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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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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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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 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 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的独 立意见
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2021年度已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 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说明符合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 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因此,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 异情况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时总股本699,408,918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 118,899,516.0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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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 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初步制定了较 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 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因此,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金 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信贷业务。
因此,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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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在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 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根据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 协议》,规范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不损害公司利益及非关联股东 合法权益。公司对财务公司实施全面风险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我们 认为公司的查验程序合理、合法,风险评估充分、完备,《风险评估报告》客观 反映了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因此,我们对《关于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推进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对《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指导要求,结合本 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 有关要求,有利于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
因此,我们对《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指导要求,结合本 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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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符合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施。该事项的审 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对《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情况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 求,具备合理性、可行性,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关于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我们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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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刘泉 郑春美 肖永平 冉明东
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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