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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y 5, 2021
54331_rns_2021-05-05_250d08d7-bbe7-435f-b665-4c117ada471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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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 司"、"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 "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 督导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保荐机构现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项目 | 内容 |
|---|---|
| 公司名称 |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 证券代码 | 002281 |
| 注册资本 | 697,655,918.00元 |
| 经营范围 | 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 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研制、开发、系统集成; 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开发、生 产、销售;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88号 |
| 主要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余少华 |
| 实际控制人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联系人 | [email protected] |
| 联系电话及传真 | 027-87694060 |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 2019年4月9日 |
人名瑞里埃及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 2019年4月25日 |
|---|---|
|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二、保荐工作概述
(一) 尽职推荐工作
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 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 进行反馈答复, 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 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 交所提交推荐股票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 工作。
(二) 持续督导阶段
光迅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 导的内容和重点, 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关注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审阅信 息披露相关文件,督导上市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 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是否为他人提 供担保等事项: 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定期或不定期对上市公司讲 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交所报送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报告和持续 督导年度报告等相关文件。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 受新冠肺炎影响, 公司停工停产导致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 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不能按预期计划进度进行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相 应市场拓展计划也无法如期完成。同时, 由于技术快速迭代升级和需求放缓, 100G数据通信用光模块市场竞争趋于激烈, 公司如再按原计划讲行投入, 其产 出效益将无法达到预期, 已不具充分的经济可行性。
由于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及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情况发生变化, 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 保障抗击疫情期间公司流动性充裕, 公司缩减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数通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 59.572.18 万元缩减为 18,50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41,072.1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加上利息及现 金管理投资净收益 222.84 万元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1,295.02 万元)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净收益)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净额的 51.62%。
公司该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同意该次 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该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具有合理性, 保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四、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 尽职推荐阶段
光迅科技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要的文件、 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积极配合保荐机 构的尽职核查工作, 为本次发行的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 持续督导阶段
光迅科技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 及时、准 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重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根据保荐机构要 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为保荐机构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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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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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专 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杳工作。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 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发行 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六、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光迅科技 本次持续督导期内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 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 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保荐机构认为: 光迅科技在持续督导期内能按 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进行信息披露。
七、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光迅科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光迅科技未使用的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9,896.86万元。保荐机构将进行募集资金专项督导直 至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在持续督导期内, 光迅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 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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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签字盖章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