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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ak Incorporate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Apr 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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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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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36 证券简称: 思瑞浦 公告编号: 2024-040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苏州金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樱创投”)持 有公司股份 9,920,71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7.48%。以上股份均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023 年 9 月 13 日,金樱创投出具《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承诺 将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自愿延长锁定期 6 个月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金樱创投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97,8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不 超过 0.3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2 个月内。减持价格将根 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收到股东金樱创投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 持计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1

苏州金樱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5%以上非第一大
股东
9,920,712 7.48% IPO
前取得:
9,920,712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拟减
持原
苏州金樱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不超过:
397,800
不超
过:
0.30%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
过:397,800

2024/4/29

2024/6/28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自身
资金
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一、根据公司《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金樱创投对发行前取得的股份所作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将 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2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发行 价相应调整。

3、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 不同意见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同意按照 监管部门的意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 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4、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其股票。

6、本企业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 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在 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份限售期届满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 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7、如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承诺 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价。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思瑞浦已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 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 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

8、本企业保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2023 年 9 月 13 日,金樱创投出具《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 承诺如下:

3

1、本企业承诺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自 2023 年 9 月 20 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 6 个月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承诺的锁定期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要求公司回购该等 股份。

2、在上述承诺延长锁定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 加的股份,亦将遵守上述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3、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

三、2024 年 1 年 22 日,金樱创投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拟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创芯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中作出以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票尚在本企业自愿承诺延长
的锁定期期限内,因此本企业无任何减持上市股份的计划。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
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企业自愿承诺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如本企业根
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拟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相应的程序。若
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上市公
司或其他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4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金樱创投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减持期 间内,金樱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 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 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