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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ak Incorporate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ug 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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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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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或“公司”)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0]1824 号文)同意,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1,42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16,845.3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4,574.6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 第 0818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6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 12,044,39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099.90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934.2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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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165.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 052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额度及期限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3 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 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3 日止,不 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000 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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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 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思瑞浦微电 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 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 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思瑞浦微电子 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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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业务;

  • 2、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具体实施和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负 责审计和督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和存放等情况;

4、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同意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8 月 4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3 日止,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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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 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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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邓 欣 何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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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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