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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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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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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武汉光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2024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华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 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硕士,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现任武汉光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对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经自查,2024 年度不存在影响 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 胡华夏 | 7 | 6 | 1 | 0 | 0 | 否 |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0 |
2024 年度,本人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 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合法有效。
-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
1
下: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参加了审计委员会的六次会议,审议 了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总结、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4 年1、2、3 季度的内部审计 工作汇报和财务报表的内部审计报告、2024 年1、2、3 季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关于聘任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沟通。
(2)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提名委员会的一次会议,对提名公司董事 事项进行了审阅,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等进行了审核。
3、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此外,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及时掌 握公司动态并向公司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 下设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4、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 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
5、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和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等部门 组织的培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补选董事、聘任审计机构等重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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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事项发表了意见。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1 月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 产业基金事项发表了意见;2024 年4 月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2023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 额存在差异、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 表了意见;2024 年8 月1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放弃控股子公 司股权优先受让权及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2024 年10 月29 日召开了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补充预计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意见。
2、定期报告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 告》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了审查,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的内容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补选董事
2024 年5 月3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于公司补选董事事项发表 了意见。
4、聘任审计机构
2024 年9 月2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聘任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 项发表了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 展建言献策,现场工作15 天。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 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胡华夏
2025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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