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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Apr 25, 2016
54331_rns_2016-04-25_64c2e110-7bb3-40ea-bc69-24659a587381.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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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或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对光迅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慎的尽职核杳,发表如下核杳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 890号"《关于核准武汉光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2014年9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数量 17, 317, 207. 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 38 元/股,按发行价格计算 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9, 999, 990. 66 元, 扣除发行费用 20, 395, 251. 90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9, 604, 738. 7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4]11332 号 《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
根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于《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 片与器件产业化项目》,项目总投资 60,963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49,267 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 11, 69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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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5年4月17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2015年4月16日起 不超过12个月。
2016年4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 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 还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1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站 (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 "2016-017 号" 公告)
三、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在保 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26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 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 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 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870万元(按一年以内(含一年)基准贷款利率计算)。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 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以 及减少财务费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决定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 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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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等的交易),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需要提前使用 募集资金,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使用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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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拟使用 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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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774$ 保荐代表人: 纪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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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