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Feb 19, 2014

54331_rns_2014-02-19_056e7303-32bb-4962-aaa0-9d45a8555014.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2014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按产品或
劳务细分

关联人
预计金额
(上限)
(万元)
占同类
交易额
的比重
上年实际发
生的总金额
(万元)
占同类
交易额
的比重
采购
原材料
原材料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 0.60% 668 0.41%
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100 0.06% 12 0.01%
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2,500 1.50% 2,087 1.28%
美国美光通信公司 650 0.39% 550 0.34%
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 2,000 1.20% 1,648 1.01%
采购燃料
和动力
水、电、
汽费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1,500 67% 1,303 49.46%
销售产品
产品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000 10.65% 20,369 9.73%
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500 0.20% 31 0.01%
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0 0.40% 707 0.34%
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0 0.08% 90 0.04%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1,000 0.40% 260 0.12%
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100 0.04% 36 0.02%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100 0.04% 7
接受关联
人提供的
劳务
租赁
办公楼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800 100% 740 100%
技术劳务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300 60% 0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200 40% 119 100%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7

餐饮及后 1,500 100% 1,176 100% 勤服务[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 ]

1、2014 年2 月18 日召开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来自武汉邮电科学 研究院的四名关联董事鲁国庆、余少华、徐杰、夏存海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 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 2、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

  • 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1,633,243,800 元;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 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 品的研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经营本院及 直属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院及直属企业科研 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备件的进口业务;承办本 院及直属企业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邮科院总资产20,815,215,149.74 元、净资产8,712,480,920.22 元、2012 年度 净利润548,006,065.09 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 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00 万元。

2、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33,000 万元; 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 号;主营业务: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 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和销售,系统集成、代理销售。相关工程设计、 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等;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烽火通信总资产 12,534,469,703.24 元、净资产5,987,460,940.34 元、201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8,182,951,827.58 元,净利润563,227,092.95 元。(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7

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9,000 万元。

3、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41,200 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 号;主营业务:生产通信直放站和移动通信 室内覆盖系统系列产品;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武汉虹信总资产3,418,287,532.22 元、净资产941,839,167.52 元、201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212,844,427.41 元,净 利润1,940,205.69 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 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 万元。

  • 4、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16,500,000

  • 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2 号楼;主营业务:光纤预制作和光 纤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烽火腾仓总资 产392,439,609.98 元、净资产251,207,740.27 元、201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415,508,962.16 元,净利润36,030,155.45 元。

  •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

  • 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 2014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600 万元。

  • 5、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41,668,500

  • 元;住所:洪山区珞狮路122 号;主营业务: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 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等;截 止2012 年12 月31 日,理工光科总资产283,884,974.71 元、净资产197,702,199.95

  • 元、201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0,352,162.43 元,净利润39,164,750.25 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

  • 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 2014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 万元。

  • 6、武汉虹旭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军;注册资本:15,000,000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7

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 号;主营业务:无线设备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 设计、服务、咨询;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武汉虹旭总资产120,121,955.87 元、 净资产62,358,028.28 元、201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3,234,475.90 元,净利润 52,011,893.67 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 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 万元。

7、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75,000,000 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 号;主营业务:城域网宽带IP 通信技术研究,及相 关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武汉烽火网络总资产 514,071,647.45 元、净资产209,851,159.15 元、201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336,766,200.73 元,净利润9,009,970.89 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 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 万元。

  • 8、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26,448,500 元;

  • 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 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 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检测认证;物业 管理。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武汉同博科技总资产110,916,944.13 元、净资产 36,999,003.83 元、201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6,070,416.74 元,净利润2,624,676.46 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 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200 万元。

  • 9、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5,000,000 元;

  •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三栋七楼;主营业务:从事通信产品研 发、市场(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7

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际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 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 产15,508,026.18 元、净资产5,523,752.32 元、201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6,361,279.54 元,净利润465,367.87 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 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 万元。

10、美国美光通信公司。注册资本:50,000 美元;住所:旧金山市蒙哥马利大 街300 号535 单元(300 Montgomery Street, Suite 535 San Francisco);主营业 务:从事通信产品研发、市场(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 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际专营专控商 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止2012 年12 月31 日,美国美 光通信公司总资产8,444,732.09 元、净资产2,150,400.40 元、2012 年度主营业务 收入4,119,164.71 元,净利润434,576.96 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 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14 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50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 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 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已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工 作用房租赁协议》、《物业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 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 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14 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 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每笔具体合同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7

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 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 的框架内进行的,交易是公允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 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4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 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