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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3

Mar 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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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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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光迅科技 股票代码:002281

信息披露义务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一致行动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

股份变动性质:因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持股数 量增加,同时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控股股东减持、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引致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30 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 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光迅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 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目录

释 义..............................................................................................................................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6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一致行动人声明.......................................................................................................... 15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烽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火科技
一致行动人、中国信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科集团
上市公司、光迅科技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准则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鲁国庆
注册资本 64,731.58万元
注册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581816138L
营业期限 2011-09-06至无固定期限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环境
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
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
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
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
经营范围
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
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
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
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92.6905%;武汉金融控股(集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团)有限公司持股4.6157%;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的姓名或名称
2.693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企业名称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鲁国庆
注册资本 3,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L0GG411
营业期限 2018-08-15至无固定期限

2

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 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 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 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 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 经营范围 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 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 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的姓名或名称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中国信科集团实际控制烽火科技,双方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
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鲁国庆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中国
陈亮 董事 中国 中国
王闽晋 董事 中国 中国
何书平 董事 中国 中国
戈俊 董事 中国 中国
卫红 监事 中国 中国
丁峰 监事 中国 中国
罗锋 监事 中国 中国
肖波 财务负责人 中国 中国

(二)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鲁国庆 董事长、党委书记 中国 中国
何书平 总经理、董事 中国 中国
张建恒 外部董事召集人 中国 中国
张雅林 外部董事 中国 中国
郭浩 外部董事 中国 中国
傅俊元 外部董事 中国 中国
向军 纪委书记 中国 中国

3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总会计师 中国 中国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四、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上市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烽火通信 上交所 600498 41.6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长江通信 上交所 600345 28.63%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信科移动 上交所 688387 41.0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电信 上交所 600198 14.53%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理工光科 深交所 300557 6.59%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控股股东减持以及因上市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及回购等事项引致持股比例下降。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 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控股股东减持以及因上市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及回购等事项引致持股比例下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
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14.10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14.10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2014.10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烽火科技 97,242,513 47.7854% 47.7854% 291,478,944 37.2270% 37.2270%
中国信科
集团
—— —— —— 16,960,646 2.1662% 2.1662%
合计 97,242,513 47.7854% 47.7854% 308,439,590 39.3931% 39.393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国信科集团系公司的实际控人,烽火科技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信科集 团实际控制烽火科技,双方为一致行动人。

1、2014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期间,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1,993,076 股,完成减持后持有公司 46.8059%股份,持股 比例减少 0.9794%。

2、2015 年 1 月 26 日,公司向 2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9.1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203,498,584 股增加至 209,889,584 股。本次 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数量不变,持有公司 45.3807%股份,比例 减少 1.425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

3、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回购注销了 161,0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209,889,584 股减少到 209,728,584 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数量不变,持有公司 45.4156%的股份, 比例增加 0.03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4、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回购注销了 8.7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209,728,584 股减少到 209,641,584 股。本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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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注销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数量不变,持有公司 45.4344%的股份, 比例增加 0.01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 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

5、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9,641,58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 元(含税),拟分 配利润共计 104,820,792.00 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上 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实施完毕。该等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 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628,924,752 股。本次利润分配后,烽火科技持有的股份数 变更为 285,748,311 股,烽火科技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3%,比例不变。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6、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回购注销了 2.4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628,924,752 股减少为 628,900,752 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有的股份数不变,烽火科技持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5.4362%,比例增加 0.0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在 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 (070))。

7、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向 5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628,900,752 股增加至 646,300,752 股。本次 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数量不变,持有公司 44.2129%股份,比例 减少 1.2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 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8、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向 9 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136.2 万股限制 性股票,本次授予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646,300,752 股增加至 647,662,752 股。本次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数量不变,持有公司 44.1199%股 份,比例减少 0.09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 载的《关于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2))。

9、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回购注销了 339,0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 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647,662,752 股减少至 647,323,752 股。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数量不变,持有公司 44.1430%的股份,比 例增加 0.02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

7

于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01))。

10、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回购注销了 80.7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 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647,323,752 股减少至 646,516,752 股。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数量不变,持有公司 44.1981%股份,比例 增加 0.05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 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02))。

11、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向 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其中有 5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 取消授予上述 5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合计持有的 13.8 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授 予。本次授予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646,516,752 股增加至 648,378,752 股。 本次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数量不变,持有公司 44.0712%股份, 比例减少 0.12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0(009))。

12、经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分别以《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564 号)以及《关于核 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 号) 批准,光迅科技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 28,653,166 股 股份,控股股东烽火科技用自有资金认购 5,730,633 股。该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光迅科技的总股本增至 677,031,918 股,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数量变更为 291,478,944 股,持股比例变更为 43.0525%,比例减少 1.0187%。非公开发行的 股份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上市。

13、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回购注销了 63.6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 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677,031,918 股减少至 676,395,918 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有的股份数不变,持有公司 43.0929%的股份, 比例增加 0.04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31))。

14、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向 70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95.2 万股限制性股 票,本次授予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676,395,918 股增加至 697,347,918 股。 本次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数量不变,持有公司 41.7982%股份,

8

比例减少 1.294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48))。

15、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4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697,347,918 股增加至 697,851,918 股。本次 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数量不变,持有公司 41.7680%股份,比例 减少 0.03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 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1))。

16、2021 年 5 月 25 日,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涉及注销股份 216,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697,851,918 股 减少至 697,635,91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 载的《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0))。注销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有公司 41.7810% 股份,比例增加 0.0129%。

17、2021 年 5 月 25 日,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涉及注销股份 87,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697,635,918 股 减少至 697,548,91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 载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1))。注销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有公司 41.7862% 股份,比例增加 0.0052%。

18、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向 1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7.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697,548,918 股增加至 699,824,918 股。本次 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数量不变,持有公司 41.6503%股份,比例 减少 0.135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 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58))。

19、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回购注销 416,0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 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699,824,918 股减少至 699,408,918 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股数量不变,持有公司 41.6750%股份,比例增 加 0.02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 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9

20、2022 年 12 月 30 日,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涉及注销股份 1,234,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699,408,918 股减少至 698,174,918 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83))。注销完成后,控股股东烽火科技持有公司 41.7487%股份, 比例增加 0.0737%。

21、经中国信科集团、中国证监会分别以《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信科投管[2021]22 号)以及《关于核准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8 号) 批准,2023 年 2 月 24 日,光迅科技发行普通股(A 股)84,803,234.00 股。光迅 科技发行前股本为 698,174,918.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申请增加股本 84,803,234.00 股,变更后的总股本为 782,978,152.00 股。中国信科集团用自有资 金通过认购公司 2023 年 2 月 24 日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持有公司 16,960,646 股,控 股股东烽火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信科集团合计持有公司 308,439,590 股,持 股比例合计为 39.3931%,合计持股比例减少 2.3556%。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于 2023 年 4 月 3 日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10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二 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 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3、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4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5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6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 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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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地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
苏南路1号(自贸区武汉
片区)
股票简称 光迅科技 股票代码 00228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
8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
持股5%以上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拥有境内、外两
个以上上市公司的
控制权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
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影响公司
总股本,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97,242,513股
持股比例:直接持有47.7854%
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97,242,513股
拥有表决权股份比例:47.7854%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291,478,944股
持股比例:直接持有37.2270%
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291,478,944股
拥有表决权股份比例:37.2270%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023年4月3日
方式:
集中竞价减持、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主动变化;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影响公司总
股本,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是√自有资金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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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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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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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 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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