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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pr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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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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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议有关议案 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推进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对《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指导要求,结合本 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目前最新情 况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施。该事项的 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对《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指导要求,结合本 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目前最新情 况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推进本次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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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对《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情况、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2021 年度财务数据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关于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延长武汉藏龙光电子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期限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武汉藏龙光电子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 事项是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考虑后所做出的决定,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2、此次延长武汉藏龙光电子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期限的议 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

3、此次将武汉藏龙光电子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期限延长三 年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表示同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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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 泉 郑春美 肖永平 冉明东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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