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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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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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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9 年9 月12 日连任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 行职责,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 郑春美 | 11 | 10 | 1 | 0 | 0 | 否 |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3 |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发表独立意见 | |||
|---|---|---|---|
|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时间 | 类型 |
|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 |||
| 1 | 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 2021 年1 月4 日 | 独立意见 |
|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 |||
| 2 | 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 2021 年1 月4 日 | 独立意见 |
| 3 | 公司聘请财务总监事项 | 2021年2月24日 | 独立意见 |
| 4 | 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2021年4月9日 | 事前认可意见 |
| 5 | 公司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 | 2021年4月9日 | 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 |||
| 6 | 议》暨关联交易 | 2021 年4 月9 日 | 事前认可意见 |
| 7 | 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2021年4月21日 | 独立意见 |
| 2020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 | |||
| 8 | 在差异 | 2021 年4 月21 日 | 独立意见 |
| 9 |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021年4月21日 | 独立意见 |
| 10 | 2020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2021年4月21日 | 独立意见 |
| 11 |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2021年4月21日 | 2021年4月21日 | 独立意见 | |
|---|---|---|---|---|---|---|
| 公司2021 年度信贷业务 | 办理额度 | |||||
| 12 | 2021年4月21日 | 独立意见 | ||||
| 13 | 公司续聘2021 年度审计 | 机构 | 20 | 21年4月21日 | 独立意见 | |
| 14 | 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 2021年4月21日 | 独立意见 | |||
| 15 |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 准备 | 2021年4月21日 | 独立意见 | ||
| 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 | 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 |||||
| 16 | 议》暨关联交易 | 2021 年4 月21 日 | 独立意见 | |||
| 17 | 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 2021 年4 月21 日 | 独立意见 | ||
| 18 | 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 |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 20 | 21 年4 月21 日 | 独立意见 | |
| 19 | 章程修订 | 20 | 21年4月21日 | 独立意见 | ||
| 20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 | 方占用资金情况 | 20 | 21年4月21日 | 独立意见 | |
|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 | 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 | |||||
| 21 | 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 成就 | 20 | 21 年5 月31 日 | 独立意见 | |
| 补选公司董事 | ||||||
| 22 | 20 | 21年6月28日 | 独立意见 | |||
| 23 |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20 | 21年6月28日 | 独立意见 | ||
| 24 |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 存放与使用情况 | 2021年8月24日 | 独立意见 | ||
| 25 |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 年薪兑现方案 | 20 | 21年8月24日 | 独立意见 | |
| 26 |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 减值准备 | 20 | 21年8月24日 | 独立意见 |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 |||||
| 27 | 情况的专项说明 | 、 | 20 | 21 年8 月24 日 | 独立意见 | |
| 28 |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划预留部分授予 | 20 | 21年8月27日 | 独立意见 | |
| 29 | 将2019 年非公开发行A | 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20 | 21 年9 月17 日 | 独立意见 | |
| 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 | ||||||
| 30 |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 股票条件 | 20 | 21年11月8日 | 事前认可意见 | |
| 31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 | 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 | 21年11月8日 | 事前认可意见 | |
| 32 | 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 预案的议案 | 20 | 21年11月8日 | 事前认可意见 | |
| 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 |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 |||||
| 33 | 告的议案 | 20 | 21 年11 月8 日 | 事前认可意见 | ||
| 34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议案 | 2 | 21 年11 月8 日 | 事前认可意见 | |
|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 |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 | |||||
| 35 | 联交易的议案 | 20 | 21 年11 月8 日 | 事前认可意见 | ||
|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 | 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 |||||
| 36 | 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20 | 21 年11 月8 日 | 事前认可意见 | |
| 37 | 未来三年(2021 年—20 | 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20 | 21 年11 月8 日 | 事前认可意见 | |
| 38 |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 | 股票条件 | 20 | 21年11月12日 | 独立意见 | |
| 39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 | 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 | 21年11月12日 | 独立意见 | |
| 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 | 预案的议案 | 立意 | ||||
| 40 | 20 | 1年11月12日 | 独见 | |||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 |||||
| 41 | 告的议案 | 20 | 21 年11 月12 日 | 独立意见 | ||
| 42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 2021年11月12日 | 独立意见 |
|---|---|---|---|
| 43 |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1 年11 月12 日 | 独立意见 |
| 44 |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2021 年11 月12 日 | 独立意见 |
| 45 | 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2021 年11 月12 日 | 独立意见 |
| 46 | 关于补充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1年11月26日 | 事前认可意见 |
| 47 | 补充预计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2021年11月30日 | 独立意见 |
| 48 | 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 2021 年11 月30 日 | 独立意见 |
| 49 | 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 2021年11月30日 | 独立意见 |
| 50 | 章程修订 | 2021年11月30日 | 独立意见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的规定,召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对公司财 务报表进行审阅,严格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 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积极参加了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能以 自己专业知识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具科学 性。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管理、研发进展以及内部控制等,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 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此外,我们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并向公司提出规范性的意 见和建议。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积极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等部门组 织的培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2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 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郑春美 2022 年4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