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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4

Aug 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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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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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管胡强高先生及公司高管徐勇先生、向明女士、卜勤练先生、 张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高管胡强高先生及公司高管徐勇先生、向明女士、卜勤练先生、 张军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230,000 股,即 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9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高管胡强高先生及公司高管徐勇先生、向明女士、卜勤练先生、张军先 生分别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胡强高 董事、总经理 406,200 0.0511%
徐勇 副总经理 323,650 0.0408%
向明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29,500
0.0289%
卜勤练 副总经理 301,600 0.0380%
张军 副总经理 301,100 0.0379%
合计 1,562,050 0.1967%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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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董事及高管拟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201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解除 限售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230,000 股,即 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9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相关股东拟减持数 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胡强高 董事、总经理 50,000 0.0063%
徐勇 副总经理 50,000 0.0063%
向明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0,000
0.0050%
卜勤练 副总经理 40,000 0.0050%
张军 副总经理 50,000 0.0063%
合计 230,000 0.0290%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4 年9 月25

  • 日-2024 年12 月24 日),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权激励授予时的承诺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拟减持股东所持有的股份为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其解除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执行。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 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 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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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2、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管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 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相关股东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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