ○ 五 年 八 月 十 一 日 |
|||||
| 更換原因 及說明 |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工作調度與安排,原紀敏 滄會計師改由廖年傑會計師繼任。 |
|||||
| 說明係委任人或 會計師終止或不 接受委任 |
當事人 情 況 |
會計師 | 委任人 | |||
| 主動終止委任 | 內部組織調整 | 不適用 | ||||
不再接受(繼續)委任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 最近兩年內簽發無 保留意見以外之查 核報告書意見及原 因 |
無 | |||||
| 與發行人有無 不同意見 |
有 | 會計原則或實務 | ||||
| 財務報告之揭露 | ||||||
| 查核範圍或步驟 | ||||||
| 其 他 | ||||||
| 無 | √ | |||||
| 說明 | 無 | |||||
| 其他揭露事項 | 無 | |||||
| 、關於繼任會計師: | ||||||
| 事 務 |
所 名 稱 |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會 計 師 |
姓 名 |
廖年傑 | ||||
| 委 任 之 |
日 期 |
民國105 年8 月11 日 |
||||
| 委任前就特定交易之會計處理方 法或會計原則及對財務報告可能 簽發之意見諮詢事項及結果 |
無 | |||||
| 繼 任 會 計 師 對 前 任 會 計 師 不 同 意 見 事 項 之 書 面 意 見 |
無 |
2 、關於繼任會計師:
- 五、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ㄧ年內曾任職於 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無。
~ 31 ~
六、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一 (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增減資料
| 職 稱 | 姓 名 | 105 年 度 |
105 年 度 |
當年度基準日截至04月22日止 |
當年度基準日截至04月22日止 |
|---|---|---|---|---|---|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持有股數 增(減)數 |
質押股數 增(減)數 |
||
| 董事長 | 周文東 | - | - | - | - |
| 董 事 | 賴明毅 | 8,000股 |
- | 10,000股 |
- |
| 董 事 | 帝豪貿易(股)公司 |
- | - | - | - |
| 董 事 | 金瑛發機械工業(股)公司 |
- | - | - | - |
| 董 事 | 展瑛投資有限公司 | - | - | - | - |
| 獨 董 | 白志中 | - | - | - | - |
| 獨 董 | 溫文超 | - | - | - | - |
| 監察人 | 楊文波 | - | - | - | - |
| 監察人 | 聚寶盆全球投資有限公司 | - | - | - | - |
| 監察人 | 泓厚投資(股)公司 |
256,000股 |
- | - | - |
| 經理人 | 林澤忠 | 11,000股 |
- | 11,000股 |
- |
| 經理人 | 黃坤山 | 8,000股 |
- | 10,000股 |
- |
| 經理人 | 郭誌忠 | 6,000股 |
- | 7,000股 |
- |
| 經理人 | 周文啟 | 8,000股 |
- | 10,000股 |
- |
| 經理人 | 梁勝吉 | - | - | - | - |
| 經理人 | 張美紅 | 5,000股 |
- | 5,000股 |
- |
| 經理人 | 黃福良 | 1,000股 |
- | 2,000股 |
- |
( 二 ) 股權移轉資訊:無。
( 三 ) 股權質押資訊:無。
~ 32 ~
七、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 姓 名 | 本 人 持有股份 |
本 人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 年子女持有 股份 |
配偶、未成 年子女持有 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 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 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 係。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 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 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 係。 |
備註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 數 |
持股 比率 |
股 數 |
持股 比率 |
名稱 (或姓名) |
關係 | ||
| 賴明毅 | 5,309,273 |
4.78% |
-- |
-- |
-- |
-- |
-- |
-- |
|
聖鎧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陳碧玉 |
4,252,215 |
3.83% |
-- |
-- |
-- |
-- |
-- |
-- |
|
| 周紹華 | 4,162,858 |
3.75% |
-- |
-- |
-- |
-- |
周秉儀 周孟儀 |
姐弟 | |
| 施羽隆 | 3,156,436 |
2.84% |
-- |
-- |
-- |
-- |
施永哲 | 兄弟 | |
| 施永哲 | 3,014,607 |
2.71% |
-- |
-- |
-- |
-- |
施羽隆 | 兄弟 | |
帝豪貿易(股)公司代表人 :林益邦 |
2,867,082 |
2.58% |
-- |
-- |
-- |
-- |
-- |
-- |
|
| 沅錩有限公司 代表人 :林嘉承 |
2,812,860 |
2.53% |
-- |
-- |
-- |
-- |
-- |
-- |
|
金瑛發機械工業(股)公司代表人 :施松林 |
2,624,077 |
2.36% |
-- |
-- |
-- |
-- |
-- |
-- |
|
| 周秉儀 | 2,338,219 |
2.10% |
-- |
-- |
-- |
-- |
周紹華 | 姐弟 | |
| 周孟儀 | 2,334,154 |
2.10% |
-- |
-- |
-- |
-- |
周紹華 | 姐弟 |
八、綜合持股比例:
單位:股;%
| 單位:股;% | 單位:股;% | ||||||
|---|---|---|---|---|---|---|---|
| 轉 投 資 事 業 | 本 公 司 投 資 |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 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綜 合 投 資 | ||||
| 股 數 | 持股比例 | 股 數 | 持股比例 | 股 數 | 持股比例 | ||
| 巨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19,868 |
99.9﹪ |
-- |
-- |
219,868 |
99.9﹪ |
|
全聚隆生技(股)公司 |
219,870 |
99.9﹪ |
-- |
-- |
219,870 |
99.9﹪ |
|
| 拓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259,850 |
99.9﹪ |
-- |
-- |
259,850 |
99.9﹪ |
|
立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註) |
-- |
-- |
-- |
-- |
-- |
-- |
|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公司 |
50,000,000 |
100﹪ |
-- |
-- |
50,000,000 |
100﹪ |
|
聚茂生技(股)公司 |
500,000 |
100﹪ |
-- |
-- |
500,000 |
100﹪ |
註:立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業已於民國 105 年 2 月 17 日消除。
~ 33 ~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
一 ( ) 股本來源
1 、股份種類 :
| 股 份 種 類 |
核 定 股 本 | 核 定 股 本 | 核 定 股 本 | 備 註 |
|---|---|---|---|---|
流通在外股份(註) |
未 發 行 股 份 | 合 計 | ||
| 記名式 普通股 |
111,157,320 |
88,842,680 |
200,000,000 |
-- |
註:該股票屬上市公司股票。
2 、股本形成經過 :
單位:股 / 新台幣元
單位:股/新台幣元 |
單位:股/新台幣元 |
單位:股/新台幣元 |
||||||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 定 股 本 | 實 收 股 本 | 備 註 | ||||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本 來 源 | 以現金以外之 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 他 | ||
77/07 |
10 |
1,500,000 |
15,000,000 |
1,500,000 |
15,000,000 |
現金增資15,000,000 |
無 | 無 |
78/03 |
10 |
5,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 |
50,000,000 |
現金增資25,000,000 |
債權抵繳股款10,000,000 |
無 |
78/09 |
10 |
6,000,000 |
60,000,000 |
6,000,000 |
60,000,000 |
現金增資10,000,000 |
無 | 無 |
79/04 |
10 |
12,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0 |
現金增資38,000,000 |
債權抵繳股款22,000,000 |
無 |
80/04 |
10 |
19,500,000 |
195,000,000 |
19,500,000 |
195,000,000 |
現金增資75,000,000 |
無 | 無 |
81/11 |
10 |
35,300,000 |
353,000,000 |
35,300,000 |
353,000,000 |
現金增資 80,000,000盈餘轉增資 78,000,000 |
無 | 無 |
83/04 |
10 |
58,772,000 |
587,720,000 |
58,772,000 |
587,720,000 |
現金增資 150,000,000盈餘轉增資 70,600,000資本公積轉增資 14,120,000 |
無 | 無 |
83/07 |
10 |
100,000,000 |
1,000,000,000 |
80,000,000 |
800,000,000 |
現金增資212,280,000 |
無 | 無 |
84/07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114,400,000 |
1,144,000,000 |
現金增資 200,000,000盈餘轉增資 64,000,000資本公積轉增資 80,000,000 |
無 | 無 |
85/06 |
10 |
150,000,000 |
1,500,000,000 |
137,280,000 |
1,372,800,000 |
盈餘轉增資 114,400,000資本公積轉增資 114,400,000 |
無 | 無 |
~ 34 ~
年/月 |
發行價格 | 核 定 股 本 | 核 定 股 本 | 實 收 股 本 | 實 收 股 本 | 備 註 | 備 註 | 備 註 |
|---|---|---|---|---|---|---|---|---|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本 來 源 | 以現金以外之 財產抵充股款者 |
其 他 | ||
86/07 |
10 |
157,872,000 |
1,578,720,000 |
157,872,000 |
1,578,720,000 |
盈餘轉增資 123,552,000資本公積轉增資 82,368,000 |
無 | 無 |
87/09 |
10 |
380,000,000 |
3,800,000,000 |
265,877,120 |
2,658,771,200 |
現金增資 800,000,000盈餘轉增資 280,051,200 |
無 | 無 |
90/04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168,738,672 |
1,687,386,720 |
減資 971,384,480 |
無 | 無 |
91/02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115,030,328 |
1,150,303,280 |
減資537,083,440 |
無 | 無 |
91/12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71,597,796 |
715,977,960 |
減資434,325,320 |
無 | 無 |
99/12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91,597,796 |
915,977,960 |
現金增資200,000,000 |
無 | 無 |
100/08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95,261,707 |
952,617,070 |
盈餘轉增資36,639,110 |
無 | 無 |
102/11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99,787,490 |
997,874,900 |
公司債轉換發行新股45,257,830 |
無 | 無 |
103/08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105,351,197 |
1,053,511,970 |
公司債轉換發行新股55,637,070 |
無 | 無 |
103/10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106,151,935 |
1,061,519,350 |
公司債轉換發行新股8,007,380 |
無 | 無 |
103/11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111,151,935 |
1,111,519,350 |
現金增資50,000,000 |
無 | 無 |
104/04 |
10 |
200,000,000 |
2,000,000,000 |
111,157,320 |
1,111,573,200 |
公司債轉換發行新股53,850 |
無 | 無 |
-
註:
[81][ 年度增資核准日期][81.11.30][;核准文號][:][經][(81)][商][124685][ 號]83年度增資核准日期83.04.13;核准文號:經(83)商106064號83年度增資核准日期83.07.30;核准文號:經(83)商111700號84年度增資核准日期84.07.03;核准文號:經(84)商103347號85年度增資核准日期85.06.21;核准文號:經(85)商109233號86年度增資核准日期86.07.29;核准文號:經(86)商112116號87年度增資核准日期87.09.03;核准文號:經(87)商126602號90年度變更減資核准日期90.04.04;核准文號:經(○九○)商09001113830號91年度變更減資核准日期91.02.01;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09101043880號91年度變更減資核准日期91.12.25;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09101516920號99年度增資核准日期99.12.08;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09901273140號100年度增資核准日期100.08.03;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0001179110號102年度增資核准日期102.11.29;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0201242210號103年度增資核准日期103.08.29;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0301178720號103年度增資核准日期103.10.20;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0301218330號103年度增資核准日期103.11.13;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0301235930號104年度增資核准日期104.04.29;核准文號:經授商字第10401077080號 -
3、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無。
~ 35 ~
期: 106 年 04 月 22 日
( 二 ) 股東結構 :
日
| 股東結構 數量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 人 | 外 國 機 構 及 外 人 |
合 計 |
|---|---|---|---|---|---|---|
| 人 數 | 1 |
0 |
53 |
18,872 |
22 |
18,948 |
| 持 有 股 數 | 62,440 |
0 |
24,175,746 |
86,597,399 |
321,735 |
111,157,320 |
| 持 股 比 例 | 0.06% |
0% |
21.75% |
77.90% |
0.29% |
100% |
( 三 ) 股權分散情形:
每股面額 10 元 日
期: 106 年 04 月 22 日
每股面額10 |
元 日 | 期:106年04月22日 |
|
|---|---|---|---|
| 持 股 分 級 | 股 東 人 數 | 持 有 股 數 | 持 股 比 例 |
1至999 |
15,068 |
1,136,004 |
1.02% |
1,000至5,000 |
2,565 |
5,594,598 |
5.03% |
5,001至10,000 |
589 |
4,590,144 |
4.13% |
10,001至15,000 |
216 |
2,694,375 |
2.42% |
15,001至20,000 |
111 |
2,049,877 |
1.84% |
20,001至30,000 |
115 |
2,943,579 |
2.65% |
30,001至50,000 |
105 |
4,325,390 |
3.89% |
50,001至100,000 |
70 |
4,976,902 |
4.48% |
100,001至200,000 |
48 |
6,732,339 |
6.06% |
200,001至400,000 |
20 |
5,614,082 |
5.05% |
400,001至600,000 |
9 |
4,489,249 |
4.04% |
600,001至800,000 |
3 |
1,924,246 |
1.73% |
800,001至1,000,000 |
3 |
2,597,065 |
2.34% |
1,000,001以上 |
26 |
61,489,470 |
55.32% |
| 合 計 | 18,948 |
111,157,320 |
100% |
~ 36 ~
( 四 ) 股權比例佔前十名之股東名稱:
日 期: 106 年 04 月 22 日
順 序1 |
股 東 名 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賴明毅 | 5,309,273 |
4.78% |
|
2 |
聖鎧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陳碧玉 |
4,252,215 |
3.83% |
3 |
周紹華 | 4,162,858 |
3.75% |
4 |
施羽隆 | 3,156,436 |
2.84% |
5 |
施永哲 | 3,014,607 |
2.71% |
6 |
帝豪貿易(股)公司代表人 :林益邦 |
2,867,082 |
2.58% |
7 |
沅錩有限公司 代表人 :林嘉承 |
2,812,860 |
2.53% |
8 |
金瑛發機械工業(股)公司代表人 :施松林 |
2,624,077 |
2.36% |
9 |
周秉儀 | 2,338,219 |
2.10% |
10 |
周孟儀 | 2,334,154 |
2.10% |
( 五 ) 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項 |
年 度 目 |
年 度 目 |
104年 |
105年 |
當年度截至106年3月31日 |
|---|---|---|---|---|---|
| 每股 市價 |
最 高 | 22.50元 |
17.95元 |
13.90元 |
|
| 最 低 | 11.70元 |
12.40元 |
11.65元 |
||
| 平 均 | 17.26元 |
13.93元 |
13.06元 |
||
| 每股 淨值 |
分 配 前 | 16.68元 |
15.78元 |
15.95元 |
|
| 分 配 後 | 16.68元 |
15.78元 |
15.95元 |
||
| 每股 盈餘 |
加權平均股數 |
111,154,399股 |
111,157,320股 |
111,157,320股 |
|
| 每 股 | 盈 餘 | 0.07元 |
(0.91)元 |
0.18元 |
|
| 每股 股利 |
現 金 | 股 利 | - |
- |
- |
| 無 償 配 股 |
盈餘配股 | - |
|||
| 資本公積配股 | - |
||||
| 累積未付股利 | - |
- |
- |
||
| 投資報 酬分析 |
本 益 比 |
246.5 |
- |
18.14 |
|
| 本 利 比 |
- |
- |
-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 | - |
- |
- |
~ 37 ~
( 六 ) 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1` 、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 第 `20` 條之 `1)`
- 公司基於永續經營及資本擴充穩健發展之需要,暨兼顧股東權益最大化之考量;本公司 股利政策將依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將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 方式配合發放。實際發放比率則授權董事會依公司資金狀況及資本預算情形訂定之。
- `2` 、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之情形:
- 民國 `105` 年度預估配息情形,係依民國 `106` 年 `03` 月 `14`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民國 `105` 年
- 度盈虧撥補案填列,無配發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
-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 -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1、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範圍:-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4%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4%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 積虧損時,則應先扣除累積虧損之數額後,再就餘額計算提撥。 -
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上之從 屬公司員工。有關員工酬勞、董監事酬勞之發放相關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由董事會議定之,並報告股東會。
-
-
2、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 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無。-
3、董事會通過擬議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金等資訊(106.3.14): -
因民國
105年度無獲利,故不分配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
-
4、民國104年度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實際配發情形(包括配發股數、金額及股價)、 其與認列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
(1)本公司民國104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配發情形如下 : 員工酬勞 : 新台幣505,382元。 董事、監察人酬勞 : 新台幣505,382元。 -
(2)上述金額與認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 形 : 民國104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為256仟元,董監酬勞估列金額為256仟元,金額 差異492仟元,差異原因為扣除現金股利後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以4%計算,差異數 列為發放年度調整當期損益。
-
( 九 )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 38 ~
二、公司債辦理情形:
一 ( ) 公司債辦理情形
(一)公司債辦理情形 |
(一)公司債辦理情形 |
||
|---|---|---|---|
| 公 司 債 種 類 |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
| 發行(辦理)日期 | 民國102年1月14日 |
民國103年9月24日 |
|
| 面 額 | 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 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 |
| 發 行 價 格 | 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
| 總 額 | 新臺幣叁億元整 | 新臺幣肆億元整 | |
| 利 率 | 票面年利率0% |
票面年利率0% |
|
| 期 限 | 五年期, 到期日:民國 107年1月14日 |
五年期, 到期日:民國 108年9月24日 |
|
| 保 證 機 構 | 本次係發行無擔保公司債 | 本次係發行無擔保公司債 | |
| 受 託 人 |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公司信託部 |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公司信託部 |
|
| 承 銷 機 構 | 福邦證券(股)公司 |
福邦證券(股)公司 |
|
| 簽 證 律 師 | 鼎禾律師聯合事務所柯淵波律師 | 永衡法律事務所詹亢戎律師 | |
| 簽 證 會 計 師 |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黃祥穎、陳靜宜會計師 |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紀敏滄、黃祥穎會計師 |
|
| 償 還 方 法 | 除依轉換辦法轉換或贖回外, 餘到期時以現金一次還本。 |
除依轉換辦法轉換或贖回外, 餘到期時以現金一次還本。 |
|
| 未 償 還 本 金 | 新臺幣伍仟貳佰柒拾萬元整 | 新臺幣肆億元整 | |
| 贖 回 或 提 前 清 償 之 條 款 |
詳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 條。 (請參閱本年報44-45頁) |
詳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 條。 (請參閱本年報50-51頁) |
|
限制條款(註) |
無 | 無 | |
|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 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
無 | 無 | |
| 附其他權利 | 截至年報刊印日 止已轉換 (交換或認股 )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 他有價證券之金 額 |
已轉換普通股股數︰10,895,613股(截至106年3月31日) |
無 |
| 發行及轉換(交 換或認股)辦法 |
詳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請參閱本年報41~45頁) |
詳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請參閱本年報46-51頁) |
|
|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 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 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
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具有避免侵蝕 獲利,亦可降低對原股東權稀釋及股 本大量增加,稀釋每股盈餘之情形, 應最能符合股東之權益。 |
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具有避免侵蝕 獲利,亦可降低對原股東權稀釋及股 本大量增加,稀釋每股盈餘之情形, 應最能符合股東之權益。 |
|
|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 不適用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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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轉換公司債資料
| 公 司 債 | 種 類 |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
項 目 |
年 度 | 104年 |
105年 |
當 年 度 截 至106年03月31日 |
104年 |
105年 |
當 年 度 截 至106年3月31日 |
| 轉換公司債 市 價 |
最 高 | 119.00元 |
105.80元 |
104.00元 |
108.00元 |
109.00元 |
101.40元 |
| 最 低 | 102.75元 |
104.00元 |
104.00元 |
100.50元 |
98.00元 |
101.00元 |
|
| 平 均 | 107.15元 |
104.36元 |
104.00元 |
105.01元 |
100.07元 |
101.22元 |
|
| 轉 換 | 價 格 | 18.00元 |
18.00元 |
18.00元 |
21.80元 |
21.80元 |
21.80元 |
| 發行(辦理)日期及 發行時轉換價格 |
發行日期:民國102年1月14日發行轉換價格: 20.1元 |
發行日期:民國103年9月24日發行轉換價格: 22.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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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轉換義務方式 | 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
-
(三)交換公司債資料:無。 -
(四)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資料:無。 -
(五)附認股權公司債資料:無。 -
三、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
四、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
五、員工認股憑證辦理情形:無。
-
六、併購或受讓他公司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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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債券名稱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以下簡稱「本轉換 。 公司債」 )
二、發行日期
民國 102 年 1 月 14 日 ( 以下簡稱「發行日」 ) 。
三、債券面額
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依票面金額發行。
四、發行總額
新台幣參億元整。
五、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五年,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4 日開始發行至 107 年 1 月 14 日到期 ( 以下簡稱「到期日」 ) 。 六、債券票面利率
票面年利率 0% 。
七、還本日期及方式
依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本轉換債之票面利率為 0% ,故無需訂定付息日期及方式。除債券持有人 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二十條行使賣回權,及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 九條提前收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八、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惟發行後,本公司另發行或私募其他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或轉 換公司債時,本轉換公司債比照該有擔保附認股權或轉換公司債,設定同等級之債權或同順位 之擔保物權。
九、轉換標的
本公司之普通股,並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履行轉換義務,換發之新股以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 體方式為之。
十、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翌日 ( 民國 102 年 2 月 15 日 ) 起,至到期日前十日 ( 民 國 107 年 1 月 4 日 ) 止,除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 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 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及其他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隨時向本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轉換為本公司 普通股,並依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本公司並應依櫃檯買賣中心規 定之期限,於前述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 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將停止轉換之期間予以公告並函櫃檯買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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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請求轉換程序
-
一
-
( ) 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 明轉換),由交易券商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集保公司」 ) 提 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 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撥 入原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
( 二 ) 華僑及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時,一律統由集保公 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十二、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
( 一 )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以民國 102 年 1 月 4 日為訂定轉換價格之基準日, 以其前一個營業日、三個營業日及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擇一乘以 101% 之溢價率為計算依據(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基準 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 後價格;轉換價格於決定後至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 整公式調整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20.1 元 。
-
( 二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或私募之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 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 加時(包含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 行新股、股票分割、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私募普通股股份增加等),轉 換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 不予調整),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公告,將於股款繳足 日 ( 註 1) 調整之,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準日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變更 後之新股發行價格重新按下列公式調整,如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權基準 日前已公告調整之轉換價格,則應函請櫃檯買賣中心重新公告。
調整前 已發行 每股繳款額 新股發行或 × × 轉換價格 股數 ( 註 2)[+ ] ( 註 3) 私募股數 調整後 轉換價格[=]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或私募股數
-
註 1 :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準日調整;股票分割則於股票分割基準日調整;如係採詢價圈 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另如係私募普通股股份 增加,則於私募交付日調整。
-
註 2 :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 ( 包括已私募股數 ) ,並減除本公司買回但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 藏股股數。
-
註 3 :新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若係屬合併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 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 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 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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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 1.5% 時,應按所 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調降轉換價格,並應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調整後 之轉換價格。調降後轉換價格=調降前轉換價格 ×(1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註 4 )
之比率 )
-
註 4 :每股時價係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 算術平均數擇一。
-
( 四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 ( 註 1) 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 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外,或非因辦理現金增資而賦 予他人發行公司普通股認購權時,轉換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 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前述有價證券或認股權 發行之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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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行股數+新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或認股權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
註 5 :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 ( 包括已私募股數 ) ,並減除本公司已買回惟尚未註銷 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
註 6 :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公式中 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有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股之股數。
-
( 五 )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 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調整前轉換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註 7)
= 調整後轉換價格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註 7 :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數 ) ,並減除本公司買回但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
十三、本轉換公司債之上櫃及終止上櫃
-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之前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買賣,至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全數 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止上櫃。
十四、轉換年度股利之歸屬
-
( 一 ) 債券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 簡稱臺灣證券交易所 ) 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 ( 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 ) 前十五個營業日 。
-
( 不含 ) 以前請求轉換者,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 股票股利 )
-
( 二 ) 當年度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 ( 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 ) 前十五 個營業日 ( 含 ) 起至現金股息除息 ( 無償配股除權 ) 基準日 ( 含 ) 止停止債券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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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 債券持有人於當年度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 ( 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 ) 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 日 ( 含 ) 以前請求轉換者,應放棄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 股票股 。
-
利 ) ,而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現金股利 ( 股票股利 )
-
十五、股本變更登記作業
-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本轉換公司債轉換所交付之股票數額予以公 告,每季並應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至少一次。
-
十六、換股時不足壹股股份金額之處理
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時,若有不足壹股之股份金額,本公司將以現金償付 ( 計算至新台幣元 。 止,角以下四捨五入 )
十七、轉換後之新股上市
本轉換公司債經轉換後換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並由本公司洽 臺灣證券交易所同意後公告之。
十八、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轉換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九、本公司對本轉換公司債之收回權
-
( 一 ) 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滿一個月翌日起 ( 民國 102 年 2 月 15 日 ) 至到期日前四十日 ( 民國 106 年 12 月 6 日 ) 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 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 ( 含 ) 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一 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 ( 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 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十條之停止轉換期間 ) 予債券持有人 ( 以「債券收回通 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 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 ) ,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 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全部債券。
-
( 二 ) 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滿一個月翌日起 ( 民國 102 年 2 月 15 日 ) 至到期日前四十日 ( 民國 106 年 12 月 6 日 ) 止,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新台幣三仟萬元 ( 原發行總額之 10%) 者, 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 ( 前述期間自 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十條之 停止轉換期間 ) 予債券持有人 ( 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 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 為之 ) ,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
( 三 ) 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 ( 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 ) 者,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以 通知期間屆滿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二十、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滿二年之日 ( 民國 104 年 1 月 14 日 ) 及發行滿三年之日 ( 民國 105 年 1 月 14 日 ) 為債券持有人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前三十日 ( 分別為民國 103 年 12 月 16 日及民國 104 年 12 月 16 日 ) ,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 (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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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 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 ) ,並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券持有人得分別於發行滿二年之前三十日 ( 民國 103 年 12 月 16 日 ) 及發行滿三年之前三十日 ( 民國 104 年 12 月 16 日 ) 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 ( 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 【滿二年為債券面額之 102.52%( 實質收益率 1.25%) 、滿三年為債券面額之 103.8%( 實質收益 率 1.25%) 】,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 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將款項以現金方式交付債券持有人。
二十一、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被註銷, 不再賣出或發行。
二十二、本轉換公司債及其所轉換之普通股均為記名式,其過戶、異動登記、設質、遺失等均依「公 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司法相關之規定,另稅賦事宜依當時之稅法規定辦理。 二十三、本轉換公司債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以代表債券持 有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本轉換公司債之 債券持有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之間所定受託契約規 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發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 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券持有人得在營業時間內隨時至 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詢。
二十四、本轉換公司債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還本付息及轉換事宜。
二十五、本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債券。
二十六、凡持有本轉換公司債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 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 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 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二十七、華僑及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應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二十八、如「公司法」或「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轉換公司債相關法令或規定有 任何修正時,本公司基於債券持有人利益,得經適法之程序,就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 辦法為相應之修正並公告之。
二十九、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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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債券名稱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以下簡稱「本轉 。 換公司債」 )
二、發行日期
民國 103 年 9 月 24 日 ( 以下簡稱「發行日」 ) 。
三、債券面額
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依票面金額發行。
四、發行總額
發行總張數為肆仟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肆億元整。
五、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五年,自民國 103 年 9 月 24 日開始發行至 108 年 9 月 24 日到期 ( 以下簡稱「到期日」 ) 。 六、債券票面利率
。 票面年利率 0%
七、還本日期及方式
依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 0% ,故無需訂定付息日期及方式。除債券持 有人依本辦法第十一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二十條行使賣回權,及本公司依本 辦法第十九條提前收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 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八、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惟若本債券發行後,本公司另發行其他有擔保附認股權或轉換公 司債時,本轉換公司債亦將比照該有擔保附認股權或轉換公司債,設定同等級之債權或同順位 之擔保物權。
九、轉換標的
本公司之普通股,並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履行轉換義務,換發之新股以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 實體方式為之。
十、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翌日 ( 民國 103 年 10 月 25 日 ) 起,至到期日 ( 民國 108 年 9 月 24 日 ) 止,除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 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 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及其他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規定將本轉換 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並依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本公司並 應依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以下簡稱「櫃檯買賣中心」 ) 規定之期限,於前述無償配股停 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將停 止轉換之期間予以公告並函櫃檯買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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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請求轉換程序
-
一
-
( )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 明轉換),由交易券商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 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本公司普通股 股票撥入該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
(二)華僑及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時,一律統由集保公 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十二、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一 ( ) 轉換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以民國 103 年 9 月 16 日為轉換價格訂定之基準日, 取基準日 ( 不含 ) 前一個營業日、三個營業日及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 術平均數擇一為基準價格,乘以 101% 之轉換溢價率,為計算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 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之依據。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經採樣用以計算轉 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於決定後至實際發行日前, 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訂定為每 。 股新台幣 22.6 元
( 二 ) 轉換價格之調整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 ( 或私募 ) 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 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 ( 或私募 ) 之普 通股股份增加 ( 包含但不限於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 行海外存託憑證等 ) ,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 ( 計算至新台 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 ) ,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於 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 ( 註 1) 調整之 ( 如有實際繳款作業者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 。如 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準日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行價格 重新按下列公式調整,如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權基準日前已公告調整之 轉換價格,則函請櫃檯買賣中心重新公告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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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
-
註
1: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準日調整;股票分割則於股票分割基準 日調整;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如係採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資,則於私募交付日調整。 -
註
2:已發行股數包含已發行及私募股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 庫藏股股數。 -
註
3: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若係屬合併增 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 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 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金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
註
4:每股時價為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除權 基準日、定價基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 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2.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 1.5% 時,應按所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調降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 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應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 告調整後之轉換價格。本項轉換價格調降之規定,不適用於除息基準日(不含)前已 提出請求轉換者。其調整公式如下:
調降後轉換價格=調降前轉換價格 ×(1-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 ( 註 ) 之比率 )
- 註:每股時價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 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同時遇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且其中現金股利 佔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 1.5% 時,轉換價格應先就上述 ( 二 ) 轉換價格調整之 2. 現金股利 調整公式調整,再就上述 ( 二 ) 轉換價格調整之 1. 股票增加之調整公式調整之。
3.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註 1 )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募集 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或非因辦理現金增資而賦 予他人發行公司普通股認購權時,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債之轉換價格(計 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檯買 賣中心公告,於前述有價證券或認股權發行之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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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每股時價為再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訂價基準日或
~ 48 ~
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擇一計算。
-
註
2:已發行股數包含已發行及私募股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 庫藏股股數。 -
註
3: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 則調整公式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購之 股數。
4.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 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 (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 ,並函請櫃檯 買賣中心公告,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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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已發行普通股數應包括發行及私募之股數,並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 之庫藏股股數。
十三、本轉換公司債之上櫃及終止上櫃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之前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買賣,至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全數 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止上櫃。
十四、轉換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歸屬
一 ( ) 現金股利
1. 本轉換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 營業日 ( 不含 ) 以前請求轉換者,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2. 於本公司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 ( 含 ) 起至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 ( 含 ) 止,停止轉換。
3. 本轉換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含 ) 以前請 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 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現金股利。
( 二 ) 股票股利
1. 本轉換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 營業日 ( 不含 ) 以前請求轉換者,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
2. 於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 ( 含 ) 起至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 ( 含 ) 止 停止債券轉換。
3. 本轉換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翌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含 ) 以前請 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 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股票股利。
~ 49 ~
十五、股本變更登記作業
-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本轉換公司債轉換所交付之股票數額予以公 告,每季並應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至少一次。
-
十六、無法換發壹股之餘額處理
-
轉換本公司普通股時,若有不足壹股之股份金額,除折抵集保作為帳簿劃撥作業手續費用 外,本公司將以現金償付(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
十七、轉換後之新股上市
本轉換公司債經轉換後換發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並由本公司洽 臺灣證券交易所同意後公告之。
十八、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轉換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
十九、本公司對本轉換公司債之收回權
-
一
-
( )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滿一個月翌日起(民國103年10月25日)至到期日前四十日(民國108年8月15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 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 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 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十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 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 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 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全部債券。 -
(二)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滿一個月翌日起(民國103年10月25日)至到期日前四十日(民國108年8月15日)止,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原發行總額之10%時,本公司得 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 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十條之停 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 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 式為之),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 債券。 -
(三)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依照前二項所規定之 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
二十、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
本轉換公司債以發行後屆滿三年之日
(民國106年9月24日)為債券持有人提前賣回基準 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的前三十日,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持有 人(以「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 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並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 告本債券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後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
~ 50 ~
務代理機構 ( 以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 金【滿三年為債券面額之 3.7971%( 實質收益率為 1.25%) 】,將其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 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將款項以匯款方式交付債 券持有人。
-
二十一、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被註銷, 不再賣出或發行。
-
二十二、本轉換公司債及其所轉換之普通股均為記名式,其過戶、異動登記、設質、遺失等均依「公 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司法相關之規定,另稅賦事宜依當時之稅法規定辦理。
-
二十三、本轉換公司債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信託部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以代表債券持有人之利益行 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本轉換公司債之債券持有人不 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之間所定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 利義務及本發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 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券持有人得在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 營業處所查詢。
-
二十四、本轉換公司債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還本付息及轉換事宜。
-
二十五、本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債券。 二十六、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 51 ~
伍、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一、計劃內容:
-
一
-
( )民國102年發行國内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1、本次籌資計畫目的:償還銀行借款改善財務結構,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新台幣300,000仟元,本案件申報生效核准文號: 101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7594號函核准。 -
2、本次計畫執行內容:完成籌資總金額:新台幣300,000仟元。 -
3、本次計畫執行資金來源: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3,000張,每張轉換公 司債面額100仟元,發行價格為100仟元,票面利率0%,發 行期間五年,募集總金額共300,000仟元。 -
4、計畫項目、執行資金運用預定執行進度
| 計畫項目、執行資金運用預定執行進度 | 計畫項目、執行資金運用預定執行進度 | 計畫項目、執行資金運用預定執行進度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計畫項目 | 預定完成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資金運用進度 |
102 年度 |
|||
| 第一季 | |||
| 償還銀行借款 | 102 年第一季 |
300,000 |
300,000 |
| 合 計 | 300,000 |
300,000 |
5、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
本公司本次計劃擬用於償還銀行之短期借款合計共 300,000 仟元,其原借款目的主要 係供營運週轉及購料借款。因此,還款後預計可減少本公司利息支出,按原借款利率 水準估算,預計民國 102 年及往後每年度可減少利息 7,759 仟元,其預計產生之效益 應屬合理。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貸 | % |
原貸款 | 原貸款 | 102年度 |
|||
| 項目 | 款機構 | 利率 | 用 途 | 金 額 | 償還金額 | 減少利息 | |
| 短期 借款 |
兆豐票券-台中分公司 |
2.58%(註) |
營運週轉 | 185,000 |
185,000 |
4,773 |
|
土地銀行-員林分行 |
2.67% |
購料借款 | 120,000 |
95,000 |
2,537 |
||
台灣銀行-員林分行 |
2.245% |
購料借款 | 30,000 |
20,000 |
449 |
||
| 合 計 | 300,000 |
7,759 |
註:此借款利率係包括商業本票利率、保證費率及承銷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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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民國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1、本次籌資計畫目的:償還銀行借款及轉投資子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國內第三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500,000仟元,本案件申報生效核准文 號: 103年9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4298及10300342981號 函核准。 -
2、本次計畫執行內容:完成籌資總金額新台幣500,000仟元。 -
3、本次計畫執行資金來源:-
(1)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20元,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100,000仟元。 -
(2)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400,000仟元,面額:新台幣100,000元 整,總計4,000張,總金額新台幣400,000仟元整,發行期間五年;票面利率為0%;發行價格係按票面金額發行。 -
(3)現金增資如因募集股數變化,或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 金不足時,其差額將以自有資金因應,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則用以充實營運資 金。
-
-
4、計畫項目、執行資金運用預定執行進度
| 金。 、計畫項目、執行資金運用預定執行進度 |
金。 、計畫項目、執行資金運用預定執行進度 |
金。 、計畫項目、執行資金運用預定執行進度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計 畫 項 目 | 預定完成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 |
103年第三季 |
103年第四季 |
|||
| 償還銀行借款 | 103 第三季 |
300,000 |
300,000 |
- |
| 轉投資子公司 | 103 第四季 |
200,000 |
- |
200,000 |
| 合計 | 500,000 |
300,000 |
200,000 |
本次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金額計新台幣 500,000 仟元,擬分別採公開申購及詢價圈購方式承銷,依預定計畫於民國 103 年第三季及第四 季完成資金募集後,即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及轉投資子公司並計畫於民國 103 年第四季執 行完畢。
-
5、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
A.償還銀行借款
本次償還銀行借款金額為 300,000 仟元,依計畫償還銀行借款之原借款利率計 算,預計民國 103 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約 1,883 仟元,而民國 104 年度後每年度可節 省利息支出約 7,471 仟元,並可強化財務結構,降低對銀行依存度及增加資金調度 彈性。
| 彈性。 | 彈性。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103年度104年度減少利息 償還金額 減少利息 190,00012154,82270,0004711,86940,000197780300,0001,8837,471 |
||||||||
| 項目 | 貸款機構 | 利率% |
原貸款 | 原貸款 | 103年度 |
104年度 |
||
| 契約期間 | ||||||||
| 用 途 | 金 額 | 償還金額 | 減少利息 | 減少利息 | ||||
| 短期借款 | 兆豐票券-台中分公司 |
2.538%(註) |
102.12.26~103.12.25 |
營運週轉 興建二水廠 |
190,000 |
190,000 |
1215 |
4,822 |
土地銀行-員林分行 |
2.67% |
103.07.18~104.07.17 |
購置機器設備 | 71,344 |
70,000 |
471 |
1,869 |
|
合庫銀行-員林分行 |
1.95% |
103.05.16~104.05.15 |
興建二水廠 | 40,000 |
40,000 |
197 |
780 |
|
| 合計 | 300,000 |
1,883 |
7,471 |
註 : 此借款利率係包括商業本票利率、保證費率、承銷費率、簽證費率及集保交割服務費率。 (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
~ 53 ~
B. 轉投資子公司
本公司為專業之人造纖維製造及銷售公司,主要將石油所提煉產品如尼龍粒、聚脂粒生產尼龍 原絲、聚酯原絲、尼龍加工絲及聚酯加工絲等產品。近年來,原物料成本持續上漲,化學纖維製造 商位於中游,面對國際同業的削價競爭,獲利空間持續被壓縮,且亦面臨化纖原料短缺、能源與生 產資源不足及環保性考量等問題,因此開發具可分解性、製程具環保性之材料製品前景大為看好。 故本公司自民國 83 年起,著手開發研究 Lyocell 環保長纖絲以及 Lyocell 環保長纖不織布,其係以天 然纖維素為原料,將木屑、樹皮等纖維素經溶解後加工製成纖維原絲,生產製程無污染,為纖維物 化性優良之產品,其優良的天然纖維和合成纖維特性,能開發出多種高附加值的機織和針織產品, 市場前景看好。此開發計畫迄今技術已趨成熟並本公司已取得十餘項國內外專利,且尚有二十多項 專利陸續申請中,有鑑於此,本公司規劃將產品進行量產已達商業化目標。
本公司為與既有產品線有效區隔,暨保留未來與國際大廠技術合作空間,經民國 100 年 6 月 17 -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設立持股 100% 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 以下簡稱聚泰公司 ) ,其 主要業務為生產 Lyocell 環保型不織布及 Lyocell 環保型長纖絲,並規畫將來由本公司投資聚泰公司 新台幣 2.5 億元,聚泰公司已於民國 100 年 7 月 15 日完成設立,截至目前本公司已投資聚泰公司新台 幣 5,000 萬元。而本公司於設立聚泰公司後,即規劃展開建廠計畫,規劃由本公司取得土地並興建 廠房供聚泰公司承租使用,並由聚泰公司自行購置生產設備進行生產。本公司已於民國 100 年 8 月取 得彰化縣二水鄉土地,並於民國 102 年第四季投入興建二水廠,預計民國 103 年第四季建廠完成,待 廠房接近完工便由聚泰公司購置生產設備進行生產。
綜上所述,本公司本次擬將募集資金中之 200,000 仟元用以投資聚泰公司,供其用於採購生產 設備,故依本次資金募集計畫,本公司分別於民國 103 年 9 月及 11 月完成募集資金後,於民國 103 年 第四季分次以參與聚泰公司現金增資發行之原股東認購方式投資聚泰公司,民國 103 年第四季本公 司將完成興建廠房及由聚泰公司設置生產設備,並預計民國 104 年第一季進行試產,民國 104 年第二 季開始量產。預估本公司民國 104~110 年可認列投資收益分別為 39,330 仟元、 70,570 仟元、 70,001 仟元、 71,581 仟元、 72,898 仟元、 72,852 仟元及 71,026 仟元。
設備,故依本次資金募集計畫,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03年9月及11月完成募集資金後,於民國103年第四季分次以參與聚泰公司現金增資發行之原股東認購方式投資聚泰公司,民國 103年第四季本公司將完成興建廠房及由聚泰公司設置生產設備,並預計民國 104年第一季進行試產,民國104年第二季開始量產。預估本公司民國 104~110年可認列投資收益分別為39,330仟元、70,570仟元、70,001仟元、 71,581仟元、72,898仟元、72,852仟元及71,026仟元。 |
設備,故依本次資金募集計畫,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03年9月及11月完成募集資金後,於民國103年第四季分次以參與聚泰公司現金增資發行之原股東認購方式投資聚泰公司,民國 103年第四季本公司將完成興建廠房及由聚泰公司設置生產設備,並預計民國 104年第一季進行試產,民國104年第二季開始量產。預估本公司民國 104~110年可認列投資收益分別為39,330仟元、70,570仟元、70,001仟元、 71,581仟元、72,898仟元、72,852仟元及71,026仟元。 |
設備,故依本次資金募集計畫,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03年9月及11月完成募集資金後,於民國103年第四季分次以參與聚泰公司現金增資發行之原股東認購方式投資聚泰公司,民國 103年第四季本公司將完成興建廠房及由聚泰公司設置生產設備,並預計民國 104年第一季進行試產,民國104年第二季開始量產。預估本公司民國 104~110年可認列投資收益分別為39,330仟元、70,570仟元、70,001仟元、 71,581仟元、72,898仟元、72,852仟元及71,026仟元。 |
設備,故依本次資金募集計畫,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03年9月及11月完成募集資金後,於民國103年第四季分次以參與聚泰公司現金增資發行之原股東認購方式投資聚泰公司,民國 103年第四季本公司將完成興建廠房及由聚泰公司設置生產設備,並預計民國 104年第一季進行試產,民國104年第二季開始量產。預估本公司民國 104~110年可認列投資收益分別為39,330仟元、70,570仟元、70,001仟元、 71,581仟元、72,898仟元、72,852仟元及71,026仟元。 |
設備,故依本次資金募集計畫,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03年9月及11月完成募集資金後,於民國103年第四季分次以參與聚泰公司現金增資發行之原股東認購方式投資聚泰公司,民國 103年第四季本公司將完成興建廠房及由聚泰公司設置生產設備,並預計民國 104年第一季進行試產,民國104年第二季開始量產。預估本公司民國 104~110年可認列投資收益分別為39,330仟元、70,570仟元、70,001仟元、 71,581仟元、72,898仟元、72,852仟元及71,026仟元。 |
設備,故依本次資金募集計畫,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03年9月及11月完成募集資金後,於民國103年第四季分次以參與聚泰公司現金增資發行之原股東認購方式投資聚泰公司,民國 103年第四季本公司將完成興建廠房及由聚泰公司設置生產設備,並預計民國 104年第一季進行試產,民國104年第二季開始量產。預估本公司民國 104~110年可認列投資收益分別為39,330仟元、70,570仟元、70,001仟元、 71,581仟元、72,898仟元、72,852仟元及71,026仟元。 |
設備,故依本次資金募集計畫,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03年9月及11月完成募集資金後,於民國103年第四季分次以參與聚泰公司現金增資發行之原股東認購方式投資聚泰公司,民國 103年第四季本公司將完成興建廠房及由聚泰公司設置生產設備,並預計民國 104年第一季進行試產,民國104年第二季開始量產。預估本公司民國 104~110年可認列投資收益分別為39,330仟元、70,570仟元、70,001仟元、 71,581仟元、72,898仟元、72,852仟元及71,026仟元。 |
設備,故依本次資金募集計畫,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03年9月及11月完成募集資金後,於民國103年第四季分次以參與聚泰公司現金增資發行之原股東認購方式投資聚泰公司,民國 103年第四季本公司將完成興建廠房及由聚泰公司設置生產設備,並預計民國 104年第一季進行試產,民國104年第二季開始量產。預估本公司民國 104~110年可認列投資收益分別為39,330仟元、70,570仟元、70,001仟元、 71,581仟元、72,898仟元、72,852仟元及71,026仟元。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年度 項目 |
104年 |
105年 |
106年 |
107年 |
108年 |
109年 |
110年 |
| 聚泰公司稅後淨利 | 39,330 |
70,570 |
70,001 |
71,581 |
72,898 |
72,852 |
71,026 |
| 聚隆可認列投資收益 | 39,330 |
70,570 |
70,001 |
71,581 |
72,898 |
72,852 |
71,026 |
資料來源:本公司提供
二、執行情形:
-
一
-
( )民國102年發行國内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1、計劃項目及資金運用進度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計畫項目 | 執 行 情 形 | 102年第一季 |
截至102年第一季 |
進度超前或落後之原因及改進計劃 | |
| 償還銀行 借 款 |
支用金額 | 預定 | 300,000 |
300,000 |
已全數依原計畫 100%支用完畢。 |
| 實際 | 300,000 |
300,000 |
|||
執行進度(%) |
預定 | 100 |
100 |
||
實際 |
100 |
100 |
|||
| 合 計 |
支用金額 | 預定 | 300,000 |
300,000 |
|
| 實際 | 300,000 |
300,000 |
|||
執行進度(%) |
預定 | 100 |
100 |
||
實際 |
100 |
100 |
~ 54 ~
2 、效益達成情形
本次辦理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募集 300,000 仟元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已於 民國 102 年第一季依原計畫 100% 執行完畢,依據公司實際償還銀行借款之借款利率 2.245% ~ 2.67% 計算 ( 如下表所示 ) ,民國 102 年度節省利息支出約 5,833 仟元,已達原 申報預計效益之 75.18% ,達成情形良好,且預計往後每年度將可節省利息支出約 7,759 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貸 款 機 構 |
利率 | 償還金額 | 102年度減少利息 (註1) |
以後年度 減少利息 |
|---|---|---|---|---|
兆豐票券-台中分公司 |
2.58%(註2) |
185,000 |
4,498 |
4,773 |
| 土地銀行員林分行 | 2.67% |
95,000 |
1,286 |
2,537 |
| 台灣銀行員林分行 | 2.245% |
20,000 |
49 |
449 |
| 合 計 |
300,000 |
5,833 |
7,759 |
- 註 `1` :公司於民國 `102` 年 `1` 月 `11` 日償還土地銀行、台灣銀行借款,減少利息計算期間分別為 `185` 天及 `40` 天;於民國 `102` 年 `1` 月 `18` 日償還兆豐票券借款,減少利息計算期間為 `344` 天。
- 註 `2` :此借款利率係包括商業本票利率、保證費率及承銷費率。
-
(二)民國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
1、計劃項目及資金運用進度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計畫項目 | 執 行 情 形 | 103年第三季 |
104年第四季 |
進度超前或落後之原因及改進計劃 | |
| 償還銀行 借 款 |
支用金額 | 預 定 |
300,000 |
0 |
已全數依原計畫 100%支用完畢。 |
| 實 際 |
300,000 |
0 |
|||
執行進度(%) |
預 定 |
100 |
0 |
||
實 際 |
100 |
0 |
|||
| 轉 投 資 子 公 司 |
支用金額 | 預 定 |
0 |
200,000 |
|
| 實 際 |
0 |
200,000 |
|||
執行進度(%) |
預 定 |
0 |
100 |
||
實 際 |
0 |
100 |
|||
| 合 計 |
支用金額 | 預 定 |
300,000 |
200,000 |
|
| 實 際 |
300,000 |
200,000 |
|||
執行進度(%) |
預 定 |
100 |
100 |
||
實 際 |
100 |
100 |
2 、效益達成情形
(1) 償還銀行借款
本次償還銀行借款金額為 300,000 仟元,依計畫償還銀行借款之原借款利率計算, 民國 103 年度節省利息支出約 1,883 仟元,而民國 104 年度後每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約 7,471 仟元,並可強化財務結構,降低對銀行依存度及增加資金調度彈性,該計畫募 資金額中 300,000 仟元確已依計畫於民國 103 年第三季全數用於償還銀行借款,經評估 已達成預計效益。
(2) 轉投資子公司
聚隆纖維(股)公司於105年股東常會通過將Lyocell產品事業之相關營業(含資產及負 債)以既存分割方式,分割移轉予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公 司,並已於105年9月20日獲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核准完成分割作業。子公司目前應屬 試產階段,故未達預期效益,105年度承認損失63,443仟元。
~ 55 ~
陸、營運概況
ㄧ、業務內容
一 ( ) 業務範圍
1 、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如下: (01) C301010 紡紗業 (02) C302010 織布業 (03) C303010 不織布業 (04) C399990 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 (05) CI01010 繩纜網製造業 (06) A101020 農作物栽培業 (07) A102050 作物栽培服務業 (08) C601010 紙漿製造業 (09) F1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 (10) F105050 傢俱、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 (11) F113010 機械批發業 (12)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13) 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14) 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15) F205040 傢俱、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 (16)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17)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18)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19) C306010 成衣業 (20) 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 (21) C801120 人造纖維製造業 (22) C802090 清潔用品製造業 (23) C802100 化粧品製造業 (24) C802110 化粧品色素製造業 (25) CH01010 體育用品製造業 (26) CI01020 毯、氈製造業 (27) CJ01010 製帽業 (28) CK01010 製鞋業 (29) CL01010 製傘業 (30) CN01010 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 (31) F106010 五金批發業 (32) F106020 日常用品批發業 (33) F106060 寵物用品批發業 (34) F107030 清潔用品批發業 (35) F108040 化妝品批發業 (36) F10907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37) F120010 耐火材料批發業 (38) F206020 日常用品零售業 (39) F206050 寵物用品零售業 (40) F207030 清潔用品零售業 (41) F208040 化粧品零售業 (42) F212050 石油製品零售業 (43) F217010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44) F220010 耐火材料零售業 (45) F301010 百貨公司業 (46) F399990 其他綜合零售業 (47)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48) I101110 紡織顧問業 (49)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50) I501010 產品設計業 (51) I502010 服飾設計業 (52) C 305010 印染整理業
(59)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 、營業比重
本公司民國 105 年營業比重:
、 尼龍原絲 36.77% 、尼龍加工絲 52.15% 、聚酯原絲 0.04% 、聚酯加工絲 4.01% 。 複合加工絲 2.73% 、終端產品 1.86% 、代工及其他 2.74%
3、公司目前之商品項目:
尼龍原絲、聚酯原絲、尼龍加工絲、聚酯加工絲、聚丙加工絲、極超細纖維複合絲 原液染色紗、抗靜電紗。
4、計劃開發之新商品:N/L及P/L複合絲、NP原抽紗、複合高縮紗,防蚊防螨等功能 紗。
~ 56 ~
( 二 ) 產業概況
今年年初,人造化纖產業,受到 OPEC 原油減產協議,供給量推動 CPL 價格持續上漲促使 買家急於下單囤貨,但近期由於漲勢已高,下游市場已出現觀望的情況,在當前的環境下,難 以預測 2017 年的景氣走勢,在價與量的考量下經營策略需要快速反應,以滿足客戶的需求, 及追求持續獲利的目標。
國內人纖產業因應經貿情勢的轉變,積極進行結構性的調整,朝向高科技、機能性差異化、 高值化的衣著用料,並往非纖應用領域拓展,從保健、車用等等織物轉進,國內人纖產業早已 擺脫量的擴充,奠定機能與環保纖維的重要採購基地,未來將從軟實力著手,改變傳統思維模 式,在需求面及技術面上,創造一個在全球貿易自由化的競爭局勢中,脫穎而出的嶄新局面。
( 三 ) 技術及研發概況
1 、研究發展費用
1、研究發展費用 |
|||
|---|---|---|---|
| 項 目 | 103年度 |
104年度 |
105年度 |
| 研發費用 | 89,058仟元 |
75,285仟元 |
43,373仟元 |
2 、民國 105 年度研發項目中已研發成功及已開始上市之產品:
| 項 目 | 進 度 | 概 況 |
|---|---|---|
(1)溶劑法Lyocell長纖絲 |
已完成 | 溶劑法Lyocell 長纖絲是世界上革新性的纖維素纖維製程,迄今全球尚無長纖絲的量產。本公司經多 年研發已獲成果,經量試確認後已進入量產之階段。 |
(2)耐燃纖維素纖維 |
研發中 | 耐燃纖維素纖維的開發,透過纖維素的改質提升纖維 素對於火燄燃燒的抵抗能力,所產出之產品將可應用 於賽車服、工作服、嬰兒服、傢飾用及軍事用紡織品 等相關產品。 |
(3)纖維素溶噴不織布 |
建廠中 | 由天然纖維素素材所開發出之連續長纖型態不織 布,透過此不織布樣布的開發,其所生產之素材可應 用於個人衛生用品、擦拭材、過濾材、及高吸濕性材 等領域。 |
(4)抗靜電聚酯母粒 |
已完成 | 開發抗靜電聚酯母粒可以有效控制抗靜電聚酯母粒 的來源、成本與品質,並能應用於抗靜電聚酯高速紡 絲上,將能有效提升抗靜電聚酯纖維之生產性,同時 提供紡織品具有抗靜電之效果。 |
(5)抗靜電聚酯纖維 |
已完成 | 抗靜電聚酯纖維之開發,所生產之產品可應用於醫療 用、製藥環境用、電子產業用紡織品及化工產業等相 關產品。 |
(6)發熱纖維 |
已完成 | 輕量化的保暖產品,可提供人們在冬季中穿著的舒適 與活動的便利,透過發熱纖維的開發與產品的設計, 能使紡織品內具有發熱效果之纖維素材,並可大幅提 升穿著的保暖性。 |
(7)Dope dye原液染色纖維 |
已完成 | Dope dye 纖維是利用紡絲製程開始前即賦予纖維多樣化色彩的紡絲技術,可以大幅度提高紡織品的染色 堅牢度,同時可減化紡織品的染色工程,使纖維在織 造前就已經具備成品之顏色,並減少染色廢水的產 出,達到廢水減量之綠色環保的經濟效益。 |
~ 57 ~
| 項 目 | 進 度 | 概 況 |
|---|---|---|
(8)細丹尼抗靜電纖維 |
研發中 | 強化與提升原抗靜電纖維之相關技術,著力於細丹尼 抗靜電纖維之開發,透過紡絲技術的深化可快速將相 關產品推廣至市場上,並增廣抗靜電纖維之應用。 |
(9)纖維素紡黏不織布 |
研發中 | 開發纖維素之連續長纖紡黏不織布,透過紡黏技術所 生產之纖維素不織布,可賦予不織布不同程度的透氣 性,並可具有高吸濕性、低落棉量之特點,因此纖維 素紡黏不織布將可應用於衛生用品、彩妝用品、擦拭 及過濾材、和各項高吸濕性領域所需要之用品。 |
(10)原液染色母粒 |
研發中 | Dope dye纖維母粒的開發,可以大幅提升公司對於原液染色纖維製程的穩定度及生產效率,透過此技術的 開發,能加速反應客戶的需求,並縮短生產製程,達 成快速反應、少量多樣化的目標,提升紡織供應鏈的 競爭力。 |
(11)纖維素-離子液體 |
研發中 | 離子液體為新一代的纖維素紡絲技術,其特性優點在 於離子液體的成分單純、不須添加安定劑、製程穩定 性高,且可應用於低溫紡絲,屬節能製程,且離子液 體回收系統簡易,可開發高性能之纖維素纖維。 |
| (12)複合機能性紗線開發 | 研發中 | 為了克服單一材料的缺點,創造紗線的新性能,透過 不同纖維材料的組合與搭配,可使紡織品能同時具有 更多的附加功能,像是吸濕發熱、光澤柔美、布料輕 薄等複合功能,透過建立複合紡絲技術及紗線加工技 術之建構,開發複合紗線原絲與加工絲,並應用所開 發之原絲開發相關織品。 |
( 四 )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由於傳統產業面臨生存的壓力,紛紛走向低製造成本的國家,人纖產業及下游織布產業 亦面臨相同之情況,往後內外銷業務之比重必需視市場需求的變化,做更機動的調整,除了 大陸地區以外,歐美與未開發之市場皆是業務擴展之重點。
短期業務發展計劃:
-
1、培養長期忠實與品牌客戶,提高銷售服務品質,以維持穩定的業績。 -
2、開發品牌商通路,整合上中下游,強化差異化產品組合,以強化業績目標。 -
3、擴大新產品銷售,以增加獲利空間。 -
4、開發更新產品,以創造出新市場。
長期業務發展計劃:
以結合通路品牌商為目標,指定使用公司品牌之原料,進一步強化公司利基及市佔率﹔ 配合公司行銷策略,增加曝光率,開啟知名度,邁向全球。
公司經過這幾年努力經營下獲利漸有成績,如何配合公司之經營目標,銷售高獲利產品, 增加新產品之通路及銷售,以避開因景氣變化而侵蝕到獲利的情況,以達成公司之獲利目標 是目前業務之重點。
~ 58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 ( ) 市場分析
-
1、主要產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
本公司目前內銷與外銷比重各佔一半,內銷主要是銷售給國內紡織廠及貿易商; 外銷地區遍及港陸、歐洲、南北美、亞洲、中東、北非等地區。
2 、市場佔有率 :
單位 : 公噸
市場佔有率: |
市場佔有率: |
單位:公噸 |
單位:公噸 |
||||
|---|---|---|---|---|---|---|---|
| 年 度產品別 |
105 |
年度 | 104 |
年度 | 103 年度 |
||
| 銷 售 量 | 佔產業% |
銷 售 量 | 佔產業% |
銷 售 量 | 佔產業% |
||
| 尼龍絲 | 產業 | 277,074 |
100.00 |
284,751 |
100.00 |
310,726 |
100.00 |
聚隆 |
20,869 |
7.53 |
21,342 |
7.49 |
21,270 |
6.85 |
|
| 聚酯絲 | 產業 | 864,814 |
100.00 |
906,849 |
100 |
914,765 |
100.00 |
聚隆 |
32 |
0.003 |
126 |
0.01 |
89 |
0.01 |
|
| 加工絲 | 產業 | 670,324 |
100.00 |
740,393 |
100.00 |
751,715 |
100.00 |
聚隆 |
24,921 |
3.72 |
23,900 |
3.23 |
26,452 |
3.52 |
參考資料來源 : 台灣區人造纖維製造工業同業公會
-
3、市場未來之供需與成長性: -
環顧當前,尼龍纖維在服飾及工業用途上有無法取代的地位,為因應市場的需求, 產銷策略已由大量生產轉為少量多樣化、精緻化生產。有鑑於紡織業乃民生基礎工 業,雖然在全球經濟不景氣的環境下,需求多少受到影響,但在國外運動風氣興盛、 時尚機能運動功能結合的潮流、國際品牌引領社會責任的驅使以及新興國家日漸興 起的需求下,追求高品質、機能性、綠色環保紡織品已成為市場趨勢,因此人纖產 品在新用途多方拓展下,尼龍纖維仍然維持穩定之需求量。
-
4、競爭利基 -
本公司擁有良好的研發基礎及研發團隊,不斷研發出高附加價質產品並落實商業 化,在市場行銷方面,公司不斷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之銷售通路,並積極與品牌通 路做結合,擴大市場佔有率,以提高產品之獲利,另在生產管理上,公司推動生產 策略目標,以達到降低成本提高品質之目標。
-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 -
(1)有利因素: -
1公司產品策略靈活,能創造較佳的競爭能力。 -
○
2公司製程及技術能力強,具有成本競爭之優勢。 ○3新產品潛力無窮,如高效能抗靜電纖維、原液色紗等環保纖維。 ○4終端產品種類及銷售通路陸續擴增,對公司經營面助益不少。 -
(2)不利因素:
○ 1 大陸及及東南亞同業低價競爭。 ○ 2 國際原物料價格波動激烈。
6 、因應對策
面臨全球化及區域性貿易組織架購的形成,化纖產品在區域性貿易新體系型態的競 爭下,貿易生態丕變,市場通路及行銷方法亦必須跟著改變,國際上有新興國家的 競爭,國內又有同業的競爭,做好品質及成本管理及準確快速的交貨期,並運用靈 活的價格政策,並積極切入目前全球的趨勢 ( 環保材料的開發 ), 才能提高客戶的滿意 度,也才能爭取更多更好的訂單。在財務方面,運用目前與銀行團的良好關係,繼 續爭取更佳的條件以提升財務之運作,使資金運用更靈活,配合生產之需求,將產 銷功能發揮更適切之所在。
~ 59 ~
( 二 )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 、主要產品用途
1、主要產品用途 |
|
|---|---|
| 產 品 名 稱 | 用 途 |
| 尼龍原絲 | 衣料布、雨傘布、工業布、沙發布、針織布、繩索 |
| 聚酯原絲 | 衣料布、工業布、針織布、織帶 |
| 尼龍仿棉絲、伸縮絲 | 衣料布、針織布、褲襪、韻律裝、女裝 |
| 聚酯加工絲 | 衣料布、針織布、男襪、織帶 |
| 極超細纖維複合絲 | 高密度織物、桃皮布、除塵布、長短纖交織布、複合成真皮絨布 |
| 溶劑法纖維素長絲 | 高級布料之面布、裡襯、針織布、各種工業用布 |
2 、產製過程
A.原絲產製過程 |
A.原絲產製過程 |
B.加工絲產製過程 |
C .溶劑法纖維素纖維 |
C .溶劑法纖維素纖維 |
|
|---|---|---|---|---|---|
| 原料粒投入 | 原絲投入 | 木漿 | |||
| | | | |||
| 粒槽 | 絲餅架 | 調漿 | |||
| | | | |||
| 中間槽 | 加熱 | 膠液製造 溶劑回收 | |||
| | | | |||
| 結晶 | 延伸 | 再生紡絲 | |||
| 尼 | (聚酯粒) |
| | ||
| 龍 | | 加撚 | 原絲 | ||
| 粒 | 乾燥 | | |||
(聚酯粒) |
退撚 | ||||
| | | ||||
| 熔融押出 | 上油 | ||||
| | | ||||
| 計量抽絲 | 捲取 | ||||
| | | ||||
| 上油 | 品檢 | ||||
| | | ||||
| 捲取 | 包裝 | ||||
| | | ||||
| 品檢 | 入庫 | ||||
| | |||||
| 包裝 | |||||
| | |||||
| 入庫 |
( 三 )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尼龍粒 : 每月需求量約 3,600 噸。 聚酯粒 : 每月需求量約 180 噸。
~ 60 ~
1、主要供應商資料單位:新台幣仟元; % |
106年度截至前一季止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註1: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財務資料業經會計師核閱。註 2:列明最近二年度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但因契約約定不得揭露供應商名稱或交易對象為個人且非關係人者,得以代號為之。註 3:增減變動原因:配合業務需求。2、主要銷貨客戶資料:本公司無達營收10%以上之重要客戶,故不適用。 |
|||||||
|---|---|---|---|---|---|---|---|---|---|---|---|---|---|---|---|
| 占當年度截至 前一季止進貨 淨額比率〔 %〕 |
42.35% |
17.52% |
10.45% |
8.44% |
4.04% |
17.20% |
100% |
||||||||
| 金額 | 397,232 | 164,356 | 97,962 | 79,119 | 37,861 | 161,333 | 937,863 | ||||||||
| 名稱 | A0002 | A0001 | D0024 | A0003 | A0042 | 其他 | 進貨淨額 | ||||||||
105年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 |
31.03% |
28.43% |
8.08% |
4.09% |
3.97% |
24.4% |
100% |
||||||||
| 金額 | 803,571 | 736,219 | 209,151 | 105,986 | 102,775 | 631,482 | 2,589,184 | ||||||||
| 名稱 | A0002 | A0001 | A0011 | A0003 | A0010 | 其他 | 進貨淨額 | ||||||||
104年 |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
|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 |
30.29% |
26.81% |
13.34% |
4.45% |
3.64% |
21.47% |
100% |
||||||||
| 金額 | 957,794 | 847,891 | 421,759 | 140,865 | 115,106 | 679,074 | 3,162,489 | ||||||||
| 名稱 | A0001 | A0002 | A0011 | A0021 | A0010 | 其他 | 進貨淨額 | ||||||||
| 項目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61 ~
( 五 ) 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噸
單位:新台幣仟元/噸 |
單位:新台幣仟元/噸 |
單位:新台幣仟元/噸 |
|||||
|---|---|---|---|---|---|---|---|
| 生 年 度 產 量 值 主要商品 (或部門別) |
104年 度 |
105年 度 |
|||||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產能 | 產量 | 產值 | ||
| 尼龍原絲 | 50,000 |
41,010 |
3,037,612 |
50,000 |
42,626 |
2,714,680 |
|
| 聚酯原絲 | 2,000 |
1,629 |
96,550 |
2,000 |
1,082 |
58,418 |
|
| 尼龍加工絲 | 22,000 |
20,954 |
2,062,848 |
22,000 |
22,040 |
1,887,430 |
|
| 聚酯加工絲 | 3,500 |
3,387 |
209,294 |
3,500 |
2,256 |
128,570 |
|
| 其他 | 3,500 |
3,453 |
258,751 |
3,500 |
2,526 |
174,841 |
|
| 代工 | 2,000 |
10 |
385 |
1,000 |
229 |
4,401 |
|
| 終端產品 | 3,000 |
1,797 |
54,478 |
3,000 |
1,807 |
65,609 |
|
| 合計 | 86,000 |
72,240 |
5,719,918 |
85,000 |
72,566 |
5,033,949 |
註:各產品之生產具可替代性,得合併計算產能。
( 六 ) 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噸
單位:新台幣仟元/噸 |
單位:新台幣仟元/噸 |
單位:新台幣仟元/噸 |
單位:新台幣仟元/噸 |
|||||
|---|---|---|---|---|---|---|---|---|
| 銷 年度 售 量 值 主要商品 (或部門別) |
104年 度 |
105年 度 |
||||||
| 內銷 | 外銷 | 內銷 | 外銷 | |||||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
| 尼龍原絲 | 15,952 | 1,158,708 | 5,304 |
468,732 | 15,824 | 973,883 |
4,960 | 368,552 |
| 聚酯原絲 | 67 | 3,201 |
58 |
2,963 |
30 |
1,308 |
- |
- |
| 尼龍加工絲 | 6,603 | 653,796 |
11,922 |
1,287,713 | 5,609 |
482,679 |
15,457 | 1,421,204 |
| 聚酯加工絲 | 3,360 | 219,883 |
520 |
35,092 |
1,852 |
118,108 |
457 |
28,202 |
| 其他 | 1,508 | 156,956 |
141 |
15,197 |
2,035 |
167,628 |
129 |
16,127 |
| 代工 | 10 | 404 |
- |
- |
229 |
5,334 |
- |
- |
| 終端產品 | 2,065 | 63,968 |
7 |
1,064 |
1,575 |
53,669 |
230 |
14,285 |
| 合計 | 29,565 | 2,256,916 | 17,952 |
1,810,761 | 27,154 | 1,802,609 | 21,233 | 1,848,370 |
~ 62 ~
三、從業員工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資料:
| 年 度 | 年 度 | 104年度 |
105年度 |
當年度截至106年03月31日 |
|
|---|---|---|---|---|---|
| 員 工 人 數 (人) |
經 理 人 |
19 |
19 |
19 |
|
| 生產線員工 | 457 |
461 |
446 |
||
| 一般職員 | 44 |
45 |
45 |
||
| 合 計 |
520 |
525 |
510 |
||
| 平 均 年 歲 (歲) |
39 |
39.0 |
40.0 |
||
平均服務年資(年) |
9.8 |
9.9 |
9.9 |
||
| 學 歷 分 佈 比 率 (%) |
博 | 士 | 0.58 |
0.38 |
0.39 |
| 碩 |
士 | 1.73 |
1.71 |
1.77 |
|
| 大 |
專 | 27.50 |
27.62 |
28.82 |
|
| 高 |
中 | 26.54 |
25.52 |
24.90 |
|
| 高中 以下 |
本國 | 10.96 |
10.29 |
10.20 |
|
| 外勞 | 32.69 |
34.48 |
33.92 |
四、環保支出資訊
-
一
-
( )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置許可証或污染排放許可証或應繳納污染防治費用或應 設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之說明。 -
1、本公司埔鹽廠於84年9月30日取得台灣省政府環保處廢(污)水處理及排放許可 証証號省環中排許字第02829號,到期後均依規定重新向彰化縣政府申請廢水排 放許可證,最新許可證証號彰縣環水許字第02809-00號,有效期間從103年03月11日至108年03月10日止。芳苑廠地屬芳苑工業區內,依工業區規定納管 管理,廢污水接管證明書字號八四芳工字第761號,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彰縣 環水許字第01836-02號,有效期間從101年10月01日至106年09月30日止。 斗六廠地屬斗六擴大工業區,亦依工業區規定納管管理,最新廢污水接管證明書 字號斗工服字第1016112284號,另於廠內加設廢水處理廠事先處理並向雲林縣 政府申請水汙染防治許可證,許可證號:雲縣環水許字第0130-02號,均依規定 繳納污染防治費用。-
本公司埔鹽廠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最新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
N1794-03號, 有效期限為105年03月17日至110年03月16日,芳苑廠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 證最新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795-03號,有效期限為104年01月22日至109年01月21日,斗六廠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最新證號府環空操證字第P0853-00號,有效期限為103年05月29日至108年05月28日,均依規定按季繳納空氣 污染防治費。 -
本公司進口製程所需處理油,均依規定按季繳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
-
-
2、各廠污染防治費用悉依公司規劃及實際需要支付。 -
3、本公司對於環保問題處理向來不遺餘力。人才培育亦相當重視,目前擁有證照: 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2人、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1人、甲級廢棄物處理技術 員1人、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3人、乙級空氣污染防治專責人員1人。 ~ 63 ~ -
(二)最近二年度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及處分金額:無。 -
(三)未來因應對策及可能之支出:芳苑廠預計於廠內設置污水蓄水池,如製程設備異常 時,可緊急暫存廢污水,以杜絕外洩。
五、勞資關係
-
一
-
( )公司各項員工福利、進修與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 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1、員工福利措施:本公司員工之福利措施係依據政府相關福利法規實施,公司政策及 員工需求由職工福利委員會統籌規劃,其實際作業包括下列各項: -
1員工團體險,及定期健康檢查。 -
2舉辦國內外旅遊,休閒活動及設施之安排 -
3員工生日禮券,三節加發獎金及禮券,婚喪喜慶設有補助金。 -
4設有子女教育獎金。 -
5資深員工發給禮券獎勵。 -
2、員工教育訓練制度:-
1本公司訂有教育訓練管理程序(APP01)、專業技能訓練與鑑定程序(APP02)、教育 訓練委員會組織章程(AGSE5)、教育訓練委員會實施辦法(AGSE6)、員工外部教育 訓練辦法(APP63)、內部講師管理辦法(AGSD3)、大專新進人員訓練實施細則(AGS093)及階層別共同訓練實施辦法(APP65),做為教育訓練規劃、執行、評估 及改善相關作業之規範。 -
2本公司民國105年度教育訓練實績:
-
| 本公司民國 | 105年度教育 |
訓練實績: | |
|---|---|---|---|
| 項 目 |
內 訓 |
外 訓 |
合 計 |
| 班 次 |
120 |
50 |
170 |
| 人 次 |
638 |
74 |
712 |
| 時 數 |
224.5 |
910.5 |
1,135 |
費用(元) |
299,268 |
246,710 |
545,978 |
3 、員工行為或倫理守則:
-
公司訂有「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供公司所有同仁、
-
經理人和董事會成員遵循及實踐。
本公司訂有「員工工作規則」,內容經報請主管機關彰化縣政府審查核准在案 ( 最 新 100.02.10 府勞動字第 1000034482 號函准予修訂 ) ,同時配合法令變更或管理需 求,適時予以增修,並製作成手冊,發送各從業人員,做為勞資雙方管理遵循準則。 4 、勞工退休辦法:
本公司對正式聘用員工訂有退休辦法。每月按員工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退休準 備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臺灣銀行。 本公司訂有勞工退休辦法。
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後選擇勞退新制或新進人員適用勞退新制以後之工作年資, 公司按員工每月工資 6% 按月提繳至勞工退休金個人帳戶。
5、退休制度實施情形
本公司截至目前為止,有關員工退休申請,命令退休情形皆依法令規定核計退休金。
~ 64 ~
6 、員工認股制度:
為使從業人員將本身之工作當成自己事業努力耕耘,增加員工之向心力,本公司於 發行新股時,均依法撥 10% ~ 15% 予員工認股。
-
7、有無爭訟事件及勞資間關係有無尚須協調之處:無。 -
(二)最近二年度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以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 措施:本公司勞資關係和諧,未有發生重大之勞資糾紛。 -
(三)本公司104.12.23日與聚隆纖維公司企業工會正式簽訂團體協約,為開創勞資關係和諧 重要的里程碑。
六、重要契約:
| 契 約 性 質 | 當 事 人 | 契 約 起 迄 日 期 |
主 要 內 容 |
限 制 條 款 |
|---|---|---|---|---|
(一)承租土地契約 |
劉瑞賓 | 105.01.01.~114.12.31 |
1.面積三.四分。2.租金$220,000元/年。 |
1.期滿後有優先承租權。2.期滿後拆除地上物交還。 |
| 劉瑞賓 | 100.10.01-110.09.30 |
1.面積三.三分。2.租金$252,000元/年。 |
1.期滿後有優先承租權。2.期滿後拆除地上物交還。 |
|
| 劉永豊 | 100.01.01-109.12.31 |
1.面積四.七分。2.租金$600,000元/年。 |
1.期滿後有優先承租權。2.期滿後拆除地上物交還。 |
|
| 石 慶 |
101.01.24-111.01.23 |
1.面積一.八分。2.租金$209,500元/年。 |
1.期滿後有優先承租權。2.期滿後拆除地上物交還。 |
|
| 石 慶 |
100.04.06-110.04.05 |
1.面積三.二分。2.租金$423,000元/年。 |
1.期滿後有優先承租權。2.期滿後拆除地上物交還。 |
|
| 林鴻銘 | 101.12.01.-106.11.30 |
1.面積一.七七分。2.租金$260,000元/年。 |
1.期滿後有優先承租權。2.期滿後拆除地上物交還。 |
|
| 林俊和 | 102.01.01.-106.12.31 |
1.面積一.四分。2.租金$120,000元/年。 |
1.期滿後有優先承租權。2.期滿後拆除地上物交還。 |
|
(二 )承租房屋(建 物)契 約 |
力麗企業(股)公司 |
105.12.19.- 106.12.18 |
1.面積1367.358坪2.租金$144,000元/月。 |
1.期滿後無條件回復原狀交還。 |
| 豪傑股份 有限公司 |
98.11.16-108.11.15 |
1.面積2459.3坪。2.租金$524,563元/月。 |
1.期滿後無條件回復原狀交還。 |
|
| 宇興纖維興 業 (股)公司 |
105.05.01-106.04.30 |
1.租金$3,000元/月。 |
1.期滿後無條件回復原狀交還。 |
|
(三 )出租土地契約 |
胡添進 | 103.10.01-106.09.30 |
1.面積5.09公頃2.租金$150,000元/年 |
1.期滿後無條件回復原狀交還。 |
| ( 四)農業業 界科專 |
展狀園藝股 份有限公司 |
104.4.1-105.12.31 |
1.創新蝴蝶蘭木質纖維替代 介質開發。 2.技術合作經費:新台幣貳拾 壹萬元整。 |
無 |
~ 65 ~
七、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一 ( ) 設備之維護及檢查
-
1、依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進行機械、設備之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及作業檢點。 -
2、危險性機械設備皆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取得檢查合格證。
( 二 ) 作業安全許可制度
涉及明火作業、高架 ( 處 ) 作業、吊卡車吊掛作業、缺氧 ( 入槽 ) 作業及其他管制施工項目, 作業前需申請工作許可,並採行必要之防護措施,保障員工工作安全。
( 三 ) 承攬商管理制度
-
1、訂定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
2、於承攬商進廠施作前告知有關其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相關應採行措施等資訊。 -
3、依法訂定協議組織作業管理辦法,設置協議組織以防止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共同 作業時發生職業傷害。 -
4、承攬商於進廠施作前繳交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加入協議組織。 -
5、定期、不定期召開協議組織會議,進行工作聯繫與協調。
( 四 ) 安全衛生管理稽核
-
1、各課級單位主管定期、不定期至作業現場實施安全衛生巡視。 -
2、安全衛生組定期、不定期至各廠進行文件表單稽查及現場安全衛生巡檢。 -
(五)作業環境檢測 -
1、訂定作業環境監測計劃,並每半年實施一次作業環境測定。 -
2、依環保規定每年實施固定污染源檢測。 -
3、每年定期實施消防安全設備檢修。
( 六 ) 教育訓練
-
1、新進員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2、在職員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擔任特殊作業或操作人員之專業教育訓練。 -
3、每半年實施一次自衛消防編組訓練。
( 七 ) 健康檢查
新進員工實施體格檢查,在職員工定期實施健康檢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員工, 每年實施特殊健康檢查。
( 八 ) 健康促進
推行無菸政策,目前廠區內全面禁煙,提供員工一個無菸害的工作環境,於民國 99 年 11 月獲得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頒發之健康職場自主認證健康啟動標章。
~ 66 ~
柒、財務概況
ㄧ、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一 - ( ) 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105年 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520,500 1,574,880 1,987,689 1,664,274 1,605,1661,576,8011,833,025 1,885,755 1,238,034 1,084,754 1,166,2881,782,4726441,155743231,505516242,939126,901217,616211,645134,416359,3973,597,108 3,588,691 3,443,413 2,960,996 2,907,3753,719,1861,138,769827,324901,790915,717 1,155,1651,316,9971,138,769827,324957,366965,611 1,250,4271,316,997704,596907,389640,386397,957 211,612629,1451,843,365 1,734,713 1,542,176 1,313,674 1,366,7771,946,1421,843,365 1,734,713 1,597,752 1,363,568 1,462,0391,946,1421,753,743 1,853,978 1,901,237 1,647,322 1,540,5981,773,0441,111,573 1,111,573 1,111,519997,875952,6171,111,573451,883451,883451,842319,582261,064451,883191,016290,522337,876330,518327,570210,590191,016290,522282,300280,624232,308210,590(729)----(1,002)---(653)(653)-------1,753,743 1,853,978 1,901,237 1,647,322 1,540,5981,773,0441,753,743 1,853,978 1,845,661 1,597,428 1,445,3361,773,044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105年 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520,500 1,574,880 1,987,689 1,664,274 1,605,1661,576,8011,833,025 1,885,755 1,238,034 1,084,754 1,166,2881,782,4726441,155743231,505516242,939126,901217,616211,645134,416359,3973,597,108 3,588,691 3,443,413 2,960,996 2,907,3753,719,1861,138,769827,324901,790915,717 1,155,1651,316,9971,138,769827,324957,366965,611 1,250,4271,316,997704,596907,389640,386397,957 211,612629,1451,843,365 1,734,713 1,542,176 1,313,674 1,366,7771,946,1421,843,365 1,734,713 1,597,752 1,363,568 1,462,0391,946,1421,753,743 1,853,978 1,901,237 1,647,322 1,540,5981,773,0441,111,573 1,111,573 1,111,519997,875952,6171,111,573451,883451,883451,842319,582261,064451,883191,016290,522337,876330,518327,570210,590191,016290,522282,300280,624232,308210,590(729)----(1,002)---(653)(653)-------1,753,743 1,853,978 1,901,237 1,647,322 1,540,5981,773,0441,753,743 1,853,978 1,845,661 1,597,428 1,445,3361,773,044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105年 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520,500 1,574,880 1,987,689 1,664,274 1,605,1661,576,8011,833,025 1,885,755 1,238,034 1,084,754 1,166,2881,782,4726441,155743231,505516242,939126,901217,616211,645134,416359,3973,597,108 3,588,691 3,443,413 2,960,996 2,907,3753,719,1861,138,769827,324901,790915,717 1,155,1651,316,9971,138,769827,324957,366965,611 1,250,4271,316,997704,596907,389640,386397,957 211,612629,1451,843,365 1,734,713 1,542,176 1,313,674 1,366,7771,946,1421,843,365 1,734,713 1,597,752 1,363,568 1,462,0391,946,1421,753,743 1,853,978 1,901,237 1,647,322 1,540,5981,773,0441,111,573 1,111,573 1,111,519997,875952,6171,111,573451,883451,883451,842319,582261,064451,883191,016290,522337,876330,518327,570210,590191,016290,522282,300280,624232,308210,590(729)----(1,002)---(653)(653)-------1,753,743 1,853,978 1,901,237 1,647,322 1,540,5981,773,0441,753,743 1,853,978 1,845,661 1,597,428 1,445,3361,773,044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105年 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520,500 1,574,880 1,987,689 1,664,274 1,605,1661,576,8011,833,025 1,885,755 1,238,034 1,084,754 1,166,2881,782,4726441,155743231,505516242,939126,901217,616211,645134,416359,3973,597,108 3,588,691 3,443,413 2,960,996 2,907,3753,719,1861,138,769827,324901,790915,717 1,155,1651,316,9971,138,769827,324957,366965,611 1,250,4271,316,997704,596907,389640,386397,957 211,612629,1451,843,365 1,734,713 1,542,176 1,313,674 1,366,7771,946,1421,843,365 1,734,713 1,597,752 1,363,568 1,462,0391,946,1421,753,743 1,853,978 1,901,237 1,647,322 1,540,5981,773,0441,111,573 1,111,573 1,111,519997,875952,6171,111,573451,883451,883451,842319,582261,064451,883191,016290,522337,876330,518327,570210,590191,016290,522282,300280,624232,308210,590(729)----(1,002)---(653)(653)-------1,753,743 1,853,978 1,901,237 1,647,322 1,540,5981,773,0441,753,743 1,853,978 1,845,661 1,597,428 1,445,3361,773,044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105年 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520,500 1,574,880 1,987,689 1,664,274 1,605,1661,576,8011,833,025 1,885,755 1,238,034 1,084,754 1,166,2881,782,4726441,155743231,505516242,939126,901217,616211,645134,416359,3973,597,108 3,588,691 3,443,413 2,960,996 2,907,3753,719,1861,138,769827,324901,790915,717 1,155,1651,316,9971,138,769827,324957,366965,611 1,250,4271,316,997704,596907,389640,386397,957 211,612629,1451,843,365 1,734,713 1,542,176 1,313,674 1,366,7771,946,1421,843,365 1,734,713 1,597,752 1,363,568 1,462,0391,946,1421,753,743 1,853,978 1,901,237 1,647,322 1,540,5981,773,0441,111,573 1,111,573 1,111,519997,875952,6171,111,573451,883451,883451,842319,582261,064451,883191,016290,522337,876330,518327,570210,590191,016290,522282,300280,624232,308210,590(729)----(1,002)---(653)(653)-------1,753,743 1,853,978 1,901,237 1,647,322 1,540,5981,773,0441,753,743 1,853,978 1,845,661 1,597,428 1,445,3361,773,044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105年 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520,500 1,574,880 1,987,689 1,664,274 1,605,1661,576,8011,833,025 1,885,755 1,238,034 1,084,754 1,166,2881,782,4726441,155743231,505516242,939126,901217,616211,645134,416359,3973,597,108 3,588,691 3,443,413 2,960,996 2,907,3753,719,1861,138,769827,324901,790915,717 1,155,1651,316,9971,138,769827,324957,366965,611 1,250,4271,316,997704,596907,389640,386397,957 211,612629,1451,843,365 1,734,713 1,542,176 1,313,674 1,366,7771,946,1421,843,365 1,734,713 1,597,752 1,363,568 1,462,0391,946,1421,753,743 1,853,978 1,901,237 1,647,322 1,540,5981,773,0441,111,573 1,111,573 1,111,519997,875952,6171,111,573451,883451,883451,842319,582261,064451,883191,016290,522337,876330,518327,570210,590191,016290,522282,300280,624232,308210,590(729)----(1,002)---(653)(653)-------1,753,743 1,853,978 1,901,237 1,647,322 1,540,5981,773,0441,753,743 1,853,978 1,845,661 1,597,428 1,445,3361,773,044 |
||
|---|---|---|---|---|---|---|---|
| 年 項 度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當年度截至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 |
|||||
105年 |
104年 |
103年 |
102年 |
101年 |
|||
| 流 動 資 產 |
1,520,500 |
1,574,880 |
1,987,689 |
1,664,274 |
1,605,166 |
1,576,801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833,025 |
1,885,755 |
1,238,034 |
1,084,754 |
1,166,288 |
1,782,472 |
|
| 無 形 資 |
產 | 644 |
1,155 |
74 |
323 |
1,505 |
516 |
| 其 他 資 |
產 | 242,939 |
126,901 |
217,616 |
211,645 |
134,416 |
359,397 |
| 資 產 總 |
額 | 3,597,108 |
3,588,691 |
3,443,413 |
2,960,996 |
2,907,375 |
3,719,186 |
| 流 動 負 債 |
分配前 | 1,138,769 |
827,324 |
901,790 |
915,717 |
1,155,165 |
1,316,997 |
| 分配後 | 1,138,769 |
827,324 |
957,366 |
965,611 |
1,250,427 |
1,316,997 |
|
| 非 流 動 負 債 |
704,596 |
907,389 |
640,386 |
397,957 |
211,612 |
629,145 |
|
| 負 債 總 額 |
分配前 | 1,843,365 |
1,734,713 |
1,542,176 |
1,313,674 |
1,366,777 |
1,946,142 |
| 分配後 | 1,843,365 |
1,734,713 |
1,597,752 |
1,363,568 |
1,462,039 |
1,946,142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 權 益 |
1,753,743 |
1,853,978 |
1,901,237 |
1,647,322 |
1,540,598 |
1,773,044 |
|
| 股 本 |
1,111,573 |
1,111,573 |
1,111,519 |
997,875 |
952,617 |
1,111,573 |
|
| 資 本 公 積 |
451,883 |
451,883 |
451,842 |
319,582 |
261,064 |
451,883 |
|
| 保 留 盈 餘 |
分配前 | 191,016 |
290,522 |
337,876 |
330,518 |
327,570 |
210,590 |
| 分配後 | 191,016 |
290,522 |
282,300 |
280,624 |
232,308 |
210,590 |
|
| 其 他 權 益 |
(729) |
- |
- |
- |
- |
(1,002) |
|
| 庫 藏 股 票 |
- |
- |
- |
(653) |
(653) |
- |
|
| 非 控 制 |
權 益 |
- |
- |
- |
- |
- |
- |
| 權 益 總 額 |
分配前 | 1,753,743 |
1,853,978 |
1,901,237 |
1,647,322 |
1,540,598 |
1,773,044 |
| 分配後 | 1,753,743 |
1,853,978 |
1,845,661 |
1,597,428 |
1,445,336 |
1,773,044 |
註:民國 106 年 03 月 31 日財務資料,業經會計師核閱完竣。
~ 67 ~
單 位:新台 幣 仟元
( 二 ) 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 -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 項 度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105年 |
104年 |
103年 |
102年 |
101年 |
|||
| 流 動 資 產 |
1,396,522 |
1,480,577 |
1,774,452 |
1,637,173 |
1,593,264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82,341 |
1,322,195 |
1,237,890 |
1,084,754 |
1,166,288 |
||
| 無 形 資 |
產 | 644 |
1,155 |
74 |
323 |
1,505 |
|
| 其 他 資 |
產 | 644,524 |
361,159 |
392,215 |
238,248 |
144,839 |
|
| 資 產 總 |
額 | 2,824,031 |
3,165,086 |
3,404,631 |
2,960,498 |
2,905,896 |
|
| 流 動 負 債 |
分配前 | 956,133 |
670,858 |
860,087 |
910,703 |
1,149,046 |
|
| 分配後 | 956,133 |
670,858 |
915,663 |
960,597 |
1,244,308 |
||
| 非 流 動 負 債 |
114,155 |
640,250 |
643,307 |
402,473 |
216,252 |
||
| 負 債 總 額 |
分配前 | 1,070,288 |
1,311,108 |
1,503,394 |
1,313,176 |
1,365,298 |
|
| 分配後 | 1,070,288 |
1,311,108 |
1,558,970 |
1,363,070 |
1,460,560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753,743 |
1,853,978 |
1,901,237 |
1,647,322 |
1,540,598 |
||
| 股 本 |
1,111,573 |
1,111,573 |
1,111,519 |
997,875 |
952,617 |
||
| 資 本 公 積 |
451,883 |
451,883 |
451,842 |
319,582 |
261,064 |
||
| 保 留 盈 餘 |
分配前 | 191,016 |
290,522 |
337,876 |
330,518 |
327,570 |
|
| 分配後 | 191,019 |
290,522 |
282,300 |
280,624 |
232,308 |
||
| 其 他 權 益 |
(729) |
- |
- |
- |
- |
||
| 庫 藏 股 |
票 | - |
- |
- |
(653) |
(653) |
|
| 非 控 制 權 |
益 | - |
- |
- |
- |
- |
|
| 權 益 總 額 |
分配前 | 1,753,743 |
1,853,978 |
1,901,237 |
1,647,322 |
1,540,598 |
|
| 分配後 | 1,753,743 |
1,853,978 |
1,845,661 |
1,597,428 |
1,445,336 |
~ 68 ~
- ( 三 ) 合併簡明綜合損益表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105年 104年103年102年101年3,676,208 4,068,290 5,011,570 5,230,464 5,233,837901,348183,947274,199362,020450,201450,982105,284(81,426) (11,603)15,41499,552136,24449,061(44,693)22,74249,27112,296(4,202)(25,282)(126,119)11,13964,685111,848132,04223,779(101,282)7,96354,00598,27999,36819,574------(101,282)7,96354,00598,27999,36819,5741,0472593,247(70)(9,034)(273)(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0.91)0.070.521.021.040.18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105年 104年103年102年101年3,676,208 4,068,290 5,011,570 5,230,464 5,233,837901,348183,947274,199362,020450,201450,982105,284(81,426) (11,603)15,41499,552136,24449,061(44,693)22,74249,27112,296(4,202)(25,282)(126,119)11,13964,685111,848132,04223,779(101,282)7,96354,00598,27999,36819,574------(101,282)7,96354,00598,27999,36819,5741,0472593,247(70)(9,034)(273)(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0.91)0.070.521.021.040.18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105年 104年103年102年101年3,676,208 4,068,290 5,011,570 5,230,464 5,233,837901,348183,947274,199362,020450,201450,982105,284(81,426) (11,603)15,41499,552136,24449,061(44,693)22,74249,27112,296(4,202)(25,282)(126,119)11,13964,685111,848132,04223,779(101,282)7,96354,00598,27999,36819,574------(101,282)7,96354,00598,27999,36819,5741,0472593,247(70)(9,034)(273)(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0.91)0.070.521.021.040.18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105年 104年103年102年101年3,676,208 4,068,290 5,011,570 5,230,464 5,233,837901,348183,947274,199362,020450,201450,982105,284(81,426) (11,603)15,41499,552136,24449,061(44,693)22,74249,27112,296(4,202)(25,282)(126,119)11,13964,685111,848132,04223,779(101,282)7,96354,00598,27999,36819,574------(101,282)7,96354,00598,27999,36819,5741,0472593,247(70)(9,034)(273)(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0.91)0.070.521.021.040.18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105年 104年103年102年101年3,676,208 4,068,290 5,011,570 5,230,464 5,233,837901,348183,947274,199362,020450,201450,982105,284(81,426) (11,603)15,41499,552136,24449,061(44,693)22,74249,27112,296(4,202)(25,282)(126,119)11,13964,685111,848132,04223,779(101,282)7,96354,00598,27999,36819,574------(101,282)7,96354,00598,27999,36819,5741,0472593,247(70)(9,034)(273)(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0.91)0.070.521.021.040.18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當年度截至 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105年 104年103年102年101年3,676,208 4,068,290 5,011,570 5,230,464 5,233,837901,348183,947274,199362,020450,201450,982105,284(81,426) (11,603)15,41499,552136,24449,061(44,693)22,74249,27112,296(4,202)(25,282)(126,119)11,13964,685111,848132,04223,779(101,282)7,96354,00598,27999,36819,574------(101,282)7,96354,00598,27999,36819,5741,0472593,247(70)(9,034)(273)(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100,235)8,22257,25298,20990,33419,301------(0.91)0.070.521.021.040.18 |
|
|---|---|---|---|---|---|---|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當年度截至106年03月31日財 務 資 料 (註) |
||||
105年 |
104年 |
103年 |
102年 |
101年 |
||
| 營 業 收 入 |
3,676,208 |
4,068,290 |
5,011,570 |
5,230,464 |
5,233,837 |
901,348 |
| 營 業 毛 利 |
183,947 |
274,199 |
362,020 |
450,201 |
450,982 |
105,284 |
| 營 業 損 益 |
(81,426) |
(11,603) |
15,414 |
99,552 |
136,244 |
49,061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44,693) |
22,742 |
49,271 |
12,296 |
(4,202) |
(25,282) |
| 稅 前 淨 利 |
(126,119) |
11,139 |
64,685 |
111,848 |
132,042 |
23,779 |
| 繼續營業單位 本 期 淨 利 |
(101,282) |
7,963 |
54,005 |
98,279 |
99,368 |
19,574 |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101,282) |
7,963 |
54,005 |
98,279 |
99,368 |
19,574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1,047 |
259 |
3,247 |
(70) |
(9,034) |
(273)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00,235) |
8,222 |
57,252 |
98,209 |
90,334 |
19,301 |
| 淨 利 歸 屬 於 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00,235) |
8,222 |
57,252 |
98,209 |
90,334 |
19,301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 權 益 |
- |
- |
- |
- |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00,235) |
8,222 |
57,252 |
98,209 |
90,334 |
19,301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非 控 制 權 益 |
- |
- |
- |
- |
- |
- |
| 每 股 盈 餘 |
(0.91) |
0.07 |
0.52 |
1.02 |
1.04 |
0.18 |
註:民國 106 年 03 月 31 日財務資料,業經會計師核閱完竣。
~ 69 ~
單 位:新台 幣 仟元
( 四 ) 個體簡明綜合損益表 -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105年 |
104年 |
103年 |
102年 |
101年 |
||
| 營 業 收 入 |
3,662,764 |
4,079,244 |
5,015,170 |
5,234,064 |
5,233,837 |
|
| 營 業 毛 利 |
234,167 |
277,647 |
365,620 |
453,801 |
450,982 |
|
| 營 業 損 益 |
(18,368) |
2,094 |
19,956 |
103,621 |
136,350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90,856) |
10,029 |
44,729 |
8,227 |
(4,308) |
|
| 稅 前 淨 利 |
(109,224) |
12,123 |
64,685 |
111,848 |
132,042 |
|
|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
(101,282) |
7,963 |
54,005 |
98,279 |
99,368 |
|
|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
- |
-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101,282) |
7,963 |
54,005 |
98,279 |
99,368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稅 後 淨 額 ) |
1,047 |
259 |
3,247 |
(70) |
(9,034)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00,235) |
8,222 |
57,252 |
98,209 |
90,334 |
|
| 淨 利 歸 屬 於 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00,235) |
8,222 |
57,252 |
98,209 |
90,334 |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 權益 |
- |
- |
- |
-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100,235) |
8,222 |
57,252 |
98,209 |
90,334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 制 權 益 |
- |
- |
- |
- |
- |
|
| 每 股 盈 餘 |
(0.91) |
0.07 |
0.52 |
1.02 |
1.04 |
~ 70 ~
- ( 五 ) 合併簡明資產負債表 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614,210---------1,174,564----2,927----109,738----2,901,439----1,149,465----1,244,727----131,449----18,115----28,211----1,327,240----1,422,502----952,617----261,064----234,988----139,726----(20,154)----146,337----(653)----1,574,199----1,478,937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614,210---------1,174,564----2,927----109,738----2,901,439----1,149,465----1,244,727----131,449----18,115----28,211----1,327,240----1,422,502----952,617----261,064----234,988----139,726----(20,154)----146,337----(653)----1,574,199----1,478,937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614,210---------1,174,564----2,927----109,738----2,901,439----1,149,465----1,244,727----131,449----18,115----28,211----1,327,240----1,422,502----952,617----261,064----234,988----139,726----(20,154)----146,337----(653)----1,574,199----1,478,937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614,210---------1,174,564----2,927----109,738----2,901,439----1,149,465----1,244,727----131,449----18,115----28,211----1,327,240----1,422,502----952,617----261,064----234,988----139,726----(20,154)----146,337----(653)----1,574,199----1,478,937 |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105年104年103年102年101年----1,614,210---------1,174,564----2,927----109,738----2,901,439----1,149,465----1,244,727----131,449----18,115----28,211----1,327,240----1,422,502----952,617----261,064----234,988----139,726----(20,154)----146,337----(653)----1,574,199----1,478,937 |
||
|---|---|---|---|---|---|---|
| 年 項 度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105年 |
104年 |
103年 |
102年 |
101年 |
||
| 流 動 資 產 |
- |
- |
- |
- |
1,614,210 |
|
| 基金及投資 | - |
- |
- |
- |
- |
|
| 固 定 資 產 |
- |
- |
- |
- |
1,174,564 |
|
| 無 形 資 產 |
- |
- |
- |
- |
2,927 |
|
| 其 他 資 產 |
- |
- |
- |
- |
109,738 |
|
| 資 產 總 額 |
- |
- |
- |
- |
2,901,439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 |
- |
- |
- |
1,149,465 |
| 分配後 | - |
- |
- |
- |
1,244,727 |
|
| 長 期 負 債 |
- |
- |
- |
- |
131,449 |
|
| 各 項 準 備 |
- |
- |
- |
- |
18,115 |
|
| 其 他 負 債 |
- |
- |
- |
- |
28,211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 |
- |
- |
- |
1,327,240 |
| 分配後 | - |
- |
- |
- |
1,422,502 |
|
| 股 | 本 | - |
- |
- |
- |
952,617 |
| 資 本 公 積 |
- |
- |
- |
- |
261,064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 |
- |
- |
- |
234,988 |
| 分配後 | - |
- |
- |
- |
139,726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 成本之淨損失 |
- |
- |
- |
- |
(20,154) |
|
| 未實現重估增值 | - |
- |
- |
- |
146,337 |
|
| 庫 藏 股 票 |
- |
- |
- |
- |
(653) |
|
| 股東權益 總 額 |
分配前 | - |
- |
- |
- |
1,574,199 |
| 分配後 | - |
- |
- |
- |
1,478,937 |
註: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71 ~
- ( 六 ) 個體簡明資產負債表 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 幣 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 項 度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105年 |
104年 |
103年 |
102年 |
101年 |
|||
| 流 動 資 產 |
- |
- |
- |
- |
1,602,308 |
||
| 基金及投資 | - |
- |
- |
- |
19,737 |
||
| 固 定 資 產 |
- |
- |
- |
- |
1,166,000 |
||
| 無 形 資 產 |
- |
- |
- |
- |
2,927 |
||
| 其 他 資 產 |
- |
- |
- |
- |
108,988 |
||
| 資 產 總 額 |
- |
- |
- |
- |
2,899,960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 |
- |
- |
- |
1,143,347 |
|
| 分配後 | - |
- |
- |
- |
1,238,609 |
||
| 長 期 負 債 |
- |
- |
- |
- |
131,449 |
||
| 各 項 準 備 |
- |
- |
- |
- |
18,115 |
||
| 其 他 負 債 |
- |
- |
- |
- |
50,965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 |
- |
- |
- |
1,325,761 |
|
| 分配後 | - |
- |
- |
- |
1,421,023 |
||
| 股 | 本 | - |
- |
- |
- |
952,617 |
|
| 資 本 公 積 |
- |
- |
- |
- |
261,064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 |
- |
- |
- |
234,988 |
|
| 分配後 | - |
- |
- |
- |
139,726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 成本之淨損失 |
- |
- |
- |
- |
(20,154) |
||
| 未實現重估增值 | - |
- |
- |
- |
146,337 |
||
| 庫 藏 股 票 |
- |
- |
- |
- |
(653) |
||
| 股東權益 總 額 |
分配前 | - |
- |
- |
- |
1,574,199 |
|
| 分配後 | - |
- |
- |
- |
1,478,937 |
註: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72 ~
- ( 七 ) 合併簡明損益表 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 幣 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105年 |
104年 |
103年 |
102年 |
101年 |
||
| 營 業 收 入 |
- |
- |
- |
- |
5,233,837 |
|
| 營 業 毛 利 |
- |
- |
- |
- |
446,517 |
|
| 營 業 損 益 |
- |
- |
- |
- |
131,779 |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 |
- |
- |
- |
25,323 |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 |
- |
- |
- |
29,035 |
|
| 繼續營業部門 稅 前 損 益 |
- |
- |
- |
- |
128,067 |
|
| 繼續營業部門 損 益 |
- |
- |
- |
- |
96,152 |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 |
- |
- |
|
| 非 常 損 益 |
- |
- |
- |
- |
- |
|
| 會計原則變動 之累積影響數 |
- |
- |
- |
- |
- |
|
| 本 期 損 益 |
- |
- |
- |
- |
96,152 |
|
| 每 股 盈 餘 |
- |
- |
- |
- |
1.01 |
註: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 八 ) 個體簡明損益表 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 幣 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 度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
105年 |
104年 |
103年 |
102年 |
101年 |
||
| 營 業 收 入 |
- |
- |
- |
- |
5,233,837 |
|
| 營 業 毛 利 |
- |
- |
- |
- |
446,517 |
|
| 營 業 損 益 |
- |
- |
- |
- |
131,885 |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 |
- |
- |
- |
25,300 |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 |
- |
- |
- |
29,118 |
|
| 繼續營業部門 稅 前 損 益 |
- |
- |
- |
- |
128,067 |
|
| 繼續營業部門 損 益 |
- |
- |
- |
- |
96,152 |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 |
- |
- |
|
| 非 常 損 益 |
- |
- |
- |
- |
- |
|
| 會計原則變動 之累積影響數 |
- |
- |
- |
- |
- |
|
| 本 期 損 益 |
- |
- |
- |
- |
96,152 |
|
| 每 股 盈 餘 |
- |
- |
- |
- |
1.01 |
註: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73 ~
( 九 )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年 度 |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 查 核 意 見 |
|---|---|---|
101年 |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紀敏滄、黃祥穎 |
無保留意見 |
102年 |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紀敏滄、黃祥穎 |
無保留意見 |
103年 |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紀敏滄、黃祥穎 |
無保留意見 |
104年 |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紀敏滄、黃祥穎 |
無保留意見 |
105年 |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廖年傑、黃祥穎 (註) |
無保留意見-採用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
註: 105 年度簽証會計師變動係因建智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業務調整所致。
~ 74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 - ( ) 合併報表財務分析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分 |
年 度 析 項 目 |
年 度 析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當 年 度 截 至106年03月31日(註) |
|---|---|---|---|---|---|---|---|---|
105年 |
104年 |
103年 |
102年 |
101年 |
||||
| 財 務 結 構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51.25% |
48.34% |
44.79% |
44.37% |
47.01% |
52.33% |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比率 |
134.11% |
146.43% |
205.30% |
188.55% |
150.24% |
134.77% |
||
| 償 債 能 力 % |
流動比率 | 133.52% |
190.36% |
220.42% |
181.75% |
138.96% |
119.73% |
|
| 速動比率 | 63.79% |
79.25% |
102.47% |
69.56% |
62.75% |
41.21% |
||
| 利息保障倍數 | -12.98 |
1.69 |
4.91 |
6.22 |
7.12 |
10.15 |
||
| 經 營 能 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7.38 |
7.57 |
8.45 |
9.41 |
9.55 |
7.52 |
|
| 平均收現日數 | 49.46 |
48.22 |
43.20 |
38.76 |
38.22 |
48.54 |
||
| 存貨週轉率(次) | 4.48 |
4.26 |
4.81 |
5.24 |
5.83 |
3.84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1.59 |
9.87 |
8.97 |
11.27 |
11.80 |
8.99 |
||
| 平均銷貨日數 | 81.47 |
85.68 |
75.88 |
69.66 |
62.61 |
95.05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 (次) |
1.98 |
2.60 |
4.32 |
4.65 |
4.35 |
1.99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1.02 |
1.16 |
1.57 |
1.78 |
1.79 |
0.99 |
||
| 獲 利 能 力 |
資產報酬率(%) | -2.42 |
0.62 |
2.08 |
3.95 |
3.70 |
0.65 |
|
| 權益報酬率(%) | -5.61 |
0.44 |
3.23 |
6.16 |
5.85 |
1.11 |
||
| 占實收資 本 比 率 (%) |
營業利益 | -7.33 |
-1.04 |
1.39 |
9.98 |
14.30 |
4.41 |
|
| 稅前純益 | -11.35 |
1.00 |
5.82 |
11.21 |
13.86 |
2.14 |
||
| 純益率(%) | -2.76 |
0.20 |
1.14 |
1.88 |
1.73 |
2.17 |
||
| 每股盈餘(元) | -0.91 |
0.07 |
0.52 |
1.02 |
1.04 |
0.18 |
||
| 現 金 流 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21.69 |
15.39 |
15.87 |
28.09 |
-3.26 |
-7.73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40.62 |
35.32 |
47.29 |
48.26 |
-16.67 |
46.88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4.14 |
2.08 |
1.51 |
3.95 |
-2.75 |
-1.70 |
||
| 槓 桿 度 |
營運槓桿度 | -1.32 |
-12.25 |
12.47 |
2.80 |
2.42 |
2.00 |
|
| 財務槓桿度 | 0.82 |
0.42 |
3.88 |
1.27 |
1.19 |
1.12 |
||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1.流動比率減少,為本期公司債三轉列一年到期流動負債所致。2.利息保障倍數減少,主係本期稅前淨損。3.資產、權益報酬、營業利益、稅前純益、純益率及每股盈餘減少,主係本期稅後淨損。4.現金流量比率增加:為本期營業活動現金流入增加所致。5.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減增加:為近五年平均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增加所致。6.現金再投資比率增加:主係本期營業活動現金流入增加所致。7.營運槓桿度減少:主係本期為營業淨損。8.財務桿度減少:主係本期為營業淨損所致。 |
- 註:民國
106年03月31日財務資料,業經會計師核閱完竣。
~ 75 ~
註 1 :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應予註明。
註 2 :上市或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並應將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之當年度財務資料併入分析。 註 3 :年報本表末端,應列示如下之計算公式:
-
財務結構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償債能力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 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經營能力 (1) 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 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餘額。
-
(2) 平均收現日數=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 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 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餘額。
-
(5) 平均銷貨日數= 365 /存貨週轉率。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獲利能力
-
(1) 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 × (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 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 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 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註 4 )
-
現金流量
-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
-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資+其他非流動 資產+營運資金 ) 。 ( 註 5)
-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 營業利益 ( 註 6) 。
-
。
-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
註 4 :上開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
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
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比例追溯調整,無庸 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
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加稅後淨損。特 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如為虧損,則不必調整。
-
註 5 :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
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
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算。
-
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總額。
-
註 6 :發行人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判斷,應注意其合理性並維持 一致。
-
註 7 :公司股票為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前開有關占實收資本比率計算,則改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 公司業主之權益比率計算之。
~ 76 ~
( 二 ) 個體報表財務分析 -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年 度 分 析 項 目 |
年 度 分 析 項 目 |
年 度 分 析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
|---|---|---|---|---|---|---|---|---|
105年 |
104年 |
103年 |
102年 |
101年 |
||||
| 財務 結構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7.90 |
41.42 |
44.16 |
44.36 |
46.98 |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比率 |
238.89 |
188.64 |
205.55 |
188.96 |
150.64 |
|||
| 償債 能力 % |
流動比率 | 146.06 |
220.70 |
206.31 |
179.77 |
138.66 |
||
| 速動比率 | 73.32 |
95.60 |
86.68 |
67.12 |
62.27 |
|||
| 利息保障倍數 | -14.36 |
1.35 |
5.00 |
6.22 |
7.12 |
|||
| 經營 能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7.33 |
7.59 |
8.46 |
9.42 |
9.55 |
||
| 平均收現日數 | 49.80 |
48.09 |
43.14 |
38.75 |
38.22 |
|||
| 存貨週轉率(次) | 4.64 |
4.26 |
4.81 |
5.24 |
5.83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1.64 |
10.03 |
8.97 |
11.27 |
11.80 |
|||
| 平均銷貨日數 | 78.66 |
85.68 |
75.88 |
69.66 |
62.61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 (次) |
3.48 |
3.19 |
4.32 |
4.65 |
4.35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1.22 |
1.24 |
1.58 |
1.78 |
1.79 |
|||
| 獲利 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2.88 |
0.66 |
2.10 |
3.95 |
3.70 |
||
| 權益報酬率(%) | -5.61 |
0.44 |
3.23 |
6.16 |
5.85 |
|||
| 占實收資本 比率(%) |
營業利益 | -1.65 |
0.19 |
1.80 |
10.38 |
14.31 |
||
| 稅前純益 | -9.83 |
1.09 |
5.82 |
11.21 |
13.86 |
|||
| 純益率(%) | -2.77 |
0.20 |
1.14 |
1.88 |
1.73 |
|||
| 每股盈餘(元) | -0.91 |
0.07 |
0.52 |
1.02 |
1.04 |
|||
| 現金 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34.60 |
30.37 |
17.35 |
28.70 |
-3.22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80.71 |
67.42 |
48.72 |
49.31 |
-16.37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6.16 |
3.46 |
1.62 |
4.02 |
-2.73 |
|||
| 槓桿 度 |
營運槓桿度 | -8.71 |
90.01 |
9.85 |
2.73 |
2.42 |
||
| 財務槓桿度 | 0.53 |
(0.15) |
2.34 |
1.26 |
1.19 |
~ 77 ~
( 三 ) 合併報表財務分析 - 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分 |
年 度 析 項 目 |
年 度 析 項 目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
|---|---|---|---|---|---|---|---|---|
105年 |
104年 |
103年 |
102年 |
101年 |
||||
| 財 務 結 構 (%)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 |
- |
- |
- |
45.74 |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 |
- |
- |
- |
145.22 |
|||
| 償 債 能 力 % |
流動比率 | - |
- |
- |
- |
140.43 |
||
| 速動比率 | - |
- |
- |
- |
63.85 |
|||
| 利息保障倍數 | - |
- |
- |
- |
6.94 |
|||
| 經 營 能 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 |
- |
- |
- |
9.55 |
||
| 平均收現日數 | - |
- |
- |
- |
38.22 |
|||
| 存貨週轉率(次) | - |
- |
- |
- |
5.83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 |
- |
- |
- |
11.81 |
|||
| 平均銷貨日數 | - |
- |
- |
- |
62.61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 |
- |
- |
- |
4.46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 |
- |
- |
- |
1.80 |
|||
| 獲 利 能 力 |
資產報酬率(%) | - |
- |
- |
- |
3.90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 |
- |
- |
- |
6.10 |
|||
| 占實收 資本比 率(%) |
營業利益 | - |
- |
- |
- |
13.83 |
||
| 稅前純益 | - |
- |
- |
- |
13.44 |
|||
| 純益率(%) | - |
- |
- |
- |
1.84 |
|||
| 每股盈餘(元) | - |
- |
- |
- |
1.01 |
|||
| 現 金 流 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 |
- |
- |
- |
-0.6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 |
- |
- |
- |
65.21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 |
- |
- |
- |
-1.93 |
|||
| 槓 桿 度 |
營運槓桿度 | - |
- |
- |
- |
3.85 |
||
| 財務槓桿度 | - |
- |
- |
- |
1.20 |
|||
|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無。 |
註: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78 ~
分析項目之計算公式如下 :
1. 財務結構
-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 固定資產淨額。
2. 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 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 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 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固定資產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 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 平均資產總額。 -
(2)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 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
。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產+營運資金)
6. 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營業利益。 -
。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79 ~
( 四 ) 個體報表財務分 析 - 採用我國財務會 計準 則
| 分 析 | 年 度 項 目 |
年 度 項 目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 |
|
|---|---|---|---|---|---|---|---|---|
105年 |
104年 |
103年 |
102年 |
101年 |
||||
| 財務 結構 |
負債佔資產比率(%) | - |
- |
- |
- |
45.72 |
||
| 長期資金佔固定資產比率(%) | - |
- |
- |
- |
146.28 |
|||
| 償債 能力 |
流動比率(%) | - |
- |
- |
- |
140.14 |
||
| 速動比率(%) | - |
- |
- |
- |
62.58 |
|||
| 利息保障倍數 | - |
- |
- |
- |
6.94 |
|||
| 經 營 能 力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 |
- |
- |
- |
9.55 |
||
| 平均收現日數 | - |
- |
- |
- |
38.22 |
|||
| 存貨週轉率(次) | - |
- |
- |
- |
5.83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 |
- |
- |
- |
8.82 |
|||
| 平均銷貨日數 | - |
- |
- |
- |
62.61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 |
- |
- |
- |
4.49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 |
- |
- |
- |
1.80 |
|||
| 獲 利 能 力 |
資產報酬率(%) | - |
- |
- |
- |
3.90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 |
- |
- |
- |
6.10 |
|||
| 占實收資本 比率(%) |
營業利益 | - |
- |
- |
- |
13.84 |
||
| 稅前純益 | - |
- |
- |
- |
13.44 |
|||
| 純益率(%) | - |
- |
- |
- |
1.84 |
|||
每股盈餘(元)(註3) |
- |
- |
- |
- |
1.01 |
|||
| 現金 流量 |
現金流量比率(%) | - |
- |
- |
- |
0.06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 |
- |
- |
- |
65.21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 |
- |
- |
- |
(1.93) |
|||
| 槓 桿 度 |
營運槓桿度 | - |
- |
- |
- |
3.85 |
||
| 財務槓桿度 | - |
- |
- |
- |
1.20 |
|||
最近兩年度各項財務比率增減變動達20%以上者,說明如下:無。 |
註: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80 ~
三、民國 105 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
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之民國 105 年度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業經委請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廖年傑會計師及黃祥穎會計師共同 查核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虧撥補議案經本監察人查核認為尚 無不符。爰依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出具查核報告書,敬請 鑒察為荷。
此致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股東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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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楊文波
監察人:聚寶盆全球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曾士祈
監察人:泓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周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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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一 ○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 81 ~
四、民國 105 年度財務報表
會計師查核報告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 變動表及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包含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 ,業經本會計 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 請參閱其他 事項段 ) ,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 務狀況,暨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 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 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 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 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 。 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度 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 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會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事項敘明如下:
~ 82 ~
一、 營業收入之認列
管理階層面對營運目標之壓力、市場規模及市場競爭狀況或因資產減損評估對營業收 入達成營運目標有壓力,且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所處產業之營業收入容易受市場供需環 境等多項因素干擾,因此列為本會計師之查核重點項目。
本會計師對上述所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評估收入認列是否適 當。
-
針對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十大銷售客戶銷售並分析兩期差異,評估其合理性。
-
針對本期新增前十大銷售客戶執行銷貨收入交易測試,並查明收款及沖轉對象是否 與銷貨對象一致。
-
根據客觀獨立之資料分析重大或非預期變動及趨勢、比較銷貨收入及退回之前期及 當期趨勢、銷貨成本及毛利之前期及當期趨勢、前期及當期之交貨量趨勢分析。
-
瞭解財務報導日前後一段期間收入有無重大變動及是否產生重大銷貨退回或折讓, 並分析其原因。
二、 存貨後續衡量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存貨淨額為 582,846 仟 元,由於新產品之推出可能使市場需求發生重大改變或因生產技術更新等,致原有之產品 不再符合市場需求,管理階層需評估因存貨呆滯需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之損失, 因存貨金額重大,且評估是否為呆滯存貨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因此列為本會計師之查 核重點項目。
本會計師對上述所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評估營業成本之內部控制制度,核對其交易紀錄及有關憑證,以確定交易紀錄之完 整性、存貨及營業成本之歸類、計算及紀錄之可靠性。
-
針對期末存貨抽核其進貨交易紀錄,並測試其單價與計算是否正確。
-
計算存貨與銷貨成本成長率並與同期間營業收入成長率比較其變動趨勢是否合理。
-
檢視存貨庫齡相關報表,分析庫齡變化情形,評估存貨後續衡量是否已依其會計政 策處理。
~ 83 ~
-
瞭解並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基礎之合理性。
-
三、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產尼龍原絲、聚酯原絲及加工絲等相關產品,由於相關 市場發展已久,市場已趨飽和,銷貨動能容易受到景氣需求而有重大影響,該等資產帳面 價值金額之可回收性係取決於未來營業現金流量之預測、折現率及成長率,這些需要管理 階層的重大判斷,具有高度估計之不確定性,因此列為本會師之查核重點項目。
本會計師對上述所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取得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自行評估之現金產生單位所屬之事業單位之資產減損評 估表或預計損益表。
-
評估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階層辨識減損跡象之合理性,及其所使用之假設及 敏感性,其包括現金產生單位區分、現金流量預測、折現率等是否適當。
- 其他事項 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份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 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 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為新台幣 52,060 仟元,佔個體資產總額 之 1.8%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為新台幣 0 仟元,佔個體稅前淨損之 0.0% 。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 維持與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 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 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聚隆纖維 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 ( 含監察人 ) 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84 ~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 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 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 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 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聚隆 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 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 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 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 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 力。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 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對該被投資公司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 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
~ 85 ~
(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 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 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度 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 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 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廖 年 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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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黃 祥 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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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文號 (102) 金管證審字第 1020054253 號 核准文號金管證 ( 六 ) 第 0930144676 號 中 華 民 國 一 ○ 六 年 三 月 十 四 日
~ 86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 新台幣仟元 | 單位: 新台幣仟元 | |||
|---|---|---|---|---|
| 代碼 項目 |
105年12月31日 | % | 104年12月31日 | % |
| 金額 | 金額 | |||
| 資 產 |
||||
| 11xx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附註四及六)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附註四及六)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附註四、六及八)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附註四、五、六及八) 1200 其他應收款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六) 1410 預付款項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5xx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六)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附註四、六及八)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附註四、六及八)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附註四、五及六)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七及八)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額 |
$ 186,221 - 160,487 366,072 41,172 582,846 40,140 17,775 1,809 1,396,522 474,571 782,341 80,498 644 30,810 58,645 1,427,509 $2,824,031 |
6.6 - 5.7 13.0 1.5 20.6 1.4 0.6 0.1 49.5 16.8 27.7 2.8 - 1.1 2.1 50.5 100.0 |
$ 60,849 99,370 143,158 325,281 12,710 757,699 46,332 32,789 2,389 1,480,577 235,008 1,322,195 80,498 1,155 23,139 22,514 1,684,509 $3,165,086 |
1.9 3.1 4.5 10.3 0.4 24.0 1.5 1.0 0.1 46.8 7.4 41.8 2.6 - 0.7 0.7 53.2 100.0 |
(接次頁)
~ 87 ~
( 承前頁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代碼 項目 |
105年12月31日 | % | 104年12月31日 金額 % |
|
| 金額 | 金額 | |||
| 負 債 |
||||
| 21xx 流動負債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及八)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 動(附註四及六) 2150 應付票據 2170 應付帳款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六)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六) 2321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 回權公司債(附註六)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附註六、八及九)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25xx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八及九)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附註五及六) 2645 存入保證金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額 |
$- 26,608 2,640 346,089 167,253 - 9,550 376,955 13,867 13,171 956,133 51,439 16,200 - 43,366 3,150 114,155 1,070,288 |
- 1.0 0.1 12.3 5.9 - 0.3 13.3 0.5 0.5 33.9 1.8 0.6 - 1.5 0.1 4.0 37.9 |
$ 59,903 5,920 3,654 236,640 161,064 4,510 8,000 88,937 82,032 20,198 670,858 368,775 205,649 18,115 44,561 3,150 640,250 1,311,108 |
1.9 0.2 0.1 7.5 5.1 0.1 0.3 2.8 2.6 0.6 21.2 11.6 6.5 0.6 1.4 0.1 20.2 41.4 |
| 權 益 |
||||
| 3100 股本(附註六) 3200 資本公積(附註四及六) 3300 保留盈餘(附註六)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權益總額 負債及權益總額 |
1,111,573 451,883 55,462 161,126 (25,572) (729) 1,753,743 $2,824,031 |
39.4 16.0 1.9 5.7 (0.9) - 62.1 100.0 |
1,111,573 451,883 54,665 161,126 74,731 - 1,853,978 $3,165,086 |
35.1 14.3 1.7 5.1 2.4 - 58.6 100.0 |
(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周文東 經理人:林澤忠 會計主管:黃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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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ㄧ○五年度及ㄧ○四年度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代碼 4000 5110 5900 5910 5920 595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010 7020 7050 7060 7000 7900 7950 8200 8310 8311 8360 8361 8399 8300 8500 9750 9850 |
項目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六) 營業成本(附註六) 調整前營業毛利 未實現銷貨利益 已實現銷貨利益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附註四及六) 其他利益及損失 (附註四及六) 財務成本(附註四及六)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四及六) 本期淨利(損)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項目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相關之所得稅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四及六)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
一○五年度 | 一○四年度 | % 100.0 93.2 6.8 - - 6.8 3.3 1.6 1.8 6.7 0.1 0.5 0.5 (0.4) (0.4) 0.2 0.3 0.1 0.2 - - - - 0.2 |
|
| 金額 $ 4,079,244 3,800,158 279,086 (1,439) - 277,647 133,551 66,717 75,285 275,553 2,094 18,049 21,489 (16,183) (13,326) 10,029 12,123 4,160 7,963 312 - (53) 259 $8,222 $0.07 $0.07 |
董事長:周文東 經理人:林澤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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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黃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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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 ~
|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
項目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股東權益總計 合計 國外營運機構 |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財務報表換算 |
之兌換差額 |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1,111,519 $ 451,842 $ 49,265 $ 161,126 $ 127,485 $ - $ 1,901,237 $ 1,901,237 |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 5,400 - (5,400) - - - |
現金股利 - - - - (55,576) - (55,576) (55,576) |
104年度淨利 - - - - 7,963 - 7,963 7,963 |
10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259 - 259 259 |
應付公司債之認股權 - (5) - - - - (5) (5)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54 46 - - - - 100 100 |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111,573 $ 451,883 $ 54,665 $ 161,126 $ 74,731 $ - $ 1,853,978 $ 1,853,978 |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 797 - (797) - - - |
105年度淨損 - - - - (101,282) - (101,282) (101,282) |
105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1,776 (729) 1,047 1,047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111,573 $ 451,883 $ 55,462 $ 161,126 $ (25,572) $ (729) $ 1,753,743 $ 1,753,743 |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周文東 經理人:林澤忠 會計主管:黃福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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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ㄧ○五年及ㄧ○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 新台幣仟元 | ||
|---|---|---|
| 項 目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損)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呆帳費用轉列收入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 份額 應付公司債執行賣回權損失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未(已)實現銷貨利益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負債準備-流動 其他流動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接次頁) |
一○五年度 $ (109,224) 145,673 511 (1,100) 1,283 16,109 (1,244) 63,541 1,954 3,196 (1,439) 228,484 (17,329) (39,691) (28,462) 174,853 6,192 580 96,143 20,744 (1,014) 109,449 618 1,550 (7,027) 944 125,264 221,407 340,667 1,244 (6,484) (4,602) 330,825 |
一○四年度 |
| $ 12,123 | ||
| 146,317 452 (1,508) (802) 16,183 1,084 13,326 - 1,260 1,439 |
||
| 177,751 | ||
| 34,958 98,202 6,087 146,734 19,455 2,687 |
||
| 308,123 | ||
| (4,041) (29,896) (247,589) (6,514) 1,600 6,527 719 |
||
| (279,194) | ||
| 28,929 | ||
| 218,803 (1,084) (5,975) (8,022) |
||
| 203,7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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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前頁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ㄧ○五年及ㄧ○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 新台幣仟元 | 單位: 新台幣仟元 | |
|---|---|---|
| 項 目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取得無形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償還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長期借款(減少)增加 存入保證金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因分割案產生之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一○五年度 98,031 (52,394) (46,592) 1,041 - 15,014 (39,482) (24,382) - (60,000) (40,800) (63,264) - - (17,007) (181,071) 125,372 60,849 $ 186,221 |
一○四年度 |
| (4,146) (4,000) (236,148) 988 (1,533) 21,582 18,229 |
||
| (205,028) | ||
| (3,517) 60,000 - 34,172 (4,641) (55,576) - |
||
| 30,438 | ||
| 29,132 3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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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849 |
(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董事長:周文東 經理人:林澤忠
會計主管:黃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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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 隆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除特別註明者外 )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設立於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主要業務為產銷供織布之化學纖維。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一年八月 十八日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補辦公開發行,並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核准於民國八十七年四月 四日正式掛牌上市。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六年三月十四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 )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以下簡稱「金管會」 ) 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無。 ( 二 ) 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 1050050021 號函,本公司將 自 106 年度開始適用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該修正除配合後述 106 年適用之 IFRSs 新增若干會計項目及非金融資產減損揭露規定外,另配合國內 實施 IFRSs 情形,強調若干認列與衡量規定,並新增關係人交易及商譽等揭露。
該修正規定,其他公司或機構與本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者,除能證明不具控制、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者外,係屬實質關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揭露與本公 司進行重大交易之關係人名稱及關係,若單一關係人交易金額或餘額達本公司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 10 % 以上者,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示。
此外,若被收購公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預期效益有重大差異者,該修正規定應附 註揭露。
106 年追溯適用前述修正時,將增加關係人交易及商譽減損之揭露。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評估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對各期間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依據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 1050026834 號函,本公司應自 106 年起開始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 且經金管會認可將於 106 年適用之 IFRSs 。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 103 年 7 月 1 日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 103 年 7 月 1 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國際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 ) 揭露倡議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 )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理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 )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及第 38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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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農業:生產性植物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及第 41 號 )
農業:生產性植物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及第 41 號 )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 ) 民國 103 年 7 月 1 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1 號「公課」 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 ) 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之持續適用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號 )
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1 號「公課」 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 )
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 )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並無重大影響,相關 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此修正允許與服務有關但不隨年資變動之員工或第三方提撥,按當期服務成本之減項處理。與服 務有關且隨年資變動之員工或第三方提撥,則需於服務期間按與退休給付計畫相同之分攤方式攤 銷。
2.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除分類為權益之或有對價外,其餘或有對價之後續衡量一律以公允價值衡量且公允價值之變動 列入損益。
-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8 號「營運部門」
新增將兩個以上營運部門彙總成單一營運部門時,管理階層對相關彙總條件所作判斷之揭露。 釐清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僅在部門資產之金額係定期提供予主要營 運決策者時方須提供。
- (3)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係規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重估價法下之累計折舊應如何計算。
(4) 國際會計準則第 24 號「關係人揭露」 新增關係人之定義: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予報導個體 ( 或報導個體之母公司 ) 之管理個體 ( 或該 個體之其他集團成員 ) 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
3.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規定成立聯合協議之會計處理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之規定。
-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釐清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組之公允價值衡量例外 ( 組合例外 ) ,其適用範圍為符合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 9 號或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負債及其他合約。
- 4.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
提供服務合約是否屬對已移轉金融資產之持續參與之額外指引以適用「移轉金融資產」揭露規定; 及修正「互抵」揭露規定無須適用於所有期中期間。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 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06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定之準則 及解釋: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量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 )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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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B 發布之生效日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之保險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 『金融工具』之方法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及第 7 號 )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金融工具』之方法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及第 7 號 )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 決定 準則第 10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之闡釋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 揭露倡議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 ) 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 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 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 )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 )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2 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務報導準則」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對其他個體之 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 權益之揭露」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及合資」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並無重大影響,相關 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IFRS9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 IAS39 「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 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允價值衡量。 IFRS9 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 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 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認列 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 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 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 重分類至損益。
本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本 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 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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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 IFRS15 「客戶合約之收入」產 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 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 12 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若前述金融 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 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 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本公司考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 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一 般避險會計
IFRS9 在一般避險會計之主要改變,係調整避險會計之適用條件,以使適用避險會計之財務 報表更能反映企業實際進行的風險管理活動。與 IAS39 相較,其主要修正內容包括: (1) 增加可適 用避險會計之交易型態,例如放寬非財務風險適用避險會計之條件; (2) 修改避險衍生工具之損益 認列方式,以減緩損益波動程度;及 (3) 避險有效性方面,以避險工具與被避險項目間的經濟關係 取代實際有效性測試。
- IFRS10 及 IAS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 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 準則第 28 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 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 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當出售或投入 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 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此外,此修正經決議未定期延後生效,但仍允許提前適用。
3.IFRS15 「客戶合約之收入」及相關修正 IFRS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代 IAS18 「收入」、 IAS11 「建造 合約」及相關解釋。 本公司於適用 IFRS15 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1) 辨認客戶合約;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 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15 及相關修正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 列於首次適用日。
- IFRS16 「租賃」
IFRS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17 「租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16 時,若本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17 之營業 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應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綜合損益表應分別 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現金流量表中,償付 租賃負債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本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16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 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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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AS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IAS12 之修正主要係釐清,不論本公司預期透過出售或透過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回收以公允價 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且不論該資產是否發生未實現損失,暫時性差異應按該資產公允價值及 課稅基礎之差額決定。
此外,除非稅法限制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能減除之收益類型而應就同類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評估是否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否則應就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一併評估。於評估是否認列遞延 所得稅資產時,若有足夠證據顯示本公司很有可能以高於帳面金額回收資產,則估計未來課稅所 得所考慮之資產回收金額不限於其帳面金額,且未來課稅所得之估計應排除因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迴轉所產生之影響。
- IFRS2 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IFRS2 之修正規定,於衡量日估計現金交割股份基礎給付公允價值時,應考量市價條件及非 既得條件,不考量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件。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件係藉由調整報酬數量而納 入交易產生之負債金額衡量。此修正適用於首次適用日尚未既得及給與日在首次適用日以後之現 金交割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新準則、解釋及修正之潛在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7. IAS40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IAS40 之修正增加投資性不動產轉換之相關規定,並釐清當不動產符合或不再符合投資性不 動產定義且有用途改變之證據時,企業應將不動產轉入投資性不動產或從投資性不動產轉出,管 理當局意圖改變並非用途改變之證據。
8. IAS7 之修正「現金流量表」
IAS7 之修正係針對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
9. IFRIC22 「外幣交易及預付 ( 預收 ) 款」
該解釋說明,於適用 IAS21 「匯率變動之影響」第 21 段及第 22 段,為決定相關資產、費用或
收益 ( 或其一部分 ) 之原始認列且於除列與預付 ( 預收 ) 外幣款項有關之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負 債時所採用之交易日匯率,該交易日係指個體原始認列因預付 ( 預收 ) 外幣款項產生之非貨幣性資 產或非貨幣性負債日。如有多筆預付 ( 預收 ) 款項,個體須對各別預付 ( 預收款項 ) 決定其交易日。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新準則、解釋及修正之潛在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彙整說明如下。除特別註明外,下述會計政策於本個體財務報 告所呈現之年度內一致適用。
-
一
-
( ) 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 ( 二 ) 編製基礎
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表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衍生工具);
-
(2)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 依公允價值衡量的現金交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負債;
-
(4) 員工確定福利之計畫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與未認列精算損 失,減除未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
-
( 三 ) 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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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為交易目的而持有及預期於一年內變現或耗用之資產,資產非屬於流動資產者為非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包括為交易目的而發生及須於一年內清償之負債,負債非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流 動負債。
-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產:
-
(1) 企業因營業所產生之資產,預期將於企業之正常營運週期中變現、消耗或意圖出售者。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將變現者。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 外。
-
-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者列為非流動負債:
-
(1) 企業因營業而發生之債務,預期將於企業之正常營運週期中清償者。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發生者。
-
(3) 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之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清償之負債。
-
-
( 五 ) 外幣交易
本公司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衡量 ( 功能性貨幣 )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新台幣表達。
編製各個體之個別財務報表時,以該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 ( 外幣 ) 交易者,係以交易日匯 率換算認列。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即期匯率重新換算,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 認列為損益;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按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以歷史 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上予重新換算。
為編制個體財務報告,本公司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即期匯率換算 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 計於權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六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不受限制之貨幣及銀行存款。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將到期而利率變 動對其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
- ( 七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應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原始認列時,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 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應從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直接可歸屬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及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 八 ) 金融資產
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慣例交易係指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 售,其交付期間係因法規或市場慣例所訂之期間內者。
1. 金融資產之種類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係分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四類。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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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該認列於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產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 ( 包含於投資當年度 收到者 ) ,其於個體綜合損益表中認列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或「透過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 益投資,及與前述權益投資連結並以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性工具者,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 (a) 放款及應收款、 (b) 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c)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 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類調整 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投資,及與前 述權益投資連結並以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者,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 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非衍生金融資產。放 款及應收款係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 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2. 有效利息法
有效利息法係指計算金融資產之攤銷後成本並將利息收入分攤於相關期間之方法。有效利率 係指於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當之較短期間,將估計未來現金收取金額 ( 包含所支付或收取構 成有效利率整體一部份之手續費及利率價差、交易成本及其他溢折價 ) 折現後,恰等於原始認列時 淨帳面金額之利率。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之收益採有效利息基礎認列。
3.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減
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 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時,將被認為是一項損失 事項。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
(1)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
(2) 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
(3) 債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
(4) 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損失。
針對某些種類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經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 估減損。應收款組合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 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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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 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 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 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損失金額將重分 類為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客觀地連結至認 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 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 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 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 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幾乎 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 於「其他權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 損益。
一移轉之資產若為較大金融資產之一部分,且移轉之部分符合整體除列時,本公司以移轉日 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予各該部分。 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對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本公司係以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之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將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分攤予各該部分。
-
( 九 )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
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 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行之 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以攤銷後成本、成本或公允價值作後續衡量。
-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持有供交易或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 列於損益。該認列於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其於個體綜 合損益表中列報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利益」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若屬「出售借入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無報價 權益投資且須交付該權益投資之義務」或「與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無報價權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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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並以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性工具」者,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衡量,並列 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本公司發行且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財務保證合約及放款承諾,其利益或 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於後續報導期間結 束日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帳面金額係依有效利息法決 定。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利息費用列報於「財務成本」。
有效利息法係計算金融負債之攤銷成本並將利息費用分攤於相關期間之方法。有效利 率係指於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當之較短期間,將估計未來現金支付金額(包含所 支付或收取構成有效利率整體一部分之手續費及利率價差、交易成本及其他溢折價)折 現後,恰等於原始認列時淨帳面金額之利率。
4.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 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十 ) 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簽訂遠期外匯、換匯換利及利率交換合約等衍生金融工具,以管理相關匯率及利率風險。 衍生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時以公允價值認列,後續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依公允價值重新衡量, 後續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然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其認列於損益之時 點則將視避險關係之性質而定。當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 值時,列為金融負債。
指定且符合公允價值避險之避險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及被避險項目歸因於被規避風險而產生之公 允價值變動,係立即認列於損益。
指定且符合現金流量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變動屬於有效避險部分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並累計列入其他權益項目之現金流量避險準備。當被避險項目認列於損益時,原先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並累計列入現金流量避險準備之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並與已認列之被避險項目於個體綜合損 益表列入相同項目下。
( 十一 ) 存 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出,其中固定製 造費用係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至製成品及在製品,變動製造費用則以實際產量為分攤基礎。若 實際產量與正常產能差異不大,亦得按實際產量分攤固定製造費用;實際產量若異常高於正常產能, 則應以實際產能分攤固定製造費用。續後,按個別項目比較,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係 採加權平均法計算,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 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 十二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包括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具有重大影響之企業,但非子公司或合資權益。而重大影響係指參與被 投資者財務及營運政策決策的權力,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該等政策決定的權力。
合資係本公司與其他個體透過合約協議於聯合控制下從事經濟活動,意即與合資有關之策略性財 務及營運決策必須取得分享控制者之一致共識。若依合資協議設立另一個體,每一合資控制者均擁有 其中之權益,該個體係為聯合控制個體。
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關聯企業及合資之經營結果及資產與負債係按權益法納入個體財務報 表。在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在個體資產負債表中原始係依成本認列,其後依本公司所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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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資者淨資產份額之變動而調整。當本公司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損失份額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 益時,僅於本公司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
取得成本超過於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及合資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部 分,係認列為商譽,且包含於投資之帳面金額。若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及合資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 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部分,於重新評估後立即認列為利益。
本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使 用價值或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高者)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將包含於投資 之帳面金額。任何減損損失之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認列。
本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關聯企業或合資發行之新股,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 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 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 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當有個體與關聯企業及合資發生交易時,未實現損益於合併時按其所佔比例消除。 ( 十三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金額列示。不 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含原料及直接人工,任 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之直接可歸屬成本、拆卸與遷移及原址復原成本。前述成本包 含替換部份廠房及設備之更新成本及因建造合約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
處於建造過程中之不動產係以成本減除所有已認列減損損失列報。 ( 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 ) 。該 等不動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該等資產之折舊與其 他不動產資產之提列基礎相同,係於資產達預期使用狀態時開始提列。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時,本公司將該科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 用年限及折舊方法認列折舊。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則被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份。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於損益中。資產使用後預期除役成本之現 值,若符合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則包含於相關資產之成本中。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每一部分之成本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則每一部份單獨提列折舊 及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目 ( 重大組成部份 ) 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 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折舊係按直線法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各個 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並認列於損益中,因其最能貼切反映資產未來經濟效應之預期耗用模式。 折舊依下列估計耐用年數計提:
| 房屋及建築 | 二至三十年 |
|---|---|
| 機器設備 | 一至十年 |
| 運輸設備 | 五至十年 |
| 辦公設備 | 五年 |
| 租賃改良物 | 五至十年 |
| 其他設備 | 一至十年 |
折舊係採直線法,於資產耐用年限內沖銷其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金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 方法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檢視,任何估計變動之影響係以推延基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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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於處分或預期該資產之繼續使用不會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予以除列。處 分或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以處分價款與資產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認 列於損益。
( 十四 ) 租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 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 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入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入。
2. 本公司為承租人
融資租賃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租賃開始日所決定之公允價值或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兩者孰低 者認列為資產,並同時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融資租賃義務。
租賃給付係分配予財務費用及降低租賃義務,以使按負債餘額計算之期間利率固定。財務費用 係立即認列為損益。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除非另有系統化的方式更能代表租賃資產 經濟效益消耗之時間型態。
( 十五 ) 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所持有之不動產若係為賺取長期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始得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出租之土地。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係採成本模式,土地不提列折舊。
( 十六 )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列示。
攤銷金額係依直線法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電腦軟體設計 三 年
估計耐用年限及攤銷方法於每一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檢視,任何估計變動之影響係推延適
用。
( 十七 ) 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分類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及生物資產以外 之非金融資產,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 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 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者。個別資產或 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 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
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 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 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 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公司預期可自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 ( 或現金產 生單位群組 ) 。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 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各資產之帳面金額等比例分攤至各資產。已認列之商譽減 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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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 負債準備
本公司因過去事件負有現時義務 ( 法定或推定義務 ) ,且很有可能須清償該義務,並對該義務金額 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報導期間結束日清償義務所須支出之 最佳估計。若負債準備係以清償該現時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衡量,其帳面金額係為該等現金流量之現 值。
( 十九 ) 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1.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1) 本公司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 移轉予買方; (2) 本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3) 收入金額 能可靠衡量;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 (5) 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 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原則上,授信條件為預收票據月結四十五天,部分客戶為月結三十天至六十天。銷貨收入之 對價為一年期以內之應收款時,其公允價值與到期值差異不大且交易量頻繁,則不按設算利率計 算公允價值。
- 勞務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益及利息收入
依合約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合約完成程度予以認列。
租金收入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益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 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益金額能可靠衡量。
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 二十 ) 員工福利
1 、退休金
(1) 確定提撥福利計畫
屬確定提撥退休福利計畫者,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就應提撥之數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確定提撥福利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 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2) 確定福利計畫
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 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及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確定福 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係使用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 ) 之市場殖利率。精算損益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前期服務成本屬立即既得者,則相 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非屬立即既得者,則以直線法於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財務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 當期末為基礎計算。若該結束日後有重大市場變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 則加以調整,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2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基礎衡量。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本公司負有 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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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 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 二十一 ) 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僅於可合理確信本公司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始予 以認列。
( 二十二 ) 財務成本
財務成本包含因借款產生之利息費用、負債準備之折現攤銷。
( 二十三 )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本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本期所得稅
本期所得稅係以當年度課稅所得為基礎。因部分收益及費損係其他年度之應課稅或可扣除 項目,或依相關稅法非屬應課稅或可扣除項目,致課稅所得不同於綜合損益表所報導之淨利。 本公司本期所得稅相關負債係按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所得稅列為所得發生年度之所得稅費用並 估列相關負債,並按未分配盈餘之稅率衡量。次年度股東會決議日時,若該金額因決議分配情 形而發生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
2.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 計算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未來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則係 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認列。暫時性差異若係由其他資產及負債 原始認列 ( 不包括企業合併 ) 所產生,且交易當時既不影響課稅所得亦不影響會計利潤者,不認列 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本 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 外。與此類投資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 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之利益,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 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 亦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 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報導期間 結束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 ( 及稅法 ) 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效果。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 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3. 本期及遞延所得稅
本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本 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 105 ~
( 二十四 ) 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現金增資之股數,就 已發行之普通股股數 ( 以增資基準日為準 ) 按加權平均法計算;但以保留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之股 數,則追溯調整計算。
( 二十五 ) 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
營運部門係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 ( 包括與公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 相關之收入及費用 ) 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均定期由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 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 ( 二十六 ) 比較資訊
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允許或規定外,揭露所有當期財務報告報導金額之前期比較資訊。當發生 會計政策變動或重分類之情事時,比較資訊業已調整俾與本期財務資訊相比較。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 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估計與基本假設係持續予以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會計估計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 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則於估計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以下係有關未來所作主要假設之資訊,以及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計不確定性之其他主要來源,該等 假設及估計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
一 ( )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
本公司根據客戶之授信品質及帳款收回情形,並參酌過去實際發生呆帳經驗,以進行可收回應收 帳款之評估及備抵呆帳估計。當有顯示結餘未能收回之事件或變動情況出現時,備抵呆帳適用於應收 帳款。備抵呆帳之識別須作出估計。倘預期未來收取之現金與原先估計不同,該差額將對估計有所有 改變之年度應收帳款之帳面值及壞帳費用構成影響。
( 二 )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則務報導期間 結束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
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公司評估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 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 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 ( 三 ) 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 ( 商譽除外 ) 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公司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營建業產業特性,決定特定 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 公司策略所帶來之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 ( 四 )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方予以認列。評 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時,必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收 入成長及利潤率、免稅期間、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稅務規劃等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產 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的改變,均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
- ( 五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非流動之計算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相關精 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率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會重大影響本公司 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 106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目之說明 及約當現金 |
||
|---|---|---|
| 現金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約當現金 短期票券 |
105.12.31 $ 240 158 121,223 64,600 $ 186,221 |
104.12.31 |
$ 240 222 60,387 - |
||
| $ 60,849 |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當現金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為 0.9% 。 ( 二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 衍生金融資產 美金保本結構型商品 嵌入轉換公司債之衍生性金融商品資產 衍生金融負債 嵌入轉換公司債之衍生性金融商品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
105.12.31 $ - - $ - $ 25,560 1,048 $ 26,608 |
104.12.31 $ 99,314 56 $ 99,370 $ 5,920 - $ 5,920 |
|---|---|---|
本公司從事上述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之目的,主要係為規避因匯率波動所產生之風險、交易目的 等。本公司上述之衍生金融工具因不符合有效避險條件,故不適用避險會計。
本公司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下:
| 到期期間 合 約 金 額 106年3月 USD 500仟元/ JPY 56,000仟元 106年3月 USD 500仟元/ JPY 56,750仟元 106年2月 NTD 15,000仟元/ JPY 54,328仟元 應收票據及帳款/催收款項 105.12.31 應收票據 $ 161,216 減:備抵呆帳 ( 729 ) $ 160,487 應收帳款 $ 366,812 減:備抵呆帳 ( 740 ) $ 366,072 催收款 $ 7,319 減:備抵呆帳 ( 7,319 ) $ - |
支付利率區間 - - - 104.12.31 |
|---|---|
( 三 ) 應收票據及帳款 / 催收款項
本公司對客戶之授信期間原則上為預收票據月結四十五天,部分客戶則為月結三十天至六十 天。備抵呆帳係參考帳齡分析、歷史經驗及客戶目前財務狀況分析,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除已提列減損者,其餘應收帳款金額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帳齡分析請參閱下表。本公司針對已 逾期但未提列減損之應收帳款,經評估其信用品質並未發生重大改變且相關帳款仍可回收,故尚無 減損疑慮。
~ 107 ~
應收帳款淨額之帳齡分析
| 未逾期亦未減損 已逾期但未減損 三十天 三十天以上 合計 |
105.12.31 $ 320,933 32,933 12,206 $ 366,072 |
104.12.31 |
|---|---|---|
| $ 271,742 42,720 10,819 |
||
| $ 325,281 |
| 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備抵呆帳之變動 個別評估 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 減損損失 105.1.1餘額 $ 7,319 $ 2,569 本年度提列 - - 本年度迴轉 - ( 1,100 ) 本年度沖銷 - - 105.12.31餘額 $ 7,319 $ 1,469 104.1.1餘額 $ 14,528 $ 4,077 本年度提列 - - 本年度迴轉 - ( 1,508 ) 本年度沖銷 ( 7,209) - 104.12.31餘額 $ 7,319 $ 2,569 (四) 存貨 105.12.31 104.12.31 原 料 101,135 140,082 物 料 32,380 42,387 在 製 品 23 255 製 成 品 520,010 641,177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70,702 ) ( 66,202 ) $ 582,846 $ 757,699 1.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ㄧ○五年度 一○四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3,423,147 $ 3,784,566 存貨盤虧 3 1 下腳收益 ( 5,699 ) ( 6,287 ) 存貨跌價損失 4,500 12,500 閒置產能相關費用 6,646 9,378 $ 3,428,597 $ 3,800,158 |
合計 |
|---|---|
| $ 9,888 - ( 1,100 ) - |
|
| $ 8,788 | |
| $ 18,605 - ( 1,508 ) ( 7,209) |
|
| $ 9,888 | |
-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貨投保金額分別為 879,302 仟 元及 785,386 仟元。
~ 108 ~
( 五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子公司 關聯企業 |
105.12.31 $ 422,511 52,060 $ 474,571 |
104.12.31 $ 235,008 - $ 235,008 |
|---|---|---|
- 本公司之子公司列示如下:
| 被投資公司名稱 普通股股票 聚泰環保材料 科技 (股)公司聚茂生技 (股)公司 立翔投資 (股)公司 全聚隆生技 (股)公司拓昕投資 (股)公司 巨能投資 (股)公司 |
主要業務 |
設立及 營運地點 彰化縣 二水鄉 彰化縣 彰化市 彰化縣 彰化市 彰化縣 彰化市 彰化縣 彰化市 彰化縣 彰化市 |
帳面金額 105.12.31 104.12.31 $ 417,379 $ 229,384 4,824 4,917 - 396 125 127 131 131 52 53 $ 422,511 $ 235,008 |
本公司持有之所有權權 | 本公司持有之所有權權 |
|---|---|---|---|---|---|
| 及表決權百分比 | |||||
| 105.12.31 $ 417,379 4,824 - 125 131 52 $ 422,511 |
105.12.31 100.0% 100.0% - 99.9% 99.9% 99.9% |
104.12.31 | |||
| 不織布業、人造纖 維製造買賣等業務 不織布業、人造纖 維製造買賣等業務 專業投資 布疋、衣著及化粧 品等批發買賣業務 專業投資 專業投資 |
100.0% 100.0% 99.9% 99.9% 99.9% 99.9% |
本公司於民國一○○年度原始投資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 1,000 仟元,續後增資 249,000 仟元,投資成本計 250,000 仟元;民國一○五年本公司為專業分工,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 依企業併購法及其他相關法令等,將本公司「 Lyocell 產品事業」之相關營業,分割移轉予本公司百 分之百持股之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 10 元換取 25,000 仟股普通股股權。此分割案 業經本公司民國 105 年 5 月 27 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俟經民國 105 年 7 月 14 日董事會決議,以民國 105 年 7 月 15 日為分割基準日,投資成本計 500,000 仟元,取得股權比例維持為 100.0 % 。民國一○五年度 及一○四年度本公司依據其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失,分別為 63,444 仟元及 13,982 仟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二年度原始投資聚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為 5,000 仟元,投資成本計 5,000 仟元, 取得股權比例為 100.0%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本公司依據其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 列投資 ( 損 ) 益分別為 (93) 仟元及 59 仟元。
立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三年七月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解散登記,已於民國一○四年十 二月進入清算程序,並於民國一○五年二月清算完結。
本公司原始投資拓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99 仟元,後續增資 1,600 仟元,投資成本計 2,599 仟元。 本公司原始投資全聚隆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999 仟元,後續增資 1,200 仟元,投資成本計 2,199 仟
元。
本公司原始投資巨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99 仟元,後續增資 1,200 仟元,投資成本計 2,199 仟元。
~ 109 ~
2.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列示如下:
本公司持有之所有權
| 本公司持有之所有權 | 本公司持有之所有權 | ||||
|---|---|---|---|---|---|
| 被投資公司名稱 ADVANCE WISON LTD. ALPHA BRAVE INC. TIME GLORY CORP. CHAMPION LEGEND CORP. |
主要業務 海外控股 海外控股 海外控股 海外控股 |
設立及 營運地點 塞席爾 塞席爾 塞席爾 塞席爾 |
帳面金額 105.12.31 104.12.31 $ 12,661 $ - 12,406 - 14,705 - 12,288 - $52,060$ - |
||
| 及表決權百分比 | |||||
| 105.12.31 $ 12,661 12,406 14,705 12,288 $52,060 |
105.12.31 20.0% 20.0% 20.0% 20.0% |
104.12.31 | |||
- - - - |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度原始投資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為 52,060 仟元,投資成本計 52,060 仟元, 取得股權比例為 20.0%。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損益,係依據經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本公司關聯企業之彙總財務資訊如下: ( 未按持股比例份額表達 )
| 105.12.31 104.12.31 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綜合損益份額 $ - $ - 105.12.31 104.12.31 總資產 $ 260,395 $ - 總負債 $ 95 $ - 105年累積數 年 104年累積數 總收入 $ - $ - 年度總損益 $ - $ - 動產、廠房及設備 105.12.31 104.12.31 自有土地 $ 146,407 $ 346,664 房屋及建築物 240,277 435,281 機器設備 334,012 411,707 其他設備 61,645 83,959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 44,584 $ 782,341 $ 1,322,195 自有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成 本 105.1.1.餘額 $ 351,664 $ 798,918 $ 3,176,404 分割轉出 ( 200,257) ( 226,022) - 重分類 - 51,866 - 增添 - 2,940 25,895 處分 - - ( 113,454) 105.12.31餘額 $ 151,407 $ 627,702 $ 3,088,845 |
105.12.31 104.12.31 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綜合損益份額 $ - $ - 105.12.31 104.12.31 總資產 $ 260,395 $ - 總負債 $ 95 $ - 105年累積數 年 104年累積數 總收入 $ - $ - 年度總損益 $ - $ - 動產、廠房及設備 105.12.31 104.12.31 自有土地 $ 146,407 $ 346,664 房屋及建築物 240,277 435,281 機器設備 334,012 411,707 其他設備 61,645 83,959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 44,584 $ 782,341 $ 1,322,195 自有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成 本 105.1.1.餘額 $ 351,664 $ 798,918 $ 3,176,404 分割轉出 ( 200,257) ( 226,022) - 重分類 - 51,866 - 增添 - 2,940 25,895 處分 - - ( 113,454) 105.12.31餘額 $ 151,407 $ 627,702 $ 3,088,845 |
105.12.31 104.12.31 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綜合損益份額 $ - $ - 105.12.31 104.12.31 總資產 $ 260,395 $ - 總負債 $ 95 $ - 105年累積數 年 104年累積數 總收入 $ - $ - 年度總損益 $ - $ - 動產、廠房及設備 105.12.31 104.12.31 自有土地 $ 146,407 $ 346,664 房屋及建築物 240,277 435,281 機器設備 334,012 411,707 其他設備 61,645 83,959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 44,584 $ 782,341 $ 1,322,195 自有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成 本 105.1.1.餘額 $ 351,664 $ 798,918 $ 3,176,404 分割轉出 ( 200,257) ( 226,022) - 重分類 - 51,866 - 增添 - 2,940 25,895 處分 - - ( 113,454) 105.12.31餘額 $ 151,407 $ 627,702 $ 3,088,845 |
105.12.31 104.12.31 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綜合損益份額 $ - $ - 105.12.31 104.12.31 總資產 $ 260,395 $ - 總負債 $ 95 $ - 105年累積數 年 104年累積數 總收入 $ - $ - 年度總損益 $ - $ - 動產、廠房及設備 105.12.31 104.12.31 自有土地 $ 146,407 $ 346,664 房屋及建築物 240,277 435,281 機器設備 334,012 411,707 其他設備 61,645 83,959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 44,584 $ 782,341 $ 1,322,195 自有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成 本 105.1.1.餘額 $ 351,664 $ 798,918 $ 3,176,404 分割轉出 ( 200,257) ( 226,022) - 重分類 - 51,866 - 增添 - 2,940 25,895 處分 - - ( 113,454) 105.12.31餘額 $ 151,407 $ 627,702 $ 3,088,845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 及待驗設備 $ 44,584 - ( 56,763) 12,179 - $ - |
合計 |
|---|---|---|---|---|---|---|
| 104.12.31 $ 346,664 435,281 411,707 83,959 44,584 $ 1,322,195 機器設備 $ 3,176,404 - - 25,895 ( 113,454) $ 3,088,845 |
||||||
| $ 351,664 ( 200,257) - - - |
$ 798,918 ( 226,022) 51,866 2,940 - |
$ 424,723 ( 22,938) 5,437 10,609 ( 3,194) |
$ 4,796,293 ( 449,217) 540 51,623 ( 116,648) |
|||
| $ 151,407 | $ 627,702 | $ 414,637 | $ 4,282,591 |
( 六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0 ~
| 自有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設備 | 合計 |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5.1.1.餘額 | $ | 5,000 |
$ | 363,637 | $ | 2,764,697 | $ | 340,764 |
$ | 3,474,098 | ||||||
| 折舊費用 | - | 28,136 | 99,362 | 18,175 | 145,673 | |||||||||||
| 分割轉出 | - |
( | 4,348) | - |
( | 2,762) ( | 7,110) | |||||||||
| 銷除-處分資產 | - | - |
( | 109,226) | ( | 3,185) ( | 112,411) | |||||||||
| 105.12.31餘額 | $ | 5,000 |
$ | 387,425 | $ | 2,754,833 | $ | 352,992 |
$ | 3,500,250 | ||||||
| 自有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設備 | 未完工程 及待驗設備 |
合計 | |||||||||||
| 成 本 | ||||||||||||||||
| 104.1.1.餘額 | $ | 350,864 |
$ | 619,463 | $ |
3,071,521 |
$ | 398,727 |
$ | 130,961 | $ | 4,571,536 | ||||
| 重分類 | - | 178,005 | ( | 400) |
17,286 ( | 195,291) | ( | 400) | ||||||||
| 增添 | 800 | 1,450 | 113,016 |
9,091 | 108,914 | 233,271 | ||||||||||
| 處分 | - | - | ( | 7,733) | ( | 381) | - | ( | 8,114 | ) | ||||||
| 104.12.31餘額 | $ | 351,664 |
$ | 798,918 | $ | 3,176,404 |
$ | 424,723 |
$ | 44,584 | $ | 4,796,293 | ||||
| 自有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設備 | 合計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4.1.1.餘額 | $ | 5,000 |
$ | 338,813 | $ | 2,667,365 |
$ | 322,468 | $ | 3,333,646 | ||||||
| 折舊費用 | - | 24,824 | 102,823 | 18,670 | 146,317 | |||||||||||
| 銷除-處分資產 | - | - | ( | 5,491) | ( | 374) ( | 5,865) | |||||||||
| 104.12.31餘額 | $ | 5,000 |
$ | 363,637 | $ | 2,764,697 |
$ | 340,764 | $ | 3,474,098 |
本公司建築物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有升降設備及空調系統等,其耐用年限為一年至五十年。
-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提供質押以作為本公司借款 等之擔保,請詳附註八說明。
-
土地、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與其他設備於民國一○一年首次適用時依先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重估金額作為認定成本。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九月取得二水鄉鼻子頭段 254-12 地號,借名登記至監察人楊文波名下,並 已辦妥抵押權設定。
4.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保金額分別為 930,055 仟元及 835,202 仟元。
5.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未完工程利息資本化金額分別為 241 仟元及 3,681 仟元。利率區間分 別為 2.022% 及 2.083%~2.143% 。
( 七 ) 投資性不動產
| 土地 減:累計減損 |
105.12.31 $ 173,360 ( 92,862 ) $ 80,498 |
104.12.31 |
|---|---|---|
| $ 173,360 ( 92,862 ) |
||
| $ 80,498 |
~ 111 ~
1. 本公司主要投資性資產內容如下:
| 標 的 物 雲林縣古坑鄉高厝林子頭段12 之 120、162、163、304、305、306、 331、333、334、335、336、700號 |
租 期 103.10.1 ~106.9.30 |
承租人 胡添進 |
一○五年度 租 金 收 入 143 |
一 ○ 四 年度 租 金 收 入 |
|---|---|---|---|---|
| 143 |
-
係本公司原預計作為極超細纖維複合絲、彈性纖維及紡絲設備之擴建用地,面積總計約 5.09 公頃(十 二筆土地),其中約 5.07 公頃屬農牧用地,以監察人楊文波名義登記,並已辦妥信託占有及第三順 位抵押權設定。該土地業已提供作為票券公司發行短期票券之擔保。
-
本公司為求有效利用該土地,已先將上述土地出租,並依淨變現價值或帳面價值較低者評價,經參 考鑑價報告後提列減損 92,862 仟元。
-
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為 80,064 仟元,係委由外部鑑價專家進行評價。
-
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說明。
-
( 八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picture [250 x 7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預付設備款利息資本化金額分別為 592 仟元及 1,044 仟元。利率區間 分別為 1.748%~2.022% 及 2.083%~2.143%
-
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 九 ) 應付短期票券
| 1 0 4 . 1 2 . | 3 1 | ||||
|---|---|---|---|---|---|
| 承銷機構 兆豐票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分公司 |
保證機構 兆豐票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分公司 |
利率 2.038% |
天數 到期日 81 105.01.29 小計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淨額 |
金額 | |
| $ 60,000 | |||||
| 60,000 ( 97 ) |
|||||
| $ 59,903 |
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說明。
- ( 十 ) 其他應付款
| 應付薪資 應付設備款 應付員工紅利 應付董監事酬勞 其他應付費用 |
105.12.31 $ 22,011 35,896 - - 109,346 $ 167,253 |
104.12.31 |
|---|---|---|
| $ 23,353 30,325 256 256 106,874 |
||
| $ 161,064 |
~ 112 ~
- ( 十一 ) 負債準備 流動
| )負債準備-流動 | |
|---|---|
| 105.12.31 員工短期帶薪休假準備 $ 9,550 $ 9,550 1. 員工短期帶薪休假準備 105.12.31 期初餘額 $ 8,000 新增 1,550 期末餘額 $ 9,550 |
104.12.31 $ 8,000 $ 8,000 |
| 104.12.31 $ 6,400 1,600 |
|
| $ 8,000 |
-
負債準備主要係歷史、經驗,管理階層的判斷及其他已告知原因估計可能發生之員工帶薪休 假,預計該負債準備一年內使用。
-
( 十二 ) 應付公司債
| )應付公司債 | ||||||||
|---|---|---|---|---|---|---|---|---|
| 105.12.31 | 104.12.31 | |||||||
|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
$ | 52,700 | $ | 93,500 | ||||
|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
400,000 | 400,000 | ||||||
|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24,306 | ) | ( | 35,788 | ) | |||
| 428,394 | 457,712 | |||||||
| 減:一年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 公司債 |
( | 376,955 | ) | ( | 88,937 | ) | ||
| $ | 51,439 | $ | 368,775 | |||||
| 嵌入式衍生性工具 | ||||||||
| -賣回權/贖回權 (帳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25,560 | $ | 5,920 | ||||
| 衡量之金融負債) |
1. 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如下:
-
(1) 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募集及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計 300,000 仟元, 票面利率 0 %,發行期間 5 年,流通期間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4 日至 107 年 1 月 14 日。本轉換 公司債於民國 102 年 1 月 14 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
-
(2) 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係依轉換辦法規定之訂定模式予以調整。另轉換價格符合轉換辦法之重 設條件時,即應辦理重設,惟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 格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皆為 18.00 元。截至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計已轉 換債劵張數皆為 2,065 張,普通股股數皆為 10,896 仟股。
-
(3) 依轉換辦法規定,所有本公司收回 ( 包括由櫃檯買賣中心買回 ) 、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 將註銷,且所有尚隨附於公司債之權利義務亦將併同消滅,不再發行。
-
(4)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二年之前三十日及發行滿三年之前三十日內,要求本公司 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二年債券面額之 102.52%( 實質收益率為 1.25%) 、滿三年債券面 額之 103.8%( 實質收益率為 1.25%) ,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贖回。截至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債券持有人執行賣回權 408 張,賣回價款 40,800 仟元,利息補償金 1,550 仟元,認列賣 回損失 1,967 仟元。
~ 113 ~
- 本公司於發行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時將該轉換權與負債分離,帳列「資本公積-認股權」 -
計 24,870 仟元,行使債權轉換後,帳列「資本公積 認股權」餘額計 4,369 仟元。另所嵌入之贖回 權與賣回權,因其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並以其淨 額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截至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分別為 0 仟元及 (56) 仟元,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認列之金融負債評價 ( 損 ) 益分別為 (32) 仟元及 842 仟元,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分別為 1,348 仟元及 2,267 仟元。
-
本公司發行之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其賣回權已於 105 年 1 月 14 日失效,依照發行條件本公 司得以於公司債到期日再予以清償,爰將本公司發行之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於 105 年第一 季由流動轉為非流動。
-
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如下:
-
(1) 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募集及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計 400,000 仟元, 票面利率 0 %,發行期間 5 年,流通期間自民國 103 年 9 月 24 日至 108 年 9 月 24 日。本轉換 公司債於民國 103 年 9 月 24 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
-
(2) 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係依轉換辦法規定之訂定模式予以調整。另轉換價格符合轉換辦法之 重設條件時,即應辦理重設,惟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本轉換公司債轉 換價格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均為 21.80 元。
-
(3) 依轉換辦法規定,所有本公司收回 ( 包括由櫃檯買賣中心買回 ) 、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 將註銷,且所有尚隨附於公司債之權利義務亦將併同消滅,不再發行。
-
(4)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年之前三十日,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 金,滿三年債券面額之 3.7971%( 實質收益率為 1.25%) ,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贖回,
-
本公司於發行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時將該轉換權與負債分離,帳列「資本公積-認股權」 計 31,360 仟元。另所嵌入之贖回權與賣回權,因其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 聯,故予以分離處理,並以其淨額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截至 105 年 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分別為 25,560 仟元及 5,920 仟元,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認列之金融 負債評價 ( 損 ) 益分別為 (19,640) 仟元及 3,200 仟元,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分別為 8,180 仟元及 8,037 仟元。
( 十三 ) 長期借款
| 借 款 性 質 擔保借款 聯貸借款 信用借款 小 計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利率區間 |
到期日 109.02 108.06 105.02 |
105.12.31 $ 30,067 - - 30,067 ( 13,867 ) $ 16,200 1.57%~2.18% |
104.12.31 $ 55,299 212,382 20,000 287,681 ( 82,032 ) $ 205,649 1.78%~2.40% |
|---|---|---|---|
-
土地銀行員林分行之中長期抵押借款,借款期間五年,自撥款日起本金按月平均攤還,已於民國 一○五年十一月清償完畢。
-
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四月與土地銀行等五家金融機構簽定聯貸授信約,授信總額度為 600,000 仟 元,授信期間為七年,該借款合約已於民國一○五年九月清償完畢。授信方式約定如下:
~ 114 ~
-
(1) 甲項授信:限由本公司申請動撥,償還金融機構既有借款融資 ( 限於償還民國一○○年由兆豐票 券融資餘額 ) ,額度 120,000 仟元整,不得循環動用。
-
(2) 乙項授信:限由本公司申請動撥,興建廠房暨其附屬設施融資,中期 ( 擔保 ) 放款,額度 110,000 仟元整,不得循環動用。
-
(3) 丙項授信:限由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關聯企業 ) 申請動撥,購置機器設備暨其附屬 設備融資,中期 ( 擔保 ) 放款,額度 370,000 仟元整,分次動用,不得循環動用。
-
本公司於聯貸授信案存續期間或聯合授信債務全部受償前,借款人之承諾事項依本合約之約定, 應維持下列之財務比率及限制規定:流動比率應維持於 100%( 含 ) 以上;負債比率不得高於 180%( 含 ) ;利息保障倍數應維持於 3 倍 ( 含 ) 以上。
-
上述各項財務比率及限制規定,係以經管理銀行同意借款人之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會計年度個體
-
財務查核報告為計算基礎。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98 年 5 月 14 日宣布我國會計準則直接採用 IFRS 之推動架 構,倘借款人採用 IFRS 後未能符合各項約定之財務比例或限制規定,則各項約定之財務比例或限 制規定得重新議定,且不視為違反本項財務承諾。惟各項財務比例及限制規定須經多數銀行之同意。
-
台灣工銀中期信用借款 20,000 仟元,借款期間二年,本金餘額到期一次清償,已於民國一○五年 二月清償完畢。
-
上海商銀中期擔保借款 30,000 仟元,借款期間三年,寬限期一年,自第二年起本金按月平均攤還。
-
兆豐商銀中期擔保借款 36,000 仟元,借款期間五年,自第二年起本金按季平均攤還。
-
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及九說明。
( 十四 ) 員工福利
-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計畫,係屬確定福利計畫。依該計畫之規定,員 工退休金係按服務年資及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前述公司每月按員工薪資總額百分之 二提撥勞工退休金準備,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等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 戶。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組成、現值之變動、認列為費用之服務成本及重要精算假設說明如 下 :
(1) 報導日之精算假設 :
| 報導日之精算假設: | |||||
|---|---|---|---|---|---|
| 折現率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 有關確定福利計劃所認列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成本 本公司因確定福利計劃所 確定福利義務之組成 |
為 | 105.12.31 1.25% 2.00% 費用之退休金成本金 105年度 |
104.12.31 1.50% 2.00% 示如下: 104年度 |
||
| $ 1,452 764 |
|||||
| $ 2,216 | |||||
| 產 | 之 | 金額列示如下: 104.12.31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已認列確定福利義務 (帳列應計退休金負債) |
( |
( |
$ 137,470 92,450 ) |
||
| $ 45,020 | |||||
-
(2) 有關確定福利計劃所認列為費用之退休金成本金額列示如下 :
-
(3) 本公司因確定福利計劃所產生之義務列入資產負債表之金額列示如下 :
~ 115 ~
(4)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
| 年初確定福利義務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 福利支付數 精算損失(利益) 年底確定福利義務 |
105年度 $ 137,470 1,331 2,032 ( 2,972 ) ( 4,767 ) $ 133,094 |
104年度 |
|---|---|---|
| $ 136,228 1,452 2,349 ( 2,509 ) ( 50 ) |
||
| $ 137,470 |
(5) 當年度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
| 年初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計畫資產預計之利息收入 計畫資產福利支付數 計畫資產報酬之(損)益 雇主提撥數 年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05年度 $ 92,450 1,367 ( 2,972 ) ( 2,627 ) 1,145 $ 89,363 |
104年度 |
|---|---|---|
| $ 91,810 1,584 ( 2,509 ) 262 1,303 |
||
| $ 92,450 |
(6)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組成百分比列示如下 :
| 現金 其他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05.12.31 76.49% 23.51% 100.00% |
104.12.31 100.00% - 100.00% |
|---|---|---|
整體資產預期報酬率係根據歷史報酬趨勢以及分析師對於相關義務存續期間內,該資產所 處市場之預測,並參考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對勞工退休準備之運用情形,於考量最低收 益不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收益之影響所作之估計。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 計畫資產之實際報酬分別為 1,260 仟元及 1,846 仟元。
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列示如下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提撥狀況 計畫負債之經驗調整 計畫資產之經驗調整 |
105.12.31 $ 133,094 ( 89,363 ) $ 43,731 $ 4,767 ( $ 2,627) |
104.12.31 |
|---|---|---|
| $ 137,470 ( 92,450) |
||
| $ 45,020 | ||
| $ 50 | ||
| $ 262 |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民國一○四年度分別認列 2,139 仟元及 312 仟元精算 ( 損 ) 益於其 他綜合損益;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累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 失為 4,607 仟元。
另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預期於下一會計年度對確定福利計畫提撥 1,847 仟元。 2.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計畫,係屬確定提撥計畫。前述公司依員工 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 116 ~
依上述相關規定,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於綜合損益表認列為費用之退休 金成本說明如下 :
| 金成本說明如下: | ||
|---|---|---|
| 確定提撥計畫之提撥數 退休金成本合計 |
1 0 5 年 度 $ 8,388 $ 8,388 |
1 0 4 年 度 |
| $ 9,777 | ||
| $ 9,777 |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民國一○五年度報導期間尚未支付予計畫之已到期 提撥金額 1,382 仟元。該金額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後已支付。
-
員工短期帶薪休假準備請參閱附註六 ( 十一 ) 。
-
( 十五 ) 股本
-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普通股股本皆為 2,000,000 仟元,實收資本 額均為 1,111,573 仟元,均為 111,157 仟股,每股面額十元。
( 十六 ) 資本公積
| 發 行 股 票 溢 價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認 股 權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其他- 失效認股權 |
105.12.31 $ 260,000 99,187 28,165 35,729 1,900 26,902 $ 451,883 |
104.12.31 $ 260,000 97,544 28,165 42,526 1,900 21,748 $ 451,883 |
|---|---|---|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除用以彌補公司虧損及撥充資本外,不得使用。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 彌補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
-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面額發行股票所得溢價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 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 一定比率為限。此外,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得用以彌補虧損。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20,000 仟股,其中保留百分之 十五計 3,000 仟股供員工認購部分,依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之精算師計算之每股加權平均 公平價值 $9.15 認列酬勞成本 27,453 仟元,本公司帳列資本公積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九月三十日經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5,000 仟股,其中保留百分之 十五計 750 仟股供員工認購部分,依民國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計算之每股加權平均公平價值 $0.95 認列酬勞成本 713 仟元,本公司帳列資本公積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其賣回權已於民國一○五年一月十四日失效,故將 其相關資本公積予以重分類調整。
( 十七 ) 保留盈餘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4% 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4% 為董監事酬勞。但 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則應先扣除累積虧損之數額後,再就餘額計算提撥。員工酬勞得以用股票 或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 50% 以上之從屬公司員工。有關員工酬勞、 董監事酬勞之發放相關事宜,悉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由董事會議定之,並報告股東會。
-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各款順序分派之。
-
(1) 提繳稅捐。
-
(2) 彌補虧損。
-
(3) 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
(4) 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5) 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為可分派盈餘,由董事會視營運需要酌予保留部分外,由董事會 依股利政策擬定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 117 ~
-
本公司基於永續經營及資本擴充穩健發展之需要,暨兼顧股東權益最大化之考量;本公司股利政 策將依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將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 實際發放比例則授權董事會依公司資金狀況及資本預算情形訂定之。
-
本公司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係按當年度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及董監酬 勞前之金額按比率估列,一○五年度估列金額皆為 0 仟元。本公司一○四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勞係按當年度稅後淨利之一定比率估列,一○四年度估列金額皆為 256 仟元。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
本公司股東常會於民國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及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決議通過一○四年度及 一○三年度之盈餘分配議案如下:
|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
一 ○ 四 |
年 度 每股股利(元) $ - |
一 ○ 三 年 度 |
一 ○ 三 年 度 |
|---|---|---|---|---|
| 盈餘分配案 $ 797 - $ 797 |
盈餘分配案 $ 5,400 55,576 $ 60,976 |
每股股利(元) | ||
$ 0.5 |
本公司股東會亦同時決議配發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員工現金紅利分別為 505 仟元及 1,944 仟元,董監事酬勞分別為 505 仟元及 1,944 仟元,前述擬配發金額與本公司一○四年度及一○三年 度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為本期淨損,故一○六年三月十四日董事會擬議不予分配。 有關民國一○五年度盈虧撥補案,尚待預計於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達實收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外,公司無虧 損者,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 或現金。
( 十八 ) 營業收入
| 或現金。 )營業收入 |
||
|---|---|---|
|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及折讓 銷貨淨額 |
一 ○ 五 年 度 $ 3,677,839 ( 15,075) $ 3,662,764 |
一 ○ 四 年 度 |
| $ 4,108,130 ( 28,886) |
||
| $ 4,079,244 |
( 十九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其他收入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
||
|---|---|---|
|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其他 |
一 ○ 五 年 度 $ 1,244 14,443 8,960 $ 24,647 |
一 ○ 四 年 度 |
| $ 1,084 143 16,822 |
||
| $ 18,049 |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金融資產及負債淨益(淨損) 什項支出 |
一○五年度 | 一○四年度 ( $ 1,260) 18,753 5,341 ( 1,345) $ 21,489 |
| ( $ 2,089 ) ( 8,340 ) ( 22,015 ) ( 3,409 ) |
||
| ($ 35,853) |
~ 118 ~
3. 財務成本
| 3. 財務成本 | |||
|---|---|---|---|
| 一 ○ 五 年 度 一○四年度 銀行借款之利息 $ 6,581 $ 5,878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9,528 10,305 $ 16,109 $ 16,183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 一 ○ 五 年 度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196,798 $ 57,647 $ 254,445 勞健保費用 20,075 4,356 24,431 退休金費用 7,968 2,469 10,437 其他福利費用 13,143 2,743 15,886 折舊費用 129,528 16,245 145,773 攤銷費用 5,052 450 5,502 一 ○ 四 年 度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201,320 $ 81,211 $ 282,531 勞健保費用 20,735 7,140 27,875 退休金費用 8,250 3,512 11,762 其他福利費用 14,508 3,737 18,245 折舊費用 134,007 12,310 146,317 攤銷費用 11,891 411 12,302 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525人及520人。 一)所得稅 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ㄧ ○ 五 年 度 ㄧ ○ 四 年 度 本期所得稅 年初至本期末產生之應付所得稅 $ - $ 5,652 以前年度所得稅於當年度之調整 93 805 本期所得稅總額 93 6,457 遞延所得稅 與暫時性差異產生及迴轉有關之遞延所 得稅費用 ( 8,035 ) ( 2,297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 7,942) $ 4,160 |
一 ○ 五 年 度 一○四年度 $ 6,581 $ 5,878 9,528 10,305 $ 16,109 $ 16,183 舊、折耗及攤銷費用 一 ○ 五 |
年 度 |
|
| 屬於營業成本者 $ 196,798 20,075 7,968 13,143 129,528 5,052 一 ○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57,647 4,356 2,469 2,743 16,245 450 四 |
合計 | |
| $ 254,445 24,431 10,437 15,886 145,773 5,502 年 度 |
|||
| 合計 |
( 二十 )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
截至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 525 人及 520 人。 ( 二十一 ) 所得稅
~ 119 ~
(1) 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當年度會計所得與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調節如下:
| 稅前淨利(淨損)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稅額 調整項目之稅額影響數: 以前年度所得稅費用於當年度之調整 計算課稅所得時不予計入項目之影響數 暫時性差異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 (2)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有關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歸屬如下: 一 ○ 五 年 度 暫時性差異 借記/(貸記)損益表 未實現存貨損失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員工短期帶薪休假準備 虧損扣抵 其他 小計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 土地增值稅 遞延所得稅負債 |
一 ○ ( $ $ ( ( $ 一 ○ $ $ 期初餘額 $ 11,254 9,618 1,360 - ( 240) 21,992 1,147 $ 23,139 $ 18,115 $ 18,115 |
一 ○ |
五 年 度 109,224 ) - 93 - 8,035 ) 7,942 ) 五 年 度 363 363 本期變動 $ 765 142 ( 272 ) 3,757 3,642 8,034 ( 363) $ 7,671 ( $ 18,115) ( $ 18,115) |
一 ○ 四 年 度 |
|---|---|---|---|---|
| ( $ | $ 12,123 | |||
| $ ( | $ 2,061 805 3,591 ( 2,297 ) |
|||
| ( $ | $ 4,160 | |||
| 一 ○ |
一 ○ 四 年 度 |
|||
| $ | $ 53 | |||
| $ | $ 53 | |||
期末餘額 $ 12,019 9,760 1,088 3,757 3,402 30,026 784 $ 30,810 $ - $ -(註) |
~ 120 ~
| 一 ○ 四 年 度 暫時性差異 借記/(貸記)損益表 未實現存貨損失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員工短期帶薪休假準備 未實現兌換利益 其他 小計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 土地增值稅 遞延所得稅負債 |
期初餘額 $ 9,129 9,515 1,088 ( 883 ) 845 19,694 1,200 $20,894 $18,115 $18,115 |
本期變動 $ 2,125 103 272 883 ( 1,085) 2,298 ( 53) $ 2,245 $ - $ - |
期末餘額 |
|---|---|---|---|
| $ 11,254 9,618 1,360 - ( 240) |
|||
21,992 |
|||
| 1,147 | |||
| $ 23,139 | |||
| $ 18,115 | |||
| $ 18,115 |
本公司之部分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於納稅主體及稅務機關相同,故以抵銷後之淨額表達。 註:請詳附註六 ( 二十四 ) 說明。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減損損失 備抵呆帳 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
105.12.31 $ 17,316 3,037 15,256 $ 35,609 |
104.12.31 $ 17,316 3,317 4,802 $ 25,435 |
|---|---|---|
- 未使用之虧損扣抵及免稅相關資訊
截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虧損扣抵相關資訊如下:
| 尚未扣抵餘額 $ 22,099 $ 22,099 |
最後扣抵年度 |
|---|---|
115年 |
|
-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三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業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定。
-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105.12.31 104.12.31 八十七年度以後 ( $ 25,572 )[ $ ] 74,731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5.12.31 104.12.31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8,645 $ 12,714 一 ○ 五 年 度 一 ○ 四 年 度 - 預計 ( 實際 )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註 ) 23.05%
-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121 ~
( 註 ) :由於實際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應以股利盈餘分配日之股東可扣抵額帳戶餘額 為計算基礎,其與將來實際分配予股東時所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可能會有差異。另依新修 正之所得稅法第 66 條之 6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其可扣抵稅額比率予以減半, 並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分配盈餘時開始適用。
( 二十二 ) 每股盈餘 ( 虧損 )
| 金 額 ( 分 子 ) 稅 前 稅 後 |
股數(分母) (仟股) |
每 股 虧 損 ( 元 ) |
|---|---|---|
| 稅 前 稅 後 |
一 ○五年度 基本每股虧損
|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損 一○四年度 基本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
( $109,224) 金 額 ( |
( $101,282) 分 子 ) 稅 後 $ 7,963 |
111,157 股數(分母) (仟股) 111,156 |
( $ 0.98) 每 股 盈 餘 |
( $0.91) | |
|---|---|---|---|---|---|---|
| ( 元 ) |
||||||
| 稅 前 $ 12,123 |
稅 前 $ 0.11 |
稅 後 |
||||
| $ 0.07 |
( 二十三 ) 資本管理
本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部環境變動等因素,規劃本公司 未來期間所需之營運資金及股利支出等需求,保障本公司能繼續營運,回饋股東且同時兼顧其他利益 關係人之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長遠提升股東價值。
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的股息金額,發行新股、向股東發還現 金或買回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管理階層定期審核資本結構,並考量上同資本結構可能涉及之成本與風險。一般而言,本 公司採用審慎之風險管理策略。
( 二十四 ) 非現金交易
本公司為專業分工,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依企業併購法及其他相關法令等,將本公司 「 Lyocell 產品事業」之相關營業,分割移轉予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每股 10 元換取 25,000 仟股普通股股權。此分割案業經本公司民國 105 年 5 月 27 日股東會決 議通過,俟經民國 105 年 7 月 14 日董事會決議,以民國 105 年 7 月 15 日為分割基準日,以取得本 公司上開營業、資產及負債,其資產及負債明細列示如下:
105 年 7 月 15 日
| 現金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其他非流動資產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17,007 442,107 3,351 ( 194,350 ) ( 18,115 ) |
|---|---|
| $ 250,000 |
~ 122 ~
( 二十五 ) 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 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本期支付現金 |
105年度 $ 52,163 30,325 ( 35,896) $ 46,592 |
104年度 |
| $ 232,870 33,603 ( 30,325) |
||
| $ 236,148 |
七、 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 聚隆纖維 ( 股 ) 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及最終控制者。
( 二 ) 本公司與子公司間之交易明細揭露如下:
- 營業收入及勞務收入
| 關 係 人 名 稱 子 公 司 |
105.12.31 $ 12,323 $ 12,323 |
104.12.31 |
|---|---|---|
| $ 11,400 | ||
| $ 11,400 |
本公司銷售予關係人之價格依一般銷售價格辦理,收款條件為月結 45 天票,售予子公司則因支持其 營運,故未受收款條件之限制。
- 進貨:
| 進貨: | ||
|---|---|---|
| 關 係 人 名 稱 子 公 司 |
105.12.31 $ 1,313 $ 1,313 |
104.12.31 |
| $ - |
||
| $ - |
本公司與關係人進貨價格與非關係人並無重大差異,付款條件為月結 30 天票。 3.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本公司與關係人進貨價格與非關 3.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
係人並無重大差異,付款 | 條件為月結30天票。 |
|---|---|---|
| 關 係 人 名 稱 子 公 司 4. 其他應收款 關 係 人 名 稱 子 公 司 5. 租金收入 關 係 人 名 稱 子 公 司 |
105.12.31 $ 13,585 $ 13,585 105.12.31 $ 31,164 $ 31,164 105.12.31 $ 14,300 $ 14,300 |
104.12.31 |
| $ - |
||
| $ - |
||
| 104.12.31 | ||
| $ - |
||
| $ - |
||
| 104.12.31 | ||
| $ - |
||
| $ - |
本公司於民國一 〇 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與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位於彰化縣二水 鄉之土地暨建物租賃合約,租賃期間民國一 〇 五年一月一日起至一 〇 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共計 3 年, 雙方書面約定每月租金為 2,200 仟元 ( 未稅 ) ,惟民國一 〇 五年七月十五日,因辦理資產分割原出租土 地及建築物所有權移轉予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故雙方同意提前終止該租賃合約,分割說 明詳附註六 ( 二十四 ) 。
~ 123 ~
| 6. 其他收入 | |||||||
|---|---|---|---|---|---|---|---|
| 關 係 |
人 | 名 | 稱 | 105.12.31 | 104.12.31 | ||
| 子 | 公 | 司 | $ | 1,408 |
$ | - |
|
| 7. 背書保證情形 | |||||||
| 本公司為關聯企業向銀行借款提供保證額度明細如下: | |||||||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額 | 度 | 額 | 度 | ||||
| 子 | 公 | 司 | $ | 1,063,700 | $ | 770,000 |
8. 其他
本公司股東常會於九十年六月二十日決議,應就董監事為擔保公司之貸款保證,按擔保金額提 撥 1% 為董監事連保酬勞並依個別保證期間計算,自九十二年十月起,信用借款的部份由原先 1% 調 降為 0.5% ,抵押借款的部份由原先 0.5% 降為 0.25%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董監事連保酬勞 分別 236 仟元及 1,335 仟元。
-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
|---|---|---|
|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合計 |
一 ○ 五 年 度 $ 10,315 - $ 10,315 |
一 ○ 四 年 度 |
| $ 12,473 12 |
||
| $ 12,485 |
- 八、 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 資 產 |
名 | 稱 | 105.12.31 | 104.12.31 |
擔 保 |
用 | 途 | ||
|---|---|---|---|---|---|---|---|---|---|
| 應收票據 | $ | 192,714 |
$ | 162,893 |
短期借款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17,775 | 32,789 | 短期借款、科專保證、長期借款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69,461 | 646,926 | 長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 | ||||||
| 投資性不動產 | 80,498 | 80,498 | 應付短期票券 | ||||||
| $ | 560,448 |
$ | 923,106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
-
( ) 本公司長期承租土地及房屋作為倉庫、廠房之用地及辦公室,租期分別於一○四年至一一一年間 屆滿,租約期滿或終止時,地上建物須保留予出租人;本公司於租約期滿後享有優先續租權。本 公司預計未來五年應支付之租金彙總如下 ( 仟元 ) :
| 一○六年 一○七年 一○八年 一○九年 一一○年 |
$ 8,370 7,999 6,950 1,705 1,622 |
|---|---|
| $ 26,646 |
~ 124 ~
-
( 二 )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進口原料或設備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餘額分別為 USD 420 仟元、 EUR49 仟元及 JPY461,308 仟元。
-
( 三 ) 本公司為購料,故開立國內 L/C 信用狀,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開立未使用信 用狀餘額為 362,949 仟元。
-
( 四 ) 本公司擔任關係人聚泰環保材料科技 ( 股 ) 公司向土地銀行聯貸借款 663,700 仟元、兆豐銀行 160,000 仟元、大眾銀行 40,000 仟元及兆豐票劵 200,000 仟元之背書保證人 ( 合計 1,063,700 仟元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他
金融工具
一 ( )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
|---|---|---|---|
|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負 債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應付公司債 (含一年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部份)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資 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負 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債-流動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帳面價值 公 允 價 值 $ 186,221 $ 186,221 160,487 160,487 366,072 366,072 41,172 41,172 17,775 17,775 $ - $ - 2,640 2,640 346,089 346,089 167,253 167,253 428,394 428,394 30,067 30,067 $ - $ - $ 26,608 $ 26,608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帳面價值 $ 186,221 160,487 366,072 41,172 17,775 $ - 2,640 346,089 167,253 428,394 30,067 $ - $ 26,608 |
帳面價值 $ 60,849 143,158 325,281 12,710 32,789 $ 59,903 3,654 236,640 161,064 457,712 287,681 $ 99,370 $ 5,920 |
公 允 價 值 |
|
| $ 60,849 143,158 325,281 12,710 32,789 $ 59,903 3,654 236,640 161,064 457,712 287,681 $ 99,370 $ 5,920 |
~ 125 ~
( 二 ) 公允價值估計
- 下表為分析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各等級之定義如下:
。 第一等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 ( 未經調整 )
第二等級:除包含於第一等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 亦即價格 ) 或間接 ( 亦即由價格 推導而得 ) 可觀察之輸入值。
第三等級: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民國ㄧ○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暨ㄧ○四年十二月三十ㄧ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及負債如下:
| 產及負債如下: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流動 |
一 ○ 五 |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
| 第一等級 $ - 一 ○ 五 |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 計 $ - $ - $ -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合 計 |
||
| 第一等級 $ 1,048 一 ○ 四 |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 計 $ 25,560 $ - $ 26,608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合 計 |
||
| 第一等級 $ 99,314 一 ○ 四 |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 計 $ 56 $ - $ 99,370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合 計 |
||
| 第一等級 $ - |
第二等級 $ 5,920 |
第三等級 $ - |
合 計 |
|
| $ 5,920 |
本公司無第一級與第二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金融資產以第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本公司無第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
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報價衡量。當報價可即時 且定期自證券交易所、交易商、經紀商、產業、評價服務機構或監管機構取得,且該等報價 係代表在正常交易之基礎下進行之實際及定期市場交易時,該市場被視為活絡市場。本公司 持有金融資產之市場報價為收盤價,該等工具係屬於第一等級。第一等級之工具主要包括權 益工具及債務工具,其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未在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 ( 例如於櫃檯買賣之衍生工具 ) ,其公允價值係利用評價技術決 定。評價技術將盡可能的多利用可觀察之市場資料 ( 如有 ) ,並盡可能少依賴企業之特定估 計。若計算一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需之所有重大參數均為可觀察資料,則該金融工具係屬 於第二等級。
~ 126 ~
-
如一項或多項重大參數並非依可觀察市場資料取得,則該金融工具係屬於第三等級。
-
用以評估金融工具之特定評估技術包括:
-
(1) 同類型工具之公開市場報價或交易商報價。
-
(2) 利率交換之公允價值係將估計之未來現金流量依可觀察之殖利率曲線折算之現值。
-
(3) 遠期外匯合約公允價值之決定係採用資產負債表日之遠期匯率折算至現值。
-
(4) 其他評價技術,以決定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例如現金流量折現分析。
-
( 三 ) 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時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資訊:
應付公司債之公允價值依市價或以評價模型評估。該評價模型係使用包含股價、波動性、信 用價差及無風險率之市場基礎可觀察輸入值。長期借款公允價值之決定係以本公司借款之增額借 款利率依現金流量折現模型計算。
| 應付公司債(含一年內到期)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應付公司債(含一年內到期)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一 ○ 五 |
年 十 二 |
月 三 十 一 日 |
月 三 十 一 日 |
|
|---|---|---|---|---|---|
| 第一等級 $ - - 一 ○ 四 |
第二等級 $ 425,999 29,496 年 十 二 |
第三等級 合 計 $ - $ 425,999 - 29,496 月 三 十 一 日 |
合 計 |
||
| 第一等級 $ - - |
第二等級 $ 472,763 278,567 |
第三等級 $ - - |
合 計 |
||
| $ 472,763 278,567 |
( 四 )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係為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 流動風險。為降低相關財務風險,本公司致力於辨認、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性,以降低市 場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本公司之重要財務活動,係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計劃執 行期間,本公司必須恪遵關於整體財務風險管理及權責劃分之相關財務操作程序。 ( 五 )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 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 ( 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不同 時 ) 有關。
本公司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部位相當部分會自然避險效 果,針對部分外幣款項則使用遠期外匯合約以管理匯率風險,基於前述自然避險及以遠期 外匯合約之方式管理匯率風險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
本公司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性項 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公司損益之影響。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金匯率波 動影響。
2.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 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浮動利率借款。
~ 127 ~
3.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相關風險變動數之稅前敏感度分析如下:
| 主要風險 匯率風險 利率風險 主要風險 匯率風險 利率風險 |
一○五年度 變動幅度 NTD/USD匯率 +/-1% 市場利率 +/- 十個基本點 一○四年度 變動幅度 NTD/USD匯率 +/-1% 市場利率 +/- 十個基本點 |
損益敏感度 |
|---|---|---|
| 107仟元 (458)仟元 損益敏感度 |
||
| 48仟元 (805)仟元 |
( 六 )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違反合約義務並對本公司造成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之信用風 險,主要係來自於營運活動產生之應收款項,及投資活動產生之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 他金融工具。營運相關信用風險與財務信用風險係分別管理。
營運相關信用風險
為維持應收帳款的品質,本公司已建立營運相關信用風險管理之程序。
個別客戶的風險評估係考量包括該客戶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評等、本公司內部信用評 等、歷史交易記錄及目前經濟狀況等多項可能影響客戶付款能力之因素。本公司亦會在適當時 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以降低特定客戶的信用風險。
截至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十大客戶之應收帳款餘額占本公司應收 帳款餘額之百分比分別為 35.44% 及 35.35% ,其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財務信用風險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 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 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 七 )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標,係為維持營運所需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 券及足夠的銀行融資額度等,以確保本公司具有充足的財務彈性。
下表係按到期日及未折現之到期金額彙總列示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金融負債分析: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款項 應付公司債 (含一年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部份)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衍生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流動 |
短於一個月 | 一至三個月 $ 337,202 - 5,133 $ 1,048 |
三個月至一年 $ 34,759 376,955 8,734 $ 25,560 |
一至五年 $ 31,705 51,439 16,200 $ - |
五年以上 $ 252 - - $ - |
合計 |
|---|---|---|---|---|---|---|
| $ 112,064 - - $ - |
$ 515,982 428,394 30,067 $ 26,608 |
~ 128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 應付公司債 (含一年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部份)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衍生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流動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短於一個月 $ - 181,440 - - $ - |
一至三個月 $ 59,903 154,337 - 35,888 $ - |
三個月至一年 $ - 62,640 88,937 46,144 $ 5,920 |
一至五年 $ - 2,904 368,775 205,649 $ - |
五年以上 $ - 37 - - $ - |
合計 |
|
| $ 59,903 401,358 457,712 287,681 $ 5,920 |
( 八 ) 重大影響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個體公司具重大影響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歐元 人民幣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 日圓 歐元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 歐元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外幣 匯率 $ 10,947 32.06 58 34.95 301 4.63 131 32.47 87,160 0.30 45 34.97 $ 205 30.25 255 31.81 1 34.99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外幣 匯率 $ 4,977 32.66 60 36.08 - - 36 30.99 1,420 0.27 4 36.05 $ 145 31.77 451 32.25 10 33.23 |
|---|---|---|
| 外幣 $ 10,947 58 301 131 87,160 45 $ 205 255 1 |
外幣 $ 4,977 60 - 36 1,420 4 $ 145 451 10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一。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 :無。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者:請詳附註十二說明。
-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附表二。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無。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一○五年度合併報告中依規定揭露營運部門資訊。
~ 129 ~
| 附表一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一○五年度 單位:仟元 |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證 (註7) |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證 (註7)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註3: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以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80%為限。本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以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100%為限。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截至年底舉凡公司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額度獲准時,即承擔背書或保證責任;另其他相關有背書保證情事者,皆應計入背書保證餘額中。 註6:應輸入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證者始須填列Y。 ~ 130 ~ |
|
|---|---|---|---|---|
|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註7) |
||||
|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註7) |
Y | |||
| 背書保證最 高限額(註3) |
1,771,233(持有 100%之子公司 不在此限) |
|||
| 累計背書保 證金額佔最 近期財務報 表淨值之比 率 |
60.05% | |||
| 以財產擔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
- | |||
| 實際動 支金額 (註6) |
729,624 | |||
|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註5) |
1,063,700 | |||
|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額 (註4) |
1,383,700 | |||
|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註3) |
1,416,986 (持有100%之子公 司不在此限) |
|||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關係 (註2) |
2 | ||
| 公司名稱 | 聚泰環保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
本公司 | |||
| 編號 (註1) |
1 |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民國一○五年度) 單位:仟元 | 備註 | 備註 | 子公司 (註3) |
子公司 (註3) |
子公司 (註3) |
子公司 (註3) |
子公司 (註3) |
子公司 (註3) |
孫公司 (註3) |
採權益法 之投資 |
採權益法 之投資 |
採權益法 之投資 |
採權益法 之投資 |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 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 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註3: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消除。 |
|---|---|---|---|---|---|---|---|---|---|---|---|---|---|---|
| 本期認列 之投資損 益 (註2(3)) |
(63,444) | (93) | (2) |
- | (1) | (1) | - | - | - | - | - | |||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註2(2)) |
(63,444) | (93) |
(2) | - | (1) | (1) | - | - | - | - | - | |||
| 期末持有 | 帳面 金額 |
417,379 | 4,824 | 125 | - | 131 | 52 | - | 12,661 | 12,406 | 14,705 | 12,288 | ||
| 比率 | 100.0% | 100.0% | 99.9% | - | 99.9% | 99.9% | - | 20% | 20% | 20% | 20% | |||
| 股數 | 50,000,000 | 500,000 | 219,870 | - | 259,850 | 219,868 | - | - | - | - | - | |||
| 原始投資金額 | 去年 年底 |
250,000 | 5,000 | 2,199 | 999 | 2,599 | 2,199 | - | - | - | - | - | ||
| 本期 期末 |
500,000 | 5,000 | 2,199 | - | 2,599 | 2,199 | - | 12,827 (USD 392) |
12,570 (USD 384) |
14,942 (USD 455) |
12,450 (USD 380) |
|||
| 主要營業項目 | 不織布業、人造纖 維製造買賣等業務 |
不織布業、人造纖 維製造買賣等業務 |
布疋、衣著及化 粧品等批發買 賣業務 |
專業投資 | 專業投資 | 專業投資 | 國際貿易 | 海外投資控股 | 海外投資控股 | 海外投資控股 | 海外投資控股 | |||
| 所在地區 | 臺灣省彰化縣 | 臺灣省彰化縣 | 臺灣省彰化縣 | 臺灣省彰化縣 | 臺灣省彰化縣 | 臺灣省彰化縣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塞席爾 | 塞席爾 | 塞席爾 | 塞席爾 | |||
| 被投資公司名稱 (註1、2) |
聚泰環保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聚茂生技(股)公司 | 全聚隆生技(股)公 司 |
立翔投資(股)公司 | 拓昕投資(股)公司 | 巨能投資(股)公司 |
裕鴻國際(香港) 有限公司 |
ADVANCE WISON LTD. |
ALPHA BRAVE INC. |
TIME GLORY CORP. |
CHAMPION LEGEND CORP. |
|||
| 投資公司 名稱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聚茂生技 (股)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 131 ~
五、民國 105 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表
聲明書
本公司一○五年度 ( 自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 ) 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 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 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 財務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 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 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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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 責 人:周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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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一 ○ 六 年 三 月 十 四 日
~ 132 ~
會計師查核報告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 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包含重大會計政策彙總 ) ,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 請參閱其他 事項段 ) ,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暨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 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 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 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 。 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一○五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 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會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事項敘 明如下:
一、 營業收入之認列
管理階層面對營運目標之壓力、市場規模及市場競爭狀況或因資產減損評估對營業收
~ 133 ~
入達成營運目標有壓力,且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處產業之營業收入容易受 市場供需環境等多項因素干擾,因此列為本會計師之查核重點項目。
本會計師對上述所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評估收入認列是否適 當。
-
針對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前十大銷售客戶銷售並分析兩期差異,評 估其合理性。
-
針對本期新增前十大銷售客戶執行銷貨收入交易測試,並查明收款及沖轉對象是否 與銷貨對象一致。
-
根據客觀獨立之資料分析重大或非預期變動及趨勢、比較銷貨收入及退回之前期及 當期趨勢、銷貨成本及毛利之前期及當期趨勢、前期及當期之交貨量趨勢分析。
-
瞭解財務報導日前後一段期間收入有無重大變動及是否產生重大銷貨退回或折讓, 並分析其原因。
二、 存貨後續衡量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存貨淨額為 653,051 仟元,由於新產品之推出可能使市場需求發生重大改變或因生產技術更新等,致 原有之產品不再符合市場需求,管理階層需評估因存貨呆滯需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 值之損失,因存貨金額重大,且評估是否為呆滯存貨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因此列為本 會計師之查核重點項目。
本會計師對上述所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評估營業成本之內部控制制度,核對其交易紀錄及有關憑證,以確定交易紀錄之完 整性、存貨及營業成本之歸類、計算及紀錄之可靠性。
-
針對期末存貨抽核其進貨交易紀錄,並測試其單價與計算是否正確。
-
計算存貨與銷貨成本成長率並與同期間營業收入成長率比較其變動趨勢是否合理。
-
檢視存貨庫齡相關報表,分析庫齡變化情形,評估存貨後續衡量是否已依其會計政 策處理。
-
瞭解並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基礎之合理性。
三、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減損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生產尼龍原絲、聚酯原絲及加工絲等相關產
~ 134 ~
品,由於相關市場發展已久,市場已趨飽和,銷貨動能容易受到景氣需求而有重大影響, 該等資產帳面價值金額之可回收性係取決於未來營業現金流量之預測、折現率及成長率, 這些需要管理階層的重大判斷,具有高度估計之不確定性,因此列為本會師之查核重點項 目。
本會計師對上述所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
取得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自行評估之現金產生單位所屬之事業單位之 資產減損評估表或預計損益表。
-
評估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階層辨識減損跡象之合理性,及其所使 用之假設及敏感性,其包括現金產生單位區分、現金流量預測、折現率等是否適當。
- 其他事項 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份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 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 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為新台幣 52,060 仟元,佔合併資產總額 之 1.4%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為新台幣 0 仟元,佔合併稅前淨損之 0.0% 。
其他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會計師 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 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財務報 表,且維持與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 算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 方案。
~ 135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 ( 含監察人 ) 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 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 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 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 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 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其目的非對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聚隆 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 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 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 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 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對該被投資公司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 負責形成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
~ 136 ~
(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 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 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一○五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 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 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廖 年 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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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黃 祥 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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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文號 (102) 金管證審字第 1020054253 號 核准文號金管證 ( 六 ) 第 0930144676 號
中 華 民 國 一 ○ 六 年 三 月 十 四 日
~ 137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碼 項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資 產 | ||||
| 11xx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附註四及六)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附註四及六)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附註四、六及八)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附註四、五、六及八) 1200 其他應收款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六) 1410 預付款項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5xx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附註四及六)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附註四、六及八)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附註四、六及八)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附註四、五及六)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七及八)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額 |
$ 223,789 - 160,498 363,067 33,517 653,051 65,527 19,242 1,809 |
6.2 - 4.5 10.1 0.9 18.2 1.8 0.5 0.1 |
$ 75,462 99,370 143,158 325,322 12,304 766,637 115,290 34,948 2,389 |
2.1 2.8 4.0 9.1 0.3 21.3 3.2 1.0 0.1 |
| 1,520,500 | 42.3 | 1,574,880 | 43.9 | |
| 52,060 1,833,025 80,498 644 47,705 62,676 |
1.4 51.0 2.2 - 1.3 1.8 |
- 1,885,755 80,498 1,155 23,139 23,264 |
- 52.6 2.2 - 0.6 0.7 |
|
| 2,076,608 | 57.7 | 2,013,811 |
56.1 | |
| $3,597,108 | 100.0 | $3,588,691 | 100.0 |
(接次頁)
~ 138 ~
( 承前頁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代碼 項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負 | 債 | |||
| 21xx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及八)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及八)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 四及六) 2150 應付票據 2170 應付帳款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六)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及六) 2321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附註六)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八 及九)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25xx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八及九)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五及六) 2645 存入保證金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額 |
$ 50,000 29,880 26,608 2,836 348,545 194,128 - 10,300 376,955 85,494 14,023 1,138,769 51,439 588,526 18,115 43,366 3,150 704,596 1,843,365 |
1.4 0.8 0.7 - 9.7 5.4 - 0.3 10.5 2.4 0.4 |
$- 109,735 5,920 12,973 238,042 209,598 4,510 8,000 88,937 129,741 19,868 |
- 3.0 0.2 0.4 6.6 5.8 0.1 0.2 2.5 3.6 0.6 |
| 31.6 | 827,324 | 23.0 | ||
| 1.4 16.4 0.5 1.2 0.1 |
368,775 472,788 18,115 44,561 3,150 |
10.3 13.2 0.5 1.2 0.1 |
||
19.6 |
907,389 | 25.3 | ||
| 51.2 | 1,734,713 | 48.3 | ||
| 權 益 |
||||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00 股本(附註六) 3200 資本公積(附註四及六) 3300 保留盈餘(附註六)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3400 其他權益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權益總額 負債及權益總額 |
1,111,573 451,883 55,462 161,126 (25,572) (729) |
30.9 12.6 1.5 4.5 (0.7) - |
1,111,573 451,883 54,665 161,126 74,731 - |
31.0 12.6 1.5 4.5 2.1 - |
| 1,753,743 | 48.8 | 1,853,978 | 51.7 | |
| 1,753,743 | 48.8 | 1,853,978 | 51.7 | |
| $3,597,108 | 100.0 | $3,588,691 | 100.0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周文東 經理人:林澤忠 會計主管:黃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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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代碼 | 項目 | 一○五年度 | 一○四年度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000 5110 595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010 7020 7050 7000 7900 7950 8200 8310 8311 8360 8361 8399 8300 8500 9750 9850 |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六) 營業成本(附註六)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損失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附註四及六) 其他利益及損失 (附註四及六) 財務成本(附註四及六)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淨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四及六) 本期淨利(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項目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四及六)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
$ 3,676,208 3,492,261 |
100.0 95.0 |
$ 4,068,290 3,794,091 |
100.0 93.2 |
| 183,947 | 5.0 | 274,199 | 6.8 | ||
| 156,151 65,849 43,373 |
4.2 1.8 1.2 |
133,593 76,924 75,285 |
3.3 1.9 1.8 |
||
| 265,373 | 7.2 | 285,802 | 7.0 | ||
| (81,426) | (2.2) | (11,603) | (0.2) | ||
| 9,124 (35,816) (18,001) |
0.3 (1.0) (0.5) |
17,803 21,122 (16,183) |
0.4 0.5 (0.4) |
||
| (44,693) | (1.2) | 22,742 | 0.5 | ||
| (126,119) (24,837) |
(3.4) (0.7) |
11,139 3,176) |
0.3 0.1) |
||
| (101,282) | (2.7) | 7,963 | 0.2 | ||
| 2,139 (729) (363) |
- - - |
312 - (53) |
- - - |
||
| 1,047 | - | 259 | - | ||
| $ (100,235) | (2.7) | $8,222 | 0.2 | ||
| $ (0.91) | $0.07 | ||||
| $ (0.91) | $0.07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周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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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林澤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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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黃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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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 ~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ㄧ月ㄧ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 新台幣仟元 |
項目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東權益總計 合計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1,111,519 $ 451,842 $ 49,265 $ 161,126 $ 127,485 ($ - $ 1,901,237 $ 1,901,237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 - 5,400 - (5,400) - - - 現金股利 - - - - (55,576) - (55,576) (55,576) 104年度淨利 - - - - 7,963 - 7,963 7,963 10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259 - 259 259 應付公司債之認股權 - (5) - - - - (5) (5)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54 46 - - - - 100 100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111,573 $ 451,883 $ 54,665 $ 161,126 $ 74,731 ($ - $ 1,853,978 $ 1,853,978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 - 797 - (797) - - - 105年度淨損 - - - - (101,282) - (101,282) (101,282) 105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1,776 (729) 1,047 1,047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111,573 $ 451,883 $ 55,462 $ 161,126 $ (25,572) $ (729) $ 1,753,743 $ 1,753,743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周文東 經理人:林澤忠 會計主管:黃福良 |
|---|---|
~ 141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單位: 新台幣仟元 | |
|---|---|
| 項 目 | 一○五年度 一○四年度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損)利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呆帳費用轉列收入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應付公司債執行賣回權損失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負債準備-流動 其他流動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接次頁) |
$ (126,119) 11,139 |
| 152,019 146,317 511 452 (1,100) (1,508) 1,283) (231) 18,001 16,183 (1,264) 1,254 3,196 1,260 1,954 - |
|
| 174,600 163,727 |
|
(17,340) 34,958 (36,645) 98,161 (21,213) 6,504 113,586 137,807 49,763 (45,193) 580 1,928 |
|
| 88,731 234,165 |
|
| 20,744 (4,041) (10,137) (20,585) 110,503 (245,202) 2,914) (4,926) 2,300 1,600 (5,845) 6,182 944 719 |
|
| 121,423) (266,253) |
|
| 210,154) (32,088) |
|
| 258,635 142,778 1,264) (1,254) (8,328) (6,143) (4,602) (8,022) |
|
| 246,969 127,359 |
|
~ 142 ~
( 承前頁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 新台幣仟元 | |
|---|---|
| 項 目 | 一○五年度 一○四年度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取得無形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採權益法之投資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償還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長期借款增加 存入保證金減少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8,031 (4,146) (121,910) (758,327) 1,041) 988 - (1,533) 15,706 49,840 (39,412) 88,251 (52,789) - |
| (99,333) (624,927) |
|
| 50,000 (34,780) (80,000) 110,000 (40,800) - 71,491 349,020 - (4,641) - (616) - (55,576) |
|
| 691 363,407 |
|
| 148,327) (134,161) 75,462 209,623 |
|
| $ 223,789 $ 75,462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周文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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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林澤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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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黃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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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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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聚 隆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
----- End of picture text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除特別註明者外 )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設立於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主要業務為產銷供織布之化學纖維。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一年八月 十八日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補辦公開發行,並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核准於民國八十七年四月 四日正式掛牌上市。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六年三月十四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
-
( )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無。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 1050050021 號函,本公司將
-
自 106 年度開始適用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該修正除配合後述 106 年適用之 IFRSs 新增若干會計項目及非金融資產減損揭露規定外,另配合國內 實施 IFRSs 情形,強調若干認列與衡量規定,並新增關係人交易及商譽等揭露。
該修正規定,其他公司或機構與本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 者,除能證明不具控制、聯合控制或重大影響者外,係屬實質關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揭露與本公 司進行重大交易之關係人名稱及關係,若單一關係人交易金額或餘額達本公司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 10 % 以上者,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示。
此外,若被收購公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預期效益有重大差異者,該修正規定應附 註揭露。
106 年追溯適用前述修正時,將增加關係人交易及商譽減損之揭露。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評估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對各期間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依據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 1050026834 號函,本公司應自 106 年起開始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 且經金管會認可將於 106 年適用之 IFRSs 。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 103 年 7 月 1 日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 103 年 7 月 1 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國際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 ) 揭露倡議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 )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取計處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理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 )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及第 38 號 )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 144 ~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農業:生產性植物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及第 41 號 )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 ) 民國 103 年 7 月 1 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1 號「公課」 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 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 ) 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之持續適用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號 )
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 )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並無重大影響,相關 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此修正允許與服務有關但不隨年資變動之員工或第三方提撥,按當期服務成本之減項處理。與服 務有關且隨年資變動之員工或第三方提撥,則需於服務期間按與退休給付計畫相同之分攤方式攤 銷。
-
2.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除分類為權益之或有對價外,其餘或有對價之後續衡量一律以公允價值衡量且公允價值之變動 列入損益。
-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8 號「營運部門」
新增將兩個以上營運部門彙總成單一營運部門時,管理階層對相關彙總條件所作判斷之揭露。 釐清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僅在部門資產之金額係定期提供予主要營 運決策者時方須提供。
- (3)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係規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重估價法下之累計折舊應如何計算。
- (4) 國際會計準則第 24 號「關係人揭露」
新增關係人之定義: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予報導個體 ( 或報導個體之母公司 ) 之管理個體 ( 或該 個體之其他集團成員 ) 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
-
3.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規定成立聯合協議之會計處理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之規定。
-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釐清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組之公允價值衡量例外 ( 組合例外 ) ,其適用範圍為符合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 9 號或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負債及其他合約。
- 4.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
提供服務合約是否屬對已移轉金融資產之持續參與之額外指引以適用「移轉金融資產」揭露規定; 及修正「互抵」揭露規定無須適用於所有期中期間。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 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06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定之準則 及解釋:
~ 145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新準則、解釋及修正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量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 )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之保險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 『金融工具』之方法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 )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及第 7 號 )
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 10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 )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之闡釋 (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 )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 揭露倡議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 ) 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 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 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 )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 )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2 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務報導準則」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對其他個體之 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 權益之揭露」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 民國 107 年 1 月 1 日 及合資」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並無重大影響,相關 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IFRS9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 IAS39 「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 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允價值衡量。 IFRS9 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 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 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認列 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 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 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 重分類至損益。
~ 146 ~
本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本 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 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 IFRS15 「客戶合約之收入」產 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 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 12 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若前述金融 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 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 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本公司考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 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一 般避險會計
IFRS9 在一般避險會計之主要改變,係調整避險會計之適用條件,以使適用避險會計之財務 報表更能反映企業實際進行的風險管理活動。與 IAS39 相較,其主要修正內容包括: (1) 增加可適 用避險會計之交易型態,例如放寬非財務風險適用避險會計之條件; (2) 修改避險衍生工具之損益 認列方式,以減緩損益波動程度;及 (3) 避險有效性方面,以避險工具與被避險項目間的經濟關係 取代實際有效性測試。
- IFRS10 及 IAS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 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 準則第 28 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 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 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當出售或投入 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 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此外,此修正經決議未定期延後生效,但仍允許提前適用。
3.IFRS15 「客戶合約之收入」及相關修正
IFRS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代 IAS18 「收入」、 IAS11 「建造 合約」及相關解釋。
本公司於適用 IFRS15 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 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15 及相關修正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 列於首次適用日。
- IFRS16 「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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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17 「租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16 時,若本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17 之營業 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應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綜合損益表應分別 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現金流量表中,償付 租賃負債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本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16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 用日。
- IAS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IAS12 之修正主要係釐清,不論本公司預期透過出售或透過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回收以公允價 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且不論該資產是否發生未實現損失,暫時性差異應按該資產公允價值及 課稅基礎之差額決定。
此外,除非稅法限制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能減除之收益類型而應就同類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評估是否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否則應就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一併評估。於評估是否認列遞延 所得稅資產時,若有足夠證據顯示本公司很有可能以高於帳面金額回收資產,則估計未來課稅所 得所考慮之資產回收金額不限於其帳面金額,且未來課稅所得之估計應排除因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迴轉所產生之影響。
- IFRS2 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IFRS2 之修正規定,於衡量日估計現金交割股份基礎給付公允價值時,應考量市價條件及非 既得條件,不考量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件。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件係藉由調整報酬數量而納 入交易產生之負債金額衡量。此修正適用於首次適用日尚未既得及給與日在首次適用日以後之現 金交割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新準則、解釋及修正之潛在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IAS40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IAS40 之修正增加投資性不動產轉換之相關規定,並釐清當不動產符合或不再符合投資性不 動產定義且有用途改變之證據時,企業應將不動產轉入投資性不動產或從投資性不動產轉出,管 理當局意圖改變並非用途改變之證據。
8. IAS7 之修正「現金流量表」
IAS7 之修正係針對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
- IFRIC22 「外幣交易及預付 ( 預收 ) 款」
該解釋說明,於適用 IAS21 「匯率變動之影響」第 21 段及第 22 段,為決定相關資產、費用或
收益 ( 或其一部分 ) 之原始認列且於除列與預付 ( 預收 ) 外幣款項有關之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負 債時所採用之交易日匯率,該交易日係指個體原始認列因預付 ( 預收 ) 外幣款項產生之非貨幣性資 產或非貨幣性負債日。如有多筆預付 ( 預收 ) 款項,個體須對各別預付 ( 預收款項 ) 決定其交易日。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新準則、解釋及修正之潛在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彙整說明如下。除特別註明外,下述會計政策於本合併財務報 告所呈現之年度內一致適用。
一 ( )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編製。
( 二 ) 編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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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衍生工具);
-
(2) 依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 依公允價值衡量的現金交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負債;
-
(4) 員工確定福利之計畫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加計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與未認列精算損 失,減除未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
-
(三)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四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為交易目的而持有及預期於一年內變現或耗用之資產,資產非屬於流動資產者為非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包括為交易目的而發生及須於一年內清償之負債,負債非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流 動負債。
-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產:
-
(1) 企業因營業所產生之資產,預期將於企業之正常營運週期中變現、消耗或意圖出售者。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將變現者。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者列為非流動負債:
-
(1) 企業因營業而發生之債務,預期將於企業之正常營運週期中清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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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發生者。
-
(3) 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之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清償之負債。
( 五 ) 外幣交易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內個別財務報告項目皆係以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衡量 ( 功能性 貨幣 )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新台幣表達。
編製各合併個體之個別財務報表時,以該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 ( 外幣 ) 交易者,係以交易 日匯率換算認列。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即期匯率重新換算,兌換差額於發生 當期認列為損益;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按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以 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上予重新換算。
為編制合併個體財務報告,本公司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即期匯率 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六 ) 合併基礎
-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本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 ( 即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控 制係指本公司可主導某一個體之財務及營運政策之權力,以從其相關營運活動中獲取利益。
合併綜合損益表已適當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年度自收購生效日起或至處分生效 日止之營運損益。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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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成為虧損餘額。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本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公司合併個體間之重大交易、餘額、收益及費損業已於合併時全數消除。
當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此變動係以權益交易處 理。為反映本公司及非控制權益對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已予調整其帳面金額。非控制權益之 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並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 ||
|---|---|---|
| 投資公司 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本公司 巨能投資股份 有 限 公 司 專 業 投 資 本公司 拓昕投資股份 有 限 公 司 專 業 投 資 本公司 全聚隆生技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布疋、衣著及化粧品 等批發買賣業務 本公司 立 翔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專 業 投 資 本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 公 司 不織布業、人造纖維 製造買賣等業務 本公司 聚茂生技股份 有 限 公 司 不織布業、人造纖維 製造買賣等業務 聚茂生技 股份有限 公 司 裕鴻國際(香港) 有 限 公 司 國 際 貿 易 註一:係於民國一○五年二月已清算完結。 |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5.12.31 104.12.31 99.9% 99.9% 99.9% 99.9% 99.9% 99.9% - 99.9% 100% 100% 100% 100% - 100% |
說明 |
| 105.12.31 99.9% 99.9% 99.9% - 100% 100% - |
||
| - - - 註一 註三 - 註二 |
註二:係於民國一○五年十一月註銷解散。
註三:本公司為專業分工,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依企業併購法及其他相關法令等,將本公司
-
「 Lyocell 產品事業」之相關營業,分割移轉予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每股 10 元換取 25,000 仟股普通股股權。此分割案業經本公司民國 105 年 5 月
- 27 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俟經民國 105 年 7 月 14 日董事會決議,以民國 105 年 7 月 15 日為 分割基準日。
-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 七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不受限制之貨幣及銀行存款。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將到期而利率變動 對其價值影響甚少之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
( 八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應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原始認列時,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 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應從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直接可歸屬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及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 九 ) 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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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慣例交易係指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 售,其交付期間係因法規或市場慣例所訂之期間內者。
- 金融資產之種類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係分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四類。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 於損益。該認列於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產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 ( 包含於投資當年度 收到者 ) ,其於個體綜合損益表中認列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或「透過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 益投資,及與前述權益投資連結並以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性工具者,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 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 (a) 放款及應收款、 (b) 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c)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 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類調整 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投資,及與前 述權益投資連結並以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者,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 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非衍生金融資產。放 款及應收款係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款項之利 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 有效利息法
有效利息法係指計算金融資產之攤銷後成本並將利息收入分攤於相關期間之方法。有效利率 係指於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當之較短期間,將估計未來現金收取金額 ( 包含所支付或收取構 成有效利率整體一部份之手續費及利率價差、交易成本及其他溢折價 ) 折現後,恰等於原始認列時 淨帳面金額之利率。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之收益採有效利息基礎認列。
-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減
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 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時,將被認為是一項損失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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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1)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 (2) 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3) 債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4) 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損失。
針對某些種類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經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 估減損。應收款組合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 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 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 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 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損失金額將重分 類為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客觀地連結至認 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 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 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 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 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幾乎 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 於「其他權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 損益。
一移轉之資產若為較大金融資產之一部分,且移轉之部分符合整體除列時,本公司以移轉日 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予各該部分。 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對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已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本公司係以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之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將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分攤予各該部分。
( 十 )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 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 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行之 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以攤銷後成本、成本或公允價值作後續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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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係持有供交易或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 列於損益。該認列於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其於合併綜合 損益表中列報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利益」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若屬「出售借入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無報價 權益投資且須交付該權益投資之義務」或「與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無報價權益投資連 結並以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性工具」者,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衡量,並列報於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本公司發行且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財務保證合約及放款承諾,其利益或 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 (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於後續報導期間結 束日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帳面金額係依有效利息法決定。 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利息費用列報於「財務成本」。
有效利息法係計算金融負債之攤銷成本並將利息費用分攤於相關期間之方法。有效利 率係指於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或適當之較短期間,將估計未來現金支付金額(包含所支 付或收取構成有效利率整體一部分之手續費及利率價差、交易成本及其他溢折價)折現 後,恰等於原始認列時淨帳面金額之利率。
-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 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十一)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簽訂遠期外匯、換匯換利及利率交換合約等衍生金融工具,以管理相關匯率及利率風險。 衍生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時以公允價值認列,後續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依公允價值重新衡量, 後續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然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其認列於損益之時 點則將視避險關係之性質而定。當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 值時,列為金融負債。
指定且符合公允價值避險之避險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及被避險項目歸因於被規避風險而產生之公 允價值變動,係立即認列於損益。
指定且符合現金流量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變動屬於有效避險部分係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並累計列入其他權益項目之現金流量避險準備。當被避險項目認列於損益時,原先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並累計列入現金流量避險準備之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並與已認列之被避險項目於合併綜合損 益表列入相同項目下。
(十二)存 貨
存貨之原始成本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發生之必要支出,其中固定製 造費用係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至製成品及在製品,變動製造費用則以實際產量為分攤基礎。若 實際產量與正常產能差異不大,亦得按實際產量分攤固定製造費用;實際產量若異常高於正常產能, 則應以實際產能分攤固定製造費用。續後,按個別項目比較,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係 採加權平均法計算,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 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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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包括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具有重大影響之企業,但非子公司或合資權益。而重大影響係指參與被 投資者財務及營運政策決策的權力,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該等政策決定的權力。
合資係本公司與其他個體透過合約協議於聯合控制下從事經濟活動,意即與合資有關之策略性財 務及營運決策必須取得分享控制者之一致共識。若依合資協議設立另一個體,每一合資控制者均擁有 其中之權益,該個體係為聯合控制個體。
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關聯企業及合資之經營結果及資產與負債係按權益法納入合併財務報 表。在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在合併資產負債表中原始係依成本認列,其後依本公司所享有 被投資者淨資產份額之變動而調整。當本公司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損失份額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 益時,僅於本公司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
取得成本超過於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及合資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部 分,係認列為商譽,且包含於投資之帳面金額。若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及合資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 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部分,於重新評估後立即認列為利益。
本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使 用價值或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孰高者)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將包含於投資 之帳面金額。任何減損損失之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認列。
本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關聯企業或合資發行之新股,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 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 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 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當有合併個體與關聯企業及合資發生交易時,未實現損益於合併時按其所佔比例消除。 ( 十四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以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金額列示。不 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含原料及直接人工,任 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之直接可歸屬成本、拆卸與遷移及原址復原成本。前述成本包 含替換部份廠房及設備之更新成本及因建造合約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
處於建造過程中之不動產係以成本減除所有已認列減損損失列報。 ( 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 ) 。該 等不動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該等資產之折舊與其 他不動產資產之提列基礎相同,係於資產達預期使用狀態時開始提列。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時,本公司將該科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 用年限及折舊方法認列折舊。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則被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份。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於損益中。資產使用後預期除役成本之現 值,若符合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則包含於相關資產之成本中。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每一部分之成本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則每一部份單獨提列折舊 及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目 ( 重大組成部份 ) 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 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折舊係按直線法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各個 部分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並認列於損益中,因其最能貼切反映資產未來經濟效應之預期耗用模式。
~ 154 ~
折舊依下列估計耐用年數計提:
房屋及建築 二至五十年 機器設備 一至十五年 運輸設備 五至十年 辦公設備 三至十年 租賃改良物 五至十年 其他設備 一至十五年
折舊係採直線法,於資產耐用年限內沖銷其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金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 方法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檢視,任何估計變動之影響係以推延基礎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於處分或預期該資產之繼續使用不會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予以除列。處 分或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以處分價款與資產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認 列於損益。
( 十五 ) 租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 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 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入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入。
- 本公司為承租人
融資租賃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租賃開始日所決定之公允價值或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兩者孰低 者認列為資產,並同時於資產負債表中認列融資租賃義務。
租賃給付係分配予財務費用及降低租賃義務,以使按負債餘額計算之期間利率固定。財務費用 係立即認列為損益。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除非另有系統化的方式更能代表租賃資產 經濟效益消耗之時間型態。
( 十六 ) 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所持有之不動產若係為賺取長期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始得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出租之土地。
本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係採成本模式,土地不提列折舊。
( 十七 )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列示。
攤銷金額係依直線法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電腦軟體設計 三 年
估計耐用年限及攤銷方法於每一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檢視,任何估計變動之影響係推延適
用。
( 十八 ) 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分類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及生物資產以外 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 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 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者。個別資產或 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
~ 155 ~
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當期損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度所 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 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可自合併綜效受益之各現金產生 單位 ( 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 。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就已分攤 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各資產之帳面金額等比例分攤至各資產。 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 十九 ) 負債準備
本公司因過去事件負有現時義務 ( 法定或推定義務 ) ,且很有可能須清償該義務,並對該義務金額 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報導期間結束日清償義務所須支出之 最佳估計。若負債準備係以清償該現時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衡量,其帳面金額係為該等現金流量之現 值。
( 二十 ) 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1.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1) 本公司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 移轉予買方; (2) 本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3) 收入金額 能可靠衡量;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 (5) 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 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原則上,授信條件為預收票據月結四十五天,部分客戶為月結三十天至六十天。銷貨收入之 對價為一年期以內之應收款時,其公允價值與到期值差異不大且交易量頻繁,則不按設算利率計 算公允價值。
- 勞務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益及利息收入
依合約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合約完成程度予以認列。
租金收入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益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 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益金額能可靠衡量。
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 二十一 ) 員工福利
1 、退休金
(1) 確定提撥福利計畫
屬確定提撥退休福利計畫者,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就應提撥之數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確定提撥福利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 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2) 確定福利計畫
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 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及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確定福 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係使用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 ) 之市場殖利率。精算損益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前期服務成本屬立即既得者,則相 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非屬立即既得者,則以直線法於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
~ 156 ~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財務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 當期末為基礎計算。若該結束日後有重大市場變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 則加以調整,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 2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基礎衡量。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使本公司負有 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為負債。
- 3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
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 二十二 ) 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僅於可合理確信本公司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始予 以認列。
( 二十三 ) 財務成本
財務成本包含因借款產生之利息費用、負債準備之折現攤銷。
( 二十四 )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本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 本期所得稅
本期所得稅係以當年度課稅所得為基礎。因部分收益及費損係其他年度之應課稅或可扣除項 目,或依相關稅法非屬應課稅或可扣除項目,致課稅所得不同於合併綜合損益表所報導之淨利。 本公司本期所得稅相關負債係按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所得稅列為所得發生年度之所得稅費用並 估列相關負債,並按未分配盈餘之稅率衡量。次年度股東會決議日時,若該金額因決議分配情形 而發生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
-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 計算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未來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則係 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認列。暫時性差異若係由其他資產及負債 原始認列 ( 不包括企業合併 ) 所產生,且交易當時既不影響課稅所得亦不影響會計利潤者,不認列 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本 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 外。與此類投資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 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之利益,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 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 亦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 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報導期間 結束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 ( 及稅法 ) 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效果。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 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 157 ~
3. 本期及遞延所得稅
本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本 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 二十五 )) 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現金增資之股數,就 已發行之普通股股數 ( 以增資基準日為準 ) 按加權平均法計算;但以保留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之股 數,則追溯調整計算。
( 二十六 ) 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 ( 包括與公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 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 ) 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 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 二十七 ) 比較資訊
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允許或規定外,揭露所有當期財務報告報導金額之前期比較資訊。當發生 會計政策變動或重分類之情事時,比較資訊業已調整俾與本期財務資訊相比較。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 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估計與基本假設係持續予以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會計估計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 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則於估計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以下係有關未來所作主要假設之資訊,以及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計不確定性之其他主要來源,該等 假設及估計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
一 ( )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
本公司根據客戶之授信品質及帳款收回情形,並參酌過去實際發生呆帳經驗,以進行可收回應收 帳款之評估及備抵呆帳估計。當有顯示結餘未能收回之事件或變動情況出現時,備抵呆帳適用於應收 帳款。備抵呆帳之識別須作出估計。倘預期未來收取之現金與原先估計不同,該差額將對估計有所有 改變之年度應收帳款之帳面值及壞帳費用構成影響。
( 二 )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則務報導期間結 束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
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公司評估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 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 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 ( 三 ) 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 ( 商譽除外 ) 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公司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營建業產業特性,決定特定 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 公司策略所帶來之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 四 )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方予以認列。評估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時,必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收入成 長及利潤率、免稅期間、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稅務規劃等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產業環境 的變遷及法令的改變,均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
~ 158 ~
( 五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非流動之計算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相關精算 假設,包含折現率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率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會重大影響本公司確定 福利義務之金額。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約當現金 | ||
|---|---|---|
| 現金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約當現金 短期票券 |
105.12.31 $ 260 162 158,767 64,600 $ 223,789 |
104.12.31 |
$ 260 6,061 69,141 - |
||
| $ 75,462 |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當現金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為 0.9% 。
( 二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 ||
|---|---|---|
| 衍生金融資產 美金保本結構型商品 嵌入轉換公司債之衍生性金融商品資產 衍生金融負債 嵌入轉換公司債之衍生性金融商品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
105.12.31 $ - - $ - $ 25,560 1,048 $ 26,608 |
104.12.31 |
$ 99,314 56 |
||
| $ 99,370 | ||
$ 5,920 - |
||
| $ 5,920 |
本公司從事上述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之目的,主要係為規避因匯率波動所產生之風險、交易目的
等。本公司上述之衍生金融工具因不符合有效規避險條件,故不適用避險會計。
本公司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下:
| 到期期間 合 約 金 額 106年3月 USD 500仟元/ JPY 56,000仟元 106年3月 USD 500仟元/ JPY 56,750仟元 106年2月 NTD 15,000仟元/ JPY 54,328仟元 收票據及帳款/催收款項 105.12.31 104.12.31 應收票據 $ 161,227 $ 143,887 減:備抵呆帳 ( 729) ( 729) $ 160,498 $ 143,158 應收帳款 $ 363,807 $ 327,162 減:備抵呆帳 ( 740) ( 1,840) $ 363,067 $ 325,322 催收款 $ 7,319 $ 7,319 減:備抵呆帳 ( 7,319) ( 7,319) $ - $ - |
支付利率區間 - - - |
收取利率區間 - - - |
|---|---|---|
( 三 ) 應收票據及帳款 / 催收款項
~ 159 ~
本公司對客戶之授信期間原則上為預收票據月結四十五天,部分客戶則為月結三十天至六十 天。備抵呆帳係參考帳齡分析、歷史經驗及客戶目前財務狀況分析,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除已提列減損者,其餘應收帳款金額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帳齡分析請參閱下表。本公司針對已 逾期但未提列減損之應收帳款,經評估其信用品質並未發生重大改變且相關帳款仍可回收,故尚無 減損疑慮。
應收帳款淨額之帳齡分析
| 帳款淨額之帳齡分析 | ||
|---|---|---|
| 未逾期亦未減損 已逾期但未減損 三十天 三十天以上 合計 |
105.12.31 $ 314,022 36,839 12,206 $ 363,067 |
104.12.31 |
| $ 269,943 42,720 12,659 |
||
| $ 325,322 |
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備抵呆帳之變動
| 呆帳之變動 | |||||||||
|---|---|---|---|---|---|---|---|---|---|
| 個別評估 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 減損損失 |
合計 | |||||||
| 105.1.1餘額 | $ | 7,319 | $ | 2,569 | $ | 9,888 | |||
| 本年度提列 | - | - | - | ||||||
| 本年度迴轉 | - | ( | 1,100 ) | ( | 1,100 ) | ||||
| 本年度沖銷 | - | - | - | ||||||
| 105.12.31餘額 | $ | 7,319 | $ | 1,469 | $ | 8,788 | |||
| 104.1.1餘額 | $ | 14,528 | $ | 4,077 | $ | 18,605 | |||
| 本年度提列 | - | - | - | ||||||
| 本年度迴轉 | - | ( | 1,508 ) | ( | 1,508 ) | ||||
| 本年度沖銷 | ( | 7,209 ) | - | ( | 7,209 ) | ||||
| 104.12.31餘額 | $ | 7,319 | $ | 2,569 | $ | 9,888 |
( 四 ) 存貨
| 原 料 物 料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 滯 損 失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 已出售存貨成本 存貨盤虧 下腳收益 存貨跌價損失 閒置產能相關費用 |
105.12.31 104.12.31 $ 108,116 $ 149,020 51,962 42,387 23 255 566,652 641,177 ( 73,702) ( 66,202 ) $ 653,051 $ 766,637 損: ㄧ○五年度 一○四年度 $ 3,423,431 $ 3,778,499 3 1 ( 5,781 ) ( 6,287 ) 7,500 12,500 67,108 9,378 $ 3,492,261 $ 3,794,091 |
105.12.31 104.12.31 $ 108,116 $ 149,020 51,962 42,387 23 255 566,652 641,177 ( 73,702) ( 66,202 ) $ 653,051 $ 766,637 損: ㄧ○五年度 一○四年度 $ 3,423,431 $ 3,778,499 3 1 ( 5,781 ) ( 6,287 ) 7,500 12,500 67,108 9,378 $ 3,492,261 $ 3,794,091 |
105.12.31 104.12.31 $ 108,116 $ 149,020 51,962 42,387 23 255 566,652 641,177 ( 73,702) ( 66,202 ) $ 653,051 $ 766,637 損: ㄧ○五年度 一○四年度 $ 3,423,431 $ 3,778,499 3 1 ( 5,781 ) ( 6,287 ) 7,500 12,500 67,108 9,378 $ 3,492,261 $ 3,794,091 |
|---|---|---|---|
| 損 | |||
| $ 3,423,431 3 ( 5,781 ) 7,500 67,108 |
|||
| $ 3,492,261 |
-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貨投保金額分別為 879,302 仟 元及 785,386 仟元。
~ 160 ~
( 五 ) 採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5.12.31 104.12.31 關 聯 企 業 $ 52,060 $ - $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列示如下:
|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列示如下: | |||||
|---|---|---|---|---|---|
| 設立及 營運地點 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
帳 面 |
金 額 104.12.31 $ - - - - $ - |
本公司持有之所有權權益 及 表 決 權 百 分 比 |
||
| 105.12.31 $ 12,661 12,406 14,705 12,288 $ 52,060 |
105.12.31 20.0% 20.0% 20.0% 20.0% |
104.12.31 | |||
| 普通股股票 ADVANCE WISON LTD. 海外控股 塞席爾 ALPHA BRAVE INC. 海外控股 塞席爾 TIME GLORY CORP. 海外控股 塞席爾 CHAMPION LEGEND CORP. 海外控股 塞席爾 |
- - - - |
||||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度原始投資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為 52,060 仟元,投資成本計 52,060 仟元, 取得股權比例為 20.0%。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損益,係依據經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本公司關聯企業之彙總財務資訊如下: ( 未按持股比例份額表達 )
| 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綜合損益份額 總資產 總負債 總收入 年度總損益 |
105.12.31 $ - 105.12.31 $ 260,395 $ 95 105年累積數 ~~$~~ - $ - |
104.12.31 |
|---|---|---|
| $ - | ||
| 104.12.31 | ||
| $ - | ||
| $ - | ||
| 104年累積數 |
||
| ~~$~~ - |
||
| $ - |
( 六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廠房及設備 | ||
|---|---|---|
| 自有土地 房屋及建築物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
105.12.31 $ 346,664 461,895 788,838 103,167 132,461 $ 1,833,025 |
104.12.31 |
| $ 346,664 435,281 411,707 83,959 608,144 |
||
| $ 1,885,755 |
| 自有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設備 $ 424,723 5,437 32,298 ( 3,199) $ 459,259 |
未完工程 及待驗設備 |
合計 | |
|---|---|---|---|---|---|---|
| 成 本 105.1.1餘額 重分類 增添 處分 105.12.31餘額 |
$ 351,664 - - - |
$ 798,918 51,866 3,001 - |
$ 3,176,404 ( 431,206 55,401 ( 113,454) |
$ 608,144 ( 487,969) 12,286 - |
$ 5,359,853 540 102,986 ( 116,653) |
|
| $ 351,664 | $ 853,785 | $ 3,549,557 | $ 132,461 | $ 5,346,726 |
~ 161 ~
| 自有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設備 $ 340,764 18,518 ( 3,190) $ 356,092 其他設備 $ 398,727 17,286 9,091 ( 381) $ 424,723 其他設備 $ 322,468 18,670 ( 374) $ 340,764 |
合計 $ 3,474,098 152,019 ( 112,416) $ 3,513,701 未完工程 及待驗設備 合計 $ 131,105 $ 4,571,680 ( 195,291 ) ( 400 ) 672,330 796,687 - ( 8,114) $ 608,144 $ 5,359,853 合計 $ 3,333,646 146,317 ( 5,865) $ 3,474,098 |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5.1.1餘額 折舊費用 銷除-處分資產 105.12.31餘額 成 本 104.1.1餘額 重分類 增添 處分 104.12.31餘額 |
$ 5,000 - - |
$ 363,637 28,253 - |
$ 2,764,697 105,248 ( 109,226) |
||
| $ 5,000 | $ 391,890 | $ 2,760,719 | |||
| 自有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
| $ 350,864 - 800 - |
$ 619,463 178,005 1,450 - |
$ 3,071,521 ( 400 ) 113,016 ( 7,733) |
|||
| $ 351,664 | $ 798,918 | $ 3,176,404 | |||
| 自有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4.1.1餘額 折舊費用 銷除-處分資產 104.12.31餘額 |
$ 5,000 - - |
$ 338,813 24,824 - |
$ 2,667,365 102,823 ( 5,491) |
||
| $ 5,000 | $ 363,637 | $ 2,764,697 |
本公司建築物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有升降設備及空調系統等,其耐用年限為一年至五十年。
-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提供質押以作為本公司借款 等之擔保,請詳附註八說明。
-
土地、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與其他設備於民國一○一年首次適用時依先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重估金額作為認定成本。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九月取得二水鄉鼻子頭段 254-12 地號,借名登記至監察人楊文波名下,並 已辦妥抵押權設定。
4.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保金額分別為 1,468,867 仟元及 835,202 仟元。
5.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完工程利息資本化金額分別為 8,287 仟元及 8,442 仟元。利率區間分別為 1.85%~2.15% 及 1.59%~2.25% 。
( 七 ) 投資性不動產
| 土地 減:累計減損 |
105.12.31 $ 173,360 ( 92,862 ) $ 80,498 |
104.12.31 |
|---|---|---|
| $ 173,360 ( 92,862 ) |
||
$ 80,498 |
- 本公司主要投資性資產內容如下:
==> picture [476 x 8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62 ~
-
係本公司原預計作為極超細纖維複合絲、彈性纖維及紡絲設備之擴建用地,面積總計約 5.09 公頃(十 二筆土地),其中約 5.07 公頃屬農牧用地,以監察人楊文波名義登記,並已辦妥信託占有及第三順 位抵押權設定。該土地業已提供作為票券公司發行短期票券之擔保。
-
本公司為求有效利用該土地,已先將上述土地出租,並依淨變現價值或帳面價值較低者評價,經參 考鑑價報告後提列減損 92,862 仟元。
-
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為 80,064 仟元,係委由外部鑑價專家進行評價。
-
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說明。
( 八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預 付 設 備 款 存 出 保 證 金 其 他 |
105.12.31 $ 55,040 3,922 3,714 $ 62,676 |
104.12.31 |
|---|---|---|
| $ 15,271 4,642 3,351 |
||
| $ 23,264 |
-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預付設備款利息資本化金額分別為 592 仟元及 1,044 仟元。利率區間 分別為 1.748%~2.022% 及 2.038%~2.143% 。
-
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 九 ) 短期借款
| 借款 | ||
|---|---|---|
| 短期擔保借款 利率區間 |
105.12.31 $ 50,000 $ 50,000 1.80% |
104.12.31 |
| $ - | ||
| $ - | ||
| - |
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說明。
( 十 ) 應付短期票券
| 1 0 5 . 1 2 . | 3 1 | ||||
|---|---|---|---|---|---|
| 承銷機構 兆豐票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分公司 |
保證機構 兆豐票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分公司 |
利率 1.838% |
天數 到期日 90 106.03.20 小計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淨額 |
金額 | |
| $ 30,000 | |||||
| 30,000 ( 120 ) |
|||||
| $ 29,880 |
| 淨額 | $ 29,880 | ||||
|---|---|---|---|---|---|
| 1 0 4 . 1 2 . | 3 1 | ||||
| 承銷機構 兆豐票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分公司 兆豐票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分公司 兆豐票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分公司 |
保證機構 兆豐票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分公司 兆豐票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分公司 兆豐票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分公司 |
利率 2.038% 2.038% 2.038% |
天數 到期日 81 105.01.29 90 105.03.01 84 105.03.01 小計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淨額 |
金額 | |
| $ 60,000 30,000 20,000 |
|||||
| 110,000 ( 265 ) |
|||||
| $ 109,735 |
~ 163 ~
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說明。 ( 十一 ) 其他應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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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二 ) 負債準備 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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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短期帶薪休假準備
| 期初餘額 新增 期末餘額 |
105.12.31 | 104.12.31 $ 6,400 1,600 $ 8,000 |
|---|---|---|
| $ 8,000 2,300 |
||
| $ 10,300 |
- 負債準備主要係歷史、經驗,管理階層的判斷及其他已告知原因估計可能發生之員工帶薪休 假,預計該負債準備一年內使用。
( 十三 ) 應付公司債
105.12.31 104.12.31 國內第二次無擔保 $ 52,700 $ 93,500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 400,000 400,000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24,306 ) ( 35,788 ) 428,394 457,712 減:一年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 ( 376,955 ) ( 88,937 ) 公司債 $ 51,439 $ 368,775 嵌入式衍生性工具 -賣回權/贖回權 $ 25,560 $ 5,920 ( 帳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 )
-
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如下:
-
(1) 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募集及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計 300,000 仟元, 票面利率 0 %,發行期間 5 年,流通期間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4 日至 107 年 1 月 14 日。本轉換 公司債於民國 102 年 1 月 14 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
-
(2) 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係依轉換辦法規定之訂定模式予以調整。另轉換價格符合轉換辦法之重 設條件時,即應辦理重設,惟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 格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皆為 18.00 元。截至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計已轉 換債劵張數均為 2,065 張,普通股股數均為 10,896 仟股。
-
(3) 依轉換辦法規定,所有本公司收回 ( 包括由櫃檯買賣中心買回 ) 、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 將註銷,且所有尚隨附於公司債之權利義務亦將併同消滅,不再發行。
-
(4)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二年之前三十日及發行滿三年之前三十日內,要求本公司 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二年債券面額之 102.52%( 實質收益率為 1.25%) 、滿三年債券面 額之 103.8%( 實質收益率為 1.25%) ,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贖回。截至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債券持有人執行賣回權 408 張,賣回價款 40,800 仟元,利息補償金 1,550 仟元,認列賣
~ 164 ~
回損失 1,967 仟元。
- 本公司於發行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時將該轉換權與負債分離,帳列「資本公積-認股權」 -
計 24,870 仟元,行使債權轉換後,帳列「資本公積 認股權」餘額計 4,369 仟元。另所嵌入之贖回 權與賣回權,因其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並以其淨 額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截至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分別為 0 仟元及 (56) 仟元,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認列之金融負債評價 ( 損 ) 益分別為 (32) 仟元及 842 仟元,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分別為 1,348 仟元及 2,267 仟元。
-
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如下:
-
(1) 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募集及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計 400,000 仟元, 票面利率 0 %,發行期間 5 年,流通期間自民國 104 年 9 月 24 日至 108 年 9 月 24 日。本轉換 公司債於民國 103 年 9 月 24 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
-
(2) 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係依轉換辦法規定之訂定模式予以調整。另轉換價格符合轉換辦法之 重設條件時,即應辦理重設,惟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本轉換公司債轉 換價格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均為 21.80 元。
-
(3) 依轉換辦法規定,所有本公司收回 ( 包括由櫃檯買賣中心買回 ) 、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 將註銷,且所有尚隨附於公司債之權利義務亦將併同消滅,不再發行。
-
(4)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年之前三十日,要求本公司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 金,滿三年債券面額之 3.7971%( 實質收益率為 1.25%) ,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贖回。
-
本公司於發行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時將該轉換權與負債分離,帳列「資本公積-認股權」 計 31,360 仟元。另所嵌入之贖回權與賣回權,因其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 聯,故予以分離處理,並以其淨額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截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分別為 25,560 仟元及 5,920 仟元,民國 105 年度及 104 年度認 列之金融負債評價 ( 損 ) 益分別為 (19,640) 仟元及 3,200 仟元,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分別為 8,180 仟元 及 8,037 仟元。
( 十四 ) 長期借款
| 借 款 性 質 擔保借款 聯貸借款 信用借款 小 計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利率區間 |
到期日 120.10 - 107.09 |
105.12.31 $ 634,020 - 40,000 674,020 ( 85,494 ) $ 588,526 1.57%~2.18% |
104.12.31 $ 55,299 487,230 60,000 602,529 ( 129,741 ) $ 472,788 1.78%~2.40% |
|---|---|---|---|
-
土地銀行員林分行之中長期抵押借款,借款期間五年,自撥款日起本金按月平均攤還,已於民國一 ○五年十一月清償完畢。
-
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四月與土地銀行等五家金融機構簽定聯貸授信約,授信總額度為 600,000 仟 元,授信期間為七年,該借款合約已於民國一○五年九月清償完畢。授信方式約定如下:
-
(1) 甲項授信:限由本公司申請動撥,償還金融機構既有借款融資 ( 限於償還民國一○○年由兆豐票 券融資餘額 ) ,額度 120,000 仟元整,不得循環動用。
-
(2) 乙項授信:限由本公司申請動撥,興建廠房暨其附屬設施融資,中期 ( 擔保 ) 放款,額度 110,000 仟元整,不得循環動用。
~ 165 ~
-
(3) 丙項授信:限由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關聯企業 ) 申請動撥,購置機器設備暨其附屬 設備融資,中期 ( 擔保 ) 放款,額度 370,000 仟元整,分次動用,不得循環動用。
-
本公司於聯貸授信案存續期間或聯合授信債務全部受償前,借款人之承諾事項依本合約之約定, 應維持下列之財務比率及限制規定:流動比率應維持於 100%( 含 ) 以上;負債比率不得高於 180%( 含 ) ;利息保障倍數應維持於 3 倍 ( 含 ) 以上。
-
上述各項財務比率及限制規定,係以經管理銀行同意借款人之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會計年度個體
-
財務查核報告為計算基礎。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 98 年 5 月 14 日宣布我國會計準則直接採用 IFRS 之推動架 構,倘借款人採用 IFRS 後未能符合各項約定之財務比例或限制規定,則各項約定之財務比例或限 制規定得重新議定,且不視為違反本項財務承諾。惟各項財務比例及限制規定須經多數銀行之同意。
-
台灣工銀中期信用借款 20,000 仟元,借款期間二年,本金餘額到期一次清償,已於民國一○五年 二月清償完畢。
-
上海商銀中期擔保借款 30,000 仟元,借款期間三年,寬限期一年,自第二年起本金按月平均攤還。
-
兆豐商銀中期擔保借款 36,000 仟元,借款期間五年,自第二年起本金按季平均攤還。
-
土地銀行長期擔保借款 257,000 仟元,借款期間十五年,自撥款日起前三年按月計息,第四年起本 金按月平均攤還。
-
土地銀行長期擔保借款 256,700 仟元,借款期間五年,自撥款日起本金按月平均攤還。
-
土地銀行長期擔保借款 100,000 仟元,借款期間七年,自撥款日起本金按月平均攤還。
-
大眾商業銀行中期信用借款 40,000 仟元,借款期間二年,寬限期自借款日起算一年一月,自寬限 期滿分四期平均償還,第一期至第三期本金按季攤還 15% ,於最後一期全數清償。
-
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及九說明。
( 十五 ) 員工福利
-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計畫,係屬確定福利計畫。依該計畫之規定,員工 退休金係按服務年資及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前述公司每月按員工薪資總額百分之二 提撥勞工退休金準備,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等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組成、現值之變動、認列為費用之服務成本及重要精算假設說明如下 :
- (1) 報導日之精算假設 :
| (1)報導日之精算假設: | ||||||||
|---|---|---|---|---|---|---|---|---|
| 105.12.31 | 104.12.31 | |||||||
| 折現率 | 1.25% | 1.50% | ||||||
|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 | 2.00% | 2.00% | ||||||
| (2)有關確定福利計劃所認列為費用之退休金成本金額列示如下: | ||||||||
| 1 0 | 5 | 年度 | 1 0 4 | 年度 |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1,331 | $ | 1,452 | ||||
| 利息成本 | 665 | 764 | ||||||
| $ | 1,996 | $ | 2,216 | |||||
| (3)本公司因確定福利計劃所產生之義務列入資產負債表之金額列示如下: | ||||||||
| 確定福利義務之組成 | 105.12.31 | 104.12.31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133,094 | $ | 137,470 |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 89,363 | ) | ( | 92,450) | |||
| 已認列確定福利義務 | $ | 43,731 | $ | 45,020 | ||||
| (帳列應計退休金負債) |
~ 166 ~
(4)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
| 年初確定福利義務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 福利支付數 精算損失(利益) 年底確定福利義務 |
1 0 5 年度 $ 137,470 1,331 2,032 ( 2,972 ) ( 4,767) $ 133,094 |
1 0 4 年度 |
|---|---|---|
| $ 136,228 1,452 2,349 ( 2,509 ) ( 50) |
||
| $ 137,470 |
(5) 當年度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
年初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計畫資產預計之利息收入 計畫資產福利支付數 計畫資產報酬之(損)益 雇主提撥數 年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 0 5 年度 $ 92,450 1,367 ( 2,972 ) ( 2,627 ) 1,145 $ 89,363 |
1 0 4 年度 |
|---|---|---|
| $ 91,810 1,584 ( 2,509 ) 262 1,303 |
||
| $ 92,450 |
- (6)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組成百分比列示如下 :
| 現金 其他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105.12.31 76.49% 23.51% 100.00% |
104.12.31 100.00% - 100.00% |
|---|---|---|
整體資產預期報酬率係根據歷史報酬趨勢以及分析師對於相關義務存續期間內,該資產所 處市場之預測,並參考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對勞工退休準備之運用情形,於考量最低收 益不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收益之影響所作之估計。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 計畫資產之實際報酬為 1,260 仟元及 1,846 仟元。
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列示如下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提撥狀況 計畫負債之經驗調整 計畫資產之經驗調整 |
105.12.31 $ 133,094 ( 89,363) $ 43,731 ( $ 4,767) ( $ 2,627) |
104.12.31 $ 137,470 ( 92,450) $ 45,020 $ 50 $ 262 |
|---|---|---|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及民國一○四年度分別認列 2,139 仟元及 312 仟元精算 ( 損 ) 益於其 他綜合損益;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累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精算損 失為 4,607 仟元。
另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預期於下一會計年度對確定福利計畫提撥 1,847 仟元。 2. 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計畫,係屬確定提撥計畫。前述公司依員 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依上述相關規定,合併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於綜合損益表認列為費用之 退休金成本說明如下 :
~ 167 ~
| 確定提撥計畫之提撥數 退休金成本合計 |
1 0 5 年 度 $ 9,896 $ 9,896 |
1 0 4 年 度 |
|---|---|---|
| $ 9,777 | ||
| $ 9,777 |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民國一○五年度報導期間尚未支付予計畫之已到期提 撥金額 1,382 仟元。該金額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後已支付。
- 員工短期帶薪休假準備請參閱附註六 ( 十一 ) 。
( 十六 ) 股本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普通股股本均為 2,000,000 仟元,實收 資本額均為 1,111,573 仟元,分為 111,157 仟股,每股面額十元。
( 十七 ) 資本公積
| 發 行 股 票 溢 價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認 股 權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其他- 失效認股權 |
105.12.31 $ 260,000 99,187 28,165 35,729 1,900 26,902 $ 451,883 |
104.12.31 $ 260,000 97,544 28,165 42,526 1,900 21,748 $ 451,883 |
|---|---|---|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除用以彌補公司虧損及撥充資本外,不得使用。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 彌補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
-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面額發行股票所得溢價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 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 一定比率為限。此外,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得用以彌補虧損。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五日經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20,000 仟股,其中保留百分之 十五計 3,000 仟股供員工認購部分,依民國九十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之精算師計算之每股加權平均 公平價值 $9.15 認列酬勞成本 27,453 仟元,本公司帳列資本公積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九月三十日經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5,000 仟股,其中保留百分之 十五計 750 仟股供員工認購部分,依民國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計算之每股加權平均公平價值 $0.95 認列酬勞成本 713 仟元,本公司帳列資本公積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其賣回權已於民國一○五年一月十四日失效,故將 其相關資本公積予以重分類調整。
( 十八 ) 保留盈餘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4% 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4% 為董監事酬勞。但 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則應先扣除累積虧損之數額後,再就餘額計算提撥。員工酬勞得以用股票或 現金為之,其給付對象得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持股 50% 以上之從屬公司員工。有關員工酬勞、董 監事酬勞之發放相關事宜,悉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由董事會議定之,並報告股東會。
-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各款順序分派之。
-
(1) 提繳稅捐。
-
(2) 彌補虧損。
-
(3) 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
(4) 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5) 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為可分派盈餘,由董事會視營運需要酌予保留部分外,由董事會
~ 168 ~
依股利政策擬定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
本公司基於永續經營及資本擴充穩健發展之需要,暨兼顧股東權益最大化之考量;本公司股利政 策將依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將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 實際發放比例則授權董事會依公司資金狀況及資本預算情形訂定之。
-
本公司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係按當年度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及董監酬 勞前之金額按比率估列,一○五年度估列金額皆為 0 仟元。本公司一○四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勞係按當年度稅後淨利之一定比率估列,一○四年度估列金額皆為 256 仟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
本公司股東常會於民國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及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決議通過一○四年度及一 ○三年度之盈餘分配議案如下:
|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
一 ○ 四 |
年 度 每股股利(元) $ - |
一 ○ 三 年 度 |
一 ○ 三 年 度 |
|---|---|---|---|---|
| 盈餘分配案 $ 797 - $ 797 |
盈餘分配案 $ 5,400 55,576 $ 60,976 |
每股股利(元) | ||
$ 0.5 |
本公司股東會亦同時決議配發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員工現金紅利分別為 505 仟元及 1,944 仟元,董監事酬勞分別為 505 仟元及 1,944 仟元,前述擬配發金額與本公司一○四年度及一○三年 度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度為本期淨損,故一○六年三月十四日董事會擬議不予分配。
有關民國一○五年度盈虧撥補案,尚待預計於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達實收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外,公司無虧 損者,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 或現金。
( 十九 ) 營業收入
| 營業收入 | ||
|---|---|---|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及折讓 銷貨淨額 |
一 ○ 五 年 度 |
一 ○ 四 年 度 |
| $ 3,691,601 ( 15,393) |
$ 4,097,215 ( 28,925 ) |
|
| $ 3,676,208 | $ 4,068,290 |
( 二十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其他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金融資產及負債評價淨益(淨損) 什項支出 |
一 ○ 五 年 度 $ 1,264 143 7,717 $ 9,124 一 ○ 五 年 度 ( $ 2,089) ( 8,303) ( 22,015) ( 3,409) ($ 35,816) |
一 ○ 四 年 度 $ 1,254 143 16,406 $ 17,803 一 ○ 四 年 度 ( $ 1,260) 18,957 5,341 ( 1,916) $ 21,122 |
|---|---|---|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69 ~
3. 財務成本
| 3. 財務成本 | ||
|---|---|---|
| 銀行借款之利息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
一 ○ 五 年 度 $ 8,473 9,528 $ 18,001 |
一○四年度 |
| $ 5,878 10,305 |
||
| $ 16,183 |
( 二十一 )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
| 一 ○ 屬於營業成本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223,826 勞健保費用 22,727 退休金費用 9,358 其他福利費用 14,551 折舊費用 141,468 攤銷費用 6,131 一 ○ 屬於營業成本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201,320 勞健保費用 20,735 退休金費用 8,250 其他福利費用 14,508 折舊費用 134,007 攤銷費用 11,891 二)所得稅 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本期所得稅 年初至本期末產生之應付所得稅 以前年度所得稅於當年度之調整 本期所得稅總額 遞延所得稅 與暫時性差異產生及迴轉有關之遞延所 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利益) |
一 ○ |
五 | 年 度 |
||
|---|---|---|---|---|---|
| 屬於營業成本者 $ 223,826 22,727 9,358 14,551 141,468 6,131 一 ○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合計 | |||
| $ 60,593 4,597 2,588 2,894 17,245 480 四 |
$ 284,419 27,324 11,946 17,445 158,713 6,611 年 度 |
||||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ㄧ | 合計 | |||
| $ 82,858 7,314 3,601 3,810 12,310 411 ㄧ ○ 五 年 度 $ - ( 93) ($ 93) ( 24,930 ) ( $ 24,837 ) |
$ 284,178 28,049 11,851 18,318 146,317 12,302 ○ 四 年 度 $ 5,652 179) 5,473 2,297 ) $ 3,176 |
||||
( |
|||||
( |
|||||
( 二十二 ) 所得稅
~ 170 ~
(1) 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當年度會計所得與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調節如下:
| 稅前淨利(淨損)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稅額 調整項目之稅額影響數: 以前年度所得稅費用(利益)於當年度之調整 計算課稅所得時不予計入項目之影響數 暫時性差異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 (2)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有關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一 ○ 五 年 度 暫時性差異 借記/(貸記)損益表 未實現存貨損失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員工短期帶薪休假準備 虧損扣抵 其他 小計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 土地增值稅 遞延所得稅負債 一 ○ 四 年 度 暫時性差異 借記/(貸記)損益表 未實現存貨損失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員工短期帶薪休假準備 未實現兌換利益 其他 小計 借記/(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 土地增值稅 遞延所得稅負債 |
一 ○ 五 年 度 一 ○ 四 年 度 ( $ 126,119 ) $ 11,139 $ - $ 1,894 93 ( 179 ) - 3,758 ( 24,930 ) ( 2,297 ) ( $ 24,837 ) $ 3,176 一○五年度 一○四年度 $ 363 $ 53 $ 363 $ 53 期初餘額 本期變動 期末餘額 $ 11,254 $ 1,275 $ 12,529 9,618 142 9,760 1,360 ( 144 ) 1,216 - ) 19,934 19,934 ( 240) 3,722 3,482 21,992 24,929 46,921 1,147( 363) 784 $ 23,139 $ 24,566 $ 47,705 $ 18,115 - $ 18,115 $ 18,115$ - $ 18,115 期初餘額 本期變動 期末餘額 $ 9,129 $ 2,125 $ 11,254 9,515 103 9,618 1,088 272 1,360 ( 883 ) 883 - 845( 1,085) ( 240) 19,694 2,298 21,992 1,200( 53) 1,147 $20,894 $ 2,245 $ 23,139 $ 18,115 - $ 18,115 $ 18,115$ - $ 18,115 |
|---|---|
本公司之部分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於納稅主體及稅務機關相同,故以抵銷後之淨額表達。
~ 171 ~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減損損失 虧損扣抵 備抵呆帳 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
105.12.31 $ 17,316 - 3,037 15,256 $ 35,609 |
104.12.31 |
|---|---|---|
| $ 17,316 3,252 3,317 4,802 |
||
| $ 28,687 |
- 未使用之虧損扣抵及免稅相關資訊
截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虧損扣抵相關資訊如下:
| 尚未扣抵餘額 $ 180 83 4,034 3,971 10,820 98,172 $ 117,260 |
最後扣抵年度 |
|---|---|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114年 115年 |
-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三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業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定。
-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 6.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 |||
|---|---|---|---|
| 105.12.31 八十七年度以後 ($ 25,572) 7.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5.12.31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8,645 預計(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104.12.31 $ 74,731 104.12.31 $ 12,714 一 ○ 五 年 度 - (註) |
一 ○ 四 年 度 23.05% |
|
( 註 ) :由於實際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應以股利盈餘分配日之股東可扣抵額帳戶餘額為計 算基礎,其與將來實際分配予股東時所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可能會有差異。另依新修正 之所得稅法第 66 條之 6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其可扣抵稅額比率予以減半, 並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分配盈餘時開始適用。
( 二十三 ) 每股盈餘(虧損)
| 二十三)每股盈餘(虧損) | ||||||
|---|---|---|---|---|---|---|
| 一○五年度 基本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損 一○四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
金 額 ( |
分 子 ) 稅 後 ( $101,282) 分 子 ) 稅 後 $ 7,963 |
股數(分母) (仟股) 111,157 股數(分母) (仟股) 111,156 |
每 股 虧 損 |
( 元 ) |
|
| 稅 前 ( $126,119 ) 金 額 ( |
稅 前 ( $ 1.13)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
||||
| ( $0.91) | ||||||
| ( 元 ) |
||||||
| 稅 前 $ 11,139 |
稅 前 $ 0.10 |
稅 後 |
||||
| $ 0.07 |
~ 172 ~
( 二十四 ) 淨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 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本期支付現金 |
105年度 $ 103,526 72,011 ( 53,627 ) $ 121,910 |
104年度 |
| $ 796,286 33,604 ( 71,563 ) |
||
| $ 758,327 |
( 二十五 ) 資本管理
本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外部環境變動等因素,規劃本公司 未來期間所需之營運資金及股利支出等需求,保障本公司能繼續營運,回饋股東且同時兼顧其他利益 關係人之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長遠提升股東價值。
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的股息金額,發行新股、向股東發還現 金或買回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管理階層定期審核資本結構,並考量上同資本結構可能涉及之成本與風險。一般而言,本 公司採用審慎之風險管理策略。
七、 關係人交易
一 ( ) 關係人之名稱
聚隆纖維 ( 股 ) 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及最終控制者。
聚隆纖維 ( 股 ) 公司與其子公司(係聚隆纖維 ( 股 ) 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金額及餘額,於編製合併財 務報告時已予以銷除,並未揭露於本附註。
1. 背書保證情形
本公司為關聯企業向銀行借款提供保證額度明細如下:
子 公 司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額 度 $ 1,383,700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額 度 |
||
| $ 770,000 |
2. 其他
本公司股東常會於九十年六月二十日決議,應就董監事為擔保公司之貸款保證,按擔保金 額提撥 1% 為董監事連保酬勞並依個別保證期間計算,自九十二年十月起,信用借款的部份由 原先 1% 調降為 0.5% ,抵押借款的部份由原先 0.5% 降為 0.25% ,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 董監事連保酬勞分別為 236 仟元與 1,335 仟元。
-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合計 |
一 ○ 五 年 度 $ 10,315 - $ 10,315 |
一 ○ 四 年 度 |
|---|---|---|
| $ 12,473 12 |
||
| $ 12,485 |
~ 173 ~
- 八、 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 資 產 名 |
稱 | 105.12.31 | 104.12.31 |
擔 保 用 |
途 | ||
|---|---|---|---|---|---|---|---|
| 應收票據 | $ | 192,714 |
$ | 162,893 |
短期借款 | ||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19,242 | 34,948 | 短期借款、科專保證、長期借款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48,937 | 1,079,312 |
長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 | ||||
| 投資性不動產 | 80,498 | 80,498 | 應付短期票券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3,008 | - |
短期借款、科專保證、長期借款 | ||||
| $ | 1,444,399 | $ | 1,357,651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
-
( ) 本公司長期承租土地及房屋作為倉庫、廠房之用地及辦公室,租期分別於一○六年至一一○年間屆 滿,租約期滿或終止時,地上建物須保留予出租人;本公司於租約期滿後享有優先續租權。本公司預 計未來五年應支付之租金彙總如下 ( 仟元 ) :
| 一○六年 一○七年 一○八年 一○九年 一一○年 |
$ 8,370 7,999 6,950 1,705 1,622 $ 26,646 |
|---|---|
-
( 二 ) 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進口原料或設備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餘額分別為 USD420 仟元、 EUR49 仟元及 JPY461,308 仟元。
-
( 三 ) 本公司為購置設備或原料,故開立國內 L/C 信用狀,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開立 未使用信用狀餘額為 368,620 仟元。
-
( 四 ) 本公司擔任關係人聚泰環保材料科技 ( 股 ) 公司向土地銀行 663,700 仟元、兆豐銀行 160,000 仟元、大 眾銀行 40,000 仟元及兆豐票劵 200,000 仟元之背書保證人 ( 合計 1,063,700 仟元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他
金融工具
一 ( )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帳面價值 公 允 價 值 $ 223,789 $ 223,789 160,498 160,498 363,067 363,067 33,517 33,517 19,242 19,242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帳面價值 $ 223,789 160,498 363,067 33,517 19,242 |
帳面價值 $ 75,462 143,158 325,322 12,304 34,948 |
公 允 價 值 $ 75,462 143,158 325,322 12,304 34,948 |
~ 174 ~
|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負 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應付公司債 (含一年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部份)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資 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帳面價值 公 允 價 值 $ 50,000 $ 50,000 29,880 29,880 2,836 2,836 348,545 348,545 194,128 194,128 428,394 428,394 674,020 674,020 $ - $ -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帳面價值 $ 50,000 29,880 2,836 348,545 194,128 428,394 674,020 $ - |
帳面價值 $ - 109,735 12,973 238,042 209,598 457,712 602,529 $ 99,370 |
公 允 價 值 |
|
| $ - 109,735 12,973 238,042 209,598 457,712 602,529 $ 99,370 |
產-流動
負 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 26,608 $ 26,608 $ 5,920 $ 5,920 債-流動
( 二 ) 公允價值估計
- 下表為分析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各等級之定義如下: 。
第一等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 ( 未經調整 )
第二等級:除包含於第一等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 亦即價格 ) 或間接 ( 亦即由價格 推導而得 ) 可觀察之輸入值。
第三等級: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民國ㄧ○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暨ㄧ○四年十二月三十ㄧ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及負債如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流動 |
一 ○ 五 |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
| 第一等級 $ - 一 ○ 五 |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 計 $ - $ - $ -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合 計 |
||
| 第一等級 $ 1,048 |
第二等級 $ 25,560 |
第三等級 $ - |
合 計 |
|
| $ 26,608 |
~ 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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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無第一級與第二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金融資產以第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本公司無第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
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報價衡量。當報價可即 時且定期自證券交易所、交易商、經紀商、產業、評價服務機構或監管機構取得,且該等報 價係代表在正常交易之基礎下進行之實際及定期市場交易時,該市場被視為活絡市場。本集 團持有金融資產之市場報價為收盤價,該等工具係屬於第一等級。第一等級之工具主要包括 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其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未在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 ( 例如於櫃檯買賣之衍生工具 ) ,其公允價值係利用評價技術決 定。評價技術將盡可能的多利用可觀察之市場資料 ( 如有 ) ,並盡可能少依賴企業之特定估計。 若計算一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需之所有重大參數均為可觀察資料,則該金融工具係屬於第 二等級。
-
如一項或多項重大參數並非依可觀察市場資料取得,則該金融工具係屬於第三等級。
-
用以評估金融工具之特定評估技術包括:
-
(1) 同類型工具之公開市場報價或交易商報價。
-
(2) 利率交換之公允價值係將估計之未來現金流量依可觀察之殖利率曲線折算之現值。
-
(3) 遠期外匯合約公允價值之決定係採用資產負債表日之遠期匯率折算至現值。
-
(4) 其他評價技術,以決定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例如現金流量折現分析。
-
( 三 ) 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時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接露公允價值之資訊
應付公司債之公允價值依市價或以評價模型評估。該評價模型係使用包含股價、波動性、 信用價差及無風險率之市場基礎可觀察輸入值。長期借款公允價值之決定係以本公司借款之增 額借款利率依現金流量折現模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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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6 ~
==> picture [392 x 9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四 )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係為管理與營運活動相關之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 流動風險。為降低相關財務風險,本公司致力於辨認、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性,以降低市 場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本公司之重要財務活動,係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計劃執 行期間,本公司必須恪遵關於整體財務風險管理及權責劃分之相關財務操作程序。 ( 五 )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 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 ( 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不同 時 ) 有關。
本公司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部位相當部分會自然避險效 果,針對部分外幣款項則使用遠期外匯合約以管理匯率風險,基於前述自然避險及以遠期 外匯合約之方式管理匯率風險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
本公司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性項 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公司損益之影響。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金匯率波 動影響。
2.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 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浮動利率借款。
-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度相關風險變動數之稅前敏感度分析如下:
一○五年度 主要風險 變動幅度 損益敏感度 匯率風險 NTD/USD 匯率 +/- 1% 113 仟元 利率風險 市場利率 +/- 十個基本點 (1,182) 仟元
一○四年度
主要風險 變動幅度 損益敏感度 匯率風險 NTD/USD 匯率 +/- 1% 48 仟元 利率風險 市場利率 +/- 十個基本點 (1,170) 仟元
( 六 ) 信用風險管理
~ 177 ~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違反合約義務並對本公司造成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之信用風
險,主要係來自於營運活動產生之應收款項,及投資活動產生之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 他金融工具。營運相關信用風險與財務信用風險係分別管理。
營運相關信用風險
為維持應收帳款的品質,本公司已建立營運相關信用風險管理之程序。
個別客戶的風險評估係考量包括該客戶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評等、本公司內部信用評
等、歷史交易記錄及目前經濟狀況等多項可能影響客戶付款能力之因素。本公司亦會在適當時 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以降低特定客戶的信用風險。
截至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十大客戶之應收帳款餘額占本公司應收 帳款餘額之百分比分別為 42.10% 及 35.35% ,其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財務信用風險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 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 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 七 )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標,係為維持營運所需之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 券及足夠的銀行融資額度等,以確保本公司具有充足的財務彈性。
下表係按到期日及未折現之到期金額彙總列示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金融負債分析: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 應付公司債 (含一年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部份)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衍生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流動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款項 應付公司債 (含一年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部份)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部分) 衍生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流動 |
短於一個月 $ - - 79,921 - 5,469 $ - |
一至三個月 $ - 29,880 352,848 - 16,071 $ 1,048 |
三個月至一年 一至五年 $ 50,000 $ - - - 80,783 31,705 376,955 51,439 63,954 350,549 $ 25,560 $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五年以上 $ - - 252 - 237,977 $ - |
合計 | |
| $ 50,000 29,880 545,509 428,394 674,020 $ 26,608 |
||||||
| 短於一個月 | 一至三個月 $ 109,735 155,236 - 53,815 $ - |
三個月至一年 $ - 63,727 88,937 75,926 $ 5,920 |
一至五年 $ - 2,904 368,775 472,788 $ - |
五年以上 $ - 37 - - $ - |
合計 | |
| $ - 238,709 - - $ - |
$ 109,735 460,613 457,712 602,529 $ 5,920 |
~ 178 ~
( 八 ) 重大影響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日元 歐元 人民幣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 歐元 日元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 歐元 |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外 幣 匯 率 $ 11,492 32.05 32,004 0.28 58 34.95 301 4.63 131 32.47 53 34.74 87,160 0.30 $ 205 30.25 278 31.81 - -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外 幣 $ 11,492 32,004 58 301 131 53 87,160 $ 205 278 - |
外 幣 $ 4,986 4 60 - 43 4 1,420 $ 145 451 10 |
匯 率 | |
| 32.66 0.27 36.08 - 31.30 36.05 0.27 31.78 32.35 33.23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資金貸與他人:無。
-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一。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 :無。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
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者:請詳附註十二說明。
-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附表二。
-
( 二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 … 等相關資訊:附表三。
- ( 三 ) 大陸投資資訊:無。
~ 179 ~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
一
-
( )營運部門資訊:本公司係屬單一營運部門,營運部門損益、資產及負債之衡量基礎與財務報表編製 基礎相同。
( 二 ) 地區別資訊:
| 地 區 別 美洲 亞洲 歐洲 非洲 |
一 ○ 五 |
年 度 百 分 比 34.5 60.6 4.7 0.2 100.0 |
一 ○ 四 |
年 度 |
|
|---|---|---|---|---|---|
| 金 額 $ 1,270,429 2,226,927 172,021 6,831 $ 3,676,208 |
金 額 $ 1,218,994 2,657,221 189,771 2,304 $ 4,068,290 |
百分比 | |||
| 30.0 65.3 4.7 - |
|||||
| 100.0 |
-
(三)產業別財務資訊:本公司係紡織之單一產業,故不適用。 -
(四)重要客戶資訊:本公司無達合併營業收入 10% 以上之重要客戶,故不適用。
~ 180 ~
| 附表一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一○五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證 |
屬對大陸 地區背書 保證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公司制期貨交易所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例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註3: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以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80%為限。本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以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100%為限。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截至年底舉凡公司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額度獲准時,即承擔背書或保證責任;另其他相關有背書保證情事者,皆應計入背書保證餘額中。 註6:應輸入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 181 ~ |
|
|---|---|---|---|---|
|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 背書保證 |
||||
|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 背書保證 |
Y | |||
| 背書保證最 高限額(註3) |
1,771,233 (持有100%之 子公司不在 此限) |
|||
| 累計背書保證 金額佔最近期 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 |
60.05% | |||
| 以財產 擔保之 背書保 證金額 |
- | |||
| 實際動 支金額 (註6) |
729,624 | |||
|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註5) |
1,063,700 | |||
|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額 (註4) |
1,383,700 | |||
|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註3) |
1,416,986 (持有100%之子 公司不在此限) |
|||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關係 (註2) |
2 | ||
| 公司名稱 | 聚泰環保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
本公司 | |||
| 編號 (註1) |
1 |
| 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勞務收入 11,7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3%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14,3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31,164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9%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 13,585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營業成本 23,6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6%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其他應付款 43,563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1.2%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應付設備款 1,186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勞務費 2,4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1%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 子公司部份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收入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 收之方式計算。 |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勞務收入 11,7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3%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14,3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31,164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9%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 13,585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營業成本 23,6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6%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其他應付款 43,563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1.2%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應付設備款 1,186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勞務費 2,4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1%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 子公司部份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收入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 收之方式計算。 |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勞務收入 11,7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3%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14,3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31,164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9%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 13,585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營業成本 23,6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6%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其他應付款 43,563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1.2%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應付設備款 1,186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勞務費 2,4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1%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 子公司部份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收入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 收之方式計算。 |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勞務收入 11,7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3%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14,3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31,164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9%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 13,585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營業成本 23,6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6%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其他應付款 43,563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1.2%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應付設備款 1,186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勞務費 2,4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1%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 子公司部份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收入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 收之方式計算。 |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勞務收入 11,7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3%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14,3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31,164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9%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 13,585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營業成本 23,6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6%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其他應付款 43,563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1.2%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應付設備款 1,186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勞務費 2,4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1%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 子公司部份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收入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 收之方式計算。 |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勞務收入 11,7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3%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14,3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31,164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9%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 13,585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營業成本 23,6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6%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其他應付款 43,563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1.2%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應付設備款 1,186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勞務費 2,4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1%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 子公司部份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收入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 收之方式計算。 |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勞務收入 11,7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3%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14,3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31,164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9%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 13,585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營業成本 23,6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6%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其他應付款 43,563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1.2%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應付設備款 1,186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勞務費 2,4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1%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 子公司部份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收入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 收之方式計算。 |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勞務收入 11,7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3%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14,3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31,164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9%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 13,585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營業成本 23,6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6%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其他應付款 43,563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1.2%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應付設備款 1,186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勞務費 2,4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1%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 子公司部份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收入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 收之方式計算。 |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勞務收入 11,7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3%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14,3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31,164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9% 0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 13,585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4%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營業成本 23,652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6%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其他應付款 43,563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1.2%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應付設備款 1,186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1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 勞務費 2,400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0.1%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 子公司部份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收入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 收之方式計算。 |
|
|---|---|---|---|---|---|---|---|---|---|---|
| 交易往來情形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
0.3% | 0.4% | 0.9% | 0.4% | 0.6% | 1.2% | - | 0.1% | |
| 交易條件 |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依一般正常交易條件 | ||
| 金額 | 11,752 | 14,300 | 31,164 | 13,585 | 23,652 | 43,563 | 1,186 | 2,400 | ||
| 科目 | 勞務收入 | 租金收入 | 其他應收款 | 應收帳款 | 營業成本 | 其他應付款 | 應付設備款 | 勞務費 | ||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
1 | 1 | 1 | 1 | 2 | 2 | 2 | 2 | ||
| 交易往來對象 |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人名稱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編號 (註一) |
0 | 0 | 0 | 0 | 1 |
1 |
1 |
1 |
~ 182 ~
| 備註 | 備註 | 子公司(註3) | 子公司(註3) | 子公司(註3) | 子公司(註3) | 子公司(註3) | 子公司(註3) | 孫公司(註3)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註1:公司制期貨交易所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 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 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註3: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消除。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
|---|---|---|---|---|---|---|---|---|---|---|---|---|---|
|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註2(3)) |
(63,444) | (93) | (2) | - | (1) | (1) | - | - | - | - | - | ||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註2(2)) |
(63,444) | (93) | (2) | - | (1) | (1) | - | - | - | - | - | ||
| 期末持有 | 帳面金額 | 417,379 | 4,824 | 125 | - | 131 | 52 | - | 12,661 | 12,406 | 14,705 | 12,288 | |
| 比率 | 100.0% | 100.0% | 99.9% | - | 99.9% | 99.9% | - | 20.0% | 20.0% | 20.0% | 20.0% | ||
| 股數 | 50,000,000 | 500,000 | 219,870 | - | 259,850 | 219,868 | - | - | - | - | - | ||
| 原始投資金額 | 去年年底 | 250,000 | 5,000 | 2,199 | 999 | 2,599 | 2,199 | - | - | - | - | - | |
| 本期期末 | 500,000 | 5,000 | 2,199 | - | 2,599 | 2,199 | - | 12,827(USD392) | 12,570(USD384) | 14,942(USD455) | 12,450(USD380) | ||
| 主要營業項目 | 不織布業、人造纖維 製造買賣等業務 |
不織布業、人造纖維 製造買賣等業務 |
布疋、衣著及化粧品 等批發買賣業務 |
專業投資 | 專業投資 | 專業投資 | 國際貿易 | 海外投資控股 | 海外投資控股 | 海外投資控股 | 海外投資控股 | ||
| 所在地區 | 臺灣省彰化縣 | 臺灣省彰化縣 | 臺灣省彰化縣 | 臺灣省彰化縣 | 臺灣省彰化縣 | 臺灣省彰化縣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塞席爾 | 塞席爾 | 塞席爾 | 塞席爾 | ||
| 被投資公司名稱 (註1、2) |
聚泰環保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聚茂生技(股)公司 | 全聚隆生技(股)公司 | 立翔投資(股)公司 | 拓昕投資(股)公司 | 巨能投資(股)公司 | 裕鴻國際(香港)有限公司 |
ADVANCE WISON LTD. | ALPHA BRAVE INC. | TIME GLORY CORP. | CHAPMPION LEGEND CORP. | ||
| 投資公司 名稱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聚茂生技 (股)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 |
~ 183 ~
捌、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單位 : 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年度 項目 |
105年度(合併) |
104年度(合併) |
差 異 | |
| 金 額 | % |
|||
| 流動資產 | 1,520,500 | 1,574,880 |
-54,380 |
-3.45%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833,025 | 1,885,755 |
-52,730 |
-2.80% |
| 非流動資產 | 243,583 | 128,056 |
115,527 |
90.20% |
| 資產總額 | 3,597,108 | 3,588,691 |
8,417 |
0.23% |
| 流動負債 | 1,138,769 | 827,324 |
311,445 |
37.64% |
| 非流動負債 | 704,596 | 907,389 |
-202,793 |
-22.35% |
| 負債總額 | 1,843,365 | 1,734,713 |
108,652 |
6.26% |
| 股本 | 1,111,573 | 1,111,573 |
0 |
0.00% |
| 資本公積 | 451,883 | 451,883 |
0 |
0.00% |
| 保留盈餘 | 191,016 | 290,522 |
-99,506 |
-31.50% |
| 其他權益 | -729 | 0 |
-729 |
-100% |
| 股東權益總額 | 1,753,743 | 1,853,978 |
-100,235 |
-5.41% |
註:應說明公司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發生重大變動項目(前後期變動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者 )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及未來因應計畫。 1.非流動資產增加90.20%,主係本期長期投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預付設備款增加。2.流動負債增加37.64%,主係本期一年內到期應付公司債轉列為流動負債所致。3.非流動負債減少22.35%。主係應付公司債轉列為流動負債減少。4.保留盈餘減少31.50%,主係本期虧損所致。 |
~ 184 ~
二、財務績效之檢討與分析表
一 ( ) 財務績效比較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年度(合併) |
105年度(合併) |
104年度(合併) |
104年度(合併)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率 | |
|---|---|---|---|---|---|---|
| 小計 | 合 計 |
小計 | 合計 | |||
| 營業收入總額 減: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毛損)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利益 (淨損)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淨損)所得稅費用 (利益)本期淨利 |
3,691,601 156,151 65,849 43,373 9,124 (35,816) (18,001) |
12,650 2,743 |
4,097,215 133,593 76,924 75,285 17,803 21,122 (16,183) |
23,088 5,837 |
(392,082) (301,830) (90,252) (20,429) (69,823) (67,435) (137,258) (21,661) (109,245) |
-9.64% -7.96% -32.91% -7.15% 601.77% -296.52% -1232.23% 682.02% -1371.91% |
| 3,676,208 3,492,261 |
4,068,290 3,794,091 |
|||||
| 183,947 265,373 |
274,199 285,802 |
|||||
| (81,426) (44,693) (126,119) (24,837) |
(11,603) 22,742 11,139 (3,176) |
|||||
| (101,282) | 7,963 | |||||
增減比例變動分析說明:1.營業收入淨額減少9.64%,為銷售數量減少及售價下跌之影響。2.營業毛利減少32.91%,主係本期尼龍加工絲及仿棉絲售價下跌分別為-14.4%及-13.11%,致本期銷貨毛利減少。 3.營業利益減少601.77%,原因同第2點說明。4.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淨減少296.52%,主係本期兌換損失及公司債評價損失所致。5.本期淨利減少1371.91%,主要為售價跌幅大於原料跌幅、兌換損失及金融負債評價所失所致。 |
~ 185 ~
( 二 ) 營業毛利變動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前後期增減 變 動 數 |
差 異 說 明 |
||||
| 售價差異 | 成本價格差異 | 銷售組合差異 | 數量差異 | ||
| 營業毛利 | (90,252) |
(537,015) |
493,573 |
2,793 |
(53,051) |
| 原因說明 | 1.售價差異:主要為尼龍原絲、仿棉絲及加工絲價格下跌,售價影響減少為 537,015仟元。2.成本價格差:主要為尼龍粒(NY6)平均價格每公斤為49.6元,與104年度每公斤平均售價 58.7元比較,每公斤平均下跌9.1元。3.銷售組合差異:主要為尼龍仿棉絲售價漲及銷售量增加產生有利組合。4.數量差:主要為合併公司閒置產能所產生之數量差異。 |
三、現金流量之檢討與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期初現金餘額 | 期初現金餘額 | 全年來自營業活 動淨現金流量 |
全年來自營業活 動淨現金流量 |
全年現金 流入量 |
全年現金 流入量 |
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
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
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
|---|---|---|---|---|---|---|---|---|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75,462 |
246,969 |
98,642 |
223,789 |
- | - | |||
1.本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淨流入金額246,969仟元,主要折舊費用152,019仟元及其他淨流入94,950仟元。( 2)投資活動:淨流出(99,333)仟元,主要為取得設備(121,910)仟元及其他淨流入22,577仟元。 ( 3)融資活動:淨流入金額691 仟元,主要為償還公司債(40,800)仟元,短期票券減少(80,000)仟元,長期借款增加71,491仟元,短期借款增加50,000仟元。2.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 無此情形3.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無 |
||||||||
| 期初現金餘 額 (1) |
預計全年來 自營業活動 淨現金流量 (2) |
預計全年現 金流出量 (3) |
預計現金剩餘(不足)數額(1)+(2)-(3)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 補 救 措 施 |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
223,789 |
235,000 |
250,000 |
208,789 |
- | - |
| 期初現金餘 | 預計全年來 | 預計全年現 | 預計現金剩餘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 |
|---|---|---|---|---|---|
| 額 | 自營業活動 | 金流出量 | (不足)數額 |
補 救 | 措 施 |
| 淨現金流量 | |||||
(1) |
(2) |
(3) |
(1)+(2)-(3) |
投資計畫 |
理財計畫 |
223,789 |
235,000 |
250,000 |
208,789 |
- |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 186 ~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一年投資 計劃:
| 計劃: | |||||
|---|---|---|---|---|---|
| 單位:仟元 | |||||
| 被投資公司 | 投資金額 | 轉投資政策 | 獲利或虧損 之主要原因 |
改善計劃 | 未來一年 投資計劃 |
ADVANCEWISON LTD. |
12,827(USD 392) |
為垂直整合生 產能力,提升 公司產品的市 場銷售競爭 力;透過海外 投資控股間接 投資越南。 |
未正式營運 | 檢討轉投資 效益。 |
- |
ALPHA BRAVEINC. |
12,570(USD 384) |
||||
TIME GLORYCORP. |
14,942(USD 455) |
||||
CHAMPIONLEGEND CORP. |
12,450(USD 380) |
六、風險管理及評估
-
一
-
( )最近年度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1、利率方面: 本公司秉持著謹慎誠信原則營運,獲得各債權行庫的繼續支持,隨著動撥銀行借 款及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因此105年度全年度利息支出總額為18,001仟元,較104年度全年度利息支出總額為16,183仟元增加1,818仟元。以台灣總體經濟因 素估計台灣利率水準,未來一年並無大幅走升之趨勢,利率變動之風險對本公司 影響甚微,本公司將持續密切留意市場利率及央行貨幣政策。 -
2、匯率方面:[本公司主要外銷產品及國外進貨原料計價單位為美元,則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 幣款項之幣別相同則有自然避險效果。105年度因美元貶值台幣強升產生外幣兌 換損失金額為8,303仟元,惟本公司將隨時視市場匯率變動之狀況,以規避匯率 波動損失,未來會依照美元實際收支情形持續做好匯率風險的管控。 -
3、通貨膨脹: 本公司與主要進貨廠商皆簽訂長期合約,可降低通貨膨脹之風險,且本公司持續 加強管控成本,會隨時注意景氣及市場變化進行調整採購策略,因此不致造成對 本公司損益有所重大之影響。 -
(二)最近年度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 或虧 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
最近年度本公司並未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項目,亦未將資金貸予他人;截至年報刊印日止 從事之背書保證對象為本公司之子公司向銀行融資所需之保證,依本公司所訂定之「背書保證 處理辦法」辦理;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以避險為目的,主要規避以外幣計價之淨資產或 淨負債因匯率波動所產生之風險,且係根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之第十條取得或處分 衍生性商品處理程序之規定,進行交易與後續風險評估管理。
-
(三)未來研發計劃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仟元
| 單位:仟元 | ||||
|---|---|---|---|---|
| 研發產品 | 目前進度 | 再投入經費 | 預期完成日期 | 成功關鍵因素 |
| A.耐燃纖維素纖維 | 研發中 | 10,000 | 106.12 | 耐燃效果 |
| B.細丹尼抗靜電纖維 | 研發中 | 10,000 | 106.12 | 抗靜電纖維細丹尼化技術 |
| C.纖維素紡黏不織布 |
研發中 | 10,000 | 106.12 | 紡黏原液的成形 |
| D.原液染色母粒 | 研發中 | 10,000 | 106.12 | 母粒配色及纖維對色 |
| E.纖維素-離子液體 | 研發中 | 10,000 | 106.12 | 離子溶劑開發 |
| F.複合機能性紗線開發 | 研發中 | 10,000 | 106.12 | 複合紡絲技術及紗線加工技術 |
~ 187 ~
-
(四)最近年度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對於主管機關所頒布公司法、各項處理準則及公司治理守則等規定,本公司業務已配合辦 理,目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
(五)最近年度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本公司對於紡織科技之研究發展不遺餘力,一直配合市場與客戶需求,並依公司資金配置 來開發各項功能性產品,保持技術與產品領先地位。
-
(六)最近年度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公司經營一向秉持專業、誠信、卓越的經營原則,與客戶、廠商、銀行、股東及員工等均 維持良好的互動關係及企業形象。尚未有其他因素造成本公司所謂的企業形象改變而引發 危機狀況。
-
(七)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無併購其他公司或被其他公司併購之情事。
-
(八)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
(九)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
本公司目前進銷貨對象採分散配置,並無集中特定廠家之情形,料源規劃亦採國內外地區 及廠商分散原則,依上述情形及原則,已將產品之成本及市場風險降低。
-
(十)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 及因應措施:
-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並無股權大量移 轉或更換之情事。
-
(十一)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並無股權大量移 轉或更換之情事,故本公司經營權並無改變。
-
(十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應列明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 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聯繫中之重大訴訟、非訴訟或行政爭訟 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 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無。 -
(十三)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 188 ~
玖、特別記載事項
一、 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1. 關係企業概況
( 1 )關係企業組織圖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466)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466)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466)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466)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466)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1466) |
|||||
|---|---|---|---|---|---|---|---|---|---|
| 99.87% | |||||||||
| 巨 能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巨 能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全 聚 隆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2 )各關係企業基本資料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企業名稱 | 設立日期 | 地 址 | 實收資本額 | 主要營業或生產項目 |
巨能投資(股)公司 |
87/01/16 |
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05之4號1F |
$2,200 |
一般投資 |
拓昕投資(股)公司 |
87/08/25 |
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05之4號1F |
$2,600 |
一般投資 |
全聚隆生技(股)公司(註) |
87/08/25 |
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05之4號1F |
$2,200 |
布疋、衣著及化粧品等 批發買賣 |
聚茂生技(股)公司 |
102/12/20 |
彰化縣彰化市彰鹿路105之4號1F |
$5,000 |
不織布業 人造纖維製造買賣業 |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公司 |
100/07/15 |
彰化縣二水鄉南通路1段20巷50號 |
$500,000 |
不織布業 人造纖維製造買賣業 |
註:立翔投資 ( 股 ) 公司業已於 105 年 2 月 17 日消除。
~ 189 ~
( 3 )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單位:股: %
單位:股:% |
單位:股:% |
|||
|---|---|---|---|---|
| 企 業 名 稱 | 職 稱 |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 持有股份 | |
| 股 數 | 持股比例 | |||
巨能投資(股)公司 |
董事長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周文東 |
219,868 |
99.87% |
| 董 事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林澤忠 |
219,868 |
99.87% |
|
| 董 事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賴明毅 |
219,868 |
99.87% |
|
| 監察人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蔡琇薇 |
219,868 |
99.87% |
|
拓昕投資(股)公司 |
董事長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周文東 |
259,850 |
99.85% |
| 董 事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林澤忠 |
259,850 |
99.85% |
|
| 董 事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賴明毅 |
259,850 |
99.85% |
|
| 監察人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蔡琇薇 |
259,850 |
99.85% |
|
全聚隆生技(股)公司 |
董事長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周文東 |
219,870 |
99.87% |
| 董 事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林澤忠 |
219,870 |
99.87% |
|
| 董 事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賴明毅 |
219,870 |
99.87% |
|
| 監察人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蔡琇薇 |
219,870 |
99.87% |
|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公司 |
董事長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周文東 |
50,000,000 |
100% |
| 董 事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賴明毅 |
50,000,000 |
100% |
|
| 董 事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黃坤山 |
50,000,000 |
100% |
|
| 監察人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林澤忠 |
50,000,000 |
100% |
|
聚茂生技(股)公司 |
董事長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周文東 |
500,000 |
100% |
| 董 事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賴明毅 |
500,000 |
100% |
|
| 董 事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黃坤山 |
500,000 |
100% |
|
| 監察人 | 聚隆纖維(股)公司法人代表林澤忠 |
500,000 |
100% |
(1)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無。
(2) 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一般投資、不織布業、人造纖維製造業、布疋、衣著及化粧品等批發買賣。 註 1 :立翔投資 ( 股 ) 公司業已於 105 年 2 月 17 日消除。
2. 各關係企業營運概況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企業名稱 | 資本額 | 資產 總值 |
負債 總值 |
淨值 | 營業 收入 |
營業 利益 |
本期損益(稅後) |
每股盈餘(元)(稅後) |
|
|---|---|---|---|---|---|---|---|---|---|
巨能投資(股)公司 |
2,200 |
52 |
0 |
52 |
0 |
(1) |
(1) |
(0.004) |
|
拓昕投資(股)公司 |
2,600 |
131 |
0 |
131 |
0 |
(1) |
(1) |
(0.003) |
|
全聚隆生技(股)公司 |
2,200 |
126 |
1 |
125 |
0 |
(2) |
(2) |
(0.009) |
|
聚泰環保材料科技(股)公司 |
500,000 |
1,235,164 |
817,785 |
417,379 |
25,719 |
(78,665) |
(63,444) |
(1.269) |
|
聚茂生技(股)公司 |
5,000 |
4,864 |
40 |
4,824 |
(79) |
(97) |
(93) |
(0.19) |
註:立翔投資 ( 股 ) 公司業已於 105 年 2 月 17 日消除。
3.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不適用,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請詳第 132 頁。
4.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不適用,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請詳第 132 頁。
5. 關係報告書:不適用,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請詳第 132 頁。
~ 190 ~
-
二、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無。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
民國
105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
(1)本公司民國104年盈餘分配案 -
執行情形:民國
104年度盈餘分配,共計配發董監酬勞新台幣505,382元; 員工酬勞新台幣505,382元;股東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元。 -
(2)股東建議事項:無。 -
拾、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二 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191 ~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聲明書
日期: 106 年 03 月 14 日
本公司民國 105 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 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含獲利、績效及保 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 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 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 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 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 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 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
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 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的有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
105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 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 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 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 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 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
106年3月14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7人中,沒有人 持反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聚隆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周文東 簽章 總經理:林澤忠 簽章
==> picture [47 x 9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92 ~
聚 隆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周 文 東
==> picture [49 x 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