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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un 1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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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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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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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014.08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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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予人数:74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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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予价格:10.99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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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予的股票上市日:2023 年6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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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董 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2023 年6 月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741 名 激励对象授予2,014.08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 年6 月6 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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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予日:2023 年6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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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予价格:10.99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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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予对象:公司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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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予人数:74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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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授予数量:2,014.08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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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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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光迅科技A 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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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数量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的份额(万股) |
占授予总 量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
|---|---|---|---|---|
| 黄宣泽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14.7 | 0.73% | 0.02% |
| 胡强高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14.7 | 0.73% | 0.02% |
| 卜勤练 | 副总经理 | 14.1 | 0.70% | 0.02% |
| 张军 | 副总经理 | 14.1 | 0.70% | 0.02% |
| 向明 | 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 14.1 | 0.70% | 0.02% |
| 其他相关核心骨干人员(736人) | 1,942.38 | 96.44% | 2.48% | |
| 合计(741人) | 2,014.08 | 100.00% | 2.57% |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36 个 月、48 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 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 计划进行锁定。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 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三、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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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2025 年的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 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条件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6%且不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9%,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 业75分位值; 2023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1%。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7%且不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9%,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 业75分位值; 2024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2%。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且不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9%,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 业75分位值; 2025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3%。 |
注: (1)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净资产收 益率”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 响净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
(3)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 大的样本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 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在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各 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 评价标准 | A | B | C | D |
|---|---|---|---|---|
| 加权分数(S) | S≥90 | 90>S≥80 | 80>S≥60 | S<60 |
| 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80% | 50% | 不能解除限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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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条件为:
(一)公司需满足的条件: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业绩条件为:以2020 年业绩为基数,公司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4%,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 分位值水平;2021 年净资产 收益率不低于8%,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 分位值水平;2021 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 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0%。
2、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三)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为3.44%,高于同行业对标企业50 分位值 水平(-5.34%);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为8.89%,高于同 行业对标企业50 分位值水平(0.76%);2021 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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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为31.8%,不低于20%,满足授予条件。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36 个月内未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所有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 “四、(二)”的任一情况。
综上,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41 名激励对象授予2,014.08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763 名激励对象中,因公司高管徐勇在授 予日2023 年6 月5 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将暂缓向上述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4.1 万股,待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 会审议上述1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认购 限制性股票,18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 会同意取消授予上述21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合计持有的64.95 万股限制性股 票将取消授予。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 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63 名变更为741 名,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93.13 万股调整为2,014.08 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 本次实施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 年6 月6 日出具了《武汉光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562 号),对公司截至 2023 年6 月6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止2023 年6 月6 日止,贵公司完成了向黄宣泽等741 名激励对象发行20,140,800 股限 制性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10.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1,347,3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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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本总额增加20,140,800.00 元,资本公积增加201,206,592.00 元。上述 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已全部存入贵公司在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营 业部,账号为571680579702 的银行账户内。变更后注册资本(股本)累计实收 人民币803,118,952.00 元,其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20,140,800.00 元,占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的2.51%,全部为货币资金出资。
七、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 年6 月5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为2023 年6 月21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和上市日均不属于公司 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可能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 易日内等窗口期情形。
2023 年4 月19 日,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光 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按照《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 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 日内(即2023 年6 月18 日),公司将按相关规 定召开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鉴于2023 年3 月26 日至2023 年4 月25 日为公司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的 窗口期,按规定上述期间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规定,上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60 日期限之内。 因此,公司需在2023 年6 月24 日内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本次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上市日为2023 年6 月21 日,符合相关规定。
八、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782,978,152 股增加至803,118,952 股。在本次股份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单独持有公司291,478,9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23%。
本次授予完成后,烽火科技持有的股份数不变,烽火科技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36.29%。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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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 有限售流通股 | 102,159,542 | 20,140,800 | 122,300,342 |
| 无限售流通股 | 680,818,610 | 0 | 680,818,610 |
| 合计 | 782,978,152 | 20,140,800 | 803,118,952 |
十、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估值模型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 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 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进行摊销,并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董事会 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 年6 月5 日,经测算,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 成本合计为32,769.08 万元,则2023 年-2027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万股) |
限制性股票 成本(万元) |
2023 年 (万元) |
2024 年 (万元) |
2025 年 (万元) |
2026 年 (万元) |
2027 年 (万元) |
|---|---|---|---|---|---|---|
| 2,014.08 | 32,769.08 | 6,902.75 | 11,833.2 | 8,647.40 | 4,247.84 | 1,137.82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 向激励作用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 但本激励计划会有利于稳定公司团队,同时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 经营效率,对公司业绩的长期向好,发挥正向的作用。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 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 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二、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14.08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2.57%, 对公司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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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按新股本803,118,952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76 元。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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