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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May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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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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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325.91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 1.67%。

  •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967 人。

  •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8.27 元/股。

  •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股票上市日:2025 年6 月3 日。

  •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及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2025 年5 月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向96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25.91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2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 1、首次授予日:2025 年5 月20 日

  • 2、首次授予价格:28.27 元/股

  • 3、首次授予对象:公司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

  • 4、首次授予人数:967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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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5、首次授予数量:1,325.91 万股

  •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光迅科技A 股普通股

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数量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的份额(万股)
占授予总
量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黄宣泽 董事长 7.50 0.5656% 0.0095%
胡强高 董事、总经理 7.50 0.5656% 0.0095%
向明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6.60 0.4978% 0.0083%
卜勤练 副总经理 6.60 0.4978% 0.0083%
张军 副总经理 6.60 0.4978% 0.0083%
刘家胜 副总经理 5.61 0.4231% 0.0071%
何宗涛 副总经理 5.61 0.4231% 0.0071%
余圆 副总经理 5.61 0.4231% 0.0071%
向东亮 职工董事 3.00 0.2263% 0.0038%
其他相关核心骨干人员(958 人) 1,271.28 95.8798% 1.6019%
合计(967 人) 1,325.91 100.0000% 1.6708%

注: (1)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不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36 个 月、48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 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 计划进行锁定。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 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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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三、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5-2027 年的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 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且不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
2025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9%,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
业75 分位值;
2025 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3%。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7%且不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
2026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9%,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
业75 分位值;
2026 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且不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
2027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9%,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
业75 分位值;
2027 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3%。

注: (1)“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净资产 收益率”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 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

(3)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 大的样本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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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 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

2、激励对象层面的个人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分 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 划分为A、B、C 和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评价标准 A B C D
加权分数(S) S≥90 90>S≥80 80>S≥60 S<60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50% 不能解除限售

在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各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 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 格的孰低值。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2025年5月20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 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为: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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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三)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 1、公司未触及上述“四、(一)”的任一情形。

  • 2、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所有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

  • “四、(二)”的任一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首次 授予条件的967 名激励对象授予1,325.9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 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85名激励对象中,鉴于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18人的激励对象 资格,其合计持有的31.09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取消授予。调整后,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85名调整为967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57.00万股调整为1,325.91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七、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 年5 月21 日出具了《武汉光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420C000128 号],对公司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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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5 年5 月21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5 年5 月21 日止,贵公司完成了向黄宣泽等967 名激励对象发行13,259,100.00 股限制性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28.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4,834,757.00 元,股本总额增加13,259,100.00 元,资本公积增加361,575,657.00 元。上述 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己全部存入贵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分行,账号为571680579702 的银行账户内。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累 计实收人民币806,851,752.00 元,其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 13,259,100.00 元,占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的1.64%,全部为货币资金出资。

八、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5月20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5 年6 月3 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和上市日均不属于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 十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等窗口期情 形。

2025 年4 月24 日,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光 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 励计划之日起60 日内(即至2025 年6 月23 日),公司将完成登记、公告等相 关程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5 年6 月3 日,符合相 关规定。

九、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793,592,652 股增加至 806,851,752 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单独持有公司291,478,94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36.73%。首次授予完成后,烽火科技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变为36.13%。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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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407,618 13,259,100 33,666,71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3,185,034 0 773,185,034
合计 793,592,652 13,259,100 806,851,752

十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十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 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 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董事会已确定本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 年5 月20 日,经测算,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合计为19,610.21 万元,则2025 年—2029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万股)
限制性股票
成本(万元)
2025 年
(万元)
2026 年
(万元)
2027 年
(万元)
2028 年
(万元)
2029 年
(万元)
1,325.91 19,610.21 4,130.85 7,081.46 5,174.92 2,542.06 680.91

注: 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激励 作用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本激 励计划会有利于稳定公司团队,同时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 率,对公司业绩的长期向好,发挥正向的作用。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 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 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三、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 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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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5.91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 股本的1.67%,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后,按新股本806,851,752 股摊薄计算,2024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82 元。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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