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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9

Aug 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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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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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将于2009 年8 月10 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刊登于2009 年7 月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披露于2009 年8 月7 日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特别风险提示”及 “风险因素”章节,充分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 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 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三)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 考虑发行人有效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投资 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确定的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四)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五)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及本次网下配售 的股份均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全文。上述股份

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六)本次发行申购,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 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 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

(七)投资者应关注发行人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风险。发行人近年来业 务增长较快,在目前市场状况下,本次发行有可能出现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大幅超 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项目投资所需金额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存在暂时资金闲置 的可能性。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控制度,将严格遵守相 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投资者 应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以投资为目的,注重分享发行人的经营成果,独 立判断是否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七日

[此页无正文,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