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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ak Incorporate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ug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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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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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 2025-051

证券代码: 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转债代码: 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的自 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议 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创芯微微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87号),同意公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3,047,53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3,379,903.00元,扣除整体交易的承销费用合计21,509,433.96元,公司实际到账 募集资金361,870,469.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9日全部到位,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 诚验字[2025]518Z0093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独立 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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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 383,380,000.00
合计 383,380,000.00

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 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拟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情况

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67,661.05 万元,明细如下:

截至2025 年8 月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67,661.05万元,明细如下: 截至2025 年8 月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67,661.05万元,明细如下: 截至2025 年8 月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67,661.05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676,610,500.00 361,870,469.04
合计 676,610,500.00 361,870,469.04

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现金对价 676,610,5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可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现金对价金额合 计为 361,870,469.04 元。

四、审议程序

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

本次以募集资金全部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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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交易现金 对价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使用全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交易现金 对价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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