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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elink Technologie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9
Mar 2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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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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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利安达专字[2010]第1211 号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 科技公司)编制的2009 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光迅科技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 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关 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对光迅科技公司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我们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 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光迅科技公司编制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光迅科技公司截至200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光迅科技公司向监管部门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温京辉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永青 中国·北京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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