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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Mar 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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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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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017 号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 目录 | 页次 | ||
|---|---|---|---|
| 一、 | 验资报告 | 1-3 | |
| 二、 |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 1-2 | |
| 三、 |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1 | |
| 四、 | 验资事项说明 | 1-7 |


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017号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23年2月24日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 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 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 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 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38 号文 《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贵公司非公开发行 84,803,234.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贵公司原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698,174,918.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申请增加 注册资本人民币 84,803,234.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2,978,152.00 元。
贵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 量 84,803,234.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55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573,099,990.7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9,739,342.5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3,360,648.13 元。
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贵公司实际已发行普通股(A 股)84,803,234.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55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3,099,990.7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亿柒仟叁佰 零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柒角),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 28,197,075.4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42,267.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3,360,648.13 元,其中增加股 本 人 民 币 84,803,234.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扣 除 股 本 人 民 币 84,803,234.00 元后,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458,557,414.13 元。
同 时 我 们 注 意 到 , 贵 公 司 本 次 增 资 前 的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698,174,918.00 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915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截 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2,978,152.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782,978,152.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 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 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 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之签章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 梁谦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袁庆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国•上海

附件1
被审验单位名称交理权
支援价有限公司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3年2月24日止
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 153.1 光 |
亚 |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 ||||||||||
|---|---|---|---|---|---|---|---|---|---|---|---|---|
| $co$ , لمنت Ķ |
暝 | 其中: 股本 | ||||||||||
| $-20.7$ ♦ |
认缴新增 | 实 | 知 识 |
土地 | 其 | 占新增 | 其中:货币资金 | |||||
| 注册资本 | 货币 | 物 | 产 | 使用 | 他 | 合计 | 金额 | 注册资 | 占新增注册 | |||
| 权 | 权 | 本比例 | 金额 | 资本比例 | ||||||||
| $($ %) | (9/6) |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6,960,646.00 | 314,619,983.30 | 314,619,983.30 | 16,960,646.00 | 20.00 | 16,960,646.00 | 20.00 | |||||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10,781,671.00 | 199,999,997.05 | 199,999,997.05 | 10,781,671.00 | 12.71 | 10,781,671.00 | 12.71 | |||||
| UBS AG | 8,409,703.00 | 155,999,990.65 | 155,999,990.65 | 8,409,703.00 | 9.92 | 8,409,703.00 | 9.92 | |||||
|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86,253.00 | 149,999,993.15 | 149,999,993.15 | 8,086,253.00 | 9.54 | 8,086,253.00 | 9.54 | |||||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223,719.00 | 133,999,987.45 | 133,999,987.45 | 7,223,719.00 | 8.52 | 7,223,719.00 | 8.52 | |||||
|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
7,008,086.00 | 129,999,995.30 | 129,999,995.30 | 7,008,086.00 | 8.26 | 7,008,086.00 | 8.26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66,576.00 | 80,999,984.80 | 80,999,984.80 | 4,366,576.00 | 5.15 | 4,366,576.00 | 5.15 | |||||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73,584.00 | 69,999,983.20 | 69,999,983.20 | 3,773,584.00 | 4.45 | 3,773,584.00 | 4.45 | |||||
|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695,417.00 | 49,999,985.35 | 49,999,985.35 | 2,695,417.00 | 3.18 | 2,695,417.00 | 3.18 | |||||
|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95,417.00 | 49,999,985.35 | 49,999,985.35 | 2,695,417.00 | 3.18 | 2,695,417.00 | 3.18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25,876.00 | 44,999,999.80 | 44,999,999.80 | 2,425,876.00 | 2.86 | 2,425,876.00 | 2.86 | |||||
|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18,059.00 | 42,999,994.45 | 42,999,994.45 | 2,318,059.00 | 2.73 | 2,318,059.00 | 2.73 |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64,150.00 | 41,999,982.50 | 41,999,982.50 | 2,264,150.00 | 2.67 | 2,264,150.00 | 2.67 | |||||
| 湖北高投汉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56,334.00 | 39,999,995.70 | 39,999,995.70 | 2,156,334.00 | 2.54 | 2,156,334.00 | 2.54 |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第1页

|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 |||||||||||
|---|---|---|---|---|---|---|---|---|---|---|---|
| 知 | 其中:股本 | ||||||||||
| 股东名称 | 认缴新增 注册资本 |
货币 | 实 物 |
识 产 权 |
土地 使用 权 |
其 他 |
合计 | 金额 | 占新增 注册资 本比例 |
其中:货币资金 金额 |
占新增注册 资本比例 |
|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 景丞价值精选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
2,156,334.00 | 39,999,995.70 | 39,999,995.70 | 2,156,334.00 | (%) 2.54 |
2,156,334.00 | (%) 2.54 |
||||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银行-银河资 本-鑫鑫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
1,481,409.00 | 27,480,136.95 | 27,480,136.95 | 1,481,409.00 | 1.75 | 1,481,409.00 | 1.75 | ||||
| 合计 | 84,803,234.00 | 1,573,099,990.70 | 1,573,099,990.70 | 84,803,234.00 | 100.00 | 84,803,234.00 | 100.00 |
注: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803,234.00股,每股发行价18.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73,099,990.7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9,739,342.5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43,360,648.13元。

附件2
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3年2月24日止
| 被审验单位名称、以其以优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 | ||||||||
|---|---|---|---|---|---|---|---|---|---|
| ТЩ | 认缴注册资本 | 股本 | |||||||
| $\rightarrow$ | 湿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股东名称 | 金额 | 出资 比例 $($ %) |
金额 | 出资比 例(%) |
金额 | 占注册 资本总额 比例(%) |
本次 增加额 |
金额 | 占注册 资本总 额比例 $($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258,002.00 | 3.47 | 109,061,236.00 | 13.93 | 24,258,002.00 | 3.47 | 84,803,234.00 | 109,061,236.00 | 13.93 |
| 其中: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4,258,002.00 | 3.47 | 24,258,002.00 | 3.10 | 24,258,002.00 | 3.47 | 24,258,002.00 | 3.10 | |
| 非公开发行后限售股 | 84,803,234.00 | 10.83 | 84,803,234.00 | 84,803,234.00 | 10.83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73,916,916.00 | 96.53 | 673,916,916.00 | 86.07 | 673,916,916.00 | 96.53 | 673,916.916.00 | 86.07 | |
| 其中: 人民币普通股 | 673,916,916.00 | 96.53 | 673,916,916.00 | 86.07 | 673,916,916.00 | 96.53 | 673,916,916.00 | 86.07 | |
| 合计 | 698,174,918.00 | 100.00 | 782,978,152.00 | 100.00 | 698,174,918.00 | 100.00 | 84,803,234.00 | 782,978,152.00 | 100.00 |
注: 上表中变更前认缴注册资本及股本数来源于 2023年2月 20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处登记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深市)金额。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前身是武汉光迅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光迅有限公司"),2000 年 10 月 16 日信息产业部以信部清(2000) 965 号文批准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邮科院")将其下属从事光无源器件、 掺铒光纤放大器、光仪表和集成光电子器件研究、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的固体器 件研究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1 月 20 日邮科院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工 会(以下简称"邮科院工会")签订了《出资协议书》,约定共同投资设立光迅有限 公司,邮科院以固体器件研究所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出资,作价 7,150.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65%,邮科院工会以现金 3,850.0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5%,武汉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以武众会内(2001)005 号验资报告已对上述出资验证到位。
2003 年 6 月 6 日,光迅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邮科院工会将其所持有的 18% 股权转让给江苏中天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天"),将 4.8%的股 权转让给美籍华人 Gong-En Gu 先生。
2003 年 10 月 11 日,光迅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邮科院工会将其所持 6.7%的股权转让 给武汉现代通信电器厂(以下简称"现代通信"),将 5.5%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长园 盈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盈佳")。
2004 年 1 月 9 日,光迅有限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03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公 司的各方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光迅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 2003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光迅有限公司 进行了审计,并于 2004 年 1 月 30 日出具了武众会(2004)024 号审计报告,经审 计后净资产为 12,000.00 万元。光迅有限公司按 1:1 的比例全部折为武汉光迅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共计 1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2004 年 4 月 19 日,武 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武众会(2004)400 号验资报告,确认各发起人投入武汉 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出资已到位。
2004 年 8 月 20 日,光迅有限公司取得商务部商资批(2004)1231 号《关于同意武 汉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外资比例低于 25%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复》。
2004 年 9 月 20 日,光迅有限公司取得国资委国资改革(2004)874 号《关于设立武 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2004 年 10 月 27 日,贵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2006 年现代通信经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商务部商资批(2006) 1982 号批复将持有的贵公司 6.7%股份,共计 804 万股转让给武汉科兴通信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2006 年 10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9 年 7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95 号文核准贵公司 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00 万股,股本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16.00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证上【2009】67 号)贵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4,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2,785.09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214.91 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4,000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57,214.91 万元。公开发行股票后,贵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160,000,000.00 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000,000.00 元,并由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众环验字(2009)043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11 年 9 月 19 日,贵公司的控股股东邮科院与其全资子公司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签订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约定邮科院将其 所持贵公司 74,000,000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烽火科技持有。该股权划转的过户手续 已于 2012 年 1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 次股权划转过户后,贵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烽火科技直接持有贵公司 7,400 万 股股份,占贵公司总股本的 46.25%,为贵公司控股股东。
2012 年 5 月 10 日,烽火科技召开 2012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同意烽火 科技以所持有的电信器件 100%的股权认购贵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同日, 邮科院作出《关于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以资产认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的决定》。
2012 年 9 月 1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740 号),批准了本次重 组方案。
2012 年 9 月 14 日,贵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 会上回避表决。
2012 年 12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89 号《关于核准 武汉光迅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核准贵公司向烽火科技发行 23,351,189 股股份购买烽火科技持有电信器 件 100%股权及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69,166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 套资金。

2013 年 1 月 31 日贵公司向烽火科技购买资产发行的 23,351,189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登记手续,并于 2013 年 2 月 1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该次发行股份导致股本增加人民币 23,351,189.00 元,变更后的贵 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183,351,189.00 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3,351,189.00 元,并由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汉 QJ【2012】T17 号验资报告予以 鉴证。
2013 年 9 月 5 日贵公司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等非公开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2,830,188 股股份,变更后贵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 186,181,377.00 元、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86,181,377.00 元,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 字【2013】514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14 年 9 月 23 日贵公司向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非公开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17,317,207 股股份,变更后贵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 203,498,584.00 元、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203,498,584.00 元,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 字【2014】11332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15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91,000 股,募集 资金合计 124,752,32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 6,391,000.00 元,资本公积 118,361,320.00 元。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为 209,889,584.00 元,注册资本为 209,889,584.00 元,并由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5】861 号验资报告予 以鉴证。
2016 年 3 月 29 日,根据《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回购注销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61,000 股,回购价格为 19.52 元/股。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161,000.00 元,变更 后本公司的股本为 209,728,584.00 元,注册资本为 209,728,584.00 元,并由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6】10512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程占辉等 4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有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被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数量共计 87,000 股,回购价格为 19.52 元/股。本 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87,000.00 元,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为 209,641,584.00 元,注册资本为 209,641,584.00 元,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天职业字【2016】17120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4 月 13 日总股本 209,641,5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变更后的股本为 628,924,752.00 元,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565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张静博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被公司回购并注销, 回购价格为 6.5067 元/股,回购数量共计 24,000 股,变更后的股本为 628,900,752.00 元,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E10577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 521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7,400,000 股限制性股票,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7,400,000.00 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6,300,752.00 元,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E10008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暂缓授予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 9.55 元/股调整为 9.38元/股。公司董事会确定以 2018 年 5 月 29 日为授予日,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6.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38 元/股。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向胡广文、金正旺、黄宣泽、毛浩、徐勇、吕向东、 余向红、胡强高、毕梅 9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1,362,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申 请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362,000.00 元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47,662,752.00 元,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 第 ZE10810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规定,公司申请回 购注销 2014 年股权激励对象曹芳等 15 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39,000 股,回购价格为 6.5067 元/股,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339,000.00 元,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647,323,752.00 元。同时公司申请回购注销 2017 年股权激励对象丁 明等 21 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807,000 股,回购价格为 9.55 元/股, 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807,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6,516,752.00 元,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E10906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 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有 5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授予上述 5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合计持 有的 13.8 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授予。本次股票发行,共增加股本 1,862,000.00 元, 变更后的股本金额为 648,378,752.00 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出具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I3SJ8)予以 鉴证。
2018 年 9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截至 2019 年 4 月 9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为 人民币普通股 28,653,16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8.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749,914.4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8,028,091.83 元(不含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5,721,822.57 元。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 28,653,166.00 元,变更后的股本金额为 677,031,918.00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9 年 4 月 11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171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 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黄理功已身故,邓燕等 2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 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 23 人已获授 予但尚未解锁的 63.6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 676,395,918.00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783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20 年 9 月 10 日,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同意向 70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95.20 万份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股票发行,共增加股本 20,952,000.00 元,变更后 的股本金额为 697,347,918.00 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6529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20 年 9 月 10 日,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和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向胡广文、金正旺、黄宜泽、毕梅共计四名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股票 50.40 万股。本次股票发行,共增加股本 504,000.00 元,变更后的股本 金额 697,851,918.00 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1605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 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03,000.00 股,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697,548,918.00 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253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条件的 198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300,000 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300,000 股为境内 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12.40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符合条件的 196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资金, 另 2 名激励对象放弃股权激励,实际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6,000 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9,824,918.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699,824,918.00 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 39548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规定。回 购注销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16,00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9,408,918.00 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5878 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2 年 12 月 16 日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 1,234,00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50,000 股回购价格为 12.98 元/股,117,000 股回 购价格为 12.40 元/股,1,067,000 股回购价格为 14.22 元/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915 号验资报告予 以鉴证。
二、 本次股本的变更情况
贵公司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8,174,918.00元,股本为人民币 698,174,918.00元, 本次股票发行后,贵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变更为人民币 782,978,152.00 元。

三、 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573,099,990.7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29,739,342.57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43,360,648.13 元, 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84,803,234.00 元。募集资金净额扣除股本后,计入资本公积人 民币 1,458,557,414.13 元。
经审核,发行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费用明细 | 金额(不含税) | 增值税额 | 含税金额 |
|---|---|---|---|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28,197,075.40 | 1,691,824.42 | 29,888,899.82 |
| 审计验资费用 | 471,698.11 | 28,301.89 | 500,000.00 |
| 律师费用 | 990,566.01 | 59,433.99 | 1,050,000.00 |
| 证券登记费 | 80,003.05 | 4,800.18 | 84,803.23 |
| 合计 | 29,739,342.57 | 1,784,360.48 | 31,523,703.05 |
四、 审验结果
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3,099,990.70 元,截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止,贵公司实际募集股份 84,803,234.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73,099,990.70 元。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将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相 关 保 荐 承 销 费 人 民 币 27,888,899.82 元 后 的 余 款 人 民 币 1,545,211,090.88 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缴入日期 | 开户行 | 金额 | ||
|---|---|---|---|---|
| 银行账户 | 账号 | (人民币元) | ||
| 2023-2-24 | 武汉光迅科技 |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东湖 | 937,846,378.43 | |
| 股份有限公司 | 支行 | 027900122710501 | ||
| 2023-2-24 | 武汉光迅科技 | 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新技 | ||
| 股份有限公司 | 术开发区分行营业部 | 559982602256 | 607,364,712.45 | |
| 合计 | 1,545,211,090.88 |
五、 其他事项
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关经财政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度业务的
凭证。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丑 政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栾动的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漆、 应应 $\tilde{\mathbf{c}}$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明 发证机关: 说 转让。 出借、 租、
$\mathfrak{S}^{'}$
$2,$
$4'$
批准执业文号: 护财会 [2000] 26号 (转制热文 炉财会[2010]82号) 批准执业日期: 2000年6月13日 (转制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overline{\phantom{a}}$
证书序号: 0001247

- 主任会计师:
- 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场 营 经
- 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形 织 组
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6
$\overline{\Box}$
二〇一八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