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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pr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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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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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8,653,166.00 股
2、发行价格:28.4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13,749,914.4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95,721,822.57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8,653,166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19 年 4 月 25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不 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人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 5,730,633 股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余 6 家投资者认购的 22,922,533 股股票限 售期为 12 个月,自 2019 年 4 月 25 日起计算,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 义3 释 |
|
|---|---|
| 公司基本情况4 第一节 |
|
|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5 |
|
| 一、本次发行类型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
|
| 三、本次发行过程5 | |
| 四、发行方式11 | |
| 五、发行数量11 | |
| 六、发行价格11 七、募集资金总额11 |
|
| 八、发行费用12 | |
| 九、募集资金净额12 | |
| 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的验资情况 | 12 |
|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3 |
| 十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13 | |
| 十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13 | |
| 十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7 |
| 十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8 |
|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9 |
|
|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0 第四节 |
|
|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第五节 |
24 |
|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24 |
|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24 | |
| 三、发行人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4 |
|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4 |
|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26 |
|
| 备查文件27 第七节 |
|
| 一、备查文件27 | |
| 二、查询地点27 | |
| 三、查询时间27 | |
释 义
|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
|---|---|
| 简称 | 释义 |
|---|---|
| 发行人、光迅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证券投资 |
|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 |
|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 |
| 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等不 | |
| 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 |
| 129,260,150股A股股票的行为 |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 股东大会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 《实施细则》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
| 《公司章程》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 元 | 人民币元 |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为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 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文)
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英文)
二、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 88 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 1 号
三、注册资本:648,378,752 元(发行前)
677,031,918 元(发行后)
四、法定代表人:余少华
五、所属行业: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六、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 相关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研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软 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票简称:光迅科技
股票代码:002281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董事会秘书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毛浩 电话:027-87694060 传真号:027-8769406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九、互联网网址:http://www.accelink.com/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是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18 年 5 月 10 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8 年 5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8 年 9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的有效期至 2019 年 9 月 9 日。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8 年 12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9 年 1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收到该批复并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三、本次发行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2019 年 3 月 12 日)。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 于 28.40 元/股。
(一) 发行时间安排
| 交易日 | 发行安排 | |
|---|---|---|
| 年 月 日 2019 3 11 |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向证监会报送本次非公开发 | |
| (T-3日)周一 | 行的发行方案。 | |
| 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 ||
| 及《申购报价单》。 | ||
| 年 月 日 2019 3 12 |
接受投资者咨询。 | |
| (T-2 日)周二 |
||
| 年 月 日 2019 3 13 |
接受投资者咨询。 | |
| (T-1 日)周三 |
||
| 年 月 日 2019 3 14 |
投资者缴纳认购保证金,接受投资者报价(9:00-12:00)。 | |
| (T 日)周四 |
||
| 年 月 日 2019 3 15 |
启动追加发行并与投资者沟通追加认购事项 | |
| 至 年 月 日 2019 3 22 |
||
| 年 月 日 2019 3 25 |
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 |
| 周一 | (追加)》及《申购报价单(追加)》。 | |
| 年 月 日 2019 3 26 |
接受投资者咨询。 | |
| 周二 | ||
| 年 月 日 2019 3 27 |
接受投资者咨询。 | |
| 周三 | ||
| 年 月 日 2019 3 28 |
投资者缴纳追加认购保证金, 接受投资者报价 |
|
| 周四 | (9:00-17:00)。 | |
| 年 月 日 2019 3 29 |
根据认购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配售对象及其获 | |
| 周五 | 配股份。 | |
| 年 月 日 2019 4 1 |
||
| 周一 | 将初步发行情况向证监会报备。 | |
| 年 月 日 2019 4 2 |
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 | |
| 周二 | 退还未获得配售者的认购保证金。 |
| 年 月 日至 2019 4 3 4 月 日 |
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 |
|---|---|
| 8 年 月 日 2019 4 9 |
认购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并 |
| 周二 | 验资。 |
(二)发送认购邀请书情况
2019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与申万宏源共同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邀请 书的发送对象名单,并向 66 家机构及个人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 家、前 20 大股东(不 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 2019 年 2 月 28 日收盘后股东名册为准,其中 12 个股东与其他投资者重复), 其他对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27 家(其中 4 家 投资者与前述投资者重复)。通过邮件回复或电话确认,66 家机构全部收到了 认购邀请书。
(三)询价对象认购情况
2019 年 3 月 14 日上午 09:00-12:00,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 主承销商共收到 5 家投资者回复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
1.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 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 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了自有资金承诺函,承 诺以自有资金认购,因此不需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和备案;上述需缴纳认购保证金 的投资者均已按照《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 约定合计缴纳认购保证金 2,000 万元,为有效报价。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九泰泰富定增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公募基金;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二组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 组合均为社保基金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和
7
备案。上述公司管理的产品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综上,参与首轮报价的投资者所管理的产品均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登记和备案,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的投资者均已缴纳保证金。因此,5 家投资者的报价均有效。
| 序号 | 发行对象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元)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否为有效 申购报价单 |
|---|---|---|---|---|---|
| 1 | 九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28.40 | 102,000,000.00 | 否 | 是 |
| 2 | 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28.50 | 102,000,000.00 | 否 | 是 |
| 国新投资有 | 29.79 | 150,000,000.00 | |||
| 3 | 限公司 | 29.25 | 150,000,000.00 | 是 | 是 |
| 28.68 | 150,000,000.00 | ||||
| 中原股权投 | 28.60 | 102,000,000.00 | |||
| 4 | 资管理有限 | 28.50 | 102,000,000.00 | 是 | 是 |
| 公司 | 28.40 | 102,000,000.00 | |||
| 5 | 鹏华基金管 | 28.45 | 115,000,000.00 | 否 | 是 |
| 理有限公司 | 28.88 | 110,000,000.00 |
(四)定价情况
在首轮申报期结束后,参与首轮报价的 5 名投资者共计申购 571,000,000.00 元,低于本次发行拟询价发行金额 81,600.00 万元。首轮报价最低申购价格为 28.40 元/股,根据《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 约定,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 28.40 元/股。
(五)追加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
鉴于上述首轮认购的有效申购时间截止后,获配投资者认购股份数量低于批 文核准数量、认购资金未达到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且认购家数少于 10 家, 按照《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相关规则和约 定,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准备启动追加发行程序。
2019 年 3 月 15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后启动了追加发行程序。2019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 68 名投资者发送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追 加认购)》")。发送范围为首轮发出《认购邀请书》的 66 名投资者与福建省安 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欧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通过邮件回复和电话确认,68 名投资者全部收到了《认购邀请书(追 加认购)》。
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企业,其出资方 为:
| 名称 | 投资方名称/姓名 | ||
|---|---|---|---|
| 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 福建省晋江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企业,其出资
方为:
| 名称 | 投资方名称/姓名 |
|---|---|
| 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欧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有限合伙企业,其出资方为:
| 名称 | 投资方名称/姓名 |
|---|---|
| 上海欧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胡黎明 |
| 胡子扬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追加发行新增的两名投资者及其最终出资方不包 括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六)追加认购发行报价情况
2019 年 3 月 28 日 9:00-17:00 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1 家投资者发出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购报价单(追加)》及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私募基 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 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经主承销商和律师共同核查,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已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备案;已按照《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追加)》的约定缴纳认购保证金 500 万元,为有效报 价。
综上,1 家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与申购,并符合《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因此,1 家投资者的申购有 效。
投资者报价情况如下:
| 序 | 投资者名称 | 发行价格 | 申购金额 | 是否缴纳 | 是否为有效 |
|---|---|---|---|---|---|
| 号 | (元/股) | (元) | 保证金 | 申购报价单 | |
| 1 | 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40 | 80,000,000.00 | 是 | 是 |
经统计,截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 17: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缴纳的 申购保证金共计 25,000,000 元,其中获得配售的申购保证金 25,000,000 元。
(七)发行报价结束后获配情况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价的认购对象共 7 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确认:有 效认购对象 7 家,获得配售的金额为 813,749,914.40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28,653,166.00 股,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规 模上限(129,260,150 股)。发行对象 7 家,未超过 10 家,且全部以现金认购, 认购价格均不低于 28.40 元/股,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获配数量 如下:
| 序 号 |
认购对象 | 认购产品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
| 九泰基金管 | 九泰锐益定增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3,239,437 | 92,000,010.80 | |
| 1 | 理有限公司 | 九泰泰富定增主 题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2,112 | 9,999,980.8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 一三组合 |
2,183,098 | 61,999,983.20 | ||
|---|---|---|---|---|
| 2 | 大成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八零二组合 |
1,056,338 | 29,999,999.2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 一一组合 |
352,113 | 10,000,009.20 | ||
| 3 | 国新投资有 限公司 |
- | 5,281,690 | 149,999,996.00 |
| 4 | 中原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
- | 3,591,549 | 101,999,991.60 |
| 5 |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全国社保基金五 零三组合 |
4,049,295 | 114,999,978.00 |
| 6 | 福建省安芯 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 | 2,816,901 | 79,999,988.40 |
| 7 | 烽火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 |
- | 5,730,633 | 162,749,977.20 |
| 合计 | 28,653,166 | 813,749,914.40 |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28,653,166 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 28.40 元/股等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相当于发行询价截止 日(2019 年 3 月 1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32.07 元/股的 88.56%,相当于询价 截止日(2019 年 3 月 14 日)收盘价 33.90 元/股的 83.78%。
七、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募集总额(含发行费用)为 813,749,914.40 元。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为 18,028,091.83 元(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具体明细如下:
| 项目 | 不含税金额(元) |
|---|---|
| 承销保荐费 | 16,889,149.17 |
| 律师费 | 820,754.72 |
| 审计及验资费 | 283,018.87 |
| 上市登记费 | 28,653.17 |
| 文件制作费用 | 6,515.90 |
九、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13,749,914.4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等发 行相关费用(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 18,028,091.8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95,721,822.57 元。
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的验资情况
1、2019 年 4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A11637 号《验资报告》:截止 2019 年 4 月 8 日 17:00 止,申万宏源 已收到网下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捌亿壹仟叁佰柒拾肆万玖仟玖佰壹拾肆元肆 角(人民币 813,749,914.40 元),其中截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 17:00 止缴纳的网 下认购保证金部分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人民币 25,000,000.00 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8 日 17:00 止缴纳的网下认购余额部分为人民币柒亿捌仟捌佰柒拾肆 万玖仟玖佰壹拾肆元肆角(人民币 788,749,914.40 元)。
2、2019 年 4 月 1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E1017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4 月 9 日止,武汉光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28,653,166 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 28.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749,914.4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为人民币 18,028,091.83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5,721,822.57 元。所有认购资金均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 28,653,166.00 元,增加 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767,068,656.57 元。
十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武汉 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严格落实募集资金的存管、使用、信息披露、监管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流程。本次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具体账户如下:
户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421867018018800104490
十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资料。经确认,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上市日的 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06414003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16 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 号院 1 号楼 801-16 室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03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企业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0924339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32 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9 年 04 月 12 日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09 号经营)。
3、企业名称: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2JNW8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 3 号楼 1 单元 5 层 501-A59(园区)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 3 号楼 1 单元 5 层 501-A59(园区)
法定代表人:高翎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企业名称: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3X5ELJ7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与云港路交汇处金融广场北侧三 层 301 房间
法定代表人:马洪斌
注册资本:2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 日
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企业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70788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册资本:1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12 月 22 日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它业务。
6、企业名称: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348Q6N7Q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江浦社区企业运营中心大厦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1 日
经营范围: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与股权相关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对从事股权投资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提供与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管理 与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企业名称: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81816138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鲁国庆
注册资本:64,731.58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09 月 06 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及公共 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 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 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 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 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 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除发行人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外,本次 发行 6 家获配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投资者出具的情况说明,并经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及与前述机构及 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与 6 家获配发行对象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 联关系。
| 序号 | 获配对象 | 获配股数 (股) |
限售期 (月) |
|---|---|---|---|
| 1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591,549 | 12 |
| 2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591,549 | 12 |
| 3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5,281,690 | 12 |
| 4 | 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591,549 | 12 |
| 5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049,295 | 12 |
| 6 | 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16,901 | 12 |
| 7 |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5,730,633 | 36 |
| 合计 | 28,653,166 | - |
(三)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四)主承销商对认购资金来源的核查意见
7 家获配的发行对象中,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2 个产品 参与认购,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3 个产品参与认购,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 1 个产品参与认购、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1 个产 品参与认购。
主承销商对上述对象进行了核查,除烽火科技外,确认其他发行对象不包括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 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 形。
(五)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烽火科技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均已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均出于经营需要, 系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市场公平原则进行的等价有偿行为,价格公允,没有背离可 比较的市场价格,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年度报告及临 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六)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烽火科技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请见公司披露的《武汉光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 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四、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 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 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2、本次发行对象中,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之情形,均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格及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和发行人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发行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发行 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发行已获得所需的批准,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2、本次发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符合本次发 行认购邀请书的约定;为本次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单合法、有 效;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28,653,166.00 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光迅科技,证券代码:002281
三、新增股份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9 年 4 月 25 日(上市首日)
五、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人控股股东烽火科技认购的 5,730,633 股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余 6 家认购对象认购的 22,922,533 股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自 2019 年 4 月 25 日起 计算,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 股份类型 | 数量(股) | 比例(%) | (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 股 A |
19,817,000 | 3.06 | 28,653,166 | 48,470,166 | 7.16 |
| 二、无限售条件 股 A |
628,561,752 | 96.94 | 0 | 628,561,752 | 92.84 |
| 股份总数 | 648,378,752 | 100.00 | 28,653,166 | 677,031,918 | 100.00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 A 股前 10 名股东变化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截止 2019 年 2 月 28 日收盘后):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 股持股比 A 例(%) |
|---|---|---|---|
| 1 |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85,748,311 | 44.07 |
| 2 | 江苏中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089,291 | 4.02 |
| 3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669,500 | 1.18 |
| 4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5,500,000 | 0.85 |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190,982 | 0.80 |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央企结 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832,943 | 0.75 |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交 500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376,667 | 0.68 |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媒体互 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33,458 | 0.62 |
| 9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 4,005,603 | 0.62 |
| 10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 略优选 |
3,914,702 | 0.60 |
2、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 A 股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截止 2019 年 4 月 17 日):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A股持股比例 (%) |
|---|---|---|---|
| 1 |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91,478,944 | 43.05 |
| 2 | 江苏中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986,591 | 3.84 |
| 3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10,049,295 | 1.48 |
| 4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669,500 | 1.13 |
| 5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5,281,690 | 0.78 |
| 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央企结 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036,427 | 0.74 |
|---|---|---|---|
| 7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 4,005,603 | 0.59 |
| 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交 500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985,867 | 0.59 |
| 9 | 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591,549 | 0.53 |
| 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泰锐益定增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39,437 | 0.48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未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非公开发 行而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职务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 姓名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
| 余少华 | 董事长 | 151900 | 0.0234% | 151900 | 0.0224% |
| 夏存海 | 副董事长 | 151900 | 0.0234% | 151900 | 0.0224% |
| 吴海波 | 董事 | 143450 | 0.0221% | 143450 | 0.0212% |
| 胡广文 | 董事、总经理 | 324800 | 0.0501% | 324800 | 0.0480% |
| 金正旺 | 董事、副总经理 | 307900 | 0.0475% | 307900 | 0.0455% |
| 姜伯平 | 董事 | 0 | 0.0000% | 0 | 0.0000% |
| 卢炎生 | 董事 | 0 | 0.0000% | 0 | 0.0000% |
| 刘泉 | 独立董事 | 0 | 0.0000% | 0 | 0.0000% |
| 郑春美 | 独立董事 | 0 | 0.0000% | 0 | 0.0000% |
| 肖永平 | 独立董事 | 0 | 0.0000% | 0 | 0.0000% |
| 冉明东 | 独立董事 | 0 | 0.0000% | 0 | 0.0000% |
| 陈建华 | 监事会主席 | 0 | 0.0000% | 0 | 0.0000% |
| 张继军 | 监事 | 0 | 0.0000% | 0 | 0.0000% |
| 任明 | 监事 | 0 | 0.0000% | 0 | 0.0000% |
| 干煜军 | 职工监事 | 0 | 0.0000% | 0 | 0.0000% |
| 王可刚 | 职工监事 | 0 | 0.0000% | 0 | 0.0000% |
| 朱丽媛 | 职工监事 | 0 | 0.0000% | 0 | 0.0000% |
| 陈昕 | 职工监事 | 0 | 0.0000% | 0 | 0.0000% |
| 黄宣泽 | 副总经理 | 293500 | 0.0453% | 293500 | 0.0434% |
| 毛浩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93500 | 0.0453% | 293500 | 0.0434% |
| 徐勇 | 副总经理 | 293500 | 0.0453% | 293500 | 0.0434% |
| 吕向东 | 副总经理 | 293500 | 0.0453% | 293500 | 0.0434% |
| 余向红 | 副总经理 | 293500 | 0.0453% | 293500 | 0.0434% |
| 胡强高 | 副总经理 | 293500 | 0.0453% | 293500 | 0.0434% |
| 毕梅 | 财务总监 | 220900 | 0.0341% | 220900 | 0.0326% |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的影响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导致 公司的业务收入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烽火科技持有公司 285,748,311 股 A 股,占 A 股持股比例为 44.07%,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发行完成后,烽 火科技的持股数量增加为 291,478,944 股,占 A 股持股比例下降为 43.05%,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
(四)高管人员结构
本次发行后,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对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每股收益和每股 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28,653,166 股。以 2017 年度和 2018 年三季度的财务数据为 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
| 年度 2017 |
年三季度 2018 |
||||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
| 的全面摊薄每股净资 | 4.7870 | 5.7450 | 5.0757 | 6.0308 | |
| 产(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
| 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0.5172 | 0.4938 | 0.4066 | 0.3889 | |
| (元) |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光迅科技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2018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2、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2017 年 12 月 31 日或者 2018 年 9 月 30 日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2017 年 12 月 31 日或者 2018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五、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 | 2018-9-30/ | 2017-12-31/ | 2016-12-31/ | 2015-12-31/ | |
|---|---|---|---|---|---|
| 2018年1-9月 | 年度 2017 |
年度 2016 |
年度 2015 |
||
| 流动比率 | 1.88 | 2.23 | 2.32 | 2.46 | |
| 速动比率 | 1.26 | 1.54 | 1.55 | 1.66 |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1.60 | 46.99 | 46.30 | 33.66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4.50 | 38.60 | 39.51 | 36.87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2.42 | 4.76 | 5.98 | 5.27 | |
| 存货周转率(次) | 1.97 | 2.63 | 2.40 | 2.25 |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 0.06 | 0.45 | 0.86 | 0.66 |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30 | 0.13 | 1.85 | -1.54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全面摊薄 | 7.86 | 10.55 | 9.78 | 9.15 |
| 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 | 8.28 | 11.39 | 9.75 | 9.5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全面摊薄 | 6.13 | 9.21 | 8.14 | 7.26 |
| 净资产收益率(%) | 加权平均 | 6.47 | 10.02 | 8.72 | 7.64 |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武汉光 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军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保荐代表人:张兴忠、纪平
联系电话:010-88085882、88085943
联系传真:010-88085254、88085255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郭斌
-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 远洋大厦
- 经办律师:文粱娟、刘兴
- 联系电话:0755-82789570
- 联系传真:0755-82789577
三、发行人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刘金进
-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 经办人员:李洪勇、汪平平
- 联系电话:027-65260168
- 联系传真:027-88770099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刘金进
-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 经办人员:李洪勇、汪平平
- 联系电话:027-65260168
联系传真:027-88770099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指定张兴忠、纪平为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上市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审 慎的核查,出具保荐意见如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为此,申 万宏源同意保荐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承 担相关保荐责任。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4、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
9、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0、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二、查询地点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 1 号
联系人:毛浩
邮编:430205
电话:027-87694060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4: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