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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ak Incorporate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Nov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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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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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0-009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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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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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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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 666 号 1 号楼 1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 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罗妍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 2020 年 11 月 2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5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7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8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9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1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12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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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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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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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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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 股 | 688536 | 思瑞浦 | 2020/12/4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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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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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 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 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 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 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0 年 12 月 9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 666 号 1 号楼 802 室。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 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 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 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 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666 弄1 号楼802 室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51090810-6023
传真:021-51090810-8028
联系人:李淑环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5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7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8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1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2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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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