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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Jun 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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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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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的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1-3


Grant Thornton

致同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86 10 8566 5588

传真+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420A015318号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公司)截至2026年5月31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光迅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光迅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光迅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光迅科技公司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光迅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Grant Thornton

致问

本报告仅供光迅科技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89,28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69.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211,875.9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4,787,993.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6)第420C0001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算力中心光连接及高速光传输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248,210.08 207,383.55
2 高速光互联及新兴光电子技术研发项目 100,060.59 61,442.96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79,652.30
合 计 428,270.67 348,478.8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额为164,697,526.30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164,697,526.30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本次置换金额
1 算力中心光连接及高速光传输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2,073,835,468.37 164,697,526.30 164,697,526.30
2 高速光互联及新兴光电子技术研发项目 614,429,555.06 - -
3 补充流动资金 796,522,969.91 - -
合 计 3,484,787,993.34 164,697,526.30 164,697,526.30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211,875.96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774,423.86元(不含增值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 | 以自有资金支付金额
(不含增值税) | 置换金额 |
| --- | --- | --- | --- | --- |
| 1 | 保荐及承销费 | 13,207,546.68 | 1,415,094.34 | 1,415,094.34 |
| 2 | 审计验资费用 | 566,037.74 | 56,603.77 | 56,603.77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 | 以自有资金支付金额
(不含增值税) | 置换金额 |
| --- | --- | --- | --- | --- |
| 3 | 律师费用 | 471,698.11 | 283,018.87 | 283,018.87 |
| 4 | 信息披露费用 | 75,471.70 | - | - |
| 5 | 证券登记费 | 19,706.88 | 19,706.88 | 19,706.88 |
| 6 | 印花税 | 871,414.85 | - | - |
| 合计 | | 15,211,875.96 | 1,774,423.86 | 1,774,423.86 |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实施。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