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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y 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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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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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或“保 荐机构”)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或“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 号)核准,光迅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8,653,166 股,发行价格为 28.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 币 813,749,914.4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8,028,091.83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5,721,822.57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到位,业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171 号《验 资报告》验证。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 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 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 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
| 募集前拟使用募集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
| 资金额 | 资金额 | |||
| 1 | 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 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
102,280.37 | 82,000.00 |
59,572.18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122,280.37 | 102,000.00 |
79,572.18 |
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192.8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数通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 的 59,572.18 万元缩减为 18,50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41,072.18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加上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净收益 222.84 万元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为 41,295.02 万元)。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数据通信用高 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已竣工投产并完成结算审计,项目累计投入 80,608.84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 1,227.35 万元(为利息收入余额)。为了最大限度 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后 续经营管理和长远发展,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227.35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 专户事项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1 年存款利息收入 47.44 万元,募投项目支出 8,713.33 万元,银行手续费 支出 2.6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28.34 万元(含利息 0.99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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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 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于 2006 年 10 月制定,并于 2015 年 3 月及 2020 年 4 月修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规定,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开立专项账户,仅用于公 司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9 年 4 月公司 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 币元):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北省分行 |
421867018018800104490 | 协定存款 | 0.00 |
| 合 计 | 0.00 |
注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 80,608.8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后置 换以前年度先期自筹投入 6,192.87 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3,120.9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3
资金 61,295.02 万元。
注 2: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肆亿元(¥4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 万元购买了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的对 公存款产品,期限 2019 年 5 月 14 日-2020 年 5 月 7 日,年利率 4.6%,2020 年 5 月 7 日到 期收回利息收入及本金 41,834.89 万元。
注 3: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
注 4:2019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192.8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将该资金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偿还给公司经营账户。
注 5: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将数通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 59,572.18 万元缩减为 18,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1,295.02 万元。
注 6: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227.3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 发展。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专户事项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79,572.18 | 79,572.18 | 79,572.18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40.68 | 9,940.6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1,295.0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1,295.0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836.1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1.9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 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
-- | 82,000.00 | 18,500.00 | 8,713.33 | 19,313.82 | 104.40% | 2021 年1月 |
5,132.00 | 是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61,295.02 | 1,227.35 | 62,522.37 | 102.00% | -- | -- |
-- |
否 | |
|---|---|---|---|---|---|---|---|---|---|---|
| 合计 | 102,000.00 | 79,795.02 | 9,940.68 | 81,836.19 | 102.56%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
2020年受新冠肺炎影响,公司停工停产导致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不能按预期计 划进度进行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相应市场拓展计划也无法如期完成。同时,近一年来由 于技术快速迭代升级和需求放缓,100G数据通信用光模块市场竞争趋于激烈,公司如再按原计划进 行投入,其产出效益将无法达到预期,已不具充分的经济可行性。2020 年4 月28 日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 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数通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 59,572.18万元缩减为18,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1,295.02万元。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 年6 月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61,928,748.9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已于2019年6月24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偿还给公司经 营账户。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
见本核查报告之三、(六)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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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按照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 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核查、沟通等多种形式对光 迅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的 《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89号)、公司募集资 金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等资料;现场检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 实施进度;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1年度,光迅科技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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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光迅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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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兴忠
纪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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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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