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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ak Incorporate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Sep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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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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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36 证券简称: 思瑞浦 公告编号: 2021-022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苏州安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固创 投”)持有公司股份 4,244,8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1%;哈勃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哈勃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4,799,9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 嘉兴棣萼芯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棣萼芯泽”)及其一致 行动人嘉兴相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相与”)分别持 有公司股份 5,086,680 股、1,606,374 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6.36%、2.01%(合 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7%)。棣萼芯泽和嘉兴相与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董 事兼核心技术人员何德军、监事刘国栋、高级管理人员李淑环和文霄、高级管理 人员兼核心技术人员吴建刚、核心技术人员朱一平通过棣萼芯泽和嘉兴相与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2,141,758 股。

以上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安固创投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6,0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1

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0.3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哈勃科技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0,0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0.2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3、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棣萼芯泽、嘉兴相与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 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00,0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2.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 和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收到股东安固创投、哈勃科技、棣萼芯泽和嘉兴相 与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苏州安固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4,244,891 5.31% IPO
前取得:
4,244,891股
哈勃科技投资有限公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4,799,999 6.00% IPO
前取得:
4,799,999股
嘉兴棣萼芯泽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以上非第一
大股东
5,086,680 6.36% IPO
前取得:
5,086,680股
嘉兴相与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5%以下股东 1,606,374 2.01% IPO
前取得:
1,606,374股

2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嘉兴棣萼芯泽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086,680 6.36% 嘉兴棣萼芯泽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相与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何德
军,双方互为一致行动
人。
嘉兴相与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6,374 2.01%
合计 6,693,054 8.37%

以上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拟减持
原因
苏州安固
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不超过:
256,000股
不超过:
0.3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56,000股
2021/10/21~
2022/4/20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股东自
身资金
需求
哈勃科技
投资有限
公司
不超过:
160,000股
不超过:
0.20%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60,000股
2021/10/21~
2022/4/20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股东自
身资金
需求
嘉兴棣萼
芯泽企业
管理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不超过:
1,215,990股
不超过:
1.52%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1,215,990股
2021/10/21~
2022/4/20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股东自
身资金
需求

3

嘉兴相与
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不超过:
384,010股
不超过:
0.48%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384,010股
2021/10/21~
2022/4/20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股东自
身资金
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上述计划减持主体对发行前取得的股份所作承诺如下:

  • 1、苏州安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嘉兴棣萼芯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哈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本企业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本企业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 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 在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份限售期届满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 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5)如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减 持所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

(6)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

4

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 议转让等。

(7)本企业保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 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企业愿意自动 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嘉兴相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本企业愿意承担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5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股东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 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安固创投、哈勃科技、棣萼芯泽和嘉兴相与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 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