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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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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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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 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或“公 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光迅科技2024年度《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 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财务公司”或“财务公司”) 于2011年11月22日注册登记,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00亿元。 现法定代表人为:肖波;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1362U。
2021年1月25日,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了电信科学技术研究 院有限公司持有的财务公司的全部股权,2021年1月25日,已完成股权变更,变 更后财务公司股权结构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亿元,持 股比例100.00%。2022年9月2日,财务公司名称由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变 更为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
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 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 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 (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 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信科财务公司由单一股东出资设立,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董 事会、监事三权分立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是信科财务公司最高决策者, 董事会决定信科财务公司重大事项,向股东负责,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班子负责 信科财务公司的日常运作。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 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 要的前提条件。
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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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执行股东的决定;审定财务公司的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财务公司的利 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财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 债券的方案;制订财务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财务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 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审 议批准财务公司特殊奖罚的方案;决定财务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审议不良资产 的处置和责任认定方案。
高级管理层:主持财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 实施财务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方案;拟订财务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并报董事会批准;组织拟订财务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财务公司的具体规 章;提请聘任或解聘财务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人员;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与第三方签署合同、 协议以及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政策;审议财务公司年度风险管理 工作总结及计划;审议财务公司重要业务的风险管理方案和重大应对策略;审议 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及不良资产的处置核销方案,并提交董事会最终决定;督促财 务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缓释风险。
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公司信贷业务政策、指引等;审批成员单位的年度信 用评级、综合授信额度及调整事项;审批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信贷业务补救方案; 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贷审会审批通过的各类信贷事项;对资产风险分类事项进行认 定;向风控会提交不良信贷资产的处置和责任认定方案。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信科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 规程,设立了风险管理部与审计稽核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 稽核。信科财务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 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评估 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结算 业务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反洗钱管理办法》《吸收存款业务流程》 《支付结算业务流程》《现金与支票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存 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存放同业业务流程》《准备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 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 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 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网上金融服务系统发起电子支付指令或使用公司统一规定 格式的转账单证发起纸质支付指令,财务公司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 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 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如因工作确实必要,需在用 章审批单的“其他”项中进行说明,履行审批流程后,由印章保管人员到现场监 印。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市场拆入资金,在资金充裕时,择机开展拆出资金业务,自身不存在资金安 全性风险,实际操作程序较好。
2.信贷业务控制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信科 财务公司所属集团中国信科集团的成员单位。为防范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业务操 作流程,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 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管理
办法》《贷后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操作细则》《融资租赁业务操作细 则》《买方信贷业务操作细则》《票据贴现业务流程》《票据承兑业务流程》《自 营贷款业务流程》《委托贷款业务流程》。以集团公司年度资金管理总体目标为 指导,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服务保障职能为抓手,根据集团公司资金管理 规定,将财务公司信贷资源与集团公司年度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统筹使用。重点 支持符合集团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建设;为集团公司整体资金链安全运营提供保 障;同时适度调整信贷投向与期限结构。表内外业务双管齐下,积极利用电子银 行承兑汇票、担保等方式为成员单位提供增信支持,为企业缓解短期资金周转压 力,降低财务费用发挥应有作用。
3.委托贷款业务控制
委托贷款属于信科财务公司的中间业务,信科财务公司只收取手续费,不承 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但信科财务公司仍按照自营贷款的标准和要求严格管理。
委托贷款必须先存后贷,信科财务公司对委托人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实行先 收后划,不予垫付资金,且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信科财务公司 重点审查委托资金的来源、借款用途、委托贷款的利率和期限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内部流程审批。
4.证券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证券投资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财务公司证券投资管 理机构一般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金融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结算业务 部、计划财务部。董事会确定财务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管理战略,指导证券投资业 务的运行;审议财务公司年度证券投资业务计划,明确投资规模和策略;对重大 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审议财务公司年度证券投资业务工作。财务公司总经理 办公会研究提出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按照财务 公司权限管理规定,负责财务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审批。金融业务部负责研究国 家政策和经济动态,收集证券投资市场信息,并分析市场状况;制订证券投资业 务的工作计划和方案,负责计划的报批和调整手续;负责证券投资业务项目初选、 跟进和项目报批等;风险管理部负责证券投资业务相关政策法律和行业规定的研 究,进行证券投资业务合规性管理;负责证券投资业务运行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负责证券投资业务合同的审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事后稽核审计,及时揭示公 司内部管理及证券投资运作中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结算业务部 负责办理自营证券投资业务的结算与支付;负责证券投资业务相关资金的到账管 理。计划财务部合理安排财务公司资金,满足证券投资业务的资金需求;负责证 券交易账户开立的归口管理;负责证券投资业务的账务处理。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财务公司 制定了《自营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咨询和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委 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保证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运行, 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
5.结算业务控制
信科财务公司制订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按照管理层次、业务种 类、金额大小、风险级别等确定结算业务不同岗位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遵循统 一管理、分级授权、权责明确、严格监管的原则落实各项内控措施,确保结算业 务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越权、越岗操作,保障了结算业务的安 全开展和结算资金的安全。
6.内部稽核控制
信科财务公司设立了审计稽核部,对信科财务公司经营活动和业务运作行使 稽查职能。制定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法》《客户信用评级 管理办法》《信贷业务审查管理办法》《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由审 计稽核部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稽核检查,及时纠错防弊;针对信科 财务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定期进行制度诊断,提出修改方案,不断完善制度, 对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检查并推动改进;审计稽核部还 根据监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制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稽核工作计划; 发现内控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改进 意见和建议。审计稽核部很好地履行了稽核职能,增强了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全 面性和有效性。
7.会计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并执行规范化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财
务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确保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按照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独立地办理会计业务。财务公司明确了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权限, 会计人员在各自的权限内办理有关业务,凡超越权限的,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 财务公司结算、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 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结算、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财务公司定期将会计账簿 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实、账据、账款、账证、账账及账表 之间的有关内容相符。
财务公司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适当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加强对合 同、票据、印章、密钥等的管理,印章、票据分人保管使用,重要合同和票据有 连号控制、作废控制、空白凭证控制以及领用登记控制等专门措施。会计人员变 动时,严格执行监交程序,在监交人的监督之下,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 指导,从基本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的不同层次,分别针对业务管理、财务会计、 行政管理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并根据业务的发展规章制度不断地更新、完 善。制度的健全使业务操作有章可循,风险点得以明确,内部控制要求落到了实 处,为各项业务合规操作、合规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形成了部门、岗位、前后 台之间既相互衔接配合、也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和监控的风险防范机制。财务公 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确保董事会、监事、经营管理层及时了解 财务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信息能够传递给相关的员工,各个部门和员工 的有关信息均能够顺畅反馈。总体来看,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 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 投资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科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97.89 亿元,所有者权益 13.12 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84.69 亿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 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3 亿元,利润总额 0.38 亿元,净利润 0.29 亿元。
(二)管理情况
信科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 内部管理。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6 号)相关指标监管要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 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国家金融监管局(原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00%=20.31%,符合监管要求。
-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为 91.60%,大于 25%。
-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的 80%: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35.42%,未超过 80%。
-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为 0,符合监管要求。
-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0.28%,符合监管要求。
-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 倍: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0.44%,符合监管要求。
-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1.99%,符合监管要求。
-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0.03%,符合监管要求。
-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0.27%,符合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13%,符合监管要求。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1.38亿元,未开
展贷款、票据承兑、保函等信贷业务,交易峰值未超出《金融服务协议》的年度 交易上限额度。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 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在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 一步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和判断,公司认为:
(一)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 执照》;
(二)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 较好控制风险;
(三)未发现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四)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至今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风 险可控。
六、保荐公司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于信科(北 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 合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风 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执行情况良好。2024 年度《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真实反映了2024 年度光迅科技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的执行情况以及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 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准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兴忠 纪 平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