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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ak Incorporate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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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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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年度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忠于 职守,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 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 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表决
情况
2020年2月
15日
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
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关
联交易合法性和公允性的议案;
全票
通过

1

7.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
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属文件的议案;
9.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中介机构的议案。
2020年3月
23日
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
1.关于审议监事会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
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票
通过
2020年5月
28日
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
2.关于确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全票
通过
2020年9月
25日
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全票
通过
2020年10月
28日
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
1.关于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票
通过

2

2020年11月
23日
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全票
通过
2020年12月
15日
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
会议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票
通过

(二)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全体监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 予的职责,均出席了监事会全部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应出席
人数
亲自出席
人数
委托出席
人数
缺席人数
1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3 3 / /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3 3 / /
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3 3 / /
4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3 3 / /
5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3 3 / /
6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3 3 / /
7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3 3 / /

2020 年度,监事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并出席股东大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监督执行,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公司的监督。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

3

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均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履行了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能够及时、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 积极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 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检查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审阅和监督, 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各报告期的财务报 表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 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行为,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等情形。

(四)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违规行为。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符合 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度已依法履行审议程序,且交易价格公允, 实际发生额未超出预计额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要求,不存在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首次授予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七)内控管理监督情况

4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 为:公司自上市以来,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 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并能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 持续完善和落实。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 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 能力,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治理结构的持续完善,切 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